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
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一、劳动合同1.1 劳动合同的定义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订立的,约定劳动关系的协议。
1.2 劳动合同的签订1.2.1 劳动合同的形式要求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或者书面形式。
但是,建议劳动合同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单位公章。
1.2.2 劳动合同的内容要求劳动合同应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资标准、劳动保险、福利待遇等。
1.3 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3.1 劳动合同的变更劳动合同的变更必须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应当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1.3.2 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可以分为正常解除和特殊解除。
正常解除是指劳动合同到期、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依法解除;特殊解除是指因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情形解除,如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严重失职、不符合录用条件等。
二、劳动报酬2.1 劳动报酬的计算劳动报酬可以按小时工资、月工资、工作量或者完成的标准进行计算,并应当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2.2 劳动报酬的支付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时间和方式支付劳动报酬,不得拖欠或减少劳动者的报酬。
2.3 劳动报酬的调整劳动报酬的调整应当经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进行调整。
三、劳动保险3.1 劳动保险的种类劳动保险主要包括社会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
3.2 劳动保险的缴纳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和标准缴纳劳动保险费,并按时足额缴纳,确保劳动者的权益。
3.3 劳动保险的福利劳动保险可以为劳动者提供养老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待遇等福利,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和医疗需求。
本所涉及附件如下:(附件1)劳动合同范本(附件2)劳动报酬计算表(附件3)劳动保险缴纳材料清单(附件4)劳动合同变更申请表(附件5)劳动合同解除申请表本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 劳动关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雇佣关系。
2. 用人单位:指依法设立、招用劳动者并支付劳动报酬的组织或个人。
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培训

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培训1. 引言劳动保护法律法规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依据,在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劳动秩序和促进经济发展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为了加强对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的了解和应用,进行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培训显得尤为重要。
2. 培训内容2.1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是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法规。
该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终止等方面的内容,对保护劳动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培训内容应包括劳动合同的基本条款、劳动合同解除程序和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2.2 劳动保险法劳动保险法是保障劳动者社会保险权益的法律法规。
该法规定了劳动者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方面的内容。
培训内容应包括劳动保险的适用范围、缴纳比例和申领流程等。
2.3 劳动争议解决办法劳动争议解决办法是处理劳动关系纠纷的法律程序。
培训内容应包括劳动争议解决方式的选择与适用、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流程、调解和仲裁的程序等。
3. 培训形式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培训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如讲座、培训班、在线教育等。
根据参与者的实际情况和培训目的选择合适的培训形式。
培训时要注意教学方法的多样化,结合案例分析和互动讨论,以提高培训效果。
4. 培训效果评估为了确保培训的效果,应进行培训效果评估。
评估方法可以包括培训后测试、参训人员反馈和实际应用情况跟踪等。
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培训内容和教学方法,提升培训的质量。
5. 结论通过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培训,能够提高劳动者对劳动法规的了解和应用能力,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培训的重要性不容忽视,有助于建立和发展良好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6. 参考文献- 劳动合同法- 劳动保险法- 劳动争议解决办法。
劳动法中相关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劳动法的基本原则1. 保障劳动者权益原则:劳动法明确规定,国家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 劳动者自愿原则:劳动者有权自主选择职业,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劳动者从事劳动。
3. 平等协商原则:劳动关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确定劳动关系。
4. 劳动安全卫生原则:用人单位必须遵守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定,保障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5. 男女平等原则:用人单位不得因性别、民族、宗教信仰等因素歧视劳动者。
6. 保护未成年人原则:用人单位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二、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1. 劳动者的权利(1)平等就业权:劳动者享有平等的就业机会,用人单位不得因性别、民族、宗教信仰等因素拒绝录用。
(2)劳动报酬权:劳动者有权获得与其劳动相称的报酬,用人单位不得拖欠、克扣劳动者的工资。
(3)休息休假权:劳动者有权依法享有休息和休假,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劳动者加班。
(4)劳动安全卫生权: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劳动环境。
(5)社会保险和福利权: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6)劳动争议处理权:劳动者有权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和提起诉讼。
2. 劳动者的义务(1)遵守劳动纪律:劳动者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2)完成劳动任务: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完成劳动任务。
(3)提高职业技能:劳动者应当努力提高自己的职业技能,适应劳动市场的需求。
(4)保守商业秘密:劳动者应当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
三、劳动合同制度1. 劳动合同的形式: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 劳动合同的订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3. 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劳动合同的期限;(2)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3)劳动报酬;(4)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5)社会保险;(6)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7)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条件;(8)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第一章总则在本中,我们将详细介绍劳动保障的法律法规,以确保员工及雇主之间的权益得到维护,并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
第一节法律关系的建立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关系是在雇主与员工之间建立起来的法律关系,主要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劳动时间和劳动条件等方面的规定。
1.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雇主与员工之间约定劳动关系的书面文件。
劳动合同有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区别,并且具有明确约定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和工作时间等要素。
2. 劳动报酬劳动报酬是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约定获得的报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福利等形式。
劳动报酬应当按照法定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并且应当按时足额支付。
3. 劳动时间劳动时间是指劳动者在工作岗位上实际从事劳动的时间,包括每日工作时间、每周工作时间和加班时间。
劳动时间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并且不得超过法定工时限制。
4. 劳动条件劳动条件主要包括工作环境、工作设备和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规定。
雇主应当提供良好的劳动条件,保障员工的劳动安全和健康。
第二节劳动权益保障根据《劳动法》的规定,雇主应当保障员工的劳动权益,包括工资支付、工时安排、休假制度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保护。
1. 工资支付雇主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并且不得降低工资标准。
工资支付应当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和福利等项目。
2. 工时安排雇主应当合理安排员工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法定工时限制。
在需要加班的情况下,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
3. 休假制度雇主应当建立合理的年休假制度,并且保障员工的休假权益。
员工在享受休假期间,应当获得工资或者经济补偿。
4. 社会保险雇主应当为员工参加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
雇主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并且保障员工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第三节劳动争议解决在劳动关系中,难免会产生劳动争议。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可以通过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方式进行解决。
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1. 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简介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是指国家为保护劳动者的权益,规范劳动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而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
这些法律法规旨在确保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公平合理的劳动报酬、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以及合法权益的保护。
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内容繁多,包括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社会保险法、劳动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
这些法律法规不仅规定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还规定了劳动关系的产生、变更和终止等程序和方式。
2.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是我国劳动保障的核心法律之一,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
劳动合同法明确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益,规定了双方在劳动关系建立、履行和终止等方面的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约定劳动关系的书面合同。
劳动合同应当包括劳动报酬、工作内容、工作时间、休假、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权益保障的具体内容。
劳动合同法还规定了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等程序和方式。
劳动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同时,劳动合同的解除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避免非法解雇和滥用解约权的情况发生。
3.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是我国劳动保障领域的重要法律,于2008年5月1日正式实施。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旨在解决劳动争议,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合同、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等方面发生的纠纷。
劳动争议的解决可以通过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方式进行。
劳动争议的调解是首选方式,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可以通过协商、调解的方式快速解决争议。
如果调解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可以申请仲裁。
仲裁是一种非诉讼的纠纷解决方式,由专门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进行处理。
如果一方不服仲裁结果,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实施,有效保障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同时,也为劳动争议的快速解决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
劳动相关法规

劳动相关法规劳动相关法规是指国家对劳动者权益和劳动关系进行管理和保护的法律文件。
这些法规的制定旨在促进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和谐,促进经济的稳定和社会的发展。
在以下内容中,我们将介绍几个与劳动有关的法律和法规,并对其进行简要解释和参考。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是中国最基本的劳动法律法规,旨在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和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
该法规规定了劳动者的劳动权益,如工时、休假、劳动报酬、劳动安全等方面的权益。
同时,该法规也规定了劳动关系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如用工合同、劳动合同的签订、解除与解除的程序等。
在劳动纠纷解决机制方面,该法规还明确了劳动者的维权途径和程序。
2.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是为了进一步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而制定的法律。
该法规详细规定了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和解除等方面的内容。
同时,该法规还对劳动合同中的双方权益和义务作出规范,明确了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原则和程序。
此外,该法规还明确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其他合同形式,如实习协议、培训协议等的法律效力和约束。
3.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劳动争议的公正解决而制定的法律。
该法规规定了劳动争议解决的程序和机构,明确了诉讼时效、申请仲裁和仲裁裁决的效力等方面的内容。
该法规还规定了劳动争议仲裁庭的组成和程序,并要求仲裁员必须独立、公正、公平地处理劳动争议。
4.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是为了监督和管理劳动保障工作,保障劳动者的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促进劳动保障工作的公正和效率而制定的法规。
该法规详细规定了劳动保障工作的范围和职责,并明确了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及其职权和程序。
同时,该法规还对劳动保障工作中的违法行为和处罚进行了规定,保证了劳动保障工作的依法进行。
5. 《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是为了预防和控制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而制定的法规。
劳动法中的劳动保护与安全规定

劳动法中的劳动保护与安全规定劳动保护与安全是劳动法中的重要内容,旨在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工作环境安全合规。
劳动保护与安全规定的出台与积极应对工作中的潜在风险、减少职业伤害紧密相关。
本文将以劳动法中的劳动保护与安全规定为主线,介绍劳动法的法律依据、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用人单位的责任。
一、法律依据劳动保护与安全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各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职业危害,改善工作条件,提高劳动和职业防护条件,监护、告知劳动者有关安全生产和预防事故的要求。
”该法第四十一条也规定了劳动者有权拒绝违法违规的劳动安排。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则要求用人单位为员工提供安全、无害的工作条件,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设施,并向员工教育和培训相关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此外,各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根据地区特点与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了劳动保护与安全的规定。
二、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劳动者在劳动保护与安全方面享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
1. 权利:(1)享有安全、无害的工作环境,包括工作场所的卫生和安全设施的配备;(2)获得必要的劳动防护设施,如安全帽、防护眼镜、耳塞等;(3)获得相关的劳动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自身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4)拒绝违法违规的劳动安排,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
2. 义务:(1)遵守劳动保护与安全的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和保养劳动防护设施;(2)参与劳动安全培训和教育,增强自身的安全意识和能力;(3)及时报告和反映工作中的安全隐患,提出改进建议;(4)遵守用人单位的管理制度,配合用人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管理。
三、用人单位的责任用人单位在劳动安全与保护方面承担重要的责任。
1. 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用人单位有责任提供安全、无害的工作环境,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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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本文档涉及附件:1:《劳动保障法》全文:[附件1]2:《劳动合同法》全文:[附件2]3:《劳动关系调解仲裁法》全文:[附件3]4:《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设立管理办法》全文:[附件4]5:《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全文:[附件5]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劳动关系的书面协议或者口头约定,是确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依据。
2:劳动者:指依法以劳动力为生的公民,不论种族、性别、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宗教信仰、身份等。
3:用人单位: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用工作者为其从事劳动活动的单位。
4:工资:劳动者依法享有的以货币形式支付为主的对劳动的报酬。
5:工时:劳动者一天正常工作的时间,按照国家规定一般不超过8小时,超出部分需支付加班费。
6:休假:劳动者享有的休息休假权利,包括法定假日、带薪年休假等。
7:社会保险:国家通过设立社会保障制度,对劳动者提供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障服务。
附件1:《劳动保障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劳动合同第三章工资第四章工时第五章休假第六章特殊劳动第七章劳动保护第八章劳动条件第九章劳动争议第十章劳动监察第十一章法律责任第十二章附则附件2:《劳动合同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订立劳动合同第三章履行劳动合同第四章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第五章其他规定附件3:《劳动关系调解仲裁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劳动关系调解第三章劳动关系仲裁第四章劳动关系诉讼附件4:《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设立管理办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调解机构的设立和解散第三章仲裁机构的设立和解散第四章监督检查和处罚第五章附则附件5:《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第三章劳动保障监察职责第四章劳动保障监察措施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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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篇一: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知识1、什么是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同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之间订立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2、《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是什么?制定《劳动合同法》的目的,是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3、建立劳动关系以什么为标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劳动者就享有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
4、劳动合同以什么形式订立?《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一项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5、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自何时起订立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6、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7、什么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8、什么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9、什么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五条的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10、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3)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11、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不订立的,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用人单位依法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不订立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12、在什么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13、在什么情况下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因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以及劳动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14、劳动合同应具备哪些法定必备条款?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应包括:(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第一节社会保障的概念与含义一、社会保障的概念1.一般定义社会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和行政措施设立的、旨在保证社会成员基本经济生活安全的各种项目总和。
2.国外对社会保障定义的理解由于世界各国的国情不同,对社会保障的界定有所不同,并且对这一概念的认识本身也有一个发展过程;西欧福利国家将社会保障理解为一种公共福利计划,人人都能够享受。
更多的国家则认为社会保障是一张社会安全网,为需要的社会成员特别是劳动者的生老病死及其家属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3.我国对社会保障定义的理解社会保障是国家和社会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因年老、疾病、失业、伤残、生育、死亡、灾害等原因而失去劳动能力或生活遇到障碍的社会成员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项社会安全制度。
二、社会保障概念的含义对社会保障的概念要给予比较全面的、准确的、科学的概括,至少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把握:1.社会保障的责任主体是国家和社会:补偿弱化的家庭保障功能,解决特定的社会问题以稳定社会。
2.社会保障的目标是满足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一是基于人的生存权的保护,二是受制于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3.社会保障面向社会全体成员:社会成员只要符合社会保障的条件,就应该无一例外地成为社会保障的对象。
4.社会保障制度实施的保证和依据是法律法规:即国家以立法或制定行政条例的形式来确定社会保障的范围、资金来源及支付标准等基本内容,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其得以实现。
法和行政条例的法律效力是不同的。
所依据的法律有两类:形式意义上的社会保障法规和实质意义上的社会保障法规。
在具体操作时“小法必须服从大法”。
三、社会保障的范围和对象1.保障的一般对象按社会保障的定义,社会保障的一般对象应是全体社会成员。
但由于各国国情不同,实现社会保障的原则不同,从而社会保障的对象也有所不同。
2.具体的保障范围:视各国保障的原则及国情而定。
实现普遍性原则国家:保障对象为全体社会成员;实现特殊性原则国家:保障对象有选择,为部分社会成员;我国的社会保障范围:许多项目只面向城镇的工薪阶层,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尚在建设之中,由我国的二元社会经济结构决定。
大多数地区农民是家庭保障。
但如果进城打工,就应该受到保障;发展趋势:随保障内容的完善而不断扩大。
但何时扩大到更广的领域,要视各国经济发展的情况、经济承受能力而定。
【篇二:有关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有关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2010-03-0210:19:11)标签:分类:社会保障社会保障文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一、法律1、社会保障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自2011年7月1日起实行2、相关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的决议1978年5月2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决议1978年5月2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的决议1980年9月29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的决议1981年3月6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1984年5月3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根据1998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1992年4月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05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决定》修正,自1992年10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1994年10月2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1994年10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三号公布自1995年6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1996年8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1996年8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三号公布自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1999年6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1999年6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九号公布自1999年9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2001年10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号公布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1991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2006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1990年12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2008年4月2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修订,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二、行政法规1951-2-261953-1-2 修正,(关于生育保险的部分已被《女职工保护规定》废止)关于发布《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的通知1980年4月2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 1980年6月4日国发〔1980〕152号,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发〔1983〕141号 1983年9月12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的通知国发〔1987〕105号 1987年12月3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关于发布《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的通知国发〔1987〕106号 1987年12月12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1988年6月28日国务院第十一次常务会议通过,1988年7月21日国务院令第9号发布,自1988年9月1日起施行)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1988年9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第14号令发布根据1993年4月27日《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决定》修订发布根据1999年6月30日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269号令《关于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订发布 2010年7月21日国务院第120次常务会议、2010年3月29日中央军事委员会常务会议修订通过,2010年7月26日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578号令公布)失业保险条例(1998年12月26日国务院第11次常务会议通过,1999年1月22日国务院令第258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