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简易版
工程项目分包管理实施细则

工程项目分包管理实施细则工程项目分包管理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将项目的各个工程分解为不同的包,通过外包的形式来完成。
分包管理的实施细则是指对分包管理的具体要求和操作流程的详细规定。
以下是一个工程项目分包管理实施细则的示例,包括项目分包管理的流程、责任分工、合同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一、分包项目的筛选与评估1.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需求,确定需要进行分包的工程项目,并制定分包项目筛选与评估的指标体系。
2.通过招标、询价等方式,向符合要求的分包单位进行邀请,并进行资格审核和评估。
3.根据分包单位的资质、经验、信誉以及报价等因素,确定最适合的分包单位。
二、分包合同的签订与管理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编制分包合同模板,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同条款的修改。
2.与分包单位进行分包合同的签订,并确保合同的合法有效性。
3.对分包合同进行统一管理,包括备案、存档、监督和更新等工作。
三、分包工程的进度管理1.制定分包工程进度计划,明确分包工程的起止时间、工期要求和关键节点。
2.与分包单位进行沟通和协调,确保分包工程按照计划顺利推进。
3.定期检查分包工程的进度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进度偏差问题。
四、分包工程的质量管理1.制定分包工程的质量控制计划,明确质量目标、质量标准和质量控制措施。
2.对分包单位进行质量管理的指导和培训,确保分包工程达到质量要求。
3.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和评估,对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整改和追踪。
五、分包工程的安全管理1.制定分包工程的安全管理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向分包单位进行宣传和培训。
2.对分包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3.及时处理和报告分包工程中的安全事故和隐患,避免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六、分包工程的支付管理1.根据分包合同的约定,按照分包工程的实际进度和质量情况进行支付。
2.对分包单位的支付申请进行审核和核对,并及时进行支付。
3.对支付情况进行记录和整理,以备后续的结算和验收。
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三篇)

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分包工程安全管理,确保分包工程安全生产,保护劳动者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分包工程的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所有参与分包工程的企事业单位、个体户和相关人员。
第二章分包工程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第三条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应遵循以下基本要求:(一)依法依规、科学管理,注重预防,综合治理,全面提高分包工程安全管理水平。
(二)明确分工,建立完善的组织体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三)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增强危险源识别、预防和应急处理的能力。
(四)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分包工程的安全。
第三章分包工程安全管理的组织体系第四条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应建立完善的组织体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明确部门职责和人员配备。
第六条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岗位,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权限。
第七条各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管理能力,进行相关培训,并持有相关资格证书。
第八条分包工程安全管理体系应与工程管理体系相结合,共同推进工程的安全有序进行。
第四章分包工程安全管理的制度建设第九条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应制定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二)危险作业管理制度(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四)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五)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制度(六)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七)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第十条安全管理制度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不断的修订完善,并定期评估和更新。
第五章分包工程安全管理的职责与义务第十一条分包工程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及其职责:(一)分包工程项目责任人:负责组织分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和技术防范工作。
(二)分包工程施工单位:负责分包工程的施工安全管理,保障工程施工安全。
(三)分包工程监理单位:负责对分包工程的安全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分包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完整版本

分包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完整版本分包管理是指总包单位将工程项目的一部分工作委托给其他承包商承担的管理方式。
为了规范分包管理,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各地都出台了相应的分包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以下是分包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完整版本。
一、分包管理的目的和原则:1.目的:分包管理的目的是为了充分发挥承包商的专业技术优势,提高工程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2.原则:分包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安全第一: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2)公平竞争:公开透明地选择分包商;(3)成本控制:对分包工程进行合理的成本控制;(4)风险管理:对分包商进行风险评估和管理;(5)合同履约:严格执行合同约定;(6)质量控制:对分包工程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7)信息共享:及时分享关于分包工程的信息。
二、分包管理的流程:1.需求确认:总包单位确定需要分包的工程内容,并制定相关需求和标准。
2.分包策划:总包单位根据分包需求和标准,制定分包策划方案,并明确分包方式和分包工程的范围。
3.分包商选择:总包单位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方式选择分包商,充分保证公平竞争。
4.分包合同签订:总包单位与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明确双方的权责和约定的工程内容。
5.分包工程管理:总包单位对分包工程实行全方位的管理,包括安全管理、质量控制、进度管理等。
6.进度控制:总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进度进行监控和管理,确保整个工程项目的进度符合预期。
7.质量控制:总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进行全过程的跟踪和控制,确保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8.成本控制:总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成本进行预算和管理,确保在预定的预算范围内完成工程项目。
9.风险管理:总包单位对分包商进行风险评估和管理,确保分包商能够履行合同和工程要求。
10.信息共享:总包单位和分包商之间进行及时的信息共享,保持沟通畅通。
三、分包管理的责任和权益:1.总包单位的责任:总包单位有责任对分包工程进行全面管理,承担整个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责任。
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安全管理规定范本第一部分: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的安全,促进施工作业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部分:工程分包安全管理第二条工程分包单位应当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证工人的安全。
第三条工程分包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责任、措施和要求。
制度必须包括以下内容:1. 安全生产目标和任务;2. 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3. 重大事故的报告制度;4. 设备、材料的安全管理;5. 火源、电源的安全管理;6. 安全检查和监管措施;7. 安全培训和教育。
第四条工程分包单位应当选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知识和经验。
第五条工程分包单位应当对参与工程分包的劳务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加强对技术操作人员的安全指导和控制。
第三部分:劳务分包安全管理第六条劳务分包单位应当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证工人的安全。
第七条劳务分包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责任、措施和要求。
制度必须包括以下内容:1. 安全生产目标和任务;2. 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3. 重大事故的报告制度;4. 设备、材料的安全管理;5. 火源、电源的安全管理;6. 安全检查和监管措施;7. 安全培训和教育。
第八条劳务分包单位应当选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知识和经验。
第九条劳务分包单位应当对参与劳务分包的劳务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加强对技术操作人员的安全指导和控制。
第四部分:临时用工安全管理第十条在施工过程中,如需使用临时用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使用临时用工时,应当保证临时用工与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安全和卫生条件相同。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对临时用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明确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完整版)分包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一、总则1、为了使在本项目承担施工任务的分包单位的各项管理工作满足我公司项目管理要求,确保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有序,按标准在受控状态下进行,实现我项目的管理目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本管理办法适用于进入我们项目管理现场内的任何一家分包单位。
二、进场须知1、所有分包单位必须持有我项目经理部所签发的入场许可证,方可进场。
2、办理入场许可证的条件:(1)、持有本项目的施工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方的委托书(通知)。
(2)、提供以下资料:3、记录:分承包商进场许可证三、教育培训1、为了确保分包单位全面了解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能够严格遵守本项目的各项管理制度及分包单位员工素质符合我项目要求,必须进行教育培训工作。
2、工人素质教育(1)教育培训工作由项目经理部负责,培训大纲见下表。
(2)由分包单位自行组织的教育培训,必须是符合我项目要求的,现行、有效的各类法规、规范及文件,教材必须经我项目经理部审批,同时应做好记录,并报至项目经理部备案。
(3)项目经理部组织对工人的技术素质教育工作。
所有分项工程开工前,由施工技术主管召集,专业施工管理人员或分包主管工长主持对施工人员进行专项教育,使工人对所施工的分项工程充分了解。
要求工人知道分项工程的工期要求,施工方法,施工要点,工程做法,质量要求,质量标准,文明施工成品保护要求。
未对工人进行教育的分项工程不允许开工。
(4)各分包必须配一名素质较高的专职质量员,且必须给其足够的权限,以保证总包下达的质量整改和质量保证措施得到彻底贯彻和实施。
培训大纲3、安全教育(1)项目经理部安全员对分包单位的全体成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
由安全员组织,工程施工技术主管协助。
经考试合格由安全部门注册登记后才能上岗。
未经考试合格和注册登记人员不得参加施工生产。
(2)在接受总包单位安全教育同时,分包队伍要明确一名领导为该队伍的安全负责人,主管日常的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分包队伍中每50人要设一名专职安全员,少于50人要设兼职安全员,独立承担分包任务的施工队,要建立安全机构,并按上述要求配备安全人员。
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8页)

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1 总则为规范分公司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并建立长效机制,加强项目安全管理队伍体系建设,根据局《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1.1 适用范围实施细则适用于分公司各项目部对劳务分包、专业分包和甲指分包的安全管理。
2 分包单位准入管理2.1 各项目部必须在局“劳务合格分包商名录”内选择劳务分包单位。
劳务分包和专业分包必须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与其所承包工程相符的施工资质,严禁使用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或资质不合法的分包单位。
2.2 签订分包施工合同的同时签订“分包安全管理协议书”,安全协议应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责任界定、事故责任追究、分包安全业绩指标及考核办法等内容。
2.3 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需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岗。
项目安全部门留存证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及时更新人员变动情况。
2.4 分包单位特种作业人员须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电焊工可持安监部门颁发的操作证岗),工人入场时项目安全部门应查验操作证原件,并留复印件或扫描件备案。
3 分包单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3.1 分包单位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项目分包单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数量应满足下列要求:1. 劳务分包单位按在场工人数量配备:工人在50以下的配备1人,工人在50人以上200人以下的配备2人,工人200人以上至少配备3人,且不少于工人总人数的5‰。
2. 专业分包单位按合同额配备:合同额2千万元以下的配备1人,合同额2千万元以上3千万元以下的配备2人,合同额3千万元以上的至少配备3人。
3.2 项目安全部每月25日前填报《项目分包单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信息统计表》(见附件1)上传分公司安全部。
分公司对项目安全检查时参照统计表格查验分包单位人员配备情况。
4 分包单位安全管理义务4.1 分包单位应按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项目部分包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项目部分包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项目部对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目标实现,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项目部分包单位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主要应对的风险(一)制度缺乏或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二)分包安全生产管理不规范,导致公司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社会责任不到位。
第二章分包方资格管理第四条项目部应对分包方的营业范围、公司资质、安全许可、主要管理人员安全资格、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等进行审查和确认。
对不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及时清退更换,确保合法分包。
第五条项目部应建立项目分包方安全资质台账,收集分包方以下资料复印件存档备查,并适时更新确保有效:(一)《营业执照》(二)《资质证书》(三)《安全生产许可证》(四)分包方人员资格证书:1.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3.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第三章项目部与分包方安全生产管理第六条未签订履约合同和安全协议的分包单位不得进场施工。
第七条从安全体系建设、安全策划和安全方案制定、安全检查、安全会议、安全教育培训和交底、应急管理等方面将分包方纳入项目一体化安全管理。
第八条将分包人员纳入项目管理体系,分包项目经理纳入作为项目部的专业负责人,其他分包人员按分工进入相应的项目管理部门,督促分包方按分包合同约定配齐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共建共管合署办公。
第九条项目部应对分包方进场安全管理总交底、合同安全条款专项交底,组织分包方对其所属管理人员与作业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专项安全教育及培训考核,履行签字手续并存档。
第十条项目部应对分包方进场人员进行以下管控:(一)不得违反国家有关用工规定招收从业人员,严禁使用童工、超龄及不适应施工作业的人员。
(二)分包合同约定的分包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工及安全负责人变更,必须经项目部同意并履行变更确认手续。
工程项目分包管理实施细则

工程项目分包管理实施细则工程项目分包管理是指在大型工程项目中,将工作内容按照一定的分类和顺序分配给不同的承包商或分包商来完成。
通过科学合理地分配和管理工程项目的各项工作,可以提高工程质量并保证项目按时完成。
下面将介绍工程项目分包管理的实施细则。
一、分包选择:1.项目经理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需求,制定分包策略,并根据分包策略选择合适的分包商。
2.分包商应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具备良好的信誉和财务状况。
项目经理应进行调查和评估,确保分包商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二、合同管理:1.在与分包商签订合同前,应明确工程项目的工作内容、质量要求、工期等重要条款。
2.合同应详细列明分包商的责任和义务,以及分包商应提供的材料、设备等。
3.合同中应明确分包商的付款条件和支付方式。
4.项目经理应定期检查和审核分包商的工作进展,确保工作按照合同要求进行。
三、质量控制:1.项目经理应对分包商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作符合相关的质量标准和规范。
2.项目经理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分包商的工作进行抽样检测,确保工作质量符合要求。
3.分包商应按照项目经理的要求提供工程项目的施工记录和质量报告。
四、工期控制:1.项目经理应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和需求,合理制定工程项目的工期计划。
2.分包商应严格按照工期计划进行施工,确保工作按时完工。
3.项目经理应进行工期跟踪和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工期延误的问题。
五、安全管理:1.分包商应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并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管理,保证工作场所的安全和健康。
2.项目经理应对分包商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管理进行审核和检查,确保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六、变更管理:1.项目经理应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对工程项目的变更进行管理和控制。
2.双方应及时沟通和协商,确定变更的内容和影响,并对变更进行评估和审核。
3.变更后的工作应重新进行合同约定和工期计划。
七、支付管理:1.根据合同约定,项目经理按照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向分包商支付相应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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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X月XX日
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
则简易版
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简易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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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规定分包项目范围、分包资质审查内容及现场管理。
2. 适用范围
分公司项目分包及现场分包工程管理。
3. 职责
3.1 分公司市场经营科负责对投标的分承包方进行资质预审查;负责建立分承包方评审程序;负责建立合格分承包方档案并定期发布;负责组织项目管理科、安全保卫科等相关部门及工地对新引进的分承包方进行考察。
3.2 分公司安保科负责制定分包工程安全
管理实施细则;配合对分承包方进行考察;负责对中标的分承包进行资质审查并保留相应记录;在组织分公司季度或专项检查时组织对分承包方施工项目的安全检查。
3.3 分公司安保科负责对分承包方进场前的资质审查、合同及结算会签;负责分承包方人员进厂作业前的一级安全教育并保留相关资料;负责对分包方作业范围内的各项安全检查,并督促不符合项的整改。
3.4 专业工地具体负责分承包方的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分承包方人员的二级安全教育;负责对分承包方作业范围的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分承包方对不符合项的及时整改。
3.5 分公司政工部配合安保科门做好一级安全教育,在安保科门签字确认后方可签发入
厂通行证。
4. 分包工程安全管理
4.1 分承包方的选择
4.1.1 工程施工中,因人力资源等原因,确需引进分承包方时,由专业工地提出书面申请,报分公司市场经营科及分管生产的副经理批准。
4.1.2 项目同意分包后,分公司市场经营科在合格分承包范围内对拟引进的投标单位进行资质预审查,如需引进新队伍,则在资质预审查的基础上由分公司市场经营科组织项目管理科、安全保卫科等相关部门及工地负责人进行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引进的投标方。
4.1.3 公司市场经营部组织或委托分公司市场经营部组织安全保卫科、项目管理科等部
门进行分包项目的开标评审,经综合评价后选择合适的分承包方。
4.1.4 中标的分承包方,在签订合同前必须提供近三年安全施工业绩、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原件、经过公证的法人代表委托书、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施工合格证”或“安全施工许可证”、安全施工的技术素质及特种作业人员取证情况、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用品的配备、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等供公司、分公司安全保卫科进行分包资质审查,合格后签订安全施工协议并将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
资质审查不合格的必须重新进行分承包方的选择。
4.1.5 资质审查合格后在开工前签订施工合同,在合同上明确合同双方安全文明施工的
责、权、利。
同时根据工程量的大小,预留承包价款的5%或每50万元预留1万元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
因图纸等原因开工前无法及时签订合同时,必须草签一份协议,明确协议双方安全文明施工的责、权、利,严禁无合同或协议就开工。
4.1.6 下列项目不得由分承包方单独承建:火电工程的热控,汽机本体,锅炉本体,高、中压管道,主厂房及其基础,水塔,烟囱,升压站等。
4.2 分承包方的进场
4.2.1 对分承包方人员的教育培训
l 分公司安全保卫科审查合格的分承包方在进入施工现场前,须提供进场人员名单一份;l 分公司安全保卫科组织对分承包方
入场人员进行一级安全教育培训。
l 所属专业工地组织对分承包方入场人员进行二级安全教育培训。
l 分承包方组织对入场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4.2.2 分承包方人员的入场
l 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后,分公司安全保卫科建立入场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卡片。
同时出具相关证明,由分公司政工部签发入场证,人员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l 分承包方须提供入场人员的身份证明供分公司安全保卫科,未成年工及年龄超过60岁的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l 分承包的工程项目需登高作业的,分承
包单位须组织现场作业人员进行登高体检。
体检结果报分公司安全保卫科存档。
体检不符要求的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4.2.3 分承包人员的现场管理
l 分包单位的行政负责人是安全施工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施工负全责。
30人以上的分承包方须指定专人负责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设有二级机构的分承包方必须有专职的安全管理机构。
分承包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和本公司的相关规定、制度,服从本公司的管理、监督和指导。
负责组织施工人员学习与本工程有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参加本公司专业工地组织召开的调度
会。
l 分承包方人员每周必须进行一次安全站班会,小结上周安全工作,布置下一周安全工作重点。
每周组织一次本单位施工区域的安全自检和自改工作,配合分公司及专业工地做好存在问题的整改。
设有二级机构的分承包方按分公司或专业工地模式建立相关安全施工管理台帐;无二级机构的分承包方按班组建制模式建立相关安全施工管理台帐。
l 分承包方现场人员发生变动时须及时通报分公司相关部门和专业工地,以便及时组织相关教育培训工作。
l 分公司及专业工地安全监察人员及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分承包方人员现场工作中
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违反相关安全规定的及时给予纠正并予以一定的处罚。
l 分包工程严禁转包或再次分包,违者由分公司解除合同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金(具体由分公司商定)。
l 分承包方人员发生事故时,由专业工地及分承包方负责按《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程序》处理。
l 对分承包方发生事故后的处罚:
发生死亡及以上事故扣100%安全施工保证金,并清退出场,三年内不得重新录用。
发生重伤事故扣50%安全施工保证金,并限期一周进行停工整顿:组织人员分析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补充完善本单位安全施工制度、完善现场安全设施、完善职工个人防护
等。
发生轻伤事故扣20%-30%安全施工保证金,并限期三天组织现场职工安全再教育、检查及整改等。
发生机械、火灾、交通事故及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罚按《SDJY.350.327-2004安全生产奖惩规定》、《SDJY.350.337-2004道路交通事故处罚办法》执行。
4.2.4 对分承包方的复查和评审
l 分公司市场经营科每年组织对现场的各分承包方进行一次复查:审查其资质、安全生产资格的有效性。
审查分承包方对安全文明施工的履约能力和履约效果。
l 对工程已竣工的分承包方按质保体系要求及时进行评审,确定合格分承包方,供今后
工程招标选择。
5. 相关记录
5.1 分承包方安全资质审查表
该位置可填写公司名或者个人品牌名
Company name or personal brand name can be filled in this pos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