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镀件外观检验规范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电镀件外观检验规范 Final approval draft on November 22, 2020

电镀件外观检验规范

1. 目的:

明确了电镀部件的电镀验收准则,对来料及成品外观检验提供作业方法指导

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金属电镀部件的检验,生产外观检验时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3. 工作职责:

检验员负责按照本规范对相关来料外观进行检验,装箱员参照本规范进行产品件外观100%检验,品质部主管负责监督执行。

4. 外观缺陷检查条件

距离:目视距离一般30~40cm左右;

角度:15-90度范围旋转;

照明:40W日光灯下;

视力要求:视力以上,弱视和色肓者不宜进行外观检验。

5 .产品缺陷定义

致命缺陷(critical defect)

可能导致危及生命或造成非安全状态的缺陷,或可能损坏重要的最终产品的基本功能的缺陷(产品的极重要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或质量特性极严重不符合规定)。

严重缺陷(majoy defect)

不构成致命缺陷,但可能导致功能失误或降低原有使用功能的缺陷(产品的重要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或质量特性严重不符合规定)。

轻微缺陷(minor defect)

对产品的使用性能没有影响或只有轻微影响的缺陷(产品的一般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或质量特性轻微不符合规定)。

能有明显的水渍、水印

A 面水渍水印面积≤,40cm 处观察不明显 √

B 面水渍水印面积≤,40cm 处观察不明显

√ C 面水渍水印面积≤10mm 2

,40cm 处观察不明显

发黑 发白

产品表面不能有明显的异色斑迹

电镀件表面有明显的白印或黑印,面积≥ √

白印或黑印面积<,40cm 处观察不明显

漏镀

产品表面不允许有镀层未镀上的情况

电镀件A 面或B 面有漏底材现象,不可接受 √

电镀件A 面或B 面有相关镀层未镀上,不可接受

电极点周围有未镀上痕迹,组装后不能完全遮盖,其外露面积不超过,且40cm 处观察不明显

电镀件凹位或阴角位明显发黄,组装后又不能够遮盖的,不可接受

√ 电镀件内部出现发黄面积超过其所在面的1/3或,在组装后基本可遮盖,可接受

√ 电镀件内部未镀上的地方生锈,不能接受

尺寸 各控制尺寸符合产品标准规定 控制尺寸稍超出公差,但不影响装配

控制尺寸超出公差,现场无法装配 √ 膜厚

镀层厚度符合产品标准规定

镀层厚度严重低于客户给定的下限值 √

镀层厚度稍低于下限值,且盐雾测试合格

耐腐蚀 镀层的防腐能力达到规定要求

盐雾测试不通过,不可接受

起泡---电镀件表面出现小泡点或凸起现象:

脏污---产品表面有手印、油污或其它脏污:`

----产品表面有明显的纹路或划痕:

斑点---产品表面与明显的凹凸点、麻点、亮点、氧化点:

电镀层表面凸起,有一个小泡点,NG

镀层表面脏污呈云状块,面积过大,NG 正面纹路明显,NG 侧面有纹路但无刮花现象,OK

发黑、发白---电镀件有黑色或白色的印记;麻点特别明显,面积> mm2 ,NG

表面有明显白色印记,呈片状,NG 有黑色印记,不明显,MDC-10铜壳不可以使用,其它壳体可以使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