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施工方案的范围
公路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范围

公路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范围一、总则为了规范公路工程的施工过程,保障施工安全和质量,提高公路工程的建设效率,特制定本专项施工方案。
二、施工范围本专项施工方案适用于公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各个施工阶段,包括但不限于路基施工、路面施工、路基加固、桥梁施工、路基排水等。
三、施工组织设计1. 施工组织设计应根据具体工程情况,确定施工的总体计划和施工进度安排,包括施工队伍、机械设备、材料和施工方法等。
2. 制定施工计划应考虑到施工现场的地形地貌、气候条件、施工物资的运输、人员的安排等因素,合理确定施工措施和施工工艺。
3. 施工组织设计还应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环境保护以及质量管控。
四、施工安全措施1. 施工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勘察和评估,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得到消除,施工人员的安全得到保障。
2. 施工现场应设置明确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通道,确保施工区域的安全管理。
3. 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各类安全措施的落实、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4. 对高空施工、爆破作业等高风险的施工活动,应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并由具备相关证书的人员进行操作。
五、施工质量控制1. 施工过程中,应根据相关标准和规范,选择合适的材料和合理的施工工艺,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2. 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中的质量问题。
3. 对施工过程中的关键节点和重要工序,应进行全程跟踪和监测,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4. 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或者异议,应及时进行处理和调整,以保证工程质量的稳定。
六、环境保护措施1. 施工前,应制定详细的环境保护措施方案,包括对施工现场的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风险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治理措施。
2. 施工过程中,应减少对周边环境和生态的影响,合理利用土地和水资源,降低施工所带来的环境污染。
3. 在施工现场应设置固体废物、废水和废气的收集、处理及利用设施,做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废物的无害化处理。
施工专项方案规定

一、总则为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提高施工效率,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施工专项方案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建筑工程、市政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水利工程等各类施工项目。
三、编制与审批1. 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施工环境、施工工艺等,编制施工专项方案,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安全措施、环境保护措施等内容。
2. 施工专项方案应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并报送监理单位审核。
3. 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施工专项方案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反馈给施工单位。
4. 施工单位应根据监理单位的审核意见,对施工专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
四、施工组织设计1. 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资源配置、施工工艺流程、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等内容。
2. 施工进度计划应明确施工阶段、施工时间、施工任务、施工质量目标、施工安全目标等。
3. 施工资源配置应合理配置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4. 施工工艺流程应科学合理,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5. 施工质量控制应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施工质量标准,确保工程质量。
6. 施工安全管理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五、施工技术方案1. 施工技术方案应包括施工工艺、施工技术措施、施工质量控制措施等内容。
2. 施工工艺应选择先进、成熟、可靠的施工工艺,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3. 施工技术措施应针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4. 施工质量控制措施应针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风险,采取相应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工程质量。
六、施工进度计划1. 施工进度计划应明确施工阶段、施工时间、施工任务、施工质量目标、施工安全目标等。
2. 施工进度计划应结合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合理安排施工进度。
专项工程施工方案范围

专项工程施工方案范围一、项目概况1.1 项目名称:某某专项工程施工方案1.2 项目地点:某某地区1.3 项目概况:某某专项工程是某某公司承建的一项重要工程,旨在某某目的。
该工程包括某某工程、某某工程和某某工程,共涉及某某平方米的建筑面积。
工程涉及的主要内容包括某某、某某和某某等,将采用某某技术和材料进行施工,以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二、施工组织设计2.1 施工组织体系:在施工期间,将建立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施工组织体系,包括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管理单位等,确保各个施工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实行项目指挥部负责全面协调管理,各个专业分包单位分工协作,保证工程按时按质完成。
2.2 安全生产组织管理: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安全生产责任到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
2.3 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质量标准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执行质量检查和验收制度,确保每一个施工环节都符合质量要求。
2.4 施工进度计划:编制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工期,确保施工任务按时完成。
三、施工技术方案3.1 地基处理:根据地质勘察报告,对地基进行合理的处理,确保地基承载力满足建筑结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保证地基处理合理有效。
3.2 结构施工:根据设计要求和施工图纸进行结构施工,采用先进的构筑工艺和施工技术,确保建筑结构的牢固稳定。
同时,对混凝土结构进行配筋、浇筑、养护等工序,提高结构强度和耐久性。
3.3 建筑装饰:根据设计要求对建筑进行内外装饰,包括墙面装饰、天花板、地面、门窗、水电安装等,保证装饰质量满足设计要求。
3.4 设备安装:对工程中需要安装的设备进行合理安装,并保证设备运行稳定。
严格按照设备安装要求进行施工,保证设备的安全可靠。
四、施工准备工作4.1 材料准备:对施工所需的各类材料进行采购和储备,保证施工过程中材料供应有序,充分保证施工需要。
专项施工方案报送监理

一、引言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为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施工单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在施工前报送监理单位进行审查。
本文将详细介绍专项施工方案报送监理的相关内容,包括报送范围、审查要点、报送流程等。
一、报送范围1. 施工单位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各种专项施工方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各种安全生产类的施工方案以及各种质量安全问题的处理方案。
2. 分包单位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在报总包审核后再报监理审批。
3.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在专家组论证前,各技术负责人(包括总包回单位的企业总工、总监)签字都必须完整。
二、审查要点1. 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监理审核要点:(1)需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范围: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具体规定了危大工程范围。
(2)关于专项施工方案内容:- 工程概况:危大工程概况和特点、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等;- 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操作要求、检查要求等;- 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措施。
2.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查要点:(1)分部工程的施工危险程度分为施工危险性一般、施工危险性较大、施工危险性重大三大类。
项目经理部(分公司)应根据本项目的工程特点,结合单位工程中分部工程的特点界定施工危险程度。
(2)对具有危险性分部工程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包括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路基高填方工程、大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与爆破工程、桥梁高墩施工、软弱地质条件下隧道施工、铁路既有线作业、桥涵顶进、桥梁悬灌施工等。
三、报送流程1. 施工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报总包审核。
哪些工程要编专项施工方案

哪些工程要编专项施工方案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工程范围1、特殊地质地下水问题的工程2、特殊工艺的工程3、大型起重吊装、支撑拆除的工程4、高危工程或特种工程5、采用新技术、新材料的工程6、其他需要编制的特殊工程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内容1、前期调研在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前,需要对工程所在地的地质、地下水情况进行调研,对周边环境、交通条件等进行调查,以了解工程所面临的实际情况,为后续的施工方案提供数据支撑。
2、施工目标和要求明确专项施工的具体目标和要求,例如施工期限、质量要求、安全要求等,为后续的施工策划提供指导。
3、技术方案根据工程的特点和要求,制定详细的技术方案,包括施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和难点,以及相应的防范和解决措施。
需要对施工方法、操作规程、施工工艺等进行详细阐述。
4、安全措施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需要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施工设备的安全使用等方面进行详细规定。
5、质量控制明确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要求,确保工程质量。
需要对材料选用、施工过程中的验收、工程竣工验收等方面进行详细规定。
6、环境保护保护施工现场周边的环境,减少施工对环境的影响。
需要对废物处理、降噪、降尘等方面进行详细规定。
7、施工组织合理安排施工任务,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需要对施工队伍的编组、施工计划的制定、物资供应等方面进行详细规定。
8、紧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施工安全。
9、其他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可能需要对其他方面进行详细规定,以确保施工过程顺利进行。
三、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批和实施1、审批流程编制完专项施工方案后,需要提交相关部门或单位进行审批。
审批单位将根据专项施工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等进行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
2、实施过程经过审批后,专项施工方案得以实施。
在施工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进行操作,确保施工过程安全、质量、环保等方面得到有效监管和控制。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规定

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施工现场的安全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了明确规定。
以下是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规定的主要内容概述:一、适用范围安全专项施工方案适用于以下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1. 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2. 土方开挖工程;3. 模板工程;4. 起重吊装工程;5. 脚手架工程;6. 拆除、爆破工程;7.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二、编制要求1. 编制依据:施工单位应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家及地方相关法规、标准、规范,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2. 编制内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地点、规模、结构类型、施工周期等;(2)危险源辨识:分析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源,包括人身、设备、环境等;(3)安全措施:针对危险源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包括防护、警示、隔离、监测等;(4)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包括事故报告、救援、处置等;(5)人员培训: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6)安全检查: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3. 编制程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
4. 修改与更新:在施工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或变更设计,应及时修改和更新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三、实施与监督1. 实施单位:施工单位应按照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2. 监督单位:监理单位应监督施工单位执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3. 现场监督: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现场监督,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有效实施。
四、责任追究1. 施工单位未按规定编制、实施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专项施工方案_条件

一、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XX市XX区,项目总建筑面积约XX万平方米,包括住宅楼、商业楼、地下车库等配套设施。
为确保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特制定本专项施工方案。
二、施工范围及内容1. 施工范围:本专项施工方案适用于本项目所有建筑、安装、装饰装修等施工内容。
2. 施工内容:包括土建施工、结构施工、装饰装修施工、安装施工、室外工程等。
三、施工条件1. 工程地质条件:项目所在地地质条件良好,无特殊性地质现象。
土壤承载力满足建筑要求,地下水埋深适中。
2. 施工图纸:施工图纸齐全、准确,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要求。
3.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合理,施工进度安排科学,确保工程按时、按质完成。
4. 施工人员:施工人员具备相应资质,熟练掌握施工技术和操作规程。
5. 施工材料:施工材料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质量合格,来源可靠。
6. 施工设备:施工设备齐全、性能良好,满足施工要求。
7. 施工现场:施工现场环境整洁,安全通道畅通,消防设施齐全。
8. 施工合同:施工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清楚。
9. 施工资金:工程款按时到位,保障施工顺利进行。
10. 施工环境:施工期间天气适宜,无自然灾害影响。
四、施工技术要求1. 土建施工:严格按照设计要求,确保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安全可靠。
2. 结构施工:严格按照规范要求,确保结构稳定、安全。
3. 装饰装修施工:遵循美观、实用、环保原则,确保装饰装修质量。
4. 安装施工:严格按照设备技术参数和施工规范,确保安装质量。
5. 室外工程:遵循相关规范,确保室外工程安全、美观。
五、施工安全管理1. 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 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确保施工人员安全。
3. 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4. 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
5. 加强施工现场消防管理,确保消防设施完好。
六、施工进度安排1. 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安排施工进度。
建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论证的范围

建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的范围一、深基坑工程(一)开挖深度超过5m (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一)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2及以上。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三、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四、脚手架工程(一)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五、拆除、爆破工程(一)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二)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三)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四)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六、其它(一)施工高度50m 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三)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四)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
(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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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和专家评审的专项方案范围摘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6条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二)土方开挖工程;(三)模板工程;(四)起重吊装工程;(五)脚手架工程;(六)拆除、爆破工程;(七)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对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并附: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213号危险性较大工程是指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所指的七项分部分项工程,并应当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三)模板工程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五)脚手架工程1、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3、悬挑式脚手架;4、门型脚手架;5、挂脚手架;6、吊篮脚手架;7、卸料平台。
(六)拆除、爆破工程采用人工、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工程。
(七)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1、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2、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3、隧道工程施工;4、桥梁工程施工(含架桥);5、特种设备施工;6、网架和索膜结构施工;7、6m以上的边坡施工;8、大江、大河的导流、截流施工;9、港口工程、航道工程;10、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建筑施工企业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的工程(一)深基坑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m(含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
(二)地下暗挖工程地下暗挖及遇有溶洞、暗河、瓦斯、岩爆、涌泥、断层等地质复杂的隧道工程。
(三)高大模板工程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四)30m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五)大江、大河中深水作业的工程(六)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他土石大爆破工程专家论证审查(一)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已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
(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组必须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施工企业应根据论证审查报告进行完善,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
(三)专家组书面论证审查报告应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在实施过程中,施工企业应严格按照安全专项方案组织施工。
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87号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我们组织修定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九年五月十三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程序,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和拆除等建筑安全生产活动及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一。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第四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二。
第六条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第七条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六)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七)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第八条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
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
第九条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下列人员应当参加专家论证会:(一)专家组成员;(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三)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四)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五)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第十条专家组成员应当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
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第十一条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一)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二)专项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三)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
专项方案经论证后,专家组应当提交论证报告,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
该报告作为专项方案修改完善的指导意见。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第十三条专项方案经论证后需做重大修改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论证报告修改,并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
如因设计、结构、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修改的,修改后的专项方案应当按本办法第八条重新审核。
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方案,施工单位应当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第十五条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按规定进行监测。
发现不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立即整改;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专项方案实施情况。
第十七条对于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的,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第十八条监理单位应当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应当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
第十九条监理单位应当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对不按专项方案实施的,应当责令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建设单位接到监理单位报告后,应当立即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施工单位仍不停工整改的,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条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按专业类别建立专家库。
专家库的专业类别及专家数量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设置。
专家名单应当予以公示。
第二十一条专家库的专家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学术严谨;(二)从事专业工作15年以上或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第二十三条建设单位未按规定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未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的,未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的;施工单位未按规定编制、实施专项方案的;监理单位未按规定审核专项方案或未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监理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附件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附件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附件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四、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