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行业新旧环境保护标准对照表
钢铁行业排放标准

钢铁行业排放标准钢铁行业是重要的基础工业和能源消耗大、环境污染重的行业之一。
为了控制和减少钢铁行业的排放,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排放标准。
以下是钢铁行业排放标准的相关参考内容。
一、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1.烟尘排放标准:钢铁行业应严格控制烟尘排放,限制烟气中悬浮颗粒物的含量。
标准一般要求烟尘排放浓度不超过每标立方米30毫克。
2.二氧化硫排放标准:二氧化硫是钢铁行业常见的排放物之一,可通过燃煤、矿石冶炼等环节产生。
钢铁企业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二氧化硫排放,一般标准要求排放浓度不超过每标立方米200毫克。
3.氮氧化物排放标准:钢铁生产过程中,燃煤和高温反应会导致氮氧化物排放。
钢铁企业应采取脱硝装置等技术措施,限制氮氧化物的排放。
一般标准要求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超过每标立方米50毫克。
二、废气治理标准:1.烟气脱硫:烟气中的二氧化硫是主要的污染物之一,钢铁企业应采取脱硫设备减少二氧化硫排放。
一般要求高炉烟气中二氧化硫的去除率达到90%以上。
2.烟气脱氮:对于含氮废气,钢铁企业应进行脱氮处理,减少氮氧化物排放。
标准要求氮氧化物去除率达到80%以上。
三、水污染物排放标准:1.废水排放:钢铁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废水,其中含有高浓度的悬浮物、油脂和重金属等污染物。
钢铁企业应采取合理的废水处理措施,符合国家废水排放标准。
2.废水回用:鼓励钢铁企业采用废水回用技术,减少对水资源的消耗。
标准要求回用水要满足相应的水质标准。
四、固体废弃物处理标准:1.炉渣处理:钢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炉渣应妥善处理,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一般要求对炉渣进行资源化利用或安全填埋。
2.废弃物处置:对于废弃物的处理,钢铁企业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确保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以上是钢铁行业排放标准的相关参考内容。
为了减少钢铁行业对环境的影响,钢铁企业应加强排放控制,提高工艺技术,加大污染治理力度,不断推动绿色发展。
此外,还应加强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的审批制度和监测管理体系,有效监督企业的排放行为,以保护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验收参照标准

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验收参照标准(验收标准)一、超低排放改造标准炼铁厂烧结机机头(球团焙烧)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小时均值排放浓度分别参照不高于10mg/Nm3、35mg/Nm3、50mg/Nm3,其他工序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小时均值排放浓度分别参照不高于10mg/Nm3、35mg/Nm3、150mg/Nm3进行改造。
铁矿采选、铸造企业烧结和高炉工序超低排放改造按照生态环境部相关要求执行。
在评估周期内,至少95%以上小时均值排放浓度满足上述要求,方可认定为达到超低排放水平。
二、烧结厂石膏雨及有色烟羽治理标准及规范炼铁厂烧结机(含球团焙烧)烟气采取降温冷凝的,夏季(4月-10月)参照烟温降低8%以上,含湿量降低15%以上;冬季(11月-次年3月)参照烟温降低15%以上,含湿量降低30%以上。
注:排放烟气烟温降幅=[(改造装置入口温度-出口温度)/入口温度]×100%排放烟气含湿量降幅=[(改造装置入口含湿度-出口含湿量)/入口含湿量]×100%三、炼铁长供料料场扬尘防治标准1、铁精矿等原料储存场,煤、焦粉等燃料储存场,石灰(石)等辅料储存场,采用封闭料场(仓、棚、库),并采取雾炮喷淋(白灰除外)、清扫、吸尘等抑尘措施。
2、料场路面硬化无破损,出口配备车轮和车身清洗装置,或采取其他控制措施。
四、无组织排放治理标准1、炼铁厂区内铁精矿、烧结矿、块矿等大宗物料及煤、焦粉等燃料采用封闭通廊或管状带式输送机等封闭式输送装置。
2、需用车辆运输的石灰等粉料采取吸排罐车等密闭输送方式;需用车辆运输的焦粉、煤粉等粉料,采取密闭措施;返矿、返焦采取密闭皮带输送装置。
3、禁止汽车、装载机露天装卸及倒运物料,汽车、火车卸料点设置集气罩、皮带输送机卸料点设置密闭罩,并配备除尘设施。
4、除尘器设置密闭灰仓并及时卸灰,采用真空罐车、气力输送等方式运输除尘灰,保证除尘灰不落地。
5、炼钢车间设置屋顶罩,不应有可见烟尘外逸。
整理钢铁企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500 6 1
300 4
0.5
300 4
0.5
烧结机尾、带式焙烧设备机 尾及其他生产设备
T颗E粒Q/物m3)
50
30
20
有厂房生产车间
无完整厂房车间
颗粒物
50
20
15
炼铁
热风炉
二氧化硫
100
100
100
氮氧化物 (以NO2计)
300
300
300
高炉出铁场 原料、煤粉、其他生产设施
颗粒物
50
25
15 10
4
焦化现有企业排放标准
序号 污染物排放环节
颗粒物
二氧化硫 苯并芘 氰化氢 苯
1
精煤破碎、焦炭破碎ຫໍສະໝຸດ 筛分 及运转2 装煤3 推煤
4 焦炉烟囱
5 干法熄焦
6
粗苯管式、半焦烘干和氨分 解炉等燃用焦炉煤气设施
7 冷鼓、库区焦油各类储罐
8 苯储槽
9 脱硫再生塔
10 硫胺结晶干燥
50
100
150 0.3ug/m3
钢铁企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名称 生产工序或设施
污染物项目
现有企业 限值 (mg/m3 )
新建企业 限值 (mg/m3 )
污染严重 地区限值 (mg/m3 )
无组织排 放颗粒物 限值 (mg/m3 )
监测位置
颗粒物
80
50
40
二氧化硫
600
200
180
烧结
烧结机、球团焙烧设备
氮氧化物 (以NO2计) 氟化物(以 F计) 二噁英 (ng-
100
100
机焦100
50 热回收焦
钢铁行业排放标准

钢铁行业排放标准钢铁行业是全球最大的能源消耗和碳排放行业之一。
为了减少钢铁行业对环境的不良影响,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关的排放标准和监管措施。
下面是钢铁行业排放标准的相关参考内容。
1.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钢铁行业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包括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通常包括总量控制和单一污染物排放限值两个方面。
- 总量控制:要求钢铁企业达到一定的总量控制指标,如总二氧化硫排放量、总氮氧化物排放量等。
- 单一污染物排放限值:对钢铁企业的每种污染物单独设置排放限值,如每年二氧化硫排放限值不得超过X吨、每年颗粒物排放限值不得超过Y吨等。
2.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钢铁行业的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废水,其中含有重金属、有机物和悬浮物等水污染物。
为了减少对水环境的污染,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总量控制:要求钢铁企业达到一定的总量控制指标,如废水总排放量不得超过X吨。
- 单一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钢铁企业处理后泄水中每种污染物的浓度不得超过相应的限值,如重金属离散排放限值等。
3. 废弃物和固体废物处理:钢铁行业产生的废弃物和固体废物包括炉渣、废渣、废水处理剂等。
为了防止这些废物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相关的废弃物和固体废物处理标准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废物处置措施:要求钢铁企业采用安全、环保的方式处置废弃物和固体废物,如炉渣回收利用、废水处理剂的安全储存等。
- 废物处置限制:对于某些危险废物和特定废物,设定了相应的处置限制,如不得将废物随意堆放或倾倒等。
4. 能耗指标要求:钢铁行业是能源密集型行业,为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各国也纷纷设定了钢铁行业的能耗指标要求。
- 能耗控制目标:要求钢铁企业达到一定的能耗控制目标,如能源单位产值降低10%等。
- 节能措施实施:要求钢铁企业采取一系列节能措施,如采用高效设备和工艺等。
- 能源管理系统要求:要求钢铁企业建立并实施能源管理体系,对能源使用进行监控和管理。
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精排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UDC 628.191:669.1GB 4911-85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Emission standards for pollutants from iron and steel industry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防治钢铁工业废气、废水对环境的污染,特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钢铁企业。
1 标准分类:本标准包括废气排放标准和废水排放标准。
每项标准分新建厂、现有厂两大类。
属于新建、扩建、改建企业,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按新建厂标准执行。
属于现有企业,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按现有厂标准执行。
2 标准值2.1 黑色冶金矿山、烧结、焦化、耐火、炼铁、炼钢、轧钢及铁合金各类厂矿废气粉尘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应符合表1(钢铁工业废气粉尘排放标准值)规定。
2.2 矿山、烧结、焦化、耐火、炼铁、炼钢、轧钢、铁合金各类厂矿排放的废水中,污染物最高容许排放浓度应符合表2(钢铁工业废水中污染物最高容许排放浓度)的规定。
2.3 尾矿场和浓缩池排水、高炉煤气洗涤水、氧气顶吹转炉烟气除尘废水、轧钢生产废水的循环利用率不得低于表3(钢铁工业主要装置的废水最低容许循环利用率的规定。
2.4 本标准表3 的规定自实施之日起二年后执行。
3 其它规定3.1 采矿、破碎、炸药加工及机修的废水,同选矿厂的废水合并排放时,应符合选矿厂的洗矿水的排放标准。
3.2 炼铁用高炉煤气洗涤冲渣时,排放的水力冲渣废水中挥发性酚、氰化物最容许排放浓度,按高炉煤气洗涤水标准执行。
3.3 轧钢废水包括含铁皮及含油废水、酸碱废水、连铸废水。
3.4 以地面水为水源时,洪水季节排放废水的悬浮物可适当放宽,但不得大于工业新水(原水经沉淀处理后的工业用水)悬浮物含量。
3.5 位于国家规定的重点保护区、风景区的现有厂,按新建厂标准执行。
3.6 当地方执行本标准,不适用于当地环境特点(如集中生活水源,密集居民区等)时,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订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铁合金(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中钢集团天澄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川投峨眉铁合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七年九月 1目次1 任务来及工作过程11.1 任务来源.11.2 工作过程.12 制订本标准的必要性52.1 钢铁工业发展概况52.2 现行排放标准存在的主要问题.62.3 制订本标准的必要性..83 制订本标准的法规政策依据、技术依据及编制原则..8 3.1 法规政策依据..83.2 技术依据.23.3 编制原则.34 铁合金生产工艺、产生的污染物及昀佳控制技术.5 4.1 铁合金生产工艺及产生的污染物54.2 污染物的特点与昀佳控制技术..75 国内外生产铁合金大气污染物控制水平调查..85.1 国内生产铁合金大气污染物控制水平调查..85.2 国外生产铁合金大气污染物控制水平调查116 本排放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及确定依据116.1 主要技术内容的确定116.2 排放限值的确定依据126.3 操作控制要求..146.4 环境监测要求157 实施本标准的技术、经济、管理可行性分析.157.1 技术可行性分析..157.2 经济可行性分析..157.3 管理可行性分析..1518 达标可行性分析.159 本标准与现行排放标准及国外标准的比较..169.1 与现行排放标准的比较..169.2 与国外标准的比较.1610 实施本标准的环境、社会、经济效益和实施成本分析.16 10.1 实施本标准的环境效益分析.1710.2 实施本标准的社会效益分析.1710.3 实施本标准的经济效益分析.1710.4 实施本标准的成本分析1711 本标准与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及现行排放标准的关系.1711.1 与现行法律法规政策的关系.1811.2 与现行排放标准的关系1812 对实施本标准的建议1812.1 管理措施建议.1812.2 技术措施建议1912.3 其他建议..192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铁合金编制说明1 任务来及工作过程1.1 任务来源为完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引导钢铁行业可持续发展,规范和加强钢铁生产企业污染物排放管理,国家环保总局以环办函[2003]517号文《关于下达钢铁行业污染物排放系列国家标准制订任务的通知》,向中钢天澄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下达了制订《钢铁行业污染物排放系列国家标准》的任务,并按钢铁联合企业的工序流程,分为采选标准、烧结标准、炼铁标准、铁合金标准、炼钢标准、轧钢标准、联合企业总排口废水排放标准等七个分项标准。
钢铁行业规范条件

附件1: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修订)一、总则(一)为进一步加强钢铁行业管理,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强化环保节能,优化产业结构,促进钢铁产业转型升级,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加快钢铁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0〕34号)和《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对《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12年修订)》进行修订,制定本规范条件。
(二)本规范条件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的钢铁联合、冶炼企业(以下简称“钢铁企业”),包括国发〔2013〕41号发布之后建设、改造完成的冶炼产能或主体工艺装备发生较大变化的钢铁联合、冶炼企业(以下简称“新建、改造钢铁企业”)。
(三)本规范条件强化了环保节能约束,对新建、改造钢铁企业提出了要求,强化了对钢铁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是钢铁企业的基本条件。
(四)符合本规范条件的企业,作为相关政策支持的基础性依据,不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应按照规范条件要求进行整改。
经整改仍不能达到规范条件要求的企业,各地要综合运用法律法规、经济和市场手段,推动其退出或转型发展。
二、规范条件(一)产品质量1.钢铁企业须建立完备的产品生产全过程质量保证制度和质量控制指标体系,具有产品质量保障机构和检化验设施,保持良好的产品质量信用记录,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2.钢铁企业产品须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标准。
严禁生产Ⅱ级以下螺纹钢筋(直径14毫米及以下的Ⅱ级螺纹钢除外)、热轧硅钢片等《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号)中需淘汰的钢材产品。
3.严禁伪造他人厂名、厂址和商标,以次充好以及伪造、不开发票销售钢材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二)工艺与装备1.严格控制新增钢铁生产能力。
新建、改造钢铁企业须按照国发〔2013〕41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5〕127号)要求,制定产能置换方案,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环境敏感区域,实施减量置换。
根据2023年最新版环境保护标准条款对照表

根据2023年最新版环境保护标准条款对
照表
1. 大气环境保护标准
- 空气质量:对于不同污染物的浓度限制进行了详细规定,并提出了对应的限制要求。
-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各类工业排放的大气污染物进行了控制,包括废气排放要求和技术措施。
2. 水环境保护标准
- 水质标准:对不同水体类型的水质要求进行了界定,包括生活饮用水、农业用水、工业用水等。
-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废水排放进行了限制和控制,包括不同行业和企业的排放标准。
3. 土壤环境保护标准
-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对不同土壤类型的环境质量进行了评估
和控制,包括重金属、有机物等对土壤的污染限制。
- 土壤污染物排放标准:对污染土壤的处理和修复提出了要求
和规范。
4. 噪声与振动环境保护标准
-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对不同区域的噪声限制进行了划定,包括居住区、商业区、工业区等。
- 噪声源排放标准:对噪声源的控制要求和技术方案进行了规定。
5. 固体废物与危险废物环境保护标准
- 固体废物处置标准:对不同类型的固体废物进行了分类和处
理要求,包括填埋、焚烧、回收等方式。
- 危险废物处理标准:对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运输和处理
提出了安全和环保的要求。
这个对照表为我们提供了2023年最新版环境保护标准的要求
与规范。
各个领域的环境保护标准有助于保护环境、优化产业结构、提高生活质量,对于建设美丽中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以上是根据2023年最新版环境保护标准条款对照表的简要摘要。
详细的内容可以参考该对照表的原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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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
放标准》(GB28664-
2012)
不再执行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
准》(GB16297-1996)和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
放标准》(GB9078-1996)6
《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
放标准》(GB28664-
2012)
不再执行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
准》(GB16297-1996)和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
放标准》(GB9078-1996)6
旧标准2012年10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
止
2015年1月1日起
要求6~96~96~9503070605010085105380.50.50.50.50.50.50.50.50.56~96~9—70/7050/70—100/15080/150—15/2510月15日—5.0/5.0 2.5/2.5—0.50/0.500.30/0.30—1.0/1.00.5/0.5—0.10/0.100.10/0.10—0.20/0.20
0.20/0.20—破碎、筛分、转运环节颗粒物(mg/m 3)50——颗粒物(mg/m 3)100——SO 2(mg/m 3)100——苯并[a]芘(μg/
m 3)
0.3——颗粒物(mg/m 3)
100
—
—
0.4
装煤
出焦
20PH (无纲量)悬浮物(mg/L )COD cr (mg/L )氨氮(mg/L )石油类(mg/L )挥发酚(mg/L )硫化物(mg/L )2苯(mg/L )氰化物(mg/L )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m 3
/t 焦)1
—
标准内容新标准要求
PH (无纲量)悬浮物(mg/L )COD cr (mg/L )氨氮(mg/L )石油类(mg/L )挥发酚(mg/L )总氰化物(mg/L )六价铬(mg/L )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m 3/t ) 1.8
SO 2(mg/m 3)10050—焦炉颗粒物(mg/m 3)5030—烟囱
SO 2(mg/m 3)10050—氮氧化物(mg/m 3)
800500—干法颗粒物(mg/m 3)10050—熄焦SO 2(mg/m 3)150100—颗粒物(mg/m 3)5030—SO 2(mg/m 3)10050—氮氧化物(mg/m 3)240200—颗粒物(mg/m 3) 2.5——苯并[a]芘(μg/
m 3)
2.5——硫化氢(mg/m 3)0.1——氨(mg/m 3)2——苯可溶物(mg/m 3)0.6——颗粒物(mg/m 3)1—
3.5SO 2(mg/m 3)0.5——苯并[a]芘(μg/
m 3)
0.01—0.004氰化氢(mg/m 3)
0.024——苯(mg/m 3)0.4——酚类(mg/m 3)0.02——硫化氢(mg/m 3)0.01——氨(mg/m 3)0.2——氮氧化物(mg/m 3)0.25——苯可溶物(mg/m 3)
——0.8烧结机颗粒物(mg/m 3)8050150设备
SO 2(mg/m 3)6002002860
氮氧化物(mg/m 3)500300氟化物(mg/m 3)
6
4
15
出焦粗笨管式炉、氨分解炉等燃用焦炉煤气设施
炉顶浓度限值
企业边界浓度限值
二噁英类
(ng-TEQ/ m3)
烧结机机
尾、其他
生产设备
颗粒物(mg/m3)5030150
颗粒物
(mg/m3)
SO2
(mg/m3)
氮氧化物
(mg/m3)
颗粒物
(mg/m3)
颗粒物转炉一次烟气10050150
(mg/m3)混铁炉、铁水预处理
、转炉二次烟气、电
炉、精炼炉
5020150连铸切割及火焰清理5030—
钢渣处理100100—其他生产设施5020—
二噁英类
(ng-TEQ/
m3)电炉10.5—
10.5—
热风炉5020150 100100—300300—
原料系统
、煤粉系
统、高炉
出铁场、
其他生产
设施
5025150
氟化物(mg/m 3)电渣冶金6515颗粒物热轧精轧机5030—(mg/m 3)
废酸再生30
30
—
热处理炉、拉矫、精整、抛丸、修磨、焊接及其他生产设施
3020300
SO 2(mg/m 3
)热处理炉250150—氮氧化物(mg/m 3)酸洗机组3020—废酸再生5030—硫酸雾(mg/m 3)
酸洗机组20
10
—
涂镀层机组
、酸洗机组酸洗机组240150—废酸再生240240—酸洗机组9615废酸再生9915碱雾脱脂—10—油雾轧制机组
—30—甲苯(mg/m 3)40
40—二甲苯(mg/m 3)7040—非甲烷总烃(mg/m 3)
100
80
—
铬酸雾(mg/m 3)0.070.07
—
硝酸雾(mg/m 3)氟化物(mg/m 3)涂层机组热处理炉350300—氯化氢(mg/m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