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优势农产品及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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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优势农产品及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

湖北省优势农产品及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

湖北省优势农产品及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湖北省优势农产品及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一、引言湖北省位于中国中部地区,拥有丰富的农业资源和独特的自然条件,为培育和发展农产品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和机遇。

为推动湖北省农业的发展,我们制定了湖北省优势农产品及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以实现农产品产业优化升级和农民增收致富的目标。

二、农产品资源分析1:土壤条件湖北省土地面积广阔,拥有肥沃的土壤资源。

根据湖北省土壤调查结果,各地土壤类型分布不均,主要包括黄土壤、黑土壤、红壤、河流湖泊沉积土等。

不同土壤类型适宜发展不同类型的农作物和农产品。

2:气候条件湖北省气候湿润,四季分明。

大部分地区属于亚热带季风气候,夏季炎热多雨,冬季寒冷少雨。

这种气候适宜发展稻谷、蔬菜、水果等农产品。

3:水资源湖北省拥有丰富的水资源,包括长江、汉江、淮河等重要河流和众多湖泊。

水资源为湖北省农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适宜发展水稻、鱼类养殖等农产品。

三、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1:水稻种植基地湖北省拥有广阔的平原区域,适宜发展水稻种植。

根据土壤和气候条件,将水稻种植基地划分为以下几个区域:- 鄂西平原水稻种植区:包括宜昌、恩施等地,适宜发展早稻和中稻。

- 鄂东平原水稻种植区:包括武汉、黄冈等地,适宜发展晚稻和粳稻。

2:果蔬种植基地湖北省气候适宜果蔬种植,根据市场需求和产地优势,将果蔬种植基地划分为以下几个区域:- 鄂北果蔬种植区:包括十堰、襄阳等地,适宜发展苹果、柿子、辣椒等农产品。

- 鄂南果蔬种植区:包括荆州、咸宁等地,适宜发展葡萄、橙子、番茄等农产品。

3:特色畜牧养殖区湖北省地广人稀,适宜发展畜牧养殖业。

根据地理位置和市场需求,将特色畜牧养殖区划分为以下几个区域:- 鄂西山区畜牧养殖区:包括恩施、宜昌等地,适宜发展山羊、黑猪等畜牧养殖。

- 汉江流域畜牧养殖区:包括武汉、孝感等地,适宜发展家禽养殖、猪肉养殖等农产品。

四、附件1:相关数据表格:包括土壤调查数据、资源分析结果等。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湖北省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湖北省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0.06.12•【字号】•【施行日期】2020.06.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各市、州、县(区)农业农村局:《湖北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已经农业农村厅2020年第23次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2020年6月12日湖北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我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实现项目预期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结合湖北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农田建设,是指全省各级人民政府为支持农业可持续发展,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农田综合生产能力,贯彻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安排资金对农田进行综合治理和保护的活动。

本细则所称农田建设项目,是指为开展农田建设而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类型。

第三条农田建设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体制,统一规划布局、建设标准、组织实施、验收评价、上图入库。

农田建设项目遵循规划编制、前期准备、申报审批、计划管理、组织实施、竣工验收、监督评价等管理程序。

第四条省农业农村厅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负责管理和指导全省农田建设工作,负责制定全省农田建设管理政策、制度、办法;组织全省农田建设规划编制,下达年度工作任务,研究提出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建立省级农田建设项目评审专家库,指导督促各地项目申报和评审;批复项目实施计划;组织开展农田建设项目管理;指导、监督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开展农田建设工作。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8.26•【字号】鄂政发[2011]47号•【施行日期】2011.08.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1〕47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1〕8号)精神,增强我省农作物种业竞争力,满足建设现代农业的需要,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完善法律法规,整合农作物种业资源,加大政策扶持,增加农作物种业投入,强化市场监管,快速提升我省农作物种业科技创新能力、企业竞争能力、供种保障能力和市场监管能力,构建以产业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基地为依托、产学研相结合、“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农作物种业体系,全面提升我省农作物种业发展水平。

(二)基本原则。

--坚持自主创新。

加强农作物种业科技原始创新、集成创新,立足我省科技资源优势,加强对外合作,鼓励引进国内外优良种质资源、先进育种制种技术和农作物种业物质装备,加强良种良法配套技术研究,加快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农作物种业科研成果,提高我省农作物种业核心竞争力。

--坚持企业主体地位。

以“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为主体整合农作物种业资源,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通过政策引导带动企业和社会资金投入,充分发挥企业在商业化育种、成果转化与应用等方面的主导作用。

--坚持产学研相结合。

支持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种质资源、科研人才等要素向种子企业流动,逐步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资本为纽带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农作物种业科技创新模式。

--坚持扶优扶强。

加强政策引导,对优势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加大基础性、公益性研究投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农产品流通若干措施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农产品流通若干措施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农产品流通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3.30•【字号】鄂政办函〔2020〕5•【施行日期】2020.03.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农产品流通若干措施的通知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关于促进农产品流通的若干措施》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2020年3月30日关于促进农产品流通的若干措施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加强农产品产销对接,推进农产品流通渠道和市场体系建设,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制定如下措施。

一、推进农产品产销对接(一)扩大优质农产品供给。

按照市场需求,调整优化农业产业和产品结构。

加强农产品标准化基地建设,重点围绕优质稻、淡水产品、茶叶、水果、生猪等优势农产品,加快建设一批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的农业生产基地。

建设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加强农产品品牌宣传力度,打造一批区域特色明显、市场知名度高、带动能力强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产品品牌,争取更多湖北农产品进入中国农业品牌目录。

(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供销社,各市、州、县人民政府)(二)搭建信息对接平台。

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建立农产品产销信息发布平台,定期发布应季农产品供需信息。

动员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食品加工企业、集团采购单位及供销社网点与各类农产品生产主体建立稳定联系,按点对点、就地就近原则开展常态化产销对接,加大本地农产品采购力度。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供销社,各市、州、县人民政府)(三)发展农产品平台经济。

充分发挥我省特色农业优势,以市场化为导向,设立特色农产品销售市场、品牌专营店、电商交易平台及农产品基地,打造全产业链现代农业园区,实现产供销一体化。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2020年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2020年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2020年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农业农村厅,湖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0.07.17•【字号】•【施行日期】2020.07.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湖北省农业农村厅、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2020年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0〕3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完善农业相关转移支付“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方式的通知》(农办计财〔2020〕10号)、《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农市发〔2020〕2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农办市〔2020〕8号)精神,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湖北省2020年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湖北省财政厅2020年7月17日湖北省2020年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实施方案为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从源头增强农产品出村进城能力,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保供给、减损耗、降成本、强产业,聚焦鲜活农产品产地“最初一公里”,以鲜活农产品主产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贫困地区为重点,坚持“农建、农有、农用、农享”原则,依托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开展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进一步降低农产品损耗和物流成本,推动农产品提质增效和农业绿色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和乡村振兴,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更好满足城乡居民高质量农产品消费需求。

二、基本原则(一)统筹布局、突出重点。

坚持立足当前和着眼长远相结合,综合考虑地理位置、产业布局、市场需求和基础条件等因素,在鲜活农产品主产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贫困地区统筹推进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鄂政发[2012]106号【发布部门】湖北省政府【发布日期】2012.12.21【实施日期】2012.12.2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鄂政发〔2012〕106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现将《湖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规划》是我省国土空间开发的战略性、基础性和约束性规划。

编制实施《规划》,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战略举措,对推进形成人口、经济和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加快构建重要战略支点,实现富民强省目标,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各地、各部门要从全局出发,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切实抓好《规划》的贯彻落实。

各地要按照《规划》确定的原则、要求以及本地区主体功能定位,对本地区国土空间进行功能分区,明确各功能分区的定位和边界、发展目标和方向、开发和管制原则等,并认真组织实施。

省政府各部门要根据《规划》明确的任务分工和要求,调整完善财政、投资、产业、土地、农业、人口、环境等相关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全面做好《规划》实施工作。

湖北省人民政府2012年12月21日湖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目录序言第一章规划背景第一节自然状况第二节综合评价第三节主要问题第四节面临挑战第二章指导思想第一节开发理念第二节主体功能区划分第三节开发原则第四节重大关系第三章主要目标和战略任务第一节主要目标第二节战略任务第三节未来展望第四章湖北省主体功能区划第一节区划方案第二节重要指标统计分析第五章重点开发区域第一节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第二节国家层面重点开发区域第三节省级层面重点开发区域第六章限制开发区域第一节国家层面农产品主产区第二节国家层面重点生态功能区第三节省级层面重点生态功能区第七章禁止开发区域第一节功能定位第二节管制原则第三节近期任务第八章能源与资源第一节主要原则第二节能源开发布局第三节主要矿产资源开发布局第四节水资源开发利用第九章保障措施第一节区域政策第二节绩效考核评价第十章规划实施第一节职责分工第二节实施机制附件1:湖北省禁止开发区名录附件2:其他重点开发的城镇附件3:附图湖北省地处中国中部和长江中游,山地平原兼有,气候温暖湿润,土地类型多样,国土空间自然禀赋优势突出。

(精编)湖北省汉江流域中下游农业综合开发

(精编)湖北省汉江流域中下游农业综合开发

(精编)湖北省汉江流域中下游农业综合开发湖北省汉江流域中下游农业综合开发总体规划(2010-2020年)汉江流域中下游地区是湖北乃至全国的重要农业生产基地。

为推进汉江流域中下游地区农业综合开发,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资源配置,综合开发治理,带动汉江沿江经济带发展”的决策部署,在水利、国土、农业、林业、财政、农村建设等6个专题规划基础上,编制本规划。

本规划区域范围主要包括汉江流域自丹江口水库以下至汉江与长江交汇口河段干流与支流(湖北境内)沿线的神农架林区、十堰市、襄阳市、荆门市、随州市、天门市、潜江市、仙桃市、荆州市、孝感市和武汉市等11个市(林区)所辖的34个县(市、区)(详见《汉江流域中下游县(市、区)农业综合开发总体目标》,附后)。

一、规划背景(一)基础与优势。

1.自然条件优越,区位优势明显。

湖北省汉江流域中下游地区地跨东经109°56′~114°17′、北纬29°38'~32°58′之间,全长652公里,集水面积469万平方公里。

汉江流域中下游地区土壤肥沃、气候适宜、水量丰沛、良种优质,历来是我省优势农产品的主产区;地处中原腹地,信息发达,交通便利,初步形成了航空、铁路、公路、航运四位一体的立体交通运输体系,为区域内农业综合开发提供了优越条件。

2.农产品生产丰富,农业基础较好。

2009年,汉江流域中下游地区农业增加值占全省42%,农作物播种面积占全省426%,粮食总产量占全省571%,棉花总产量占全省629%,畜禽总产量占全省49%,淡水产品总产量占全省60%,是我省名副其实的大宗农产品“主产区”和优势农业资源“富集区”。

同时,又是全省发展现代农业的“先导区”。

2009年,区域内机械总动力1566 81万千瓦,占全省56%,实际机耕面积达到其耕地总面积的21倍;耕地有效灌溉面积、机电排灌面积、旱涝保收面积分别占其耕地面积的757%、566%、53%。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荆门市加快创建“中国农谷”的意见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荆门市加快创建“中国农谷”的意见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荆门市加快创建“中国农谷”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中共湖北省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03.09•【字号】鄂发[2012]5号•【施行日期】2012.03.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荆门市加快创建“中国农谷”的意见(2012年3月9日鄂发[2012]5号)为推动我省区域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促进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省委、省政府决定,从省级战略的高度支持荆门市加快创建“中国农谷”。

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中国农谷”以屈家岭管理区为核心区,以荆门市全域为主体功能区,并逐步向周边地区辐射。

建设“中国农谷”既是荆门市实现跨越崛起的现实选择,又是我省构建战略支点的重要支撑,是我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重要平台和战略抓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同步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按照建设“产业之谷、绿色之谷、创新之谷、富民之谷”的思路,坚持以农为本,以生态文明为总要求,以市场为导向,以农业产业为基础,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大力推进农商、农文、农科、农史、农业旅游全面发展,着力打造一个集农业科技、农业文化、农业旅游、农业产业化、体制机制创新于一体的“中国农谷”品牌,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推动农村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率先在全省实现农业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为全省农业农村发展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

(二)基本原则。

建设“中国农谷”是我省一元多层次战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我省区域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一项省级战略,应主要坚持以下原则:统一规划,分步实施。

从“两圈一带”和全省农村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战略高度,统一规划,整合资源,分步实施,逐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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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优势农产品及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未来五到十年,是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

大力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积极推进农业增长方式的转变,加快调整优化农业区域布局,是加快实现农村小康发展目标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

面对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和加入WTO以后的新形势,全省农村经济发展必须坚持走“一主三化”的路子,按照“面向市场、发挥优势、制定标准、监控质量、注重品牌、效益优先”的发展思路,以调整优化农产品区域布局为战略突破口,充分发挥比较优势,集中力量扶优扶强,推进优势和特色农产品向优势产区集中,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和产品产业带,逐步形成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的高效农业产业体系,为我省农业发展在中部地区率先取得新的突破,实现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的历史性跨越打下基础。

一、优势农产品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的战略意义,知道思想(一)、战略意义1、有利于尽快提高农业市场的竞争力,积极主动的参与国内外竞争与合作。

实行农产品区域化和专业生产,能够达到较高的生产水平,形成较大的市场规模,降低生产成本,在较短的时间内提高我省的国内国际竞争力,扩大出口规模。

2、有利于提高农业生产和管理水平。

在优势产区发展主导产品,能够最大限度地优化资源配置,挖掘资源潜力,释放和形成新的生产力。

在优势产区相对集中投入,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生产和管理水平,可以促进优势产区建立现代农业生产模式。

通过优势产区的示范和带动,加快全省农业现代化的进程,是根据我省实际情况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有效途径。

3、有利于提高农村工业化、城镇化水平。

一是通过发展优势农产品的加工业,产业链向前延伸,直接为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创造新的空间。

二是龙头企业在新的工业园区落户,会成为城镇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是通过利益机制,把贸工农连为一体,打破城乡分割状态,促进城镇人才、技术、资金、土地、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向农村流动,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带动农村人口和劳动力向城镇转移。

4、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

近几年来,农民收入增长速度减缓,成为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的突出问题。

我省是粮棉油的主产区,入世后,农产品市场受到严重挤压,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

加快培育优势产区,发展优势农产品,扩大市场份额,带动加工、储藏、运输、营销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可以开辟农民新的就业渠道,形成新的收入增长点。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1、指导思想。

从应对入世和促进新阶段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要求出发,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着眼“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实施扶优扶强的非均衡发展战略,在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的同时,加强宏观调控,实施政策倾斜,合理有效地配置农业生产要素,重点培育优势农产品和优势产区,做大做强一批农产品产业带区,形成合理的区域布局和专业分工,力争在较短时期显著提高我省农业的整体素质和竞争力。

2、基本原则。

市场导向原则。

根据市场需求,全面分析各种生产要素条件,选择具有一定基础和竞争力的产品和产区,重点发展市场占有率高、市场前景广阔的农产品。

比较优势原则。

综合考虑资源条件、生产基础、市场环境以及资金、技术等方面的因素,扬长避短,优先发展具有一定基础和竞争力的产品,尽快形成规模优势。

规模经济原则。

将某种产品生产、加工及其相关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业相对集中,便于形成产品市场,避免重复建设,提高整体效益;同时,减少企业营运成本,增加企业效益。

突出重点原则。

选择优势产区要相对集中,投资建设要突出重点,推动农业资源、人力、财力向优势产品和产区集中。

3、发展目标。

建设一批规模较大、市场相对稳定的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和特色产品基地,形成有较强带动力的农业园区和农产品加工园区;培育一批农产品知名品牌,提高农产品国内市场占有率和出口创汇额;提高农业效益,促进农民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

(三)优势和特色农产品基地的基本条件。

1、列入国家农业部《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2003-2007年)》的产品及区域。

2、自然生态条件适宜,具有生产传统、生产规模和技术条件的区域。

3、以县市为单位,水稻、小麦、油菜、水产养殖面积在30万亩以上,蔬菜、棉花在10万亩以上,林果在5万亩以上,生猪出栏30万头以上。

4、相对集中连片,能够形成优势农产品产业带,产业带产值50亿元以上,特色产品基地产值10亿元以上。

5、特别适宜在我省种植或养殖,商品率高、有明显竞争优势的产品及市场需求量大、加工基础较好、发展潜力大、出口潜力大的产品。

产业带及产品基地的商品率在60%以上,商品量占全省的60%。

二、九大优势农产品产业带(一)优质水稻。

产业优势:水稻是我省农作物中种植面积最大的作物。

全省水稻面积占粮食作物总面积的50%,总产占70%,商品量占80%。

我省稻谷总产居全国第四位。

近几年,湖北以中国香稻为主的优质稻米生产发展很快,产业化经营蓬勃发展,稻米的竞争力不断增强,市场占有份额明显增大。

区域布局:1、鄂中丘陵优质稻区,包括安陆、当阳、京山、远安、沙洋、钟祥、应城等7县市,面积20万公顷。

2、江汉平原优质稻区,包括潜江、松滋、洪湖、江陵、枝江、监利、石首、公安、天门、荆州等10县市区,面积50万公顷。

3、鄂东南丘陵低山优质稻区,包括团风、浠水、蕲春、武穴、黄梅、孝南、孝昌7县市区,面积35万公顷。

重点基地及重点项目:1、鄂中丘陵优质稻区以京山轻机为龙头,建设京山、沙洋基地,树立“桥米”品牌。

扩大精米生产线,开展稻壳综合利用。

2、江汉平原优质稻区以湖北银欣、天荣为龙头,建设监利、公安基地,开展稻米深加工,树立“荆珍雪”、“天润”品牌。

3、鄂东等地丘陵低山优质稻区以湖北中香米业为龙头,重点推广鄂香1号晚稻。

在安陆、孝昌建立生产和加工基地,树立“润珠”品牌。

4、在蕲春、孝南建立优质稻种繁育基地,为三大优质稻区提供良种保证。

主攻方向及发展目标:1、实行集中连片生产,发展种植大户,提高规模效益,生产收益率提高20%。

2、提高加工档次,开发保健营养米及大米深加工。

国标三级以上的稻米占总产量的80%以上,其中,国标二级以上的占40%以上。

3、开拓南亚、非洲、中东及港澳市场,到2007年,出口大米突破50万吨。

4、到2010年,将我省建成全国最大的优质稻商品基地,出口大米突破60万吨。

(二)“双低”油菜。

产业优势:1、我省是油菜生产大省,自然条件得天独厚,国家农业部已将我省列入长江中游“双低”油菜优势区。

2、我省油菜种植面积已达到126万公顷,占全国油菜总播面的15%,总产在180万吨以上,占全国总产的18-20%,占全球的1/18。

种植面积、产量和“双低”化率连续8年在全国保持第一位。

3、种植油菜比较效益高,一亩油菜的收益比小麦高40元左右。

4、我省油菜研究和技术推广力量、加工能力居全国首位。

区域布局:1、江汉平原种植区,包括天门、监利、仙桃、公安、松滋、潜江、汉川、石首、荆州、洪湖、枝江、江陵等12个县市区。

2、鄂东种植区,包括新洲、浠水、红安、黄梅、麻城、鄂州、武穴、阳新、大冶、赤壁、咸安等11个县市区。

3、鄂中北种植区,包括沙洋、钟祥、京山、当阳、宜城等5个县市区。

重点基地及重点项目:1、江汉平原种植区以天颐科技公司为龙头,建设松滋、潜江、天门、枝江油菜生产基地,以解决收购资金为突破口,充分利用企业的先进加工设备,发挥正常的生产能力,树立“天颐”品牌。

2、鄂东种植区依托湖北华益,建立麻城、红安、浠水、武穴油菜生产基地。

利用“双低”油菜籽适温直接浸出技术,建设年产1万吨系列保健油及2万吨饼粕脱毒项目。

3、鄂中北种植区以荆门玉树、沙洋洪森实业为龙头,建立沙洋、钟祥、京山、宜城油菜生产基地,树立“玉树”、“洪森”品牌。

采用油菜籽脱皮膨化技术,形成年加工25万吨菜籽的能力。

4、在荆州建立储存能力为20万吨、周转量100万吨、日烘干能力为2000吨的华中油菜籽交易中心。

5、以圣光种业为龙头,在谷城、南漳建设2000公顷“双低”杂交油菜制种基地,保证油菜主产区的种子供应。

6、由省农业厅油菜中心牵头,组织科研、推广单位和骨干企业成立股份有限公司,力争股票上市。

主攻方向及发展目标:1、注重研究、推广双低油菜籽精深加工和饼粕的综合利用。

2、到2007年,油菜基地种植面积达100万公顷,总产达200万吨。

配套建设双低油菜杂交种子生产基地3500公顷,年生产优质杂交种400万公斤。

双低油菜率达到98%以上,“双低”菜籽品质达到国家标准,油分含量提高2-3个百分点。

3、到2010年,将我省长江、汉江流域建成国内最大的优质双低油菜产业带和双低杂交油菜种子供应基地,建成全国最大的油菜籽综合加工与产品交易中心。

(三)蔬菜。

产业优势:我省蔬菜、食用瓜面积已发展到124万公顷,总产量为3450万吨,在全国居第4位。

湖北是莲藕等水生蔬菜最适宜地区,育种、栽培技术全国领先,莲藕面积、产量全国第一。

冬季露天叶菜、苔菜、根菜类在长江以北地区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优势。

高山野生菜和越夏延秋菜在南方占有较大的市场份额。

全年外销瓜菜450万吨。

区域布局:1、武汉市周边及鄂东蔬菜种植区,包括东西湖、蔡甸、汉南、新洲、团风、黄州、麻城、孝南、汉川、云梦、嘉鱼、浠水、黄石江北农场等县市区场。

种植面积26万公顷,主要以精细菜、加工菜及反季节菜为主。

2、鄂北特色菜种植区,包括襄阳、广水、谷城、老河口等4县市区,面积4万公顷。

其中,襄阳发展大头菜,广水发展大蒜,谷城发展花椒,老河口发展蔬菜种子。

3、高山菜及山野菜种植区,包括长阳、五峰、远安、崇阳、来凤、鹤峰等6县,面积6万公顷。

其中,长阳、五峰发展高山反季节菜,远安发展冲菜,崇阳发展雷竹笋,来凤发展凤头姜,鹤峰发展薇菜。

重点基地及重点项目:1、建设以武汉为中心的4万公顷蔬菜产业带。

包括新洲、黄州、团风、东西湖、汉川、孝南、云梦、蔡甸、嘉鱼等县市区。

2、以黄石市区为中心,在黄石江北农场建设2000公顷标准化有机蔬菜园及年保鲜加工5万吨蔬菜的生产线,产品主销广州、深圳市场,树立“大自然”品牌。

3、在长阳建设7000公顷高山无公害蔬菜基地,以农田水利、道路建设为重点,提高菜地标准。

4、以湖北长友为龙头,建设鹤峰山野菜加工出口基地,重点树立“长友”品牌。

主攻方向及发展目标:1、大力推进无公害蔬菜生产,用3-5年时间基本实现无公害化。

2、大力发展蔬菜加工和净菜包装上市。

3、大力发展特色蔬菜、反季节蔬菜,扩大外销和出口。

4、完善蔬菜批发市场体系,开辟蔬菜绿色通道。

5、到2007年,蔬菜商品率提高5个百分点,蔬菜加工及净菜上市比重由10%提高到40%,产值增加50%以上。

6、到2010年,蔬菜商品率再提高5个百分点,蔬菜加工及净菜上市比重由40%提高到60%,产值再增加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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