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小散乱污专项行动方案范本(三篇)

小散乱污专项行动方案范本小散乱污是指分散的、规模小的非法排放和违法排污行为,其具体表现为个体生产、家庭加工、街边油炸等各类小作坊、小企业和个体户无组织排放污染物。
针对小散乱污的存在,为了保护生态环境,改善人民生活质量,政府需加强监管,建立行之有效的小散乱污专项行动方案。
本文将从制定背景、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实施措施等几个方面阐述小散乱污专项行动方案。
一、制定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小作坊、小企业以及个体户的数量大幅度增加,这些小散乱污单位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
传统的治理方式已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治理需求,因此,有必要制定小散乱污专项行动方案,全面整治小散乱污。
二、总体目标1. 彻底清理整治小散乱污单位,实现小散乱污的源头治理。
2. 积极推进小散乱污污染物资源化利用,实现废物资源化再利用。
3. 建立健全小散乱污监管机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4. 提高公众对小散乱污的认识和理解,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治理的良好氛围。
三、重点任务1. 梳理小散乱污单位名录,建立小散乱污单位数据库,明确治理对象。
2. 加强小作坊、小企业和个体户的监管力度,对违法排放行为进行严格处罚。
3. 鼓励小散乱污单位进行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提高污染治理水平。
4. 加强对小散乱污单位的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环保意识和技能。
5. 推动小散乱污单位污染物资源化利用,鼓励开展废物资源化再利用。
6. 完善小散乱污单位监管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置违法排放行为。
7. 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小散乱污的关注度,形成社会共治。
四、实施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小散乱污整治工作。
2. 开展小散乱污单位名录梳理工作,建立小散乱污单位数据库。
3. 制定小散乱污治理的工作方案和时间计划表,确保任务的顺利实施。
4. 加强对小作坊、小企业和个体户的监管力度,建立全面覆盖、动态管理的监管体系。
5. 对违法排放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公示处理结果,倒逼小散乱污单位依法治污。
散乱污企业整治方案三篇

【计划方案】一、总体要求牢固树立并切实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各级环境污染防治和落后产能退出等有关要求,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着力解决“散乱污”企业数量多、能耗高、污染大、生产粗放等突出问题,组织发改、经信、住建、环保、国土、质监、安监、工商等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在前期整治的基础上,再次全面排查各类“散乱污”企业,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动态管理、不留死角,按照“断水断电、拆除设备、清除原料、吊销执照、恢复原貌”的工作标准,分类别类开展全州“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活动。
对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污染严重的小作坊、小加工厂,坚决取缔;对符合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但手续不齐全的企业,依法停产、限期整改;对拒不执行停产、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要严格依法依规采取断电等行政强制措施。
整治工作完成后,实行网格化监管,严防反弹。
推进全州产业结构优化和规划布局,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水平,促进经济社会绿色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2020年12月前,全面排查摸底,建立全县“散乱污”企业整治清单,按照“三个一批”的原则,依法依规进行分类处置;通过排查后可以达标的企业,要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则全部停产,细化时间节点、明确整治时限和责任人,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并实施综合治理。
2020年12月前,对不属于依法关闭类,且对环境污染小,通过环保、安全等整改可以达到相关标准的企业,完善相关手续后,经当地人民政府认定,可恢复正常生产,并纳入日常监管。
对于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企业,2020年12月前坚决予以取缔关停。
2020年12月前,对列入“依法关闭”的企业完成关闭。
三、整治范围本方案所称“散乱污”企业,是指不符合产业政策和规划布局、排污超标以及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工业企业。
“散”是指不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的企业。
“乱”是指不符合产业政策,应办而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环境影响评价、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等相关审批手续、违法违规占用土地生产经营、利用违法违规建筑和临时建筑从事非法生产,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企业。
小散乱污专项行动方案范本

小散乱污专项行动方案范本一、背景和目标小散乱污企业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污染问题严重、治理设施滞后、排放超标的小型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为了减少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制定小散乱污专项行动方案具有重要意义。
本方案的目标是通过开展小散乱污专项行动,持续整治小散乱污企业,实施污染治理措施,减少环境污染,提高环境质量。
二、行动内容1.明确整治目标(1)明确整治范围和标准,筛选出存在重点污染问题、治理设施不完善的小散乱污企业。
(2)制定治理措施,明确治理目标和时间节点,确保治理工作有针对性、有效性。
2.加强监督管理(1)建立小散乱污企业清单,定期更新,确保信息公开透明。
(2)加强行政执法,加大对小散乱污企业的日常监管力度,定期进行检查和考核。
3.推进治理设施建设(1)制定小散乱污企业治理设施建设计划,明确治理责任和资金来源,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2)推动小散乱污企业安装污染治理设施,例如废水处理设备、废气处理设备等,确保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
4.加强技术指导(1)建立技术指导专家团队,提供技术咨询和指导,帮助小散乱污企业解决污染治理难题。
(2)开展技术培训和经验交流,提高小散乱污企业的治理技术水平。
5.加大宣传力度(1)利用媒体、官方网站等渠道,宣传小散乱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成果,形成舆论氛围。
(2)加强公众意识和环保意识的培养,引导公众支持和参与小散乱污治理工作。
三、组织和保障1.明确责任部门(1)设立小散乱污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相关部门的工作。
(2)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形成合力,确保小散乱污专项行动的顺利进行。
2.加强资金保障(1)争取国家财政支持,增加治理资金的投入。
(2)鼓励企业投资,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推动小散乱污治理的经济可行性。
3.建立奖惩制度(1)建立小散乱污治理的奖惩制度,激励企业主动改善环境污染问题。
(2)对未按要求整改的企业进行处罚,提高违法成本,强化治理的可行性。
关于开展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全面取缔整治不符合当地产业布局规划和不在工业聚集区的“散乱”企业。
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证照不全、违法建设、违规经营的“散乱”企业经营行为。
下面是语文迷小编整理的关于开展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关于开展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1】为贯彻落实《郑州市XX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和《郑州市XX年度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坚决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我镇大气、水环境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根据《新密市整治小散乱污企业实施方案》(新密防领办〔XX〕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按照全面排查、分类整治、依法依规、限期到位的要求,全面整治“小散乱污”、“八小”企业,充分发挥环境监管网格力量,突出城市郊区、城乡结合部、饮用水源地、生态水系河道附近等重点区域,打击环境违法,消除环境隐患。
二、整治内容(一)小散乱污企业不符合产业政策、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以及土地、环保、工商质监等手续不全的。
重点是有色熔炼加工、橡胶生产、制革、化工、陶瓷烧制、铸造、丝网加工、轧钢、耐火材料、碳素生产、石灰窑、砖瓦窑、废塑料加工、小汽修、露天喷漆,以及涉及涂料、油墨、胶粘剂、有机溶剂等使用的印刷、家具等小型制造加工企业,使用燃煤小锅炉的小洗浴、小服装加工企业。
(二)“八小”企业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制革、印染、造纸、炼焦、塑料加工、电镀、染料、农药等“八小”企业,以及提供集中式干洗、水洗服务的企业。
三、整治步骤和措施整治时间:XX年2月至8月。
第一阶段:全面排查阶段(2月3日至2月28日)各网格、各村、各有关单位充分发挥环境监管网格作用,对整治范围内的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分类登记造册,建立清单台账,各二、三级网格长是本网格的责任人。
第二阶段:综合整治阶段(3月1日至7月31日)1.对发现的整治范围内的企业进行分类整治。
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三篇

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三篇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建设宜居宜住,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环境质量不断好转,更好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按照“居场排查整治、条线整治验收、邀请上级执法”的工作原则,夯实属地居场责任,强化排查整改,严格责任追究,推动“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工作开展,实现全街道“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
二、整治对象重点整治不符合产业政策,无排污设施或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以及相关手续不全等“散乱污”企业,主要特征是(一)未取得生产经营资格,无相关合法合规手续;(二)企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含登记),污染物非法排放、无组织排放;(三)无污染防治设施、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备,不能对产生的污染物进行有效收集处理,或污染防治设施不具备达标排放能力,超标排放;(四)生产区、仓储区、办公区、生活区等脏乱差,厂区扬尘、地面积尘严重,有害气味严重,功能分区不合理,物料、成品、废弃物等存放杂乱无章,严重影响环境质量;(五)有重大安全隐患,安全生产措施不到位;(六)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落后生产工艺、技术及装备,违规生产国家禁止的产品;(七)在居民集中区生产经营,污染较重,严重影响居民生活,被群众举报,反映强烈;(八)其他被认定为“散乱污”的企业。
三、整治范围重点在仓库、厂中厂、待拆迁厂房和其他易产生“散乱污”企业地方开展排查整治。
整治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废塑料加工、印刷、表面涂装、家具、汽修、废品回收加工等领域的小型制造加工企业,以及涉及使用切削液、涂料、油漆、油墨、胶粘剂有机溶剂等化工原料的小型企业或加工点。
四、工作步骤(一)排查建档(2022年2月5日至2月10日)。
以村居为网格单位,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建立“散乱污”企业清单,先停后治。
各居场于2月10日前将排查清单上报街道“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组。
(二)实施整治(2022年2月11日至3月10日)。
2024年小散乱污专项行动方案范文(3篇)

2024年小散乱污专项行动方案范文一、背景介绍小散乱污是指以杂散分散型企业为主体,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没有采取有效防治措施,导致环境污染问题严重的一类企业。
这类企业产能低、技术含量低、综合治理难度大,是环保工作中的难点和痛点。
由于小散乱污企业数量庞大,治理难度大,影响恶劣,成为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
因此,加强小散乱污治理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二、总体目标2024年,全面完成小散乱污治理工作,压减废气、废水、固体废物排放总量,明显改善环境质量,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良性循环。
三、工作措施(一)加强政策法规建设和标准制定1. 制定并完善小散乱污治理的相关政策和法规,明确责任主体、治理目标、监测评估等方面的要求。
2. 提升小散乱污治理的技术标准,制定行业通用标准和企业排污标准,推动企业合理减排,提高环境质量。
(二)健全管理体制机制1. 建立健全小散乱污治理的领导小组,并明确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形成高度协同的机制。
2. 加大监管力度,建立监测监管平台,监控小散乱污企业的排放情况,对达标企业予以奖励,对超标企业予以处罚。
3. 完善治理经费保障机制,增加财政投入,吸引社会资本投资,支持小散乱污企业改造升级。
(三)推进工艺技术创新1. 鼓励小散乱污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
2. 配套支持小散乱污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提升产能,推广先进的环保设备和工艺。
(四)加强治理能力建设1. 加大小散乱污企业培训力度,提高企业员工的环境意识和技能水平。
2. 建立小散乱污企业技术咨询服务网络,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指导。
(五)加强宣传教育与公众参与1. 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社会对小散乱污治理工作的认识和支持,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2. 加强与公众的沟通和参与,听取公众意见,加强监督,形成共治共享的局面。
四、工作进程(一)制定小散乱污治理的详细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时限。
(二)建立小散乱污企业台账,掌握企业数量、行业分布、污染源特征等信息。
小散乱污专项行动方案(三篇)

小散乱污专项行动方案____年小散乱污专项行动方案是我国环保事业的重要举措,关系到全国各地的环境质量和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
为了全面深化小散乱污治理工作,加快推进我国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我国环保部门提出了以下行动方案:一、强化监管执法。
加大对小散乱污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大违法企业的处罚力度,对于严重违法乱纪的企业要依法严惩,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
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通过多种途径,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治理小散乱污的重要性,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环保活动,共同维护美好的环境。
三、加强技术支持。
不断推进小散乱污治理技术的研究和发展,鼓励企业采用环保先进技术,提高治理效率和效果,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
四、加强合作协作。
积极推动各级政府部门、企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各方力量的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小散乱污治理工作的开展。
五、加大经济支持。
政府应该增加对小散乱污治理工作的财政拨款,支持企业进行环保设施建设和改造,提高环保投入的效益。
六、建立健全考核机制。
加强对小散乱污治理工作的考核评估,激励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认真履行环保职责,推动环保工作的深入开展。
七、强化监督管理。
建立健全小散乱污企业排放数据公开制度,实行动态监管,及时发布监测数据,让企业及时了解自己的排放情况,提高企业自觉性。
以上行动方案是我国环保部门今年小散乱污专项行动的重点工作内容,希望通过全社会的努力,能够为我国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小散乱污专项行动方案(二)方案名称:小散乱污专项行动方案一、背景介绍近年来,我国工业化进程快速推进,但同时也伴随着大量小散乱污企业的涌现,给环境保护带来严重挑战。
为了解决小散乱污企业排污问题,保护环境,特制定小散乱污专项行动方案。
二、总体目标通过开展小散乱污专项行动,有效整治小散乱污企业,达到以下目标:1. 减少空气、水域和土壤污染的风险;2. 提高环境质量,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3. 推动企业产业升级,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小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小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小散乱污企业是指非法排放、超标排放、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或设施运行不正常等环境违法行为严重的污染企业。
为了改善环境质量,减少污染物排放,开展“小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势在必行。
本文制定了一份专项行动方案,旨在推动“小散乱污”企业的整治工作。
一、背景分析当前,我国环境污染形势严峻,不少地方存在大量“小散乱污”企业,这些企业以低成本、低技术装备污染环境,给周边居民健康和生活带来严重影响。
为了落实国家环保政策,加强环境管理,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有必要开展“小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二、目标和任务1.目标:通过专项行动,实施小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确保环境质量达到国家标准。
2.任务:a.制定并完善“小散乱污”企业排查指标和评估体系。
b.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加大监督力度,确保专项行动的顺利实施。
c.对发现的小散乱污企业进行全面排查,确保排查工作的全覆盖。
d.对排查出的小散乱污企业进行整治,包括责令停产整治、违法责任追究等措施。
e.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对“小散乱污”企业整治的认识和支持度。
三、工作方案1.制定并完善排查指标和评估体系。
制定具体的排查指标,包括排放物种类、排放浓度、污染防控设施等,制定相应的评估体系,对排查出的企业进行评估和分类处理。
2.加大人力物力投入。
加大人力物力投入,确保专项行动的顺利实施。
增加监督人员,加强对小散乱污企业的日常巡查,进行实地检查,确保企业的整改措施得到落实。
3.进行全面排查。
组织相关部门和专业机构对所辖区域所有的小散乱污企业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企业是否存在超标排放、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或设施运行不正常等问题。
4.对排查出的企业进行整治。
对排查出的小散乱污企业进行整治工作,确保企业按照国家环保要求进行整改。
对整改不力的企业,采取停产整治、责令停产等措施,直至整改到位。
5.加大宣传力度。
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提高社会对“小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的认识和支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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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坚决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大气、水环境质量。
下面是语文迷小编整理的开展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开展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1】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打好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依法整治取缔全市“小散乱污”企业,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促进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依据《河南省XX年加快依法取缔“小散乱污”企业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面排查、分类整治、依法依规、限期到位的要求,XX年5月31日前,依法整治取缔全市现有的“小散乱污”企业,扶优限劣,推行产业结构调整、企业清洁生产和依法治理污染,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同时,强化社会化监管,杜绝整治取缔的“小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
二、整治取缔类别、范围和标准
(一)类别
重点是有色熔炼加工、橡胶生产、制革、化工、陶瓷烧制、铸造、丝网加工、轧钢、耐火材料、炭素生产、石灰窑、砖瓦窑、水泥粉磨站、废塑料加工,以及涉及涂料、油墨、
胶黏剂、有机溶剂等使用的印刷、家具等小型制造加工企业。
具体整治取缔项目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XX年本》修正版。
(二)范围
1. 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当地产业布局规划的;
2. 土地、环保、工商、质监等手续不全的;
3. 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污染排放严重的小制造、小加工、小作坊等;
4. 虽有行政许可手续,但超范围违规生产经营的;
5. 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污染物排放不达标,污染环境严重的;
6. 违法违规经营,销售劣质油品的“黑加油站”。
(三)标准
取消“小散乱污”企业现有生产经营资格和生产条件,做到断水断电、清除设备、清除原料、吊销执照“四个到位”。
三、整治取缔任务
(一)全面排查摸底、建立分类整治台账。
各镇(街道)成立专项工作组,制定整治方案,明确部门分工,XX年3月15日前,对本辖区、本行业“小散乱污”企业进行新一轮的排查,彻底澄清底数,分门别类建立整治台帐,确定整治措施,明确整治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报市攻坚办备案。
整治行动中,对新发现而未列入整治台账的“小散乱污”
企业,一并进行整治取缔。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市科工信委、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商务局
(二)整治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
工信部门负责核查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当地产业布局规划的“小散乱污”企业(生产线),凡涉及国家XX年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明确淘汰类重污染项目,以及应淘汰而未淘汰的污染严重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按照“四个到位”的标准,XX年5月31日前,做到应退尽退,严禁异地转移。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市科工信委
(三)整治取缔手续不全的污染企业。
涉及工商、环保、质监、国土等手续不全的污染企业,由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XX年5月31日前,依法予以整治取缔。
对涉及两个以上手续不全的污染企业,由市政府指定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做好以下配合联合整治取缔工作。
1. 工商部门负责核查各类“小散乱污”企业的营业执照,凡涉及无工商手续的污染企业,从事一般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由工商部门负责查处。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市工商局
2. 环保部门负责核查各类“小散乱污”企业的环评手续,凡涉及无环保手续或达不到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污染企业,以及XX年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中列入关停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