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辅修学分互认表
新课程高中修习模块及学分统计表

2学分 1学分 8 1学分 1学分 1学分 2学分 2学分 2学分 2学分 共15学分 共6学分 共2学分 共6学分 -3
6
-9
148
12
160Leabharlann 2学分 2学分 2学分 2学分 2学分 2学分 2学分 2学分 2学分 2学分
音乐
共3学分 (1)音乐鉴赏 (2)歌唱 共11学分 体育 共3学分 美术 (1)美术鉴赏 (2)绘画·雕塑 (3)设计·工艺 信息技术 共4学分 (1)必修1 (2)选修1 通用技术 共4学分 (1)必修1 (2)必修2 研究性学习 校本课程 社区服务 社会实践 总学分 理科:160学分 理科:160学分 文科:156学分 文科:156学分
新课程高中学生修习模块获得学分核对单 共18学分 物理(理科) 共12学分 语文 物理(理科) (1)语文必修1 2学分 (1)物理1 2学分 (2)语文必修2 2学分 2学分 (2)物理2 (3)语文必修3 2学分 (3)物理选修3-1 2学分 (4)物理选修3-2 2学分 2学分 (4)语文必修4 2学分 (5)物理选修3-4 2学分 (5)语文必修5 (6)新闻与传记 2学分 (6)物理选修3-5 2学分 (7)文化论著研读 2学分 物理(文科) 共6学分 物理(文科) (8)诗歌与散文 2学分 (1)物理1 2学分 (2)物理2 2学分 (9)语言文学应用 2学分 数学(理科) (3)物理选修1-1 共18学分 2学分 数学(理科) 化学(理科) (1)数学1 2学分 共10学分 化学(理科) 2学分 (1)化学1 2学分 (2)数学4 2学分 (2)化学2 2学分 (3)数学2 2学分 2学分 (4)数学5 (3)化学与生活 2学分 2学分 (5)数学3 (4)有机化学基础 2学分 (6)数学选修2-1 2学分 (5)化学反应原理 (7)数学选修2-2 2学分 化学(文科) 共6学分 化学(文科) (1)化学1 (8)数学选修2-3 2学分 2学分 (9)数学选修4-1 1学分 (2)化学2 2学分 (10)数学选修4-4 1学分 (3)化学与生活 2学分 数学(文科) 共14学分 生物(理科) 共10学分 数学(文科) 生物(理科) (1)数学1 2学分 (1)生物1 2学分 (2)数学4 2学分 (2)生物2 2学分 (3)生物3 (3)数学2 2学分 2学分 (4)数学5 (4)选修1 2学分 2学分 (5)选修3 (5)数学3 2学分 2学分 (6)数学选修1-1 2学分 生物(文科) 共6学分 生物(文科) (7)数学选修1-2 2学分 (1)生物1 2学分 共18学分 (2)生物2 2学分 英语 (1)英语1 2学分 (3)生物3 2学分 地理(理科) (2)英语2 2学分 共6学分 地理(理科) (1)地理1 (3)英语3 2学分 2学分 (2)地理2 (4)英语4 2学分 2学分 (5)英语5 2学分 (3)地理3 2学分 地理(文科) (6)英语6 2学分 共10学分 地理(文科) (1)地理1 (7)英语7 2学分 2学分 (2)地理2 (8)英语8 2学分 2学分 (3)地理3 (9)英语9 2学分 2学分 历史(理科) 共6学分 (4)选修3 2学分 历史(理科) (1)历史I 2学分 (5)选修5 2学分 (2)历史Ⅱ 思想品德(理科) 2学分 思想品德(理科) 共8学分 (3)历史Ⅲ 2学分 (1)必修1“经济生活” 历史(文科) (2)必修2“政治生活” 共12学分 历史(文科) (1)历史I 2学分 (3)必修3“文化生活” (2)历史Ⅱ (4)必修4“生活与哲学” 2学分 思想品德(文科) 12学分 思想品德(文科) 共12学分 (3)历史Ⅲ 2学分 (4)选修1 (1)必修1“经济生活” 2学分 (5)选修2 (2)必修2“政治生活” 2学分 (6)选修4 2学分 (3)必修3“文化生活” (4)必修4“生活与哲学” (5)选修3 (6)选修2
学分互认(非转专业学分互认)

学分互认(非转专业学分互认)1.学分互认范围:(1)校内转(跨)专业修读的课程。
(2)校(境或国)外修读的课程、实习或实践活动。
(3)CET4、雅思、托福、专业英语考试作为学位英语成绩。
(4)各类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的课程。
(5)学生自主发展课堂的课程。
2.学分互认的原则(1)申请认定专业课或通识必修课,其原课程的教学内容必须与认定课程内容相同或相近内容达到70%以上,学分相同或高于认定课程。
(2)申请认定辅修课程,认定原则与(1)相同。
(3)校(境或国)外修读的课程内容和学分数与本专业教学计划内课程差异较大,可申请认定为个性课程或通识选修课程。
(4)跨专业修读的与本专业教学计划无关的课程以及在本专业修读的其他方向的专业方向课程均认定为个性课程或通识选修课。
(5)申请认定职业技能(资格)证书课程的学分,其证书必须属于国家级机构颁发。
(6)本校修读的通识选修课原则上不允许认定为专业课或通识必修课。
(7)学分不能重复认定,课程及学分认定后原则上不得修改。
3.学分互认办理程序根据《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分互认暂行管理办法》,学部学生学分互认办理程序如下:下载《北师大珠海分校学分互认审批表》2份学生提供学分互认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成绩单或资格证书需加盖公章 将表格及相关材料交至学部教务办公室审核(综合楼C201)学部审核认定通过后报学校教学运行中心备案,境外学分互认需在报送备案之前,需项目组织单位及国际事务办公室审核认定(国际交流合作处A308办公室)完成学分互认下载《北师大珠海分校学分互认审批表》2份学生提供学分互认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成绩单或资格证书需加盖公章 将表格及相关材料交至学部教务办公室审核 (综合楼C201黄老师)4.附《北师大珠海分校学分互认审批表》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分互认审批表姓名学号性别学院(部)专业年级国家/地区/学校项目名称已修读课程及学分认定课程及学分修读学年学期课程名称(中英)学分成绩课程名称课程性质学分成绩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名称课程名称课程性质学分成绩□雅思□托福分认定学位英语成绩□合格□不合格校(境或国)外实习或实践学分的认定实习或实践等活动项目名称认定实习/实践学分数认定实习/实践成绩(分)学生学院(部)意见:负责人签字(章):年月日项目组织单位意见:负责人签字(章):年月日国际事务办公室意见:负责人签字(章):年月日教务办公室意见:教务主任签字:年月日说明:1、成绩单、实习或实践材料、证书(复印件)等须同此表一并交教务办公室留存。
辅修专业知识

10、暑假,住宿由主修学院和教务处协调。基本住原宿舍。
11、免修:
1、免修:这门课,你主修已修过并及格,获得学分。可以在辅修专业申请免修并且少缴纳这部分学分的费用。
2、条件:主修课程名相同,主修课程学分高于或等于辅修课程学分。满足这两个条件,方可申请。
3、辅修证书的查询
答:辅修专业是由福建省教育厅发文。证书可在毕业那年的9月份,在省教育厅官网上查询证书。
/
4、报读辅修的同学,除了艺术类的公选课要选,其它公选课可以不选。后期由辅修专业学分互认。
到校教务处下载表格:/s/10/t/781/14/ad/info70829.htm
1、辅修专业发放证书
答:发放《辅修专业证书》和《辅修学位证书》两本证书。
2、辅修专业发放证书的条件
答:1、主修必须拿到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无法发放辅修证书)。
2、辅修专业获得60学分(课程及格才获得相应的学分),并且学分绩点在2.0以上。
3、主修毕业那年的7月初,发放辅修证书。
按上面的时间和要求,去办理就以抵公选课学分。
5、上课时间:下学期第四周左右上课(按实际通知为准),共计:三个学期的周末(包含节假日)和下学期暑假一个月。
6、2014级辅修专业,共60学分,每学分120,合计:7200。2015年3月缴费4500元,2015年10月缴费2700元(可刷卡和转帐,有学校正式学费发票)。
7、2014级辅修专业全部书本费600元(多还少补)。(转帐和现金,推荐转帐,有记录可查)
8、退选。在学期正式上课前,提出退选。可不计算本学期学分,按之前已上学分的费用扣款。若已开始上课,本学期的学分也要计入扣款。
书本费已定的书籍不能退款,其余可以退款。
主修专业学位与双学位双专业对照表

双学位
双学位
双学位
双学位
双专业
对外汉语
汉语言文学
法学院
法学
学士
法学
双学位
双学位
双学位
双学位
不可报名
双学位
双学位
双学位
双学学
国际政治
教育学院
教育学学士
教育学
(英语教育)
双学位
双学位
双学位
双学位
双学位
双学位
双学位
双学位
双学位
双学位
双学位
双学位
思科信息学院
工学
学士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管理学学士
工商管理
双学位
双学位
不可报名
双专业
双学位
双学位
双学位
双学位
双学位
双专业
双学位
双学位
市场营销
物流管理
人力资源
管理
电子商务
财经学院
管理学学士
会计学
双学位
双学位
双专业
不可报名
双学位
双学位
双学位
双学位
双学位
双专业
双学位
双学位
财务管理
审计学
经济学学士
税务
双专业
双学位
双学位
双学位
财政学
西语学院
文学
学士
双学位
双学位
双学位
双学位
不可报名
双学位
双学位
行政管理
理学
学士
应用心理学
双学位
双学位
双专业
不可报名
双学位
双学位
法学学士
社会工作
双学位
管理学院本科交换生成绩认定、转换程序及转换对照表

管理学院本科交换生成绩认定、转换程序及转换对照表一、成绩认定及转换程序二、课程属性、学分和成绩认定有关规定(一)课程属性认定:1、所修对方学校课程与我院专业必修课相同或相近的,可以申请转为教学计划中对应的专业必修课程。
2、所修对方学校课程与我院专业性质接近的,可以申请转为专业选修课程。
3、所修对方学校课程与我院已修读课程相同的,原则上不能申请转换学分。
4、其它课程可向学校申请转为公共选修课程,学校文件规定“对公共选修课程的认定需严格审核控制,一般每位交换生认定的公共选修课学分数不得超过4。
其余多修课程只予备案或作放弃处理。
”(二)学分认定1、一般参照我校学时与学分的对应关系,即一般课程18学时计1个学分,实验课36学时计1个学分。
2、若对方学校采用小时登记的,按授课时间12小时计1学分来折算。
3、专业必修课按我校学分认定;专业选修课最高只能认定3学分;公共选修课最高只能认定2学分。
(三)成绩认定1、对方学校采用百分制的,按对方学校给出的成绩认定。
2、对方学校按A(优)、B(良)、C(中)、D(及格)记录成绩的,对应百分制92、82、72、62,如有+或-档的,可上下浮动3分。
3、对方学校采用“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的,则分别认定为“92、82、72、62、55”。
4、对方学校采用“合格、不合格”的,则分别认定为“70、55”。
5、各合作学校的成绩转换标准可参考附表,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学院将根据学校建议及学生历年交换生修读成绩情况,对其中的执行标准进行微调。
三、其它注意事项:1、交换生在交换期间,应随时查看学院网站上的通知,并保持与班委的联系;若EMAIL发生变化,必须及时通知学院各部门老师及班委。
2、已获选派到国外或国内的交换生,需认真阅读《中山大学本科生交流生学籍管理办法》。
3、交换生在交流学习期间至少要修读与本专业教学计划相对等的学分,学校鼓励学生选读尽可能多的课程。
四、各系主管本科教学主任联系方式五、相关本科教务老师联系方式六、本科交换生成绩转换标准制定基本原则随着学院对外交流与合作的发展,交流合作院校已达40多所,各交流合作院校的评分系统不大相同,学院原已根据历年交流合作院校所提供的评分系统,制定管理学院与各院校交换生成绩转换对照表,原有转换原则为:按合格以上的成绩等级或绩点,对应我校百分制100~60来确定各分数段,以“取均值”原则认定相应的百分制成绩。
学分互认的现状探究

学分互认的现状探究摘要:学分互认体现了高等教育国际化和终身学习的要求,是高等教育大众化和普及化的必然趋势,符合教育“以人为本”的本质和受教育者的需求,意义重大。
本文阐述了和分析了学分互认在普通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网络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等领域的现状,提出深层次的原因在于利益的难以协调,并指出学分互认需要政府和学校的共同努力。
关键词:学分互认;高等教育姜为(1968-),男,复旦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助理研究员,硕士,主要从事教育研究。
一、概念和意义(一)概念学分互认是指已经获得由国家统一认可的各级各类学校、培训机构给予的学分如何科学地转换为所需的学分,换句话说,以前在别处已经获得的学分能否全部或部分地转换为当前所需的学分。
①本研究涉及的学分互认,广义的概念等同于学分互换或学分转换。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分成不同的类型。
杨黎明对此进行了详细介绍。
①学分互认的转换方法包括个人化和结构化两种。
学分转换机制也多种多样,包括并入机制、并行机制和合并机制等。
②随着学分互认的发展,其领域内也引申出其他概念,如学分折算、学分银行和学分补偿等。
(二)意义1.学分互认是教育全球化和国际化的必然结果。
经济的全球化,必然带来教育的全球化,也意味着教育的无边界。
学分互认可以打破教育领域的封闭状态,促使受教育者共享特定区域内乃至全世界的教育资源。
③为实现教育资源的优势互补,学分互换作为校际交流的媒介工具,成为推动国际教育交流的手段,意味着新的教育合作交流模式的产生。
2.学分互认是高等教育大众化和普及化的必然趋势。
根据美国社会学家马丁•特罗提出的“高等教育发展三阶段”,我国高等教育在2002年进入了大众化发展阶段。
该模式认为,普及高等教育将通过增加入学学生人数实现(往往是通过非全日制学习或夜校的方式),非精英院校将通过学分互换最终与学位授予院校建立进一步联系。
④要想实现教育部提出“到2020年实现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0%”的目标,教育资源的短缺是关键。
我国高等教育领域学分互认的典型案例分析及启示
我国高等教育领域学分互认的典型案例分析及启示作者:殷双绪姚文建来源:《中国远程教育》2012年第11期【摘要】学分互认不仅是学分银行建设的重要方面,也是衡量一所高等教育机构学术活力的重要指标,本文基于我国高等教育领域的北京学院路地区教学共同体、上海市西南片高校联合办学、浙江高教园区学生跨校选课等典型的学分互认实践案例,总结出我国目前学分互认的通用模式包括跨校选课、合作开设辅修专业、学生校际交流等模式,并对我国学分互认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以期为我国开放大学的学分银行建设提供实践借鉴与参考。
【关键词】学分互认;学分银行;高等教育【中图分类号】 G42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458x(2012)11—0027—08长期以来,我国绝大多数高校相互之间基本上处于自然的隔绝和封闭状态,各自发展,缺少合作与沟通,即使有合作,合作的范围也非常有限,这种封闭发展的模式不仅限制了学术的融合与发展,对于学生的校际流动也存在很大障碍,学生要从一所大学转学到另一所大学,除了退学重新参加高考,几乎没有别的路子可走。
随着高等教育国际化的发展,我国高等教育领域的很多高校也开展学分互认,为学生的学习与交流提供更多的沟通渠道。
学分互认制度的建立,不仅可以推进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共享、减少学生辍学率并促进学生在高等教育机构间的自由流动,还可以扩大高等教育的覆盖面,从而促进社会成员终身学习的实现。
我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中明确将“建立继续教育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实现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作为“构建终身教育体系”、“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的一种重要方式。
作为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重要内容,当前大力开展的国家和地方开放大学建设中,大多都把“具备学分认证、转换、存取等功能的学分银行系统”作为开放大学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而学分互认则是学分银行建设的重要方面。
学分互认毕业条件
学分互认、毕业条件学分互认1、交流学生在外校修读的与本校本专业相同或相近的课程,返校后经所在学院认定、教务处审核后,可替代本校本专业相应课程;2、在外校修读的语言学校课程,可冲抵本校通识教育任选课程的学分;3、学分互认一般本着就高不就低的原则。
毕业条件交流学生在遵守所在学校关于修课、考试及成绩管理等规定的基础下,满足下列条件,方可毕业:1、本校期间教学计划内课程修读合格;2、在外校期间所选课程无不及格课程(含返校重修);3、本专业主干课程修读合格。
韩国语特色班韩国教育部规定,韩国语水平考试达到4级方可进入本科学习,为保证交流学生更快地融入韩国的留学生活,学校决定开设韩国语语言强化班(韩国语特色班)。
韩国语特色班管理规定如下:1、授课教师为我校教学经验丰富的韩国语教师(副教授及以上)和韩国外教;2、修完规定的特色班课程,发辅修专业证书;3、特色班课程学分可冲抵通选课学分;4、修完特色班课程后,可继续修读韩国语双学位要求课程;5、实行按修课学分缴费制度;6、除朝鲜语专业的学生以外,今后参加赴韩交流项目原则上必须参加特色班的学习。
交流项目简介注:每年外派实际情况以对方学校同意接收情况和学生实际申请情况为准。
联系方式:教务处吕老师5688860国际处郑老师5688756赴韩交流指南学校形式专业人数国民大学一年朝鲜语 3暻园大学一年朝鲜语 5庆北大学一年朝鲜语 2京畿大学一年朝鲜语 2全南大学一年朝鲜语5—10祥明大学一年朝鲜语5—10外国语大学一年新闻传播3—7技术教育大学一年美术设计5—7东亚大学一年专业不限 5清州大学一年专业不限 5湖西大学一年专业不限 5朝鲜大学一年专业不限 2昌原大学一年、2+2 专业不限5—10韩南大学一年、2+2 专业不限 2水原大学一年、2+2 专业不限5—10庆尚大学2+2 贸易、法学5—8海外学习经历海外学习经历是山东大学“三种经历”人才培养模式中的一项基本内容。
即学校通过选拔派出优秀学生到海外高校或者科研机构进行学习或实习等访学活动,以开拓学生国际视野、提高综合素质、增强学生竞争力,推动学校教育国际化进程,提高学校办学水平的人才培养模式。
2022年学分制管理制度改革报告
2022年学分制管理制度改革报告学校不断深化人才培养机制改革,建立健全选课制、导师制、学分计量制、学分绩点制、补考重修制、主辅修制、学分互认制等,实行弹性学制,积极参与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试点,开展学分管理制度改革,探索专业内选课、跨专业组课等学分制试点,实践效果好。
2022年,学分互换累计1540余人次。
一、健全完善的制度体系,构建宽口径转化机制深化人才培养机制改革,全面实施学分制改革,出台了《学分认定与转换管理办法》、《校内辅修课程管理办法》、《创新创业导师管理办法(试行)》等与学分制改革相关的管理制度8项,全面实施满足学生个性发展和兴趣特长,满足学生多元学习需求的主辅修制,科学进行学习评价和测量的绩点制,适应学生不同学习进度的弹性学制等,提供宽口径的学分互换互认途径,构建完善的学分制改革制度体系。
二、推行多维度的选课制,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积极推行选课制,赋予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自主选择专业方向、课程、学习进度和任课教师等权利。
一方面,全面修订了2022年人才培养方案。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每学年安排40周教学活动,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齐开足公共基础课程,专业(技能)课程设置要与培养目标相适应,课程内容要紧密联系生产劳动实际和社会实践,突出应用性和实践性,注重学生职业能力和职业精神的培养;积极推行认知实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等多种实习方式,学生顶岗实习时间不少于6个月;将任选课学分由原来8学分增至16学分,2022年受益学生5000余人。
另一方面,允许学生自主选择专业方向或专业课程包,供学生自由选课组建课程体系。
鼓励学生跨学科、跨专业学习,跨专业选课等。
三、推广定制化的导师制,激发学生学习创造性积极探索学分制下“行政班”向“教学班”的管理体制转化。
艺术系7个专业中有50余名导师(含兼职教师)同时成立相应的工作室,每学期帮助学生制定学习计划、进度,特别指导学生专业选课和专业课程的综合实践等。
课程学分互认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课程学分互认管理,促进教育教学资源的共享与利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与国内外其他高校、职业院校及培训机构之间开展课程学分互认工作。
第三条课程学分互认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公正原则:学分互认应当公平、公正,确保学生利益。
(二)等效原则:互认的学分应当与原学分的课程内容、教学要求等效。
(三)自愿原则:学生参与课程学分互认应当自愿,不得强迫。
(四)动态管理原则:课程学分互认管理应当根据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第二章互认条件第四条申请课程学分互认的课程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课程性质:互认课程应当是正式开设的课程,包括通识教育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等。
(二)课程内容:互认课程内容应当与我校开设的课程内容等效,涵盖相同的知识点和能力要求。
(三)教学要求:互认课程的教学要求应当与我校开设的课程教学要求等效。
(四)课程学时:互认课程学时应当与我校开设的课程学时相当。
第五条申请课程学分互认的院校或培训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合法办学资格。
(二)课程体系健全,教学资源丰富。
(三)教学质量良好,具有较高的社会认可度。
第三章互认程序第六条课程学分互认程序如下:(一)申请: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学分互认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审核: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三)审批:学校教务处对学院审核意见进行审批。
(四)备案:学校教务处将审批结果备案,并通知学生。
第七条学生申请课程学分互认应当提供以下材料:(一)课程学分互认申请表。
(二)互认课程的教学大纲、课程简介、教学安排等。
(三)互认课程成绩单或考核证明。
(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四章互认管理第八条学校设立课程学分互认管理办公室,负责课程学分互认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课程学分互认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制定课程学分互认管理办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4.如是辅修专业课程学分互认主修专业课程,更改此表中院(部)审核意见顺序,即辅修专业招生学院意见在前,学生所在院(部)意见在后。
学号
姓名
班级
辅修专业
申请学分互认课程信息
已修课程名称
主/辅
学分
成绩
申请学分互认课程名称
学分
辅修专业招生学院意见:
院(部)盖
年 月 日
学生所在院(部)意见:
学院盖章
年 月 日
主辅修专业课程学分互认申请表
1.此表由主、辅修专业所在学院共同认定、存档,并及时报教务处备案。
2.学分互认原则:只有两课程教学大纲完全一致或存在包含关系时,已取得高要求课程的学分,才可免修相应的低要求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