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安全管理规定
电梯安全管理规定(5篇)

电梯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广州市电梯的安全监察工作,保障电梯使用人、所有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定》等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电梯包括各类乘客电梯、载货电梯、液压电梯、杂物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等。
具体范围依照____批准公布的目录确定。
第三条在本市行政辖区内电梯的制造、销售、安装、改造、维修、日常维护保养、检验、使用及安全监察,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本规定由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质监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国家鼓励推行科学的管理方法,采用先进技术,提高电梯安全性能和对电梯的管理水平,增强电梯使用单位防范事故的能力。
第二章安全资格许可与日常监督管理第六条电梯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试行)》、《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试行)》的要求申报资格,取得许可后方可从事许可范围内的工作。
第七条为提高工作效率,推行电子政务,在本市范围内从事电梯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的单位,应将其特种设备许可资格证原件、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等资料报市质监部门办理电子验证,领取《广州市电梯从业单位验证登记卡》和电子验证密码,凭该登记卡和电子验证密码办理施工告知等业务。
未办理电子验证的施工单位,应在每次施工前凭特种设备许可资格证原件、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安装维修改造作业人员证原件等资料办理施工告知业务。
第八条从事电梯安装、改造、维修、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的人员应当经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证书。
未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证书的,不得从事电梯相关作业。
工商注册地在本市的电梯安装、改造、维修、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配备不少于两名电梯安全管理员,电梯安全管理员应当经市质监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广州市电梯安全管理员证书。
电梯安全运行管理规定(3篇)

电梯安全运行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对本市电梯的安全管理,保障电梯安全运行,依据《北京市劳动保护监察条例》和劳动部《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电梯产权单位以及受其委托的电梯使用管理单位(以下简称产权单位)。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电梯是指各类电梯、自动扶梯、杂物梯。
第四条电梯的产权单位应对电梯使用过程中的安全负责,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并应履行下列职责:(一)设置专人负责电梯的日常管理,记录电梯运行状况和维修保养工作内容,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积极采用先进技术,降低故障率。
(二)确定合理的电梯运行时间,加强日常维修保养,住宅楼电梯应根据本市关于加强居民高层住宅楼电梯管理,改善运行服务的有关规定,做好运行服务。
住宅电梯无故障运行不得低于____次。
(三)新安装、大修改造的电梯,除按国家标准进行各项试验外,其控制线路中应加装有锁紧装置的计数器,无故障试运行不得少于____次;(四)安装、维修保养人员和电梯司机均应持市劳动行政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并定期参加复审;(五)在便于接到报警信号的位置设立电梯管理人员的岗位,制定紧急救援方案和操作程序,在接到报警信号____分钟内排除设备故障,解救乘客;(六)在电梯出入口明显位置张贴安全警示标志、使用准则,电梯出入口应有足够照明,住宅电梯和病床电梯不得以无司机状态运行;(七)应当在电梯轿厢内明显位置张贴《电梯安使用许可证》,注明:注册登记及检验合格标志、电梯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安装企业、维修保养企业以及相应的应急报警、投诉电话号码;(八)发生事故应积极组织抢救,报告市区(县)劳动行政部门,通知维修保养企业。
第五条安装、改造电梯,产权单位应在安装、改造工程施工前将电梯的有关资料报送市劳动行政部门备案,经核准后,方可施工。
工程完工后,产权单位应向电梯安全技术机验机构申请检验。
第六条电梯的产权单位应使用市劳动行政部门统一制定的《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电梯类)》,对电梯逐台建档、建卡、注册登记。
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制度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制度「篇一」一、电梯管理人员每日对电梯作例行检查;如发现有运行不正常或损坏时,应立即停梯检查;并通知维修保养单位。
二、电梯管理员应加强对电梯钥匙(包括机房钥匙、电锁钥匙、轿内操纵箱钥匙、厅门开锁三角钥匙等)的管理,禁止任何无关人员取得并使用。
三、货梯应配备专职司机,且司机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四、运行中的电梯突然出现故障,司机应立即停止电梯运行,并立即通知维修保养单位。
五、发现电梯设备浸水或底坑进水时,应立即停止使用,设法将电梯移至安全的地方,并处理。
六、发生火警时,切勿乘搭电梯。
七、除专职司机外,禁止载货电梯载人。
八、货物进出时,应将电梯置于司机状态或按住开门按钮,搬运货物应轻拿轻放,禁止用铲车搬运货物;禁止碰撞轿门、轿壁;九、货物应尽量放在轿厢地板中央,防止偏载;禁止超载。
十、电梯轿厢内的求救警铃、风扇、应急照明等必须保证其工作状态正常可靠,以免紧急情况时发生意外。
十一、因维修保养而影响电梯正常使用时,应至少在首层明细位置悬挂告示牌及设防护栏。
十二、电梯应每年按时年审,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有效期前一个月,应督促维修保养单位到市特种设备检验所申报年度检验。
十三、未经允许,不得擅自使用电梯运载货物;超长、超宽、超重、易燃易爆物品禁止进入电梯。
十四、禁止在电梯内吸烟、乱涂、乱画等损坏电梯的行为,并做好电梯的日常保洁工作。
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制度「篇二」一在电梯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电梯使用登记,使用单位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办理变更登记。
二在电梯显著位置粘贴电梯使用标志、安全使用注意事项、安全警示标志、维保质量监督卡和标明应急救援电话。
三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建立岗位责任、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电梯钥匙使用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操作规程,保证电梯安全运行。
四应当在电梯使用标志所标注的下次检验日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缴纳电梯检验检测费用,并配合做好检验检测相关工作。
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十条规定

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十条规定一、定期维护保养电梯需要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以确保其正常工作和安全运行。
维护保养应由专业的维修人员进行,电梯使用单位应与维修公司签订维修合同,并定期维修保养。
二、设置明确的操作规程电梯使用单位应制定明确的电梯操作规程,包括电梯的开停操作、乘坐电梯的注意事项、紧急情况的处理方法等。
操作规程应向乘客公示,并由电梯使用单位负责监督执行。
三、加强人员培训电梯使用单位应加强对电梯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的培训,使其熟悉各种操作规程和维修操作。
培训内容应包括电梯的安全知识、紧急情况的处理方法等,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加强设备巡检电梯使用单位应定期进行设备巡检,及时发现和排除电梯运行中的故障,确保电梯的正常运行。
巡检人员应熟悉电梯的运行原理和故障排除方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维修人员报告并进行处理。
五、设定限载人数电梯使用单位应根据电梯的承载能力设定限载人数,并在电梯内明显位置标明。
乘客在乘坐电梯时应严格按照限载人数乘坐,以免超载导致安全事故。
六、保持电梯厢内整洁电梯使用单位应保持电梯厢内的整洁,不得在电梯内乱扔垃圾或占用电梯空间。
电梯厢内不应堆放杂物,以免阻碍乘客的通行。
七、禁止非法使用电梯除乘客乘坐电梯外,电梯使用单位应禁止非法使用电梯,严禁未经授权的人员擅自操作电梯。
如发现有人非法使用电梯,应及时报警并采取相应措施。
八、安装应急通信装置电梯使用单位应在电梯内设置应急通信装置,方便乘客在紧急情况下与外界进行沟通。
应急通信装置应定期进行测试,并保持正常运行状态。
九、设立紧急救援计划电梯使用单位应制定紧急救援计划,明确各种紧急情况下的救援措施和责任人。
计划应公示,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救援人员的应急救援能力。
十、加强安全监管电梯使用单位应加强对电梯安全管理的监督和检查,重点检查电梯的维修保养情况、乘客的行为规范和设备的运行状况等。
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以上是电梯使用安全管理的十条规定。
电梯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电梯安全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电梯的安全使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类电梯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维护、使用、检验、监督管理等活动。
第二章设计与制造第三条电梯的设计与制造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并通过相应的产品认证检测机构的检测。
第四条电梯制造商必须依法取得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第五条电梯制造商必须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符合设计要求,并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
第六条电梯的相关技术资料必须及时准确地提供给电梯用户和维保单位,并保密相关商业秘密。
第七条电梯制造商必须对生产的电梯进行质量追溯和质量跟踪,确保其质量安全和性能可靠。
第三章安装与改造第八条电梯的安装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规定,并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进行;第九条电梯的安装企业必须具备特种设备安装许可证,并具备相应的安装技术及人员;第十条电梯的改造必须依法取得特种设备改造许可证,并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进行;第十一条电梯的安装和改造必须经过相应的监督检验,确保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要求。
第四章维修与维护第十二条电梯维修和维护企业必须依法取得特种设备维修许可证,并具备相应的维修技术及人员;第十三条电梯维修和维护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的维修与维护体系,并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和记录;第十四条电梯维修和维护企业必须对电梯设备及时、准确地进行维修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第十五条电梯维修和维护企业必须定期进行巡查和检验,对存在问题及时处理;第十六条电梯维修和维护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故障报修和处理机制,对故障及时响应并采取相应措施;第十七条电梯维修和维护企业必须保持与用户的良好沟通,及时告知电梯使用注意事项,并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第五章使用与管理第十八条电梯使用单位必须对电梯进行定期巡查和检验,确保电梯的安全运行;第十九条电梯使用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和职责,并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第二十条电梯使用单位必须定期进行维修和维护,并保留相应的维护记录;第二十一条电梯使用单位必须确保电梯设备的正常运行,并及时处理设备故障;第二十二条电梯使用单位必须在电梯入口处张贴使用规则和紧急求救电话,提醒用户安全使用电梯;第二十三条电梯使用单位必须定期进行电梯安全知识培训,提高用户的安全意识;第二十四条电梯使用单位必须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增强应对突发事故的应对能力;第二十五条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电梯,相关管理部门有权责令停用,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电梯日常安全使用管理制度(5篇)

电梯日常安全使用管理制度1) 电梯安全管理员每日应对电梯做例行检查,如发现有运行不正常或损坏时,应立即停梯并通知维修保养单位检查。
2) 电梯安全管理员应负责对电梯钥匙(包括机房钥匙、电梯钥匙、轿内操纵钥匙、厅门开锁三角钥匙等)的管理,禁止任何无关人员取得并使用。
3) 运行中电梯突然出现故障,电梯安全管理员应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现场,进行安慰、救援乘客,并及时通知维修保养单位派人前来维修。
4) 出现电梯设备浸水或底坑进水时,应立即停止使用。
设法将电梯移至安全地方并处理。
5) 发生火警时,切勿乘搭电梯。
6) 防止超载。
超载响铃时,后进者应主动退出。
7) 七岁以下儿童、精神病患者及其病残不能独立使用电梯者,应由有行为能力人扶助。
8) 住户搬家或其他大宗物品需占用电梯时间较长时,应与电梯设备管理部门取得联系,选择在人流量较少的时候进行。
9) 电梯轿厢内的求救警铃、风扇、应急照明等必须保证其工作状态正常,以免紧急情况时发生意外。
10) 因维修保养而影响电梯正常使用时,应至少在层站(必要时每层)明显位置悬挂告示牌及设防护栏。
11) 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有效期前____天,应及时提供相关资料,会同电梯维修保养单位申报年度检验。
12) 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使用客梯运载货物,超长、越宽、超重、易燃、易爆物品禁止进入电梯。
13) 禁止在电梯内吸烟、乱涂、乱画等损坏电梯的行为,并做好电梯的日常清洁工作。
电梯日常安全使用管理制度(2)电梯是现代社会中广泛使用的一种垂直交通工具,为了确保乘客和工作人员的安全,电梯日常安全使用管理制度非常重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电梯日常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包括电梯的日常检查维护、紧急情况处理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一、电梯的日常检查维护1. 每日开机前检查:(1) 检查电梯所在环境是否正常,如走廊的照明是否良好,防火门是否完好等;(2) 检查电梯内外的按钮和指示灯是否正常,如是否有损坏、松动或者失灵的情况;(3) 检查电梯的运行状况是否正常,如有无异常声音、振动等;(4) 检查电梯的安全装置和救援设备是否正常运作。
电梯的安全管理制度(通用7篇)
电梯的安全管理制度(通用7篇)电梯的安全管理制度篇一一、目的规范电梯安全管理流程,按照国家特种设备的管理要求,根据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应范围:适应于公司电梯的管理。
内容一、各种相关人员的职责:(一)电梯司机相关职责:1、自觉执行国家各项政策和法令,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
2、熟悉本岗位工作,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3、贯彻、坚持文明生产,保持工作场地的整洁,执行八小时工作制,不迟到不早退、不串岗。
4、不经请假与准许,不得擅离职守,不准把电梯交给无证人员操作。
5、每天早上在开梯前,应对电梯进行试梯运转,一切正常方才可开梯工作。
6、电梯出现故障,要立即停机,并通知维修人员,与维修人员共同检修,待机时间不得离开岗位,并出示故障启示牌。
7、操作员须持证操作。
禁止违章作业,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
(二)电梯维保人员相关职责1、严格遵守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认真领会并执行本公司的质量方针及质量目标,工作中维护本公司的利益和信誉。
3、负责执行电梯保养合同所规定的贵方各项条款。
4、代表贵公司与本公司办公室管理处处理电梯保养、维修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合同范围内),重大问题逐级汇报。
5、认真及时填写备忘录,实事求是的填写保养、急修等各项报表。
6、负责根据备件消耗情况申报电梯备件需要计划。
7、负责我处电梯按时巡视,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处理。
8、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电梯保养技术规范及工艺要求。
9、在保养工作中严禁违章操作,严格执行电梯安全规范。
10、按时完成保养工作量,保证及时、周到的服务。
(三)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相关职责:1、在单位主管设备负责人的领导下,具体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电梯使用管理方面的规。
2、负责本单位电梯使用管理工作,组织或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单位电梯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3、审核本单位有关电梯的统计报表。
4、组织做好电梯使用管理基础工作,检查电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情况。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规定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电梯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维护、检验、监督、使用及管理等活动。
第二章电梯的设计、制造与安装第三条电梯的设计、制造和安装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并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设计、制造和安装,确保电梯的安全性能符合要求。
第四条电梯的设计、制造和安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对电梯进行检验,确保电梯各项功能正常、安全可靠。
第五条电梯安装单位必须对电梯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对问题进行整改,确保电梯的安全运行。
第六条电梯设计、制造和安装单位应当对电梯的使用单位进行培训,使其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和维护知识,保障电梯的正常运行。
第七条电梯设计、制造和安装单位应当建立电梯使用单位档案,记录电梯的设计、制造和安装情况,以便后期管理和维护。
第三章电梯的维修与维护第八条电梯的维修和维护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并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维修和保养。
第九条电梯维修和维护单位应当对电梯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确保电梯的安全使用。
第十条电梯维修和维护单位应当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确保电梯的日常维修工作得到及时、专业的处理。
第十一条电梯维修和维护单位应当建立电梯维修和维护档案,记录电梯的维修和维护情况,以便后期管理和维护。
第十二条电梯维修和维护单位应当定期对维修人员进行培训,使其掌握最新的维修知识和技术,提高维修水平。
第四章电梯的检验与监督第十三条电梯的检验和监督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并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检验和监督。
第十四条电梯的检验和监督单位应当对电梯进行定期检查,确保电梯的安全性能符合要求。
第十五条电梯的检验和监督单位应当对电梯使用单位进行安全教育,提高他们对电梯安全管理的重视程度。
第十六条电梯的检验和监督单位应当建立电梯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及时发现电梯存在的安全隐患,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电梯安全管理规定
电梯安全管理规定随着城市化的不断发展和楼房的不断增高,电梯已成为现代化城市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为了确保公众出行的安全和方便,以及维护电梯设备的安全性和正常运行,相关政府部门和物业公司都制定了一系列的电梯安全管理规定。
一、电梯设备管理1.每台电梯应当设立专人进行管理,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电梯的维护人员必须持有特定的电梯维护证书,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专业知识。
2.在电梯运行时,必须对电梯进行全面的监控,确保电梯正常、安全的工作。
3.设备安全的基本要求包括电气设备保护,控制系统参数设置,紧急运行保护,电缆电气线路设置,感应器机械质量,密封性和封闭性检查等。
任何不符合基本安全要求的电梯必须进行及时更换。
4.新建、改建和维修电梯必须先向政府部门进行备案,经工程质量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5.老旧电梯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包括电器和机械设备,进行必要的更新和更换。
二、电梯使用管理1.电梯外壳的门窗和门扇必须保持畅通,不得放置垃圾等物品。
2.电梯车厢内的装修和照明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不得任意更改。
3.如发现电梯发出异常声响、颠簸或工作不正常等情况,应立即进行报修,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4.对于老年人、孕妇及行动不便者等特殊人群,应设专门电梯,并配备必要的辅助设备。
5.安装直梯或扶梯时,必须按照国家、地方规定安装足够数量和标准。
6.在停电或停电时,应采取安全措施,如关闭电梯电源、防止电梯开门、及时的监督等。
三、电梯安全监管1.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电梯生产、销售、安装、维护等环节的监管。
2.物业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维修单位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对于电梯安全隐患应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
3.市场主管部门应当定期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强化对物业公司、维保单位的监管,并对电梯的安全运行和维护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电梯安全问题。
4.消费者在使用电梯时,如有发现电梯存在安全隐患,应该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告。
电梯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电梯安全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电梯使用安全,提高人员和财产的安全保障水平,对电梯的使用进行管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建设、改造、维护和使用的电梯。
第三条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电梯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职责,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第四条电梯的生产、销售、安装、维护和检验单位应当取得相应的资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履行各项义务,确保电梯的安全运行。
第五条电梯的设计、安装、改造、维护和检验应当符合国家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
第六条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对电梯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电梯的正常运行。
第七条电梯使用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电梯操作员,保证电梯的熟练操作和安全管理。
第二章电梯的安全使用管理第八条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定期进行电梯的安全技术检验,确保电梯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九条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电梯维护保养制度,定期对电梯设备进行维修保养。
第十条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加强电梯运行状态的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
第十一条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制定电梯使用规程,明确电梯的使用流程和安全要求。
第十二条电梯使用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紧急救援设备,并建立应急预案,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采取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电梯使用单位应当进行定期的安全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三章电梯的维护和检验第十四条电梯的维护和检验应当由持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确保维护和检验的质量和效果。
第十五条电梯的维护和检验应当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及时发现和解决设备存在的问题。
第十六条电梯维护和检验单位应当开展定期培训,提高维护和检验人员的专业技能。
第十七条电梯维护和检验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维护和检验记录,确保数据的真实有效。
第四章电梯的日常管理第十八条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电梯档案管理制度,对电梯设备进行全面记录和管理。
第十九条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定期清理和维护电梯设备周围的环境,确保电梯设备的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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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内电梯的安全管理,规范公司内电梯安全管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3年6月29日)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电梯安全管理的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电梯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3年6月29日)
绿色动力集团《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第四章管理内容与要求
一、管理职责
1、公司生产楼电梯的日常保洁工作由外包单位负责,运行部监督;
2、公司保洁员归安环部管辖、监督;
3、公司范围内电梯的日常维护、检验及检修外委工作由设备部协
调具有资质的外协单位;
4、安环部是公司内电梯安全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电梯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制度
设备部与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协商,并依照《电梯使用说明书》的有关内容制定。
三、电梯事故报告制度
(一)电梯发生事故时,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3年6月29日)进行处理;
(二)电梯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部门必须立即报告安环部和当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同时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妥善保存现场相关物件及重要痕迹等物证,并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
(三)事故报告由安环部安全专工编写,具体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或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2、事故发生地点;
3、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
4、事故设备名称;
5、事故类别;
6、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
事故报告应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报告方式除电话报告外,还应以传真方式报告。
四、电梯安全操作规程
电梯必须经检验机构进行验收检验或定期检验,在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并对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予以确认盖章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一)一般要求
1、不准超载运行;
2、不允许开启轿厢顶安全窗、安全门运载超长物品;
3、禁止用检修速度作为正常速度运行;
4、电梯运行中不得乱按按钮;
5、禁止用手以外的物件操纵电梯;
6、电梯不能作为货梯使用;
7、不准运载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8、不许用急停按钮作为消除信号和呼梯信号;
9、轿厢顶部不准放臵其它物品;
10 、关门启动前禁止乘客在厅、轿门中间逗留、打闹,更不准乘客触动操纵盘上的开关和按钮;
11、设备部负责电梯检查人员,应对电梯进行检查,将发现的问题及检查情况记录在检查记录表中。
(二)检修操作时的注意事项
1、在电梯检修慢速运行时,一般不少于两人;
2、检修慢速运行,必须要注意安全,互相没有联系好时,绝不能慢速运行,尤其在轿厢顶上操纵运行时,更要注意;
3、在轿厢顶进行检修运行时,必须要把外厅门全部闭合,方可慢速运行;
4 、当慢速运行至某一位臵需进行井道内或轿底的某些电气机械部件检修时,检修人员必须切断轿顶检修厢上的急停开关或轿厢操纵盘上的急停按钮后,方可进行操作。
(三)不安全状态下的操作及注意事项
电梯在运行中发生下列意外情况,乘客应使电梯停止运行,并采取以下措施:
1、电梯失控而安全钳尚未起作用时,乘客应保持镇静,并做好承受因桥厢急停或冲顶、敦底而产生冲击的思想准备和动作准备(一般采用屈腿、弯腰动作)、电梯出现故障后,乘客应利用一切通讯设施(如110、警铃按钮、通讯电话等)通知有关人员,不得自行脱离轿厢,耐心等待救援;
2、发生地震等自然灾害时应立即就近层停止运行;
3、发生火灾时,运行人员严禁乘电梯离开,火灾结束后联系外协单位进一步处理;
4、井道内进水时,电梯如果没有断电,由当班运行人员将电梯开至高于进水的楼层,将电梯的电源切断;如果电梯失电,由设备部联系外协单位进行检查后处理。
5、电梯失去控制时,应即按下急停按钮,仍不能使电梯停止运行时,梯内人员应保持冷静,切勿打开轿门跳出。
6、电梯发生异常时,严禁任何操作,设备部接到报告后立即联系电
梯外协单位进行处理。
五、电梯层门钥匙使用方法
1、使用电梯层门钥匙打开层门前请先确认轿厢所在的位臵。
2、使用电梯层门钥匙打开层门时,先将层门拔开50mm左右,以再次确认轿厢位臵是否满足维修和紧急救援条件。
当轿厢位臵满足维修和紧急救援作业条件时,再用手将电梯层门扒开。
3、层门完全打开后,必须有专人用手扶住打开的层门,防止层门自动关闭导致夹伤人员事故的发生。
4、使用电梯层门钥匙打开层门作业时,必须在电梯层门口设臵醒目的“请勿靠近”标识提醒其他无关人员,避免发生跌落事故。
在层门关闭后应确认其已经锁住。
六、电梯困人紧急处理措施
1. 救护人员需保持镇静,及时与管理人员取得联系,并告之具体情况;
2. 与乘客取得联络,稳定其情绪,并告诉乘客已采取急救措施;
3. 确定统一指挥、监护、操作人员;
4. 切断机器主电源,确认厅门、轿门是否关妥。
通知轿厢内人员不要靠近轿门和试图打开轿门,注意避免被货物碰伤、砸伤;
5. 控制人员与其他救援人员须确定联系方法并保持良好联系,操作前须先通知各有关人员,得到应答后方可操作;
6. 救援人员放人时应至少四人操作,至少两人盘车,一人松开抱闸,一人监护并注意平屋标记;
7. 电梯轿厢移至平层处,将刹车恢复到制动状态;
8. 确认制动可靠后,放开盘车手轮;
9. 通知有关人员救援操作完毕,可打开电梯厅门、轿门放人;
10. 查看是否有乘客受伤、货物受损。
第五章检查与考核
1、各级主管生产领导、技术专责、安全员均有责任确保电梯设备的安全管理,按分管均有检查总结电梯安全管理中存在问题、进一步改进管理的义务和责任。
2、若违反电梯安全管理规定,造成事故后果者,按事故障碍考核。
第六章附则
1.除上述规定外,安环部有权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及修改。
2.本制度解释权归安环部。
3.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