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道504线五十家子至林西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合集下载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505省道清涧李家塔至大岔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505省道清涧李家塔至大岔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505省道清涧李家塔至大岔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3.08.30•【字号】陕发改基础〔2023〕1480号•【施行日期】2023.08.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505省道清涧李家塔至大岔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审批的请示》(榆政发改字〔2023〕20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

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一、建设意义。

实施505省道清涧李家塔至大岔公路改扩建工程对于优化区域路网,提升干线公路通行能力,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同意实施505省道清涧李家塔至大岔公路工程。

二、路线方案及建设规模。

路线起于清涧县李家塔镇樊家岔村,向西南方向基本沿旧路改建,经大舍沟村、军家屯村、楼则塔村,止于宽州镇大岔则村,与340国道相接。

路线全长约18.3公里。

全线设置大桥112米/1座,中桥505米/9座。

三、技术标准。

根据交通量预测结果、沿线地形条件及项目功能定位,同意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局部设计速度为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8.5米。

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他各项技术指标按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约27600万元。

所需资金除按规定申请国家和我省补助外,其余资金由榆林市、清涧县政府筹措解决。

五、项目实施。

项目由榆林市交通运输局和清涧县政府组织实施,工期24个月。

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施及材料采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投标规定,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展招投标工作。

下阶段要严格控制规模,加强地质勘察,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完善交通安全设施,抓紧办理各项开工手续,推进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项目代码:2204-610830-04-01-617687附件:招标投标事项核准意见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8月30日。

口子村至丰镇一级公路建设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丰镇

口子村至丰镇一级公路建设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丰镇

《口子村至丰镇一级公路建设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18年2月15日呼和浩特至丰镇口子村一级公路是自治区向东出口公路的重要通道之一,也是通往辉腾锡勒,大同市和五台山等旅游景点的重点旅游公路。

为了加快施工进程,切实解决沿线群众出行方便,根据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呼市至凉城至丰镇(口子村)一级公路征拆和建设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乌政办字【2014】43号文件精神。

现按照国务院《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特制定如下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收目的国道G512线口子村至丰镇一级公路建设项目。

二、征收范围国道G512线口子村至丰镇段及连接线新建公路占地范围之内的建筑物。

三、征收部门口子村至丰镇公路建设丰镇征拆办公室。

四、征收实施单位南城区办事处、黑土台镇人民政府。

五、征收签约期限按房屋征收决定公告确定的签约期限执行。

六、征收补偿方式和补偿办法(一)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的价值按照房地产评估机构确定的同等地段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乘以被征收房屋产权登记薄标明的(或者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进行补偿。

(二)搬迁费。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向被征收人一次性支付600元/户搬迁费。

七、奖励政策在房屋征收决定公布的正式签约期内签约的,给予被征收人一定的签约奖,具体奖励期限和奖励标准以现场公告为准。

八、违法违规建筑的处置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对已灭失的建筑物和构筑物,不予补偿(特殊情况,一事一议,并公示确认)。

凡在入户调查摸底、勘丈评估之后新建的房屋或者突击装修部分,属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一律不予补偿。

被征收人必须自行拆除,否则依法强制拆除。

九、被征收房屋的拆除被征收人在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按规定时间搬迁后,自行拆除,不得影响工程正常施工。

十、方案执行(1)在房屋征收公告确定的签约期限内,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应签订补偿协议并在协议约定的搬迁时间内完成搬迁。

公路可行性研究11.节能评价

公路可行性研究11.节能评价

第十一章节能评价11.1建设期耗能分析本项目建设期间施工机具所耗用的燃油、电能,以及路面、路基和桥梁等构造物所使用的沥青、水泥、钢材、木材等主要材料都直接或间接消耗较大数量的能源。

参考内蒙地区二级公路的能源消耗量,本项目建设期主要直接能源消耗汽油、柴油等燃油消耗按228吨标准煤/公里计,电能消耗按962吨标准煤/公里计。

经计算,本项目建设期耗用燃油和电能折算成标准煤的数量见表11-2。

11.2运营期节能本项目运营期能源消耗主要分为三部分:一是公路服务区等沿线设施正常运营所耗用的电能,以及对养护管理设备进行养护维修所耗用的能源消耗(主要是电能),二是公路养护维修、大中修机械设备等消耗的燃油和电能,三是由于道路交通条件改善、里程缩短使车辆行驶所带来的燃油节约。

11.2.1项目运营管理耗能分析参考二级公路养护、大中修机械台班使用情况和燃油消耗量,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运营期间养护、大中修燃油消耗量按每年68吨标准煤/公里计,电能消耗按每年29吨标准煤/公里计。

经计算,本项目运营期20年消耗能源折合标准煤38.28万吨。

11.2.2项目使用者节能计算汽车燃油是运输业消耗能源的主要途径之一,不同车型的耗油量是不同的,车辆在特定的道路条件、地形条件以及交通条件之下公路上行驶,则速度不同,耗油量也大不相同,因此,应进行节能分析计算,根据本项目区域的道路条件、地形条件、交通条件以及交通量预测值和车型比例,经分析计算求得本项目建成前后各车型车速与耗油量系数。

速度与各车型车速与耗油量模型如下:C=A+BV+DV2式中: C—车辆运输耗油量(升/百车公里)V—车速(公里/小时)A、B、D为系数。

根据交通量预测结果和该项目实施方案,燃油量的节省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转移到拟建项目新路上的车辆因公路等级的提高所节约的燃油量,二是新路建成后继续在原有公路上行驶的车辆因拥挤度的减少而节约燃油量,则年燃油节约量按下式计算:VO=VO11+VO12(万升)式中:VO11-拟建项目节约营运燃油量(万升)VO12-原有相关公路节约营运燃油量(万升)(1)VO11按下式计算:VO11=0.5×(T1P+T2P)×(VO′1b×L′-VO2P×L)×365×10-6(万升),T1P―有此项目情况下,拟建项目的正常交通量(自然数辆/日),T2P―有此项目情况下,拟建项目的总交通量(自然数辆/日),VO′1b–基准情况下,原有相关公路在正常交通量条件下各种车辆的平均营运燃油量(升/百车公里),VO2P–有此项目情况下,拟建项目在总交通量条件下,各种车辆的平均营运燃油量(升/百车公里),L′-原有相关公路的里程(公里),L-拟建项目的路段里程(公里),(2)VO12按下式计算:VO12=0.5×L′×(T′1P+T′2P)×(VO′1b-VO′2P)×365×10-6(万升),T′1P―有此项目情况下,原有相关公路的正常交通量(辆/日),T′2P―有此项目情况下,原有相关公路的总交通量(辆/日),VO′2P―有此项目情况下,原有相关公路在总交通量条件下,各种车辆的平均营运燃油量(升/百车公里)。

2023年巴彦淖尔公路管理局道路规划

2023年巴彦淖尔公路管理局道路规划

2023年巴彦淖尔公路管理局道路规划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国道110哈业胡同至天吉泰段一级公路工程
2、项目简介:根据《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年-2030年)》规划实施中提出的实施要求中指出要统筹安排,集中力量,加快推进普通国道建设,以既有路线升级改造为主,着力提升技术等级、服务能力和水平。

本项目是国家公路网规划中普通国道12条首都放射线中的1条,项目起点位于哈业胡同与巴彦淖尔乌拉特前旗交界处,与包头境内G110顺接,路线呈东西走向,经白彦花镇、乌拉特前旗、五原县,终点位于天吉泰镇东侧的毛家村,与临河段G110顺接。

路线总里程171.215km。

3、总投资及资金筹措方式:799713.29万元,建设资金拟采用项目资本金和债务性资金的方式筹集。

4、建设工期:2021年~2023年,3年。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
本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对经济与社会发展方面的影响;对项目区内及周边居民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影响等。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方式及期限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建设区域内及周边可能受项目实施影响的居民和企事业单位人员等。

主要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态度,对项目建设期间及建
成后的主要社会稳定问题、建设单位采取的社会稳定措施等意见、建议及其它相关要求。

2、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及实施单位联系,发表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及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诉求。

3、公示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国道303线大板至林西段公路建设方案审查会议纪要

国道303线大板至林西段公路建设方案审查会议纪要

国道303线大板至林西段公路建设技术方案审查会议纪要2008年7月31日,赤峰市交通局在赤峰市中交公路勘察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五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国道303线大板至林西段公路建设技术方案审查会议,参加会议的单位有巴林右旗交通局、林西县交通局、赤峰市公路管理处。

在听取工程建设技术方案编制单位赤峰市中交公路勘察设计有限责任公司汇报的基础上,与会代表对该段公路建设的必要性、路线走向、交通量发展预测、建设规模与标准、投资估算、经济评价及资金筹措等问题进行了认真评议。

现将议定事项纪要如下:一、会议认为,赤峰市中交公路勘察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做了大量调查研究工作,编制的工程建设技术方案内容比较齐全,论述比较充分,为该段公路的建设决策提供了基础依据,同时与会代表也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

二、关于路线走向及主要控制点原则同意该段公路的路线走向及控制点,路线终点延伸至林西二中南与省道204线拟建一级路相接。

三、关于建设规模与技术标准路线长度根据会议要求重新确定,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为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采用8.5米,路面宽度采用8米;原则同意编制单位提出的路面结构方案,对旧路水毁、不良地质路段作详细调查,增加必要的植物防护设施,在K966+300—K966+450现有过水路面处增设一座中桥,平顶庙桥建议采用30M跨径,桥孔根据水文计算确定,并对原有旧桥涵提出利用原则,必要时对大中桥做动载实验以确定改造方案,新建小桥涵结合就地取材的原则合理确定。

四、关于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要求编制单位在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内容时,根据自治区2008年第二季度材料单价和市场价格及国家现行的有关规定对投资进行估算。

资金来源:拟通过申请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解决。

五、会议要求赤峰市中交公路勘察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要根据评审意见及与会代表的合理性建议,对该项目建设技术方案进行补充和完善并抓紧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附:国道303线大板至林西段公路建设技术方案审查会议代表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交通厅关于省道204线林西至双井段公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交通厅关于省道204线林西至双井段公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交通厅关于省道204线林西至双井段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法规类别】公路运输
【发文字号】内计费字[2002]1704号
【发布部门】内蒙古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交通厅
【发布日期】2002.10.17
【实施日期】2002.12.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交通厅关于省道
204线林西至双井段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内计费字[2002]1704号二00二年十月十七日)
赤峰市计委、交通局:
你两委(局)《关于省道204线林西至双井段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请示》(赤计费字[2002]第521号)悉。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S204线林西至陈营子桥公路建设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内政字[2000]39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在省道204线林西至双井段公路设立车辆通行费收费站的批复》(内政字[2002]250号),经研究,现将该段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1 / 1。

评估实施计划方案

评估实施计划方案

二连浩特至广州国家高速公路集宁至阿荣旗联络线大板至查白音他拉(赤通界)段建设项目评估实施方案评估实施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目的在于使各地区在决策时,充分考虑社会的承受能力,妥善照顾各方面的利益诉求,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充分考虑不同群体的利益;在于把社会稳定问题考虑在前,预测防范风险、控制化解风险,消除和减少不稳定因素,在于把大量社会稳定风险前置到重大事项的启动之前,实现社会矛盾由被动调处向主动化解转变,由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转变,由治标向治本转变,提高从根本上解决发展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为抓好二连浩特至广州国家高速公路集宁至阿荣旗联络线大板至查白音他拉(赤通界)段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切实维护项目区社会稳定,按《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和《关于规范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赤稳发[2014]2号)的文件要求,结合该项目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方案。

一、评估范围二连浩特至广州国家高速公路集宁至阿荣旗联络线大板至查白音他拉(赤通界)段建设项目,凡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牵涉面广、影响深远,易引发矛盾纠纷或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实施前,都应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包括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

二、评估主体及“第三方”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政府是二连浩特至广州国家高速公路集宁至阿荣旗联络线大板至查白音他拉(赤通界)段建设项目评估工作的评估主体。

在工作开展过程中,是始终坚持科学发展,民生为先,稳定为重,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项目开展的前置程序,切实做到科学评估在前,有效预防在先。

阿鲁科尔沁旗交通运输局委托北京玉龙天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赤峰分公司作为“第三方”评估机构。

由北京玉龙天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赤峰分公司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并形成详细的评估报告,但不做出评估结论。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扎鲁特至兴安50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内蒙古段)核准的批复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扎鲁特至兴安50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内蒙古段)核准的批复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扎鲁特至兴安50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内蒙古段)核准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7.02
•【字号】内发改能源字[2017]129号
•【施行日期】2017.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
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扎鲁特至兴安50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内蒙古段)核准的批复
内发改能源字[2017]129号为满足扎鲁特-山东青州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送端汇集电力需要,建设扎鲁特至兴安500千伏输变电工程。

本工程新建扎鲁特换流站至兴安变三回500千伏线路,长度3×211公里。

本工程动态投资合计124071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24814万元,占动态投资的20%,由国家电网公司出资,其余资金申请银行贷款。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道504线五十家子至林西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0.04.29
•【字号】内发改基础字〔2020〕416号
•【施行日期】2020.04.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公路
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
省道504线五十家子至林西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

赤峰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与交通运输局《关于上报省道504线五十家子至林西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赤发改基础字〔2020〕182号)收悉。

省道504线五十家子至林西是自治区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现有道路破损严重,通行能力差。

项目的建设对完善国家和自治区公路网布局,促进沿线地区经济社会和旅游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此,同意建设该项目(项目代码:2019-150424-48-01-013989)。

现批复如下:
一、路线走向及主要控制点
路线总体呈东北至西南走向,起点位于巴林右旗敖包营子村南,与规划省道206线相接,经五十家子镇、官地镇、大井镇,终点位于林西镇东北口与松漠大街相接。

二、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
项目路线全长约75.3公里(其中:完全利用国道306线3.6公里,实际建设里程71.7公里),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穿九连庄段(K19+000-K24+000公里段)设计速度为40公里/小时,其余段落设计速度为60公里/小时,路基宽10m。

全线设大中桥13座,分离立交、通道、超限检测站各1处。

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新建桥涵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他技术指标应符合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约6.78亿元,交通厅以内交函[2020]30号文件明确,除自治区投资补助外,其余资金由赤峰市自筹解决。

四、项目建设单位及建设工期
赤峰市交通运输局;3年。

五、具体要求
(一)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工程、监理、主要设备和重要材料采购等全部实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采用委托招标。

(二)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政府投资条例》规定的“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落实到位,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

根据中央和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自筹建设资金应列入财政预算,不得新增地方政府债务。

要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严格控制项目总投资。

(三)请项目建设单位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
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

(四)请你委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公路的要求,通过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优化设计,把保护生态和环境、节约和集约用地、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

深化施工组织和交通保障方案,尽量减少施工对交通的干扰和影响,并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通行和行车安全。

此复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4月29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