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机电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煤矿事故应急预案包括

一、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应对煤矿事故,保障矿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煤矿安全生产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矿发生的各类煤矿事故,包括但不限于瓦斯爆炸、煤尘爆炸、火灾、水害、顶板事故、设备故障等。
三、应急预案组织机构及职责1. 应急指挥部(1)指挥长:矿长或其授权的副矿长。
(2)副指挥长:各部门负责人。
(3)成员:安全监察部门、生产技术部门、机电部门、通风部门、救护队等。
2. 应急指挥部职责(1)组织、指挥和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制定和调整应急救援方案。
(3)下达应急救援命令。
(4)监督应急救援工作的实施。
(5)组织事故调查和处理。
3. 各部门职责(1)安全监察部门:负责事故的监测、预警、报告和应急响应。
(2)生产技术部门:负责制定事故应急救援方案,组织应急救援队伍,提供技术支持。
(3)机电部门:负责保障应急救援设备的正常运行,提供电力保障。
(4)通风部门:负责事故现场的通风和排放,确保救援人员安全。
(5)救护队:负责事故现场的救援工作,包括人员搜救、伤员救治等。
四、事故预警与报告1. 预警(1)建立煤矿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实时监测瓦斯、煤尘、温度、压力等参数。
(2)设立专人负责监测数据的收集、分析和报告。
(3)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启动预警程序。
2. 报告(1)发生事故后,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2)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影响范围、人员伤亡情况等。
(3)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五、应急救援措施1. 紧急撤离(1)发现事故后,立即启动紧急撤离程序。
(2)救援人员按照预案要求,迅速组织被困人员撤离。
(3)撤离过程中,确保被困人员安全,避免二次事故。
2. 救援力量调配(1)根据事故类型和规模,调配应急救援队伍。
(2)组织救援队伍进行现场救援。
(3)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物资保障。
煤矿机电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煤矿机电事故应急处置方案一、前言煤矿机电事故应急处置方案是指在煤矿生产过程中,当发生机电事故时,采取的紧急措施和处理方法。
煤矿机电事故应急处置方案的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煤矿生产的安全和稳定。
二、事故特征1. 机电事故主要有运输事故、触电事故、供电事故等。
2. 事故多发生在生产用电各环节中。
3. 事故没有季节性,一旦发生,会造成人员伤亡。
三、应急组织与职责1. 应急自救组织形式及人员构成情况:基层单位应急自救组织以班组为单位,由全班组人员组成。
应急自救组织组长由班组长担任,成员为全全体班组人员组成。
2. 应急自救组织机构、人员的具体职责:(1)应急自救组织组长职责:负责察看事故性质、范围和发生原因等情况,并快速报告给调度室。
带领全班组人员,开展自救、互救工作。
(2)应急自救组织成员职责:在班组长的带领下开展自救、互救工作。
尽可能采取措施减少事故扩大,减小人员伤亡。
四、应急处置1. 事故应急处置程序:现场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
调度室接到汇报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队伍前往事故现场。
救援队伍到达事故现场后,根据现场情况制定具体的救援方案,并组织实施。
在救援过程中,及时向调度室汇报救援进展情况。
救援结束后,组织对事故现场进行清理和恢复,并总结经验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2. 现场应急处置措施:(1)发生运输事故后,要立即向调度室汇报事故地点、事故现场情况。
调度必须停止一切与抢救事故无关的活动,立即做好向事故地点运送救灾人员的准备,并随时待命。
抢救人员根据救灾指挥部的指示和安全措施,采用各种可能的办法抢救遇险人员,被车辆压住的可用千斤顶、撬杠等工具掀开,救出伤员。
被抢救出的人员有外伤的,先进行现场急救,然后用担架抬送升井。
对有骨折的伤员,要注意固定骨折部位,防止移动。
(2)发生触电事故后,要立即切断电源,防止触电事故扩大。
同时,根据触电事故的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
韩城煤矿事故应急预案

一、预案背景为有效预防和应对韩城市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韩城市煤矿安全生产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韩城市境内所有煤矿企业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三、事故分类及分级(一)事故分类1. 顶板事故:矿井顶板垮落、片帮等事故;2. 机电事故:矿井通风、排水、提升、运输等设备故障导致的事故;3. 瓦斯事故:矿井瓦斯爆炸、瓦斯窒息等事故;4. 水害事故:矿井透水、涌水等事故;5. 火灾事故:矿井火灾、爆炸等事故;6. 其他事故:其他不属于上述分类的事故。
(二)事故分级1. 特别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的事故;2. 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事故;3. 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事故;4. 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事故。
四、组织指挥体系(一)成立韩城市煤矿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指挥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一指挥、协调、调度全市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二)设立救援现场指挥部在事故现场设立救援现场指挥部,由救援现场总指挥负责,协调各部门、各救援队伍开展救援工作。
五、应急救援措施(一)监测与预警1. 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监测,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2. 建立健全预警机制,对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预警;3. 加强与气象、地质等部门的沟通,及时掌握相关信息。
(二)事故应急救援1. 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救援力量;2. 开展事故现场勘查,确定事故原因;3. 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4. 救援过程中,确保救援人员安全,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煤矿机电专项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保障煤矿生产安全,提高应对突发机电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煤矿机电专项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矿在机电系统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故,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故障、电气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等。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应急指挥部- 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全矿机电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 成员包括矿长、分管机电副矿长、机电部门负责人等。
2. 应急救援小组- 负责具体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 成员包括机电维修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医护人员等。
3. 现场指挥组- 负责现场救援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 成员包括现场指挥官、安全员、救援人员等。
四、应急处置程序1. 事故报告-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 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 应急响应- 现场指挥组根据事故情况,迅速采取应急措施,包括切断事故源、隔离危险区域、组织人员撤离等。
- 应急救援小组根据指令,迅速进行救援行动。
3. 救援行动- 针对不同的机电事故,采取相应的救援措施,如灭火、排除故障、通风换气等。
- 医护人员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及时送往医院。
4. 事故调查- 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分析事故教训。
5. 善后处理- 对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提出赔偿方案。
- 对事故责任进行追究,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五、预防措施1. 加强设备维护保养- 定期对机电设备进行检查、维修,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2. 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3. 完善应急预案- 定期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确保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4. 开展应急演练-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六、附则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矿机电部门负责解释。
如遇重大变化,应及时修订。
煤矿供电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为确保煤矿在发生供电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煤矿的正常生产和职工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煤矿因自然灾害、设备故障、人为操作等原因引起的供电事故。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应急指挥部:成立煤矿供电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和监督供电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 指挥长:矿长- 副指挥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矿长、机电矿长- 成员:安全科、机电科、调度室、生产科、保卫科等部门负责人2. 应急响应小组:- 应急救援组:负责组织救援力量,开展现场救援工作。
- 医疗救护组:负责伤员的救治和转运工作。
- 通讯保障组:负责现场通讯联络和信息的收集、上报工作。
- 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的供应和保障工作。
- 安全保卫组:负责现场秩序维护和人员疏散工作。
四、应急响应1. 事故报告:发生供电事故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
2. 应急响应级别:- 一级响应:供电事故导致矿井全部停电,影响矿井正常生产。
- 二级响应:供电事故导致矿井局部停电,影响矿井部分生产。
- 三级响应:供电事故影响较小,可采取局部措施进行处理。
3. 应急处置措施:- 应急救援组:组织救援队伍,采取有效措施恢复供电。
- 医疗救护组: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并及时转运。
- 通讯保障组:确保现场通讯畅通,及时收集和上报信息。
- 后勤保障组:提供应急物资和设备,保障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 安全保卫组:维护现场秩序,确保人员安全。
五、应急恢复1. 事故处理:事故处理后,应急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并提出整改措施。
2. 恢复生产:供电恢复正常后,应急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恢复正常生产。
六、保障措施1. 物资保障: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2. 人员培训:定期组织应急人员进行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 信息宣传:加强应急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应急意识。
机电事故专项应急预案范本

机电事故专项应急预案范本一、背景与目的机电事故是指在机械设备、电力设备、电子设备等机电装备运行过程中突发的意外事件,可能给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威胁。
为有效应对机电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制定机电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具有重要意义。
本预案旨在规范机电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公司机电装备和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保养和应急情况下的事故应对工作。
三、紧急通讯体系建设1. 建立健全公司内部事故通报、转告、发令体系。
2. 对关键岗位的人员进行应急通讯技能培训,确保通讯畅通。
3. 负责公司内部通讯设备(如对讲机、电话等)的检修和维护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作。
四、机电设备事故应急队伍建设1. 成立公司机电事故应急救援队伍。
2. 对救援队伍进行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专业知识水平。
3. 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定期组织模拟事故演练,提高队伍应急响应速度和专业技能。
五、机电事故预警与监测1. 建立机电设备事故预警和监测系统。
2. 定期对机电设备进行巡检,发现潜在隐患及时处理。
3. 落实巡检记录,及时上报设备异常情况。
六、机电设备事故应急处置程序1. 接到事故报警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
2.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场勘查,了解事故发生原因和危害程度。
3. 采取适当措施控制事故扩大范围,保护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
4. 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救援和事故处理工作,确保事故得到及时控制和处理。
5. 在事故得到控制后,做好相关记录和报告,总结事故教训,并进行事后处置工作。
七、机电设备事故应急设施与物资储备1. 配备必要的应急设施,如灭火器、防护装备等,确保人员安全。
2. 储备必要的物资,如急救药品、灭火剂等,以应对紧急情况。
八、机电设备事故应急培训与演练1. 定期组织机电设备事故应急培训,提高员工应急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 定期组织模拟事故演练,加强员工应急协作能力和专业技能。
煤矿机电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总则1. 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应对煤矿机电事故,保障矿工生命安全,减少财产损失,提高矿井防灾减灾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矿范围内发生的各类机电事故,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故障、电气火灾、机械伤害等。
3. 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防救结合;- 快速反应,协同作战;- 安全第一,以人为本;- 依法依规,科学应对。
二、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1. 应急指挥部:成立煤矿机电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全面领导和指挥应急工作。
- 指挥长:矿长- 副指挥长: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 成员:机电部、安全部、调度室、救护队等部门负责人2. 应急救援小组:- 现场救援组:负责现场事故处理、人员疏散和救援。
- 医疗救护组:负责受伤人员的急救和医疗救治。
- 通信联络组:负责应急信息的收集、传递和发布。
- 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的供应和保障。
三、应急响应1. 事故报告: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影响等。
2. 启动预案:接到事故报告后,应急指挥部应立即启动本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 现场处置:- 现场救援组应迅速到达事故现场,开展现场救援工作。
- 医疗救护组应立即对受伤人员进行急救和救治。
- 通信联络组应保持与现场救援组的联系,确保信息畅通。
4. 人员疏散:现场救援组应迅速组织人员疏散,确保人员安全。
5. 信息发布:应急指挥部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公众发布事故信息,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四、后期处置1. 事故调查:事故发生后,应急指挥部应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
2. 责任追究: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3. 改进措施:针对事故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五、保障措施1. 应急物资: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确保应急工作顺利进行。
2. 应急演练: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的实战能力。
3. 培训教育:加强对矿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煤矿机电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提高煤矿机电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保障矿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煤矿井下机电设备发生的各类事故,包括但不限于运输事故、触电事故、供电事故等。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应急救援指挥中心(1)总指挥:矿长(2)副总指挥: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机电副矿长(3)成员:各基层单位负责人、技术部、机电部、安监部、调度室、救护队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2. 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1)组织、指挥、协调应急响应行动;(2)负责事故调查、分析、评估和上报;(3)制定应急响应措施,组织实施;(4)监督、检查应急响应行动的执行情况。
3. 应急救援小组职责(1)负责现场救援、伤员救治、事故处理等工作;(2)根据事故情况,提供专业技术和设备支持;(3)协助应急指挥部做好应急响应工作。
四、应急处置程序1. 事故报告(1)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事故地点、事故情况及伤亡情况;(2)矿调度室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
2. 应急响应(1)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实施救援行动;(2)应急救援小组根据事故类型和程度,采取相应的救援措施;(3)应急指挥部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做好应急响应工作。
3. 事故处理(1)事故处理小组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提出整改措施;(2)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处理小组的报告,对事故进行评估,提出处理意见;(3)矿长对事故进行审批,并责成相关部门落实整改措施。
五、应急响应措施1. 运输事故(1)立即停止相关设备运行,隔离事故区域;(2)组织人员疏散,确保人员安全;(3)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救援,尽快恢复设备运行。
2. 触电事故(1)立即切断电源,确保人员安全;(2)对触电人员进行急救,并立即送往医院;(3)组织专业人员进行事故调查,找出原因,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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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1日机电队会议室主持:李社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一、必须证照齐全,严禁无证照或者证照失效非法生产。
二、必须在批准区域正规开采,严禁超层越界或者巷道式采煤、空顶作业。
三、必须确保通风系统可靠,严禁无风、微风、循环风冒险作业。
四、必须做到瓦斯抽采达标,防突措施到位,监控系统有效,瓦斯超限立即撤人,严禁违规作业。
五、必须落实井下探放水规定,严禁开采防隔水煤柱。
六、必须保证井下机电和所有提升设备完好,严禁非阻燃、非防爆设备违规入井。
七、必须坚持矿领导下井带班,确保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严禁违章指挥
2013 年4月8月机电队会议室主持:李社
机电事故预防
1、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和操作规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气事故处理规程》、《电器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动力变压器运行规程》等各电力设备运行规程。
2、认真贵方执行变电所工作票和操作票制度、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巡回检查制度、变电工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度、干部上岗检查制度。
3、认真落实《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定》、《电业生产人员培训制度》、《变电所运行管理制度》。
4、抓好停产检修工作,合理规划,保证停产检修项目的必要性和有效性,保证措施、人员和材料到位,保证安全检修。
5、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进行设备选型和供电设计;井下变电所高压
全部实行双回路供电,局部通风机实行双三专供电。
6、加强供电专业队伍建设,健全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完善奖惩细则,确保规章制度落实到位。
7、建立健全晚上的供电设备及其安全设施的安装、使用、维护、管理制度并贯彻落实。
8、变电工、电钳工必须经过培训,每两年进行一次复训,持证上岗。
2013年4月15月机电队会议室主持:李社
9、结合矿培训计划,制定职工培训计划,并组织职工认真学习专业知识,加强岗位安全技术培训,进行责任心教育,努力提高职工的业务水平、自主保安、业务保安能力。
10、使用矿方或其他单位的电气设备时,应做好交接手续,并做好使用中的维修和保养工作。
11、其他安全注意事项:
(1)、没有煤安标志的电气设备不得下井使用,选用质量可靠的电器设备厂家的产品,严格试验制度,检查防爆完好性能,合格再发放入井证容许入井。
(2)对导电部分裸露的高啊电器设备无法用外壳封闭的,必须围以遮拦,防止人员靠近。
同时在遮拦门上装设开门即停的闭锁开关,确保人员开门进入高压电气室时,电器设备电源断开。
(3)井下电气设备带电部分和电缆头全部封闭在外壳内部,即成封闭型,闭关在操作手柄与盖子之间设有机电闭锁装置,确保不合上盖子,便不能接通电源,
合上电源后,便不能打开盖子。
(4)各变(配)电所的入口处或门口都要悬挂“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的牌子。
无人值班的变(配)电所,必须关门加锁,井下硐室内有高压电气时,入口处和室内都应在明显地点加挂“高压危险”牌。
(5)对手持式或人员经常接触的电气设备采用降压的工作电压。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照明、手持式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不超过127V;远距离控制线路额定电压不超过36V。
(6)严禁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在中性点不接地的高、低压系统中,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和保护接地装置。
(7)遵守电缆敷设相关规定。
在水平巷道或倾角300以下的井巷中,电缆应用吊钩悬挂,在倾角300及以上的井巷中,电缆应用夹子、卡箍或其他夹持装置进行敷设。
电缆悬挂高度应保证有矿车掉道时不致受撞击,在电缆坠落时,不致落在轨道上。
电缆接头应执行相应的规程要求。
2013年4月22月机电队会议室主持:李社
(8)严格执行安全用电的各种制度,停送电制度,必须是谁停电谁送电,停电时,必须把有关线路电源全部断开,停电开关操作机构必须锁住,并在操作手把上悬挂“有人作业,禁止合闸”的标志牌。
验电时必须使用与电压等级相适应的合格验电器,验电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并有人监护。
(9)检修搬迁制度,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器设备及电缆。
必须带电搬迁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检查和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检验无电后,必须检查瓦斯,在其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
(10)工作监护制度,电气设备操作特别是高压电器设备操作时,必须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11)设置各种保护装置,设保护接地,当设备绝缘损坏,电压窜到其金属外壳时,把外壳上的电压限制在安全范围内,设置漏电保护装置,防止供电系统漏电造成人身触电事故。
(12)井下由采区变电所、移动变电所或配电点引出的馈电线上,应装设短路和过负荷装置,或至少应装设短路保护装置,低压电动机应具备短路、过负荷、单相短路的保护及远方控制装置。
(13)井下低压馈电线上,应装设带有漏电闭锁的检漏保护装置或有选择性的检漏电保护装置,如无此种装置,必须装设带自动切断漏电电线的检漏装置。
(14)36V以上的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电气设备的外壳、构架等,都必须有保护接地,所有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和局部接地装置,都要和主接地极联成一个接地网。
(15)接地网上任意保护接地点测得的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Ω。
每一移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同接地网之间的保护接地用的电缆芯线(或其他相当接地导线)的电阻值不得超过1Ω。
(16)维修电气装置时要使用保安工具,如绝缘夹钳、绝缘手套、绝缘鞋等。
2013年4月29月机电队会议室主持:李社
(二)机电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1、发生无计划停电事故后值班电工必须先汇报调度室,同时切断有关电源,在调度室、动力部的统一安排下检查原因,处理故障。
恢复送电时,必须经过瓦检员检查送电区域内有害气体的浓度,确认不超限,由瓦检员向救灾指挥部汇报后,指挥部按先送风,后送电的原则,下令向指定地点及区域逐级送电。
(1)一般事故由矿综掘队、施工项目部根据事故性质、大小、影响范围组织当班电工进行处理。
(2)系统出现高压单相接地、变压器故障时,应尽量控制事故扩大,双回路供电的要先联络,然后及时切除接地线路或故障变压器,减小影响范围,同时及时向矿调度安监部汇报,有调度安监部统一调度处理。
(3)对设备着火、母线故障、全矿停电等重大事故来不及向有关领导汇报的,可自行按照处理重大事故程序进行,处理完后及时记录、汇报。
(4)事故处理完毕,有现场操作单位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处理事故经过、结果。
2、其他电气事故处理
(1)现场抢救,一定要保持头脑清醒,行动沉着,处理果断,对事故的发生和可能导致的后果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分析。
(2)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积极采取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及时进行现场抢险,将事故消灭在初始状态或控制在最小范围,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在全矿停电或通风系统停电后,必须立即通知井下受影响的区域,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受影响地点人员。
(3)在电器设备、电缆着火时,立即切断电气设备、电缆的电源,再用不导电的材料灭火,必要时,确知已经断开电源的情况下,可用普通的灭火器材来灭火。
(4)发生触电时:
①迅速切断电源,使触电者脱离受电流危害的状态。
②将脱离电源后的触电者迅速移至通风较好、较干燥的地方,使其仰卧,将上衣与裤带放松。
③对触电者进行心脏复苏、人工呼吸和创伤包扎。
(5)安全撤离,现场不具备事故抢救的条件,或可能危及事故抢救人员安全时,井下职工应想方设法,迅速撤至安全区,防止事故扩大,
(6)妥善避难,如在有效时间内,无法安全撤离,遇险人员应在灾区内进行自救和互救,尽力维持和改善自身生存条件,等待人员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