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综合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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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山综合应急预案

非煤矿山综合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应对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非煤矿山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行政区域内所有非煤矿山企业,包括地下开采、露天开采、采石、采砂、采土等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非煤矿山综合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 应急指挥部下设以下工作小组:(1)现场救援组:负责现场救援、伤员救治、物资供应等工作。

(2)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原因调查、责任追究等工作。

(3)信息宣传组:负责事故信息发布、舆论引导等工作。

(4)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储备、调配、运输等工作。

四、应急处置流程1. 事故发生(1)事故单位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报告应急指挥部。

(2)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2. 现场救援(1)现场救援组迅速到达事故现场,开展救援工作。

(2)伤员救治:对伤员进行紧急救治,确保生命安全。

(3)物资供应:保障救援所需的物资供应。

3. 事故调查(1)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

(2)根据调查结果,追究事故责任。

4. 信息发布(1)信息宣传组负责发布事故信息,及时向公众通报事故进展。

(2)加强舆论引导,稳定社会情绪。

5. 后期处置(1)恢复生产: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快恢复生产。

(2)事故总结:总结事故教训,完善应急预案。

五、应急保障措施1. 人员保障: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2. 物资保障: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确保应急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3. 资金保障:设立专项资金,用于事故应急处置和恢复生产。

4. 技术保障:加强应急救援技术培训,提高应急救援技术水平。

六、附则1.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预案由非煤矿山综合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

非煤矿山事故应急预案

非煤矿山事故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提高非煤矿山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降低非煤矿山事故造成的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3.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4.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5.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办法》6. 《XX省非煤矿山事故应急预案》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XX省行政区域内所有非煤矿山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

四、工作原则1. 以人为本:把保障矿区职工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矿山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分级管理、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

3. 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预防为主的思想,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准备工作。

4. 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

五、组织指挥体系1. 成立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协调、监督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现场指挥部、救援队伍、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信息宣传组等专项工作组。

六、应急处置程序1. 事故报告:事故发生后,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

2. 现场处置:现场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组织救援队伍进行现场处置,确保人员安全、防止事故扩大。

3. 医疗救护:医疗救护组对伤员进行救治,确保伤员生命安全。

4. 后勤保障:后勤保障组负责救援物资、设备、食品、住宿等后勤保障工作。

5. 信息宣传:信息宣传组及时发布事故信息,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七、应急响应级别1. 一般事故:由现场指挥部负责应急处置,无需启动应急响应。

2. 较大事故: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启动二级应急响应,组织实施应急处置。

2024年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篇)

2024年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篇)

2024年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____年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总则为了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应急管理的要求,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我国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发生了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组织机构1. 领导机构: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指挥部下设总指挥、副总指挥、救援指挥组、信息通讯组、物资保障组、医疗救护组等。

2. 协助单位:公安、消防、医疗、通信、抢险救援等相关部门。

三、应急准备1. 建立应急救援预案编写和更新制度,每年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2. 相关单位和人员要定期进行应急演练,确保各项应急措施的有效性。

3. 配备必要的救援装备和器材,保证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4. 制定应急资源储备计划,保障救援工作的物资和人员需求。

四、应急预警1. 监测预警:通过安全监测系统对矿山安全状态进行实时监测,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发出警报。

2. 矿山内部预警:设立应急广播系统,对矿工进行预警,要求他们立即撤离危险区域。

3. 外部预警: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发布相关预警信息,引导周边居民和单位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五、应急处置1. 接警与调度:接到事故报警后,救援指挥组立即调度相关救援力量前往事故现场。

2. 救援组织:救援力量根据事故情况,优先进行人员搜救和伤员救护。

同时组织专业救援人员进行事故原因分析和处理。

3. 治安维护:公安部门加强现场秩序维护,保障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4. 医疗救护:医疗救援组迅速赶到现场,为伤员提供及时有效的救治。

5. 事故调查:组织专家对事故原因进行详细调查和分析,并及时报送有关部门。

六、应急后勤保障1. 物资保障:及时调集救援所需的物资和装备,并对救援现场进行物资储备、供应和管理。

2. 通信保障:保障通信设备的正常运行,保持与现场的及时联系。

非煤应急预案救援预案

非煤应急预案救援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提高非煤矿山企业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的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员工和周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事故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非煤矿山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中毒、窒息、坍塌、滑坡、机械伤害等。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非煤矿山企业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总指挥,下设以下小组:(1)应急救援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行动。

(2)现场指挥小组:负责现场救援行动的协调、指挥和调度。

(3)医疗救护小组:负责受伤人员的现场救治和转运。

(4)物资保障小组:负责应急救援所需的物资、装备、车辆等保障。

(5)信息宣传小组:负责事故信息的收集、上报和宣传。

2. 应急救援小组职责(1)根据事故情况,制定应急救援方案。

(2)组织救援队伍,协调各方力量,开展救援行动。

(3)确保救援行动安全、有序、高效。

3. 现场指挥小组职责(1)负责现场救援行动的协调、指挥和调度。

(2)制定现场救援行动方案,确保救援行动有序进行。

(3)及时向上级指挥部报告救援行动进展情况。

4. 医疗救护小组职责(1)负责受伤人员的现场救治。

(2)对伤员进行初步分类,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救治。

(3)组织伤员的转运工作。

5. 物资保障小组职责(1)负责应急救援所需的物资、装备、车辆等保障。

(2)确保物资、装备、车辆等及时到位。

(3)对物资、装备、车辆进行维护和保养。

6. 信息宣传小组职责(1)负责事故信息的收集、上报和宣传。

(2)及时向外界发布事故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四、应急响应程序1. 事故发生单位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本预案,并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2. 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迅速组织应急救援小组、现场指挥小组、医疗救护小组、物资保障小组和信息宣传小组开展救援行动。

非煤矿山事故应急预案

非煤矿山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1. 编制目的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提高非煤矿山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2. 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办法》(4)《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5)其他相关法律法规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非煤矿山企业发生的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体系1. 应急指挥部(1)成立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指挥部,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总指挥,分管安全生产的副职担任副总指挥,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非煤矿山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 应急救援队伍(1)企业应建立一支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包括矿山救援、医疗救护、消防、通信、后勤保障等人员。

(2)应急救援队伍应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 应急保障部门(1)成立应急保障部门,负责事故应急处置物资、设备、资金的调配和保障。

(2)应急保障部门应与相关部门、企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三、事故预防与预警1. 事故预防(1)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3)加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 预警(1)企业应建立健全事故预警机制,对可能引发事故的因素进行监测和预警。

(2)对预警信息进行评估,确定预警级别,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3)根据预警信息,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降低事故发生风险。

四、事故应急处置1. 事故报告(1)发生事故后,企业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2)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伤亡情况、已采取的措施等。

非煤矿山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非煤矿山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应对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非煤矿山企业(除煤矿外)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非煤矿山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1)指挥长: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

(2)副指挥长:由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生产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等担任。

(3)成员:由企业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2. 指挥部职责(1)组织、协调、指挥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制定、修订和发布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组织开展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4)负责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和管理。

(5)对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四、应急响应1. 事故报告(1)发生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后,企业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向当地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2)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情况。

2. 应急响应等级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分为四个等级:(1)一级响应:重大以上事故。

(2)二级响应:较大事故。

(3)三级响应:一般事故。

(4)四级响应:轻微事故。

3. 应急响应措施(1)现场救援1)迅速组织救援队伍,对事故现场进行封锁,确保救援安全。

2)对伤员进行现场救治,及时转移伤员至医院救治。

3)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查明事故原因。

(2)善后处理1)做好遇难者家属的安抚工作。

2)做好事故现场清理、环境恢复工作。

3)配合政府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五、应急保障1. 物资保障(1)配备应急救援车辆、通讯设备、防护用品等。

(2)储备应急救援物资,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

2. 人员保障(1)组织应急救援队伍,进行专业培训。

(2)建立应急志愿者队伍,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范非煤矿山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预防和处置突发性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办法》(国家应急总局17号令)和《XX县突出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和本局实际编制。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XX县行政区域内所有非煤矿山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

二、救援基本原则和要求2.1 救援基本原则(1)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将伤亡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2)实行政府首长负责制;以防为主、防救结合;全面部署,保证重点;统一指挥,全力调动全社会积极因素。

2.2 救援要求(1)县分管领导对全县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实施负总责,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

(2)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三、应急救援范围和事故类别3.1 应急救援范围本预案应急救援范围为:发生在本县境内,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虽无人员伤亡但其直接经济损失在30万及以上;其他性质严重、危险及影响重大的各类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

3.2 事故类别非煤矿山事故类别包括:(1)露天违规掏采事故;(2)山体滑坡、坍塌事故;(3)运矿车辆违章载人、严重超载事故;(4)水灾事故;(5)火灾事故;(6)井下冒顶片帮事故;(7)井下窒息、中毒事故;(8)井下透水事故;(9)其他事故。

四、应急处理程序4.1 报告程序事故单位在发生事故的第一时间,向就近医院、120急救中心、县应急指挥中心和主管部门报告情况。

报告内容: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单位名称、事故类别、伤亡情况及原因初步判断等。

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适用于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第三条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分为特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等级。

第四条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目标是:迅速组织、快速处置,及时转移被困人员,有效控制事故扩大,最大限度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五条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原则是:快速反应、科学决策、统一指挥、有序救援、全程监控。

第六条矿山管理人员要深入贯彻煤矿安全工作方针,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培训和演练。

第二章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第七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一、总则部分:介绍预案的目的、适用范围、等级划分和原则。

二、组织体系部分:包括指挥机构、救援力量、工作分工和职责。

三、应急指挥部部分:包括预警、指挥、通讯、监控和信息处理等内容。

四、救援行动部分:包括事故处理、人员转移和现场救援等内容。

第八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的各个部分之间相互衔接,形成一个完整的应急救援体系。

第九条非煤矿山的预案要与所在地的地方政府的应急预案相衔接,共同组成一个综合应急预案体系。

第三章组织体系第十条非煤矿山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由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具体工作由专门的救援队伍和人员承担。

第十一条非煤矿山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由指挥机构、救援力量、工作分工和职责组成。

第十二条非煤矿山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由部门主管、专家、救援队长等组成。

第十三条非煤矿山应急救援力量包括专职救援队伍、临时救援队伍以及与矿山合作的救援力量。

第十四条非煤矿山应急救援工作的工作分工和职责由各相关部门明确规定。

第四章应急指挥部第十五条非煤矿山的应急指挥部是事故应急救援的核心组织和决策机构。

第十六条应急指挥部由指挥长、副指挥长、各工作组组长和其他相关人员组成。

第十七条应急指挥部的主要任务是:评估事故威胁、制定救援方案、组织救援行动、协调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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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山综合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制订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是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和防范风险与事故的能力,保证职工安全健康和公众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的重要措施。

为了及时、有效地组织对本矿山突发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采取应急救援行动,确保矿山具备快速反应和处理事故的能力,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第三十三条、第六十九条等条款,以及《矿山安全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一、主要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主席令70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1992年主席令65号)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96年主席令74号)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主席令22号)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6、《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397号)7、《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内蒙古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十六次会议通过)二、主要技术标准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2、《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3、《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4、《露天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实施指南》(AQ2007.2-2006)1.3 适用范围本应急预案适用于露天矿山开采区域内,由于生产工艺和作业方式不同,在现场综合管理、凿岩穿孔、爆破物品领退与运输、爆破、边坡管理、采掘、剥离、装载和运输、机械电气、职业卫生等整个采矿过程中,存在多方面、多形式对作业人员身体甚至生命,以及生产设备造成威胁或伤害的因素。

对这些危险有害因素全面认真进行识别与分析,从而采取有效的预防应急措施确保矿山安全生产。

1.4 应急预案体系根据非煤矿山企业的管理体系及行业特点,应急预案体系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1) 综合应急预案规定企业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应急响应原则、应急管理程序等内容。

由企业组织制定,经企业负责人批准后发布实施,并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有关部门备案。

(2) 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时根据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特点,为应对某一类型或几种类型事故,主要包括非煤矿山地质灾害专项应急预案、非煤矿山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非煤矿山水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非煤矿山中毒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等.(3) 现场处置方案是针对具体的装置、场所或设施、岗位存在的危险源,如坍塌事故所制定的应急处置原则。

现场处置方案由矿山负责人签发,并报矿山备案。

1.5 应急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故造成的施工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充分发挥机械从业人员自我防护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旗县市应急办统一领导下,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非煤矿山突发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各非煤矿山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工作机制。

(3)充分准备,科学救援。

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

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确保应急救援的科学、及时、有效。

(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预防、预测和预警工作。

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完善、预案演练等工作。

2 矿山危险性分析2.1矿山基本概况XXX矿山位于×××,是从事露天开采×××矿的矿场,目前年生产能力×××万吨。

单位现有员工×××人(高级工程师、技术人员×名),山体状况×××,周围情况(道路、河流、堤坝…),气候状况(降雨、雷电)。

采石场采用台阶式开采方式进行机械开采,在生产过程中存在重大作业事故隐患。

2.2危险源与危险性分析2.2.1危险、有害因素2.2.1.1坍塌采场边坡不稳定由于开采方式与方法不当,造成边坡过高、过陡,危石、浮石没有及时清除,或存在不分段开采、或从台阶下“掏采”现象,或由于矿石稳固性差或地质结构变化,在凿岩、爆破震动、雨水冲刷、强劲风流等外力作用下,引起边坡垮塌、滑坡等危及工作人员生命和设备财产安全的危险因素。

2.2.1.2 爆炸由于炸药本身的易爆性、炸药在爆炸过程中的不确定性,以及在实际生产过程中,炸药、雷管等爆破器材的领取、使用操作,由于导火索火雷管起爆、爆破后处理不当、警戒不严、信号不明、安全距离不够、飞石伤人、违章或人为失误等原因,危及人员生命和设备财产安全的危险因素。

空压机储罐属压力容器,如发生超压、使用不当、焊接裂纹、腐蚀破坏等可能发生变容器爆炸。

2.2.1.3 高处坠落在开采作业面上进行开采、爆破前穿孔、装药、点炮起爆等作业中,由于无防护措施、防护措施不完备或损坏等原因,造成作业人员坠落等危及人员身体和生命安全的危险因素。

2.2.1.4 触电在电气设备设施运行、操作和检修过程中,作业人员缺乏安全用电知识、违反电气安全操作规程;电压、电气设备等方面选用与所处的环境条件不相符;使用了安全性能不合格的设备、器具,缺乏必要的保护装置;设备使用不当、超载运行;设备和线路的安装不合格、检查、维修不善,带病运行等引起的危及人员生命安全的危险因素。

2.2.1.5 机械伤害采掘、破碎、传输等机具的运动(静止)部件、工具、加工件直接与人体接触引起的夹击、碰撞、剪切、卷入、绞、碾、割、刺、倾覆等人身伤害和设备事故。

主要原因是因为人员操作失误或设备缺陷所导致的危害。

2.2.1.6 物体打击物体在重力或其它外力的作用下产生动力,打击人体造成人身伤亡事故。

在露天采石场因安全管理不善、安全教育不足、思想麻痹、作业时精力不集中、违章作业,或露天开采方式和方法不当,作业场所内存在“伞檐、老鹰嘴”等现象,或因作业场所工作面不平整等原因,造成设备、岩石从高处坠落击中人体和设备造成伤害。

2.2.1.7 火灾导火索以及机械、车辆燃油遇高温、明火,以及易燃可燃物存放不当等,可能引发火灾,造成人员伤害和设备的损毁。

矿区的空压机、破碎机等用电设备、配电间、变压器、办公室等可能发生火灾。

2.2.1.8 水灾露天采场必须建立有效的防排水系统,并根据地表、地下水的渗漏采取必要的措施。

采石场的总出入口、排水井口和作业场地等处,都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洪措施。

如果排水设施、设备施工不合理;排水设备的供电系统出现故障;没有采取防水措施;降雨量突然加大,造成采石场积水增大等原因出现就会破坏边坡的稳定,形成滑坡和坍塌,使人员安全和机械设备遭到危害和损坏,造成经济损失。

2.2.1.9 车辆运输伤害矿场车辆虽然只是在矿区内进行运输作业,但如果对安全驾驶和行车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思想麻痹、违章驾驶、管理不善和车辆带病运行等,就会造成车辆伤害事故。

车辆伤害主要有:有碰撞、刮擦、翻车、坠车、失火和搬运、装卸中坠落及物体打击等。

车辆伤害事故的主要原因是违章驾车、疏忽大意、车况欠佳、道路条件差、环境恶劣以及运输管理制度不健全等。

2.2.1.10中毒和窒息爆破后产生的炮烟和其他有害烟尘,因通风时间不足就进行工作面,在爆破作业面,炮烟流经的巷道,炮烟积聚的采区,通风不良的巷道都容易产生中毒和窒息。

2.2.1.11 泥石流矿石剥离后的碎石、泥土没有及时清理,排土场选址不当,以及没有采取排水、防冲刷措施,都有可能形成泥石流,从而造成严重的危害后果。

2.2危险、危害性分布在采场的主要危险、危害性中,坍塌、火药爆炸、容器爆炸可能造成设备设施、建筑物的破坏和人员伤亡,甚至可能造成群死群伤;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车辆伤害、触电、中毒和窒息、水灾、火灾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火灾还可能造成设备设施、建筑物的损坏,甚至可能引发大火。

2.2.1事故重点部位有:7655风动凿岩机3台;空压机1台运矿车9台;值班车1台;破碎机和破碎附属设备;爆破现场。

2.2.2地质灾害地段有:1、所有的运矿公路:;2、采场:开采范围0.76平方公里,开采海拔高度高于周围地形20~50米;3、边坡:采区190~140米,边坡高度50米;4、排土场:面积3000平方米;2.2.3主要危险品有:爆破材料、汽油、柴油等危险品。

3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和各成员的职责3.1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应急救援指挥系统见图33.2指挥机构职责和组成3.2.1指挥领导小组3.2.1.1指挥领导小组职责a)如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负责协调上级主管部门应急救援工作。

b)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c)统一安排救援设备、人员、物资、器材。

d)适时批准启动救援预案和终止紧急状态。

e)组织落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3.2.1.2指挥部组成人员总指挥:副指挥:成员:3.2.2应急救援小分队职责a)事故发生后,负责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维护事故发生区域内治安、交通秩序。

b)迅速查明事故的性质、类别、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制定救援方案,报指挥部审定后实施。

c)疏散事故影响区域的人员到安全地带。

d)配合上级救援部门开展现场抢险救灾,伤员救治及转送工作。

e)承办指挥部负责人及上级救援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3.3各成员职责3.3.1总指挥紧急情况发生时,根据应急等级,下达应急救援指令,组织所属单位和人员采取正确的救援措施,保证现场人员生命和设施、财产的安全,必要时指令关闭企业的重要部门,并立即向乡镇(苏木)、县(旗)、盟主管领导和乡、县(旗)、盟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报告。

3.3.2联络员及时与现场人员和其他单位指挥联系,及时向县(旗)安全生产救援救护中心求援,及时传达总指挥的救援指令,及时向总指挥汇报现场事态发展的状况。

3.3.3应急救援小分队指挥根据总指挥下达的应急救援指令,组织车辆和救援物资赶赴现场救援。

3.3.4司机负责车辆准备,运送员工和救援物资到现场。

3.3.5爆破器材保管人员按指令转移爆破器材到安全区域,并负责看管。

3.3.6安监、公安等有关人员现场指导救援、维持秩序。

3.3.7医务急救人员负责备好急救药品、器械、救治伤员。

3.3.8供电部门人员按救援指令切断或接通有关线路的电源。

3.3.9其他人员做好准备工作,按指令进入救援现场。

4预防与预警4.1 危险源监控4.1.1危险源监测监控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技术控制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及重大危险源管理系统,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管理与决策提供准确、全面、形象的信息、依据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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