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单位信息宣传工作管理办法模版
单位信息宣传工作制度

单位信息宣传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单位信息宣传工作,提高信息宣传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信息宣传工作是单位对外宣传的重要途径,是展示单位形象、传播单位文化、提升单位知名度的重要手段,是促进单位内部沟通、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方式。
第三条信息宣传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一)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传播正能量,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坚持真实、准确、全面、及时的原则,客观反映单位的工作情况。
(三)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协同配合的原则,形成信息宣传工作的合力。
第四条单位应设立专门的信息宣传部门或者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宣传工作,明确信息宣传工作的职责和任务,确保信息宣传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信息宣传工作的内容和范围第五条信息宣传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宣传单位的性质、宗旨、目标、任务和工作成果。
(三)宣传单位的文化、理念、价值观和规章制度。
(四)宣传单位的重要活动、重大事件和典型经验。
(五)宣传单位的服务项目、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
第六条信息宣传工作的范围主要包括:(一)内部宣传:通过单位内部网站、公告栏、会议、培训等方式,向单位内部人员宣传相关信息。
(二)外部宣传:通过新闻媒体、互联网、社交媒体等方式,向外部人员和社会公众宣传相关信息。
第七条信息宣传工作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确定宣传主题和内容。
(二)制定宣传计划和方案。
(三)组织实施宣传活动。
(四)宣传效果的评估和反馈。
第八条信息宣传工作可采取以下方式:(一)新闻发布:通过新闻媒体发布新闻稿件,宣传单位的重大事件、活动和成果。
(二)宣传稿件:通过报纸、杂志、网站等媒体发表宣传稿件,宣传单位的工作情况和文化理念。
(三)宣传画册:制作宣传画册、宣传单页等,展示单位的形象和特色。
(四)宣传活动:通过举办讲座、座谈会、展览等形式,宣传单位的规章制度和服务项目。
宣传部部门规章制度模版

宣传部部门规章制度模版【宣传部部门规章制度】第一章绪论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宣传部门的工作,提高宣传工作效果,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各级宣传部门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宣传部门的任务是贯彻党的宣传方针政策,加强党对舆论工作的领导,推动宣传思想文化战线深入开展工作。
第四条宣传部门应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服务党和人民大众,引导舆论,传播正能量,努力打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第五条宣传部门应定期进行宣传工作的总结及分析,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和提高工作水平。
第六条宣传部门要加强对新媒体的管理和运营,积极推动信息传播的创新发展。
第七条宣传部门要加强对外宣传工作,有效传播中国声音,增强国家的软实力。
第二章宣传部门的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八条宣传部门设置相应的组织机构,包括部门领导、业务处室、编辑部等。
第九条宣传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1. 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宣传工作的开展;2. 制定和实施宣传计划,组织宣传活动;3. 收集、整理、编制宣传资料,对外发布;4. 负责宣传信息的传递和舆论引导;5. 负责新媒体平台的管理和运营;6. 组织宣传部门工作人员的培训和专业提升。
第三章宣传部门的工作规范第十条宣传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专业知识,保持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
第十一条宣传部门的工作人员要严守机密,确保宣传工作的安全和稳定。
第十二条宣传部门的工作人员应遵守宣传活动中的各项规定,不得违反工作纪律。
第十三条宣传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定期参加培训并持续学习,提高专业能力和工作水平。
第十四条宣传部门的工作人员要保持清正廉洁的作风,严禁不正当地谋取私利。
第十五条宣传部门的工作人员要保持团结协作的精神,共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四章宣传部门工作的监督和评估第十六条宣传部门应建立健全工作监督制度,确保工作的规范和高效。
第十七条宣传部门应定期开展工作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第十八条宣传部门应接受上级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信息宣传工作制度

信息宣传工作制度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
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
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信息宣传工作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局信息宣传工作,调动全局干部职工撰写信息的积极性,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县招商局信息宣传工作在信息宣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全员共同参与的工作体制。
第三条实行落实信息采集、报送责任制。
各科室按照职能分工,负责本科室宣传信息文稿的起草,各科室负责人为信息宣传第一责任人,其他同志也要积极采写信息稿件。
实行定时信息采写制度,对于每人参加的各类活动,要于参加活动的次日完成信息撰写并及时报审。
各科室每月至少完成2篇稿件。
第四条实行信息报送审批制。
各科室形成宣传、信息稿件后,报分管领导审定,由分管负责人对其涉密及文字等内容进行审核把关。
第五条在宣传文稿中,不得涉及尚未对外公开发表的有关领导内部讲话、指示,局内文件、数字和其他内部资料等信息及正在研讨中的.重要方针、政策问题和工作部署。
第六条实行重要动态信息反馈制度。
上级招商部门重要会议召开或重大决策出台后,相关科室应在3个工作日内报送贯彻落实的动态信息;县委、县政府、县招商局召开重要会议、开展重要活动、出台重要文件、作出重要决策部署后,相关科室要在1个工作日内报送有关工作的动态信息;对全年重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相关科室要视情况随时报送动态信息;突发的重要信息要当日上报;综合类、调研类信息5个工作日内上报。
第七条加强信息管理。
对以县招商局名义向上级招商部门、同级政府和重要新闻媒体报送的宣传信息实行把关审核制。
所报送的一般信息由分管领导审定,重要信息须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后上报。
第八条加强局机关政务网站建设,增大信息数量,提高信息质量,及时全面反映全县招商工作情况。
鼓励和支持信息宣传员向其他新闻媒体投稿。
新闻宣传工作管理规定

新闻宣传工作管理规定为了进一步做好新闻宣传工作,不断规范新闻宣传工作的管理,制定了《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下面店铺给大家介绍关于新闻宣传工作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新闻宣传工作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新闻宣传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刘延东副关于地方志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中指办)新闻宣传工作,结合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新形势、新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新闻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要求,坚持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改革创新,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做好中指办新闻宣传工作,为地方志事业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三条新闻宣传工作的基本原则: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坚持依法管理、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分工负责,全面准确、广泛深入、安全有序、确保时效。
第四条新闻宣传工作的主要内容:(一)党和国家领导人就地方志工作发表的重要讲话、作出的重要批示。
(二)地方志系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方针、政策的情况。
(三)地方志法规、部门规章、重要规范性文件颁布、政策解读及贯彻执行情况。
(四)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召开的重要会议、作出的重大部署、开展的重要工作、组织的重大活动。
(五)地方志事业发展中取得的重要进展、重大成就和重要经验。
宣传策划工作管理制度

宣传策划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宣传策划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创造更好的工作成果,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从事宣传策划工作的员工,包括宣传策划部门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部门涉及宣传策划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所有涉及宣传策划工作的人员都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不得擅自修改或违反规定,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四条公司将为符合本制度要求的宣传策划工作人员提供相应的培训和指导,以帮助员工更好地开展工作。
第五条公司将建立健全的宣传策划工作管理体系,不断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机会。
第六条公司将定期组织对宣传策划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不断完善工作质量。
第七条公司将建立激励机制,对于在宣传策划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提升机会。
第二章宣传策划工作流程第八条宣传策划工作流程包括信息收集、市场调研、目标确定、策略制定、方案设计、执行实施、效果评估等多个环节。
第九条在信息收集阶段,员工应及时搜集相关信息,并对其进行筛选和整理,为后续的策划工作提供参考。
第十条在市场调研阶段,员工应深入了解市场动态、竞争对手情况、目标受众需求等,为制定策略提供依据。
第十一条在目标确定阶段,员工应明确宣传策划的具体目标和实现途径,确保工作方向明确。
第十二条在策略制定阶段,员工应根据市场情况和目标要求,提出切实可行的策略方案,并确保其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相一致。
第十三条在方案设计阶段,员工应制定详细的方案实施计划,包括宣传内容、宣传渠道、宣传时机等,并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
第十四条在执行实施阶段,员工应按照方案设计的要求,有序展开宣传工作,并及时调整方案以适应市场变化。
第十五条在效果评估阶段,员工应对宣传策划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分析成果和不足之处,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章宣传策划工作规定第十六条宣传策划工作的目的是提升公司形象、树立品牌、吸引用户、促进销售等,员工应严格按照公司要求履行职责。
媒体宣传的规章制度格式

媒体宣传的规章制度格式**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媒体宣传工作,提高宣传效果,保障社会信息传播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媒体宣传工作的人员,包括媒体编辑、记者、摄影师等。
第三条媒体宣传工作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尊重事实,客观真实,不造谣,不传谣,不歪曲事实。
第四条媒体宣传工作应当坚持正确导向,积极正面宣传,传播社会正能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第二章宣传工作原则**第五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宣传方针,关注人民群众的需求和利益,服务人民,传递人民心声。
第六条坚持思想解放,创新宣传方式,提高宣传质量,增强舆论引导力和影响力。
第七条坚持客观真实,维护报道的真实性和公正性,杜绝虚假信息和不实报道。
第八条坚持公平公正,尊重各方利益,不偏袒任何一方,避免片面报道和偏见宣传。
**第三章宣传工作流程**第九条媒体宣传工作应当及时响应社会热点事件,深入采访调查,及时报道,做到及时准确。
第十条宣传工作应当严格按照编辑计划进行,认真执行上级领导的安排,确保宣传任务的完成。
第十一条宣传工作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充分利用各类资源,提高宣传效果。
第十二条宣传工作应当注重舆论监督,关注社会热点问题,客观公正地报道事件的背景和来龙去脉。
**第四章宣传工作责任**第十三条媒体宣传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不得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损害公司声誉。
第十四条媒体宣传工作人员应当热爱工作,勤于学习,积极进取,提高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十五条媒体宣传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对待稿件编写,做到真实可靠,语言通顺,排版规范。
**第五章宣传工作奖惩**第十六条对于表现突出的宣传工作人员,公司将给予适当的奖励,包括表彰、奖金等。
第十七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宣传工作人员,公司将依据公司规定,给予批评、警告等处分。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对宣传工作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十九条媒体宣传工作人员应当认真遵守本规章制度,共同维护公司的形象和声誉。
宣传工作方案

宣传工作方案实用的宣传工作方案模板合集7篇宣传工作方案篇1为进一步深入开展“民情大走访、民诉大化解、民生大改善”主题活动,加强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工作,在全市营造良好的舆论宣传氛围,现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宣传工作方案。
一、时间要求20xx年5月至20xx年12月二、工作任务(一)标语宣传各国有林场、木材检查站、园林管理处、森林公安局要在办公场所制作悬挂“民情大走访、民诉大化解、民生大改善”宣传标语,局机关利用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
完成时限:由局办公室5月17日前完成。
(二)入户宣传各干部职工要利用下村工作时机宣传林业政策法规和征询民意,广泛征求和收集群众意见建议,每名干部职工每月不少于2次到扶贫村入户宣传,将干群“廉心卡”张贴到户,进一步了解民情、化解民怨、改善民生。
完成时限:由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队、办)从即日开始。
(三)广播宣传利用宣传车在村组人口密集地重点宣传开展此次活动的目的和措施、诉求渠道、举报电话、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知识,每周不少于1次,切实让此次活动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让广大群众积极支持、主动参与。
完成时限:由纪检组、防火办从即日开始。
(四)网络宣传充分利用QQ、微信群和政府,实时发布此次主题活动开展情况的动态信息及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知识。
每月至少上报2条主题活动相关信息。
完成时限:由局办、纪检组常态开展。
三、工作要求(一)强化责任落实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要履行“民情大走访、民诉大化解、民生大改善”主题活动宣传工作的主体责任,要召开专题会议将工作任务分解细化到人,确保该项宣传工作全面开展。
(二)创新宣传形式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载体、充实宣传内容,切实提高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严肃问责追究在“民情大走访、民诉大化解、民生大改善”主题活动中,对此次主题活动敷衍塞责,只停留在表面上,不落实在行动上,不积极配合,不按要求抓落实的单位和个人,局纪检组将进行严肃问责。
新闻宣传管理规定模版

新闻宣传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规范新闻宣传工作,加强对新闻宣传活动的管理,保障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促进社会公众的全面了解和正确理解,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组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新闻宣传工作的人员和活动。
第三条新闻宣传工作应坚持真实性、及时性、客观性、权威性的原则,以服务社会公众为宗旨,为推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民幸福作出贡献。
第四条各级组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加强对新闻宣传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宣传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新闻宣传队伍建设,提高信息发布的质量和水平。
第五条新闻宣传工作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和企事业单位的利益。
第二章新闻宣传的内容与范围第六条新闻宣传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政策法规解读、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重大事件发布、各类会议和活动宣传、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解答等。
第七条新闻宣传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各种媒体形式。
第三章新闻宣传的发布程序第八条新闻宣传的内容应当经过严格审核,确保准确性和客观性。
第九条新闻宣传的发布程序应当包括以下环节:起草、审核、批准和发布。
第十条新闻宣传的起草环节应当由具备新闻宣传工作经验和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负责,根据实际情况撰写相应的新闻稿件。
第十一条新闻宣传的审核环节应当由专门的审核人员进行,确保新闻宣传内容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第十二条新闻宣传的批准环节应当由上级领导或指定负责人进行,确认宣传内容符合政策、法规和组织要求。
第十三条新闻宣传的发布环节应当根据不同媒体的特点,确定适当的发布方式和渠道,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传达给社会公众。
第四章新闻宣传的责任制和监督机制第十四条新闻宣传工作的责任制应当明确,各级组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第十五条新闻宣传工作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对发布的新闻内容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信息发布的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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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全市建设系统信息宣传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管理,更好地为各级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信息服务,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建设系统信息宣传工作要紧紧围绕建设事业改革和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为领导决策服务,为上级部门服务、为基层单位服务。
第三条系统所属各单位要加强对信息宣传工作的领导,将信息宣传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提出要求,布置任务,创造条件,搞好协调,充分发挥信息宣传作用。
第四条建设信息宣传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搜集、加工和报送信息;组建信息宣传网络,建立信息宣传队伍,培训信息宣传人员;开展信息宣传工作的调查研究和理论研讨;对信息宣传工作进行综合考评等。
第五条建设信息宣传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及时、真实、准确,力求做到喜忧兼报、有情有理,有分析、有建议,具有一定的参考性、前瞻性和指导性。
第二章信息宣传网络
第六条办公室归口管理全市建设系统信息宣传工作,各县区住建(规划、城管综合执法)局、局机关科室(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本系统、本科室(单位)的信息宣传工作。
第七条本系统信息宣传网络主要由局机关科室(单位)组成。
第八条各科室(单位)要形成信息通报制度,要积极与省建设厅、市委、市政府和市直兄弟单位建立横向的信息交流。
第九条积极开拓信息宣传工作的新途径。
现阶段信息宣传工作的主要渠道有:国家、省、市各新闻媒体、政府工作快讯、上级文件、昭通建设网、住建信息、媒体网络等方式。
第三章工作制度
第十条建设系统的信息宣传工作队伍由各科室(单位)专兼职信息员组成,信息员的确定和变更均要报知局办公室。
第十一条信息员的基本义务
1. 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掌握信息学科的基本知识,了解本单位内部的基本情况。
2. 要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地分层次搜集、整理和传递建设信息。
3. 积极参与本系统组织的有关信息理论研讨、交流和培训工作。
4. 努力完成领导或上级交办的涉及信息宣传工作的任务,并能自觉地运用有价值的信息服务于领导的决策。
第十二条信息搜集报送制度。
局各科室(单位)要定期或不定期向局机关办公室报送信息。
原则上每月至少报两
条,突发和重要信息要随时用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报送,必要时应连续报送。
做到重大信息不延报、不漏报、不误报。
要把质量放在首位,重要信息报送前要认真慎重地核实,确保信息的真实性。
各科室(单位)要紧紧围绕本科室(单位)工作中心搜集挖掘信息,做到有力度,有深度,有分析,有观点,有建议。
第十三条信息通报制度。
局每季度向机关各科室(单位)通报一次信息报送及采用情况。
第十四条信息审核制度。
凡报送的信息,都要由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发布或报送。
第十五条信息反馈制度。
领导批示的重要信息,应按批示范围迅速通报领导的意见。
需要反馈办理结果的信息,要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第十六条信息员培训制度。
局办公室一般每年进行一次信息员培训,同时不定期进行信息组稿、交流、信息理论研讨活动,组织信息评比。
第四章考评与奖惩
第十七条本系统信息工作实行考评制度,局办公室负责对各科室(单位)信息工作进行考评。
第十八条考评的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报送数量和质量、网络建设、人员培训、制度建设等。
信息考评标准要依据领导对信息的利用率、上级信息刊物采用率以及对基层服务的效果等。
考评办法实行百分制,并列入年度考核目标。
第十九条信息的奖惩。
开展信息宣传工作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