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人事合同管理
事业编制聘用合同管理办法

事业编制聘用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保障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事业编制聘用合同,是指事业单位与职工之间为确立聘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签订的书面合同。
第三条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遵循双方的意愿和要求。
第二章聘用合同的订立第五条事业单位与职工签订聘用合同,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二)遵循双方的意愿和要求;(三)符合聘用岗位的条件和要求。
第六条事业单位与职工签订聘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
第七条聘用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四)薪酬待遇;(五)社会保险;(六)劳动保护和福利;(七)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件;(八)违反合同的责任;(九)争议解决方式;(十)其他约定事项。
第八条双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在聘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
第三章聘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九条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和国家有关规定,按时足额支付职工的薪酬待遇。
第十条职工应当遵守事业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和职工的能力表现,对聘用合同进行变更或者解除。
第十二条聘用合同变更或者解除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并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第四章聘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事业单位可以与职工解除聘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事业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的;(三)严重失职,对事业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影响完成本单位工作的;(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四条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聘用合同即行终止。
人事管理条例

《人事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合理引进人才,加强职员队伍建设,按照《劳动法》及国家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特制订人事管理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是中心人事管理的依据,是人事管理的最高准则,本条例效力大于中心同类制度。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本中心全体员工。
第四条综合管理部是中心人事主管部门。
第二章人事招聘管理条例第五条中心实行“公开招聘、择优录用”的聘用原则。
第六条因工作需要或人事变动造成岗位空缺时,用人部门应向综合管理部提交“人员招聘申请表”。
第七条“人员招聘申请表”采用中心统一规定格式。
第八条“人员招聘申请表”由用人部门向综合管理部领取并负责填写,经用人部门经理初审、中心负责人审批后转送综合管理部。
综合管理部根据签批后的“人员招聘申请表”拟订人员招聘计划并组织进行人员招聘。
第九条人员招聘方式:(1)委托劳务中介招聘;(2)张贴宣传广告招聘;(3)参与人才市场招聘;(4)登报招聘;(5)网上招聘;(6)内部选拔竞聘;(7)鼓励员工介绍应聘;(8)利用社会人际关系介绍应聘。
第十条应聘条件:(1)认同中心的发展文化;(2)能遵守中心各项规章制度;(3)积极进取,勇于开拓,具有创新精神和敬业精神;(4)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5)凡从事营销、研发、技术、管理岗位的,应具备相应的学历、工作经验和专业技能;(6)一般岗位年龄要求:男性不超过55岁,女性不超过45岁。
第十一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与应聘本中心职员:(1)未满16周岁者;(2)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3)曾犯有经济贪污案底者;(4)有吸毒或吸毒经历者;(5)有精神病史、传染性疾病或体检后被公司认定为不合格者;(6)被录用作驾驶员驾龄不足三年者;(7)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者。
第十二条人员招聘:综合管理部根据用人部门提出的招聘要求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初选和面试。
面试合格者,由用人部门进行面试。
合格者报送中心负责人批示录用。
第十三条对应聘人员进行初选,综合管理部须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简历,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部门用人要求。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详细版)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详细版)第一章总则1.1 目的本人事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提高员工的满意度和企业绩效,确保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合法、公正、公平和透明。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兼职、实习生和临时工等,适用于所有与人力资源管理相关的活动。
1.3 基本原则本制度制定的基本原则为:公正、公平、公开、透明、规范和合法。
第二章招聘管理2.1 招聘流程(1)制定招聘计划:人力资源部门需要结合公司的业务发展计划,确定招聘岗位、数量和时间等方面的计划。
(2)发布招聘需求:根据招聘计划,公司在内部网站、招聘网站、社交媒体等多种渠道发布招聘需求信息。
(3)筛选简历:人力资源部门对投递简历进行筛选,初步确定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4)面试:面试官根据招聘需求和候选人的简历进行面试,初步确定候选人的专业技能和岗位适应能力。
(5)背景调查:人力资源部门对候选人进行背景调查,确认候选人的学历、工作经验、背景、信用等方面的真实情况。
(6)录用:人力资源部门对经过背景调查的候选人进行审核,确认符合公司录用标准的候选人,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2.2 招聘标准(1)招聘岗位的基本条件和要求必须明确:公司根据岗位的特点,制定招聘岗位的基本条件和要求,并在招聘需求中进行明确说明。
(2)招聘程序必须公开透明:公司的招聘流程和标准必须对所有人开放和透明,确保公正公平。
(3)招聘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学历、工作经验和技能等条件:公司对候选人的学历、工作经验和技能等方面进行评估和审核,保证录用的人员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条件。
第三章员工入职管理3.1 入职流程(1)接受公司面试通知:公司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候选人参加面试。
(2)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与入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3)办理入职手续:公司为入职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公积金、档案管理、工资卡开户等入职手续。
(4)安排新员工入职培训:公司为新员工安排入职培训,帮助其尽快融入公司文化和工作环境。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范文(4篇)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中央事业单位、省级事业单位、地市级事业单位和县级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
第三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权益,确保人事制度的规范化、科学化。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要求,合理确定相关人员的职务、职级和职称。
第五条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人事管理档案,记录相关人员的个人信息、工作经历、职称评定结果等。
第二章人员录用第六条事业单位应当根据需求确定录用人员的数量、条件和程序,并向社会公开招聘。
第七条录用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面试、考核等程序评定。
第八条录用人员入职后,应经过培训和试用期的考核,合格者方可正式上岗。
第九条事业单位录用人员应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支付相应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第三章人员职务、职级和职称评聘第十条事业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要求,确定相关人员的职务。
第十一条职务设定应确保岗位职责的合理划分和权责明确。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职级应根据履历、绩效和能力等因素综合评定,并逐级晋升。
第十三条事业单位应建立职称评聘制度,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评定职称。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应加强对职务、职级和职称的管理,确保人事管理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第四章培训与培养第十五条事业单位应定期开展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十六条培训内容可以包括岗位技能培养、管理培训、安全教育等方面。
第十七条事业单位应针对不同层次的工作人员制定个性化的培养计划,提高其管理和领导能力。
第五章奖励与处分第十八条事业单位应根据工作绩效和贡献,给予工作人员不同形式的奖励,包括褒奖、嘉奖等。
第十九条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纪律处分制度,对违规违纪的工作人员进行相应的惩处。
第二十条事业单位对工作人员的奖励和处分应公开透明,确保公平公正。
集团及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集团及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科学管理集团及其子公司的人事管理工作,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积极性和创造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总部及其旗下各个子公司的人事管理工作。
第三条集团总部为集团及子公司规划、组织、协调、监督、检查人事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子公司遵守本制度的同时,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符合本地区、本单位的人事管理制度,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报集团总部备案。
第五条集团总部及其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和合作方都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并配合执行。
第二章人事管理第六条集团总部设立人事部门,负责集团及子公司的人事管理工作,包括招聘、培训、考核、福利、劳动关系、离职等。
第七条人事部门要根据集团及子公司的业务需求,进行人员规划,制定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和激励的战略规划,提供人力资源支持。
第八条集团总部及子公司应按照岗位需要,进行合理的招聘工作,确保人员的素质和能力符合岗位要求。
第九条新员工入职前,应经过集团总部或子公司的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确定合格后才能报到。
第十条新员工入职后,应进行入职培训,帮助新员工熟悉公司的业务、规章制度和企业文化。
第十一条员工的晋升、降职、调离、辞退等事项应经过集团总部或子公司的审批程序,并及时向员工做出解释。
第十二条集团总部及子公司应建立完善的绩效考核体系,对员工的表现进行评定,并采取激励措施。
第十三条集团总部及子公司应加强对员工的福利关怀,确保员工的生活水平和工作动力。
第十四条集团总部及子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劳动关系,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第十五条集团总部及子公司应加强对员工离职的管理,规范离职手续,确保员工离职后均匀清楚。
第三章员工权利和义务第十六条员工在集团总部及子公司工作期间,有权享受国家规定的劳动权益。
第十七条员工应遵守集团总部及子公司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八条员工应诚实守信,不得泄露公司机密,不得造成公司经济损失。
施工单位的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施工单位人事管理,规范人事工作流程,提高人事管理水平,保障施工单位人力资源的有效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施工单位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施工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
第二章机构设置与职责第四条施工单位设立人事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并履行以下职责:1. 负责制定和修订施工单位人事管理制度;2. 负责员工的招聘、录用、培训、考核、晋升、奖惩等工作;3. 负责员工档案的管理和维护;4. 负责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和解除;5. 负责员工福利待遇的落实;6. 负责劳动关系的协调和处理;7.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招聘与录用第五条招聘原则:1. 符合岗位要求,优先录用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2. 男女比例均衡,不得歧视任何性别;3. 招聘程序公开、公平、公正。
第六条招聘流程:1. 制定招聘计划,报请上级领导批准;2. 发布招聘信息,包括岗位要求、薪资待遇、工作地点等;3. 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4. 组织面试、笔试等考核;5. 确定录用名单,办理入职手续。
第四章培训与考核第七条培训原则:1. 有针对性,针对员工岗位需求进行培训;2. 注重实效,提高员工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3. 采取多种形式,包括内部培训、外部培训、岗位培训等。
第八条考核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2. 结合岗位要求,全面评估员工绩效;3. 定期进行考核,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
第五章奖惩与晋升第九条奖惩原则:1. 奖励与惩罚相结合,奖优罚劣;2. 奖励及时,惩罚分明;3. 奖惩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十条晋升原则:1. 按照岗位需求,选拔优秀人才晋升;2. 晋升公平公正,公开竞争;3. 晋升与考核结果挂钩。
第六章劳动合同管理第十一条合同签订:1. 新员工入职后,人事部门负责签订劳动合同;2. 合同内容包括岗位、薪资、工作时间、试用期等。
人员管理制度目录

人员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适用范围第二条定义第三条人员管理的基本原则第二章人事关系管理第一节人事关系处理原则第二节人事关系处理程序第三节员工档案管理第三章人员招聘及岗位安排第一节岗位需求分析第二节招聘程序第三节人员选拔第四节岗位安排第四章人力资源培训第一节培训需求分析第二节培训计划编制第三节培训执行及评估第五章绩效考核及奖惩管理第一节绩效考核标准第二节绩效考核程序第三节奖励和惩罚制度第六章人员福利管理第一节公司福利政策第二节人员带薪休假管理第七章劳动关系管理第一节劳动合同管理第二节劳动纠纷处理第八章人员调查及违纪处理第一节人员调查第二节违纪处理程序第九章人员离职及退休管理第一节离职程序第二节退休管理程序第十章人员信息保护第一节人员信息的保护第二节信息披露及保密第十一章人员管理的监督与考核第一节监督制度第二节人员管理考核第十二章附则第一条本制度的解释权第二条本制度的修订第三条本制度的执行时间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适用范围本人员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及临时员工。
第二条定义1. 人员管理:指公司内对员工的招聘、培训、评价、奖惩、福利、离职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2. 员工档案:指公司内对员工的个人资料、培训记录、绩效评价等相关信息的档案。
3. 绩效考核:指公司对员工的工作成绩、工作态度及工作行为进行全面评价的行为。
4. 人员福利:指公司对员工的工作、生活及健康等方面提供的各种福利措施。
5. 劳动合同:指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关系协议书。
6. 人员信息保护:指公司对员工的个人信息及公司机密信息的保护措施及相关政策。
第三条人员管理的基本原则1. 尊重人格:公司对员工的个人权利及尊严进行尊重与保护。
2. 公平公正:公司对员工进行的招聘、选拔、培训、考核、晋升、奖惩等各项管理工作进行公平公正。
3. 激励奖励:公司建立健全的奖惩制度,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工作绩效。
4. 公开透明:公司对员工的管理政策、规章制度进行公开透明。
国有林场人事管理制度范文

国有林场人事管理制度范文国有林场人事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林场的人事管理,激发林场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障国有林场的顺利运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国有林场的人事管理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党和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尊重人的权利,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强调发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证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国有林场的人事管理工作应当坚持党的领导、全员参与、科学决策、依法依规、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四条国有林场在人事管理工作中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人事管理责任,并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
第二章干部选拔任用第五条国有林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应当坚持党的干部政策和原则,注重选拔优秀人才,强调政治标准、业务能力和廉洁品质相统一的要求。
第六条国有林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应当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竞聘、考察、考核等方式,选拔适合岗位的人才。
第七条国有林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应当与职务晋升、岗位调整、薪酬待遇等相结合,激发干部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八条国有林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应当建立健全选拔任用决策机制,形成合理的干部培养、使用和管理体系。
第九条国有林场应当建立干部选拔任用信息库,记录干部的工作经历、考核评价、培训记录等情况,为干部选拔任用提供依据。
第三章职工招聘与录用第十条国有林场职工招聘与录用应当遵循工作需要和岗位要求,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尊重人的权利,提高录用的科学性和专业性。
第十一条国有林场职工招聘与录用工作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遵循招聘程序、考核条件等要求。
第十二条国有林场职工招聘与录用工作应当加强管理,确保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得到有效落实。
第四章教育培训与职业发展第十三条国有林场应当加强职工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十四条国有林场应当开展各类培训形式,包括入职培训、岗位培训、继续教育等,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和教材。
第十五条国有林场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发展体系,为职工提供晋升通道和职业发展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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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后如当地劳动
SAP 系统。
4.2.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截止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的 3月31 日和9月 30日,职员入职 时间为3月31日及以前的,其劳动合同截止日期在合同期限后的第一个
3月31日,入职 时间为4月1日及以后的,其劳动合同截止日期在合同期限后的第一个 9月30日。
4.2.2根据各类岗位的不同要求,合同期限由用人单位依据以下原则确定:
4.2.2.1 总部职能部门及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合同期一般为
5年。
4.2.2.2 总部职能部门业务经理、分公司部门副经理以上合同期限一般为
3年。
4.2.2.4 其他职员合同期限一般为
1年。
4.2.2.5 4•制度(指引)内容:
4.1劳动合同的签订:
4.1.1职员入职后,公司须在国家法规及当地政府要求的时间内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同时 需要签署《劳动合同签署声明》。
4.1.2各地政府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时间详见 《劳动合同相关时限表》,表中所示期限为法定 期限,表中填“无”标志的,表示法规无相关规定,则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入职
30日内, 终止劳动合同于合同期满前 30日内办理。
4.1.3劳动合同签订需要公司法人签字,如需代签,须由法人出具书面授权书。
4.1.4职员在集团内部各公司之间流动,劳动合同需要重新签订。
4.1.5集团所属各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可使用集团统一印制的《劳动合同书》版本,当地 政府有规定必须使用其提供版本的,可将合同中涉及到的劳动合同期限、薪金福利待遇、 劳动保护、约定的其它事项等填写后的范本报集团审批后使用。
4.1.6劳动合同原件一式两份,一份由公司保存,一份发放职员本人,
政府部门需要鉴证的,需要办理鉴证手续。
4.1.7公司须在签订劳动合同两周内,将劳动合同相关资料录入 4.2劳动合同期限:
如职员法定退休时间(男 60岁;女干部55岁,工人50岁)在签订合同后3年以
内的,合同期限以法定退休日期为准。
4.2.2.6职员在公司连续服务满10年,符合公司需要且本人有长期服务意愿的,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2.2.7当地政府有特殊劳动合同期限政策的,报集团备案后按当地法规执行。
423试用期期限: 423.1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续签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429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时,需征求所在公司职委会意见并抄送集团人力资源
校或其家庭所在地到公司所在地发生的实际费用凭票报销,交通中乘坐的市内公共汽车费用可给予报销。
)
448由实习单位按实际工作日数发给实习生午餐、晚餐券(晚上加班时发放),食堂现金支付的公司可根据食堂消费情况给予固定补助,按实际工作日及加班情况计算。
4.4.9由实习单位按实际工作日数发给实习生生活补贴。
补贴金额为20—30元/工作日,具体金额由实习单位自行决定。
4.4.10实习单位可视具体情况为实习生安排住宿,费用承担由公司视情况自行决定。
5、相关表单
5.1 VANKE-HR-F014 《劳动合冋签署声明》
5.2 VANKE-HR-F015 《劳动合同相关时限表》
5.3 VANKE-HR-F016 《试用期期限一览表》
5.4 VANKE-HR-F017 《离职手续完备表》
5.5 VANKE-HR-F018 《离职面谈清单》
5.6 VANKE-HR-F019 《劳动合同书》
5.7 VANKE-HR-F020 《劳务合同书》
5.8 VANKE-HR-F021 《实习协议书》
5.9 VANKE-HR-F022 《劳动(劳务)合同续签预通知书》
5.10 VANKE-HR-F023 《劳动(劳务)合同变更预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