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新增的)印发深圳市建筑工务署职能配置

合集下载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设计质量管理的通知-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设计质量管理的通知-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设计质量管理的通知正文:----------------------------------------------------------------------------------------------------------------------------------------------------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设计质量管理的通知各设计单位:根据《建设工程勘查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293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79号令)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设计单位是建设工程设计质量的责任主体,设计单位应按照适用、安全、经济、美观的原则进行设计,对设计文件的正确性、完备性、可靠性、可实施性、经济性负责。

近期,我署负责组织实施的项目不同程度地出现了设计深度不够、错漏碰缺、设计变更量大、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等设计质量问题,影响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为解决上述问题,提高设计质量,现通知如下:一、根据市编委《关于市建筑工务署职能调整等问题的通知》(深编[2008]95号)、市建筑工务署《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建工[2011]51号)的相关规定,我署原则上在项目建议书批复后就介入政府工程前期工作,负责组织项目设计招标、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编制和审查工作。

特别是建设项目由使用单位向我署移交后,设计合同均由我署继续执行(包括付款、结算及报送审计部门审计)。

在设计工作的各阶段,各设计单位必须认真、全面地履行合同,并按我署相关要求,积极协助、配合我署相关工作,提供优质的全过程工程设计服务。

二、设计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内部质量管理体系,认真执行设计规范、标准,所有设计文件深度必须满足国家、深圳市有关规定及编制施工招标文件的要求。

同时,充分发挥内部校审制度的作用,尽量避免错漏碰缺,不断提高设计质量,提交合格的设计产品。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主要职能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主要职能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主要职能深圳市建筑工务署为直属市政府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统一建设管理工作。

主要职能包括:(一)负责除水务、公路以外的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二)负责市政府的经济适用房及其他政策性住房建设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组织机构图内设机构及其主要职能:(一)办公室。

负责本署的会务、文秘、收发、文字材料工作;负责工程档案、文书档案管理;负责信访、调研、宣教和法律事务工作;负责接待、后勤工作;负责署信息化建设的协调工作;负责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交办事项、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

(二)政工人事处。

负责本署及下署单位的纪检监察、政治思想、廉政教育、机关作风、党群、计生工作;负责办理机构编制、考核、调配、培训、劳动、社保等人事劳资事务及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三)合同预算处。

负责会同市有关部门编制政府投资项目中长期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计划统计工作;负责招投标管理工作;负责合同管理工作;负责工作预算、结算工作;负责投资控制工作。

(四)财务处。

负责投标企业的资信和保函工作;负责管理工程建设建设工作;负责办理工程款项的支付工作;负责竣工决算、产权登记和资产移交工作;负责财务管理和内部财务审核监督工作。

(五)前期处。

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包括项目建议书、计划立项、可行性研究、办理用地许可、规划许可、勘察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负责组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工作;负责组织工程建设项目方案论证、方案评选、审查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强制审查、报建工作;负责设计概算报审工作;负责选择建设用地,协助国土部门做好征地拆迁工作;负责与各使用部门的协调和沟通工作。

(六)建筑一处。

负责投资额3亿元以上的重大建筑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包括;负责施工现场准备工作;负责编制招标文件,组织施工、监理、设备、材料招标工作;负责合同谈判及签署的组织工作;负责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图纸交底和施工图会审工作;负责建设全过程的协调监管,控制工程造价、质量和工期;负责组织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和移交工作;负责填报施工报表,管理和移交工程档案资料工作。

深圳建筑工务署标准

深圳建筑工务署标准

深圳建筑工务署标准一、概述深圳建筑工务署是深圳市建筑行业的管理机构,负责监管建筑工务项目的设计、施工和维护。

为了确保建筑项目的质量和安全,深圳建筑工务署制定了一系列的标准,以便建筑行业的从业者遵循。

二、建筑设计标准1. 建筑布局与结构建筑布局应合理,能满足功能和使用需求。

建筑物的结构应稳固可靠,能够承受预定荷载,并满足抗震、防火等相关要求。

2. 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应包含建筑平面布置图、立面图、剖面图等,详细标明建筑构件的尺寸、位置和材质等要求。

施工图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并经过专业人员审核。

3. 建筑设备与管线建筑设备与管线的设计应科学合理,满足建筑功能需要,同时考虑节能环保要求。

管线布置应便于维修和维护,并遵循安全规范。

三、建筑施工标准1. 建筑材料与质量控制使用的建筑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具备所需的性能。

施工过程中应进行质量控制,确保材料使用正确无误。

2. 施工工艺与施工要求施工工艺应按照相关标准执行,包括土方开挖、基础施工、主体结构施工等。

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施工要求进行,保证施工质量。

3. 施工安全与环境保护施工现场应符合安全生产要求,设置必要的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

施工中应注重环境保护,减少噪音、粉尘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建筑维护与管理标准1. 检修与维护建筑物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包括设备的保养、清洁、涂漆等工作,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能。

2. 环境管理建筑物周边的环境应进行管理,保持清洁和良好的卫生状况,防止垃圾和污水的滋生和扩散。

五、总结深圳建筑工务署的标准对于建筑行业的发展和规范具有重要意义。

遵守这些标准,能够保证建筑项目的质量和安全,提升城市建设的整体水平。

建筑从业者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执行,共同为建设美丽的深圳做出贡献。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深圳市行业协会服务署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深圳市行业协会服务署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深圳市行业协会服务署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5.21•【字号】深府办[2004]69号•【施行日期】2004.05.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深圳市行业协会服务署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2004年5月21日深府办[2004]69号)《深圳市行业协会服务署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深圳市行业协会服务署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圳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的批复》(粤委〔2004〕6号)以及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圳市部分机构更名的批复》(粤机编办〔2004〕155号),设立深圳市行业协会服务署,副局级建制。

深圳市行业协会服务署是负责培育、监管、规范、服务行业协会的市人民政府直属行政事务机构。

一、职能调整(一)划入原市经济贸易局承担的指导、联系和协调工商领域行业协会的职能。

(二)划入原市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承担的行业管理体制重大问题调研职能。

二、主要职能(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行业协会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草拟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研究和制定促进行业协会的发展政策;负责对全市行业协会进行综合协调、指导和服务。

(二)培育行业协会,推动其改革与发展;依照法规或规定监管和规范行业协会的活动;推进和规范行业协会的自律管理。

(三)指导、规范行业协会为会员提供服务;指导行业协会开展交流与合作。

(四)经市政府授权,履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行业协会(限于从事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的经营单位组成的行业协会)业务主管单位(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的职能。

(五)建立健全有关制度与机制,促进政府及有关部门与行业协会的沟通联系;推动行业协会向政府或有关部门提出制定或调整相关公共政策、发展规划、行业标准等方面的建议。

深圳市工务署工程管理制度

深圳市工务署工程管理制度

深圳市工务署工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深圳市工务署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规范工程管理行为,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和安全,特制定本《深圳市工务署工程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深圳市工务署所属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市政工程、房地产开发工程、市政设施建设等。

第三条工务署工程管理工作应遵循“科学规划、严格管理、务实推进、全面监督”的原则,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理念,确保所有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第四条工务署领导班子必须高度重视工程管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明确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保障工程项目的合规、高效实施。

第二章工程管理组织架构第五条工务署设立专门的工程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各类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

第六条工务署工程管理部门设立副部长一职,直接向部长汇报工作,负责全面指导和管理工程管理工作。

第七条工务署各级分支机构设立专职工程管理员,负责协助部门领导指导和督促相关工程项目的实施。

第八条工务署设立独立的质量监督部门,负责对工程项目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项目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第三章工程管理流程第九条工务署工程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均应依照统一的工程管理流程进行,具体流程包括工程立项、规划设计、施工监理、验收交付等各个环节。

第十条工程项目的立项应符合相关规定,明确项目的需求和目标,确定项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阶段,应委托专业设计院进行,确保设计方案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十二条工程项目的施工阶段,应经过公开招标,选择有资质和经验的施工单位进行,同时设立专职监理人员负责工程进度和质量的监督。

第十三条工程项目的验收阶段,由专门的验收部门进行,确保工程项目达到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四章工程管理监督第十四条工务署对工程项目应加强全程监督和检查,建立健全的监督制度和考核机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工程项目高质量完成。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2019年部门预算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2019年部门预算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 2019 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 主 要职能 负责除水务、公路以外的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市 政府的经济适用房及其他政策性住房建设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政府公共房屋本 体结构性维修工程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对部分适合的建设项目组织实施代建制。 二 、 机 构编制及交通 工具情况 市建筑工务署系统包括市建筑工务署本级、市建筑工务署工程管理中心、市土地投资开 发中心、市住宅工程管理站、市建筑工务署工程设计管理中心共 5 家单位。系统行政编制总 数 66 人(含工勤编 6 人),实有在编人数 59 人;事业编制总数 265 人,实有在编人数 239 人;退休 67 人;从基本支出工资福利列支的雇员(含老工勤)3 人;员额编制人数 60 人, 实有在编人数 53 人。具体如下: 1.市建筑工务署本级行政编制数 66 人(含工勤编 6 人),实有在编人数 59 人;退休 20 人;从基本支出工资福利列支的雇员(含老工勤)3 人。退休人员中有 15 人是原工务署本 级实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前退休的人员。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 2 辆,均为定编车 辆。 2.市建筑工务署工程管理中心事业编制数 135 人,实有在编人数 120 人;退休 10 人。 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 2 辆,均为定编车辆。 3.市土地投资开发中心事业编制数 57 人,实有在编人数 55 人;退休 14 人。公务用车 制度改革方案于 2018 年 5 月得到批复,原有公务车辆 8 辆,4 辆车报废,2 辆车调出,实有 车辆 2 辆,均为定编车辆。 4.市住宅工程管理站事业编制数 68 人,实有在编人数 61 人;退休 23 人。未实行公务 用车改革,实有车辆 3 辆,均为定编车辆。市住宅工程管理站属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不纳 入部门预算序列范围内。 5.市建筑工务署工程设计管理中心是 2017 年新成立的事业单位,事业编制数 5 人,实 有在编人数 3 人;员额编制数 60 人,实有在编人数 53 人。实有车辆 1 辆,为定编车辆。 三、2019 年主要工作目标 市建筑工务署系统 2019 年主要工作目标:一是继续增强我署服务全市社会经济发展大 局的能力,通过高效组织、凝神聚气,更廉、更快、更好、更省地推动政府工程建设,确保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餐厅委托管理招标文件招标人:深圳市建筑工务署二O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餐厅委托管理项目一、项目概况深圳市建筑工务署餐厅委托管理项目,经研究决定通过招标择优选择资质优异、相似项目较多、相关管理经验丰富的餐饮企业,负责本餐厅的委托管理。

(一)餐厅基本情况:餐厅位于福田区市府二办办公楼内,面积220 平方米,包括二楼自助餐厅、二楼、五楼各一个包厢。

另有新明医院项目、孙逸仙心血管医院项目、大学城项目、深大西丽校区项目等食堂。

(二)就餐规模:就餐人数为250人(最少时160人)。

(三)功能定位:本餐厅旨在解决市建筑工务署员工早、中餐工作餐服务,并负责单位零星、小型餐饮接待任务。

(四)市建筑工务署提供场地、设施设备、餐具、桌椅等,负责水、电、燃料以及食品主材和辅材的采购。

向委托管理企业支付餐厅劳务费及管理费。

(五)承包单位负责提供厨师、服务员等劳务人员,根据公司需求,由承包单位负责整体餐厅的食材加工制作、食堂卫生环境、管理服务及食品消防安全。

(六)承包单位所出品的菜系以粤菜、川湘菜为主,面食含中式、西式,必要时可提供西餐。

(七)委托管理合同期限为壹年,自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合同期满后,招标方将根据中标人的管理情况,决定是否与乙方续签合同,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59条规定“优质服务合同可续期二十四个月,续期最多不超过两次。

续期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改变。

”二、管理要求(一)投标者在投标过程中,若有以弄虚作假行为中标的,一经发现,将负不退还任何费用的经济责任到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整个餐厅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市、区卫生监督部门所制定的标准。

(三)承包单位负责食堂的安全生产责任,包括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安全无事故。

(四)其它管理要求遵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三、商务要求:(一)人员配备:署机关餐厅配备工作人员共计 18名,项目经理1名,一级厨师1名(要求月工资不低于15000元标准),专业厨师2名,切配2名,拉面师1名,早餐面点师2名(中式和西式面点师各1名),勤杂工4人。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5.21•【字号】深府办[2004]56号•【施行日期】2004.05.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2004年5月21日深府办[2004]56号)《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圳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的批复》(粤委〔2004〕6号),设置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局。

市发展和改革局是市政府研究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发展政策,进行总量平衡,指导总体经济体制改革的宏观调节和综合协调部门,为市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

一、职能调整(一)划出的职能。

1.原市发展计划局的农产品(粮食、棉花除外)进出口计划的组织实施职能,划归市贸易工业局。

2.原市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有关企业体制改革调研、审查企业经营者持股方案的职能,划归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划入的职能。

原市经济贸易局承担的制定产业政策和总体规划职能。

(三)转变的职能。

1.加快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

发挥市场机制对经济活动的调节作用,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规范政府投资行为,逐步建立投资主体自主决策、银行独立审贷、融资方式多样、中介服务规范、政府调节有效的新型投融资体制。

将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和技术改造投资管理整合为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把投资宏观管理的重点转到优化投资结构和产业结构、搞好重大项目布局、防止重复建设、提高投资效益上来。

进一步缩小投资审批范围,对企业使用非政府投资建设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非重大项目和非限制类项目逐步实行核准制。

对必须经行政审批的投资项目,要减少审批环节,规范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和透明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印发深圳市建筑工务署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深府办〔2004〕72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圳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的批复》(粤委〔2004〕6号),设置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按正局级待遇),该署为直属市政府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统一建设管理工作。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除水务、公路以外的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二)负责市政府的经济适用房及其他政策性住房建设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能,该署内设九个处室,即:办公室、政工人事处、合同预算处、财务处、前期处、建筑一处、建筑二处、建筑三处、市政处,各处室均按正处级待遇。

(一)办公室。

负责本署的会务、文秘、收发、文字材料工作;负责工程档案、文书档案管理;负责信访、调研、宣教和法律事务工作;负责接待、后勤工作;负责署信息化建设的协调工作;负责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交办事项、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
作。

(二)政工人事处。

负责本署及下署单位的纪检监察、政治思想、廉政教育、机关作风、党群、计生工作;负责办理机构编制、考核、调配、培训、劳动、社保等人事劳资事务及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三)合同预算处。

负责会同市有关部门编制政府投资项目中长期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计划统计工作;负责招投标管理工作;负责合同管理工作;负责工作预算、结算工作;负责投资控制工作。

(四)财务处。

负责投标企业的资信和保函工作;负责管理工程建设建设工作;负责办理工程款项的支付工作;负责竣工决算、产权登记和资产移交工作;负责财务管理和内部财务审核监督工作。

(五)前期处。

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包括项目建议书、计划立项、可行性研究、办理用地许可、规划许可、勘察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负责组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工作;负责组织工程建设项目方案论证、方案评选、审查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强制审查、报建工作;负责设计概算报审工作;负责选择建设用地,协助国土
部门做好征地拆迁工作;负责与各使用部门的协调和沟通工作。

(六)建筑一处。

负责投资额3亿元以上的重大建筑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包括;负责施工现场准备工作;负责编制招标文件,组织施工、监理、设备、材料招标工作;负责合同谈判及签署的组织工作;负责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图纸交底和施工图会审工作;负责建设全过程的协调监管,控制工程造价、质量和工期;负责组织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和移交工作;负责填报施工报表,管理和移交工程档案资料工作。

(七)建筑二处。

负责投资额1亿元以上3亿元以下的建筑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包括:负责施工现场准备工作;负责编制招标文件,组织施工、监理、设备、材料招标工作;负责合同谈判及签署的组织工作;负责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图纸交底和施工图会审工作;负责建设全过程的协调监管,控制工程造价、质量和工期;负责组织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和移交工作;负责填报施工报表,管理和移交工程档案资料工作。

(八)建筑三处。

负责经济适用房及其他政策性住房工程及1亿元以下建
筑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九)市政处。

负责市政道路、桥梁及相关的管道、绿化、路灯、交通设施、给水、排水、污水处理以及与之相关的设备安装等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三、人员编制
核定市建筑工务署机关总编制197名,其中事业编制191名,工勤雇员编制6名;署领导职数8名(署长1名,副署长4名,总师2名,党务纪检领导职数1名),处室领导职数27名。

所需经费由市财政核拨。

四、其他事项
(一)设立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市建筑工务署纪检监察组。

(二)原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下设事业单位市土地开发中心划归市建筑工务署管理,仍按正处级待遇,按现实有在编在岗人员数核定事业编制35名,经费由市财政核拨。

(三)原市住宅局下设事业单位市住宅局工程管理站划归市建筑工务署管理,名称由市住宅局工程管理站更名为市住宅工程管理站,仍按正处级待遇。

按现实有在编人数核定事业编制68名,经费自给(从工程管理费中开支),实行企业化管理。

出师表
两汉:诸葛亮
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

然侍卫之臣不懈于内,忠志之士忘身于外者,盖追先帝之殊遇,欲报之于陛下也。

诚宜开张圣听,以光先帝遗德,恢弘志士之气,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

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

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以昭陛下平明之理;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

侍中、侍郎郭攸之、费祎、董允等,此皆良实,志虑忠纯,是以先帝简拔以遗陛下:愚以为宫中之事,事无大小,悉以咨之,然后施行,必能裨补阙漏,有所广益。

将军向宠,性行淑均,晓畅军事,试用于昔日,先帝称之曰“能”,是以众议举宠为督:愚以为营中之事,悉以咨之,必能使行阵和睦,优劣得所。

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

先帝在时,每与臣论此事,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桓、灵也。

侍中、尚书、长史、参军,此悉贞良死节之臣,愿陛下亲之、信之,则汉室之隆,可计日而待也。

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

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咨臣以当世之事,由是感激,遂许先帝以驱驰。

后值倾覆,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尔来二十有一年矣。

先帝知臣谨慎,故临崩寄臣以大事也。

受命以来,夙夜忧叹,恐托付不效,以伤先帝之明;故五月渡泸,深入不毛。

今南方已定,兵甲已足,当奖率三军,北定中原,庶竭驽钝,攘除奸凶,兴复汉室,还于旧都。

此臣所以报先帝而忠陛下之职分也。

至于斟酌损益,进尽忠言,则攸之、祎、允之任也。

愿陛下托臣以讨贼兴复之效,不效,则治臣之罪,以告先帝之灵。

若无兴德之言,则责攸之、祎、允等之慢,以彰其咎;陛下亦宜自谋,以咨诹善道,察纳雅言,深追先帝遗诏。

臣不胜受恩感激。

今当远离,临表涕零,不知所言。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