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筑工务署主要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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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设计质量管理的通知-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设计质量管理的通知-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设计质量管理的通知正文:----------------------------------------------------------------------------------------------------------------------------------------------------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设计质量管理的通知各设计单位:根据《建设工程勘查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293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79号令)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设计单位是建设工程设计质量的责任主体,设计单位应按照适用、安全、经济、美观的原则进行设计,对设计文件的正确性、完备性、可靠性、可实施性、经济性负责。

近期,我署负责组织实施的项目不同程度地出现了设计深度不够、错漏碰缺、设计变更量大、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等设计质量问题,影响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为解决上述问题,提高设计质量,现通知如下:一、根据市编委《关于市建筑工务署职能调整等问题的通知》(深编[2008]95号)、市建筑工务署《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建工[2011]51号)的相关规定,我署原则上在项目建议书批复后就介入政府工程前期工作,负责组织项目设计招标、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编制和审查工作。

特别是建设项目由使用单位向我署移交后,设计合同均由我署继续执行(包括付款、结算及报送审计部门审计)。

在设计工作的各阶段,各设计单位必须认真、全面地履行合同,并按我署相关要求,积极协助、配合我署相关工作,提供优质的全过程工程设计服务。

二、设计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内部质量管理体系,认真执行设计规范、标准,所有设计文件深度必须满足国家、深圳市有关规定及编制施工招标文件的要求。

同时,充分发挥内部校审制度的作用,尽量避免错漏碰缺,不断提高设计质量,提交合格的设计产品。

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和资料指引_secret

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和资料指引_secret

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和申报材料指引深圳市建筑工务署二○○八年七月二十八日前言我署是深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集中管理机构。

在进行政府工程报建过程当中,时间长、资料复杂等问题始终是困扰我署前期工作的难题。

报建人员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对报建程序进行了解和熟悉。

为了切实解决这一问题,进一步推进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报建工作,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我署组织技术力量,依照《关于印发深圳市重大投资审批制度第二阶段改革方案的通知》(深府[2006]265号)、《深圳市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及申报材料指引》等文件的要求,通过对市各有关职能局进行调研后,编制了本指引。

本指引以政府投资工程报建流程为主线,全面、细致地介绍了报建流程中的办文程序、所需申报资料等内容,同时结合我署的工作实际,总结实践经验,对原有报建程序进行了优化,目的在于引导和辅助有关工作人员的报建工作。

我们希望通过本指引,提高政府投资工程报建业务水平,加快报建业务进程,为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作出应有的贡献。

由于时间仓促,疏漏在所难免。

因此还请同志们在使用过程中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宝贵意见。

目录第一章市建筑工务署驻窗口工作机构与工作人员职责第二章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报建流程2.1房建类2.1.1房建类项目审批流程图2.1.2房建类项目审批流程2.2市政类2.2.1填海、土地开发类2.2.1.1填海、土地开发类项目审批流程图 2.2.1.2填海、土地开发类项目审批流程2.2.2道路、桥梁、隧道类2.2.2.1道路、桥梁、隧道类项目审批流程图 2.2.2.2道路、桥梁、隧道类项目审批流程第三章申报材料3.1 发改局3.1.1项目建议书3.1.2可研报告3.1.3概算审批3.1.4下达投资计划3.2 规划局3.2.1选址意见书3.2.2用地规划许可证3.2.3方案审查3.2.4扩初设计审批3.2.5建筑工程桩基础提前开工3.2.6工程规划许可证3.2.7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2.8遗失补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2.9已建房地产改变使用性质3.3 环保局3.3.1环评审批3.4 消防局3.4.1消防审核3.4.2重新申报消防审核3.4.3消防验收3.4.4消防复验3.5 民防局3.5.1人防方案报建3.6 水务局3.6.1水土保持方案审批3.6.2城市排水许可3.7 城管局3.7.1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3.8 国房局3.8.1用地预审3.8.2征(收)地3.8.3拆迁许可3.8.4制作宗地图3.8.5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3.9 农林渔业局3.9.1海域使用3.9.2征占用林地3.10 交通局3.10.1港口岸线的使用(初审)3.10.2港口建设项目3.10.3市管地方公路建设项目开工3.10.4水运工程开工许可3.11 建设局3.11.1监理招标公告和招标组织形式备案3.11.2施工招标公告和招标组织形式备案3.11.3施工(监理)招标文件备案3.11.4施工(监理)招标投标情况报告备案3.11.5 监理直接发包审批3.11.6施工直接发包审批3.11.7申报施工许可证3.11.8应急建设工程或抢险救灾工程办理:《关于同意提前开工的复函》审批3.11.9在建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名称变更3.11.10申报在建工程产权变更的或在建工程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被撤换的,应重新申请施工许可资料清单3.11.11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变更3.11.12工程名称变更3.11.13在建工程追加的与主体工程施工不可分割的附属小型工程或主体加层工程3.11.14申请延期开工3.11.15已取得《关于同意提前开工的复函》的工程换领施工许可证3.11.16停工登记3.11.17复工申请3.11.18施工许可证遗失补办第四章业务受理地点第五章其他产权单位业务受理范围及联系方式第一章市建筑工务署驻窗口工作机构与工作人员职责1.1窗口工作机构我署驻行政服务大厅窗口由分管署领导分管、前期处具体负责管理,从前期处、合同预算处、土地开发中心、工程管理站各抽调一名工作人员组成窗口小组,窗口负责人为前期处驻窗口成员。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和职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和职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和职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作为国家主管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部门,其工作人员承担着重要的工作职责和职能。

他们致力于促进城乡建设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解决住房问题,改善城乡居民的生活环境,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

本文将介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作人员的具体工作职责和职能。

一、制定和实施建设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作人员负责制定和实施城乡建设规划。

他们分析和评估城乡发展现状,研究对策和规划,编制城乡建设规划方案,提出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提高城镇建设质量的措施。

此外,他们还负责指导和监督地方政府执行规划,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

二、推进住房保障为了解决住房问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作人员积极推进住房保障工作。

他们负责研究和制定住房保障政策,推动住房供应体系的建设,提高住房保障的覆盖率和质量。

此外,他们还加强对住房市场的监管,处理住房纠纷,促进住房市场的健康发展。

三、推动农村建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作人员在农村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他们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出农村建设规划和政策,支持发展特色产业,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居住条件。

此外,他们还负责指导和协调城乡建设工作,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

四、管理城市建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作人员管理城市建设,推动城市更新和改造。

他们制定城市建设标准,监督和指导城镇规划和建设工作,加强对项目的审批和监管,确保城市建设的安全与可持续发展。

此外,他们还负责城市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如水利、交通、电力等。

五、加强执法和监督为了加强对建设领域的执法和监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作人员要开展相关工作。

他们负责制定和完善建设领域的法律法规,加强对建筑工程、房地产市场等方面的监管,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此外,他们还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城乡建设的安全和质量。

综上所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作人员肩负着促进城乡建设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使命。

他们通过制定建设规划、推进住房保障、推动农村建设、管理城市建设以及加强执法和监督等职责和职能,为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深圳市龙岗区建筑工务局考察要点

深圳市龙岗区建筑工务局考察要点

深圳市龙岗区建筑工务局考察要点汇总深圳市龙岗区建筑工务局成立于2005年10月,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全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主要负责全区政府投资项目的前期准备、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截止2011年9月30日,该局承接项目共348个,其中市政类239个,房建类89个,水务类39个,拆迁类1个,累计完成投资200.5亿元。

一、机构设置及人员管理情况(一)机构设置情况龙岗区建筑工务局下设:办公室、综合财务科、技术管理科、合同管理科、预算管理科、前期计划一科、前期计划二科、建筑工程一科、建筑工程二科、市政工程一科、市政工程二科、市政工程三科、信息档案室13个职能科室,辖属龙岗区土地开发中心(副处级),内设综合科、征收事务一科、征收事务二科共3个科室。

在2009年,该中心由科级升格为副处级。

(二)人员配备情况1、人员总量:该局共有工作人员166名,其中,全额拨款事业编制65名(现已参照公务员管理)、自筹自支事业编制41名,雇员编制26名,临聘人员34名。

注:香港建筑工务署按完成产值2500港币配一名公务员。

2、干部配备及编制情况:领导班子5名,中层干部36名,即:每个科室配1个正科,2个副科(按照深圳人事部门规定惯例,部门编制数达到6个人以上,配一正二副科级,编制数6个人以下,配一正一副科级)。

工务局科员以上为全额事业编制,主要管理人员均为政府雇员及以上编制,少量使用临聘人员(共166人,132人为政府雇员及以上编制)。

辖属开发中心为自收自支(自筹)事业编制。

各科室人员配置情况详见下表:各科室人员配置情况(三)收入待遇情况1、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从2009年开始参照公务员工资结构发放工资,目前正在争取身份参照公务员惯例。

2、自筹自支事业编制:人员费用在各项目汇集使用的建设单位管理费开支,原财务核算参照工务局的全额事业单位进行,属财政预算外资金惯例系列,此类人员按照规定实行绩效工资,收入水平高于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平均月工资高15%-25%(科员绩效工资1.2万元/月,副科级-正科级1.3万元/月-1.4万元/月,年终奖2.5万元左右。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品牌库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品牌库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品牌库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建筑品牌库是一个为深圳市建筑项目提供品牌选择和管理支持的重要资源。

在当今城市建设中,建筑物不仅仅是一栋房屋,更是城市文化和形象的体现。

因此,建筑品牌的选择和管理变得至关重要。

品牌库的意义建筑工务署建筑品牌库的建立旨在帮助建筑业主和设计单位更好地选择适合项目的建筑品牌。

通过整合各类建筑品牌信息、风格、特点和历史,为深圳市的建筑项目提供一个标准化、专业、可信赖的品牌参考库。

品牌库的内容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建筑品牌库包含了大量来自世界各地的知名建筑品牌信息。

这些品牌涵盖了从建筑设计、施工材料、装饰风格到室内设计等各个方面。

每个品牌在库中都有详细的介绍,包括品牌的历史、设计理念、代表作品等信息,以便用户全面了解品牌特点。

品牌库的使用建筑工务署建筑品牌库是一个开放的资源,建筑业主、设计单位和相关从业人员都可以根据需要自由浏览和查询。

用户可以通过关键词搜索、品牌分类等方式方便快捷地找到所需信息。

同时,品牌库还提供了在线咨询和专业建议服务,为用户解决在品牌选择和项目实施中遇到的问题。

品牌库的管理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对建筑品牌库进行定期更新和优化,确保库中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同时,建筑工务署还通过严格的审核和管理制度,保证品牌库中的信息来源可靠、内容真实可信。

此外,品牌库还设有专门的管理团队,负责库内信息的分类、整理和维护,以保证用户获取到最优质的服务体验。

结语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建筑品牌库作为一个专业的建筑品牌资源平台,为深圳市建筑项目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通过品牌库的建立和管理,建筑业者和设计师可以更好地借鉴和选择适合自身项目的建筑品牌,促进建筑行业的发展和建设质量的提升。

希望深圳市建筑工务署的品牌库能不断完善和发展,为建筑行业的繁荣作出更大的贡献。

以上是关于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品牌库的相关介绍,欢迎大家积极利用这一资源,共同推动深圳建筑事业的发展和进步。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材料设备分类规则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材料设备分类规则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材料设备分类规则一、概述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推进,建筑工务署作为城市建设管理的主要部门,对于材料设备的分类规则非常重要。

有效的分类规则能够帮助管理者更好地了解和管理所需材料和设备,提高工程施工效率,节约成本,确保工程质量。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制定了严格的材料设备分类规则,以规范材料设备的采购和管理。

二、材料设备分类规则的制定目的1. 为了规范建筑工务署材料设备的采购和管理,提高管理效率。

2. 为了遵循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保证建筑工程的安全和质量。

3. 为了节约成本,降低建筑工程的经济开支,提高经济效益。

三、材料设备分类规则的依据1.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2. 地方建设管理部门相关规定3. 建筑工务署内部管理制度四、材料设备分类的原则1. 按用途分类:主要按照材料和设备的实际使用用途进行分类。

2. 按材料特性分类:根据材料的性质和特点进行分类。

3. 按品牌厂家分类:对于同类产品,可以根据不同的品牌厂家进行分类管理。

4. 按项目需求分类:根据不同的建筑工程项目需求进行分类管理。

五、材料设备分类的具体内容1. 水泥类材料:包括普通水泥、矿渣水泥、石灰水泥等。

2. 钢材类材料:包括钢筋、钢管、钢板等。

3. 木材类材料:包括胶合板、实木板、人造板等。

4. 新型建筑装饰材料:包括石膏板、亚克力板、PVC装饰板等。

5. 施工机械设备:包括塔吊、起重机、搅拌机等。

6. 检测监测设备:包括裂缝计、温度监测仪、水平仪等。

举例说明:挖掘机是一种常见的施工机械设备,根据其使用用途可进行分类管理,根据不同品牌厂家可进行品牌分类管理,根据不同建筑工程项目需求可进行项目分类管理,根据其机械特性可进行特性分类管理。

六、材料设备分类规则的应用1. 采购管理:根据不同分类的材料设备,建立相应的采购管理制度,确保采购过程合规。

2. 库存管理:根据不同分类的材料设备,建立相应的库存管理制度,确保库存充足。

3. 使用管理:根据不同分类的材料设备,建立相应的使用管理制度,确保使用正确。

5.深圳市建筑工务署第三方工程质量评价实施方案-监理单位(2023年1月)

5.深圳市建筑工务署第三方工程质量评价实施方案-监理单位(2023年1月)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第三方工程质量评价方案-监理单位(2023年1月)编制日期 2023年1月目录一、适用范围 (1)二、编制依据 (1)三、评价方案 (1)(一)评价周期和排名 (1)(二)评价内容 (1)1、监理单位评分 (1)2、监理主体责任落实评价 (2)3、主体责任落实倒扣分及结果加扣分 (3)四、评价工作组织 (5)(一)评价计划安排 (5)(二)评价人员组织 (5)(三)廉洁风险点防范办法 (5)(四)评价准备 (6)五、评价结果及应用 (8)六、评价人员外出组织纪律 (9)附件1:监理主体责任落实评价表 (10)附件2:《项目评价联系人汇总表》 (16)附件3:《项目进度采集表》 (16)附件4:总承包监理实测实量评价表 (18)附件5:装饰装修监理实测实量评价表 (22)附件6:第三方抽查监理实测实量评价表 (25)附件7:监理主体责任落实评价扣分项 (28)一、适用范围本评价方案中的评价体系及相关标准适用于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在建项目中的监理单位,对内业资料进行周期性评价。

二、编制依据1.《建设监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国家及本地区现行的有关建设监理法规、政策;有关技术规范、标准以及深圳市工程定额与造价规定3.与业主签订的监理合同4.业主提供的工程项目建设有关批文5.主提供的设计文件的有关资料6.业主与勘察设计单位签订的合同7.业主与承包商签订的施工合同8.业主与设备厂商签订的供货及安装合同9.经业主组织审定的施工图纸三、评价方案(一)评价周期和排名1、评价周期评价周期为季度检,按照季度综合得分平均成绩作为年度的成绩。

2、评价排名监理季度排名以各项目标段监理季度得分进行排名。

(二)评价内容本方案主要针对监理单位进行评价,内容如下:1、监理单位评分季度质量综合得分=施工单位实体质量得分(30%)+主体责任落实(70%)+1加扣分项项目各分类分级得分按合同金额加权求和计入监理单位质量综合得分。

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和申报材料指引

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和申报材料指引

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和申报材料指引深圳市建筑工务署二○○八年七月二十八日前言我署是深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集中管理机构。

在进行政府工程报建过程当中,时间长、资料复杂等问题始终是困扰我署前期工作的难题。

报建人员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对报建程序进行了解和熟悉。

为了切实解决这一问题,进一步推进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报建工作,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我署组织技术力量,依照《关于印发深圳市重大投资审批制度第二阶段改革方案的通知》(深府[2006]265号)、《深圳市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及申报材料指引》等文件的要求,通过对市各有关职能局进行调研后,编制了本指引。

本指引以政府投资工程报建流程为主线,全面、细致地介绍了报建流程中的办文程序、所需申报资料等内容,同时结合我署的工作实际,总结实践经验,对原有报建程序进行了优化,目的在于引导和辅助有关工作人员的报建工作。

我们希望通过本指引,提高政府投资工程报建业务水平,加快报建业务进程,为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作出应有的贡献。

由于时间仓促,疏漏在所难免。

因此还请同志们在使用过程中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宝贵意见。

目录第一章市建筑工务署驻窗口工作机构与工作人员职责第二章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报建流程2.1房建类2.2市政类第三章申报材料3.1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3.1.1项目建议书3.2 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3.2.1选址意见书3.2.2用地规划许可证3.2.3方案审查3.2.4扩初设计审批3.2.5建筑工程桩基础提前开工3.2.6工程规划许可证3.2.7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2.8遗失补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2.9已建房地产改变使用性质3.3 人居环境委员会3.3.1环评审批3.4 公安局消防监督管理局3.4.1消防审核3.4.2重新申报消防审核3.4.3消防验收3.4.4消防复验3.5 应急管理办公室3.5.1人防方案报建3.6 水务局3.6.1水土保持方案审批3.6.2城市排水许可3.7 城市管理局3.7.1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3.8 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3.8.1用地预审3.8.2征(收)地3.10 交通运输委员会3.10.1港口岸线的使用(初审)3.10.2港口建设项目3.10.3市管地方公路建设项目开工3.11 住房和建设局3.11.1监理招标公告和招标组织形式备案3.11.2施工招标公告和招标组织形式备案3.11.3施工(监理)招标文件备案3.11.4施工(监理)招标投标情况报告备案3.11.5 监理直接发包审批3.11.6施工直接发包审批3.11.7申报施工许可证3.11.9在建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名称变更申报在建工程产权变更的或在建工程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被撤换的,应重新申请施工许可资料清单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变更工程名称变更申请延期开工已取得《关于同意提前开工的复函》的工程换领施工许可证停工登记复工申请第四章业务受理地点第五章其他产权单位业务受理范围及联系方式第一章市建筑工务署驻窗口工作机构与工作人员职责1.1窗口工作机构我署驻行政服务大厅窗口由分管署领导分管、前期处具体负责管理,从前期处、合同预算处、土地开发中心、工程管理站各抽调一名工作人员组成窗口小组,窗口负责人为前期处驻窗口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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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筑工务署主要职能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为直属市政府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统一建设管理工作。

主要职能包括:
(一)负责除水务、公路以外的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二)负责市政府的经济适用房及其他政策性住房建设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组织机构图
内设机构及其主要职能:
(一)办公室。

负责本署的会务、文秘、收发、文字材料工作;负责工程档案、文书档案管理;负责信访、调研、宣教和法律事务工作;负责接待、后勤工作;负责署信息化建设的协调工作;负责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交办事项、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

(二)政工人事处。

负责本署及下署单位的纪检监察、政治思想、廉政教育、机关作风、党群、计生工作;负责办理机构编制、考核、调配、培训、劳动、社保等人事劳资事务及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三)合同预算处。

负责会同市有关部门编制政府投资项目中长期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计划统计工作;负责招投标管理工作;负责合同管理工作;负责工作预算、结算工作;
负责投资控制工作。

(四)财务处。

负责投标企业的资信和保函工作;负责管理工程建设建设工作;负责办理工程款项的支付工作;负责竣工决算、产权登记和资产移交工作;负责财务管理和内部财务审核监督工作。

(五)前期处。

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包括项目建议书、计划立项、可行性研究、办理用地许可、规划许可、勘察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负责组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工作;负责组织工程建设项目方案论证、方案评选、审查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强制审查、报建工作;负责设计概算报审工作;负责选择建设用地,协助国土部门做好征地拆迁工作;负责与各使用部门的协调和沟通工作。

(六)建筑一处。

负责投资额3亿元以上的重大建筑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包括;负责施工现场准备工作;负责编制招标文件,组织施工、监理、设备、材料招标工作;负责合同谈判及签署的组织工作;负责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图纸交底和施工图会审工作;负责建设全过程的协调监管,控制工程造价、质量和工期;负责组织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和移交工作;负责填报施工报表,管理和移交工程档案资料工作。

(七)建筑二处。

负责投资额1亿元以上3亿元以下的建筑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包括:负责施工现场准备工作;负责编制招标文件,组织施工、监理、设备、材料招标工作;负责合同谈判及签署的组织工作;负责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图纸交底和施工图会审工作;负责建设全过程的协调监管,控制工程造价、质量和工期;负责组织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和移交工作;负责填报施工报表,管理和移交工程档案资料工作。

(八)建筑三处。

负责经济适用房及其他政策性住房工程及1亿元以下建筑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九)市政处。

负责市政道路、桥梁及相关的管道、绿化、路灯、交通设施、给水、排水、污水处理以及与之相关的设备安装等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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