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重要性—敏感性—连通性框架的云浮市生态安全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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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中心城区云城组团山体水体保护与利用管理规定》的通知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中心城区云城组团山体水体保护与利用管理规定》的通知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中心城区云城组团山体水体保护与利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7.05•【字号】云府办〔2017〕34号•【施行日期】2017.07.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中心城区云城组团山体水体保护与利用管理规定》的通知云府办〔2017〕34号云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云浮市中心城区云城组团山体水体保护与利用管理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规划编制委员会反映。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7月5日云浮市中心城区云城组团山体水体保护与利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市中心城区云城组团山体水体的保护与利用,规范周边用地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保护山水资源,全面建设生态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2号)、《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云城组团范围内及周边重要山体水体的保护和利用。

中心城区其他各组团,各县(市、区)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中的山体是指中心城区云城组团范围内,具备形态特色、植被丰富、主峰相对高度15米以上、坡度25度以上等基本要素和显著特征的自然山脉和丘陵岗地。

主要包括南山森林公园、狮子山、屏峰山等,以及其他已纳入经依法批准并公布实施的城乡规划中的有关山体。

本规定的水体是指中心城区云城组团范围内相对稳定的、以陆地为边界的河、湖、水库等水体。

主要包括南山河、蟠龙天湖、迳尾水库等,以及其他已纳入经依法批准并公布实施的城乡规划中的有关水体。

本规定中山体水体保护线是指山体的山脚线以及水体的岸线。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府办〔2018〕4号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府办〔2018〕4号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府办〔2018〕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云浮市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林业局反映。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3月2日云浮市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9号)和《广东省林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林〔2017〕153号)要求,切实加强湿地保护修复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实行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加快湿地生态系统修复,完善湿地保护体系,确保全市湿地面积不减少,湿地生态功能进一步增强。

到2020年,全市湿地面积不低于24.95万亩,其中自然湿地面积不低于24.95万亩;全市建成湿地公园19个以上,其中云城区5个以上、云安区3个以上、罗定市4个以上、新兴县3个以上、郁南县4个以上,全市湿地保护率提高到27.5%以上。

二、完善全市湿地分级管理体系(一)建立湿地保护分级体系。

根据生态区位、生态系统功能和生物多样性,将市内湿地划分为国家重要湿地、省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列入不同级别湿地名录,并定期更新。

根据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省级湿地保护管理相关部门制定的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认定标准和管理办法加以分级划分和保护。

(市林业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管理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务局、农业局、畜牧兽医渔业局等参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加快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云府办〔2020〕4号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加快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云府办〔2020〕4号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加快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正文:----------------------------------------------------------------------------------------------------------------------------------------------------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加快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云浮市加快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实施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与市科技局联系。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月21日云浮市加快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实施办法第一条为加快推动本市新型研发机构的建设发展,积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创新体系建设,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环境,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粤府〔2019〕1号)和《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新型研发机构管理的暂行办法〉的通知》(粤科产学研字〔2017〕69号)等政策文件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新型研发机构是指本市辖区内投资主体多元化,建设模式多样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管理制度现代化,在科技研发、成果转化、科技企业孵化育成、高端人才集聚和培养等方面具有鲜明特色,产学研紧密结合、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可持续发展的法人组织或者机构。

第三条市级科技管理部门是本市新型研发机构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发展规划和政策;统筹协调解决新型研发机构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新型研发机构的认定和专项资金申报、评审、监督管理和评估工作。

第四条发展新型研发机构应当坚持“突出重点、体现公益、鼓励竞争、讲究绩效”的原则。

第五条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的主要任务包括:(一)开展科技研发。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加快推进农村信用体系示范区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加快推进农村信用体系示范区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加快推进农村信用体系示范区建设进一步完善金融支持“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农业管理【发文字号】云府办[2011]67号【发布部门】云浮市政府【发布日期】2011.07.25【实施日期】2011.07.2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加快推进农村信用体系示范区建设进一步完善金融支持“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云府办〔2011〕6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云浮市加快推进农村信用体系示范区建设进一步完善金融支持“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O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云浮市加快推进农村信用体系示范区建设进一步完善金融支持“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战略部署,发挥金融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促进农村发展、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关于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9-2020年)〉推动金融业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云浮市建设农村改革发展试验区规划纲要(2009-2020年)》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云浮市人民政府创建信用体系试点市合作框架协议》要求,现就加快我市推进农村信用体系示范区建设,进一步完善金融支持服务“三农”发展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深刻认识加快推进农村信用体系示范区建设,进一步完善金融支持“三农”发展的重要意义在郁南县先行先试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已取得一定成效的有利基础上,以云浮市成为广东省首个农村信用体系示范区为契机,加快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进一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及社会信用环境,全面建设诚信社会,是我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途径,是推动我市建设全省农村改革发展试验区、循环经济和人居环境建设示范市、广东富庶文明大西关的重要举措。

基于生态重要性和MSPA 核心区连通性的生态安全格局构建—— 以桂江流域为例

基于生态重要性和MSPA 核心区连通性的生态安全格局构建—— 以桂江流域为例

第36卷 第4期2022年4月Vol.36 No.4Apr.,2022中国土地科学China Land Science1 引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和提升区域生态安全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之一[1]。

粗放模式下的经济增长和城镇发展,常以牺牲生态安全和生态环境为代价,导致生物多样性减少、土地退化等问题日益突出,生态安全水平提升和生态保护修复迫在眉睫[2-4]。

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背景下,社会经济发展正在处于关键转型期,国内很多区域都面临生态保护和城乡建设双重压力。

构建生态安全格局(Ecological Security Pattern, ESP)对于提升区域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具有重大意义[5-6],是控制生态空间萎缩、维护生态功能、保障生态底线、实现区域生态安全的重要途径,也是优化区域国土空间结构的有效方法[7]。

目前关于生态安全格局的研究内容多围绕景观格局优化[8]、生态红线[9]、生态敏感性[10]、生态系统服务价值[11]等,研究区尺度涵盖了全国[12]、省域[9]、城市群[13]、市域[14]和县域[11]多个等级。

由俞孔坚提出、后来研究者逐步完善和发展的“生态源地—生态阻力面—生态廊道”方法已经成为生态安全格局构建的基本模式[14-17]。

生态源地识别即提取对维护区域生态安全具有关键意义的生态用地,识别方法主要从生态功能重要性评价、生态适宜性评价等方面展开[18];传统方法从生态功能重要性或生态脆弱性等单一方面考虑,或借助已有的自然保护地等,而综合考虑生态系统服务、生态脆弱性及景观斑块结构[14]可以更全doi: 10.11994/zgtdkx.20220329.145618基于生态重要性和MSPA核心区连通性的生态安全格局构建——以桂江流域为例潘 越1,龚 健1,2,杨建新1,杨 婷1,王 玉1(1.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公共管理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4;2.自然资源部法治研究重点实验室,湖北 武汉430074)摘要:研究目的:探索基于“生态重要性”和“形态学空间格局分析(Morphological Spatial Pattern Analysis, MSPA)核心区连通性”的生态安全格局构建方法,为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和生态安全格局构建提供参考。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8.02•【字号】云府办函〔2024〕60号•【施行日期】2024.08.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环境保护正文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府办函〔2024〕6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云浮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7月4日云浮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128号)《“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环固体〔2021〕114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24号)要求,大力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高质量推动我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和绿色转型,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以及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扣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365”竞标争先体系,立足“打造粤北生态发展新高地、建设高质量发展美丽云浮”的目标定位,围绕“百千万工程”工作部署,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绿美云浮生态建设和减污降碳为抓手,强化制度、技术、市场、监管等保障体系建设,整体推进工业固体废物、生活源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五大领域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和精细化管理,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探索具有云浮特色的“无废城市”管理新模式。

城市绿地生态规划设计——以云浮市生态规划为例

城市绿地生态规划设计——以云浮市生态规划为例

城市绿地生态规划设计——以云浮市生态规划为例摘要:绿地是城市重要的生态系统,受地形地貌及自然生态环境影响,山区城市与平原城市绿地系统的空间结构特点有着很大的不同,在进行绿地规划时必须因地制宜,重视本土化城市特色的营建,本文结合云浮市绿地生态规划对这个课题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绿地;生态规划;云浮市城市绿地是指城市中专门用来改善生态、保护环境、美化景观、游览休憩的绿化用地,主要分为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其他绿地等类型。

绿地是城市用地的重要组成部分,绿色空间能够带给市民优美、清新、舒适和充满生机的环境,是衡量市民生存质量的重要标志。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居环境建设明显跟不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于是许多城市出现了人口密集、交通拥堵、资源不足、环境恶化的严重问题,在这种情况下绿色生态规划是解决传统城市发展模式下各种典型城市病的一剂良方。

有鉴于此,本文结合云浮市生态规划设计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探讨。

1 云浮市绿地现状与存在的问题1.1 绿地生态现状云浮东邻珠三角,素有环珠三角的“内环市”、“广东大西关”之称,其总体生态状况良好,森林覆盖率高达68.4%,境内西江流域水质常年保持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Ⅱ类水质以上,这些较污染相对严重的珠三角地区的环境质量好太多,被冠以广东省的“生态屏障”及珠三角周边的“一片净土”的美誉[1]。

云浮是山区市,丘陵、山地占市域面积的90%以上,山林地多,还有蟠龙洞风景名胜区、南山森林公园、大金山等公园景区,园林绿化项目包括道路绿化、滨河绿化、风景石山等,绿地面积逐年增加。

1.2 绿地建设问题虽然云浮市历来对园林绿化建设非常重视,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问题有:(1)绿地分布不均,块小分散,无法连成整体。

表现在组团内绿地分散,服务半径不足,公园之间缺乏线状或带状的绿地联系,道路绿化、滨河绿化不够。

(2)山丘、林地破坏严重,部分河涌水系两岸绿化不足。

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浮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

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浮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

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浮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浮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6.29•【字号】云府〔2021〕14号•【施行日期】2021.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浮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云府〔2021〕1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云浮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云浮市人民政府2021年6月29日云浮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推进云浮市“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落地,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协同推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号),结合我市“三线一单”研究成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总基调,立足“一区”、融入“一核”、协同“一带”,全域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珠三角核心区建设,以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持“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发展思路,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为底线,建立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为助力我市实现打造粤北生态建设发展新高地奠定良好生态环境基础,在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方面走在广东省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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