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强制清算申请书

合集下载

公司强制清算申请书(精选4篇)

公司强制清算申请书(精选4篇)

公司强制清算申请书(精选4篇)公司强制清算申请书一:公司强制清算申请书申请人:秘鲁共和国利马市汉民酒店公司地址:ancamino real 1251 san isidro lima peru(中文:秘鲁国利马市圣地若街阿柯门路1251号)中国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南湖花园城康乐苑18栋403室法定代表人:wang han nan (中文: )被申请人:地址:负责人:申请事项1、依法指定清算组对湖北金城饮食娱乐有限公司进行清算,并指定申请人法定代表人w为清算组负责人;2、本案受理费用及相关清算费用由znj承担。

事实和理由19xx年11月28日,申请人与znj原下属的kat公司签订了一份合资经营湖北金城饮食娱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城公司)的合同。

该合同约定: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350万元,以该投资总额作为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

其中kat公司出资万元人民币,占55%,出资方式为现金人民币万元,房屋人民币70万元;申请人出资万美元,折合人民币万元,占45%,出资方式为现金万美元,折合人民币70万元,进口设备万美元,折合人民币万元。

双方认缴的出资额在合营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60天内到位。

合营公司法定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营期限为11年。

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营,合营公司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根据各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合同还约定:康奥特公司负责协助合营公司对其经营场所的土建、装修工程在94年元月15日前完工。

合同及其附件均须经湖北省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同日,双方还签署了一份《湖北金城饮食娱乐有限公司章程》。

该章程除对上述内容作了相同约定外,还约定:合营公司经营规模为建筑面积1476平方米。

合营期限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期计算。

19xx年11月23日,znj向湖北省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申请成立金城公司。

同年,湖北省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下发了鄂经贸资[199x]025号《关于中外合资湖北金城饮食娱乐有限公司合同、章程的批复》。

强制清算申请书模板

强制清算申请书模板

强制清算申请书模板:申请人:(姓名/名称、住所/登记注册地、联系方式)被申请人:(名称、住所/登记注册地)第三人:(姓名/名称、住所/登记注册地、联系方式,如有)申请事项:请求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对被申请人进行强制清算。

事实和理由:一、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基本情况申请人是(姓名/名称),住所/登记注册地位于(详细地址),联系方式为(电话号码/电子邮箱)。

被申请人是(名称),住所/登记注册地位于(详细地址)。

第三人是(姓名/名称),住所/登记注册地位于(详细地址),联系方式为(电话号码/电子邮箱)。

二、申请强制清算的事实和理由1. 被申请人已经发生解散事由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或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被申请人因(具体解散事由,如到期解散、合并、分立等)已于(具体日期)解散。

2. 被申请人未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或清算组故意拖延清算自被申请人解散以来,被申请人未在法定时间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即使成立了清算组,也存在故意拖延清算的行为,导致清算工作无法正常进行。

3. 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作为被申请人的股东/债权人,申请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由于被申请人未进行清算,申请人无法获得其应得的权益,如股息、债务清偿等。

4. 强制清算的必要性鉴于被申请人未进行清算,可能导致公司财产状况不清、债务无法清偿等问题,申请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清算。

三、申请强制清算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83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的事由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7条第3款规定:“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申请的事实和理由,并提交被申请人已经发生解散事由以及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享有债权或者股权的证明文件。

申请公司强制清算申请书

申请公司强制清算申请书

申请公司强制清算申请书尊敬的法院:一、基本情况本公司成立于[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为[注册资本金额],注册地址为[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为[法定代表人姓名]。

公司经营范围为[经营范围]。

近年来,由于市场变化、经营不善等原因,本公司财务状况持续恶化,已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无法通过其他方式解决经营困境。

二、申请理由1. 财务状况严重:本公司已持续多年亏损,资产严重缩水,已无法覆盖负债。

目前,公司账面资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且短期内无法改善。

2. 债权人权益受损:本公司拖欠多家债权人债务,且长期无法履行清偿义务,严重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债权人已多次尝试与公司协商解决债务问题,但均未果。

3. 股东利益受损:公司股东因公司长期亏损和无法清偿债务,已无法获得投资回报。

股东们希望通过强制清算的方式,尽可能挽回部分损失。

4. 无法自行清算:鉴于公司财务状况的严重性和债权人、股东的强烈要求,本公司已无法自行组织清算工作。

为维护各方利益,特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清算。

三、申请事项1. 请求贵院依法指定清算组,对本公司进行强制清算。

2. 请求贵院依法公告清算程序,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3. 请求贵院监督清算组依法履行清算职责,确保清算工作公正、公平、合法。

4. 请求贵院在清算工作完成后,依法处理剩余财产,并保障债权人、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证据材料1. 本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3. 本公司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4. 债权人债务清单及相关证明材料;5. 股东身份证明及投资证明材料;6. 其他相关证据材料。

五、承诺与声明本申请人承诺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虚假陈述或隐瞒事实,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同时,本申请人声明已充分了解并接受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愿接受法院的监督和指导。

六、联系方式本申请人联系方式如下:[联系人姓名][联系地址][电子]敬请贵院依法审查,并予以批准。

谢谢!此致敬礼!申请人:[申请人姓名或公司名称][申请日期]。

强制清算执行申请书模板(3篇)

强制清算执行申请书模板(3篇)

第1篇申请单位(或申请人):[申请单位名称/申请人姓名]申请地址:[申请单位地址/申请人住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职务名称]被执行单位(或被执行人):[被执行单位名称/被执行人姓名]被执行地址:[被执行单位地址/被执行人住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职务名称]申请人因与被执行单位(或被执行人)之间存在的债权债务关系,现申请对被执行单位(或被执行人)进行强制清算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向贵机关提出强制清算执行申请,具体内容如下:一、申请事由1. 债权债务关系概述申请人[申请单位名称/申请人姓名]与被执行单位[被执行单位名称/被执行人姓名]于[时间]签订[合同名称/协议名称],约定[合同/协议主要内容]。

合同/协议签订后,被执行单位/被执行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债务,申请人多次催告,但被执行单位/被执行人仍未履行。

2. 债权债务情况截至[时间],申请人已向被执行单位/被执行人提供[服务/产品/资金等],共计人民币[金额]元。

被执行单位/被执行人应支付给申请人的款项为人民币[金额]元,至今未支付。

3. 被执行单位/被执行人现状经调查,被执行单位/被执行人因经营不善,已停止生产经营活动,无法继续履行债务。

被执行单位/被执行人资产状况严重恶化,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无合理预期。

二、申请强制清算执行的理由1. 被执行单位/被执行人无力清偿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之规定,被执行单位/被执行人因经营不善,无力清偿到期债务,且无合理预期,符合强制清算的条件。

2. 申请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被执行单位/被执行人未履行债务,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强制清算执行,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强制清算申请书

强制清算申请书

强制清算申请书
申请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
申请贵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对被申请人进行清算。

事实与理由:
一、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享有合法到期债权
被申请人公司与支行于年月日签订《借款合同》(合同编号
为:号),被申请人在借款到期后未及时履行偿还义务,支行就上述借款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已于年月日作出号《民事调解书》。

号《民事调解书》中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年月日,支行与公司签署《分户债权转让协议》(协议编
号:号),将上述债权转让给公司。

年月日,公司与申请人签署《分户债权转让协议》(协议编
号:号),将上述债权转让给申请人。

二、被申请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至今未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于年月日作出京工商处字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法吊销了被申请人的营业执照。

但时至今日,被申请人并未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综上,申请人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七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向贵院申请对被申请人进行强制清算。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公司强制清算申请书范本

公司强制清算申请书范本

公司强制清算申请书申请人:×××,性别:××,身份证号码:××××××××××××××××,住址:××省××市××区××路××号。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地:××省××市××区××路××号。

一、申请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申请人现向贵法院申请对被申请人×××有限公司进行强制清算。

二、申请理由1. 被申请人×××有限公司已出现法定解散事由。

根据被申请人公司章程规定,该公司因经营期限届满而解散。

自××年××月××日起,被申请人已无法开展正常经营活动。

2. 被申请人逾期未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自公司解散之日起十五日内,被申请人未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且在后续时间内,被申请人未主动履行清算义务,导致公司财产状况严重恶化。

3.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申请人在与被申请人的业务往来中,累计向被申请人提供借款人民币××万元。

强制清算申请书3篇

强制清算申请书3篇

强制清算申请书3篇篇1:强制清算申请书申请人:被申请人: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申请事项:请求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强制对中农草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清算事实和理由:中国农业科学院请求解散被申请人中农草业有限责任公司一案业经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__年8月18日作出(20__)一中民终字第7744号民事判决。

根据该终审判决,被申请人中农草业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__年8月18解散。

由于被申请人公司章程规定所有事项均需要全体股东一致通过方为有效,而公司股东之间矛盾重重,故公司虽于20__年9月4日举行了股东会议,但无法就清算组的组成形成有效决议,因而无法在法定期间内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而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股东中国农业科学院不断侵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长此下去,势必严重损害股东的利益。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申请人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7条第3款之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对被申请人中农草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清算。

此致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申请人:______年__月__日附:公司不能组成清算组的相关文件1、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__)一中民终字第7744号民事判决书2、中农草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3、公司股东中国农业科学院发给股东___的通知和提案4、公司股东中国农业科学院发给股东___的通知和提案5、公司股东___发给股东中国农业科学院决议通知6、公司股东___关于成立公司清算组的提案7、公司股东___关于成立公司清算组的提案8、股东会议记录9、股东会议决议篇2:强制清算申请书申请人某某有限公司,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某某,董事长。

被申请人某某有限公司,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某某,董事长。

第三人:某某。

申请事项1、依法对被申请人某某有限公司的财产进行强制清算;2、诉讼费用及其他清算费用由被申请人和第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被申请人某某有限公司于20__年12月24日在某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管理登记设立,注册资金为125万元,股东为:申请人、第三人和某某化工有限公司。

强制清算申请书样本(3)_申请书.doc

强制清算申请书样本(3)_申请书.doc

强制清算申请书范本(3)_申请书**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xx年8月18解散。

由于被申请人公司章程规定所有事项均需要全体股东一致通过方为有效,而公司股东之间矛盾重重,故公司虽于20xx年9月4日举行了股东会议,但无法就清算组的组成形成有效决议,因而无法在法定期间内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而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股东**学院不断侵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长此下去,势必严重损害股东的利益。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申请人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7条第3款之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对被申请人**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清算。

此致申请人年月日股东强制清算二强制清算公司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658字)请求事项1请求裁定指定清算组对被申请人进行强制清算。

2本案的申请费等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20xx年12月8日,申请人与第三人签订《合资开发合同》,约定双方共同出资设立有限公司,该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4600万元人民币,其中申请人出资225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第三人出资234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

后经工商变更登记,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双方出资比例未变。

该公司成立于20xx 年12月20日,约定经营期限为5年,至20xx年12月19日届满。

由于申请人与第三人就该公司续办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根据上述《合资开发合同》强制清算申请书范本申请人:被申请人:中农草业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中关村南大街12号法定代表人:王登山,董事长。

公司股东:中国农业科学院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

法定代表人:翟虎渠,院长。

公司股东。

申请事项:请求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强制对中农草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清算事实和理由:中国农业科学院请求解散被申请人中农草业有限责任公司一案业经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09年8月18日作出(2009)一中民终字第7744号民事判决。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篇一:强制清算申请书强制清算申请书申请人:秘鲁共和国利马市汉民酒店公司地址:ancamino real 1251 san isidro lima peru(中文:秘鲁国利马市圣地若街阿柯门路1251号)中国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南湖花园城康乐苑18栋403室法定代表人:wang han nan (中文: )被申请人:地址:负责人:申请事项1、依法指定清算组对湖北金城饮食娱乐有限公司进行清算,并指定申请人法定代表人w为清算组负责人;2、本案受理费用及相关清算费用由znj承担。

事实和理由1993年11月28日,申请人与znj原下属的kat公司签订了一份合资经营湖北金城饮食娱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城公司)的合同。

该合同约定: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350万元,以该投资总额作为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

其中kat公司出资万元人民币,占55%,出资方式为现金人民币万元,房屋人民币70万元;申请人出资万美元,折合人民币万元,占45%,出资方式为现金万美元,折合人民币70万元,进口设备万美元,折合人民币万元。

双方认缴的出资额在合营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60天内到位。

合营公司法定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营期限为11年。

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营,合营公司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根据各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合同还约定:康奥特司负责协助合营公司对其经营场所的土建、装修工程在94年元月15日前完工。

合同及其附件均须经湖北省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同日,双方还签署了一份《湖北金城饮食娱乐有限公司章程》。

该章程除对上述内容作了相同约定外,还约定:合营公司经营规模为建筑面积1476平方米。

合营期限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期计算。

1993年11月23日,znj向湖北省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申请成立金城公司。

同年,湖北省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下发了鄂经贸资[1993]025号《关于中外合资湖北金城饮食娱乐有限公司合同、章程的批复》。

1993年12月15日,金城公司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期限为1993年12月15日至2004年12月4日。

1996年4月23日,湖北省人民政府为金城公司颁发了批准号为外经贸鄂审字[1993]04080号,批准日期为1993年12月11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金城公司成立后,申请人以设备款缴清了全部出资,kat公司则以金城公司往来款万元人民币作为货币出资,并于1994年6月,将根据双方约定扩建后折价人民币70万元,座落于青山区吉林街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的房屋(权利人为znj,房屋坐落地点也即双方合同约定的金城公司的法定地址武汉市青山区号。

)作为出资交金城公司实际使用至今,但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期间申请人曾多次催告。

1995年11月20日,znj作为kat公司的上级主管部门也即出资房屋登记的权利人,出具《承诺书》承诺:“按金城公司合资合同之约定,我局将金城公司现在使用的的房屋(按一九九五年七月二十五日青山房地产局241号图所绘制的平面图)作为中方的出资列入金城公司的固定资产,若在金城公司合资期满时仍未办理产权转移手续,我局承诺该房产纳入金城公司的固定资产进入清算。

”2002年4月15日,金城公司及kat公司曾共同向湖北省工商局去函称:金城公司的投资者之一康奥特公司由于领导班子换届而未及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现正在积极办理之中。

2003年3月27日,kat公司经znj批准同意注销后,经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注销。

znj在kat公司注销时承诺:kat公司债权债务由其承担。

鉴于上述事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lt;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gt;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第七条第二款“有下列情形之一,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二)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三)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的。

具有本条第二款所列情形,而债权人未提起清算申请,公司股东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及第二十二条“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均应作为清算财产。

”的规定,申请人特依法申请贵院对金城公司强制清算,求如前。

此致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人:秘鲁共和国利马市汉民酒店公司 2008年9月25日篇二:强制清算申请书强制清算申请书申请人:a公司(注:应为申请强制清算的股东或债权人)法定代表人:地址:申请人:b公司(注:应为申请强制清算的股东或债权人)代表人:地址:被申请清算人:c公司(注:应为被强制清算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地址:申请事项:请求贵院指定清算组对c公司进行强制清算。

事实及理由:申请人a公司、b公司与d公司、e公司合资合同纠纷一案,已由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民事判决书,根据该判决,被申请人c公司应依法解散并进行清算。

但在判决生效后,d公司、e公司一直故意阻挠c公司正常清算展,c公司至今无法自行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关于“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规定。

截至目前,尚没有c公司债权人对该公司提出强制清算申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七条规定,公司解散后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公司股东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故申请人作为c公司的股东,特向贵院依法申请由贵院指定清算组进行强制清算,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请人:a公司(盖章)申请人:b公司(盖章)月篇三:强制清算申请书强制清算申请书请人xxx,性别,汉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系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股东,住xxx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被申请人xxxxxxxxxxx有限公司。

住所地xxxxxxxxxxxxx 第三人人xxx,性别,汉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

住xxx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xx.系xxxxxxxxx有限公司股东。

申请事项: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强制对xxxxxxxxx有限公司进行清算。

事实和理由:xxx请求解散被申请人xxxxxxxxxx有限公司一案,经xxxxxx人民法院判决,现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根据该判决,被申请人xxxxxxxxxx有限公司已经解散。

鉴于xxxxxxxxxx有限公司未能在判决书确定的15日期限内成立清算组自行清算,而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股东xxx不断侵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长此下去,势必严重损害股东的利益。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申请人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7条第3款之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对申请人xxxxxxxxxx有限公司进行清算。

此致xxxxxx人民法院请人:xxx年xx月xx日篇四:股东强制清算申请书股东强制清算申请书东强制清算申请书一:强制清算申请书请人:……………申请人:**有限责任公司所地:**定代表人:**。

司股东:**所地:**定代表人:**。

司股东………………。

请事项:请求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强制对中农草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清算实和理由:—*学院请求解散被申请人**有限责任公司一案业经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xx年8月18日作出(20xx)一中民终字第7744号民事判决。

根据该终审判决,被申请人**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xx年8月18解散。

于被申请人公司章程规定所有事项均需要全体股东一致通过方为有效,而公司股东之间矛盾重重,故公司虽于20xx年9月4日举行了股东会议,但无法就清算组的组成形成有效决议,因而无法在法定期间内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而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股东**学院不断侵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长此下去,势必严重损害股东的利益。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申请人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7条第3款之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对被申请人**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清算。

此致请人:月日gt;股东强制清算申请书二:强制清算公司申请书请人申请人三人658字) &gt;&gt;求事项:实和理由:0xx年12月8日,申请人与第三人签订《合资开发合同》,约定双方共同出资设立有限公司,该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4600万元人民币,其中申请人出资225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第三人出资234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

后经工商变更登记,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双方出资比例未变。

该公司成立于20xx年12月20日,约定经营期限为5年,至20xx年12月19日届满。

于申请人与第三人就该公司续办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根据上述《合资开发合同》第七章第一条、第三条第一款之规定,该公司符合解散之条件,应于20xx 年12月20日解散。

另该公司章程第四十五条规定,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股东代表组成。

20xx年底,申请人多次通过电话、派人与第三人联系,要求召开股东会、董事会,拟成立清算组,对被申请人进行清算。

但第三人置之不理,一拖再拖,既不开会,也不作出合理解释。

20xx年7月27日,申请人致函第三人与被申请人,再次要求对被申请人依法进行清算。

但第三人至今尚未答复。

三人置申请人多次催促于不顾,故意拖延清算,严重损害了申请人的股东利益。

根据《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七条之规定,公司股东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申请人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请求贵院依法处理。

致级人民法院请人:定代表人:0xx年月日gt;股东强制清算申请书三:强制清算申请书&gt;&gt;(525字)请人:……………申请人:中农草业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中关村南大街12号法定代表人:王登山,董事长。

定代表人:翟虎渠,院长。

司股东………………。

请事项:请求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强制对中农草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清算事实和理由:中国农业科学院请求解散被申请人中农草业有限责任公司一案业经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xx年8月18日作出(20xx)一中民终字第7744号民事判决。

根据该终审判决,被申请人中农草业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xx年8月18解散。

于被申请人公司章程规定所有事项均需要全体股东一致通过方为有效,而公司股东之间矛盾重重,故公司虽于20xx年9月4日举行了股东会议,但无法就清算组的组成形成有效决议,因而无法在法定期间内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而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股东中国农业科学院不断侵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长此下去,势必严重损害股东的利益。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