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保障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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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应急预案专家意见

生产安全应急预案专家意见

生产安全应急预案专家意见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生产安全成为各企业和单位亟待解决的问题。

因为每年都会发生一些生产安全事故,给企业和社会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失。

因此,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应急预案是非常重要的,可以帮助企业和单位在发生安全事故时迅速、有效地应对、减少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以下是我对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的一些专家意见。

一、明确责任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的第一步,就是明确责任。

企业应该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主体,建立起一套完善的责任体系。

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包括企业领导班子、安全生产相关部门以及各岗位工作人员。

每个人员都应该对自己的任务有明确的认识和责任感,做到责任到人。

只有这样,才能够在事故发生时,快速、有序地进行应急处置。

二、完善预案生产安全应急预案应该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包括预防措施、应急处置措施、事故处置流程等。

为了确保预案的完善,企业应该经常进行演练和修订,不断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和适应性。

此外,预案的编写应该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企业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合规地进行处置和应对。

三、加强培训培训是企业安全预案的重要一环。

企业应该加强员工的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特别是对一线员工,应该进行专门的安全技能培训,使他们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技能,能够在发生事故时,第一时间进行自救和互救。

四、建立监督检查制度为了确保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的执行,企业应该建立监督检查制度。

对预案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同时,要加强对各类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保障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对于违反安全制度的人员,要进行严肃处理,建立一套完善的激励和惩罚机制,以确保企业安全生产预案的有效实施。

五、加强宣传企业应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提高员工对安全生产的重视,强化员工的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

特别是要对新员工进行安全入职培训,让他们尽快适应企业的安全文化,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稳定。

总之,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应急预案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是企业应对突发事件的保障。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保障措施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保障措施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保障措施
一、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应急管理体系是安全生产的第一道防线,包括应急预案编制、组织机构建立、
应急资源储备、应急培训和演练等环节。

在日常生产中,应按照预案进行演练,以保障应急处置的高效与迅速。

二、安全生产事故预警系统
利用现代化技术,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预警系统,对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提前预警,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三、生产设备安全检测
生产设备是生产过程中的核心部分,必须保证其安全性。

应定期对生产设备进
行检测,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生产设备的稳定运行。

四、消防设备维护
消防设备是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应定期对消防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其能在必要时发挥应有作用,及时消灭火灾。

五、应急物资储备
应急物资储备是应对突发事件的重要保障,包括灭火器材、医疗急救药品、应
急保障物资等,必须在企业生产事故发生之前及时储备。

六、员工安全教育培训
员工是企业生产的主力军,应注重员工安全教育培训。

要求员工必须了解企业
安全生产制度,掌握应急处置方法,遇到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反应,及时采取措施。

七、安全生产应急演练
应急演练是企业提高应对突发事件水平的重要手段。

要定期组织应急演练,考
察预案制度、组织机构、应急资源等环节,发现不足并及时改进。

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意见和建议

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意见和建议

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意见和建议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工业化进程的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良性循环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进一步提升我国安全生产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得到充分保障,根据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和问题,我提出以下实施意见和建议:1.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责任。

同时,要加大对企事业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规违法行为严肃追责,切实推动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2.加强安全培训和教育。

在2024年,我们要更加注重安全培训和教育工作。

要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安全培训制度,加大培训力度,增强安全意识和技能,提高员工安全素质。

此外,要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等渠道,加强安全知识宣传,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推动形成全社会关注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3.推进安全生产技术创新。

新的安全生产技术和装备的引入和应用,是提升我国安全生产水平的重要手段。

因此,要加大对安全生产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促进科技创新与安全生产工作的深度融合。

同时,要鼓励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设施建设,采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和设备,提高安全生产的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

4.加强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治。

要深入开展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同时,要建立健全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重大危险源实行动态监测,制定有效的应急预案,提高事故应急能力。

此外,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煤矿、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高风险行业的监管,加大违规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5.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

安全生产是世界性问题,各国应加强合作,共同应对安全挑战。

我国要积极参与国际安全生产标准的制定和国际安全生产合作机制的建设,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与其他国家开展安全生产交流与合作,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的互利共赢。

总之,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安宁与幸福。

健全和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健全和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健全和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健全和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是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

以下是一些可以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建议:
1.完善应急预案: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和责任分工,确保在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2.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建立专业的应急队伍,提高应急人员的素质和技能,加强培训和演练,确保在应急处置中能够发挥重要作用。

3.完善应急物资储备: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确保在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救援。

4.加强监测预警:建立完善的监测预警系统,及时发现和预警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为应急处置提供足够的时间和信息支持。

5.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在事件发生时,要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机制,调动各方面的资源进行处置,确保事件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和处理。

6.做好事后恢复工作:在事件处置完毕后,要及时开展事后恢复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生活和工作秩序。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安全生产是一个国家和企业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因此建设一个完善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是非常必要的。

一个有效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能够在事故发生时迅速响应,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和保障人员的安全。

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首先需要明确责任,并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法规,明确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和义务。

政府应制定相关的法规和标准,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确保安全生产的管理和执行。

其次,需要建立一个健全的组织机构,包括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各级应急救援队伍。

指挥中心应具备快速响应、准确判断和科学决策的能力,能够协调各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行动,有效地组织应急救援工作。

各级应急救援队伍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快速、高效地展开应急救援行动。

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还需做好预防和减灾工作。

预防工作包括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意识;加强设备和设施的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加强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或控制隐患。

减灾工作包括建立健全的预警系统,及时发布相关预警信息;制定应急预案,培训人员,增强应急救援能力;建立健全的物资储备体系,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提供必要的救援物资。

此外,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还需要加强国际合作和技术支持。

通过与国际组织和其他国家的交流和合作,吸取国际经验和技术,提升我国的应急救援能力。

总之,建设一个完善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是非常重要的,它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事故的发生,最大程度地保护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但是这需要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共同努力,落实责任,加强培训和预防工作,并与国际组织和其他国家开展合作,共同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的建设。

安全生产应急处置体系建设

安全生产应急处置体系建设

安全生产应急处置体系建设安全生产是指各种安全隐患和事故的防范和管控工作,而应急处置体系则是指在发生突发安全事故时,能够快速有效地组织指挥、协调应对的体系和机制。

安全生产应急处置体系的建设,对于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以及推动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安全生产应急处置体系建设,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法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处置的法规制度,明确责任主体和权责分工。

在国家层面,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管理办法》等,落实企事业单位的应急责任制,确保各个环节的责任落实到位。

二、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处置的组织机构体系,包括建立应急指挥中心、各级应急处置机构和专业队伍,明确各级组织的职责和分工。

应急指挥中心应具备快速响应和指挥协调的能力,各级处置机构和专业队伍要配备专业人员和设备,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各类安全事故。

三、预防与控制措施建设加强对安全隐患的防控工作,通过事前的预防措施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

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监测系统,及时发现和掌握生产安全状况,预测事故隐患,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消除。

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各项安全措施得到落实。

四、应急设备和物资资源建设完善应急设备和物资资源的配备和保障,确保能够及时应对各类安全事故。

建立健全各类应急设备和物资的储备制度,明确储备物资的类型和数量。

同时,建立应急物资调配机制,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调集所需的物资资源。

五、应急演练和培训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提升各级组织机构和专业队伍的应急处理能力。

通过模拟真实事故场景,检验应急处置方案和预案的可行性,查找漏洞和不足,及时调整和完善。

加强安全生产应急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确保他们能够在事故发生时迅速、有序地进行应急处置。

六、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应急信息化系统,实现信息的快速传递和共享。

【精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

【精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和应急救援体系队伍建设的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意见》(安监总应急〔2006〕196号)、《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意见》(晋政办发〔2005〕57号)的要求,为切实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尽快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构,尽快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伤亡和损失,促进全市经济协调健康发展。

现就“十一五”期间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依靠科技,整合资源,健全机构,完善预案,构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努力提高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全市安全生产的持续平稳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工作目标(一)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机构,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生产经营单位专(兼)职救援队伍的建设。

2007年全市县(市、区)乡(镇)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管理机构, 2008年建立8支综合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初步完成构建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体系目标。

(二)健全和完善各级各类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建立覆盖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案体系。

2007年上半年出台市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危化企业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2007年完成县乡政府、市直有关部门、高危重点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高危行业应急救援演练。

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保障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保障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保障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日期】2016.01.31•【字号】粤安〔2016〕1号•【施行日期】2016.01.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保障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顺德区人民政府,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保障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安全监管局反映。

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2016年1月31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保障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加强全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保障体系建设,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机制,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目标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全面提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能力为目标,以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和装备建设为重点,加强统筹规划和科学管理,加大政策引导和经费保障力度,理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完善保障体系。

力争到“十三五”期末,在重点行业、领域打造一批技术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分行业分领域建立起安全生产救援专家队伍;应急救援装备专业化和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得到大幅提升,应急物资储备规模适度、布局合理;全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全面提升,有效应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二、主要任务(一)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队伍体系。

1.加强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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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保障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保障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德安发〔20xx〕22号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安委会,市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中央(省)驻德有关单位,市属有关企业:近年来,全市安全生产应急体系建设工作不断加快,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提高。

但各地区、各领域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企业)之间仍存在任务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进展不平衡等问题。

为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保障体系,现提出如下意见:一、进一步强化市、县、部门、企业和班组五级应急体系建设市政府是全市事故应急处置的最高机构,对全市事故应对工作实施统一领导、统一协调,决定和部署全市安全生产领域应急工作重大事项。

县政府要对本地区事故应对工作进行分类、分级管理和统一协调,落实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并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科学可行的实施方案。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市、县相关部门要在市、县政府领导下,对本部门、所管行业(领域)和单位(企业)的事故应对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落实市、县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并结合行业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推进方案。

企业是事故应急管理和处置的责任主体,要根据市、县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在开展隐患排查和风险分析的基础上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应急预案和处置措施,全面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班组是事故处置的最根本和最关键环节,要加强作业过程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好危险因素辨识和现场处置工作,并通过日常培训使一线员工在事故发生时做到措施得当、处置迅速。

二、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职责分工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本地区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要设立由本级政府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驻地部队有关负责人组成的现场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制定救援方案,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核实遇险、遇难及受伤人数,协调与调动应急资源,维护现场秩序,疏散转移可能受影响人员,开展医疗救治,组织做好伤亡人员赔偿和安抚善后、救援人员抚恤和荣誉认定、应急处置信息发布及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

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成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指挥机构,建立专兼职救援队伍,做好应急物资、装备器材储备和维护,完善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措施,加强从业人员应急培训,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班组必须将应急工作作为生产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组织开展经常性应急教育和技能训练。

在事故发生时,班组长要根据预案赋予的权利,及时研判事故情况,做出应急处置和紧急停产撤人的决定。

三、进一步强化应急能力建设(一)着力实现预案全覆盖。

各级、各部门应当针对本地区、本行业多发易发事故类型和风险,制定本级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订完善。

应急预案应明确事故的组织指挥机制、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措施和队伍物资保障及调动程序等内容,规范事故应对行动,体现应急处置的主体职能。

企业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依托,制定全面覆盖人、机、物、环等各种要素的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并及时修订和备案。

要在风险分析的基础上,针对可能发生事故的点(装置、设施和岗位等)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要明确处置步骤、处置人员、信息上报和具体注意事项,做到简单、具体、针对性强。

班组要对编制完成的现场处置方案进行反复论证和演练。

确保可行后张贴在明显位置,并以应急处置卡的形式发放到每一个员工手中。

(二)强化应急预案演练。

各级、各部门应当建立应急演练制度,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组织开展人员广泛参与、处置联动性强、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

各级政府的专项预案、部门预案要每年组织一次演练。

企业要建立应急演练组织、评估和总结制度,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或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在组织演练时,要注重实战演练,提倡无脚本演练。

应急演练要做到有计划、有方案、有记录、有评估、有总结,演练结束后要及时修订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措施。

涉及多个单位的预案,要通过开展联合演练等方式,促进各单位的协调配合和职责落实。

(三)深化应急宣教培训。

各级、各部门要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内容列入安全培训计划,纳入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培训课程,有计划地开展对本地区领导干部的培训。

培训的重点是增强应急管理意识,掌握相关预案,提高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

企业要制定应急管理和处置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标准和方式,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全员培训。

在培训方式上,要采取分类培训,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车间负责人和班组长应急管理工作和处置能力的培训,加强对从业人员和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知识、处置技能和操作规程的培训,强化应急管理责任意识和应急救援自救互救意识。

班组日常培训教育的重点是熟悉企业应急预案,熟练掌握岗位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程序,增强安全生产和事故防范意识,提高事故隐患排查和应急处置、自救和互救能力。

(四)强化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

一是加强现有市、县两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在政策和经费方面给予支持,提高装备水平,配足配强人员,完善物资储备,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服务功能,坚持"险时搞救援,平时搞防范"的原则,积极参与企业的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应急演练和应急培训等工作。

二是推进企业多种形式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根据法律法规应当建立专职应急救援队伍的大中型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以及具有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必须建立专职应急救援队伍,不断完善应急队伍管理机制和保障制度,强化队伍应急处置能力,建立统一调度、合理调配、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确保关键时刻发挥关键作用。

小型高危企业必须建立兼职救援队伍,并与邻近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服务协议。

其他企业要根据预案实施的需要,建立必要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

三是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应急专家队伍。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领域不同危险因素的特点,建立涵盖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消防、特种设备、交通运输等高危行业应急救援专家队伍。

组织专家平时在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安全检查、应急演练和宣传教育等方面发挥作用,事故应急救援时在制定救援方案、实施救援方面提供决策依据。

四是积极吸纳社会应急救援力量。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志愿者组织的建设,把具有相关专业知识、技能和装备的民间机构、社会救援组织、志愿者组织纳入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之中,加强引导、推动、扶持和管理,充分利用各种资源,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组织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五)加强应急物资装备建设。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事故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坚持实物储备与生产能力储备相结合,社会化储备与专业化储备相结合,针对本地区、本行业易发事故的类型,指定有关单位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形成多层级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有效实施。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要加强应急资源数据库建设和对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工作涉及的企事业单位信息、应急预案、救援队伍、物资装备等基础信息的管理,全面掌握各类风险隐患情况,实现互联互通,实行动态监管,做到各类应急资源信息及时采集和更新,为妥善应对各类事故提供可靠的基础数据。

企业要针对自身特点加大应急救援装备及物资储备力度,配备充足适用的应急救援装备和器材。

要建立应急物资、装备、器材使用、检查、维护和更新制度,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应急装备器材,及时补充、更新应急物资。

四、进一步规范事故应急处置(一)做好企业先期处置。

发生事故或险情后,企业要立即启动相关应急机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抢救遇险人员,控制危险源,封锁危险场所,杜绝盲目施救,防止事态扩大;要明确并落实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直接处置权和指挥权,在遇到险情或事故征兆时,必须疏散人员的,要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现场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

事故发生后,要依法依规及时、如实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不得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证据。

(二)加强政府应急响应。

事故发生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相关负责同志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按照有关应急预案规定,成立事故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履行事故应急处置职责,组织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指挥部作为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的最高决策指挥机构,实行总指挥负责制。

总指挥要认真履行指挥职责,准确下达指挥命令,明确事故救援责任、任务和纪律。

指挥部会议、重大决策事项等要指定专人记录,指挥命令、会议纪要和图纸资料等要妥善保存。

事故现场所有人员要严格执行指挥部指令,对于延误或拒绝执行命令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按照事故等级和相关规定,市政府成立指挥部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指挥部要立即移交指挥权,并继续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事故发生地有关单位、各类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接到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应急救援指令或有关企业的请求后,应当及时出动参加事故救援。

(三)强化救援现场管理。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专家组、企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救援队伍指挥员的作用,实行科学决策。

要根据事故救援需要和现场实际划定警戒区域,及时疏散和安置事故可能影响的周边居民和群众,维护现场秩序,确保救援工作高效有序。

必要时,要对事故现场实行隔离保护,尤其是危险化学品处置区域、事故现场入口等重要部位,要实行专人值守,未经指挥部批准,任何人不准进入。

同时,要对现场周边及有关区域实行交通管制,确保应急救援通道畅通。

(四)确保安全有效施救。

救援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及时排除隐患,确保救援人员安全。

救援队伍指挥员应当作为指挥部成员,参与制订救援方案等重大决策,并根据救援方案和总指挥命令组织实施救援;在行动前要了解有关危险因素,明确防范措施,科学组织救援,积极搜救遇险人员。

遇到突发情况危及救援人员生命安全时,救援队伍指挥员有权作出处置决定,迅速带领救援人员撤出危险区域,并及时报告指挥部。

(五)适时把握救援暂停和终止。

对于继续救援直接威胁救援人员生命安全、极易造成次生衍生事故等情况,指挥部要组织专家充分论证,作出暂停救援的决定;在事故现场得到控制、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研究确认符合继续施救条件时,再行组织施救,直至救援任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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