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抚州市招标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抚州市临川文化生态保护区申报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抚州市临川文化生态保护区申报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抚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7.31•【字号】抚府办字[2014]52号•【施行日期】2014.07.31•【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抚州市临川文化生态保护区申报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抚府办字〔2014〕5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为加快推进抚州市临川文化生态保护区申报与建设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抚州市临川文化生态保护区申报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组长:刘菊娇副市长副组长:杨青市政府副秘书长谭玉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黄有盛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局长成员:傅志红市发改委副主任魏建新市财政局调研员聂华市城市规划局副局长陈明市建设局调研员吴开珍市教育局调研员罗崇辉市社科联主席甘少华市文联主席刘凤林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邱义林市旅游局副局长刘东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副局长花宜抚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副局长帅蓉晖临川区政府副区长李建明南丰县政府副县长吴薇南城县政府副县长连佩忠广昌县政府副县长周广明黎川县政府副县长廖常津资溪县政府副县长吴维权东乡县政府副县长吴建国崇仁县政府副县长张磊宜黄县政府副县长罗鸣乐安县政府副县长申进东金溪县政府副县长徐龙兰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文化新闻出版局,负责具体协调工作。
黄有盛兼任办公室主任,花宜抚任办公室副主任。
2014年7月31日。
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政府办公室“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政府办公室“六
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抚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2.11.30
•【字号】抚府办秘[2012]26号
•【施行日期】2012.11.30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政府办公室“六五”普法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抚府办秘〔2012〕26号)
各科(室)、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为加强“六五”普法工作领导,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经研究决定,成立市政府办公室“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喻大荣市政府秘书长
副组长:吴猛强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成员:黄木茂市政府办副主任
吴守刚市政府办副主任
余克振市应急办副主任
饶举元市政府办副主任、法制办主任
王武市政府办副主任
刘龙飞市金融办副主任
黄火生市政府办副主任
李慷市政府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黄智武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2012年11月30日。
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抚州市发展资本市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

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抚州市发展资本市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抚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2.10•【字号】抚府办字[2010]104号•【施行日期】2010.12.10•【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抚州市发展资本市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抚府办字〔2010〕10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金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为加快发展我市资本市场,扎实推进我市企业上市工作,经市政府领导同意,成立抚州市发展资本市场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通知如下:一、抚州市发展资本市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周小平市政府副市长副组长:周国旺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工信委党委书记成员:刘龙飞市政府金融办主任叶应钦市发改委副主任龚升平市财政局副局长傅强市人保局副局长傅春光市国税局副局长刘志勇市地税局副局长吴鉴铭市工信委副主任舒晓明市中小企业局副调研员肖丽英市房管局党组副书记王瑞芳市环保局副局长尧水平市商务局副局长徐谱堂市工商局副局长徐冬华人民银行抚州中心支行副行长饶春荣抚州银监分局副局长张长荣市农业局副局长喻仁建市国土局副局长谢国旺市科技局副局长洪厚兴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田勇市质监局副局长聂福仙市水利局副局长汤祖继市卫生局副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金融办,刘龙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抚州市发展资本市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市政府金融办:负责全市企业上市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指导服务;制定全市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市上市业务培训和宣传推介活动;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其他相关部门解决企业在改制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加强与境内外证券交易所和券商等中介机构联系沟通,并对其在我市的执业情况进行跟踪评价;负责全市上市后备企业数据库的维护和管理;总结分析上报全市企业上市工作情况;办理市政府交办的企业上市工作事项;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州市社区门楼牌编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通知

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州市社区门楼牌编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04.08.19•【字号】抚府办字〔2004〕103号•【施行日期】2004.08.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州市社区门楼牌编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抚州市门楼牌编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〇〇四年八月十九日抚州市门楼牌编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强我市门、楼牌管理,严密和完善户籍登记管理制度,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协调全省城市标准地名标志设置管理中有关问题会议纪要的通知》(赣府厅字[2003]86号)和赣府厅抄字[2003]21号的精神,按照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城市门楼牌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组织领导成立全市门楼牌编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公安局副局长尹光任组长。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户政处。
各县(区)公安局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并制定具体的方案,明确责任。
二、时间要求各县(区)公安局在今年8月底以前完成城市门楼牌的编号、登记工作。
市公安局将商请市政府采购部门进行招标工作,10月份迎接检查。
乡、村的门楼牌编制工作在2005年底以前完成。
三、门楼牌编制管理规定(一)门、楼牌的种类、规格、式样。
1、门、楼牌是指标示院落、独立门户和编号楼房名称的地名标牌。
门、楼牌号是单位、住户的法定住址代码。
2、门牌共四种,分大号门牌、中号门牌Ⅰ、中号门牌Ⅱ、小号门牌。
(1)大号门牌规格为600mm×400mm,外加沿边宽15mm;(2)中号门牌Ⅰ规格为360mm×240mm,外加沿边宽13mm;(3)中号门牌Ⅱ规格为240mm×160mm,外加沿边宽12mm;(4)小号门牌规格为150mm×90mm,外加沿边宽12mm。
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推进城市建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下

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推进城市建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发文字号】抚府办字[2006]102号【发布部门】抚州市政府【发布日期】2006.10.11【实施日期】2006.10.1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推进城市建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抚府办字〔2006〕102号)临川区人民政府,金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各项目实施单位:根据《关于下达市中心城区重点建设项目的通知》(抚办字〔2006〕71号)和《关于调整市推进城市建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及下设工作组组成人员的通知》(抚办字〔2006〕76号)文件精神,和9月12日召开的市推进城市建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要求,决定印发市推进城市建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组实施意见。
同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一是各项目牵头单位要对负责实施的项目尽快通过市场机制,依法聘请有专业资质的设计、施工单位进行设计、施工,并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建设方案严格进行论证,严把设计和工程施工质量关,决不能出现边施工、边设计、边修改的“三边”工程,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二是所有建设项目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既要体现快节奏、高效率,也必须按法定程序履行必须报批的相关手续。
各工作组及有关部门在办理审批手续时,要做到快事快办、特事特办,尽可能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待办时间;三是各项目要千方百计节约资金,精打细算,省钱多办事,小钱办大事,决不能大手大脚、挥霍浪费,把有限的资金用在与建设无关的开支上;四是所有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土地出让合同、协议等,都要由项目业主单位,即牵头单位签订,不能由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出面签订;五是各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工程项目内部管理,必须建立规范的会计账目,以便随时掌握工程实际投资情况。
由政府投资建设的重点公益性项目,由财政部门委派专职会计,负责项目的财务管理工作;六是所有建设项目,凡土建需要填方的,除就近利用挖方余土外,一律取用河砂,不得挖山取土。
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副秘书长和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同志分工的通知

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副秘书长和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同志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抚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8.28•【字号】抚府字〔2015〕15号•【施行日期】2015.08.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正文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副秘书长和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同志分工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经研究,现将市政府副秘书长和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同志的分工通知如下: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吴猛强:主持市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兼管办公室机关党委和组织人事工作。
协助分管副市长协调处理法制、应急管理、保密、档案、机关事务和公安、国家安全、征兵、民族宗教事务、防火安全方面的工作,以及与军队、武警方面的联系、协调工作。
协助秘书长抓市政府文件文稿的审核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室文件文稿的审核。
市政府副秘书长万明发:协助分管副市长协调处理金融、外汇管理、保险方面的工作。
负责对所分工业务方面文件材料审核把关、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分管金融服务科和资本市场科。
市政府副秘书长章勤:协助分管副市长协调处理外事、侨务工作。
负责对所分工业务方面文件材料审核把关、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分管外事科和侨务科。
市政府副秘书长周国旺:协助分管副市长协调处理工业(含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工业园区)、供电、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交通运输(含交通安全)、公路、高速路政、海事方面的工作,以及与市工商联、市总工会的联系、协调工作。
负责对所分工业务方面文件材料审核把关、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分管工交科。
市政府副秘书长张沪玉:协助分管副市长协调处理农办、农业、林业、水利、气象、水文、老区建设、扶贫移民、农业开发、廖坊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国家储备局江西六七三处方面的工作。
负责对所分工业务方面文件材料审核把关、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分管农业科。
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抚州市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应用领导小组的通知

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抚州市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应用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抚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0.08.31
•【字号】抚府办字[2010]73号
•【施行日期】2010.08.31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抚州市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
台建设与应用领导小组的通知
(抚府办字〔2010〕7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金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为进一步推进全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地理信息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地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市政府决定成立抚州市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应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陈日武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邓长明市政府副秘书长、园林绿化局党组书记
罗光华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员:喻仁建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胡和平市发改委副主任
刘武奎市财政局副局长
胡龙辉市农业局副局长
黄荣辉市林业局副局长
钟长林市水利局副局长
吴建明市气象局副局长
陈佐光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李华市环保局副局长
邱义林市旅游局副局长
胡林高市建设局副调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喻仁建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抚州市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

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抚州市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7.21•【字号】抚府办发〔2018〕66号•【施行日期】2018.07.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抚州市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2018年抚州市政务公开工作安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7月21日2018年抚州市政务公开工作安排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赣府厅字〔2018〕5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8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做出如下安排:一、加强重大政策措施解读。
公开《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实施方案》中涉及我市试验区建设阶段性任务完成情况、改革成果、经验模式等信息,加强生态文明领域重要政策、文件的宣传和解读。
做好优化发展环境相关政策措施的发布、推送和宣讲。
通过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等途径,向社会发布、推出市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示范项目。
对企业作出的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撤销,以及行政处罚、抽查检查和企业严重违法失信等信息,通过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抚州市企业信用监管警示系统进行归集并公示,并与“信用抚州”网站实现连接和信息共享。
加大“双随机、一公开”实施力度,健全跨部门、差别化“双随机”抽查机制,及时公开监管与执法信息。
(市发改委、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局牵头落实)二、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认真落实《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抚府办字〔2018〕28号),及时准确公开审批、核准的重大建设项目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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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抚州市招标投标工作领导小
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事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抚府办字[2015]73号
【发布部门】抚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11.09
【实施日期】2015.11.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抚州市招标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抚府办字〔2015〕7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招标投标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处理招标投标活动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行为,市政府决
定成立抚州市招标投标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领导小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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