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

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
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

主要安全技术措施和

应急预案

目录

一、采掘安全技术措施及应急预案

(一)一般安全技术措施

(二)巷道贯通安全技术措施

(三)防止误穿煤层、断层、溶洞、积水的安全技术措(四)放炮及警戒措施

(五)瞎炮处理措施

(六)巷道维修安全技术措施

(七)敲帮问顶措施

二、“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及应急预案

(一)通风安全技术措施及应急预案

(二)瓦斯防治安全技术措施及应急预案

1、防止瓦斯积聚的措施

2、防止瓦斯燃烧爆炸的措施

3、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措施

4、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三)煤尘防治安全技术措施及应急预案

1、防止粉尘积聚的措施

2、防止煤尘爆炸燃烧的措施

3、粉尘爆炸燃烧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

4、火灾防治安全技术措施及应急救援预案

(1)火灾防治安全技术措施

(2)防治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

三、防治透水安全技术措施及应急预案

1、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

2、发生透水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

四、机电管理安全技术措施及应急预案

1、机电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2、发生机电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

五、防治顶板事故安全技术措施及应急预案

1、防治顶板事故安全技术措施

2、顶板事故发生时的应急救援预案

六、防治提升运输事故安全技术措施及应急预案

1、防治提升运输事故安全技术措施

2、提升运输事故发生时的应急救援预案

七、其他安全技术措施及应急预案

矿井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

一、采掘安全技术措施及应急预案

(一)一般安全技术措施

1、矿井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等的有关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制订完善的灾害预防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

2、加强职工“一通三防”安全培训,提高职工专业素质和责任心,每年必须对矿井进行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进行鉴定,并报省煤炭管理部门审批;矿井生产期间应定时进行瓦斯参数的测定,分析瓦斯涌出规律,对瓦斯涌出进行预测,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程、规范、政策,另外主要采取以下措施来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1)矿山安全问题重在管理,对矿工的安全知识、安全技术教育一定要常抓不懈。

(2)矿井必须安装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在掘进头、回采工作面、回风顺槽及其它容易产生瓦斯聚集的地方,应设置瓦斯自动检测报警装置。班组长和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人员,放炮员、电工等要配备便携式瓦斯报警器。掘进头供电要实现“两闭锁”,掘进局部通风机供电应实行“三专”。

(3)井下必须采用防爆型电气设备,并保持其防爆性能。井下供电系统必须有三大保护,向井下供电的变压器中性点禁止接地。矿井必须有可靠的主供和备用电源。

(4)严禁使用矿灯人员拆开、敲打、撞击矿灯。

(5)每天检查钢丝绳磨损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磨损超限时要立即更换。

(6)在运煤巷道和装截点、卸载点等易产生煤尘的地方,安装喷雾洒水水幕,进行喷雾除尘,防止煤尘爆炸。

(7)及时封闭采空区,防止煤尘自燃发火。不用的巷道要及时密闭。

(8)保护好民房、高压线杆、河流和公路,在上述地方采煤时,必须先搬迁或留足保护煤柱,防止事故发生。

(9)提升巷道上口要设置防跑车装置和跑车防护装置。提升时严禁行人,严禁放飞车。坚持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

(10)装药放炮必须严格执行安全规程规定,炮眼布置必须保证有足够

的炮泥封孔长度。要坚持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11)揭煤或遇到构造时,特别要注意瓦斯涌出量的变化。岩巷揭煤必须制定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安全措施。必须在揭煤点对煤与瓦斯突出的可能性进行预测,若有突出危险,揭煤措施必须按揭开煤与瓦斯突出煤层的措施编制并严格组织实施。揭穿老巷或采面过老巷要制订安全措施,要严防瓦斯事故发生。

(12)巷道掘进时,坚持先探后掘和有疑必探,防止老窑和采空区透水事故发生。

(13)要有针对性的防治顶板事故的措施。掘进面支架要进行连锁,支柱支撑要有力,掘进背邦接顶要严实,行人上山要有梯子和扶手。

(14)必须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做到“先抽后采”和“先抽后掘”,防止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二)巷道贯通安全技术措施

1、巷道贯通前,须认真进行导线联系测量,准确掌握相互间的空间关系。

2、贯通距20米时,只准一个碛头掘进,当贯通距2米时,应一次性放震动炮后再人工掏槽贯通,然后再刷大成巷。

3、巷道贯通前必须由安全生产矿长统一指挥,协调好巷道间的作业关系,人员全部撤离。

4、巷道贯通前,必须事先通知通风部门作好准备,贯通后立即安装通风设施,调整风路、风流及风量等工作。

5、巷道贯通前要加密巷道交会处的支护。

6、在进行风流调配、工程质量验收、风量、瓦斯测定并符合要求后,方能进行正常作业。

(三)防止误穿煤层、断层、溶洞、积水的安全技术措施

我矿+730m和+895m进行掘进施工,根据设计布置在C5煤层底板岩层中,由于煤系地层在原生沉积时变异频繁,层理较乱,无可靠稳定的标志层可循,加上后期地质构造的影响,地层结构和构造变化较大,掘进时有存在误穿煤层、断层、溶洞和积水的可能。为此,特制定本措施。

1、原则上按照设计规定的方位进行掘进,但尽量与岩层走向方向保持一致。当岩层走向发生变化时,须认真分析研究其变化的原因,如为区域性变化,则巷道方向应随着岩层走向的变化而变化,但巷道的转弯半径须大于50米;如为局部变化,则须用TUX-75型钻机进行钻探,在探清并分析其变化

原因且采取措施后再行确定掘进方向。(具体的措施根据实情另行制定)。

2、无论岩层产状是否发生变化,巷道每掘进100米用TXU75型钻机在巷道两侧垂直岩层走向方向进行钻进探煤。

3、矿成立技术分析小组,由何定江、殷清国、杨盛香、赵永权、李朝泽、王怀金、王文仲等同志组成,定期和不定期地研究分析掘进碛头变化情况,掌握其变化规律,确定掘进方向。

4、矿生产技术科由向波负责,每天对掘进巷道和碛头进行测量、素描和编录,收集有关资料并绘制巷道和地质平面图、剖面图等有关图表,随时掌握掘进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汇报。

5、矿生产技术科对全矿所有已掘巷道重新进行一次测量和地质编录,在此基础上编制出煤(岩)层对比图,以便指导掘进工作。

6、掘进队的干部和职工当发现以下异常情况时,必须停止作业,及时向当班领导逐级汇报,在采取措施后方可恢复掘进:

(1)揭穿煤层前的征兆:岩层产状发生变化、岩性发生变化、岩层结构可能发生变化、瓦斯涌出量增加(该巷正常掘进中无瓦斯或很小)等。

(2)揭穿断层前的征兆:岩层产状突然变陡或变缓、岩性出现异常、岩层层理紊乱、或有断层泥(水)出现、围岩湿润等。

(3)揭穿溶洞前的征兆:围岩湿润、淋(滴)水增大、岩层层间有时有泥质或粉砂质充填物(其与围岩不整合或假整合,接触线明显)、碛头有时有漏风或吹风现象、炮烟被吹出或吸入、有时有异常气体涌出、有流水声或水叫声等。

7、本措施在全矿职工中组织学习后执行。

(四)放炮及警戒措施

1、必须由持证的专职放炮员连线、放炮。

2、必须装填满炮泥,炮泥长度为孔深的三分之一至二分之一,正确使用水炮泥。

3、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

4、放炮位置位于碛头外150米以上进风巷道中。

5、设置警示牌和警戒岗哨,岗哨位于放炮点外100米处。

6、严禁直对工作头面放炮。

7、放炮引爆线、炸药、放炮器、雷管等质量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定》。

(五)瞎炮处理措施

1、当发现有残留瞎炮时,必须认真检查造成瞎炮的原因。

2、严禁扯拉瞎炮连线或用工具掏动、揽动炮眼。

3、在平行瞎炮30cm处安全位置重新掘进炮眼进行引爆。

4、引爆瞎炮的炮眼掘进,放炮作业前按作业规程有关条款执行。

(六)巷道维修安全技术措施

1、配备2名以上的巷道维修人员,负责对巷道的维修、清理。

2、巷道维修人员必须保证巷道的正常通风、行人、运输、水沟畅通,刁尽巷道危岩,清理漏风。

3、巷道的断梁、折柱,必须及时更换,并保证原有断面。

4、巷道维修时,如遇有电缆过往,必须保证巷道电缆不受损失。维修巷道时的岩渣清理干净。

5、按巷道维修所需材料,分段备齐,堆放好,并保证巷道的通风断面。

6、如需临时停产整改维修的巷道,必须报告矿领导,作好人力、物资的准备,方可进行。

(七)敲帮问顶措施

1、每个作业点,首先进行敲帮问顶,检查顶板及帮壁是否松动,如顶板及帮壁有松动,首先进行处理,然后开始工作。

2、在处理松动顶板及帮壁时,应由上往下、由里向外进行,同时下边不能站人,在处理顶板及帮壁时,严禁从事其它作业。

3、如遇有顶板松动,一时又无法处理,必须打临时支护,并保证临时支护的质量。

4、如顶板大面积松动,现场处理难时,须制定专门措施,防止冒落下来的顶板伤人。

5、随时观察顶板变化情况及巷道安全出口,如发现顶板有响声,支柱严重折断,帮壁异常松动,必须将所有人员立即撤出现场,到安全地点观察后,再作决定。

二、“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及应急预案

(一)通风安全技术措施及应急预案

1、必须保证主扇风机的正常运转,严禁随意停开风机;

2、局扇风机等电气设备由专人管理和维护,保持正常通风,风筒吊挂平直,不转急弯,破烂风筒及时修补、更换,防止漏风、跑风,确保碛头有足够的风量,防止瓦斯超限和积聚,风筒出风口距离碛头不得大于5m,瓦斯

超过1.0%必须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该区域的人员到新鲜风流中的安全地带等候。再按规定处理,严禁在瓦斯超限、无风、微风区域内作业。

3、瓦检员必须按规定巡回检查瓦斯,严禁空班、漏检和假检,在局扇(进风流中)和风筒口5米处(回风流)安设瓦斯探头,断电瓦斯浓度1.0%,复电瓦斯浓度为0.9%。监控探头随掘进推进度调整,且距碛头距离不得大于5米,在放炮时再撤离该位置,到放炮不易损坏的地方。

4、局扇风机因故停止运转时,瓦检员必须将无风巷道内的人员撤到新鲜风流中,待恢复正常通风,瓦斯浓度降到1.0%以下,才准人员进入并恢复作业。对未送风的巷道必须在其盲巷口打上固定栅栏,挂上“禁止入内”警示牌,防止人员误入。

5、当主扇因故停止运行时,须立即打开风井风门和防爆门,井下人员立即撤离至主进风巷道内,并随时测定瓦斯状况;同时尽快查明原因恢复供电,如停电在20分钟以上,井下人员应逆进风流方向撤向地面。

(二)瓦斯防治安全技术措施及应急预案

1、防止瓦斯积聚的措施

(1)加强通风管理。

①加强矿井通风管理,保证主要通风机正常运转,停电,停风时,立即打开人行道风门,并报告值班负责人,通知井下切断电源,人员撤到大巷,了解停电原因和时间后,再决定人员是否撤出地面。

②加强通风设施管理,保证完好的通风系统,两道风门要用细钢丝绳固定互相实现联锁,教育广大工人爱护各种通风设施,确保矿井正常通风,防止风流短路而发生瓦斯超限。

③坚持定期测风制度,每旬全面测风一次,随时掌握井下各条巷道和各采掘工作面的通风情况,消灭老塘风,扩散风及不合理的串联风,合理调配各作业点的风量,保证各作业点正常供风。矿井必须做到以风定产。

④加强局部通风管理,防止瓦斯积聚,明确局部通风机由该作业点瓦检员负责管理,任何人不得随意停、开局部通风机。局部通风机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掘进巷道回风口不得小于10m,风筒口到工作面距离不得大于5m。

⑤掘进工作面供电必须有风电、瓦电闭锁。

⑥巷道贯通:巷道贯通要编制专门安全措施,两巷道贯通20m前,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贯通时,由专人在现场统

一指挥,停掘的工作面保持正常通风,设置栅栏及警标,经常检查风筒的完好状况和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立即处理。掘进的工作面每次爆破前,派专人和瓦斯检查工共同到停掘的工作面检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先停止掘进工作面的工作,然后处理瓦斯,只有2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1.0%以下时,掘进的工作面方可爆破。每次爆破前,2个工作面入口派专人警戒。贯通后,停止采区内的一切工作,立即调整通风系统,待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

(2)加强瓦斯检查与瓦斯综合管理

①建立严格的风量、风速、瓦斯及其它有害气体的检查制度。瓦检员、安全员、测风员必须经过县以上煤炭管理部门的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②建立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监测监控系统应有巡回检查制度,按照要求,在采掘工作面配备瓦斯探头,瓦斯断电仪,悬挂便携式瓦斯仪。

③配备足够数量的通风安全检测仪表,仪表必须由国家授权的安全仪表计量检验单位进行检验。

④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爆破工、采掘队长、通风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瓦斯检查工必须携带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安全监测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

⑤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有人员作业的地点都应纳入检查范围。

⑥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浓度检查次数为每班至少3次。瓦斯涌出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设专人经常检查,并安设甲烷断电仪。

⑦瓦斯检查人员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班报。每次检查结果必须记入瓦斯检查班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记录牌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瓦斯浓度超过1%时,瓦斯检查工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

⑧井下停风地点栅栏外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每班至少检查1次,挡风墙外的瓦斯浓度每周至少检查1次。

⑨通风值班人员必须审阅瓦斯班报,掌握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矿调度室汇报。通风瓦斯日报必须送矿长、矿技术负责人审查并签字。

(3)瓦斯积聚后的处理措施

矿井必须从采掘生产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积聚;当发生瓦斯积聚时,必须及时处理并按下述要求执行。

①因停电和检修主要通风机而停止运转或通风系统遭到破坏以后恢复通风、排除瓦斯和送电时都必须制订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恢复正常通风后,所有受到停风影响的地点,都必须经过通风、瓦斯检查人员检查,证实无危险后,方可恢复工作。所有安装电动机及其开关的地点附近20m的巷道内,都必须检查瓦斯,只有瓦斯浓度符合规程规定时,方可启动。

②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并向调度室报告。停工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0%或其它气体浓度超过规程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小时予以封闭。

③恢复已封闭的停工区或采掘工作接近这些地点时,必须事先编制排瓦斯的安全技术措施排除其中积聚的瓦斯。瓦斯浓度超过3%时要由救护队组织排放。

④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在恢复通风前,要编制安全措施,若巷道内瓦斯积聚,要限制和减少风量,使排到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只有在停风影响的巷道内瓦斯浓度全部降到1%以下时,才能恢复作业。

⑤独头巷道或封闭的独头巷道启封后排放瓦斯可采用逐段通风排放法:排放由外向内逐段进行,先准备一节5m长的短风筒,接在密闭外的风筒上,用其冲淡启封密闭墙的开口孔洞瓦斯,控制风筒的排风量,使冲淡后的瓦斯浓度低于1.0%,正常后再分段接长风筒逐段排放巷道内积存的瓦斯,直到全巷道积存的瓦斯排放完转入正常通风时止。

(4)分源治理瓦斯

分源治理瓦斯就是针对瓦斯的特征(涌出规律与涌出量)采取相应的措施。矿井瓦斯涌出的区域可分为回采区、掘进区和已采区。瓦斯来源是分源治理的基本依据。

①已采区:对已回采结束的工作面必须在一个月内封闭结束。

②掘进工作面:涌出的瓦斯主要是煤巷所在煤层本身的瓦斯。

掘进工作面随着巷道的加长,风筒应及时加接,出风口至正头的距离不得大于5m。向掘进工作面供风的局部扇风机不得随意停开,因故停风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由岩巷揭穿煤层前必须制订揭煤的安全技术措施。在岩巷掘进的过程中,地质技术人员根据岩性判断离煤层的距离,并提前打地质探眼准确确定前方

煤层的距离及产状,并对瓦斯涌出进行测压,分析瓦斯赋存基本参数,以确定是否有突出危险。然后编制揭煤设计,按揭煤设计原则揭穿煤层。

③回采工作面:回采工作面瓦斯涌出特性与涌出量是回采区治理瓦斯的基础。

矿井回采工作面采用放炮落煤,落煤时出现瓦斯涌出高峰。

回采工作面瓦斯涌出的治理。

回采工作面采用U型后退式通风系统,这种系统具有漏风小的优点,但在上隅角附近由于采空区涌出的瓦斯大部分在这里集中,同时在此处风速低,风量不足,容易积存瓦斯而超现。处理措施:在工作面上隅角悬挂便携式瓦斯检测仪并在附近设置木板隔墙或帆布风障,迫使一部分风流流经上隅角,将积存瓦斯冲淡排出,若采取一般措施不能解决上隅角瓦斯超限问题时,可在上隅角埋管抽放瓦斯。

顶板附近瓦斯层状集聚处理。

若回采工作面局部地点风速未能保证设计风速而小于1m/s,则容易使瓦斯浮于顶板附近,形成一个比较稳定的带状瓦斯层,这即是瓦斯的层状集聚。处理办法是保证回采工作面的设计风速,使瓦斯与风流能充分地紊流混合,冲淡及排除。

(5)矿井配套设计有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对回采工作面,掘进头等瓦斯浓度进行监测,矿安全生产调度部门和安全管理要根据监测情况及时分析和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2、防止瓦斯燃烧爆炸的措施

防止瓦斯引燃的原则,是对一切非生产热源,要坚决禁绝。生产中可能产生的热源,必须严格管理和控制,防止它的发生或限制其引燃瓦斯的能力。

1、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下井;严禁穿着化纤衣服;井口设检身员,建立入井检身制度。井下需要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时,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2、井下严格禁止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严禁拆卸矿灯和严格执行使用矿灯的有关规定,井口房及通风机房周围20m内禁止使用明火。

3、井下所用电气设备必须选用防爆型电气设备,有安全标志,严禁井下电气设备失爆,井下供电系统要严格执行三大保护,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和设备检修有关规定。严禁带电搬迁电器设备和电缆,严禁带电检修电器设备和电缆。使用合格的矿用电缆并按规定悬挂和维护。

4、掘进工作面供电必须实行“两闭锁”(风电瓦斯电闭锁)。

5、防止机械摩擦火花。

6、高分子聚合材料制品如风筒等,必须采用阻燃抗静电有安全标志的产品。

7、放炮必须遵守《安全规程》第七章第三节井下爆破的有关内容的规定(详见第七章第四节)。爆破作业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必须使用煤矿井下专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电雷管。使用煤矿许用毫秒雷管时,最后一段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不同品种的电雷管不得混用。

8、井下人员严禁拆开、敲打、撞击矿灯,人员出井后必须立即将矿灯交还灯房,矿灯必须装有可靠的短路保护装置,矿灯发放前必须对矿灯的锁紧螺钉进行封蜡。

9、经由地面架空线路引入井下的供电线路,必须在入井处装设防雷电装置。

由地面直接入井的轨道及露天架空引入(出)的管路,必须在井口附近将金属体进行不少于2处的良好集中接地。通信线路必须在入井处装设熔断器和防雷电装置。

3、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措施

在采掘过程中,若有过煤层变化带,煤层由厚变薄或由薄变厚,由硬变软或其它变化都必须编制安全措施。井下巷道施工期间,在开拓开采时必须采取“四位一体”的防突措施。

本矿井在建设中的主要防突措施如下:

(1)煤层开采顺序

本矿井的可采煤层自上而下有C5、C2,平均煤厚分别为1.6m、1.2m,煤层间距为20m。本井田可采煤层采用下行式开采程序,首采C2煤层。

(2)矿井开拓方式和主要巷道层位

矿井采用平硐开拓方式,平硐及+730m运输大巷主要位于砂岩中。回风上山及总回风巷层位选择在C2煤层中,溜煤上山布置在C2煤层。

(3)采用中央分列式通风系统。各用风地点均配设足够的风量,均利用全负压通风,煤巷、半煤岩巷及有瓦斯涌出岩巷的掘进通风方式都应采用压入式;采掘工作面之间无串联通风;采煤工作面均采用上行通风。

(4)设置地面瓦斯抽放系统,对采、掘工作面进行“先抽后掘”“先抽

后采”,强化瓦斯预抽防,有利于煤层解突和降低煤体瓦斯压力。

(5)选用所有机电设备均为矿井防爆型。

(6)加强瓦斯地质工作,在巷道掘进前,应通过打钻、测压等工作,摸清掘进工作面迎头前方煤层赋存、瓦斯参数,并应绘制出瓦斯地质预测图和素描图,指导防突工作。

(7)井巷施工时还必须坚持“先探后掘、有疑必探”的原则施工。

(8)防止岩巷掘进工作面误穿煤层和构造的防突措施。

由于受断层、褶曲等不可预见的构造影响,或者煤层赋存条件的变化,难免有采掘巷道靠近甚至穿越煤层的情况出现。为防止误穿煤层、地质构造等情况,特编制以下防突安全措施:

①加强地质勘探工作,巷道施工时必须坚持“先探后掘”的原则施工。巷道施工前,必须编制完善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报有关部门审批。

②加强瓦斯地质工作,在巷道掘进前,应通过打钻、测压等工作,摸清掘进工作面迎头前方煤层赋存、瓦斯参数,并应绘制出巷道揭露围岩情况(含煤层赋存、构造变化)的素描图和瓦斯地质预测图,指导防突工作。

③加强安全管理。井巷施工中,必须实施过地质构造、瓦斯异常带“五位一体”现场管理措施,即:地质人员加强地质预测预报,及时提供预测资料;打钻人员在钻进过程中发现异常时立即停机,并及时汇报;掘进施工人员发现地质、矿压、瓦斯异常时,立即停头;监控人员保证瓦斯超限时,立即切断掘进巷道及其回风系统内电源;瓦检员发现瓦斯异常时,立即撤出人员。

④巷道从开采煤层顶、底板掘进时,必须采取措施严格控制突出煤层层位和地质构造,巷道掘进至少每隔50m要施工地质探测钻孔控制层位,特别是距突出煤层法线距离的净岩柱小于10m(地质构造复杂、岩石破碎的区域20m)的掘进巷道,要求循环打钻施工地质探测钻孔控制层位,防止误穿突出煤层或构造。

⑤掘进巷道必须设有独立的通风系统,配备完善的安全防护系统或装置。

在突出煤层顶底板掘进岩巷时,必须定期验证地质资料,及时掌握施工动态和围岩变化情况,防止误穿突出煤层。

(9)石门揭煤的防突措施

石门揭煤前,必须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的规定,采取防治突出的措施,并编制防治突出设计,报有关部门批准。另外,要注意采取以下

措施:

①及时打钻孔掌握煤层赋存条件和瓦斯情况,探明石门(或揭煤巷道)工作面和煤层的相对位置。

②在揭煤地点测定煤层瓦斯压力等有关参数、预测或验证煤层的突出危险性;石门揭煤前,必须按有关规定执行“四位一体”,采取综合防治突出措施。

③应采用预抽等手段,使煤体充分卸压解突。

④当掘进工作面从底板揭煤时,要注意加强巷道支护,防止因顶板跨落或冒顶诱发瓦斯突出;石门应根据围岩情况采用固化揭煤技术。

(10)压风自救系统、避难硐室和井下“三条线”

根据《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97条规定,“突出矿井应在井下设避难所或压风自救系统,根据具体情况,可设其中之一或混合设置”。本矿井采用混合设置避难所和压风自救系统,利用地面的空气压缩机提供风源,主供气管利用动力压风管路,在井下设置压风自救系统。

1)压风自救系统设置,具体如下:

①压风自救系统的急救袋安装在井下压缩空气管路上,经减压装置后,分设一定数量带闸门控制的管嘴。除掘进工作面外的其它压风自救支管,需要单独敷设。正常情况下,除终端外的矿井压风自救系统管路闸阀均应处于开启状态。

②每组急救袋设5~8个,急救袋的空气供给量每人不得少于

0.2m3/min。

③急救袋设置在距采掘工作面25~40m左右的进风侧的巷道中、放炮地点、撤离人员停留处、警戒人员站岗处,以及回风巷道有人作业处。

④长距离掘进巷道中,每隔50m设1组急救袋。

压风自救袋安设在利于人员避灾的巷道、硐室和避难所内。供风管路必须垫托和捆绑牢固,需横跨巷道的支管要从巷道底板上穿过,有条件处压风管路应从进风侧进入压风自救袋。所有入井人员必须携带隔离式自救器。

2)避难硐室设置,具体如下:

①避难所设在采掘工作面附近和放炮员操纵放炮的地点,避难所的数量及其距采掘工作面的距离,根据采掘工作面实际作业具体位置确定,一般应小于200m。石门揭煤时,一般从煤层揭开地点到避难所的距离为200m左右为宜。

②避难所必须设置向外开启的隔离门,室内净高不得低于2m,长度和宽度应根据同时避难的最多人数确定,但每人使用面积不得少于0.5m2。避难所内支护必须保持良好,并设有与矿井调度室直通的电话。

③避难所内必须设有供给空气的设施,每人供风量不得少于0.3m3/min。如果用压缩空气供风时,应有减压装置和带有阀门控制的呼吸嘴。

④避难所内应根据避难最多人数,配备足够数量的自救器。

3)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安监总煤行〔2007〕167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所有煤矿必须立即安装和完善井下通讯、压风、防尘供水系统的紧急通知”,在井下车场、运输调度室、变电所、上山绞车房、胶带机集控室等机电设备硐室和采掘工作面等地点,按照规定设置通讯、压风、防尘供水系统。

4、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的处理预案

1、总体原则

(1)要迅速组织两个救护小队抢救遇险人员。到达事故现场的小队应首先侦察突出、爆炸区域的情况,检查CH4、CO、CO2的含量,按照先抢救活人,后抢救死人、先抢救重伤、后抢救轻伤的原则,积极抢救受困人员。在抢救受困人员中,要注意遇险人员的姿势和倒向,做好记录。在抢救中要严禁不佩用呼吸器的人员进入突出、爆炸区域,防止事故扩大。

(2)在组织抢救遇险人员的同时,要组织通风人员向灾区附近运送局部通风设备,准备迅速恢复突出、爆炸区域的通风。

(3)如果突出、爆炸区域巷道距离较长、瓦斯浓度及温度高、烟雾大,巷道冒落严重,应迅速采取安装局扇、逐段接风筒、逐段稀释的方法进行抢救遇难人员。这种方法处理突出、爆炸事故,既能保证速度,又安全稳妥。

2、矿井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瓦斯爆炸的处理

(1)迅速撤退灾区和受威胁区域人员,抢救遇险人员,组织矿山救护队探明突出、爆炸地点范围和气体成分,发现火源立即扑灭,并切断灾区电源,防止引起火灾、爆炸或二次爆炸。

(2)在证实确无引起火灾、爆炸或二次爆炸的可能时,应迅速恢复被破坏的巷道和通风设施,恢复正常通风,排除瓦斯、烟雾,清理巷道。

(3)各采掘工作面按照双华煤矿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规定的避灾路线迅速撤到安全地点。

3、煤与瓦斯突出、瓦斯与煤尘爆炸事故的自救与互救

(1)井下人员当发现附近有煤与瓦斯突出预兆时,一是立即戴上自救器弯腰迅速沿避灾路线迅速撤至新鲜风流中,并立即汇报矿调度室;二是来不及撤离时就近打开压风自救器分阀躲在压风自救器袋子中,等待营救。

井下人员当发现附近有空气颤动、咝咝的空气流动声等瓦斯爆炸前的预兆时应背向空气颤动的方向,俯卧倒地,面部贴在地面,闭住气暂停呼吸,用毛巾捂住口鼻,用衣物盖住身体。

(2)突出或爆炸后,遇险人员应立即戴上自救器,并搀扶不能行走的伤员沿避灾路线迅速撤至新鲜风流中,并立即汇报矿调度室,等待营救。

(三)粉尘防治安全技术措施及应急预案

1、防止粉尘积聚的措施

(1)建立完善洒水防尘系统,主干管路φ89х4.5无缝钢管,由矿电工负责安装。支干管路φ57х3.5无缝钢管,巷道每隔100m设DN25洒水支管和阀门(每支管处设三通)。由采掘队负总责。

(2)防尘管路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采煤工作面运输平巷、回风平巷的防尘管路,距工作面出口不得超过20米。

②掘进工作面防尘管路距离迎头不得超过20米,并保持有少于30米长的软管。

③防尘管路必须按线吊挂整齐,管路敷设从干管到支管,必须由大到小不准花接,软管必须吊挂或盘好。

④岩巷每隔100米,煤巷每隔50米,炮采工作面两巷每隔30米至少设一个三通阀门。

⑤井下实现“风流净化”。矿井主要进回风道、采掘工作面的进回风道,均要安装覆盖全断面的水幕。

⑥岩巷使用压风的掘进工作面水管,由施工单位负责延接,并每隔50

米⑦喷雾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工作面两道距工作面30~50米范围内安装水幕,水幕应覆盖全断面,要灵敏可靠。

B、所有转载点都必须安装喷雾装置,做到喷头固定使用正常。

C、采煤工作面防尘在投产前,防尘系统设施等由通风工区一次性安装。

(3)巷道冲洗周期:

A、矿井主要进、回风巷,十天洒水冲洗一次。

B、采区进回风巷上下山五天洒水冲洗一次。

C、各转载点前后10米范围内必须每班由使用单位冲洗一次。

(4)采掘工作面必须实行湿式打眼。

(5)井下巷道不得发生煤尘堆积现象(厚度2mm以上连续长度超过5m)。

(2)防止煤尘爆炸燃烧的措施

根据开采设计方案和安全专篇,我矿煤尘无爆炸危险,自燃倾向等级为三级不易自燃。但仍需采取一定的防治措施。

1)防止煤尘燃烧爆炸的措施

煤尘爆炸主要是指当煤尘达到一定的浓度时,若遇上火源,即可能发生爆炸,因此,防止煤尘措施,实际上就是降低风流中煤尘浓度,使其达不到爆炸浓度,再一方面就是消除火源。

①通风方面:合理的通风系统,适中的风速。通风既能将涌出的瓦斯稀释排走,又能及时地将空气中的浮尘带走,但需同时保证不会将落尘重新扬起。

②防尘洒水方面:在井下各主要产尘点,设置风流净化水幕、洒水装置、洒水管路等,使煤尘湿润,减少煤尘的飞扬,降低风流中煤尘浓度。

③除尘方面:在掘进工作面采用湿式除尘设备,减少煤尘的产生。

④检测方面:矿井配备了适当的粉尘检测设备,应加强对粉尘浓度的检测和采样,一旦发现空气风流中粉尘浓度高时,必须采取相应的降尘措施。

2)对于井巷中积聚的煤尘的防爆措施

①经常清扫巷道中积聚的煤尘,尽量勿使煤尘飞扬蔓延,防止沉积的煤尘参与爆炸。

②冲洗巷壁,用水将沉积于巷道周边的煤尘冲掉并运出。

③巷壁刷浆,用石灰水或水泥石灰水喷洒在巷道周壁,使煤尘固结起来不能飞扬到空气中参与爆炸,巷壁刷浆后,还能改善井下环境,并有利于冲洗煤尘。刷浆用石灰水为生石灰与水按1:1.5(体积比)配制,或以水泥:石灰:水=1:2:10(体积比)配制成水泥石灰水。刷浆工作一般每半年进行一次。

3)消除爆炸火源的措施

①消除采、掘工作面放炮时产生的火焰;

②选用的井下电气设备为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且所有的电气设备均设

可靠的接地、短路和漏电保护;

③消除其他火源(比如防止矿车与轨道强烈摩擦和撞击电气设备而产生电气火花),以及金属强烈碰撞产生的火源等。

(3)煤尘爆炸燃烧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

(同瓦斯爆炸燃烧事故一样,见该部分)

(四)火灾防治安全技术措施及应急救援预案

1、火灾防治安全技术措施

根据设计和安全专篇,本矿井煤层不易自燃,所以防治的重点应放在外因火灾上。

(1)电气事故引发的火灾防治措施

①井下机电设备硐室防火措施

在电气设备配电点、绞车房等有火灾隐患的地点,各配备8kg干粉灭火器2台,二氧化碳灭火器2台。

②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火措施

a、所有井下电气设备要选择隔爆型电气设备,选择的电气设备必须是煤矿专用设备,要有安全标志,三证齐全。地面向井下供电的变压器的中性点严禁接地。

b、井下供电的电压等级

由地面向井下供电采用660V,井下低压供电为380V,井下煤电钻和岩石电钻采用127V,照明和信号采用36V。

c、井下电气设备的短路、过负荷和漏电保护。

井下低压开关要具有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闭锁等保护功能。

低压电动机的控制设备,应具备短路、过负荷、无压释放、单相断线、漏电闭锁保护装置及远程控制装置。井下配电网路均应装设过流、短路保护装置,必须用该配电网路的最大三相短路电流校验设备的分断能力和动、热稳定性以及电缆的热稳定性,必须正确选择熔断器的溶体。必须用最小两相短路电流校验保护装置的可靠动作系数。保护装置必须保证配电网路中最大容量的电气设备在其它设备同时工作时能够起动。

d、保护接地

电压在36V以上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或钢丝)、铅皮或屏蔽护套等必须有保护接地。

(2)保护接地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接地网上任一保护接地点的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Ω。每一移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至局部接地极之间的保护接地用的电缆芯线和接地连接导线

②所有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包括电缆的铠装、铅皮、接地芯线)和局部接地装置,应与主接地极连接成1个总接地网。

主接地极应在水仓或在巷道沉淀池中各埋设1块。主接地极应用耐腐蚀的钢板制成,其面积不得小于0.75m2、厚度不得小于5mm。

(3)下列地点应装设局部接地极:

在运输巷道低压配电点或装有3台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

采煤工作面的运输巷、回风巷、运输石门、回风石门,掘进工作面,分别设置1个局部接地极。

局部接地极可设置于巷道水沟内或其他就近的潮湿处。设置在水沟中的局部接地极应用面积不小于0.6平方米,厚度不小于3毫米的钢板或具有同等有效面积的钢管制成,并应平放于水沟深处。设置在其他地点的局部接地极,可用直径不小于35毫米,长度不小于1.5米的钢管制成,管上应至少钻20个直径不小于5毫米的透孔,并垂直全部埋入底板。

①连接主接地极的接地母线截面不小于100平方毫米的镀锌铁线。电气设备的外壳与接地母线或局部接地极的连接,应采用截面不小于25平方毫米的铜线。

②橡套电缆的接地芯线,除用作监测接地回路外,不得兼作他用。

(3)井上下按下列规定装设防雷电装置:

①经由地面架空线路引入井下的供电线路,必须在入井处装设防雷电装置。

②由地面直接入井的轨道及露天架空引入(出)的管路,必须在井口附近将金属体进行不少于2处的良好集中接地。

③通信线路必须在入井处装设熔断器和防雷电装置。

(4)井下电气设备检查、维护、修理和调整的安全措施:

井下电气设备检查、维护、修理或调整前必须对周围环境检查瓦斯,只有在瓦斯浓度低于1.0%时才可开始工作,还必须对被检查的设备停电,严禁带电作业,严格按电气设备检修维护规程作业。

1)井下电缆

本矿井下电缆的选择:除移动式的电煤钻电缆选择UZ-3×4+1×4型外,其余电缆均选用U1000-3×4+1×4型,电缆芯线截面应满足供电线负荷的

需要:电煤钻电缆选用4mm2,低压主电缆采用50mm2截面的电缆,配电点至采掘工作面选用50mm2截面的电缆。采面运巷电缆选用50mm2。采面风巷,掘进电缆采用25 mm2。(详见供电系统图)。照明、通信、信号和控制用的电缆,应采用通信电缆、橡套电缆或MVV型电缆。电缆的连接均应使用矿用防爆接线盒,并符合防爆要求,接线不得失爆。

2)敷设电缆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电缆必须悬挂:在水平巷道或倾斜30°以下的井巷中,应用吊钩悬挂;

②水平巷道或倾平硐巷中悬挂的电缆应有适当的弛度,并能在意外受力时自由坠落。其悬挂高度应保证电缆在矿车掉道时不受撞击,在电缆坠落时不落在轨道或输送机上。

③电缆悬挂点间距,在水平巷道或倾平硐巷内不得超过3米。

④电缆穿过墙壁部分应用套管保护,并严密封堵管口。

3)电缆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电缆与电器设备的连接,必须用与电气设备性能相符合的接线盒。电缆线芯必须使用齿形压线板(卡爪)或线鼻子与电气设备进行连接。

②不同型电缆之间严禁直接连接,必须经过符合要求的接线盒、连接器或母线盒进行连接。

③同型电缆之间直接连接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橡套电缆的修补连接(包括绝缘、护套已损坏的橡套电缆的修补)必须采用阻燃材料进行硫化热补或与热补有同等效能的冷补。在地面热补或冷补后的橡套电缆,必须经浸水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在井下冷补的电缆必须定期升井试验。

4)防治地面明火引发井下火灾的措施:

①井下和井口房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等焊接工作。

②井口设置专职检身员,严禁带烟火下井,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

③井下和井口房不得存放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在盖严的铁桶内。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在盖严的铁桶内,由专人定期送地面处理。

④井口房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建筑。进风井口要设防火铁门,防火铁门必须严密并易于关闭。

⑤木料场、矸石山、炉灰场距离进风井不得小于80m。木料场距离矸石山不得小于50m。

不得将矸石山或炉灰场设在进风井的主导风向上风侧,也不得设在表土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范文

建宁县华新食品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搞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将可能发生的事故降低到最低限度,根据《安全生产法》要求,具体措施如下: 一、组织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 1. 组织领导:张碧熊组长:邓清娇安全专管员:杨文斌、张忠兴 安全助理:张检华、范新福 成员:丁元建、雷雪春、徐丽婷、刘孔平、王仕莲、张翠云、杨水秀、黄芬、丁元娟 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措施): 1. 发生一般火警、火灾事故、设备事故、人身伤害事故,当班值班人员应立即报告领导,逐级上报。火警火灾拨打119请求救援。人身伤亡事故应立即送医院治疗,但不管是哪类事故,抢险救护时都要先切断电源或采取防护措施后再组织救护,防止事态扩大。 2. 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迅速向组长汇报,组长逐级向上反映。岗位人员拨打“119”救援电话请求救援后,首先组织自救,使用现场的灭火器进行灭火。根据着火部位、性质也可用现场备用的防火沙、土、水进行灭火,电气火灾要用干粉灭火器、变压器、油罐等用水冷却时,人要远离,严防爆炸伤人,待消防专业人员赶到后,在专业人员指挥下配合灭火。 3. 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发现人员要立即向安全专管员、组长,逐级上报后,还要通知医院工伤抢救小组,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救援。若伤者属擦伤、碰伤、压伤等要及时用消炎止痛药物擦洗患处,若出血严重,要用干净布料进行包扎止血。若伤者发生骨折要保持静坐或静卧。若发生严重烧伤、烫伤,要立即用冷水冲洗30分钟以上。若伤者已昏迷、休克,要立即抬至通风良好的地方,进行人工呼吸或按摩心脏,待医生到达后立即送医院抢救。 4. 发生重大设备事故,要立即报告,同时停止设备运转,处理事故时,要有专人监护,严格执行检修程序和停送电确认制度,防止打乱仗,冒险作业。 5. 发生爆炸事故,要立即关闭爆炸源,若有人员伤亡,按人员伤亡预案救援。 6. 发生各类事故都要保护好现场,待事故调查分析。

应急预案及预防措施

一、目的: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为有效地防止事故发生和在万一发生事故后能科学、合理、有序、有准备等进行事 故处理,减少人财物损失,结合本公司自身实际情况,特制订本预案。 二、范围:公司突发安全事故含:火灾/水灾/台风/雷电安全事故、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工程建设安全事故、重大设备安全事故、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食物中毒安全 事故、触电安全事故、煤气泄漏、锅炉爆炸等。 三、安全领导小组 3、部门安全生产直接负责人(各部门主管/班长,即是该部门安全生产直接负责人)。 职责:负责所管辖范围内安全生产管理/教育/监控/执行,对管辖部门的安全全权负责。

四、安全事故 (一)火灾 1、火灾应急预案 1)、公司员工,值班人员发现火情后应立即向安全领导小全或现场管理人员报警,根据火情可直接报"119"火警(报警时应尽量说清楚地点,及发生火灾原因,以便消防队能快速赶到出事地点并准确扑救)。 2)、公司领导和安全领导小组接到报警后,迅速通知启动应急预案。 3)、由安全总指挥指挥各工作小组及受过消防培训的员工迅速集结分工,进入相应的位置开展灭火救援行动。对火灾现场人员有序的进行疏散转移,避免拥挤和推搡现象发生。逃离时应用湿毛巾掩住口鼻,尽量伏下身躯,迅速地沿疏散通道进行疏散。如果人被困在室内,不要惊慌失措。应侧身打开房门观察火势,以免大火伤及自身。当确信无法从房门逃生,应关闭房门,用衣物或被褥塞紧门缝,并且往门缝上浇水,以延缓火势。打开窗户大声呼救。当楼层不是很高时,可将被褥等撕成条状结成绳索,绑在暖气管上,确定结实后逃离。 4)、扑救火灾时按照"先控制,后灭火:救人重于救火:先重点后一般"的灭火战术原则。并派人及时切断电源,接通消防水泵电源,组织抢救伤亡人员,隔离火灾危险源和重要物资,充分利用公司的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灭。伤员身上燃烧的衣物一时难以脱下时,可让伤员躺在底墒滚动,或用水洒扑灭火焰,并立即送医院进行救治。 5)、在自救的基础上,当专业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后,火灾事安全领导小组要简要的向消防队负责人说明火灾情况,并全力支持消防队员灭火,要听从消防队的指挥,齐心协力,共同灭火。 6)、保护现场。当火灾发生时和扑救完毕后,指挥小组要派人保护好现场,维护好现场秩序,等待对事故原因及责任人的调查,同时应立即采取善后工作,及时清理,将火灾造成的垃圾分类处理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从而将火灾事故对环境造成的污染降低到最低限度。 7)、火灾扑灭后,由综合管理部协助公安消防部门,查明火灾原因,调查火灾损失。 8)、火灾事故调查处置。按照公司事故(事件)报告分析处理制度规定,安全应急指挥小组在调查和审查事故情况报告出来以后,作出有关处理决定,重新落实防范措施。并报公司应急抢救领导小组和上级主管部门。 9)、附灭火器的使用方法是:拔下灭火器的保险销,将喷嘴对准火源,压下灭火器开关进行灭火。 2、注意事项 1)、办公楼内如果发生初起火灾,可根据起火的物质、地点等情况采取灭火器灭火、消火栓灭火等灭火方法。如果是办公桌、沙发等物品起火可利用干粉灭火器、

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知识讲解

第四章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一、安全管理指导思想 对公司现有的安全管理体系进行完善,并加以实施和保持,以隐患重于抢险的指导思想实现动态的、系统的、全员参与的、制度化的安全管理模式,从而在管理上确保全方位、多层次、快速有效的安全生产防护措施。 二、安全生产制度 为加强生产安全,防止发生伤亡事故,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促进公司经营服务的顺利进行。根据《黑龙江省劳动保护条例》及《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 1、严禁酒后作业。 2、严禁赤脚或穿拖鞋作业。 3、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4、道路清洁工人上班必学穿工作服、安全反光背心。 5、道路清洁工人要根据本路段的人、车流情况,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和方式,主动避开行人和车流高峰,以免发生意外。 6、道路清扫和保洁时,应按车行线反方向清扫,特别在清扫中间护栏时要提高警觉,注意来车。 7、大雾、大雪、雷暴天气的晚上或早晨停止在车行道上作业,

避免事故发生。 8、保洁车辆不能太靠近车行道停放,以免发生事故。 9、保洁车辆或电瓶运输车辆出车前必须进行车辆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排除。 10、电瓶垃圾收集车在工作中不能过快,不抢道、不占地,避开车流高峰期作业。 三、安全生产预案 通过建立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项目经理任副组长、3名段长等5人的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来保证发生安全事故时把损失降到最低,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 平时准备:(1)组织小组成员学习抢修、急救、护理的基本知识。 (2)储备救援所需要的药物、材料等物资。 事发期间:(1)事发后在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进行应急处理。 (2)立即上报安全生产事故的有关消息。 (3)在事发现场进行人员的疏散和抢救,生产物资的保护和转移。 (4)做好现场保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88号令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88号 修订后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已经2016年4月1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3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7 月1日起施行。 局长杨焕宁 2016年6月3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宣传、教育、培训、演练、评估、修订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各种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综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单位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总体工作程序、措施和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 专项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专项性工作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不同生产安全事故类型,针对具体场所、装置或者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七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 第八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需要; (七)应急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应急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应急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汛期安全生产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

汛期安全生产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保证施工生产过程中,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快速反应,在工程事故发生状态下,迅速开展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抢救伤员,减少事故损失,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中国建筑集团声誉,维护社会的稳定,特编制本安全生产措施和应急预案。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集团公司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本着“建重于防、防重于抢”的指导思想,结合本公工程的实际情况,部署、落实好各施工项目的防汛安全工作,制定防汛计划,主动防范,提前做好各种准备,坚持以安全生产为重点,从严务实、规范管理,确保汛期环境下生产安全。编制本安全生产措施和应急预案。 3、生产安全应急的原则 (1)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技术,提高对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预测能力和预测水平。 (2)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抢救生命第一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统一协调,按照就近求助、区域救援的原则,充分发挥各级应急救援体系。 (3)各施工班组、作业处分级负责的原则。充分利用施工班组所属各

作业处以及相临施工班组的救援力量,建立自救、互救的应急救体系。 (4)按照属地原则,接受地方政府的领导、指挥和调动,充分的利用各种社会救援力量。 二、工程概况 三、应急响应指挥组织机构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强降雨及汛期所引发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公司成立应急响应指挥组织机构,指导项目部应急救援小组应急反映行动按计划有序进行,防止因应急反映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应急救援。 2、责任分工 (1)组长 负责人: 职责: 1)决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紧急事故,要求应急服务机构提供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的内容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的要求和内容 ★○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的要求 a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b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c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d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e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f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 g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固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h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一《综合应急预案》编制的主要内容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阐述应急预案编制的目的、作用等。 1.2 编制依据 阐述应急预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行业管理规定、技术规范和标准等。 1.3 适用范围 说明应急预案使用的区域范围,以及事故的类型、级别。 1.4 应急预案体系 说明本单位应急预案体系的构成情况。 1.5 应急工作原则 说明本单位应急工作的原则,内容应简明扼要、明确具体。 2 施工单位概况 2.1 施工单位概况 2.2 危险源及风险分析 主要阐述本单位存在的危险源及风险分析结果。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组织体系 明确应急组织形式、构成单位或人员,并尽可能以结构图的形式表示出来。 3.2 指挥机构及职责 明确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总指挥、副总指挥、各成员单位及相应职责。 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根据事故类型和应急工作需要,可以设置相应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并明确各小组的工作任务及职责。 4 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 明确本单位对危险源监测监控的方式、方法,以及采取的预防措施。 4.2 预警行动 明确事故预警的条件、方式、方法和信息的发布程序。 4.3 信息报告与处理 按照有关规定,明确事故及未遂伤亡事故信息报告与处置办法。 5 应急响应 5.1 响应分级 针对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单位控制事态的能力,将事故分为不同的等级。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应急响应级别。

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 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 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一、现场危害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 A、倾覆事故(拌合设备安拆及函管吊装作业) B物体打击事故 C机械伤害 D触电事故 E、环境污染事件 F、井口坠落事故 G火灾 H施工中挖断水、电、通信光缆、煤气管道 I、食物中毒、传染疾病 二、应急准备和响应组织准备 1、目的: 为了保护本企业从业人员在经营活动中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本企业在出现生产安全事故时,能够及时进行应急救援,从而取大限度地降低生产安全事故给本企业及本企业员工所造成的损失,成立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求援小组。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在公司内部实行生产经营活动的部门及个人 3、施工现场生产安全应急求援小组 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成员经培训,掌握并且具备现场救援救护的基本技能,施工现场生产安全应急救援小组必须配备相应的急救器材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从而保证应急救援时正常运转。 5、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程序:公司及工地建立安全值班制度,设值班电话并保证24小时轮流值班。如发生安全事故立即上报,具体上报程序如下: 现场第一发现人一现场值班人员一现场应急救援小组组长一公司值班人员一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小组一向上级部门报告。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组织立即启动如下救援程序: 现场发现人:向现场值班人员报告 现场值班人员:控制事态保护现场组织抢救,疏导人员。 现场应急救援小组组长:组织组员进行现场急救,组织车辆保证道路畅通,送往最佳医院。

公司值班人员:了解事故及伤亡人员情况 公司生产安全应急救援小组:了解事故及伤亡人员各简况及采取的措施,成立生产安全事故临时指挥小组,进行善后处理事故调查,预防事故发生措施的落实,并上报上级部门。 6、应急救援小组职责: (1)组织检查各施工现场及其它生产部门的安全隐患,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执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及各种安全管理制度。 (2)进行教育培训,使小组成员掌握应急救援的基本常识,同时具务安全生产管理相应的素质水平,小组成员定期对职革行安全生产教育,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技能和安全生产素质。 (5)制定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确定企业和现场的安全防范和应急救援重点,有针对性的进行检查、验收、监控和危险预测。 三、施工现场的应急处理设备和设施管理 (一)应急电话 1、应急电话的安装要求 工地应安装电话,无条件安装电话的工地应配置移动电话。电话可安装于办公室、值班室、警卫室内。在室外附近张贴119电话的安全提示标志,以便现场人员都了解,在应急时能快捷地找到电话拨打报警求救。电话一般应放在室内临现场通道的窗扇附近,电话机旁边张贴常用紧急急用查询电话和地工主要负责人和上级单位的联络电话,以便在节假日、夜间等情况下使用,房间无人上锁,有紧急情况无法开锁时,可击碎窗玻璃,便可以向有关部门、单位、人员拨打电话报警求救。 2、应急电话的正确使用 为合理安排施工,事先拨打气象专用电话,了解气候情况拨打电话121,掌握近 期和中长期气候,以便采取针对性措施组织施工,既有利于生产又有利于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工伤事故现场重病人抢救应拨打120救护电话,请医疗单位急救。火警、火灾事故应拨打119火警电话,请消防部门急救。发生抢劫、偷盗、斗殴等情况应拨打报警电话110,向公安部门报警。煤气管道设备急修,自来水报修、从电报修,以及向上级单位荡报情况争取支持,都可以通过应急电话达到方便快捷的目的。在施工过程中保证通讯的畅通,以及正确利用好电话通讯工具,可以为现场事故应急处理发挥很大作用。 5、电话报救须知: 公司应急值班电话:火警:119 医疗急救:120 匪警:110 拨打电话时要尽量说清楚以下几件事: (1)说明伤情(病情、火情、案情)和已经采取了些什么措施,以便让救护人员事先做好急救的准备。 (2)讲清楚伤者(事故)发生在什么地方,什么咱几号、靠近什么路口、附近有什么特征。 (5)说明报救者单位、姓名(或事故地)的电话以便救护车(消防车、警车)找不到所报地方时,随时通过电话通讯联系。基本打完报救电话后,应问接报人员还有什么问题不清楚,如无问题才能挂断电话。通无电话后,应派人在现场外等候接应救护车,同时把救护车进工地现场的路上障碍及时予以清除,以利救护到达后,能及时进行抢救。 (二)急救箱 1、急救箱的配备 急救箱的配备应简单和适用为原则,保证现场急救的基本需要,并可根据不同情况予以增 减,定期检查补充,确保随时可供急救使用。 (1)器械敷料类 消毒注射器(或一次性针筒)、静脉辅液器、心内注射针头两个、血压计、听诊器、体温

野外作业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

野外作业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 一、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职责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法人代表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其余领导及工会负责人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生产办公室(院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生产事务。 野外作业出现的事故、事件,除在现场应急处置外,视事故、事件的重程度、损失大小决定是否尽快报告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以便听取指示,做好后续救援工作。 二、安全措施 (一)安全教育 1、野外作业前,部门须对员工进行系统的安全教育,示经安全教育的不得上岗。 2、野外作业中,安全员每须对项目的安全预防措施进行检查,提醒项目负责人安全预防的重要性,真正从思想上对安全生产引起高度重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 3、经常性的开展防火、防洪、防意外、防雷电及自我保护等教育。 4、加强杜绝“三违”教育:即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5、加强安全防护知识教育,增强安全防护、救护常识,真正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别人,不伤害自己,不被别人伤害。 6、加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教育,增强自我保护、救援常识,真正做到出现安全事故不惊不慌,能够积极组织自救、寻求社会救援、保护现场、事故调查等。

(二)人身保护 1、野外作业人员在出野外作业前必须进行全面的、有针对性的体检。 2、按作业地区所处的野外作业作业环境分别给生产人员配发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用具。 3、从事野外作业的人员,必须熟知相应工作环境条件下的安全保护规定。 4、从事野外作业的人员要注意处理好与当地居民的关系,尊重当地居民的信仰、生活习惯和生活式,禁扰民、欺民、害民。虚心接受当地居民的批评意见,有争议时要以理服人,耐心解释,忍让为先。 (三)仪器资料安全 1、仪器要有专人保管使用,上下车要轻装轻放,在运输中要采取防震保护措施,如贵重仪器设备应制作小木箱并采取防震固定等措施。 2、项目组要有专人保管资料,进出场资料按有关规定完善登记手续。 3、做好安全保密工作,防止资料泄密、丢失。 (四)住宿饮食安全 1、野外作业期间入住招待所、旅馆时注意防火、防盗。 2、野外需搭帐篷时要选择干燥避风处,禁在山顶、河床边、峡谷悬岩边、山洪地段搭帐篷。 3、帐篷四要挖排水沟,搭接牢固,保持清洁。 4、禁止食用霉变食物及不认识的野菜瓜果。 5、禁止饮用被污染的地表水。 6、禁止酗酒和暴饮暴食。 (五)在交通要道上及进入特殊地区作业的安全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修正版)2019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2016年6月3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公布,根据2019年7月11日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 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实施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应急管理部负责全国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各种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综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单位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总体工作程序、措施和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及措施

9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及措施 9.1施工现场消防预案 为增强全体员工的消防意识,保卫国家财产和员工的人身安全,一旦工地出现火情,全体员工和消防人员必须有条不紊的按照预先制定的扑火方案实施,迅速及时的将火扑灭,把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为此制定消防工作预案。 9.1.1成立现场消防紧急预案小组 灭火组; 通讯组; 抢救组; 接车组; 器材供应组; 事故调查组; 各组人员由项目部公司机关相应各部室人员兼任,报公司行政保卫部批准备案。 治安、灭火总指挥:项目经理 9.1.2火灾、爆炸应急预案 最先发现火情的人要大声呼叫:“**地点失火”,并报告义务消防队负责人。在报警的同时切断电源,组织义务消防队员按应急方案立即进行自救,力争在火灾初起阶段将火扑灭。若事态严重,难以控制和处理,应在自救的同时向专业救援队求助。 在组织扑救的同时,组织人员清理、疏散现场人员和易燃易爆、可燃材料,防止事态扩大。如有物资仓库起火,应首先抢救化工危险品及其他有毒、易爆物品,防止人员伤害和环境污染。 疏通事故发生现场的道路,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保证消防车辆通行及救援工作顺利进行。消防车由消防机构统一指挥,火场根据需要调动义务消防队及其他人员。 在急救过程中应首先确保人身安全,迅速疏散人群至安全地带,以减少不必要的伤亡。设立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区域;组织脱离危险区域或场所

后,再采取紧急措施;对因火灾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要及时进行抢救,密切配合专业救援队伍进行急救工作。 注意事项及急救要领 1、油料起火不宜用水补救,可用泡沫灭火器或采用隔离器压灭火源。 2、电气设备起火时,应尽快切断电源,用二氧化氮灭火器灭火,千万不能盲目向电气设备上泼水,这样容易造成触电、断路爆炸等病发性事故。 3、化学材料起火,要根据起火物质选择灭火方式,同时要注意救火人员的安全、防止中毒。 9.1.3化学危险品、油品泄漏应急预案 一旦发生化学危险品或油品泄漏,应立即停止操作,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口,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迅速切断火源并严防火灾事故的进一步发生,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并迅速报警。 合理通风,加速扩散。泄漏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 对化学危险品产生泄漏和处理有毒废弃物前,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批单地环保部门。报危险废弃物转移计划,经批准后应向转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危险废弃物转移联单”,同地方环保部门签订废弃物清运协议书,确保废弃物在清运过程中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1、预防措施 限制易燃易爆品存放数量,安装阻火泄压设备,设立防火墙,限制火的蔓延。对易燃、易爆、油品、化学危险品的使用严格按制度落实,使可燃物与火源没有结合地机会,从根本山杜绝发生火灾的可能性。 2、控制重点 对易燃易爆物品要防止撞击、摩擦产生火花;防止可燃气体受热压缩而着火;乙炔、氧气瓶、油漆存放要避免高纬和避光(热辐射);控制油漆、脱落剂遗洒,并及时清理。 9.1.4奖罚 凡在抢险、突发事件过程中奋勇向前、顾全大局、积极工作者、保护现场者项目部和公司应给予表扬、表彰;对在抢险过程中因工负伤人员,应及时慰问、奖励,对畏缩不前、哄抢、破坏国家及个人财产者,一律罚款500-2000元,情

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为了防范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有效地消除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贯彻到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以赴” 的方针,做到遇事不惊、临危不乱,妥善处置紧急情况,迅速有效地处理好各种突发事件和恶性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带来的损失,保障师生和国家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促进全县教育事业健康稳定发展,特制定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把学校安全工作作为大事来抓,抓细、抓实、抓到位,增强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和恶性事故的能力,确保我校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 一、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 (一)事故报告 1、就餐后,师生出现不明病情的肚痛、胸闷、恶心、乏力昏沉、呕吐、腹泻等中毒症状的,各班主任、值周值日教师应立即报告行政办公室。 2、学校立即查清,核实中毒人数,及时向教育局、乡镇、卫生防疫站和当地医院报告(包括时间、地点、人数、症状及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告等)请求支援。 (二)现场处理

1、协助当地医院的卫生防疫部门,对中毒病人采取紧急救护,封存可疑食品、用品及用具,将事故后果降低到最低限度。 2、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及时与中毒人员亲属联系,并做好接待工作,同时,迅速向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情况,维持学校正常、稳定的教学生活秩序。 3、配合医院及相关部门及时填写《食物中毒事故报告登记表》,迅速调查事故原因,做好事故处理工作。并以书面形式及时向政府、教育局及其他相关部门汇报。 二、突发传染性、流行性疾病应急预案 (一)做好传染性、流行性疾病的预防和公共卫生工作,宣传防治知识,防范突发事件的发生。 (二)建立重大、紧急疫情信息报告制度。对已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传染性、流行性疾病,或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要及时向卫生防疫部门、教育局报告,积极听取卫生防疫部门的处理意见。 (三)对传染性、流生性疾病作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师生交叉感染和扩散。 (四)在校园、教室内做好必要的消毒工作。对可能受到危害的该班学生和任课老师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五)坚决杜绝传染病学生带病上学,必须由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已康复并不再存在传染危害后方准许其来校上课。 (六)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争取共同配合预防和诊治。 三、校舍倒塌事故应急预案

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为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灾害的发生,使因事故需要救援或撤离的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援助,将事故造成的人员伤害、财产损失减至最小,特制定本措施及预案。 一、做好日常的组织和准备工作 1、分公司负责组织成立事故现场应急指挥小组,在事故发生时亲临现场指挥抢险救援工作,其他员工分别对应预案的响应负责。 2、按国家规定配置应急救援设施和器材,定期检查保养,确保应急救援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3、组建一支经过应急培训的救援小组,确保应急小组成员熟知各种应急处理方法并能熟练掌握各种应急救援器材的使用方法。 4、定期组织对应急救援小组及全体员工进行应急救援相关知识的培训。 二、对发生一般事故的应急处理 1、在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时,在场人员应

采取应急求援、报警。 2、发生人员伤害事故时,在场人员应采取如下急救措施:⑴如伤者伤势较轻微,能站立并行走,在场人员应将伤员转移至安全区域,再设法消除或控制现场的险情,然后找车护送伤者到医院做进一步的检查。⑵如伤者行动受到限制,身体被挤、压、卡、夹住无法脱开,在场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尽快将伤者从事故现场转移至安全区域,防止伤者受到二次伤害,然后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⑶若伤者伤势较重,出现全身有多处骨折、心跳、呼吸停止或可能有内脏受伤等症状时,在场人员应立即根据针对伤者的症状,施行人工呼吸、心肺复苏等急救措施,并在施行急救的同时派人联系车辆或拨打医院急救电话(120),以最快的速度将伤者送往就近医院治疗。 3、发生火灾事故时,在场人员应采取如下急救措施:⑴若现场火势较小,在场人员应立即采用配备的干粉灭火器或消防砂等消防器具进行灭火,并向主管生产的经理报告现场情况。⑵若现场火势较大,在场人员无法控制住火势,有可能发生爆炸危险时,在场人员应立即派人拨打火警电话119,请专业消防队员前往灭火,同时将上述情况向主管生产的经理报告。⑶组织将事故现场内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同时将伤员转移至安全区域,并对伤者进行急救。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确保在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高效有序的实施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后造成的损失,并在安全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做好应急救助工作,维护生产经营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企业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2、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常态下的队伍建设、完善各种规章制度、预案演练等工作。做到安全工作警钟长鸣,营造人人重视、个个有责的安全工作氛围。 二、应急机构组成、职责 公司成立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领导、协调企业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工作和平时应急准备工作;综合部后勤安全主管负责处理安全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各部门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预案,按照安全管理委员会要求协调、检查、督促应急的准备落实情况等。 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公司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领导、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工作,并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助工作。 1、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组织—安全管理委员会。 主任:总经理 2、副主任:副总经理二人 成员:各部门经理、综合部后勤安全主管。 主要职责:(1)迅速接受和执行政府主管部门的各项通知,确保政令畅通。 批准人:审核人:拟制人: 日期:日期:日期

(2)组织实施本预案,发布各项应急命令、指示、通知等。(3)确定应急计划,部署事故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实施事故有关人、物转移救治方案。(4)及时统计、上报事故及损失。 3、安全管理委员会现场负责人员应迅速反应,及时作出应急反应,将现场人员 按如下分工作出应急安排: (1)首先保证人员的及时抢救 在事故发生后,现场安全管理人员首先积极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安排现场员工分工处理事故(成立现场事故救援小组):救护人员负责受伤人员的临时护理,自身不具备护理或抢救条件时,须及时拨打120,在专业救护人员到达现场之前,在保证不造成二次伤害的前提下,对受伤人员进行护理。 (2)安排通讯人员,负责事故第一时间按程序报告。报告程序:现场人员—部门安全员(部门经理)--公司后勤安全主管—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紧急情况下可以越级报告。 (3)安排现场保护人员负责对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必要时对事故现场拍照,(4)安排就医陪同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专门人员陪同就医,陪同人员与司机(或夜班值班司机)一起带伤者就医,或陪同伤者与到现场救治的120车到医院救治。 (5)事故调查处理 按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执行。 (6)巡视督查 必要时安排保安员牵头,负责事故现场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维护现场管理秩序,保证事故处理工作顺利进行,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蔓延。 三、预警预防机制 各部门应当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对可能引发特别重大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灾害、灾难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重要信息应及时上报。 四、平时应急方案 (一)加强对各部门员工的应急救援和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目录 1.总则 (4) 1.1编制目的 (4) 1.2编制依据 (4) 1.3适用范围 (4) 1.4应急预案体系 (4) 1.5应急工作原则 (4) 1.6事故分级 (4) 2.危险性分析 (5) 2.1项目概况 (5) 2.2危险性分析 (5) 3.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5) 3.1应急领导小组 (5) 3.2下设机构及职责 (6) 4.预防与预警 (6) 4.1预防 (6) 4.1.1高处坠物及物体打击事故预防监控措施 (6) 4.1.2火灾、爆炸事故预防监控措施 (7) 4.1.3触电事故防监控措施 (7) 4.1.4机械伤害事故预防监控措施 (8) 4.2预警行动 (8) 4.3信息报告与处置 (8)

4.3.1信息报告与通知 (8) 4.3.2信息上报 (9) 4.3.3信息传递 (9) 5.应急响应 (9) 5.1响应程序 (9) 5.2处置措施 (9) 5.3.1大型脚手架及高处坠落现场处置 (10) 5.3.2大型脚手架失稳引起倒塌及造成人员伤亡时的现场处置 10 5.3.3发生高处坠落事故的现场处置 (10) 5.3.4触电事故现场处置 (11) 5.3.5坍塌事故现场处置 (11) 5.3.6车辆火灾事故现场处置 (12) 5.3.7火灾、爆炸事故现场处置 (13) 5.3.8机械伤害事故现场处置 (13) 5.3.9机械设备事故现场处置 (14) 5.3.10机械伤害事故引起人员伤亡的现场处置 (15) 5.3.11发生食物中毒及急性传染病现场处置 (15) 5.3.12模板安装、拆除施工现场安全措施 (15) 5.3.13施工区域森林火灾现场处置 (17) 5.3.14社会安全事故的现场处置 (17) 5.4响应结束 (18) 6.信息发布 (18)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实施管理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88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修订后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已经2016年4月1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3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局长杨焕宁 2016年6月3日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宣传、教育、培训、演练、评估、修订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各种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综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单位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总体工作程序、措施和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 专项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专项性工作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不同生产安全事故类型,针对具

仓库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

青岛易安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仓库安全管理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 一、火灾: 预防措施: (1)库区内任何人员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2)严禁在库区内使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3)对库区内的电器设备要小心使用,禁止超负荷用电,严防电路起火; (4)电源线禁止私拉硬接,如有必要必须经过安全部门后由指派专业人员操作。 (5)严禁用酒精等易燃溶剂作为清洁液擦拭物品; (6)灭火器要按规定摆放在相应位置,消防设施前严禁堆放任何物品; 应急预案: 发生火灾时,首先根据起火地点、周边地形及火势大小来判定,如果火势小周边地形又便于灭火,可打电话报告上一级部门领导,同时根据起火原因和起火物资的特性确定灭火方法。如是电器、电源线路起火,首先切断电源再根据其货物的特性进行灭火。如果是火势已经超出一米范围,必须马上打119报警,告知起火地点、起火性质、燃烧物特性、起火地点高度等情况,以便消防队及时做出灭火安排。 二、高空坠物: 预防措施: (1)物资平面堆放高度不能超过 2.5米,以防物资倾倒伤人; (2)货架上的物品要经常检查稳定性,以防高空落物伤人; (3)叉车装卸过程中要根据货物特性平稳操作,以防倾斜滑落伤人。 应急预案: 发生事故后首先报告上一级领导,根据事故伤害程度确定处理办法,如轻微伤送医务室进行一般处理,如伤势较重,马上拨打120急救中心、同时医务室作相应的处理等待救护车的到来。

三、叉车事故: 预防措施: (1)叉车严禁超速行驶,限速在6公里/小时以下; (2)行驶中的叉车除驾驶人员外不允许任何人在叉车上; (3)严禁叉车装卸物品时在货叉下站人; (4)叉车行驶中转弯必须鸣号; (5)严禁酒后驾驶叉车; (6)严禁叉车在行驶中司机接打电话。 应急预案:同上 四、触电: 预防措施: (1)对库区内的电器设备要小心使用,禁止超负荷用电,严防电路起火; (2)电源线禁止私拉硬接,如有必要必须经过安全部门后由指派专业人员操作。 (3)日常工作应严格按照安全用电守则,如带电操作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如带绝缘手套等。 (4)如工作场所无人时最后离开的工作人员必须关掉电源。 应急预案: (1)如有人员发生触电事故时,首先要切断电源,然后再采取施救措施。严禁在未切断电源的情况下去施救,以防连环触电。 (2)查明触电原因,上报上一级领导。 五、机械伤害: 预防措施: (1)仓库的机械伤害主要有叉车伤害和打孔机以及风扇伤害,叉车伤害的预防措施上面第四条已经谈到。 (2)打孔机操作时必须全神贯注,严禁思想不集中,以防操作不协调造成机械伤人。 (3)采用风扇降温防暑时作装要整洁,长发的必须将头发盘在头上并戴上工作帽,以防服装或头发被卷进风扇伤人。 应急预案:

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

主要安全技术措施和 应急预案

目录 一、采掘安全技术措施及应急预案 (一)一般安全技术措施 (二)巷道贯通安全技术措施 (三)防止误穿煤层、断层、溶洞、积水的安全技术措(四)放炮及警戒措施 (五)瞎炮处理措施 (六)巷道维修安全技术措施 (七)敲帮问顶措施 二、“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及应急预案 (一)通风安全技术措施及应急预案 (二)瓦斯防治安全技术措施及应急预案 1、防止瓦斯积聚的措施 2、防止瓦斯燃烧爆炸的措施 3、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措施 4、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三)煤尘防治安全技术措施及应急预案 1、防止粉尘积聚的措施 2、防止煤尘爆炸燃烧的措施 3、粉尘爆炸燃烧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 4、火灾防治安全技术措施及应急救援预案 (1)火灾防治安全技术措施 (2)防治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 三、防治透水安全技术措施及应急预案 1、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 2、发生透水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 四、机电管理安全技术措施及应急预案 1、机电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2、发生机电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 五、防治顶板事故安全技术措施及应急预案 1、防治顶板事故安全技术措施

2、顶板事故发生时的应急救援预案 六、防治提升运输事故安全技术措施及应急预案 1、防治提升运输事故安全技术措施 2、提升运输事故发生时的应急救援预案 七、其他安全技术措施及应急预案

矿井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 一、采掘安全技术措施及应急预案 (一)一般安全技术措施 1、矿井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等的有关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制订完善的灾害预防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 2、加强职工“一通三防”安全培训,提高职工专业素质和责任心,每年必须对矿井进行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进行鉴定,并报省煤炭管理部门审批;矿井生产期间应定时进行瓦斯参数的测定,分析瓦斯涌出规律,对瓦斯涌出进行预测,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程、规范、政策,另外主要采取以下措施来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1)矿山安全问题重在管理,对矿工的安全知识、安全技术教育一定要常抓不懈。 (2)矿井必须安装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在掘进头、回采工作面、回风顺槽及其它容易产生瓦斯聚集的地方,应设置瓦斯自动检测报警装置。班组长和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人员,放炮员、电工等要配备便携式瓦斯报警器。掘进头供电要实现“两闭锁”,掘进局部通风机供电应实行“三专”。 (3)井下必须采用防爆型电气设备,并保持其防爆性能。井下供电系统必须有三大保护,向井下供电的变压器中性点禁止接地。矿井必须有可靠的主供和备用电源。 (4)严禁使用矿灯人员拆开、敲打、撞击矿灯。 (5)每天检查钢丝绳磨损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磨损超限时要立即更换。 (6)在运煤巷道和装截点、卸载点等易产生煤尘的地方,安装喷雾洒水水幕,进行喷雾除尘,防止煤尘爆炸。 (7)及时封闭采空区,防止煤尘自燃发火。不用的巷道要及时密闭。 (8)保护好民房、高压线杆、河流和公路,在上述地方采煤时,必须先搬迁或留足保护煤柱,防止事故发生。 (9)提升巷道上口要设置防跑车装置和跑车防护装置。提升时严禁行人,严禁放飞车。坚持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 (10)装药放炮必须严格执行安全规程规定,炮眼布置必须保证有足够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已经20xx年3月20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以下是边肖收集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全文的最新版本。欢迎阅读!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最新版本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审核、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负责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和管理。国务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的应急预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其他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应急预案管理工作。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五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 (三)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风险分析;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职责分工明确,有具体实施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能够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 (七)计划基本要素齐全完整,计划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六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制定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AQ/T9002-20xx),结合危险源现状、风险分析和可能发生事故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根据不同情况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多种类型风险,可能发生多种类型事故的,应当组织编制本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包括应急组织及其职责、应急预案体系和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和应急支持、应急培训和应急预案演练等。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针对某种风险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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