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旅顺口区疾控中心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

一、原则

区疾控中心承担全区的卫生应急储备工作,同时还承担区卫生局应急物资的托管工作,为了规范应急物资的储备、应用和调控,保障卫生应急工作有序进行,依据《关于加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辽卫函字[2010]446号)、《卫生应急队伍装备参考目录(试行)》(卫应办急发{2008}207号)按照分工协作,整合资源的方针,坚持统一调配,保障急需的原则,在《2011年卫生应急物资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制定相关的制度,以保障应急物资储备与应用。

二、应急物资的管理定位

应急管理科负责应急物资的采购计划、日常管理与使用,应急科与办公室各派一人负责中心应急物资的出库、入库。

三、应急物资的储备计划与采购

应急科设专人负责应急物资的盘点,根据调用与耗损情况,每年提出物资补充计划,另根据疫情情况提出应急物资采购计划,经中心应急领导小组审批后,上报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要求进行采购,急需的应急物资不能实行政府采购的,提出书面申请,上报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后进行应急采购。

四、应急物资的日常保管与使用

1、出、入库管理

专人负责应急物资的入库与出库,并设台账记录,记录内容应包

括单价、品种、型号、生产日期、生产厂家、保质期。

2、回收管理

可回收管理的应急物资使用后,负责回收和维护保养,对于消耗式不可回收的,应记录损耗原因,并由中心主管领导审批。

3、调用管理

本系统调用物资应由使用单位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卫生局领导审批后,托管单位进行调用手续,中心内部调用需经过中心领导审批兵器做好请领记录。

4、存放期的管理

为避免应急物资过期浪费,管理人员应定期查看存放期,对于存放期较短、市场供应充分且在日常应急工作中不常使用的卫生应急物资,实行动态管理。按照“用旧补新、先进先出、等量更替”的原则使用,对不能进行先是交替的物资积极采取措施,尽早用于临床科室、应急演练、疫情处置和卫生学处理中。

5、库房环境管理

库房应保证物资储备的条件和要求,要避光、通风良好,有防火、防盗、防潮、防鼠、防污染等措施。对低温保存的,应在符合温度控制要求的冰箱中保存。

旅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