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
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和储备清单

花塔小学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为提高我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管理,确保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应急物资采购1、应急储备物资实行品种控制、总量适度的动态储备。
在保证储备物资的品种、数量、质量的前提下,根据具体品种的效期及质量要求,对储备物资进行轮换、更新和补充。
2、明确应急物资采购的范围、原则。
3、应急物资实行特事特办,减少环节;提高效率,保证质量;加强监管;严控价格,就近采购的原则。
二、应急物资验收1、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落实专人,切实加强其储备物资的质量管理。
2、储备物资入库登记管理,实行复核签字制度,做到“实物、台帐”相符。
三、应急物资安全、保管1、储备物资地点必须具备防火、防盗、警报(或监视系统)设施,并按照重点安全保卫部位的要求,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2、分类管理个人防护、消杀器械和药品、传染病救治药品等物质。
3、对应急物资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保证库房的干燥、干净、整洁、通风,保证物质不霉变、变质。
4、保证应急物资发放的快捷。
四、应急储备物资的出库1、应急物资出库格执行填单审批制度,经单位领导批准后发放。
2、不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发放应急储备物资。
五、应急物资的补充、更新1、对应急物资的储备情况实行全程监控管。
2、应急储备物资的调用、耗损状况及疾病预防控制和救治的实际需要情况,及时编制应急物资储备、调整、补充、更新保养计划,并搞好预算。
3、保证应急物资足额储备、满足疫情处置工作的需要。
花塔小学2020.2花塔小学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目录背负式喷雾器 1个小型喷壶 2个84消毒液 2箱体温表 14个红外体温枪 1个医用口罩 300个洗手液 9瓶手套 1包香皂 11块毛巾 20个。
医院应急物资管理制度(五篇)

医院应急物资管理制度为做好我院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应急抢救,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置事故、排除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维护社会稳定。
为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应急物资是在事故即将发生前用于控制事故发生,或事故发生后用于疏散、抢救、抢险等应急救援的工具、物品、设备、器材、装备等一切相关物资。
二、应急物资的采购入库有后期保障部采购,都必须一一填写入库清单,经验收后统一入库保管。
应急物品管理要建立专账,由专人管理。
三、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1、经检验合格的应急物资,必须实行分区、分类存放和定位管理。
根据库房的条件和物资的不同属性,将储存物资逐一分类,根据其保管要求,仓储设施条件及仓库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存放区,为方便抢修物资存放,减少人为差错。
2、应急物资应妥善保管,以保护物资的质量。
储备物资应防止受到雨、雪、雾的侵蚀和日光暴晒。
3、加强对应急物资的管理,应防止应急物资被盗用、挪用、流失和失效,对各类物资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检查人员每月要定期检查一次应急物资和工具的情况,发现缺少和不能使用的要及时提出和督促,确保正常使用,检查人员每次检查时要进行详细记录,留存备查。
四、应急物资的调拨由应急办公室统一调度、使用。
应急物资调用根据“先近后远,满足急需,先主后次”的原则进行。
建立与其他地区、其他部门物资调剂供应的渠道,以备物资短缺时,可迅速调入。
五、奖惩措施1、应急物资如保管不当或挪作他用,造成影响或经济损失的,当事人应当作相应赔偿,情节严重者,加重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对责任心强的保管人员,在物资的保管、养护方面有合理的建议或挽回经济损失的,将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医院应急物资管理制度(二)1、药房应设专职人员管理,药品摆放整齐有序,每种药品均配有价签,无假劣、禁用和过期兽药。
2、购进兽药,必须查看并留存兽药企业的营业执照、兽药生产许可证、gmp证书、税务登记证和农业部批准的兽药标签复印件各一份,无以上任何一种证件的兽药产品,不得购入。
医院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

医院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医院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医院在突发事件中的应急能力和反应速度,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的依据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应急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各个科室及相关部门。
三、储备物资的分类和标准1.医疗救治物资:包括医疗器械、消毒药剂、救护车、医用防护服等,需根据医院的规模和实际需求确定储备数量和种类。
2.食品药品:储备必要的食品、饮用水、药品等,确保医院内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储备数量应足够维持48小时以上。
四、储备物资的管理和更新1.物资指定专人负责监管和管理,确保物资储备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2.物资数量、性能等要素需要定期检查和更新,确保物资的正常运作和可用性。
3.食品药品的储备需保持定期使用和补充,确保食品、水和药品的质量。
4.物资储备过期或失效时,需及时进行替换或更新。
五、应急物资的核查和配发1.定期进行应急物资的核查和盘点,确保物资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当发生突发事件时,应急物资由指定人员负责配发,确保物资能够及时到位。
3.配发物资的使用要符合紧急救援的需要,确保物资的合理利用。
六、储备物资的勤务保障1.物资储备要定期检查和调整,确保储备物资的准确性和适用性。
2.物资储备要储存在固定的地点,标明物资类型和数量,并保证易于取用。
3.物资储备人员要定期接受培训,了解物资的类型、使用方法和储存要求。
七、监督和检查1.医院领导要对物资储备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确保物资的有效性和储备的持续性。
2.相关部门要定期向医院领导汇报物资储备的情况和更新的进展。
3.物资储备的核查和经费使用要接受内外部的监督和审计。
八、处罚措施对于不按规定进行储备物资管理,导致无法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的,将依法进行相应的处罚。
九、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两年,过期后需重新审核和更新。
2.对于本制度中没有涉及到的具体事项,应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内容

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管理,确保卫生应急物资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能够迅速、有效地投入使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卫生应急物资,是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需的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用品、消毒产品等。
第三条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应遵循集中管理、分级负责、平时储备、战时调用、动态调整、节约使用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全国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管理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二章储备管理第五条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分为国家级和地方级。
国家级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地方级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由地方财政承担。
第六条国家级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目录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地方级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目录由省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有固定的储备场所和储存设施;(二)有完善的储备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三)有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四)有保证储备物资质量的必要措施。
第八条国家级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单位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确定,地方级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单位由省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确定。
第九条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单位应当根据储备目录和实际需要,定期组织采购、更新储备物资。
第十条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包括入库、出库、保管、维护、检查、报废等环节,确保储备物资的安全、完整和有效。
第十一条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单位应当定期对储备物资进行质量检查,确保储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二条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单位应当建立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储备物资的信息化管理。
卫生应急仓库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卫生应急仓库的管理,确保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使用安全、高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卫生应急仓库的物资储备、调拨、使用、维护和报废等各个环节。
第二章仓库职责第三条仓库负责卫生应急物资的采购、储存、保管、维护和报废等工作。
第四条仓库应建立健全应急物资管理制度,确保应急物资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第三章物资储备第五条应急物资储备应遵循“合理、实用、安全、经济”的原则,根据国家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储备品种和数量。
第六条仓库应定期检查应急物资的储存条件,确保物资存放于干燥、通风、防潮、防鼠、防虫的环境中。
第七条应急物资应按照分类、分区、分架的要求进行存放,标识清晰,便于查找和使用。
第八条应急物资的储备期限应根据物资的性质、保质期等因素确定,一般不超过两年。
第四章物资调拨第九条应急物资调拨应遵循“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的原则,确保应急物资能够及时、有效地用于卫生应急工作。
第十条仓库接到应急物资调拨申请后,应立即核实申请事项,经分管领导审批后,及时办理调拨手续。
第十一条应急物资调拨过程中,应确保物资数量、品种、质量与申请一致。
第五章物资使用第十二条应急物资使用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使用安全。
第十三条使用应急物资的单位和个人应如实记录使用情况,并及时反馈给仓库。
第十四条应急物资使用后,应按照规定及时补充和更新。
第六章物资维护与报废第十五条仓库应定期对应急物资进行检查、维护,确保物资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六条应急物资出现质量问题、损坏、过期等情况,应及时报废,并按规定进行销毁。
第十七条废弃的应急物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章监督检查第十八条仓库应定期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本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十九条仓库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制度,对违反制度的行为,应予以制止和纠正。
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

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我国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确保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能够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治和卫生保障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卫生应急物资,是指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用于预防、控制、治疗疾病和损伤,以及其他与卫生应急相关的物资。
第三条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合理、规范有序、保障急需、节约使用的原则。
第四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的监督管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物资储备第五条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包括国家储备和地方储备。
国家储备主要用于全国范围内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保障,地方储备主要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保障。
第六条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并公布。
储备目录包括应急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标准、储存条件等。
第七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类型、规模、频率和应急保障需求,合理确定卫生应急物资的储备种类和数量。
第八条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应当采取实物储备和商业储备相结合的方式。
实物储备应当根据储备目录的要求,由政府投资建设或者委托有关单位建设。
商业储备应当通过市场采购、协议储备等方式建立。
第九条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库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鼠等条件,确保储备物资的安全和完好。
第十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对储备的卫生应急物资进行质量检查和维护,确保物资的质量安全。
第三章物资调用第十一条卫生应急物资调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规定,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需要决定。
医院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办法

医院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应急物资储备管理,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急物资,是指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为保障医疗机构正常运转和救治患者所需的各种物资。
第三条医院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综合防范;(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三)实物储备,动态调整;(四)科学合理,节约使用。
第四条医院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应建立和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制度,确保应急物资的合理储备、有效使用和及时补充。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医院应成立应急物资储备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应急物资储备管理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第六条应急物资储备管理领导小组的职责:(一)制定医院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二)确定应急物资储备的种类、数量和质量要求;(三)监督应急物资的采购、储备、使用和补充工作;(四)定期检查应急物资储备情况,确保应急物资的有效性;(五)组织应急物资储备管理的培训和演练。
第七条医院应急物资储备管理部门负责应急物资的采购、储备、分发和补充等工作。
第八条医院其他相关部门应按照应急物资储备管理领导小组的要求,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和使用工作。
第三章应急物资的采购与储备第九条医院应根据应急物资储备计划,定期采购应急物资。
应急物资的采购应遵循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
第十条医院应建立健全应急物资质量管理制度,对应急物资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医院应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种类和特点,合理确定应急物资的储备种类和数量。
第十二条医院应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库房管理制度,确保应急物资的安全、整齐、干燥、通风。
第四章应急物资的分发与使用第十三条医院应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分发制度,确保应急物资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能够迅速、准确地分发到需要的部门和人员。
第十四条医院应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使用管理制度,明确应急物资的使用范围、程序和责任。
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范文(6篇)

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范文一、应急储备仓库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仓管员须掌握应急物资使用的常识,熟悉物资储备情况和操作规程,具备一定的应变能力,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忠于职守。
二、制定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物资储备目录和配置方案。
三、根据“安全第一,常备不懈,定额储备,及进调度,满足急需”的原则,对药品、疫苗、医疗卫生设备、快速检验检测器材和试剂、传染源隔离、放射源隔离、防护用品及设施等卫生应急储备物资实行分类管理,落实岗位责任制。
四、建立管理责任制,确定专人负责卫生应急储备物资的调用、补充、调整和更新管理,保证应急物资足量储备、满足卫生应急处置工作需要。
建立健全卫生应急物资采购、入库、储存、出库、回收、维护保养、定期检查、处置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和台账记录。
五、应符合物资储存的具体条件和要求,要避光、通风良好,有防火、防盗、防潮、防鼠、防污染等措施。
对需低温保存的,应在符合温度控制要求的冷库、冷藏柜、冰柜中保存。
六、调用出库的卫生应急物资使用后,对可重复使用的,负责回收和维护保养;对已消耗或不可回收的,应填写耗损管理相关记录并说明情况,报院领导批准后做耗损处理。
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范文(2)应急物资是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和处置的重要物质支撑。
为全面加强我矿应急物资储备工作,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物资保障能力,建立健全我矿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储备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一)以人为本、维护稳定原则。
应急物资储备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维护稳定为宗旨。
通过建立健全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物资保障机制,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物资准备充足,及时到位,有效地保护和抢救人的生命,最大限度地减少生命和财产损失。
(二)统筹协调、相互调剂原则。
当突发事件发生时,统一调配,资源共享,避免重复建设,节约资金。
应急物资储备要紧密结合我矿实际,确定物资储备的种类,先急后缓,保证重点。
(三)明确责任、各负其责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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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顺口区疾控中心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
一、原则
区疾控中心承担全区的卫生应急储备工作,同时还承担区卫生局应急物资的托管工作,为了规范应急物资的储备、应用和调控,保障卫生应急工作有序进行,依据《关于加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辽卫函字[2010]446号)、《卫生应急队伍装备参考目录(试行)》(卫应办急发{2008}207号)按照分工协作,整合资源的方针,坚持统一调配,保障急需的原则,在《2011年卫生应急物资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制定相关的制度,以保障应急物资储备与应用。
二、应急物资的管理定位
应急管理科负责应急物资的采购计划、日常管理与使用,应急科与办公室各派一人负责中心应急物资的出库、入库。
三、应急物资的储备计划与采购
应急科设专人负责应急物资的盘点,根据调用与耗损情况,每年提出物资补充计划,另根据疫情情况提出应急物资采购计划,经中心应急领导小组审批后,上报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要求进行采购,急需的应急物资不能实行政府采购的,提出书面申请,上报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后进行应急采购。
四、应急物资的日常保管与使用
1、出、入库管理
专人负责应急物资的入库与出库,并设台账记录,记录内容应包
括单价、品种、型号、生产日期、生产厂家、保质期。
2、回收管理
可回收管理的应急物资使用后,负责回收和维护保养,对于消耗式不可回收的,应记录损耗原因,并由中心主管领导审批。
3、调用管理
本系统调用物资应由使用单位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卫生局领导审批后,托管单位进行调用手续,中心内部调用需经过中心领导审批兵器做好请领记录。
4、存放期的管理
为避免应急物资过期浪费,管理人员应定期查看存放期,对于存放期较短、市场供应充分且在日常应急工作中不常使用的卫生应急物资,实行动态管理。
按照“用旧补新、先进先出、等量更替”的原则使用,对不能进行先是交替的物资积极采取措施,尽早用于临床科室、应急演练、疫情处置和卫生学处理中。
5、库房环境管理
库房应保证物资储备的条件和要求,要避光、通风良好,有防火、防盗、防潮、防鼠、防污染等措施。
对低温保存的,应在符合温度控制要求的冰箱中保存。
旅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