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知识民法考点解析:合同的相对性
合同的相对性

合同的相对性合同的相对性是指一个合同是相对的,并且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具有相对性。
合同的相对性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是合同法规定的产生和效力的主要条件。
合同的相对性意味着合同只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对于非当事人而言是不具有约束力的。
只有参与合同订立的各方当事人之间才有权利和义务的发生和履行。
非当事人不能凭借合同主张自己的权益或对合同进行干涉。
合同的相对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第三人对合同的无权干涉:合同只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第三人不能对合同进行干涉。
无论合同内容如何,第三人都不能通过法律手段强制干涉或改变合同的权益和义务。
2. 第三人对合同的权益不能主张:非当事人不能凭借合同主张自己的权益。
合同产生的权益只对当事人发生效力,非当事人无权要求当事人履行合同或享受合同权益。
3. 第三人对合同的义务不能承担:非当事人不能承担合同的义务。
合同设定的义务只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非当事人无法履行合同的义务。
4. 第三人对合同的违约不负责任:非当事人不能对合同的违约行为负责。
只有当事人之间违反了合同的约定,才能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对于非当事人而言,合同的违约行为不构成法律责任的依据。
合同相对性的原则保护了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有一定的自由度来约定或修改合同的内容,并凭借合同的权益和义务来保障自己的权益。
同时,合同的相对性也避免了非当事人对合同的干预和影响,保障了合同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然而,合同的相对性也可能会带来一定的风险和不便。
由于合同只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之外的第三人可能会因为合同的权益和义务而受到损害。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法律可能会对第三人的利益进行保护,限制当事人根据合同自由行使权利或履行义务。
总而言之,合同的相对性是合同法中的一个重要原则,保障了当事人的权益和义务的相对性,同时也限制了非当事人对合同的权益和义务的干涉。
在实际生活和商业活动中,当事人应当依法签订合同,履行合同的权益和义务,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合同的相对性

浅析合同的相对性原理及其发展一、合同相对性概念、基本理念和内容合同相对性是指合同主要在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法律约束力,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基于合同向合同对方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而不能向与其无合同关系的第三人提出请求,也不能擅自为第三人设定合同上的义务,合同债权也主要受合同法的保护。
基本理念:在合同法理论中,其基本理念在于两个方面:(一)合同相对性原则是贯彻意思自治、契约自由的私法精神的必然体现意思自治原则和合同自由原则是整个合同法理论的核心所在。
依意思自治原则,个人意志是合同的核心,在合同范围内,一切债权债务关系只有依当事人的意志而成立时,才具有合理性。
合同相对性原则恰恰反映了意思自治原则的要求。
既然合同是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那么,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就是合同当事人自由意思的“原动力”,“合同的精髓是当事人自由意志之汇合”。
(二)合同相对性原则是保护第三人活动自由的必然体现合同相对性原则包含一项基本的价值判断,旨在适当维护第三人活动之自由,不致因第三人故意或过失侵害债务人或给付标的,而对债权人负损害赔偿责任。
否则,第三人之责任范围将漫无边际,诚非妥适。
合同相对性原则不利于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利益,而有利于保护第三人的利益,鼓励第三人交易。
合同相对性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的内容:(一)主体的相对性指合同关系只能发生在特定的主体之间,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够向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基于合同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任何一方当事人只能向合同另一方提起诉讼或请求,而不能向第三人提起诉讼或请求。
(二)内容的相对性只有合同当事人才能享有合同规定的权利,并承担该合同规定的义务,但除法律、合同另有规定以外。
当事人以外的任何第三人不能主张合同上的权利,更不负担合同中规定的义务。
(三)责任的相对性即指违约责任只能在特定的合同关系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关系以外的人不负违约责任,合同当事人也不对合同关系以外的人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的相对性与合同关系破坏

合同的相对性与合同关系破坏一、引言本协议旨在就合同的相对性及合同关系破坏进行规范,确保各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权益得到保护,并促进合同关系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二、定义1. 合同的相对性:指合同是由两个或更多的相对主体之间达成的协议,各方在合同中享有相对的权利和义务。
2. 合同关系破坏: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或多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导致合同关系无法继续有效存在或受到严重影响的行为。
三、合同的相对性原则1. 自愿原则:各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基于自愿原则,确保双方达成一致的意见,并自愿履行合同义务。
2. 平等原则:各方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应保持平等地位,不得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不当利益或限制对方的权益。
3. 信赖原则:各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并相互信任对方的履约能力和诚信度。
4. 保护原则:各方应尽力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尊重对方的权益,共同维护合同关系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四、合同关系破坏行为1. 违约行为:一方或多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内容和期限履行义务,严重影响了合同关系的继续有效存在。
2. 不当解除行为:未经合同约定或法定程序,擅自解除合同或提前解除合同,导致合同关系无法继续有效存在。
3. 恶意竞争行为:一方或多方通过不正当手段,破坏合同关系的稳定,以获取不当利益或排除竞争对手。
4. 不当干涉行为:一方或多方以不正当手段干涉对方的合同权益,妨碍对方正常履行合同义务。
五、合同关系破坏的后果与救济措施1. 合同关系破坏的后果:合同关系破坏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恢复合同关系、承担违约责任等。
2. 救济措施:受到合同关系破坏的一方可以采取以下救济措施:a. 请求履行:要求破坏合同关系的一方履行合同义务。
b. 请求赔偿:要求破坏合同关系的一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c. 请求解除:在合同关系无法继续有效存在的情况下,请求解除合同并获得相应的赔偿。
d. 请求禁止:要求法院或仲裁机构禁止破坏合同关系的行为,保护合同关系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合同的相对性

合同的相对性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件,用于规定各方在特定交易或协议中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的相对性是指合同的效力仅对合同各方具有约束力,而不对第三方产生直接效力。
本协议旨在详细描述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和相关事项,以确保各方在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的权益得到保护。
一、合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1.1 合同各方应当遵守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并按照合同的要求履行相关责任。
1.2 合同各方应当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及时更新相关信息。
1.3 合同各方应当保护并不泄露合同涉及的商业机密和敏感信息。
二、合同的相对性原则2.1 合同的效力仅对合同各方具有约束力,不对第三方产生直接效力。
2.2 第三方如欲享受合同约定的权益,应当通过合同各方的同意或法律授权获得相应权益。
2.3 第三方如与合同各方发生争议,应当通过合同各方协商解决,或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三、合同的转让与继承3.1 合同的转让需经合同各方书面同意,未经同意不得转让合同权利和义务。
3.2 合同的继承应当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并经合同各方书面同意。
3.3 合同的继承人应当承担合同继承后的权利和义务,并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
四、合同的解除与修改4.1 合同各方如欲解除合同,应当经过书面协商一致,并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解除。
4.2 合同各方如欲修改合同内容,应当经过书面协商一致,并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修改。
4.3 合同的解除和修改需经合同各方书面确认,未经确认不得视为有效。
五、合同的违约与赔偿5.1 合同各方如违反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2 合同各方如因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3 合同各方如因不可抗力因素无法履行合同,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合理措施减轻损失。
六、争议解决6.1 合同各方如发生争议,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6.2 如协商不成,合同各方可以选择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争议。
6.3 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对合同各方具有约束力。
相对性原则 (2)

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合同相对性原则:1、主体的相对性,即指合同关系只能发生在特定的主体之间,只有合同关系当事人之间才能相互提出请求,非合同关系当事人,没有发生合同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的第三人不能依据合同向合同当事人提出请求或提出诉讼。
另外,合同一方当事人只能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合同上的请求和提起诉讼,而不能向与合同无关的第三人提出合同上的请求及诉讼。
2、内容的相对性,即指除法律、合同另有规定以外,只有合同当事人才能享有合同规定的权利,并承担该合同规定的义务,当事人以外的任何第三人不能主张合同上的权利,更不负担合同中规定的义务。
在双方合同中,还表现为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权利义务相互对应,互为因果,呈现出“对流状态”,权利人的权利须依赖于义务人履行义务的行为才能实现。
从合同内容的相对性可以引申出几个具体规则。
一是合同赋予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原则上并不及于第三人,合同规定由当事人承担的义务,一般也不能对第三人产生拘束力。
二是合同当事人无权为他人设定合同上的义务。
三是合同权利与义务主要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约束力,法律的特殊规定即为合同的相对性原则的例外。
3、责任的相对性,即指违约责任只能在特定的合同关系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关系以外的人不负违约责任,合同当事人也不对其承担违约责任。
违反合同的责任的相对性的内容包含三个方面:第一,违约当事人应对因自己的过错造成的违约后果承担违约责任,而不能将责任推卸给他人。
第二,在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债务不能履行的情况下,债务人仍应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债务人在承担违约责任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债务人为第三人的行为负责,既是合同相对性原则的体现,也是保护债权人利益所必须的。
第三,债务人只能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而不应向国家或第三人承担违约责任。
侵权责任法的归责原则,指确定侵权行为人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一般准则,是在损害事实已经发生的情况下,确定侵权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以及与自己具有特定关系的人或者物件所造成的损害是否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原则。
名词解释合同的相对性原则

名词解释合同的相对性原则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 甲方(解释方):姓名/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 乙方(受解释方):姓名/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 合同背景信息:合同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主要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6. 名词解释的范围:本合同解释的名词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名词解释的适用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适用的行业标准或法律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7. 相对性原则定义:相对性原则的定义:合同的相对性原则指的是合同仅对合同当事人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仅在合同当事人之间产生效力。
原则适用的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律依据或解释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8. 解释内容:解释的具体名词及其定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解释的适用条件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解释的目的和效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9. 双方权利与义务:甲方权利与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权利与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和乙方的合作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 争议解决:争议解决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争议处理的步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管辖法院或仲裁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 合同变更与终止:合同变更的条件与程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终止的条件与程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法律适用:适用的法律法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适用的法律条款或解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其他条款:其他约定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相关附件或补充协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解释方):姓名/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解释方):姓名/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的相对性

合同的相对性合同的相对性是指合同是以两个或多个相对主体之间的行为为基础形成的,是相对主体之间通过协商和约定达成的一种法律关系。
相对性是合同性质的重要特征,合同的成立、效力和履行都是以相对性为前提的。
首先,合同的相对性体现在合同的成立过程中。
合同是由双方或多方主体通过协商和约定形成的一种协议,协议的内容及条款是相对主体之间达成意见的结果。
双方或多方主体在协商和约定过程中发挥着平等主体的地位,对合同的条款进行自由选择和决定。
在相对主体之间形成了合同的共识,这是合同成立的一种体现。
其次,合同的相对性还体现在合同的效力方面。
合同是相对主体之间约定和规定一定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文件,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在法律上,合同产生了合同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相对主体依据合同条款互相拥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如果一方主体不履行合同条款,就违反了合同的约定,对方主体可以依据合同的规定来要求履行或者索赔,法律保护了相对主体的合法权益。
最后,合同的相对性还体现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
合同的履行是指双方或多方主体根据合同条款和约定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相对主体在履行过程中应当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的责任,不能擅自变更合同的内容。
同时,相对主体还应当根据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履行相应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施和完成。
如果一方主体不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就违反了合同的约定,另一方主体可以依据合同的规定要求履行或者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合同的相对性在经济和社会交往中有重要作用。
通过合同的相对性,保障了经济和社会交往中各方主体的权益,促进了市场秩序的正常运转。
相对主体通过合同的约定和规范达成了一致,可以减少交易中的不确定性,增加了市场的透明度和可预测性。
同时,合同的相对性也体现了人之间自由意志的尊重和平等地位的体现,符合交易主体的自主选择和决策。
在合同的相对性的基础上,经济和社会各方主体可以更好地协调利益关系,促进共同发展。
总之,合同的相对性是合同性质的重要特征。
合同的相对性

合同的相对性一、背景介绍在商业和法律领域,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件,用于明确和约束各方之间的权利和责任。
合同的相对性是指合同的效力仅对合同各方产生法律约束力,而不对第三方产生法律效力。
本协议旨在详细解释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并提供相关的条款和示例。
二、合同的相对性原则1. 合同的订立是自由的:合同是各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各方在平等地位下进行谈判和达成协议。
合同的相对性原则确保只有合同各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受到法律保护。
2. 第三方的权益:合同的相对性原则排除了第三方对合同的直接权利和义务。
即使第三方可能受到合同的影响,他们无法依据合同主张权利或承担义务。
3. 异议权: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允许各方在合同中约定仅对合同各方具有约束力的条款。
第三方无权对合同的条款提出异议或要求修改。
4. 例外情况: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法律可能允许第三方对合同的某些条款具有权利或义务。
例如,法律可能授予某些受益人权利,即使他们不是合同的当事人。
三、合同的相对性条款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合同相对性条款,用于明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1. 合同各方确认:各方确认合同仅对合同各方具有约束力,并排除第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2. 禁止转让:未经其他合同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3. 异议权:各方同意,合同中的条款仅对合同各方具有约束力,第三方无权对合同条款提出异议。
4. 第三方权益:各方确认,除非法律明确规定,第三方无权依据合同主张权益或承担义务。
5. 通知义务:各方同意,在与合同有关的事项上,应及时向其他合同方发送书面通知,并保证通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四、合同相对性的案例分析以下是一些实际案例,用于说明合同相对性原则的应用:案例一:甲方与乙方签订销售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购买货物。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将合同转让给丙方。
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丙方无权要求甲方履行合同义务,因为丙方不是合同的当事人。
案例二:甲方与乙方签订租赁合同,约定甲方将一栋房屋租给乙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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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民法考点解析:合同的相对性(一)合同相对性的内涵合同的相对性,指合同仅在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拘束力,合同的效力仅及于合同当事人,包括主体的相对性、内容的相对性与责任的相对性。
在司法考试中需要把握的内容是:①合同债权人只能请求合同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承担违约责任),不能请求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承担违约责住);②合同当事人之外的第三人无权请求合同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承担违约责任);③合同债务人因第三人违约的,仍应对合同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债务人与第三人的关系另行解决。
合同相对性原理的学理基础:①自我决定,自我拘束。
合同债务人仅对自己愿意受到拘束的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枉。
②维持合同当事人请求权与抗辩权之间的平衡。
(二)《合同法》总则关于合同相对性的规定相关法条《合同法》第64条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65条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121条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当事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糾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合同法解释(二)》第16条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案情可以将合同法第64条、第65条规定的第三人列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但不得依职权将其列为该合同诉讼案件的被告或者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1.《合同法》第64条。
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虽突破了主体的相对性,但仍遵循违约责任的相对性(见例1和例2)。
例1董事长甲与乙花店约定:“甲支付乙10万元,乙选择上好红玫瑰999朵,于丙女生日当晚6时送至丙女宿舍”。
结果,乙的雇员错将甲所订之花送给(丙女隔壁宿舍的)丁女,丙女生日当天不见—个花瓣,垂泪到天明。
①甲、乙约定由债务人乙向第三人丙履行合同义务,乙违约的,甲有权请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②第三人丙无权请求债务人乙承担违约责任。
例2甲向乙出售一批货物,约定于乙所在地交付。
甲又和丙签订运输合同,约定由丙运交乙。
运输途中,丙因重大过失导致货物毁损严重。
①运输合同中,甲、丙约定由债务人丙向第三人乙履行。
丙违约的,甲有权请求丙承担违约责任。
②第三人乙无权请求丙承担违约责任。
③乙只能基于买卖合同,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典型真题〔I〕神牛公司在H省电视台主办的赈灾义演募捐现场举牌表示向S省红十字会捐款100万元,并指明此款专用于S省B中学的校舍重建。
事后,神牛公司仅支付50万元。
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08年·卷三·5题一C)A.H省电视台、S省红十字会、B中学均无权请求神牛公司支付其余50万元B.S省红十字会、B中学均有权请求神牛公司支付其余50万元C.S省红十字会有权请求神牛公司支付其余50万元D.3中学有权请求神牛公司支付其余50万元[答案解析]①赠与人是神牛公司,受赠人是S省红十字会。
②S 省B中学只是利益第三人,不是合同当事人。
〔II〕宗某患尿毒症,其所在单位甲公司组织员工损款20万元用于救治宗某。
此20万元存放于专门设立的账户中。
宗某医治无效死亡,花了15万元医疗费。
关于余下5万元,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14年·卷三·4题一D)A.应归甲公司所有B.应归宗某继承人所有C.应按比例退还员工D.应用于同类公益事业[答案解析]①“宗某”非“钟某”也。
老钟尚能饭!②“专门设立的账户”表明受赠与人不是“宗某”,该赠与合同属于向第三人“宗某”履行的赠与合同。
与(08年·卷三·5题)一以贯之。
2.《合同法》第65条。
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虽突破了主体的相对性,但仍遵循违约责任的相对性(见例3)。
例3甲向乙出售一批货物,尚未交付货物。
合同签订后,乙立即同丙订立合同,将这批货物转卖给丙,并和丙约定,该批货物由甲运交丙。
①乙、丙的买卖合同中,双方约定由第三人甲向债权人丙履行交货义务,若甲未按照(乙、丙的约定)向丙完成交货义务,丙无权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②丙只能请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典型真题甲、乙双方约定,由丙每月代乙向甲偿还债务500元,期限2年,丙履行5个月后,以自己并不对甲负有债务为由拒绝继续履行。
甲遂向法院起诉,要求乙、丙承担违约责任。
法院应如何处理?(04年.卷三?12题一A)A.判决乙承担违约责任B.判决丙承担违约责任C.判决乙、丙连带承担违约责任D.判决乙、丙分担违约责任3.《合同法》第121条。
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见例4)。
例46月10日,甲、乙约定,甲于7月1日为乙临摹一幅齐白石的国画。
6月15日,乙与丙签订买卖合同,约定乙于7月5日向丙交付(甲于7月1曰临摹的)齐白石国画。
7月1日凌晨,甲前往乙家作画的途中,被酒后超速驾驶的丁撞成重伤,住院治疗1个月后方才苏醒。
①甲、乙的加工承揽合同中,债务人甲(因第三人丁的原因)违约,甲应对乙承担违约责任。
②乙、丙的买卖合同中,债务人乙(因第三人甲的原因)违约,乙应对丙承担违约责任。
(三)最爱考的三处《合同法》分则关于合同相对性的规定原则上,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所有的合同均适用合同相对性规则。
这是自明的道理。
不过,有的地方可能更好出题,于是,关于合同的相对性,经常考到以下三个法条:1.《合同法》第224条(见例5)。
2.《合同法》第253、254条(见例6)。
3.《合同法》第421条(见例7)。
例5甲将房屋出租给乙,经过甲同意,乙又将房屋以自己的名义出租给丙。
这是合法转租。
因甲、丙间不存在合同关系,这里倾向于从两个角度考查合同的相对性:①甲无权请求丙向自己支付租金。
②若丙损害房屋,甲有权请求丙承担侵权责任,但无权请求丙承担违约责任。
但是,甲有权请求乙承担违约损害赔偿(乙因第三人丙对甲违约)。
例6甲委托乙加工1000套服装,乙擅自将其中的200套交给丙完成。
乙向甲交付1000套服装后,甲发现其中的200套(均为丙加工)不合格。
①甲、丙间不存在合同关系。
②甲不能请求丙承担违约责任,甲只能请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例7甲委托乙行纪公司出售一套机器设备。
乙以自己的名义与丙签订了买卖合同,但丙一直未向乙支付到期价款。
①《合同法》第421条第1款规定:“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乙有权请求丙承担违约责任。
②甲不能请求丙承担违约责任。
甲只能要求乙对自己承担违约责任。
(四)合同相对性原则的例外1.合同保全。
《合同法》第73条规定的代位权、第74条规定的债权人撤销权,突破了合同的相对性,合同债权人在法定条件成就时,得对合同关系以外的第三人主张权利(详见“代位权与撤销权”一章)。
2.买卖不破租赁。
根据《合同法》第229)条与《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20条,租赁期间,租赁物的所有权(因买卖、赠与、继承、企业合并)发生变动的,原租赁合同对新的所有权人继续有效,即新的所有权人应法定承受原租赁合同(详见“租赁合同”一章)。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分包人的连带责任。
《合同法》第272条第2款规定,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25条规定:“因建设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的,发包人可以以总承包人、分包人和实际施工人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
”(见例8)。
例8甲将工程发包给乙,乙将全部或者部分工程交给丙完成。
工程质量存在问题。
①甲、丙间无合同关系。
②无论乙、丙之间的转包合同、分包合同效力如何,就房屋的质量问题,甲均有权请求乙、丙承担连带责任。
③为了保证工程质量,法律允许此时突破合同的相对性。
4.非法转包、违法分包情形下,发包人对实际施工人的责任。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26条规定:“实际施土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
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见例9)。
例9甲将工程发包给乙,乙将工程的主体结构分包给丙。
甲欠乙工程款500万元,乙欠丙工程款600万元。
①乙、丙间的分包合同属于违法分包,无效。
但是,只要丙建造的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丙有权请求乙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
②丙有权以甲为被告起诉,要求甲向自己支付工程款,甲在欠乙的限度内对丙承担支付工程款的义务(500万元)。
③本质上,丙行使的是代位权。
5.单式联运合同。
《合同法》第313条规定:“两个以上承运人以同一运输方式联运的,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应当对全程运输承担责任。
损失发车在某一运输区段的,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和该区段的承运人承担连带责任。
”(见例10)。
须注意:多式联运合同中,实际承运人与多式联运经营人不承担连带责任,没有突破合同相对性的问题(《合同法》第321条)(见例11)。
例10甲委托乙通过铁路运输一批货物。
乙随后与A、B分别签订运输合同,由A、B通过铁路将该批货物各运输一段。
在B运输过程中,因B重大过失导致货物毁损灭失。
①这就是单式联运(A、B联合运输,均采用铁路运输)。
②甲有权请求乙和B承担连带责任。
例11甲委托乙运输一批货物。
乙随后与A、B分别签订运输合同,约定由A用轮船运输一段,B用火车运输一段。
在B运输过程中,因B重大过失导致货物毁损灭失。
①这是多式联运。
不突破合同的相对性。
②甲无权请求13承担违约责任,甲只能请求乙承担违约责任,但损害赔偿标准等事项依照铁路运输的相关规则处理。
6.《旅游纠纷解释》第2条。
《旅游纠纷解释》第2条规定:“以单位、家庭等集体形式与旅游经营者订立旅游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除集体以合同一方当事人名义起诉外,旅游者个人提起旅游合同纠纷诉讼的,人民法脘应予受理。
”(见例12)。
例12为奖励甲公司1014年度十大先进个人,甲与乙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约定:“由甲支付全部旅游费用,乙为甲公司A、B、C等十大‘先进个人’提供‘三亚5日风情游’。
”旅游期间,因住宿酒店提供的食物缺陷,A、B、C等10人食物中毒,住院治疗多日。
甲公司因董事长贪腐被抓,无人理会此事。
①旅游合同的当事人为甲、乙。
②当甲怠于主张合同权利时,可突破合同相对性,A、B、C等人均可作为原告起诉乙,请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7.交强险。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几条;《交强险条例》第21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不受合同相对性的限制(见例13)。
例13甲为自己的汽车在丙保险公司投保了2015年交强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