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化仪表管理规定
自动化仪表控制系统管理制度和维修制度(3篇)

自动化仪表控制系统管理制度和维修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自动化仪表设备及控制系统的管理工作,控制和优化工艺条件,保障仪表设备安全经济运行,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及相关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自动化仪表控制系统的管理。
第三条控制系统主要包括集散控制系统(DCS)、紧急停车系统(ESD)、可编程控制器(PLC)等。
第四条控制系统的日常维护。
(一)系统点检制度1、仪表部系统负责人员应加强对系统的日常维护检查,根据系统的配置情况,制定系统点检标准,并设计相应的定点检表格。
2、系统定点检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A、主机设备的运行状态。
B、外围设备(包括打印机等)的投用情况和完好状况。
C、各机柜的风扇(包括内部风扇)运转状况。
D、机房、操作室的温度、湿度。
3、定点检记录要字迹清楚、书写工整,并定期回收,妥善保管。
(二)系统硬件管理1、仪表系统要设立专人负责保养,按规定进行点检和维护。
2、建立系统硬件设备档案,内容应名细到主要插件板,并作好历次设备、卡件变更记录。
3、系统硬件的各种资料要妥善保管,原版资料要归档保存。
4、在线运行设备检修时,要严格执行有关手续,按照规定,做好防范措施。
(三)系统软件管理1、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必须有双备份,并妥善保管在金属柜内;控制系统的密码或键锁开关的钥匙要由专人保管,并严格执行规定范围内的操作内容。
软件备份要注明软件名称、修改日期、修改人,并将有关修改设计资料存档。
2、系统软件无特殊情况严禁修改;确需修改时,要严格按照申请、论证手续,主管经理批准后实施。
3、应用软件在正常生产期间不宜修改。
按工艺要求确需重新组态时,要有明确的修改方案,并由生产技术部门、仪表和厂领导负责人共同签字后方可实施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4、软件各种文本修改后,必须对其他有关资料和备份盘作相应的修改。
5、由通用计算机、工业控制微机组成的控制、数据采集等系统,应执行专机专用,严禁任何人运行与系统无关的软件,以防病毒对系统的侵袭。
仪表及自动化控制系统管理制度(三篇)

仪表及自动化控制系统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仪表及自动化控制系统的管理,在企业生产过程中维护正常运行,保证生产安全和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仪表及自动化控制系统的部门和岗位。
三、仪表及自动化控制系统管理职责1. 仪表及自动化控制系统管理员负责仪表及自动化控制系统的日常管理、维护和安全运行。
2. 相关部门负责对仪表及自动化控制系统进行使用培训和监督,并对仪表及自动化控制系统的使用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四、仪表及自动化控制系统的操作规范1. 仪表及自动化控制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相关操作技能,并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操作。
2. 仪表及自动化控制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和规范进行工作,不得擅自操作或进行未经授权的改动。
3. 仪表及自动化控制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做好相关记录和报告,及时反馈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4. 仪表及自动化控制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妥善保管仪表及自动化控制系统的设备和资料,不得私自借用或乱放乱丢。
五、仪表及自动化控制系统的维护规范1. 仪表及自动化控制系统的维护人员必须按照维护手册和计划进行维护工作。
2. 仪表及自动化控制系统的维护人员必须定期对系统进行巡检和保养,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
3. 仪表及自动化控制系统的维护人员必须记录系统的维护情况,包括维护时间、维护内容和维护结果等,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4. 仪表及自动化控制系统的维护人员必须及时处理系统的故障,并记录和报告故障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六、仪表及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安全管理1. 仪表及自动化控制系统的管理员必须熟悉并执行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和标准。
2. 仪表及自动化控制系统的使用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如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向管理员报告。
3. 仪表及自动化控制系统的管理员负责对系统进行安全评估和风险控制,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4. 仪表及自动化控制系统的使用人员必须加强安全意识,定期参加安全培训,并按照培训要求进行操作。
仪表自动化管理制度(3篇)

仪表自动化管理制度是指为了提高仪表自动化管理水平,规范仪表自动化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确保仪表自动化系统的正常运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定和制度。
1. 仪表自动化设备使用管理:规定仪表自动化设备的使用范围、使用条件和使用规范,明确责任人和管理人员的职责,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2. 仪表维护管理:建立仪表自动化设备的维护计划和维护记录,规定设备的维护周期、维护内容和维护方式,保证设备的正常维护和维修。
3. 仪表数据管理:规定仪表自动化设备的数据采集、记录、存储和分析方法,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为生产和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4. 仪表故障管理:建立仪表自动化设备故障的处理流程和责任分工,及时处理设备故障,减少设备停机时间,提高设备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5. 仪表技术培训管理:制定仪表自动化设备的技术培训计划和培训内容,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员工的仪表自动化技术水平,保证设备的正常操作和维护。
6. 仪表质量管理:建立仪表自动化设备的质量管理制度,从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到运行维护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确保设备的质量符合要求。
7. 安全管理:制定仪表自动化设备的安全管理规定,包括使用安全、操作安全、维修安全等,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设备的安全。
通过执行仪表自动化管理制度,可以提高仪表自动化设备的可靠性和稳定性,降低故障率,提高设备利用率和生产效率,保障生产安全和质量,提高企业竞争力。
仪表自动化管理制度(2)一、仪表自动化设备包括测量监测、控制、在线质量仪表、数据采集系统、过程控制计算机、执行器及由它们组成的自动化系统和安全保护报警联锁系统。
二、要在设备部领导下,加强仪表自动化设备的管理,建立完善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的责任制,实行科学管理,确保仪表自动化系统处于良好状态。
三、要加强仪表自动化设备的维护和检修,制定相应的维护、检修制度和规程,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和信息反馈,及时掌握运行情况,定期检查、考核,提高使用质量和仪表四率(完好率、使用率、控制率和泄漏率)水平。
自动化仪表控制系统管理制度范文(4篇)

自动化仪表控制系统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自动化仪表控制系统的管理和运行,保证生产安全和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设备和生产线上的自动化仪表控制系统的管理与运行。
第三条自动化仪表控制系统是指利用计算机、现代制度技术和仪器仪表等设备定量控制和监测工业过程中的物理量的系统。
第四条公司应建立自动化仪表控制系统的管理团队,负责系统的维护和管理。
第二章系统维护管理第五条自动化仪表控制系统的维护包括日常维护和定期维护两种。
第六条日常维护是指对自动化仪表控制系统的日常操作进行维护,包括检查系统运行情况、更换设备零部件等。
第七条定期维护是指定期对自动化仪表控制系统进行维护,包括清洁设备、校准仪表等。
第八条维护人员应按照工作计划进行维护,确保维护工作得到及时执行。
第九条维护人员应熟悉自动化仪表控制系统的结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十条维护记录应详细记录维护人员、维护时间、维护内容等信息。
第三章系统安全管理第十一条自动化仪表控制系统的安全管理是指对系统进行安全防护和控制,防止系统被非法入侵或破坏。
第十二条公司应建立数据备份和恢复机制,确保系统数据的安全性。
第十三条系统管理员应设置合理的权限,限制非授权人员的访问和操作。
第十四条系统应具备故障监测和报警功能,及时发现和处理系统故障。
第十五条系统管理员应进行定期的系统安全评估,及时发现和修复系统的安全漏洞。
第十六条公司应定期组织系统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四章系统监控管理第十七条自动化仪表控制系统的监控管理是指对系统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和控制,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第十八条公司应建立监控系统,实时监测自动化仪表控制系统的运行状态。
第十九条监控人员应熟悉监控系统的操作方法和操作规程,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二十条监控人员应及时处理系统报警和异常情况,确保系统的稳定运行。
第二十一条监控人员应按照工作计划进行巡检,及时发现和处理可能的问题。
自动化仪表控制系统管理制度(4篇)

自动化仪表控制系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自动化仪表控制系统的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涉及自动化仪表控制系统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自动化仪表控制系统是指用于对生产过程、设备设施进行控制的自动化仪表系统,包括但不限于传感器、执行机构、PLC控制器等。
第四条公司将加强自动化仪表控制系统的维护和管理,提高运行效率,优化控制流程。
第五条建立和完善自动化仪表控制系统管理的制度和规范,加强对自动化仪表控制系统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其安全、稳定地运行。
第六条全体员工应遵守本管理制度,不得违反或规避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章自动化仪表控制系统管理的职责第七条相关部门的主管负责全面指导和监督自动化仪表控制系统的管理工作。
第八条技术部门负责自动化仪表控制系统的维护、保养、升级和改造工作。
第九条安全保卫部门负责制定自动化仪表控制系统的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系统安全检查和排查工作,确保系统安全可靠。
第十条运维人员负责日常的自动化仪表控制系统维护和巡检工作。
第十一条生产部门负责对自动化仪表控制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监控和管理,提出相关的优化措施。
第十二条待添加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组织挂职待遇制定章节详情第三章自动化仪表控制系统的建设和改造第十三条公司应根据生产需要,合理规划和布局自动化仪表控制系统。
第十四条自动化仪表控制系统建设和改造应编制详细的设计方案,并根据方案进行合理的运营。
第十五条建设和改造过程中必须有相关资格认证的单位进行验收,并按照验收意见进行整改。
第十六条自动化仪表控制系统的建设和改造需经公司领导批准,并报相关行政部门备案。
第四章自动化仪表控制系统的维护和保养第十七条每个自动化仪表控制系统都应有专人负责维护和保养工作,传感器的清洁,控制器的校验等工作。
第十八条系统维护人员应制定详细的维护计划,并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
第十九条对于出现故障的自动化仪表控制系统,维护人员应及时进行排查,并修复故障。
仪表自动化管理制度

仪表自动化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企业生产管理流程,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确保工作环境安全和员工身体健康,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全部涉及仪表自动化的生产环节和管理部门,涵盖仪表自动化设备的使用、维护、检验及保养等内容。
第三条定义1.仪表自动化:指通过仪器、传感器和自动掌控系统,实现对生产过程和设备的监测、掌控和调整。
2.仪表自动化设备:指用于仪表自动化的各类测量仪器、传感器、自动掌控设备等。
第四条责任1.生产部门负责仪表自动化设备的采购、使用和维护。
2.安全环保部门负责仪表自动化设备的安全和环保管理。
3.技术部门负责仪表自动化设备的技术支持和培训。
第二章仪表自动化设备的采购与使用第五条采购程序1.仪表自动化设备采购需提前编制采购计划,明确采购需求和预算。
2.采购部门依照公司采购流程,进行供应商选择和评估,并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3.公司接收到仪表自动化设备后,进行验收并登记入库。
第六条设备购置1.选择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的仪表自动化设备,优先考虑具有高可靠性和稳定性的品牌。
2.设备购置需评估所需性能指标,充分考虑生产工艺和技术要求。
第七条使用与操作1.使用仪表自动化设备前应进行必需的培训,确保操作人员熟识设备原理、操作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
2.严禁使用未经授权的非专业人员操作仪表自动化设备。
第八条设备维护与保养1.依照设备使用说明书和维护手册规定的周期进行设备维护,保养记录应认真、准确。
2.严格依照规定更换设备的易损件和消耗品,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设备检验与测试第九条定期检验1.依据设备的使用频率和紧要性,订立相应的检验计划,对设备进行定期检验。
2.检验内容包含设备的测量准确性、传感器的灵敏度和稳定性等。
3.检验结果应记录并进行评审,必需时进行设备校准。
第十条检测与测试1.针对生产过程中涉及仪表自动化的关键环节,进行必需的检测和测试,确保设备的正常工作状态。
仪表自动化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仪表自动化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企业仪表自动化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提升企业竞争力,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仪表自动化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科学管理,强化维护,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四条本制度是企业常规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他管理制度与本制度相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章仪表自动化设备管理第五条仪表自动化设备的管理责任由企业设备管理部门负责。
第六条仪表自动化设备采购、验收、安装、调试和维护保养工作应在公司设备管理部门的具体指导和监督下完成。
第七条仪表自动化设备的信息及设备台账应通过电子管理系统进行登记和存档。
设备的基本信息及维护记录应详细完整、真实可靠,方便随时查询。
第八条企业设备管理部门应制定设备管理规范,并定期对仪表自动化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三章设备操作和维护第九条所有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关仪表自动化设备操作证件,经过培训和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第十条所有操作人员应按照设备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操作。
第十一条操作人员应当加强对设备的日常检查维护,并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进行定期的保养维护工作。
第十二条对于不合格的设备,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设备管理部门报告。
第四章设备安全管理第十三条设备管理部门应制定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并组织培训,确保操作人员了解设备的安全操作和应急措施。
第十四条设备管理部门应制定设备安全检查制度,并定期进行设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排除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设备管理部门应建立设备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处理设备故障和事故,并进行归因分析,制定改进措施。
第十六条设备管理部门应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组织设备应急演练,提升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第五章设备维修与更换第十七条设备管理部门应建立设备维修和更换制度,对于不能正常运行的设备及时维修或更换,并保障维修部门的工作需要。
第十八条设备管理部门应与维修部门密切合作,确保设备维修工作的及时性和质量。
自动化仪表控制系统管理制度

自动化仪表控制系统管理制度一、引言自动化仪表控制系统在各个领域的应用越来越广泛,为了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和高效管理,制定一套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本文将详细介绍自动化仪表控制系统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包括系统维护管理、系统安全管理、系统应急响应管理等方面。
二、系统维护管理1. 设备维护(1)制定设备维护计划,明确维护周期和内容,包括仪表设备的巡检、校准、清洁等。
(2)确保设备维护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及时记录设备故障和维修情况,形成维护报告并进行存档。
(3)按照事先制定的维护流程进行设备维修,确保维修质量和进度。
2. 系统更新升级(1)定期进行系统更新和升级,确保系统能够适应不断变化的需求。
(2)在进行系统更新和升级时,应制定详细的操作规范,保证更新过程的稳定和安全。
三、系统安全管理1. 控制系统接入安全(1)对控制系统进行身份认证,限制未经授权人员的访问。
(2)制定密码管理规范,包括密码的复杂性要求、密码的周期性更换等。
2. 控制系统数据安全(1)制定数据备份管理制度,定期对控制系统数据进行备份,并确保备份数据的安全性。
(2)禁止将控制系统数据传输到不安全的网络中,避免数据泄露或被篡改。
四、系统应急响应管理1. 应急预案制定(1)制定系统应急预案,明确各种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和相应的处理措施。
(2)对系统应急预案进行定期演练和测试,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2. 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1)及时报告和处理控制系统的安全事故,包括系统故障、数据丢失等。
(2)对安全事故进行彻底调查,找出事故原因并进行整改,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3. 系统恢复和故障处理(1)在系统发生故障时,要能够快速定位故障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恢复。
(2)对故障进行详细记录和分析,以便于后续排查和改进。
五、其他管理事项1. 人员培训和交流(1)组织系统操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对系统的理解和掌握。
(2)定期组织系统人员进行交流和分享,促进经验的共享和技术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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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化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司自动化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职责;联锁系统的分类;联锁系统设定值的确认;联锁系统的投运、解除(恢复)手续;联锁系统设定值和系统配置的修改程序;联锁系统基础资料的管理以及联锁系统的检修试验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自动化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
2 管理职责2.1 机动处为公司的联锁系统主管部门,负责联锁管理规定的制定以及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A1级联锁解除、投用、变更申请进行审核。
2.2 调度中心负责监督、检查各单位自动化联锁保护系统的操作、投用、运行情况;联锁解除后的风险评价、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联锁参数的设定情况。
2.3 安全环保处负责监督、检查各单位自动化联锁保护系统的运行情况及报警联锁设施的使用情况。
2.4 机电仪中心为本单位的联锁系统业务执行单位,负责全公司的联锁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公司联锁管理规定的贯彻执行。
2.5 生产技术处负责公司的联锁系统的操作、投用管理;负责审核确认系统设置及联锁报警设定值;审核联锁解除后的风险评价、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
2.6 安全环保处负责监督、检查联锁系统的运行情况及报警联锁设施的使用情况。
2.7 各生产装置负责本装置的联锁系统的操作使用和运行管理;建立联锁管理台帐以及联锁解除/投用、变更的申请;制定联锁解除后的风险评价、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
2.8 机电仪中心仪表专业负责全公司联锁系统的基础资料的管理、日常维护、检修试验等工作。
2.9 机电仪中心电气专业负责本单位的与联锁系统有关的电气设备的日常维护、检修试验等工作。
3 管理内容与要求3.1 自动化联锁保护系统的分类自动化联锁保护系统按其重要性以独立的回路分成A、B两类。
3.1.1 A类联锁回路具体分为:A1类:联锁动作造成单套或多套装置停车、关系到重大人身、设备安全和产品质量的仪表联锁回路。
A2类:联锁动作造成装置局部或单个工段、单元停工,其影响面次于A1级联锁的联锁回路。
A3类:联锁动作造成装置工段、单元内局部停工或单台设备停车,其影响面次于A2级联锁的联锁回路。
3.1.2 B类仪表联锁系统回路为除A类以外的、用于报警的联锁回路。
3.2 自动化联锁保护系统的设置和设定值的确认生产技术处负责审核确认公司联锁系统的设置和设定值。
组织生产装置和机电仪中心共同编制各生产装置A、B类联锁系统清单,再会同机动处、安全环保处审核会签,最后经主管经理审批后发布实施,并按本单位的受控文件管理,每三年修订一次,在修订期内变更的,生产技术处要以受控文件形式下发到生产装置。
3.3 自动化联锁保护系统的投运和解除(恢复)3.3.1 自动化联锁保护系统的投运自动化联锁保护系统的正常投运由生产装置生产经理负责提出,并事先通知所在装置的仪表、电气维护人员,仪表、电气维护人员对联锁系统回路再次检查并确认无误后,告知生产装置生产经理,生产装置生产经理组织工艺操作人员按操作规程将仪表联锁系统投运。
3.3.2 自动化联锁保护系统的解除(恢复)3.3.2.1 自动化联锁保护系统的解除分为长期性解除和临时性解除。
对于由于设计不合理;设计条件与实际工艺条件不符;工艺或设备条件、参数改变等原因造成联锁系统无法投用的情况,在经过相关部门详细论证后,可以办理长期性解除。
对于由于工艺及设备开车、切换;工艺条件暂时不具备;设备、电气、仪表故障及检修;以及其它紧急情况下需要解除联锁的,可以办理临时性解除,但解除时间不应超过一年。
3.3.2.2 生产装置的生产经理或设备经理负责提出并填写《仪表联锁系统解除(恢复)申请书》,在申请书中注明联锁解除(恢复)的原因、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解除性质”中注明“长期”或“临时”字样。
对于长期性解除的联锁回路,生产装置还要制定详细的技术论证报告。
3.3.2.3 A、B类联锁回路的长期性解除(恢复)申请书及技术论证报告、A类联锁回路的临时性解除(恢复)申请书要由生产装置上报公司机动处,再由机动处组织生产技术处、安全环保处、生产装置机电仪中心等单位进行审查会签,并报公司主管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3.3.2.4 对于A1类联锁的长期解除申请,由使用单位会同机电仪中心提出上报公司机动处,由机动处组织相关部门审核会签,并经主管经理审批后实施。
3.3.2.5 B类联锁回路的临时性解除(恢复)可以不经主管经理审批,但必须经相关单位审查同意。
3.3.2.6 在装置运行过程中,由于设备、电气、仪表检修原因需要在8小时内临时解除某一联锁回路时,由生产装置填写《仪表联锁系统解除申请书》,经调度中心、机动处、生产技术处审核同意后,再由操作人员进行确认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后方可将相应联锁回路解除。
检修作业完毕后,由生产装置进行确认,并填写《仪表联锁系统恢复申请书》,经生产装置生产经理或设备经理、机电仪仪表相关人员确认签字同意后,由操作人员将该联锁回路重新投运。
如果A类联锁回路的临时解除时间超过8小时,解除和恢复手续要按照3.3.2.3的要求办理。
3.3.2.7 经审批后的联锁解除(恢复)要由生产装置操作人员按操作规程实施解除(恢复)操作,必要时要与机电仪中心仪表专业人员共同确认。
涉及到仪表接线摘除、短接和组态文件修改的工作,由机电仪中心在办理工作联系单后负责实施,实施工作必须由两人以上完成,要有必要的监护。
3.3.2.8 对于解除联锁回路所涉及的工艺过程,生产装置要制定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及应急预案(审批手续等与岗位操作法相同),安全保障措施及应急预案要放在控制室的指定位置上。
联锁回路解除后,要作好相关操作人员的培训和交底工作,使之熟练掌握处理程序。
当临时性解除联锁回路恢复时,相应的保障措施或应急预案应及时撤消。
3.3.2.9 操作盘(台)面上联锁开关(自动/手动、正常/旁路)的位置确认和操作,由工艺装置负责;装置上的联锁解除(恢复)情况,工艺操作人员作为交接班内容之一交接清楚并做好记录。
3.4 自动化联锁保护系统的修改3.4.1 自动化联锁保护系统设定值的修改3.4.1.1 联锁系统设定值的修改由生产装置负责提出,并填写《仪表联锁系统设定值修改任务书》,经生产技术处、机动处、安全环保处及机电仪中心等相关单位审批同意后交机电仪中心实施,A类联锁回路设定值的修改要经过主管经理审批。
3.4.1.2 A1类联锁系统联锁逻辑的修改、设定值的变更在实施后三天内,相关单位要以书面形式将实施结果上报机动处备案。
3.4.1.3 如果联锁设定值的修改需要对联锁回路进行解除(恢复),必须按3.5.2 的要求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3.4.2 自动化联锁保护系统配置的修改。
联锁系统配置的修改主要包括:与联锁系统相关的控制系统、现场仪表的换型、改变;联锁条件表决方式及联锁逻辑关系的修改等,由生产装置或机电仪中心负责提出修改申请,经生产技术处、机动处、调度中心、安全环保处会审主管经理审批后实施。
A类联锁系统配备组成的修改必须经过总经理审批。
需要重新进行设计的,必须委托设计。
3.5 自动化联锁保护系统的要求3.5.1 联锁系统要设计合理,逻辑关系明确,联锁报警设定值正确,实行联锁的元件动作可靠,联锁系统能够正常投用,保证生产和设备安全、稳定地运行。
3.5.2 联锁系统应具有鉴别第一事故及事件顺序记录(SOE)功能。
3.5.3 联锁系统所涉及到的现场仪表、执行机构必须要有区别于其它仪表的明显警戒标志,各功能按钮及开关动作正确,标志明显,该工作由机电仪中心负责。
3.5.4 并列运行的设备或备用设备,与运行设备或同类关键设备的仪表联锁系统不允许合用一个分电源保险。
3.5.5 室外安装的一次发讯仪表、开关型仪表及电磁阀等要有防雨、防水、防溅、防冻措施,行程开关、位置接点等应有防锈措施,保证接触良好。
3.5.6 联锁系统所用的关键一次发讯仪表、继电器、逻辑块、CPU、各种插卡及电磁阀等,每一种类与每一规格有一定的备用量。
3.6 自动化联锁保护系统的检查和试验3.6.1 在下列情况下必须对自动化联锁保护系统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试验:a) 装置停工检修24小时以上的,检修结束开车前;b) 新建装置在单机或联动试车前;c) 单机设备或单元系统检修后,重新开车前。
3.6.2 机电仪中心仪表、电气专业会同工艺等专业共同检查确认自动化联锁保护系统对电源、气源、工艺环境外部条件的要求是否符合规定。
3.6.3 机电仪中心根据本单位批准的仪表联锁系统设定值,按联锁回路进行试验,并填写《仪表联锁报警系统试验记录》。
在联锁系统试验过程中,生产装置要有专人监督配合,试验后要在《仪表联锁报警系统试验记录》上签字确认。
3.6.4 在开车投用前联锁系统所要达到的条件是:a) 联锁系统回路逻辑关系正确无误。
b) 关联的执行机构如电磁阀、切断阀、放空阀、风门档板等动作正确、迅速、可靠。
c) 所有指示灯、指示框、光字牌、DCS或PLC中CRT上的显示状态、动作正确,颜色符合规范要求。
3.7 自动化联锁保护系统的主要检修内容3.7.1 联锁系统中的所有一次测量及发讯仪表(包括变送器、压力开关、液位开关、电接点压力表、热电偶、温度开关、报警单元、热电阻、轴位移及轴振动仪表等)都须检定校准合格,检定校准记录应规范填写,并有检验人和审核人两人签字。
3.7.2 联锁中的行程开关、阀位及位置开关应防锈润滑,保证接触良好。
3.7.3 联锁系统的切断阀、放空阀必须经过校验,其泄漏量及全行程时间必须在规定数值范围内。
3.7.4 联锁系统的电源保险大修时必须更换新品。
3.8 自动化联锁保护系统基础档案及资料管理3.8.1 机电仪中心负责长期保管历次的《仪表联锁系统解除(恢复)申请书》、《仪表联锁报警系统试验记录》、《仪表联锁系统设定值修改任务书》;负责健全、保管各生产装置仪表联锁系统回路系统图、逻辑图、联锁系统技术资料、联锁系统组态文件;负责与生产装置建立A类及B类仪表联锁系统清单;负责将联锁的解除(恢复)、变更情况及时登记。
3.8.2 生产装置负责长期保管历次的《仪表联锁系统解除(恢复)申请书》、《仪表联锁报警系统试验记录》、《仪表联锁系统设定值修改任务书》、联锁系统解除技术论证报告、联锁系统解除安全保障措施及应急预案;负责与机电仪中心建立A类及B类仪表联锁系统清单;负责将联锁的解除(恢复)、变更情况及时登记,并且每季度向本单位生产技术处和机动处上报联锁投用、解除(恢复)、变更情况。
3.8.3 机电仪中心负责存档A类及B类仪表联锁系统清单、A级联锁系统历次的《仪表联锁系统解除(恢复)申请书》、联锁系统解除技术论证报告。
3.8.4 公司机动处存档A1类联锁系统的清单及《仪表联锁系统解除(恢复)申请书》。
3.8.5 附表:《仪表联锁系统解除(恢复)申请书》(表1)、《仪表联锁系统试验记录》(表2)、《仪表联锁系统设定值及方案修改申请书》(表3)、《仪表联锁系统解除技术论证报告》(表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