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企业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新版)
化工企业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4篇)

化工企业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安全检查制度:- 定期进行安全巡视检查,确定巡视检查的时间和地点。
- 对所有设备、管道、仪器仪表等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其安全可靠。
- 对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报警装置等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 对危险品的存储、使用、处置等进行检查,确保操作符合安全规范。
- 对员工的安全防护设施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员工工作环境安全。
2. 安全维修管理制度:- 对设备的维修工作进行计划安排,合理安排维修人员和维修时间。
- 对设备的维修工作进行记录,包括维修过程、维修材料使用情况等。
- 对设备的维修工作进行验收,确保维修工作的质量和安全性。
- 对维修过程中的危险及安全措施进行评估,确保维修工作的安全性。
3. 安全培训制度:- 对新进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包括工作流程、操作规范、应急措施等。
- 对员工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包括安全意识培养、安全操作规范等。
- 对特殊岗位的员工进行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技能水平和安全意识。
4. 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对发生的事故进行及时报告,包括事故的原因、损失情况等。
- 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分析,查明事故的原因和责任,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 对事故的教训进行总结和反馈,提出改进措施,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化工企业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需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具体情况来制定,确保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化工企业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科学、规范、有效地进行化工设备的安全检维修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的所有化工设备的安全检维修工作。
第三条本企业必须有专门的安全检维修部门,负责化工设备的安全检测和维修工作。
第四条安全检维修部门必须配备有符合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和合格考核。
第五条安全检维修部门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检测和维修台账,记录设备的检测、维修和更换情况,并定期报告给企业管理部门。
化工企业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

化工企业安全检维护和修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确保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和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资产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订立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该化工企业的全部生产设施和设备,以及与安全检维护和修理相关的各项工作。
第三条安全检维护和修理工作的原则1.安全第一原则:安全始终是企业运营的首要原则,任何检维护和修理工作都必需以安全为前提。
2.防备为主原则:通过定期的检测和维护,以防备的方式减少设备故障和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3.综合管理原则:安全检维护和修理工作需要各部门的协调合作,形成工作合力。
第二章安全检维护和修理组织第四条安全检维护和修理组织架构1.安全检维护和修理部门:负责统筹布置和监督化工企业的安全检维护和修理工作,包含维护和修理计划的编制、人员培训和安全检查。
2.设备维护和修理班组:由专业技术人员构成的维护和修理团队,负责具体设备的检修和维护工作。
第五条安全检维护和修理人员1.安全检维护和修理部门应建立完善的员工培训体系,确保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安全检维护和修理人员要定期参加安全培训和考核,确保掌握最新的安全知识。
第六条年度维护和修理计划1.安全检维护和修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年度维护和修理计划,明确具体的设备和设施的维护和修理时间和内容。
2.维护和修理计划应考虑到设备的使用情形、维护和修理历史和安全风险等因素,合理布置维护和修理工作。
第七条临时维护和修理计划1.若设备显现突发故障或安全隐患,安全检维护和修理部门应及时订立临时维护和修理计划,并组织人员进行抢修。
2.在订立临时维护和修理计划时,需做好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确保维护和修理过程中安全可控。
第四章安全检维护和修理程序第八条检修前准备1.安全检维护和修理部门负责准备相关检修工具、设备和料子,并对其进行检验和审批。
2.在进行检修工作前,必需对设备和工作区域进行有效的隔离和封锁,确保工作环境安全。
化工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

化工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确保检维修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生产区域内的设备、管道、容器、电气、仪表等设施的检维修工作。
第三条检维修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四条公司应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检维修安全管理的组织和实施,安全生产委员会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生产部门、安全部门、技术部门、设备部门、检修部门等有关人员组成。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五条公司主要负责人是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检维修作业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第六条生产部门负责公司检维修工作的总协调和调度。
第七条安全部门负责检修单位安全管理方案及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技术部门负责制定和审核吹扫、处理方案(含盲板图);组织现场盲板检查、确认工作,督促、协调特殊作业作业环境气体采样分析工作,参加检修后的验收安全工作。
第九条设备部门负责制定和审核安全作业方案,督促和检查施工单位制定施工方案,落实专业安全措施;组织、协调盲板加、拆工作,参与现场盲板的检查确认;组织协调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及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第十条检修部门要成立安全检修指挥部,制定安全检修方案,落实检修安全措施,做好检修前的安全教育和安全交接、安全监护,做好个体防护器具的检查、配备工作。
第十一条检维修作业按照“谁作业、谁负责”的原则,检维修作业单位负责检维修作业任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职责。
第三章检维修安全管理第十二条设备检修作业是指对公司生产区域内的各类塔、釜、槽、罐、容器、管道、电气、仪表等设施进行停机维修、检查、更换零部件等工作。
第十三条检维修作业前,应制定详细的安全作业方案,包括作业内容、作业流程、安全措施、应急预案等。
第十四条检维修作业前,应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确保作业人员了解作业内容、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化工检维修管理制度范文(3篇)

化工检维修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化工设备的检修和维护工作,提高化工生产设备的稳定性和可靠性,确保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化工生产设备的检修和维护工作。
第三条检修和维护工作包括定期巡检、日常维护、设备故障的排除和紧急维修等工作内容。
第四条检修和维护工作由专职设备保养人员和相关岗位员工共同完成。
第五条设备保养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术知识和操作经验,并持有相关的操作证件。
第六条公司将每年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设备检修和维护工作,并依照实际情况及时调整。
第七条本管理制度的执行由设备保养部门负责,由设备保养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安排。
第八条设备保养部门应定期对检修和维护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并及时通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九条本管理制度经公司领导审批后生效,具体修订由设备保养部门负责。
第二章巡检工作第十条设备保养人员根据生产计划和制定的工作计划,按照设备巡检表逐项对设备进行检查。
第十一条设备巡检内容包括设备的运行状况、润滑情况、密封状态、仪表的准确性等。
第十二条设备巡检应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由设备保养部门制定设备巡检周期,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第十三条巡检人员应认真记录巡检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设备保养部门,并按照要求进行记录和处理。
第十四条设备巡检结果应定期进行总结和分析,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设备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第十五条设备巡检记录应妥善保存,至少保存一年,备查。
第三章日常维护第十六条设备保养人员应按照工作计划,定期对设备进行日常维护。
第十七条日常维护内容包括设备的清洁、润滑、紧固和调整等。
第十八条日常维护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维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十九条设备保养人员应定期对维护工作进行检验和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二十条日常维护记录应按照规定进行,维护人员应及时填写记录并报告设备保养部门,记录内容应真实准确。
第四章设备故障处理第二十一条设备故障应及时报告设备保养部门,并按照设备保养部门的安排进行处理。
化工检维修管理制度(5篇)

化工检维修管理制度为使我公司设备的检维修工作在安全、有序的情况下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检维修前安全准备(一)检修安全方案1、全厂性停车大检修、系统或车间的检修以及单项工程(或单个设备)的检修或抢修,在检修前必须编制和办理检修方案或检修任务书。
检修方案或检修任务书必须包括安全技术措施。
2、全厂性停车大检修、系统大修、车间大修、其检修方案应由总经理审批、审批负责人应对检修过程中的安全负全面责任。
3、车间的中、小检修方案,可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由相应的责任部门审批。
审批负责人应对检修过程中的安全负责。
4、单项工程或单个设备的检修方案(或检修任务书),由设备部门审批,并对检修过程中的安全负责。
5、生产过程中的抢修,应根据其内容和性质,确定检修任务的级别(大、中、小)及检修方案或检修任务书的编制和审批。
(二)检维修前的安全交接1、检修前的安全交接,生产系统(生产技术科或生产车间、班组)为交方,检修系统(设备科或机修班)为接方,应严格办理安全检修交接手续。
2、生产系统在系统停车检修前,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1)制定停车方案、安全措施、并组织学习和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2)做好停车前有关方面的联系工作。
(3)按停车方案规定的程序要求进行停车。
(4)系统清理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排净生产设备、管道内贮存的气、液和固体物料,如设备内的物料确实不能排净,应在“安全检维修交接书”中详细交代,并做好安全措施;吹扫和洗净残存物料;置换工作,先用氮气,后用空气分别置换在检修范围内所有设备和管线中的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直至分析结果符合安全检修的要求;隔绝,按抽加盲板图的先后顺序抽、加盲板;清理检修场地、检修通道;切断所有需要检修设备的水、电、汽、气;分析测定在检修环境空气中的有毒和可燃气体的含量等。
3、交接双方应共同对检修前的准备工作进行认真检查,并按规定的方法确认无误后,由交接双方负责人签字认可。
4、在不停车的情况下进行局部检修或抢修时,也应按有关要求进行安全交接。
化工检维修管理制度(四篇)

化工检维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化工检维修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保障工作人员的健康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的化工检维修工作。
第三条化工检维修工作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确保工作安全、高效进行。
第四条化工检维修工作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进行。
第五条本制度的内容包括:化工检维修工作的组织管理、工作流程、安全措施、培训要求等。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本单位应当设立化工检维修管理部门,负责化工检维修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
第七条化工检维修管理部门应当制定相应的工作规范和操作指导,明确工作职责和流程。
第八条化工检维修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技术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专业技能。
第九条化工检维修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绩效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十条化工检维修工作应当按照工作计划进行组织和安排,确保任务的顺利完成。
第十一条化工检维修工作应当先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和作业指导书,确定工作内容、工作时限和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化工检维修工作应当按照作业指导书的要求进行操作,严禁违规操作和超载操作。
第十三条化工检维修工作应当注意保护环境,做到绿色施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第十四条化工检维修工作应当及时记录工作过程和工作结果,留下工作的记录和经验教训。
第四章安全措施第十五条化工检维修工作在进行前应当制定详细的安全措施,确保工作过程的安全。
第十六条化工检维修工作应当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和工具,确认所有设备和工具的安全性能完好无损。
第十七条化工检维修工作应当对可能出现的危险进行评估,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十八条化工检维修工作应当进行必要的隐患排查,及时处理和消除隐患。
第十九条化工检维修工作应当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更改或跳过操作步骤。
第五章培训要求第二十条所有从事化工检维修工作的人员应当持有合格的证书,经过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化工企业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

化工企业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安全检维修机构和岗位设置1.本企业应设立专门的安全检维修机构,负责安全设备的检查、维修和保养工作。
2.安全检维修机构应配备足够的人员,包括安全检修员、电气维修师、机械维修师等。
3.安全检维修机构应设置负责人,负责安排和协调安全检维修工作。
第三章安全检维修管理流程1.安全检维修机构应根据安全设备的类别和使用情况,制定安全检维修计划。
2.安全检维修计划应明确检修周期、内容以及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3.检修前应进行设备的停机检查,确保设备处于安全停机状态。
4.安全检维修工作应按照计划进行,不得随意修改检修内容和周期。
5.安全检维修记录应详细记录设备的检修情况,包括检修内容、工作人员、时间等。
6.安全检维修完成后,应进行验收,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性。
7.安全检维修机构应定期对检修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第四章安全生产培训1.公司应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特别是对与安全设备相关的员工进行专项培训。
2.培训内容包括安全设备的基本知识、使用方法、维修保养等。
3.培训应有明确的教材和教学计划,培训结束后应进行考核。
第五章安全设备的购置和更新1.安全设备的购置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确保设备的质量和性能。
2.定期对现有安全设备进行检测和评估,如达不到安全要求应及时更换或升级。
3.安全设备的更新应有明确的计划和预算,确保安全设备的持续有效性。
第六章紧急预案和应急救援1.本企业应建立健全的紧急预案,包括安全设备故障的应急措施。
2.每个岗位都应有明确的应急救援方案和责任人,确保应急情况能够及时响应和处理。
3.安全设备出现故障时,应立即报告上级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保障生产和员工的安全。
第七章管理措施1.本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工作计划、安全培训制度等。
2.安全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应有明确的工作程序和流程,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3.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立即整改,并报告有关部门,确保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控制。
化工安全检维修制度(三篇)

化工安全检维修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化工安全管理,确保生产、经营单位的人身、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化工生产、经营的单位。
第三条化工安全检维修制度的目标是确保生产设备和设施的正常运行,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性。
第四条本制度应与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保持一致。
第五条应建立专门的管理岗位,负责化工安全检维修工作。
第六条职责分工:(一)单位负责人:对化工安全检维修工作负总责,确保其有效落实。
(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化工安全检维修制度和工作计划,并监督其执行情况。
(三)工作人员:负责根据本制度要求,进行化工设备和设施的安全检查、维修、维护等工作。
第二章安全检查第七条安全检查的要求:(一)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二)检查过程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三)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四)对检查结果进行记录和归档,作为后续工作的依据。
第八条安全检查的程序:(一)制定安全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时间、范围和方法。
(二)按照计划进行检查,对设备的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进行重点检查。
(三)记录检查结果,包括问题的描述、原因分析和解决措施。
(四)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并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限。
第九条安全检查的内容:(一)设备完好性:检查设备是否存在破损、老化、腐蚀等情况,是否需要维修或更换。
(二)防护装置:检查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完善,是否能够起到应有的安全作用。
(三)安全设备:检查消防设备、泄漏报警设备等安全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是否需要维修或更换。
(四)操作规程:检查操作规程的编制和执行情况,包括工作流程、操作规范等。
(五)人员安全教育:检查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包括培训记录、安全意识的增强等。
第十条安全检查的频次:(一)根据设备的使用情况和环境条件,制定不同频次的安全检查计划。
(二)对于使用频率较高、环境条件较恶劣的设备,要增加检查的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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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企业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新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编号:AQ-SN-0392化工企业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新版)1目的和范围为保证生产设施的运行、检维修、拆除和报废过程的安全,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应于公司内所有生产设施的运行、检维修、拆除和报废管理。
2编制依据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制定本制度。
3职责3.1生产部负责对生产设施运行、检维修、拆除和报废方面的安全管理。
3.2使用部门对分管的生产设施要严格遵循操作规程,认真检查生产设施运行中的动态指标是否符合要求,保证生产设施的运行安全。
3.3生产设施的检维修由生产设施的“包机”维修部门负责。
检修项目负责人应对检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维修作业过程的安全工作。
3.4生产设施的拆除和报废,由设备处和拆除部门负责。
设备处和拆除部门负责人应对拆除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报废、拆除过程的安全工作。
3.5管理部负责对该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抽查。
4控制程序4.1生产设施的安全管理4.1.1生产设施使用部门负责设备的管理与维护4.1.1.1车间设备主任每天进行生产设施安全运行检查,并认真填写岗位设备巡回检查表。
4.1.1.2维修工每天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并认真填写岗位设备巡回检查表。
4.1.1.3操作工严格按照岗位作业指导书操作设备,加强日常维护保养,认真填写设备运行记录表及岗位设备巡回检查表。
4.1.2设备处对生产设施的管理与监督4.1.2.1日常检查:设备处巡检人员每天对生产设施进行认真巡检,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并认真填写岗位设备巡回检查表。
4.1.2.2对主要生产设施的检查:设备处巡检人员每周一次对主要生产设施进行重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生产设施的压力、温度、声音、振动、油压、油温、油位、电流、电压及轴承润滑点、防腐保温、主要泄漏点等,如发现问题,同操作人员、维修人员一同会诊处理。
4.1.3生产设施隐患的处理4.1.3.1设备处根据查出的生产设施隐患,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详细说明存在的问题,整改意见及期限。
4.1.3.2生产设施使用部门在接到设备处下发的隐患整改通知单后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整改,提出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人,整改完成后将整改情况返回设备处。
4.1.3.3隐患整改通知单返回设备处后,设备处将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签署复查意见。
4.1.3.4生产设施使用部门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不及时整改或组织不力逾期不完成的或整改不彻底者,按未整改对待,除加倍经济处罚外,还要拿出处理意见,并纳入年终考核。
4.2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4.2.1特种设备的采购4.2.1.1采购部门接到采购特种设备(特种设备指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电梯、压力管道)计划后,应对特种设备供方资质进行审查,核实其是否具有国家相关法规规定的相应资质。
4.2.1.2特种设备进厂时,采购部门应核查特种设备随机资料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的要求,并将符合要求的资料移交给档案科。
4.2.1.3档案科收到资料后,应按照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将资料入档。
4.2.2特种设备的安装、注册4.2.2.1特种设备安装管理部门应核实委托的特种设备安装单位是否具有相应资质。
4.2.2.2特种设备安装过程中,安装管理部门应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验收或报检。
4.2.2.3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安装管理部门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
4.2.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4.2.3.1管理部应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
4.2.3.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取得特种设备作业证,应由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写报告,报分管副总批准后,由设备处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到相应的管理部门参加培训、取证。
4.2.4特种设备的日常安全管理4.2.4.1设备处负责建立特种设备台帐。
4.2.4.2使用部门负责特种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4.2.4.2.1使用部门应按照相关规定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自检,并作出记录。
4.2.4.2.2使用部门应当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进行自检,如需校验,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对于需外协校验的,由使用部门写报告,经分管副总批准后,由相关部门实施。
4.3生产设施安全检维修管理4.3.1维修前的准备4.3.1.1设备维修作业开始前应办理《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
4.3.1.2根据设备维修项目的要求,检修部门应制定设备检修方案,落实维修人员、维修组织、安全措施。
4.3.1.3设备维修如需高处作业,动火、动土、断路、吊装、抽堵盲板、进入设备内作业等,相关规定办理相应的安全作业证。
4.3.14维修前的交出手续由设备所在单位办理。
静止设备清理置换后应有分析报告,检修项目负责人应同设备技术人员、工艺技术人员检查并确认设备、工艺处理及盲板抽堵等符合检修安全要求。
4.3.2维修前的安全教育内容4.3.2.1维修作业必须遵守的有关检修安全规章。
4.3.2.2维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对策。
4.3.2.3维修作业中身体防护用品和用具的正确佩戴和使用。
4.3.2.4维修作业项目、任务、维修方案和维修安全措施。
4.3.3维修前的安全检查和措施4.3.3.1安全检查和措施应详细填写在《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上。
4.3.3.2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扳手、管钳、锤子等各种工具进行检查,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器具不得使用。
4.3.3.3转动设备维修前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切断需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认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合闸”的安全标志,并加锁。
4.3.3.4对维修中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器材应经专人检查,保证完好可靠并合理放置。
4.3.3.5对维修现场的爬梯、栏杆、平台、铁箅子、盖板等进行检查,保证安全可靠。
4.3.3.6对维修用的盲板应逐个检查,高压盲板需探伤后方可使用。
4.3.3.7对维修中使用的移动式电气工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4.3.3.8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修场所应备有冲洗水源。
4.3.3.9对检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应填平或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也可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并设夜间警示红灯。
4.3.3.10应将检修现场的易燃易爆品、障碍物、油污、冰雪积水、废弃物等影响检修安全的杂物清理干净。
4.3.3.11应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障畅通无阻。
4.3.3.12需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装置。
4.3.4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4.3.4.1参加检修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4.3.4.2检修作业的各工种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并严格执行本公司《设备维护检修规程》中各种设备检修安全注意事项。
4.3.4.3严禁涂改、转借《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4.3.4.4在生产和储存化学危险品的场所进行设备检修时,检修项目负责人应及时与当班班长联系沟通,防止异常情况发生。
4.3.4.5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4.3.5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4.3.5.1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有关检修人员检查检修项目是否有遗漏,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遗漏在设备内。
4.3.5.2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设备技术人员、工艺人员根据生产工艺要求检查盲板抽取情况。
4.3.5.3因检修需要而转移的盖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措施应恢复正常。
4.3.5.4检修所用的工器具应搬走,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应及时拆除。
4.3.5.5设备检修单位会同设备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对检修的设备进行单机和联动试车、验收、交接。
4.3.6《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的管理使用4.3.6.1《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由公司设备处负责管理。
4.3.6.2维修前,设备所在单位应制定设备交出的安全措施,并签字确认。
4.3.6.3维修时,设备维修单位应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并签字确认。
4.3.6.4设备所在单位、维修单位应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进行审查,并填写审查意见。
4.3.6.5生产部只对主要/关键设备的检修审查《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并填写审查意见。
4.3.6.6设备所在单位负责办理《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自留一份后,交设备处、设备维修单位各一份。
4.4生产设施的安全拆除和报废管理4.4.1生产设施的安全拆除4.4.1.1拆除工程在施工前,拆除部门应该对拆除设备的现状进行详细调查,编制拆除方案,落实控制风险,经联合签字批准后,方可施工。
较简单的拆除工程,也要制定切合实际的安全措施。
4.4.1.2拆除工程在施工前,管理部要组织技术人员和工人学习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
4.4.1.3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须在工程负责人员的统一领导下和经常监督下进行。
4.4.1.4拆除工程在施工前,应将电线、水道、供热设备等相连接部分切断。
4.4.1.5生产设备中若有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介质的,应先清洗干净,经化验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动火拆除。
4.4.1.6工人从事拆除工作的时候,应该有脚手架或者其它稳固的结构部分方可操作。
4.4.2生产设施的报废4.4.2.1生产设备使用或保管部门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
4.4.2.2由归口管理部门现场确认后签署意见。
4.4.2.3报分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批示。
4.4.2.4需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由财务部门办理报批手续。
4.5特种设备的安全作业4.5.1特种设备的维修4.5.1.1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部门应及时对其进行全面检查,如需外协维修,由使用部门写报告,经分管副总批准后,通知设备处,由设备处组织外协维修。
4.5.1.2设备处在联系特种设备维修、维护时,应先审查维修、维护单位有无相应资质。
4.5.1.3特种设备维修、维护单位在工作时,应严格执行公司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