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管护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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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实施方案6篇

乡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实施方案6篇

乡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实施方案6篇乡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实施方案1 为巩固和提升**村村庄环境整治成果,夯实美丽乡村,提高**村长效管护质量,20xx年度**村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一、村五位一体长效管护基本原则1、以着眼长远,注重长效为原则。

2、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切实把村庄环境整治工作抓紧抓好的原则。

3、以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建设与管理相结合、专业队伍与群众运动相结合原则。

4、能有效改善村庄环境面貌和保护生态为原则。

二、加强领导为切实做好我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特成立村庄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长:**副组长:**成员:******三、具体措施1、把环境整治纳入**村村规民约,让村民能够积极参与环境整治。

2、健全五位一体管护队伍,做到管护员每天按时上班。

3、安排村干部专人负责日常管护工作,按时发送整改图片。

4、及时更换破损的垃圾桶,垃圾及时清理,做到垃圾桶无溢出。

5、对乱堆乱放工作量较大的组及时组织人员集中整治。

6、对河道中的水花生、路边杂草、坟地杂草按期打药。

7、加大考核力度,以每月长效管护管理考核排名及卫生考核排名为依据,结合我村长效管护日常巡查记录,建立完善的奖惩机制,做到奖勤罚懒,奖优20xx年01月15日乡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实施方案2 为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巩固美丽乡村建设成果,确保已建成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及配套设施正常运行并长期发挥作用,提升村庄后续管理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围绕“生态宜居村庄美、文明和谐乡风美”的目标,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力度,形成机制健全、保障到位、措施落实、规范运行、长效治理的环境管护格局,不断提高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水平,大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实现城乡协调发展。

(二)目标要求按照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五有”工作要求,整合完善符合农村实际、农民广泛支持、规范有效运行的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并全面推广实施。

护林管护实施方案

护林管护实施方案

护林管护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林木是地球上重要的自然资源之一,对环境保护和人类生存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保护和管理好森林资源,制定和实施护林管护方案是必不可少的。

二、目标和原则1. 目标:通过护林管护实施方案,保护森林生态环境,提高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

2. 原则:科学性、综合性、可操作性、可持续性。

三、护林管护主要内容1. 森林资源调查与监测(1)开展森林资源调查,了解森林分布、树种组成、面积等情况。

(2)建立森林资源监测体系,定期对森林资源进行监测,及时掌握森林健康状况。

2. 林木保护与病虫害防治(1)加强对林木的保护,制定保护措施,防止非法砍伐、滥伐和盗伐。

(2)建立病虫害监测和防治体系,及时发现并采取措施防治病虫害,保障森林生态健康。

3. 森林火灾防控(1)建立森林火灾监测和预警系统,及时发现火灾隐患。

(2)加强森林火灾防控力量的建设,提高防火意识和能力。

(3)制定火灾应急预案,提前组织力量进行火灾扑灭和救援。

4. 森林资源合理利用(1)制定森林资源合理利用方案,确保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2)加强森林采伐管理,合理规划和控制采伐量,防止过度采伐。

(3)推广木材市场化经营,提高木材利用率,减少浪费。

5. 林业生态建设(1)开展森林植被恢复和植树造林工作,增加森林覆盖率。

(2)加强对森林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提高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恢复能力。

6. 护林员培训与队伍建设(1)加强护林员培训,提高护林员的综合能力和业务水平。

(2)建立健全护林员队伍,加强护林员的管理和监督。

四、实施步骤1. 制定护林管护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

2. 组织护林管护人员,明确职责和工作要求。

3. 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森林保护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4.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护林管护工作。

5. 定期评估和总结护林管护工作,及时调整和完善实施方案。

五、预期效果1. 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森林面积和品质得到提升。

生态林集中管护实施方案

生态林集中管护实施方案

生态林集中管护实施方案一、背景。

生态林是指根据生态学原理和方法,利用植被恢复技术,通过人工干预手段,使退化、破坏的森林生态系统得到恢复和重建,以实现生态系统的健康和稳定。

在当前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大背景下,生态林的集中管护实施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二、目的。

生态林集中管护实施方案的目的在于保护和恢复生态林的生态功能,提高森林生态系统的抗灾能力和自我调节能力,促进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和生态系统的健康发展。

三、实施方案。

1. 生态林资源调查。

在实施生态林集中管护方案之前,首先需要对生态林资源进行全面调查,包括植被类型、物种组成、生长状况、土壤状况等方面的详细信息,以便为后续的管护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2. 生态林管护规划。

根据生态林资源调查结果,制定生态林管护规划,明确生态林管护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确保管护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3. 生态林管护措施。

(1)生态修复,针对生态林的退化和破坏现象,采取适当的生态修复措施,包括植被恢复、土壤改良、水土保持等,促进生态系统的恢复和重建。

(2)有害生物防治,加强对生态林内有害生物的监测和防治工作,采取科学有效的防治措施,减少有害生物对生态林的危害。

(3)火灾防控,加强对生态林火灾的监测和防控工作,建立健全的火灾预警体系和灭火体系,减少火灾对生态林的损害。

(4)生态监测,建立生态林的长期监测体系,对生态林的生态环境、生物多样性、生态系统功能等进行定期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4. 生态林管护成效评估。

定期对生态林管护工作的成效进行评估,包括生态系统的恢复程度、生物多样性的增加情况、森林生态功能的提升等方面的评估,为下一阶段的管护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四、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的生态林管护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和任务分工,确保生态林管护工作有序进行。

2. 加强技术支持,加强对生态林管护技术的研究和推广,提高生态林管护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绿化工程生态管护方案

绿化工程生态管护方案

绿化工程生态管护方案1. 引言随着城市发展的加速,绿化工程在改善城市环境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然而,绿化工程的成功与否往往取决于生态管护的有效实施。

生态管护方案是为了保证绿化工程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效益,在各个阶段对于绿化工程进行科学、系统、全面的管理和维护。

本文将针对绿化工程生态管护方案进行探讨。

2. 生态管护方案的目标绿化工程的生态管护方案的主要目标是通过科学的管理和维护策略,保障绿化工程的生长、发展,以最大限度地达到以下几个方面的目标:2.1 注重生态环境生态管护方案旨在通过合理的设计和规划,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空气质量的改善,降低噪音污染,增加土壤肥力,提供良好的生态服务功能。

2.2 提高景观质量生态管护方案致力于从设计和养护的角度提高绿化工程的景观质量,通过选择适宜的植物、合理配置景观元素,打造出具有艺术价值和观赏性的绿化景观。

2.3 增加生态物种多样性生态管护方案将通过选择丰富的植物品种,提供适宜的生境,鼓励生物多样性的形成,促进野生动植物的栖息和繁衍,提高城市生态的稳定性。

2.4 提供休闲与文化空间生态管护方案注重为市民提供休闲与文化空间,通过创造宜人的绿地环境,打造公园、湖泊、步道等多样化的场所,满足市民的休闲娱乐需求。

3. 生态管护方案的主要内容生态管护方案主要包括绿化工程的规划、设计、建设、养护等多个阶段,并且需要考虑到不同环境和地域的特点。

3.1 规划与设计在规划与设计阶段,需要综合考虑城市土地利用、气候、土壤等因素,通过科学的方法和技术手段,确定绿化工程的布局、植物种类及配置,并考虑到景观特色和生态要求。

3.2 建设与植被选择在建设阶段,需要根据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同时选择适宜的植被进行种植。

植被的选择要考虑到适应性强、生长快、抗污染等特点,并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3.3 养护与管理养护与管理是绿化工程生态管护的关键环节。

要通过定期修剪、浇水、施肥等手段,保证植物的健康生长,同时要注意防治病虫害和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生态森林管护实施方案

生态森林管护实施方案

生态森林管护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生态森林是指在自然条件下形成的、具有完整的生态结构和功能的森林,它不仅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维护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维护生态安全的重要基础。

然而,随着人类活动的不断扩张,生态森林受到了严重的破坏和破坏,生态环境问题日益突出。

因此,制定科学的生态森林管护实施方案,对于保护和恢复生态森林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和原则。

1. 目标,建立健全的生态森林管护体系,实现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2. 原则,依法保护、科学管护、全面治理、可持续利用。

三、生态森林管护实施方案。

1. 加强生态监测。

建立健全的生态监测网络,对生态森林进行全面、系统的监测,及时掌握生态环境变化情况,为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2. 加强生态保护。

加大对生态森林的保护力度,严禁乱砍滥伐和非法采伐,加强对病虫害的防治,保障生态森林的健康生长。

3. 推进生态修复。

采取生态植被恢复、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措施,积极推进受损生态森林的修复工作,恢复其生态功能。

4. 促进生态经济发展。

通过发展生态旅游、生态农业、生态畜牧业等产业,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提高生态森林的经济效益。

5. 强化生态宣传教育。

加强对生态森林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的生态环境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森林保护的良好氛围。

四、实施保障。

1. 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的生态森林管护工作领导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

2. 完善法律法规。

加强对生态森林保护的立法工作,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执法监管体系,严惩违法行为。

3. 加大投入。

增加生态森林保护的投入力度,争取国家和地方财政支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形成多方合力。

4. 强化技术支持。

加强科研力量,推进生态森林保护技术的创新与应用,提高管护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五、总结。

生态森林管护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

只有通过科学有效的管护措施,才能实现生态森林的可持续发展,为人类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生态环境。

江西省林业局、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江西省生态护林员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江西省林业局、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江西省生态护林员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江西省林业局、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江西省生态护林员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林业局,江西省乡村振兴局•【公布日期】2022.10.08•【字号】赣林规〔2022〕10号•【施行日期】2022.10.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江西省林业局、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江西省生态护林员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各有关市、县(区)林业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省直有关单位:为加强和规范全省生态护林员管理,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印发〈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办规字〔2021〕11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们研究制定了《江西省生态护林员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西省林业局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乡村振兴局2022年10月8日江西省生态护林员管理实施细则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选聘及职责第三章考核监督第四章职责分工第五章保障管理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全省生态护林员管理,依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印发〈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办规字〔2021〕115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乡村护林(草)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办规字〔2021〕3号)、《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林业局转发财政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修订〈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资环〔2021〕24号)和《江西省林长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专职护林员队伍管理的通知》(赣林长办字〔2020〕20号)等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生态护林员是指江西省原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及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等40个县(区),由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支持购买管护劳务,用于脱贫人口受聘开展森林、林木、林地、野生动植物、湿地、草地等林业资源管护的脱贫人员。

长效管护机制实施方案

长效管护机制实施方案

长效管护机制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自然资源的消耗和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生态环境保护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

长效管护机制的实施是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之一。

因此,制定和实施长效管护机制实施方案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设定。

1.建立健全的长效管护机制,保障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2.提高生态环境的保护水平,减少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

3.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双赢。

三、实施方案。

1.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

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形成有效的威慑机制。

2.加强生态环境监测和评估,建立完善的监测网络和评估体系。

及时掌握生态环境变化情况,为管护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加强生态环境修复和恢复工作,对受到破坏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复和恢复,恢复生态平衡,减少生态环境的破坏。

4.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和参与度。

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的环保意识,形成人人关注、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5.加强国际合作,共同应对全球环境问题。

加强国际环保合作,共同应对全球环境问题,促进全球生态文明建设。

四、保障措施。

1.加大资金投入,保障长效管护机制的实施。

加大政府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投入,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的资金保障水平。

2.建立健全的管理体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

建立健全的长效管护机制管理体制,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合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长效管护机制的有效实施。

建立健全的监督检查机制,对长效管护机制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五、预期效果。

1.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2.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断提高,全社会形成良好的环保氛围。

3.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双赢。

六、总结。

长效管护机制的实施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于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关于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实施方案7篇

关于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实施方案7篇

关于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实施方案7篇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实施方案精选篇1一、指导思想坚决贯彻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指示要求,全面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始终把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作为环境治理的头等大事,坚持科学治霾、协同治霾、铁腕治霾,统筹推进压能、减煤、治企、降尘、控车、增绿、护水、保土,坚持源头治理,强化监管执法和监测,严格考核问责,稳扎稳打、攻坚克难,确保打赢蓝天保卫战。

二、任务目标充分认识深化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目标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突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核心,结合本区实际,制定蓝天保卫战三年作战计划。

深入开展环境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切实摸清问题底数,分类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效果清单。

持续发力,切实抓好燃煤散煤治理、清洁取暖、燃煤锅炉、工业企业达标排放、扬尘治理、铸造企业整改、散乱污”企业等重点工作。

切实做好错峰生产运输和应急响应措施,实行清单式管理。

按要求完成国标六参数空气质量监测站建设运营工作,切实抓好大气污染热点网格工作。

进一步落实“河段长制”,加大对涉水企业、沿线河流干渠监管和治理,促进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切实做好农村面源污染防治。

三、具体工作进一步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完善领导包联制度。

在“开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上到下,全面建立健全片区、农村、相关行业领域的网格化管理模式,明晰职责,责任到人。

(一)全力推进铸造产业整改提升1.提高认识。

开发区把“铸造企业整改提升工作”作为20__年度全区的“一号工程”、作为引领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工程”抓实抓牢,以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态度全力以赴推进铸造整改提升工作。

各铸造企业须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在整改提升工作上做到头脑清醒、信念坚定、行动有力。

2.明确目标。

各局办、各铸造企业须严格按照我市关于开展“绿色铸造双创活动”(创建“绿色铸造企业”“绿色铸造乡镇”)的安排部署,根据《泊头市铸造产业整改提升实施方案》规定,以6月底的时间节点为底线,高标准、严要求,加快制定整改方案、科学有力的推进整改进度,彻底实现从外到里的“洗脸”“抹粉”“换衣”“清肺”“止咳”的整治效果,实现“环境优化添人气”“环保达标长底气”“安全达标鼓士气”“装备智能提效率”“质量提升增效益”的转型升级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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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管护实施办法牡丹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生态管护工作,调动管护人员积极性,有效保护好牡丹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保护区)各种资源,根据国家林业局、黑龙江省林业厅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资源保护工作以“有利于生物多样性的保护、有利于促进生态系统的保持、有利于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有利于保护区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为目的。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保护区国家级公益林管护人员。

第二章责任区划分及管护站设立第四条责任区区划及管护站设立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控制入山路口的原则;2、便于巡护管护的原则;3、保证林班、小班完整性的原则;4、综合考虑管护难度、交通条件、周边情况、林业有害生物、案件发生率等因素的原则。

第五条保护区287220亩国家级生态公益林,划分为6个管护经营区,104个责任区,其中:核心区29,445亩,划分1个管护经营区12个责任区;缓冲区32,430亩,划分1个管护区6个责任区;实验区225,345亩,划分4个管护经营区86个责任区。

第六条保护区设7处管护站,分别为正沟、西村、长岭、牤牛河、双桥、石峰、东村管护站。

保护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管护站的调整或增减。

第七条管护区的管理应当落实到管护站,责任区管理应当落实到人。

除核心区管护区由局林政稽查队管理外,其余5个管护区由正沟、西村、长岭、牤牛河、双桥、石峰、东村管护站负责管理。

第三章管护资金第八条国家确定的国家级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应当用于管护补偿性支出或公共管护支出,补偿性用于管护人员劳务工资支出,公共管护支出用国家级生态公益林的森林火灾预防与扑救、林业病虫害预防与救治、森林资源的定期定点监测支出及管护区内的补植苗木费、整地费和林下抚育费。

第九条林下资源属于保护区所有。

管护人员可以依法采集本管护经营区、责任区内除施行承包经营以外的林下资源,但应当向保护区缴纳林下资源费。

林下资源按每亩0-1元标准收取,林下资源费的收取,保护区可视情况而定。

职工缴纳的林下资源费用于管护人员的社会统筹费用,不足部分由管理局补贴。

第十条管护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补贴、年终奖金三部分组成。

1、基本工资:根据国家现行生态补偿标准规定及管护人员数量,经测算,目前暂定为1000.00元/月人。

2、岗位补贴:巡护岗位补贴标准为正沟、西村、长岭管护站及林政稽查中队130元/月;牤牛河、双桥、石峰、东村管护经营站100元/月;站(队)长岗位补贴标准为正沟、西村、长岭、稽查队300元/人月,牤牛河、双桥、石峰、东村250元/人月。

女职工或不参加巡山的男职工,不予巡护补贴;巡护补贴与站长补贴不予兼补。

3、年终奖金:每年,单位以财政返还的案件罚没款、林地收费及管护人员违纪罚款三项总额的30%作为管护人员年终奖励总金额。

单位也可视单位创收情况适当补充奖励金额。

第十一条基本工资(“两险”自缴部分除外)及岗位补贴每月足额发放。

今后,如因国家调整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单位将视情况重新制定工资标准和内容。

第四章组织及职责第十二条国家级公益林管护体系由管理局、监管小组、相关科室、管护站、管护员构成。

第十三条监管小组由局行政班子成员、各科长、各管护站长组成,由局长任组长,主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科长、各管护站站长为成员。

监管小组办公室设在保护科,负责监管小组组织协调,进行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四条相应职责管理局:组织实施国家级生态林管护工作,建立管护规章制度,进行工作考评和奖惩,开展调查研究,解决管护工作实际问题。

监管小组:监督各管护站、管护人员工作开展情况,检查各管护站站容站貌、宣传保护、内务卫生等工作组织开展情况,抽查管护人员出勤、责任区巡护情况,对管护站工作进行综合评定。

机关各科室:根据本科室工作职能指导管护站工作,负责本部门业务知识培训。

管护经营站:1、负责贯彻宣传林业及保护区管理等法律法规。

2、落实管护制度和管护措施,安排部署管护员完成保护、防火、巡护监测任务。

3、负责管护人员上岗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入山车辆、人员的检查工作。

5、搞好站段经济发展。

6、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管护员:1、在站长领导下,按照巡护监测计划进行巡护工作,及时掌握了解责任区情况。

2、制止乱砍滥伐森林和林木、非法毁林开垦和征占用林地的行为,及时报告情况。

3、负责森林防火巡查、宣传,制止违章野外用火,发现火情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报告情况。

4、及时发现和报告森林病虫害、野生动物疫源疫病情况。

5、发现、制止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和非法采集野生植物的违法和为,并及时报告情况。

6、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五章管护站管理第十七条日常管理例会制度。

管理局每月召开一次站长例会,听取管护情况汇报,部署下步工作。

设立“四薄”。

保护科要统一设计、发放《巡护登记薄》、《入山登记薄》、《考勤登记薄》、《学习记录薄》,管护站要妥善保管“四薄”,详实记载各种情况。

业务学习。

管护站每月至少应当组织一次业务知识学习,做好《学习记录薄》记录。

学习可以包括多种经营、第三产业发展等多种内容。

第十八条管护站要努力为管护人员创造一流的工作环境和居住环境。

要建设良好的站容站貌,保持良好的公共卫生,做到窗明几净,被褥干净,物品规整,卫生清洁。

第十九条管护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要求:1、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热爱本职工作;2、身体健康,能够胜任管护工作;3、掌握和了解林业法律法规;4、服从领导,认真协助站长工作。

第二十条管护人员上岗,必须着装齐整、佩带胸卡或袖标;工作期间禁止酗酒、赌博。

第二十一条严格执行管护人员上岗考勤。

管护站站长负责具体考勤工作。

管护人员本人如实填写考勤登记,并及时将考勤表报监管小组办公室备案。

监管小组负责值班情况抽查,适时监督。

1、年休假,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或《年休假申请表》,经站长签署意见,书面报监管小组办公室批准、备案。

2、短期病假(7天内),需持医院处方单,书面报监督小组办公室批准。

3、长期病假(7天以上),需持住院病历,书面报监管小组办公室批准。

4、事假:每月请事假不得超过2天,由站长签署意见,报监管小组办公室批准,年累计不得超过20天。

第二十二条管护人员人员招录㈠招录条件招录管护人员,按照《牡丹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执行,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本办法第十八条㈠规定的要求;2、经人事劳动部门岗位培训合格的,;3、虽是单位职工但单位未予安排岗位的;4、年龄40周岁以下的,单位职工除外。

㈡招录程序。

招录程序包括招录岗位公示、人员报名、资格能力审查、考试、公示考试成绩等环节。

考试由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或管理局组织,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70%、面试占30%。

笔试考试、评分由管理局委托相关部门实施。

参加考试人员如对自己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以查看本人笔试答卷。

㈢录用1、考试后,按成绩排序顺序由高至低进行招录。

2、招录后,由单位组织岗前培训。

岗前培训不合格者,单位有权不予录用。

空出的岗位,由未予招录的成绩最高的人员递补。

3、岗前培训合格者,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用工协议。

第二十三条监管小组采取例行检查与随机抽查结合的方式,每月检查各站1次以上、责任区2个以上,年终综合评比管护站管护档次,作为管护人员评优依据。

评比档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类,考评细则由监管小组办公室另行制定。

第二十四条管护人员实行三年轮岗。

第二十五条管护站长产生采用民主集中制原则,由管理局监管小组成员和管护人员直接投票选举,管理局统一审核、任命。

管护站长被撤换的,由监管小组推荐,报管理局审核、任命。

第六章保护经营目标第二十六条巡护工作根据各责任区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制定《巡护和监测指导计划》,每月易管区巡护不得少于5天,重点区域不得少于11天,每周巡护不得少于4次。

巡护线路由保护科每月下达。

管护站要根据《巡护和监测指导计划》和保护科下达的巡护路线,制定周巡护计划,每周除保护科下达的巡护线路外,各站自行制定一条以上巡护线路,巡护情况于每月30日前报保护科备案。

第二十七条巡护或监测工作,应当按以下要求开展:野外巡护或监测活动,应当进行GPS定点,填写巡护或监测记录,填写内容包括巡护时间、地点(GPS点)、人员、情况、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野外巡护或监测发现破坏森林资源情况或野生动物异常情况,必须在当天最短时间内报告管理局。

第二十八条管护站应当加强火源、入山人员管理,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每年火警、火情不得超过3起。

要加强周边村屯、管区内森林防火知识宣传;要严格控制入山员,做好入山人员登记。

积极参加扑火,在扑火过程中杜绝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协助森林公安部门进行火案查处工作。

第二十九条管护站应当加强管理,认真履行职责,确保责任区内不发生乱砍盗伐林木、乱侵滥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毁林开荒等违法案件或违法行为;管护站不得徇私枉法私放木材、烧柴、林木种实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各种资源;不得里勾外联或教唆他人盗伐林木、开垦林地等;不得利用职务监守自盗。

案件发现、上报率要达到95%以上,非法征、占用林地必须控制在0.1‰以内。

第三十条要在有关科室指导下,严密观测森林有害生物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发挥观测站点作用,定期监测,发现疫情及时报告。

疫情发现率要达到100%。

第三十一条规范整理档案资料,详实填写巡护记录、考勤记录和入山登记等,并能够及时上报,合格率要达到100%。

第三十二条管护站要因势利导、因地制宜地组织管护人员开展多种经营和林下经济,打造一站一品,开创新的经济增长点,提高管护人员收入。

第三十三条管理局应当对管护站的站办经济予以政策或经济扶持。

第七章奖励与惩罚第三十四条保护区对管护站实行目标考核制度,按照考核得分分配年终奖励。

对管护人员违规罚款从下月的管护工资中扣除,当月不够的可分期扣除。

第三十五条年终考评合格以上档次的管护站实行年终奖励,考评实行100分制,95分以上为优秀、85分以上为良好、60分以上为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

考评分数计算方式如下:(考评细则另行制定)第三十六条年终奖金以站为单位发放,由站长统一安排,可以做为生活、巡护补贴和优秀管护站员奖励。

各站将年终奖金使用情况报管理局备案。

第三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管护站评优资格,经3次警告不改的,撤换站长:1、管护站不按本办法规定进行登记、不制定巡护计划的;2、不按时完成管理局交办工作任务的;3、管区内发生森林火灾或重大案件的;4、发现重大问题或野生动物疫源疫病、森林病虫害不及时报告的。

第三十八条病假年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不扣工资;年累计3-6个月的开全额的50%工资;超过6个月停发工资,劝退管护工作。

第三十九条管护人员事假月累计超过2天或年累计超过20天的,第一年,扣除超过天数2倍工资,予以警告教育;第二年,除扣除工资外,停薪学习1-2个月;第三年,开除管护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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