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大学学风建设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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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建桥学院学风建设实施细则【模板】

上海建桥学院学风建设实施细则【模板】

附件:上海建桥学院学风建设实施细则优良的学风是学校提高教学科研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基础,也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的重要保障。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营造优良育人环境和求真务实的学术氛围,结合学校实际以及“十二五”发展要求,特制定学风建设实施细则。

一、学风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学风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深化政风、行风建设,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的精神,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要求为指导,秉承学校“感恩、回报、爱心、责任”的校训精神,突出学风建设在学校发展、学生成才和科学研究中的作用,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标、端正学习态度、增强学习动力、改善学习习惯,引导教师热爱科学、追求真理、抵制学术浮躁风气和行为,努力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突出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学风建设的总体思路是:强化以“为了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为工作原则,从教学科研管理、思想教育、学生管理等方面入手,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立体格局;以师德、师风、教风建设带动学风建设,强化教师育人职责和科研诚信教育,改进教师教学方法,充分发挥教师在课堂上的主导作用、在学风建设中的主体作用;以职业生涯规划为引导,加强学生专业认知教育,开展形势政策教育,激发学生作为学习主体的内在动力;以制度建设为保障,规范管理,严格要求,从低年级的规范要求开始,逐步转变为高年级的习惯养成。

二、学风建设的目标引导学生完成“三个转变”,即从规范变为自觉、从必须变为自然、从“要我学”变为“我要学”;实现“六提高三降低”,即提高学习实践能力、提高上课出勤率、提高英语四六级通过率、提高学位授予率、提高考研录取率、提高毕业生协议就业率,降低课程不及格率、降低考试违纪率、降低迟到早退旷课率。

具体包括:(一)学生整体有比较明确的学习目的,精神面貌良好,自觉学习的积极性充分提高,能够把主要精力投入到学习上,热爱学习、善于学习。

学校学风建设实施细则

学校学风建设实施细则

学校学风建设实施细则第一条学风是大学精神的集中体现,是教书育人的本质要求,是学校的立校之本、发展之魂。

为营造求真务实的学术氛围,规范科研学术行为,严明科研学术纪律,提升广大师生的学术道德水准,净化学术空气,鼓励学术创新,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所有以XX学校名义从事教育教学活动和科研学术活动的人员,包括教职员工、在校学生和兼职人员等。

第三条第二条所涉及的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社会公德和下述学术道德规范:(一)在科研学术活动中,应严格遵守《XX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

(二)进行科研学术研究,应首先检索有关文献,了解他人的研究成果,承认并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

(三)在作品中引用他人的成果,必须注明出处;引证的目的应该是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所引用的部分不能构成引用人作品的主要部分或者实质部分;从他人作品转引第三人成果,应注明转引出处。

(四)合作作品应按照对科学研究成果所作贡献大小的顺序署名,但另有学科署名惯例或作者另有约定的除外。

任何合作作品在发表前要经过所有署名人审阅,所有署名人应对本人完成部分负责,作品主持人应对作品整体负责。

(五)在对自己或他人的作品进行介绍、评价时,应遵循客观、公正、准确的原则,在充分掌握国内外材料、数据基础上,做出全面分析、评价和论证。

(六)对应经而未经学术界内部严谨论证的重大科研成果,不应向媒体公布。

第四条不得有下列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的行为:(一)为得出某种符合自己主观愿望的结论而故意捏造、篡改研究成果、实验数据或引用的资料。

(二)抄袭他人已发表或未发表的作品,或者剽窃他人的学术观点、学术思想。

(三)在填写有关个人学术情况报表时,不如实报告学术经历、学术成果,伪造专家鉴定、证书及其他学术能力证明材料。

(四)未参加实际研究或者论著写作,而在别人发表的作品中署名。

(五)通过新闻媒体发布依所在学科惯例应经而未经学院或其他学术机构组织论证的重大科研成果,为个人或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

高等学校学风建设实施细则(三篇)

高等学校学风建设实施细则(三篇)

高等学校学风建设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工作,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学习成绩,推动高校教育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学风建设的目标是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三条学风建设的基本原则是以德育为先,兼顾智育、体育、美育和劳育。

第二章学风建设的指导思想和任务第四条学风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以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质量为核心,以提高学生素质为根本,以全员育人为基础,以实施素质教育为重点。

第五条学风建设的任务是培养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提高学习能力和综合素质,增强社会责任感和创新精神。

第三章学风建设的组织和领导第六条学风建设的组织和领导机构是学校党委或行政领导班子。

第七条学风建设工作要建立健全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和监督,确保学风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学风建设的内容和方式第八条学风建设的内容包括思想道德教育、学习保证制度、学风教育、行为规范教育、社会实践和课外活动等。

第九条学风建设的方式包括课堂教育、校园文化建设、学风宣传和实践活动等。

第五章学风建设的指导机制第十条学风建设工作要建立健全指导机制,明确目标和任务,制定计划和措施,监督和评估工作进展。

第十一条学风建设的指导机制要围绕学生发展的全过程进行,锻炼学生思维能力、协作能力和创新能力。

第六章学风建设的保障措施第十二条学风建设工作要加强学生辅导员队伍建设,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专业水平。

第十三条学风建设工作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培养和选拔优秀教师,提高他们的教育教学水平。

第十四条学风建设工作要建立健全制度,加强学校与家长和社会的沟通与合作,形成共同推进学风建设的合力。

第七章学风建设的评价机制第十五条学风建设的评价机制是对学生的学习成绩、综合素质和社会责任感的综合评价。

第十六条学风建设的评价机制要以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方式进行评价,严格按照规定的指标和标准进行评价。

高等学校学风建设实施细则范本

高等学校学风建设实施细则范本

高等学校学风建设实施细则范本一、概述本文旨在制定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具体实施细则,以提升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的学术素养。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体学生和教职员工,确保学校学风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学生学风建设1. 树立正确的学习态度(1)培养学生良好的自学能力,提倡学生善于思考和独立解决问题。

(2)鼓励学生按时完成学习任务,不推迟或拖延学习。

(3)倡导学生勤奋学习,遵守学校的学习纪律和规定。

2. 提倡合理的学习方法(1)教师要针对学生的学科特点和学习习惯,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和方式。

(2)学生要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积极参与各类实践活动,提高实际动手能力。

(3)学生要善于利用现代科技手段,获取学习资源,提高学习效率。

3. 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1)学生要养成按时上课、按时作业、按时复习和按时完成学业的习惯。

(2)学生要保持良好的作息时间,保证充足的睡眠和休息,保持身体和心理的健康。

4. 提高学术诚信意识(1)学生要珍惜学习机会,不得抄袭他人作品、考试作弊和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学术成果。

(2)学生要注重学术引用和资料来源的准确性,遵循学术道德和规范。

(3)学校要建立系统的学术诚信教育体系,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学术道德操守。

三、教职员工培养1. 完善教师评价机制(1)学校要建立科学、公正、全面的教师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对教师的定期评估和考核。

(2)鼓励教师参与学术研究和教育教学研究,提高教学水平和学术影响力。

2. 提高教师专业素养(1)学校要加强对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

(2)学校要组织教师参加各类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素质。

3. 加强师生关系建设(1)教师要尊重学生的个性和人格,与学生保持良好的师生关系。

(2)学生要尊重教师的教育权威,与教师保持良好的沟通和互动。

四、学校学风建设管理1. 建立学生学风建设工作机制(1)学校要设立学风建设部门,负责学校学风建设的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

学风建设实施细则

学风建设实施细则

学风建设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术道德、规范学术行为、严明学术纪律、促进学校学术活动健康持续的发展,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以及《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学校成立学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学风建设相关文件,领导学校学风建设工作,查处学术不端行为。

学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校领导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办公室、组织人事部、纪检监察审计办公室、宣传部、教务处、研究生部、学生处、科技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科技处。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及学生。

第二章基本原则第四条尊重知识产权的原则。

充分尊重他人已经获得的研究成果;研究成果中对他人观点、结论、数据、公式、图表、程序的引用须按规定注明原始文献出处;不得以引用的方式将他人成果充作自己的学术成果;不使用自己未阅读过的文献;从他人作品转引第三者成果,应注明转引出处。

第五条客观公正的原则。

在对自己或他人的作品进行介绍、评价时,应遵循客观、公正、准确的原则,在充分掌握国内外材料、数据基础上,做出全面分析、评价和论证,不以偏概全或夸大其辞。

第六条尊重研究对象的原则。

在涉及人体的研究中,遵守伦理道德,必须保护受试人合法权益和个人隐私,并保障知情同意权。

在涉及实验动物的研究中,必须遵守实验动物的管理规定。

在涉及民族宗教的研究中,不使用歧视或侮辱性的词语。

第七条真实准确的原则。

在课题申报、项目设计、数据资料的采集与分析、公布科研成果、确认科研工作参与人员的贡献等方面,遵守真实准确的原则。

搜集、发表数据要确保有效性和准确性,保证研究记录和数据的完整、真实,以备考查。

公开研究成果、统计数据等,必须实事求是、完整准确。

学风建设实施细则

学风建设实施细则

学风建设实施细则一、学风建设的重要性学风是一所学校的精神风貌和文化氛围的集中体现,直接关系到学生的思想品德和学术水平。

良好的学风是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保证和提升的重要基础,对于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具有重要意义。

二、学风建设的目标(一)培养学生自律意识,提高学习兴趣;(二)完善学习环境,倡导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三)加强学术道德教育,提高学术诚信意识;(四)推动学习方式的创新,提高学习效果;(五)增强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创新能力。

三、学风建设的具体措施(一)加强学生自律管理1.制定并落实学生自治规章制度,明确学生的权益和义务。

2.加强学生会、班级管理,推动班级自治和组织管理能力的提升。

3.鼓励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提高社会责任感和自我管理意识。

(二)创建良好的学习环境1.组织各类学术活动和文化艺术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

2.构建良好的图书馆、实验室等学习资源环境,提高学习效果。

3.鼓励学生积极参与体育锻炼,保持健康的身心状态。

(三)加强学术道德教育1.加大对学术诚信的宣传力度,引导学生诚实守信、遵守学术规范。

2.加强对学术造假等不诚信行为的监督和处罚机制。

3.增加学术论文写作等学术道德教育的课程内容。

(四)推动学习方式的创新1.鼓励学生使用信息技术手段进行学习和研究,提高信息获取和处理能力。

2.建立导师制度,提供个性化的学术指导和辅导。

3.开展学术讲座和学科竞赛等活动,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

(五)培养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1.强化通识教育,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和视野。

2.提供创新创业平台和资源,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3.鼓励学生参与学术研究和科技创新项目,提升学术能力和科研水平。

四、学风建设的评价机制(一)建立学生学风评价体系,对学生的学风进行定期评估和奖惩。

(二)组织学生进行学风建设的互评,激发学生的自我约束意识。

(三)加大对学风建设的宣传力度,广泛发动全校师生和家长的参与。

(四)对于学风建设成绩显著的班级和个人给予一定的表彰和奖励。

2024年高等学校学风建设实施细则(2篇)

2024年高等学校学风建设实施细则(2篇)

2024年高等学校学风建设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风建设,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高等学校,包括全部本科院校和部分高职高专院校。

第三条高等学校应当注重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加强学风建设,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竞争力。

第四条高等学校学风建设应当贯穿学校的全部教育活动,从课堂教学到校园文化,形成全员参与的学风建设的大环境。

第五条学校应当建立学风建设工作的长效机制,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定期评估学校的学风建设情况,并及时调整完善相关工作。

第二章学风培育第六条学校应当注重培养学生的学术思维和科学方法,引导学生在学习中注重思考和创新。

第七条学校应当加强学风建设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并加强学风建设专门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第八条学校应当建立完善的学术规范,规定学生在学术研究中的行为准则,并加强对学生的学术道德教育。

第九条学校应当加强学生自律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个人修养。

第十条学校应当积极推进课程改革,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开设多样化的课程和选修课程,为学生的自主发展提供良好的条件。

第三章学风活动第十一条学校应当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学风活动,包括学术讲座、学科竞赛、科技创新等。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加强学术交流和学术合作,组织学生参加学术会议和研讨会,加强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的合作与交流。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鼓励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组织学生参与各类社会志愿服务活动,提高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注重学生体育锻炼,组织开展各类体育活动,加强体育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身体素质。

第四章具体措施第十五条学校应当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职业道德,增强教师的教育服务意识和责任感。

高校、大学学校学风建设实施细则

高校、大学学校学风建设实施细则

高等专科学校学风建设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引导全校师生自觉遵守学术道德,营造良好学术环境和科学严谨的优良学风,根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学风包括学生的学风、教师的教风和治学精神等,学风是大学精神的集中体现,是教书育人的本质要求,是学校的立校之本、发展之魂。

建设优良学风是学校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科学研究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文化传承创新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保障。

第三条学风建设坚持教育引导、制度规范、监督约束、惩防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实行学风建设机构、学术规范制度和不端行为查处落实、公开,重在健全工作体系,形成主要领导主抓,全校师生全面动员、共同参与,各部门齐抓共管、分工负责,落到实处的长效机制。

第二章主要措施第四条坚持教育引导,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纪律、学术规范指南和学校相关制度纳入学校师生日常学习和培训内容。

(一)在学生中重点进行学风、考风教育;(二)在教师中重点开展科学道德、教师职业道德和科研诚信教育。

第五条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围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全过程,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教学管理、文章发表、著作出版、科研立项、科研过程管理、结题验收、职称评定等相关制度。

第六条严肃查处学风违纪和学术违规,坚持学术不端零容忍,严格执行《学校学校学术规范及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学风违纪和学术不端行为进行调查、认定和做出处理建议意见,对查处结果按规定以适当形式进行公示。

第七条加强口常管理和检查监督,实现学风建设各项工作常规化。

(一)将学风建设工作纳入学校和各部门每年年初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二)鼓励各部门结合实际开展学风建设特色活动;(三)学校和各部门对学风建设工作进行定期检查监督和自查自纠。

第八条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开展典型宣传和形式多样的校园文化活动等,形成以遵守学术道德为荣,违反学术道德为耻的风尚,为学风建设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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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大学学风建设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深化政风、行风建设,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教技〔2011〕1号)和《关于报送高等学校学风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教技司〔2012〕10号)的要求,坚决反对不良学风,有效制止学术不端行为,营造“勤奋守信,创新向上”的学术氛围,结合XXXX大学的学术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范和措施。

第二条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不断推动学术和社会进步。

第三条以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为己任,具有强烈的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敢于学术创新,努力创造先进文化,积极弘扬科学精神、人文精神与民族精神。

第四条本规范适用于XXXX大学所有教职员工和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和已经取得学位人员在校期间的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

第二章学术道德规范
第五条XXXX大学教职员工和在校学生进行学术活动时必须遵守的学术规范:
1、秉承“自强不息,全面发展”的校训和“奋发蹈厉,庄敬自强”校园精神,客观公正,严谨治学,探求真理,服务社会。

2、坚持诚实守信,注重学术创新,倡导团队协作。

3、遵守国家法规法令,尊重他人研究成果,不抄袭、剽窃他人的研究成果。

4、刻苦钻研,严肃认真,坚韧不拔,勇于创新,自强不息,洁身自律。

5、严格遵守学术研究和学术活动的基本规范,认真执行学术论文引文规范,杜绝弄虚作假、捏造数据和事实材料、抄袭剽窃等现象。

6、正确对待学术研究和学术活动中的名利,反对急功近利、粗制滥造、沽名钓誉、损人利已行为。

7、鼓励健康的学术争论,反对人身攻击。

8、文责自负,对学位论文和其他自主发表的学术著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合作成果中对本人完成的部分负责;不在未参加实际研究的成果中署名;不一稿多投。

9、不故意夸大研究成果的学术价值、经济或社会效益。

10、敢于同不良的学术风气作斗争,维护优良的学术氛围,对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要劝阻和制止,及时向学校举报。

11、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或学校有关保密的规定。

12、在报考、报奖时确保学术经历、学术成果、专家鉴定、证书及其他学术能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

13、遵守学术界公认的其他学术道德规范。

第六条XXXX大学的师生在进行科研学术活动时,不得有下列学术不端行为:
1、在学术活动过程中抄袭他人作品,剽窃他人的学术观点、学术思想或实验数据、调查结果、专利产品的行为。

2、在自己的研究结果中,故意捏造或篡改实验数据、结论、引用的资料的行为。

3、在填写个人学术情况时,不如实填写学术经历、学术成果,伪造专家鉴定、证书及其他学术能力证明材料的行为。

4、未参加实际研究或者论著写作,而在别人发表的作品中署名的行为。

5、学术论文一稿多投或交叉、重复发表的行为。

6、授意、指使、协助他人进行有违学术道德规范的行为。

7、违反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或学校有关保密规定,将应保密的学术事项对外泄露的行为。

8、未经被署名人同意而署其名的行为,且已造成不良后果。

9、在学术活动过程中夸大成果价值的行为,且已造成不良后果。

10、擅自向媒体公布未经同行评议的研究成果评定级别的行为。

11、其他违背学术界公认的学术道德规范行为。

第七条关于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措施
1、凡XXXX大学的教职员工,一旦发现有学术不端现象,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记过、终止项目并责令降职、解职、直至开除公职等处分。

2、凡XXXX大学的学生,一旦发现有学术不端现象,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责令改正、批评教育、延缓答辩、记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直至开除学籍等处分。

对已授予学位的学生,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判定,对授予的学位予以撤销。

3、凡在承担科研项目中存在学术不端现象的,终止项目,并收回项目经费。

4、凡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章学风建设委员会
第八条成立校院两级学风建设委员会
1、校级学风建设领委员会的设置。

(1)由校长担任学风建设领委员会主任;
(2)由分管科研工作、教学工作的副校长和分管学生工作、组织宣传工作、纪检监察工作的副书记担任学风建设领委员会副主任;
(3)成员有科研处、教务处、学工部、宣传部、研究生处、校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4)办公室设在科研处,科研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科研处、学工部、教务处作为主抓学风建设的职能部门,要做好教育活动的方案设计,活动的部署、检查、指导和服务工作。

3、各学院要把学风建设教育活动纳入本院工作的重要日程,成立学风建设领导小组,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制定本院学风建设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

各班班主任要全程参与并指导班级的学风建设教育活动,发动广大学生参与到各个环节的学风建设教育活动中来。

4、学工部、校团委要组织和指导学生会、社团积极开展生动活泼、具有特色的校风、学风建设活动。

5、宣传部要营造良好的学风建设活动氛围。

第九条关于学术不端行为的调查程序:
1、收到举报材料后,统一由XXXX大学学风建设委员会组织调查。

2、收到涉及本校人员的学术举报材料后,XXXX大学学风建设委员会应当在5个法定工作日内,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秉承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原则开展独立调查取证,并给出调查结论。

3、XXXX大学学风建设委员会在专家组给出调查结论后的5个法定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公布专家组的调查结论,并报省教育厅学风建设办公室备案。

4、当事人如对学校调查结论存在异议,可向省教育厅学风建设办公室提出异议投诉。

5、调查结论将在学校网站上分别公示1个月,投诉材料和调查结论保存3个月以上。

第十条《XXXX大学学风建设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校学风建设委员会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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