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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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规则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规则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规则1. 引言特种设备是指在特定条件下使用的具有一定危险性的设备,如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

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工作至关重要,可以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性能稳定性。

为了保证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工作的准确性和权威性,需要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鉴定评审。

本文将介绍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规则。

2. 鉴定评审组织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由相关技术标准化机构或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实施。

评审组织应当具有一定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进行全面的评审工作。

3. 鉴定评审程序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程序分为以下几个阶段:3.1 提交申请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需要向评审组织提交申请,申请材料应包括机构的基本信息、组织结构、人员资质等。

3.2 资料审查评审组织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情况,要及时通知机构进行修改补充。

3.3 现场评审评审组织将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现场评审。

评审内容包括机构的实验室设备和条件、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质量管理体系等。

评审组织将根据评审情况制定评审报告。

3.4 报告评议评审报告将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评议。

评议结果将作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的依据。

3.5 结果公示评审组织将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并向机构发放鉴定证书。

4. 鉴定评审要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4.1 人员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应有一定数量的具备相关专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人员应具有一定的从业经验和专业能力。

4.2 设备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应配备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的实验室设备,设备应保持良好的状态,能够满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的要求。

4.3 质量管理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实验室管理、数据管理、文件管理等方面。

质量管理体系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并能有效地保证检验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4 保密要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保护客户的商业机密和技术秘密,不得泄露和滥用客户的信息。

{设备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规则

{设备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规则

{设备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规则一、引言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是负责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工作的机构,对于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和质量达到相关标准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提高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鉴定评审质量,制定本规则。

二、鉴定评审程序1.申请: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向相关部门提交鉴定评审申请,包括申请表、业务范围、人员资质等相关资料。

2.初步评审: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评审,确认是否符合基本要求。

3.上门评审:相关部门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上门评审工作,包括实地考察、设备检查、文档审核等环节。

4.评审报告:评审组根据上门评审的结果,撰写评审报告,包括评审结论、不符合项、改进意见等内容。

5.整改和复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根据评审报告中的不符合项进行整改,并向相关部门提交整改报告。

根据整改报告,相关部门进行复评。

6.鉴定评审:相关部门根据评审报告和整改报告,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鉴定评审,评定级别和有效期。

7.公示和备案:鉴定评审结果公示一定时间后,根据结果进行备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颁发评审证书。

三、评审内容鉴定评审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人员要素: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人员要具备相关资质和从业经验,并且参加过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相关培训。

2.设备要素: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检测设备,并保证其正常运行和准确测量。

3.文件要素: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必须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等,以确保工作的规范和质量的可控。

4.实地考察:评审组将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现场进行实地考察,确认其实际工作情况和环境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四、评审标准鉴定评审的标准主要依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标准和规范进行评定,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人员资质:根据相关法规和标准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人员提出要求,包括学历、从业经验、培训情况等。

2.设备要求:根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标准对设备的要求,包括设备种类、数量、精度等。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背景随着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推进,社会对特种设备的需求日益增长。

然而,特种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问题也越来越受到关注。

为了保障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运而生。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是指经国家认可、具有检验检测特种设备能力的机构。

其主要任务是对特种设备进行检验检测和评估,评估报告作为特种设备安全的重要依据之一。

为了保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能力和水平,国家制定了相应的鉴定评审细则。

目的本文档的目的是介绍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鉴定评审细则,帮助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了解国家对其能力和水平要求,自我审查和提高。

范围本文档适用于所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压力容器、锅炉、起重机械、试车台等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机构。

鉴定评审内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鉴定评审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具备明确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保证检验检测工作的高效和准确。

具体要求如下:1.组织机构应健全,必须有专职检验检测人员,且人员数量应符合国家规定。

2.管理制度应完善,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信息管理制度等。

3.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具备必要的检验检测设备和仪器,并保证设备和仪器的正常运转。

人员素质和专业水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素质和专业水平,保证检验检测工作的准确和可靠。

具体要求如下:1.检验检测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背景和知识水平,包括但不限于机械设计、材料力学、金属材料、无损检测等。

2.检验检测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并能进行初步评估和诊断。

3.检验检测人员应具备必要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能够与厂家、用户和管理部门沟通。

检验检测方法和技术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方法和技术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技术规范。

具体要求如下:1.检验检测方法应准确可靠,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技术规范。

2.检验检测技术应先进可靠,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技术规范。

TSGZ7002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

TSGZ7002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

TSGZ7002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一、概述TSGZ7002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是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资格认定及人员授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实际情况,制定的一套科学、规范的评审细则。

二、评审机构的组成1.评审组成员由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技术机构、检验检测机构、行政管理部门、行业协会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的专家组成。

2.评审组由专家组长、副组长和评审委员组成,其中包括法律、管理、技术、经济等相关领域的专家。

三、评审的目的1.确认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备开展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的资质。

2.评估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管理体系、技术能力和业务水平是否达到标准要求,对其进行合格评定。

四、评审内容1.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机构的名称、注册资本、法人代表、经营范围、管理组织架构等。

2.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机构是否建立了符合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且是否可以有效运行。

3.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检测设备和仪器设备的检定情况:包括机构是否配备了符合要求的检测设备和仪器设备,并且是否经过了检定。

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人员的资质和技能:包括机构的检验人员是否具备相关资格证书和技能,并且是否定期接受继续教育培训。

5.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业务能力:包括机构的业务水平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能够独立完成特种设备的检验工作,并且检验结果是否准确可靠。

五、评审程序1.提交评审资料: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包括机构的基本情况、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检测设备和仪器设备的检定报告、检验人员的资质证书和培训记录等。

2.评审组对评审资料进行研究:评审组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评审资料进行细致的研究,进行初步评估。

3.现场评审:评审组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现场评审,包括检查机构的档案、设备、人员、业务操作等方面。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1. 引言特种设备是指具有一定危险性、专门用于生产、生活中或特定领域的设备,其使用需要特殊的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

为了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性和合规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鉴定评审工作成为必要的环节。

本文档旨在制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的具体细则,以规范鉴定评审的程序和要求。

2. 背景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经国家机构批准并具备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资质的机构。

其主要任务是对特种设备进行检验、检测、鉴定和评审工作。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的目的在于验证机构的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确保其能够胜任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

3. 鉴定评审程序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步骤一:申请评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向相关管理机构提出鉴定评审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和证明材料。

步骤二:组织评审相关管理机构会组织专家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技术能力、质量管理体系、设备设施、人员素质等方面。

步骤三:现场检查评审专家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现场进行检查,包括设备设施的完备性、操作规程的符合性、人员资质的合格性等。

步骤四:技术能力评估评审专家通过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人员进行面试、考核等方式,评估其技术能力和专业素质。

步骤五:评审结果根据评审结果,管理机构将给予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评审成绩,并根据不同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理措施。

4. 鉴定评审要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技术能力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具备一定的技术能力,包括检验检测方法的熟练掌握、技术装备的完备性、技术人员的专业素质等。

质量管理体系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文件管理、过程控制、数据记录和处理等环节,确保鉴定评审工作的可追溯性和可靠性。

设备设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设备设施,包括检测仪器、标准样品等,并保证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和有效。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一、评审机构的组织和管理1.评审机构应设立鉴定评审专门领导小组,负责制定鉴定评审工作计划和评审标准的制定。

2.评审机构应设立评审组,由具备相关技术和管理经验的专业人员组成。

3.评审组成员应定期接受培训,提高鉴定评审能力。

二、评审申请和受理1.评审机构应公开宣传鉴定评审的申请条件和程序。

2.评审申请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提交评审申请材料。

3.评审机构应在收到评审申请后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三、评审标准的制定1.评审机构的鉴定评审标准应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2.评审标准应明确评审内容、评审要求和评审程序。

四、评审过程1.评审机构应向评审申请人提供评审流程和时间安排的通知。

2.评审机构应与评审申请人沟通,明确评审要求和提交材料的时间和方式。

3.评审机构应组织评审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应反馈给申请人。

4.评审机构应定期组织评审组进行现场评审,对申请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核实。

五、评审报告和结论1.评审机构应编制评审报告,明确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

2.评审报告应详细论述评审组的意见和建议,对申请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指导和改进。

3.评审报告应进行严格保密,严禁泄露评审信息。

六、评审结果的公告和备案1.评审机构应向评审申请人公布评审结果,并给予书面通知。

2.评审机构应定期公布评审结果,供社会公众查询和参考。

3.评审机构应将评审结果进行备案,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七、评审结果的复议和申诉1.评审申请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出复议,评审机构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复议。

2.如果对评审结果仍不满意,评审申请人可以申请申诉,评审机构应对申诉进行调查和处理。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规则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规则

附件6无损检测机构级别审定要领一、级别审定1.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无损检测机构审定为A级:(1)Z≥90;(Z为总得分,见本要领第三部分)(2)注册资金不少于400万元;(3)机构自己及母体组织不从事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革、维护调养、销售等运动;(4)被批准的检测项目不少于五项;(5)与机构签定聘期不少于三年全职正式聘用条约人员的总人数大于即是40人,有相应类别不少于5名的无损检测Ⅲ级人员;(6)拥有恒久牢固的办公及检测试验场合,且使用面积不少于500m2;(7)检测仪器设备类牢固资产总额的净值不少于100万元;(8)上一个批准期内年均检测业务收入不低于500万元;(9)能够主动连续地对证量体系进行完善与革新;(10)未产生重大检测质量事故及违反行业自律和被行业组织做出决定予以谴责的不正当竞争行为;(11)检测机构的赔付能力到达500万元。

2.满足以下条件的无损检测机构审定为B级:(1)Z≥80;(2)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3)被批准的检测项目不少于四项(其中应当含有RT大概UT项目);(4)与机构签定聘期不少于二年全职正式聘用条约人员的总人数大于即是25人,有相应类别不少于3名的无损检测Ⅲ级人员;(5)拥有恒久牢固的办公及检测试验场合,并且使用面积不少于300m2;(6)拥有检测仪器设备类牢固资产总额的净值不少于60万元;(7)年检测业务收入不低于300万元;(8)未产生重大检测质量事故及违反行业自律和被行业组织做出决定予以谴责的不正当竞争行为;(9)检测机构的赔付能力到达300万元。

3.不满足A、B级审定条件的审定为C级。

二、评分措施(“()”内数字为权重)1.范围(0.2)2.能力(0.6)3.治理水平(0.2)三、分值盘算1.总得分Z=[1]×0.2+[2]×0.6+[3]×0.2式中[1]表现第1部分“范围”的得分,[2]表现第2部分“能力”的得分,[3]表现第3部分“治理水平”的得分。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第一条为规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鉴定评审工作,根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下列简称“核准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核准规则》范围内,对申请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下列简称“申请机构”)进行的鉴定评审工作。

第三条本规则规定了鉴定评审的程序、内容与要求。

实施鉴定评审工作的机构(下列简称评审机构),应当按照《核准规则》与本细则的要求,制定包含鉴定评审具体内容与鉴定评审方法的鉴定评审指南与审查记录,同时依此实施鉴定评审。

鉴定评审指南应当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下列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备案。

第四条鉴定评审分为首次核准的鉴定评审、换证核准的鉴定评审与增项核准的鉴定评审。

鉴定评审的基本程序包含:约请鉴定评审、确认申请材料、鉴定评审日程安排、构成评审组、现场鉴定审查(核实级别条件)、整改确认与提交鉴定评审报告。

第五条申请首次核准或者者增项核准的申请机构,在约请鉴定评审之前,开展申请核准项目的试检验检测工作,并按照规定出具试检验检测报告。

试检验检测过程应当在具有相应资格4年以上(含4年)的检验检测机构的见证下进行(无损检测的见证机构应当有A级资格),见证人员应当具有相应项目的检验师(或者Ⅲ级无损检测人员)资格,并在相应的试检验检测报告(含记录)上以签字方式确认其见证了试检验检测过程。

见证机构应当出具试检验检测评价文件,其内容包含检验检测细则、方案、工艺(包含通用工艺与专用工艺)的评价,对检验检测实施过程技术与质量操纵的评价,对检验检测记录与报告的评价,见证人员的基本情况及技术经历,所见证被检验检测对象的基本情况等。

试检验检测报告数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电站锅炉、客运架空索道有关核准项目1份;(二)其他检验项目很多于2份;(三)无损检测核准项目应当满足《核准规则》附件2的有关要求。

第六条申请机构应当通过国家质检总局质检行政许可在线申报服务系统,约请鉴定评审(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受理、审批、发证的,其核准申请从其规定),并提交下列资料:(一)受理决定书;(二)质量手册文本及程序文件目录;(三)试检验检测报告(申请首次核准或者者增项核准时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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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TSG Z7003-2004)第1号修改单(对2005年月1日第1版的修改)一、对正文的修改1. 第五条开始部分修改为:“申请首次核准或者增项核准的申请机构,在约请鉴定评审之前,开展申请核准项目的试检验检测工作,并按照规定出具试检验检测报告。

试检验检测过程应当在具有相应资格4年以上(含4年)的检验检测机构的见证下进行(无损检测的见证机构应当有A级资格),见证人员应当具有相应项目的检验师(或Ⅲ级无损检测人员)资格,并在相应的试检验检测报告(含记录)上以签字方式确认其见证了试检验检测过程。

见证机构应当出具试检验检测评价文件,其内容包括检验检测细则、方案、工艺(包括通用工艺和专用工艺)的评价,对检验检测实施过程技术与质量控制的评价,对检验检测记录和报告的评价,见证人员的基本情况及技术经历,所见证被检验检测对象的基本情况等。

试检验检测报告数量应当符合以下要求:”2.第六条修改为:“申请机构应当通过国家质检总局质检行政许可在线申报服务系统,约请鉴定评审(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受理、审批、发证的,其核准申请从其规定),并提交以下资料:“(一)受理决定书;“(二)质量手册文本及程序文件目录;“(三)试检验检测报告(申请首次核准或者增项核准时需要)。

”3.第十一条第(五)项修改为:“考察申请机构的规模、能力和管理水平,按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级别核定方法》(附件3)或者《无损检测机构级别核定方法》(附件4)的规定,核定级别;首次级别核定后,申请机构可以单独提出级别核定申请,每次申请时间间隔不少于24月(含首次级别核定时间)。

”4. 第十七条修改为:“现场鉴定评审工作结束后,评审机构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向核准实施机关提交鉴定评审报告(含级别核定建议)。

鉴定评审结论要求申请机构整改的,自整改结果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出具鉴定评审报告(含级别核定建议)。

”二、对“附件4 无损检测机构级别核定方法”的修改1.对“一、级别核定”有关内容修改(1)将(一)10修改为:“核准期内检测机构的赔付能力达到600万元/年。

”(2)将(二)9修改为:“核准期内检测机构的赔付能力达到300万元/年。

”2.对二、评分办法栏中”(一)规模(权重0.3)”有关内容的修改,见下表:修改条款修改后内容序号1中“核定要素”1.1 1.1 注册资金(万元)A1(0.1)序号1中1.1 “评分办法”第1项(1)300≤A1≤900,按[1.1]=0.05A1+55计算;序号2中“核定要素”1.2 1.2 近四年所聘用持证人员的稳定程度A2(0.2)序号2中1.2 “评分办法”(1)25≤A2≤65,按[1.2]=A2+35计算;(2)A2>65时,[1.2]=100。

A2=0.5·X·C式中:X—为持Ⅱ级及以上证书人员人均工作年数;C—为持Ⅱ级及以上证书人员总数序号3中1.3.1 “评分办法”(1)200≤A3≤1000,按[1.3.1]=0.05A3+50计算;(2)A3>1000时[1.3.1]=100序号3中1.3.2 “评分办法”(1)100≤A4≤1000,按[1.3.2]=0.10A4+50计算;(2)A4>500时,[1.3.2]=100序号4中“核定要素”1.4.1 1.4.1 年均总收入A6(0.3)序号4中1.4.1“评分办法”(1)360≤A6≤960,按[1.4.1]=0.05(A6-160)+60计算;(2)A6>960时,[1.4.1]=100序号4中“核定要素”1.4.2 1.4.2 年均检测收入A7(0.7)序号4中1.4.2“评分办法”(1)300≤A7≤900,按[1.4.2]=0.05(A7-100)+60计算;(2)A7>900时,[1.4.2]=100序号4中1.4.3 删除序号5中“核定要素”1.5 1.5 办公及检测试验房屋使用面积A8(0.1)序号5中1.5 “评分办法”(1)300m2≤A8≤1000m2,按[1.5]=0.05A8+50计算;(2)A8>1000m2时,[1.5]=100序号6中“核定要素”1.6.1 1.6.1 计算机拥有量A9(0.3)序号6中1.6.1“评分办法”第(1)项(1)0.2台/人≤A9≤0.5台/人,按[1.6.1]=150(A9-0.2)+50计算;序号7中“核定要素”1.7 1.7 赔付能力A10(0.1)序号7中1.7“评分办法”(1)300万元≤A10≤1000万元,按[1.7]0.05A10+50计算;(2)A10>1000时,[1.7]=100;(3)按近四年赔付能力保险购置额平均值计算3.对“二、评分办法”中“(二)能力(权重0.4)”有关内容的修改,见下表修改条款修改后内容序号8中“核定要素”2.1 2.1 人员(0.35)序号8中“核定要素”2.1.1 2.1.1 机构管理负责人(0.1)序号8中2.1.1的 a.“评分办法”第(3)项,增加第(4)项(3)相关特种设备专业,90分;(4)无损检测专业,100分序号8中2.1.1的 b.“评分办法”第(1)项(1)中专及以下,60分;序号8中2.1.1的 c.“评分办法”第(1)项(1)工程师及以下,60分;序号8中2.1.1的d.“评分办法”取以下一项分:(1)没有无损检测资格证,60分;(2)无损检测Ⅰ级证,80分;(3)无损检测Ⅱ级证或高级经济师证,80分;(4)无损检测Ⅲ级证,100分序号8中“核定要素”2.1.2的a.a.专业(0.2)序号8中2.1.2的a.“评分办法”第(2)、(3)项(2)理科专业,80分;(3))工科专业,90分;序号8中“核定要素”2.1.2的b.b.学历(0.1)序号8中2.1.2b. “评分办法”取以下一项分:(1)中专及以下,60分;(2)大专,80分;(3)本科,90分;(4)硕士及以上,100分;序号8中“核定要素”2.1.2的c.c.职称(0.1)序号8中2.1.2的 c.“评分办法”取以下一项分:(1)助理工程师及以下,60分;(2)工程师,80分;(3)高工,90分;(4)正高工,100分序号8中“核定要素”2.1.2的d.d.持证(0.6)序号8中“核定要素”2.1.3 2.1.3 质量负责人(0.15) 序号8中“核定要素”2.1.3的a.a.专业(0.2)序号8中“核定要素”2.1.3的b.b.学历(0.1)续表修改条款修改后内容序号8中2.1.3的b.“评分办法”取以下一项分:(1)中专及以下,60分;(2)大专,80分;(3)本科,90分;(4)硕士及以上,100分序号8中“核定要素”的2.1.3的 c.c.职称(0.1)序号8中“核定要素”2.1.3的d.d.持证(0.6)序号8中“核定要素”的2.1.4的a.a.专业(0.2)序号8中2.1.4的 a.“评分办法”第(1)项(1)文科专业,60分;序号8中“核定要素”2.1.4的b.b.学历(0.1)序号8中“核定要素”2.1.4的c.c.职称(0.1)序号8中2.1.4的c.“评分办法”部分第(1)项(1)助理工程师及以下,60分;序号8中“核定要素”的2.1.4的d.d.持证人数和级别(0.6)序号8中2.1.4.的d“评分办法”[d]=5×Ⅱ级资格人数+25×Ⅲ级资格人数;最高100分序号8中“核定要素”的2.1.52.1.5 专业人员数量与比例(0.15)序号8中2.1.6的 a.“评分办法”按照X×Y+60计算。

其中:X—从其管理水平、组织领导能力以及熟悉检测业务的程度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分为1、2、3、……10档次; Y-与在本公司任职年限(A)有关的系数。

当:A<2时,Y=1;2≤A<3时,Y=2;3≤A<4时,Y=3;A≥4时,Y=4续表修改条款修改后内容序号8中2.1.6的b. “评分办法”按照X×Y+60计算。

其中:X—从其技术管理业务水平、组织领导技术管理业务能力的程度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分为1、2、3、 (10)档次;Y-与在本公司任职年限(A)有关的系数。

当:A<2时,Y=1;2≤A<3时,Y=2;3≤A<4时,Y=3;A≥4时,Y=4序号8中2.1.6的c. “评分办法”按照X×Y+60计算。

其中:X—从其熟悉质量管理业务水平、组织质量管理业务能力的程度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分为1、2、3、 (10)档次;Y-与在本公司任职年限(A)有关的系数。

当:A<2时,Y=1;2≤A<3时,Y=2;3≤A<4时,Y=3;A≥4时,Y=4序号8中2.1.6的d.“评分办法”按照X×Y+60计算。

其中:X—从其熟悉检验检测业务、有关法规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的水平,对技术判断能力的程度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分为1、2、3、……10档次;Y-与在本公司任职年限(A)有关的系数。

当:A<2时,Y=1;2≤A<3时,Y=2;3≤A<4时,Y=3;A≥4时,Y=4序号9中2.2.“评分标准”[2.2]=20RT+20UT+15MT+10PT+10ET+10AE+10TOFD+5DN序号10中“核定要素”2.3.1 的e.e. 申请ET检测项目的机构所配备的相关仪器设备(0.1) 序号10中“核定要素”2.3.1 的f.f. 申请AE检测项目的机构所配备的相关仪器设备(0.1)续表修改条款修改后内容序号10中2.3.1 f.的“评分办法”第(6)项删除序号10中2.3.1的 g.“评分办法”逐项加分,最多加到100分:(1)达到《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附件1表5中的相应要求,60分;(2)TOFD检测仪器,每增加1个通道加2分,每增加一台仪器加6分;(3)探头,频率在2.5-10MHz范围内的TOFD探头,每增加1种规格加1分;(3)扫查装置,每增加1套不同结构和类别的扫查装置加3分;(4)对比试块,每增加1块不同壁厚或材料的对比试块加2分;(5)模拟试块,每增加1块不同壁厚或材料的模拟试块加2分在序号10中“核定要素”2.3.1的g.后增加h h. 申请管道内检检测项目的机构所配备的相关仪器设备(0.05)在序号10中2.3.1的 g.“评分办法”后增加h 逐项加分,最多加到100分:(1)达到《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附件1表5中的相应要求,60分;(2)基本条件所要求必备基础上,每增加1台不同直径的智能腐蚀检测器加10分;(3)有两种不同类型的内检测器设备加10分;(4)地面标记模块多于50个(含50个)加5分序号10中“核定要素”2.3.1的gi. 其他条件(0.1)序号10中2.3.2的c. “评分办法”第(2)、(3)合并(2)设有专用的客户接待综合服务场所,每平方米加2分序号11中“核定要素”2.4 2.4 科技创新能力(0.25)序号11中2.4.3的“评分办法”部分第(1)、(2)项前内容在60分以上逐项加分,最多加到100分,专著和译著人在本公司供职2年以上者:序号11中2.4.4“评分办法”部分第(1)、(2)、(3)项前内容在60分以上逐项加分,最多加到100分,撰写人在本公司供职2年以上者:序号11中2.4.6的“评分办法”第(1)、(2)、(3)项前内容在60分以上逐项加分,最多加到100分,本公司所应用的:4. “二、评分办法”中“(三)管理水平(0.3)”有关内容的修改,见下表:修改条款修改后内容序号12中“核定要素”3.1 3.1 质量管理(0.35)序号12中“核定要素”3.1.1 3.1.1 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运行(含项目部体系运行情况)和持续改进情况(0.3)序号12中3.1.1 “评分办法”在100分中逐项扣分,经整改确认,最多扣40分:(1)按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规定,其所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缺少要素或程序的,每个扣10分;(2)年度未进行质量目标考核的、或是未做内部审核的、或是未做管理评审的,每项扣10分;(3)体系运行每个不符合项,扣5分;(4)体系运行每个缺陷项,扣3分;(5)未及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的更新、修订情况相应更新、修订有关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和其他文件的,酌情扣5~20分序号12中3.1.4 “评分办法”在60分以上逐项加分,最多加到100分:核准有效期内通过计量认证和(或)ISO 9001、GB 17025、GB/T 28001、GB/T 2400I认证,每项加15分序号13中“核定要素”的3.23.2 行政管理(0.15)序号13中 3.2.1“评分办法”第(1)项(1)是否按国家规定与员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各项保险是否齐全,最多扣40分;序号13中 3.2.4“评分办法”第(1)、(3),删除第(4)项在100分中扣分,最多扣40分:(1)未建立项目管理制度及考察活动,扣40分;(3)未进行月、季度业务完成情况统计,扣5~20分序号14中“核定要素”的3.33.3 财务管理(0.15)序号14中 3.3.1 “评分办法”在100分中扣分,最多扣40分:(1)未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扣40分;(2)未设有固定资产台帐,无专人管理,扣20分;(3)设备档案不健全,管理人员未能及时对仪器设备、办公系统等定期维护保养,扣10分;(4)固定资产帐物不相符,扣10分序号14中“核定要素”3.3.2 3.3.2 财务管理(0.5)序号14中 3.3.2“评分办法”在100分中扣分,最多扣40分:(1)未按规定及时纳税并受到税务机构通告,扣40分;(2)无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扣20分;(3)单位未按时交纳检测责任保险,一年未交扣10分;(4)全职人员未按时交纳个人养老、医疗保险,每人扣5分续表修改条款修改后内容序号15中“核定要素”3.4 3.4 获得各级政府、部门、行业等的奖励、表彰的情况(0.15)序号14中 3.4“评分办法”增加第(5)项(5)50万元以上检测工程项目获得客户表彰的,每个项目加10分序号16中“核定要素”3.5 3.5 行业自律和年度接受政府监督检查情况(0.2)序号14中 3.5“评分办法”第(2)、(3)、(4)项(2)未签署和遵守行业自律公约,扣20分;(3)违反行业自律公约,经营中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被行业组织认定并予以谴责,每次扣20分;(4)在年度监督检查受政府通报的,扣40分5.“三、分值计算”有关内容的修改(1)将(二)[1]修改为:“[1]=[1.1]×0.1+[1.2]×0.20+[1.3]×0.2+[1.4]×0.2+[1.5]×0.1+[1.6]×0.1+[1.7]×0.1”(2) 将(二)[1.4]修改为:“[1.4]=[1.4.1]×0.3+[1.4.2]×0.7”(3)将(三)[2]修改为:“[2]=[2.1]×0.35+[2.2]×0.1+[2.3]×0.3+[2.4]×0.25”(4)将(三)1.[2.1]修改为:“1.[2.1]=[2.1.1]×0.1+[2.1.2]×0.2+[2.1.3]×0.15+[2.1.4]×0.25+[2.1.5]×0.15+[2.1.6]×0.15”(5)将(三)[2.1.2]修改为:“[2.1.2]=[2.1.2.a]×0.2+[2.1.2.b]×0.1+[2.1.2.c]×0.1+[2.1.2.d]×0.6”(6) 将(三)[2.1.3]修改为:“[2.1.3]=[2.1.3.a]×0.2+[2.1.3.b]×0.1+[2.1.3.c]×0.1+[2.1.3.d]×0.6”(7)将(三)[2.1.4]修改为:“[2.1.4]=[2.1.4.a]×0.2+[2.1.4.b]×0.1+[2.1.4.c]×0.1+[2.1.4.d]×0.6”(8)将(三)[2.3.1]修改为:“[2.3.1]=[2.3.1.a]×0.2+[2.3.1.b]×0.2+[2.3.1.c]×0.10+[2.3.1.d]×0.05+[2.3.1.e]×0.1+[2.3.1.f]×0.1+[2.3.1.g]×0.1+[2.3.1.h]×0.05+[2.3.1.i]×0.1”(9)将(四)[3]修改为:“[3]=[3.1]×0.35+[3.2]×0.15+[3.3]×0.15+[3.4]×0.15+[3.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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