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合同审查
建筑施工合同审核意见

建筑施工合同审核意见一、前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建筑施工合同成为了各类建设项目的核心合同之一。
为了确保合同双方的权益,保证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实现,对建筑施工合同进行严格审核至关重要。
本文将对建筑施工合同的审核要点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意见,以供参考。
二、审核意见1. 合同主体资格(1)审核合同双方的法人资格,确认其是否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专业技术资质和良好信誉。
(2)核实合同双方是否已取得相关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
(3)确认合同双方是否具备项目实施所需的技术、管理人员和施工队伍。
2. 工程内容和范围(1)详细审查工程项目的具体内容、规模、建设地点、投资额等,确保与项目审批文件相符。
(2)核对工程范围是否明确,包括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等是否齐全、清晰。
(3)关注工程项目的关键部位和重点环节,确保合同中有关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的要求得到满足。
3.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1)审查合同价款的确定方式,包括单价、总价、成本加酬金等,确保其合理性、可行性。
(2)核实合同支付方式的合理性,包括进度付款、验收付款、竣工付款等,确保合同款项的支付与工程进度相匹配。
(3)关注合同中关于价款调整、违约金、赔偿金等条款,确保合同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4. 工期及进度(1)审核合同约定的工期是否合理,确保工程进度与项目总体进度相协调。
(2)关注合同中关于工期延误、提前完成等条款,明确双方的责任和权益。
(3)核实合同双方是否已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和进度安排,确保工程按计划推进。
5. 质量及验收(1)审查合同中关于工程质量的要求,包括质量标准、检验检测方法等,确保工程质量得到保证。
(2)核对验收条款,包括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验收主体等,确保验收过程的公正、公平、透明。
(3)关注合同中关于质量异议、质量赔偿等条款,明确双方的质量责任和权益。
6. 安全及环保(1)审核合同中关于安全生产的要求,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措施等,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部门审核施工合同意见

部门审核施工合同意见尊敬的领导:您好!我代表我部门对即将签订的施工合同进行审核,并提出以下意见。
一、合同合法性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对合同的合法性进行了审查。
合同的签订主体、内容、形式等均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合同的签订主体为甲方(项目业主)和乙方(施工单位),具有法人资格,具备签订合同的资格和能力。
合同的内容包括了工程建设的范围、质量、进度、费用等方面,表述清晰,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地方。
合同的形式采用了书面形式,并由双方加盖公章,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合同合理性审查我们对合同的合理性进行了审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工程范围的合理性:合同中规定的工程建设范围与项目批准文件、设计文件等相符,没有超出批准的范围。
2. 工程质量的合理性:合同中规定的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行业标准,没有低于规定的质量标准。
3. 工程进度的合理性:合同中规定的工程进度计划符合项目计划和实际情况,没有过于紧张的进度要求,有利于保证工程质量。
4. 工程费用的合理性:合同中规定的工程费用(包括工程造价、材料价格、人工费用等)符合市场行情和实际情况,没有明显高于市场价的价格。
三、合同可行性审查我们对合同的可行性进行了审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施工单位的技术能力和经验:施工单位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具备承担该工程的技术能力和经验。
2. 施工单位的财务状况:施工单位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有能力承担该工程的费用。
3. 施工单位的信誉:施工单位在过去的工程中没有出现严重的质量、安全问题,信誉良好。
4. 合同的履行条件:合同中规定的施工条件、材料供应、付款方式等均具备,有利于合同的履行。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该施工合同的签订是合法、合理、可行的。
合同的签订将有利于工程的顺利进行,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
我们建议甲方在签订合同时,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自身权益。
同时,我们也将继续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工程施工合同合法性审查

工程施工合同合法性审查工程施工合同的合法性审查是确保合同在法律框架内有效执行的重要环节。
合法性审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合同主体资格的合法性审查合同主体资格的合法性审查包括对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主体资格进行审查。
发包人应具备项目建设的合法权益,如土地使用权、项目批准文件等。
承包人应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根据《建筑法》规定,承包人必须具备与所承担工程相适应的资质等级,未经许可,不得承揽相应的建筑工程。
此外,还需要审查承包人是否具有合法的经营范围、是否具备相应的技术力量和财务能力等。
二、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审查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审查主要是对合同中涉及的工程项目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工程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关于建设的法律法规,如《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
合同内容应与招投标文件、项目批准文件等保持一致,不得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如工程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投资等应当与批准文件相一致。
同时,合同中涉及的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的内容也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合同签订程序的合法性审查合同签订程序的合法性审查主要是对合同签订的过程进行审查。
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合同的签订应当经过要约、承诺等阶段,双方当事人应当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
此外,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工程项目的承包人应当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产生,合同签订应当以中标结果为准。
因此,合同签订程序的合法性审查是非常重要的。
四、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合法性审查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合法性审查主要是对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个环节进行审查,如工程变更、工程款的支付、工期延误等。
这些环节都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如《建筑法》、《合同法》等。
对于工程变更,应当审查变更的程序、变更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对于工程款的支付,应当审查支付的金额、时间、方式等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对于工期延误,应当审查延误的原因、责任方以及延误期间的处理办法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查篇一:XX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查要点符合性审查部分未采用XX版合同范本(GF-XX-0201),主要合同条款的完整性、内容的详尽及准确性不符合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要求;备案合同不一致,合同中存在手写修改的地方,需经合同双方加盖公章确认合同主体不是独立法人,合同上单位名称和印章不一致;双方未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双方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若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不具备权限及资格,双方所加盖公章为扫描件或传真件;联合招标或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各方未同时与另一方签订合同;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未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合同协议书部分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来源、工程内容、工程承包范围等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质量标准、项目经理等与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不一致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与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不一致;签约合同价大小写不一致,合同价格形式与专用条款条中约定的价格形式不一致,安全文明施工费金额不符合招标文件或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合同工期与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不一致,未填写具体的开、竣工时间,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与工期总日历天数不一致;未填写合同生效条件专用合同条款部分未明确施工图纸名称、工程号、版本、出图日期、目录等;项目经理与中标通知书不一致,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超过项目经理执业范围;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未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存在违法分包和肢解法宝的约定;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低于国家标准中的强制性标准;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预付款最低比例、支付期限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工期延误的约定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罚款与条提前竣工的奖罚未对等;变更估价原则约定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工程量清单数量有误差以及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计价原则、计价方法未明确;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方式、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基准价格的约定未包括人工、材料、机械价格,且未明确其风险内容和幅度;价格调整相关约定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在选择合同价格形式后,当事人双方未根据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填写风险范围、风险费用计算方法以及风险以外合同价格调整方法。
施工类合同审核总结

施工类合同审核总结范文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类建筑工程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施工类合同作为工程建设中的重要法律文件,其审核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对施工类合同审核的要点进行总结,以期为合同审核工作提供参考。
一、合同主体审查1. 发包方资格审查:审查发包方是否具有项目法人资格,是否具备招投标等相关手续,以及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 承包方资格审查:审查承包方是否具备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合法身份证明,是否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和技术水平,以及是否具有良好的信誉。
二、合同内容审查1. 工程范围:审查合同中约定的工程范围是否与招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内容一致,确保工程范围的准确性。
2. 工程质量:审查合同中关于工程质量的要求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是否具有可操作性。
3. 工程进度:审查合同中关于工程进度的约定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工程实际需求。
4. 工程价款:审查合同中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是否明确,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 合同履行:审查合同中关于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权利义务、责任划分等内容是否明确,是否存在不公平条款。
三、合同风险审查1. 合同无效风险:审查合同是否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无效情形,如承包方不具备相应资质、招投标程序不合法等。
2. 合同履行风险:审查合同中是否存在可能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难以履行的情况,如工程变更、工期延误等。
3. 合同结算风险:审查合同中关于工程价款结算的约定是否合理,是否存在拖欠工程款的风险。
四、合同审批程序审查1. 合同签订审批:审查合同签订是否经过发包方内部审批程序,是否符合公司规定。
2. 合同备案审查:审查合同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备案,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总之,施工类合同审核工作涉及多个方面,需要审核人员具备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工程经验。
通过以上审查要点,可以全面评估合同的法律效力和风险,为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提供保障。
在实际工作中,审核人员还需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运用审查要点,确保施工类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公平性。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审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审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运用也多了起来。
我们都知道,订立合同的前提是双方协商一致。
那么您知道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有哪些吗?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您有所帮助。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有哪些(一) 工程范围,主要包括工程名称及地点,建筑物的栋数、结构、层数、面积等;(二) 建设工期,即施工人完成施工工程的时间或期限;(三) 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四) 工程质量,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合同中规定的对建设工程的适用、安全、经济、美观等各项特性要求的总和。
实践中,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技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确定施工工程的质量;(五) 工程造价,即建筑安装某项工程所花费的全部投资。
通常包括建筑安装施工过程中的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和独立费用等几部分;(六) 技术资料交付时间。
技术资料的提供,是施工合同履行的基础和前提,建设单位必须按时提供,才能保证施工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顺利进行;(七) 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八) 拨款和结算。
工程价款的支付一般分为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和保修扣留金。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是双方当事人约定拨款和结算条款的依据;(九) 竣工验收,包括隐蔽工程竣工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十) 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
二、如何审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1. 明确工程范围:审查合同中约定的工程范围是否与实际工程一致,包括工程名称、地点、建筑物栋数、结构、层数、面积等是否明确清晰。
2. 合理约定建设工期:审查合同中约定的建设工期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工程实际情况和双方利益。
3. 明确工程质量要求:审查合同中约定的工程质量要求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实际工程需要,是否有明确的质量标准和验收标准。
4. 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审查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造价是否合理,是否包括了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和独立费用等所有费用,并进行了明确划分。
施工单位合同审查意见
施工单位合同审查意见一、总体审查意见1. 合同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次合同签订主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合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具备合法性。
2. 合同真实性:合同中所涉及的工程内容、工程量及工程价款等表述真实可靠,无虚假记载。
3. 合同公平性:合同各方权益表述公平,不存在违反公平原则的情况。
4. 合同可行性:合同中所涉及的工程具备实施条件,施工单位具备相应的技术、人员、设备等资源,具备合同实施的可行性。
二、合同内容审查意见1. 工程范围:合同中工程范围明确,涵盖了工程项目的主要内容,无遗漏。
2. 工程质量:合同中明确了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3. 工程进度:合同中设定了合理的工程进度计划,有利于工程项目的顺利推进。
4. 工程价款:合同中工程价款计算清晰,支付方式合理,有利于双方权益的保护。
5. 合同履行:合同中设定了明确的合同履行条款,包括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等情况,有利于合同的顺利履行。
6. 违约责任:合同中设定了违约责任条款,明确了违约行为的处理方式,有利于维护合同各方权益。
7. 争议解决:合同中约定了争议解决方式,包括协商、调解、仲裁等,有利于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争议。
三、合同签订主体审查意见1. 施工单位资质:施工单位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等级,具备承担工程项目施工的能力。
2. 施工单位信誉:施工单位在业内具备良好的信誉,无不良记录。
3. 施工单位实力:施工单位具备丰富的施工经验,技术力量雄厚,人员配置合理,设备齐全,具备承担工程项目的能力。
四、合同风险提示1. 工程变更: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工程变更,可能导致工程价款和工期的调整,建议双方在合同中明确变更的处理方式。
2. 不可抗力:合同中应明确不可抗力的定义及处理方式,以降低不可抗力因素对工程进度和工程价款的影响。
3. 合同解除:合同中应设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以防止一方随意解除合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
施工合同审核部分
施工合同审核部分施工合同是建筑项目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它规定了施工过程中的各种权利和义务,确保了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在施工合同的审核部分,我们需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一、合同主体资格的审核1. 发包方主体资格的审核发包方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对于国家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公用事业、国有资金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国际组织如世行贷款项目,必须通过招投标,确保发包方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2. 承包方主体资格的审核承包方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与所承担工程相应的资质等级。
审核时,应注意审查承包方是否取得建设施工企业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以及是否存在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等情况。
二、工程内容的审核1. 工程承包范围的审核施工合同中应明确工程承包范围,包括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火栓工程、消防喷淋工程、暖通工程、弱电工程等。
审核时,应确保工程承包范围与招投标文件、发包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容一致。
2. 工程量的审核施工合同中应明确工程量,包括各分部分项的工程量。
审核时,应核实现场实际情况与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是否一致,避免因工程量不准确导致的合同纠纷。
三、合同条款的审核1. 合同价的审核合同价是施工合同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
审核时,应关注合同价是否合理,是否与招投标报价相符。
同时,要关注合同中关于价款支付、调整、结算等条款的设置,确保合同价的公正、合理。
2. 工期的审核工期是施工合同中另一个重要的内容。
审核时,应关注合同中约定的工期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工程实际需求。
同时,要关注合同中关于工期延误、提前完成等条款的设置,确保工期目标的实现。
3. 质量的审核质量是施工合同中的核心内容。
审核时,应关注合同中关于质量标准、验收、保修等条款的设置,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合同要求。
4. 安全文明施工的审核审核时,应关注合同中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和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环境保护。
四、合同履行保证的审核1. 合同履行能力的审核审核时,应关注承包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技术实力、人员配置、资金状况等。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审查意见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审查意见经过细致审阅贵公司与XX建设集团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将审查意见如下:一、关于合同主体资格请确认合同双方即甲方(建设单位)和乙方(施工单位)均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和相应的资质等级证书。
建议附上双方的资质证明复印件,确保合同主体资格无误。
二、关于工程范围和标准合同中应详细描述工程项目的范围、规模以及施工的具体标准和要求。
建议对照相关国家及地方标准,明确列出工程需遵循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避免日后因理解偏差导致纠纷。
三、关于工期和进度安排合同中的工期应合理设定,符合实际施工能力。
建议设置明确的进度计划表,并对关键节点进行标注。
同时,应考虑不可抗力等情形对工期的影响,并约定相应处理办法。
四、关于价款支付方式合同中应清晰规定工程款项的支付方式、时间节点及违约责任。
建议设立阶段性支付条款,根据工程进度分批支付,并预留适当的质量保证金。
五、关于变更和索赔管理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发生设计变更或额外索赔情况,建议在合同中明确变更程序、审批流程及由此产生的费用承担方式。
六、关于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合同中应包含质量保证条款,明确保修期限及维修责任。
建议约定定期检查机制,确保工程质量长期稳定。
七、关于安全生产责任鉴于建筑施工的特殊性,合同中必须强调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并明确各方的安全责任。
建议设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于保障施工现场安全。
八、关于争议解决方式建议在合同中预先约定争议解决方式,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以便在出现分歧时能够高效解决问题。
九、其他注意事项合同还应涵盖保险、知识产权保护、环保要求等相关内容,并确保所有附件、图纸和技术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建议贵公司在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前,对以上事项进行仔细审查,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完善合同内容。
务必确保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合理性,以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和双方权益的保护。
建设施工合同审核
建设施工合同审核是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的重要环节。
在签订建设施工合同之前,必须对合同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核,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建设施工合同审核的内容和注意事项。
一、合同合法性审核1. 合同主体资格审核:合同双方主体应具备合法的资格,具有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审核合同双方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确保合同主体合法有效。
2. 合同内容合法性审核:合同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要求,不得含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条款。
审核合同内容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招投标法、建筑法、合同法等。
3. 合同签订程序合法性审核:合同签订应遵循法定程序,如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
审核合同签订程序是否合法,如合同签订前是否进行了充分的调查、评估和审查等。
二、合同合理性审核1. 合同条款完整性审核:合同条款应完整、明确,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范围、质量标准、工期、价款支付、违约责任等内容。
审核合同条款是否完备,是否存在遗漏或模糊不清的条款。
2. 合同条款一致性审核:合同条款应保持一致,避免出现矛盾和冲突。
审核合同中各条款之间是否存在矛盾,如工程范围与工程量清单、质量标准与施工技术要求等是否一致。
3. 合同条款公平性审核:合同条款应保证双方权益的公平,避免过于偏向一方。
审核合同条款是否公平,如合同中对合同双方的权益和义务是否对等,是否合理分配风险和责任等。
三、合同可行性审核1. 技术可行性审核:合同中的工程内容和技术要求应具备技术可行性。
审核合同中的技术要求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是否具备实施条件。
2. 经济可行性审核:合同中的工程量和价款计算是否准确,是否符合经济效益。
审核合同工程量清单是否准确,价款支付条款是否合理,是否存在过高或过低的报价等。
3. 施工可行性审核:合同中的施工计划和施工方法应具备施工可行性。
审核合同施工计划是否合理,施工方法是否符合工程实际情况,是否存在施工难度大、风险高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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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合同审查篇一: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审核审查要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审核审查要点(主要针对99版、相对重点)1、注意审查合同招投标要求、承包方主体资格(1)对于:国家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公用事业、国有资金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国际组织如世行贷款项目,必须通过招投标。
(2)XX第14号《关于审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将五种合同依法认定为无效:(一)承包人未取得建设施工企业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的;(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进行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四)承包人非法转包建设工程的;(五)承包人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
因此,对于承包主体的资质审查可以防止合同最终效力问题。
实务操作中,律师修改施工合同时,合同双方在前期大多经过了相互摸底阶段,但仍需要从具体合同特点角度予以分析。
2、注意工程承包范围的审查整体比较简洁;注明与招投标文件、发包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容一致;包括: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火栓工程、消防喷淋工程、暖通工程、弱电工程(包括智能化系统预埋管、盒、箱壳部分)等等。
3、注意标明开工日期的成立标志项目开工日期的明确对工期的认定,具有重要意义。
一般标明:开工日期以发包方和监理方、或监理出具的开工通知日期为准。
实际开工日期与约定日期不一致:实际开工日期为准(开工令等证实);施工许可证日期和实际施工日期不一致:以施工许可证日期为准。
4、注意审查组成合同文件的顺序首先需标注:在前者优先;其次,对于有补充协议的,要注明与合同正文效力一致。
5、注意审查对监理工程师、发包人派驻工程师权限的设置对于可能引起工期顺延、工程质量、合同效力等重大变更的工程师指令,可以约定需要经过发包人或承包人认可后生效。
一、明确工程师授权范围;二、对于超越工程师授权范围的,由发包方确认。
6、注意审查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约定一般约定由承包方承担,但为保护承包方利益时,可以约定一个兜底条款,如:因为发包方原因造成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由发包方承担一切损失。
7、注意审查对于工期顺延的约定一、工期顺延的原因,除规定不可抗力外,对于因工程内容变更、工期增加、设计变更、工程款支付、政府指令(停水停电)、地下物等因素造成的工期顺延,约定标准作为认定是否构成工期顺延的依据;二、工期顺延的程序性约定:承包方在一定时间内,书面报发包方认可、监理认可。
可以增加“视为”条款。
(视为条款:发包方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的,视为认可。
)8、注意约定对于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的条件和程序(1)程序:“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执行。
承包人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代表。
防水与室外装修等重要部位的施工先做样板,经发包人和现场监理验收后方可进行施工。
”等。
(2)通用条款内有具体约定,也可在合同中明确“正负零、封顶”等主要节点的验收要求。
9、注意审查合同价款的确定方式一般有三种方式:(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注意约定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如:“钢材价格的市场变化(8%)”注意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如:合同约定工程总价款包含全部工程量内容,承包人无论何种原因没有列入单价或总价款中的工程,发包人都没有增加支付的义务,并认为该项目已包含在总承包价款中。
本工程竣工结算时,只计算变更部分和材料价差调整部分,不再对报价书、标底价与中标价进行重新核对。
)(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招标范围以内的工程量按实计算,定额计价,税前总价下浮。
设计变更与现场签证由总监、发包人现场工程师共同认可,施工期间工程变更或签证调整单项元以内不予计取,元以上单项的变更或签证于竣工决算时调整,签证、变更的工程量按专项条款所规定的相应下浮率下浮。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
采用不多10、注意审查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1)方式:节点形象进度,按比例;工程量,按比例。
(2)按照节点付款的约定,承发包双方会根据合同特点加以约定。
律师审查的是综合工程进度和款项支付的配套,前期垫资比例垫资压力、工程过程中的资金投入的持续和科学等。
11、注意审查关于工程变更的约定未经过规划的批准、设计的批准的规划设计变更;承包方原则不作变更;但实务上需做变更。
确认流程:由于工程变更使得工程量或工作内容增减的,变更发生后日内,承包人须向工程师提交书面报告,工程师审批通过书面报告后报发包人核准,书面报告经发包人确认并加盖公章后,方可作为调整合同价款的有效签证,在工程结算时支付。
承包人逾期不报,视为不涉与工程造价增加。
设计变更必须提供由发包人发出的或发包人委托设计单位经发包人审批后发出的工程变更通知书,否则不视为设计变更。
施工期间变更调整单项元以内不予计取,元以上单项的变更于竣工决算时调整。
12、注意审查关于竣工验收和结算的约定此阶段的程序设置:(1)验收过程;(四主体加质检站)(2)工程交付;(3)资料交付;(视为条款、移交资料明细)(4)竣工结算。
(时间、视为条款)重点是关于验收的主体资格、质量不合格情况下的整改措施和责任承担、结算资料的提交时间和补充要求。
注意作为承包方不要忘记增加:结算文件提交后,在约定时间内发包方不予以审计的,视为认可结算资料。
13、在对于施工合同违约责任约定的审查过程中的注意点(1)对于履约保证金(或保函)的具体内涵加以明确:何种情况下扣除、保函生效失效时间、保证金退还的时间与利息约定;(2)对于工期拖延的罚则:扣保证金、违约金与抵工程款、总价款的违约金。
(3)对于逾期支付工程款的罚则:发包人不能按时支付工程款的,自逾期之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违约金:可与延期通比例的约定。
(4)对于优先受偿权的约定;(5)对于工程与资料交付的约定:发包人与承包人工程结算发生的任何异议,应当通过仲裁或者诉讼解决,但是无论是否发生或者争议责任如何,都不能成为承包人行使工程移交、工程验收、配合工程备案以与移交工程资料的抗辩理由。
上述争议被确认属于发包人过错的,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
(留置权)(6)对于质量争议的约定:质量问题认定的中间机构设置和认定。
证明责任的承担和程序。
可约定第三方:区所在地的质量部门。
(7)对于质保金的约定:质保期的长短,质保金返还的方式和利息支付问题。
(8)对于安全文明施工过程中的责任承担和处罚方式的约定。
(9)关于工程违法转分包、挂靠的约定:主要是罚则。
工程不允许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发包人发现承包人违反本条规定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承包人除比照本协议质量、工期相应处罚条款承担全部责任外,应当承担工程总标价10%的违约金。
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还应承担由于解除合同迫使发包人重新招标引起的房屋销售信誉受损带来的直接、间接经济、名誉赔偿责任。
但本协议约定发包人分包的除外。
篇二:如何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审查想学法律?找律师?请上http:// 如何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审查核心内容:如何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审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公司日常合同管理工作中常见的合同类型,数量多、金额巨大、涉与专业问题较多。
法律快车小编在本文介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审查的方法,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合同主体的审查需具备相应的资质。
审核资质时应注意审核其资质证书的资质等级、有效期限等是否符合工程建设项目的要求,持证单位名称是否与承包单位名称一致等。
相关法条:《建筑法》第13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涉与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第26条“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二、合同效力审查XX第14号《关于审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将五种合同依法认定为无效:1、承包人未取得建设施工企业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的;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进行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4、承包人非法转包建设工程的;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retype/zoom/ac84cbb35022aaea998f0fa6pn=2&x=0&y=1275&raww=168&r awh=44&o=png_6_0_0_135_1148_126_36__&type=pic&aimh=44&md5sum=b4 2dadf947a0992af2c4e7737f1227ad&sign=df4681a9d7&zoom=&png=10894-20756&jpg=0-0" target="_blank">点此查看5、承包人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
三、施工合同第一部分协议书的内容审查施工合同第一部分为协议书,概括约定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如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地点、内容)、承包范围、工期、质量标准、合同价款,该部分属于合同实质内容的主要内容,审查时应注意核对是否与项目审批文件一致(如属招投标项目应核对承包人名称、承包条件是否与中标结果一致),约定内容是否具体、准确,如有不一致应进行修改。
1、审查工程承包范围,包括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火栓工程、消防喷淋工程、暖通工程、弱电工程(包括智能化系统预埋管、盒、箱壳部分)等等。
注意与招投标文件、发包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容一致。
2、开工日期的审查,项目开工日期的明确对工期的认定,具有重要意义。
一般标明:开工日期以发包方和监理方、或监理出具的开工通知日期为准。
实际开工日期与约定日期不一致,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开工通知书等证实)。
施工许可证日期和实际施工日期不一致,以施工许可证日期为准。
四、合同内容合法性的审查根据《合同法》、《建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工程合同不得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内容,审查时如有违反内容应进行删改。
常见问题:1、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直接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2、同意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3、同意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4、同意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retype/zoom/ac84cbb35022aaea998f0fa6pn=3&x=0&y=1275&raww=168&r awh=44&o=png_6_0_0_135_1148_126_36__&type=pic&aimh=44&md5sum=b4 2dadf947a0992af2c4e7737f1227ad&sign=df4681a9d7&zoom=&png=20757-30607&jpg=0-0" target="_blank">点此查看5、同意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非由承包人自行完成;6、合同约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由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发包单位制定承包单位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制定生产厂、供应商;7、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8、与非中标人签订合同(也包括中标人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的情况);9、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或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10、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