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马街镇人民调解员培训讲课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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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员培训讲稿

人民调解员培训讲稿

依法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人民调解员培训讲解材料一、人民调解相关知识(一)人民调解的涵义和产生的背景及重大意义人民调解是由本地人民群众推选的群众性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社会公德, 通过说服教育、耐心疏导促成当事人互相谅解, 自愿达成协议, 从而消除纷争的一种的一种群众性自治活动。

人民调解制度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法律制度, 是诉讼程序化之外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重要手段, 是我国解决矛盾纠纷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维护社会稳定,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进程中, 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对于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 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维护社会稳定, 促进精神文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协调发展,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同时, 人民调解具有扎根基层、深入群众、便民、利民、不收费等特点, 是化解各种民间纠纷、最大限度把矛盾解决在基层, 消除在萌芽状态, 起到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二)、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的原则《人民调解法》规定, 人民调解组织开展调解工作, 应当遵循当事人自愿平等、不违背法律法规政策、尊重当事人权利三项原则。

1.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人民调解应当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

当事人可以接受调解, 也可以不接受调解, 即使在调解的过程中, 当事人也可以拒绝继续调解;当事人可以接受人民调解委员会安排的调解员, 也可以自主选择调解员;当事人可以接受调解员提出的调解方案, 也可以自行提出调解方案;当事人可以自主选择达成书面协议还是口头协议等等。

当事人在调解的过程中享有平等的地位, 权利行使平等, 义务履行平等, 任何人均不享有特权。

2.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民间纠纷的内容主要涉及法律规范调整的范畴, 也有许多纠纷涉及道德规范调整的范畴。

人民调解主要依据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进行。

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和政策设定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 可以依照社会公德、村规民约、公序良俗、行业惯例进行调解。

人民调解主任培训班上的讲话

人民调解主任培训班上的讲话

人民调解主任培训班上的讲话尊敬的各位培训学员:大家好!首先,非常感谢各位参加本次人民调解主任培训班。

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培训课程,因为我们的社会越来越复杂,矛盾和纠纷也随之增加,而人民调解的工作在这方面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作为人民调解主任,我们有着非常重要的责任。

我们不仅需要有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调解经验,还需要有着高超的沟通能力和处事技巧。

我们的工作是协助当事人将纠纷和矛盾得以解决,从而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的目标。

首先,我们需要知道,在人民调解工作中最重要的是要遵循公正、平等、尊重、和谐的原则。

只有依据这些原则,我们才能够在调解过程中使当事人相互信任,从而达成协议并达成和解。

因此,在我们的工作中,我们必须具备高度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以及一定的柔性和灵活性,以达到准确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的目标。

其次,我们需要积极运用有效的沟通方法来促进调解工作的效果。

在这方面,我们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善于发现并理解当事人的真正需求和困难,以便更好地解决纠纷和矛盾。

此外,我们需要善于发挥自己的优势,不断学习新的调解技巧和方法,以不断提高自身的工作水平。

最后,我们需要在工作中保持好心态,善于处理各种矛盾和问题,以便达到更好的调解效果。

我们在工作中,不仅要对当事人进行正确的指导和帮助,还要时时刻刻保持冷静和客观,不偏不倚地处理各种矛盾和纠纷,从而让调解工作更加顺利和有效。

总之,在人民调解主任培训班上,我们需要全面学习和掌握人民调解的知识和技巧,以便在工作中更好地发挥我们的作用和作用。

我相信,各位学员都会认真学习和积极实践,为我们的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厦门市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张三除了以上提到的重要内容,作为人民调解主任,我们还需要注意以下方面:首先,我们需要对法律法规有着深入的了解。

只有了解了这些法律法规,我们才能够在调解工作中正确运用这些法律法规,发挥我们的权威性和公正性,促进纠纷和矛盾的解决。

其次,我们需要善于自我反思和自我提升。

人民调解的讲课稿范文大全

人民调解的讲课稿范文大全

人民调解的讲课稿范文大全人民调解讲课稿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们:大家好!我是XX市解纷调解中心的工作人员,非常荣幸能有机会在这里为大家讲解人民调解的相关知识和工作经验。

今天,我主要向大家介绍人民调解的概念、特点、任务及其实践经验等方面的内容。

一、人民调解的概念和特点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人民调解的概念。

人民调解,顾名思义就是由人民群众自愿参与的法律对抗解决机制。

它是我国倡导的一种新型解决矛盾和纠纷的方式,也是一种民主法治的具体体现。

人民调解的特点主要包括:自愿参与、和谐解决、低成本、快速高效等。

首先,人民调解是自愿参与的,双方当事人自愿选择参与调解、自愿接受调解结果,充分尊重当事人的主体地位。

其次,人民调解强调和谐解决,通过平等协商、沟通理解,最大程度地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增加调解的成功率。

再次,人民调解具有低成本的特点,相比于诉讼程序而言,人民调解既节省了时间,又减少了成本,为当事人提供了更加灵活的解决途径。

最后,人民调解是快速高效的,当事人可以直接面对面沟通,解决矛盾和纠纷的时间周期相对较短。

二、人民调解的任务人民调解的任务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解决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二是加强法律宣传和法治教育,提高公民法律意识。

这两个任务相互关联,相互促进。

首先,人民调解是解决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途径。

矛盾和纠纷是社会存在的一种自然现象,解决矛盾纠纷需要借助一种合理、公正的机制。

而人民调解正是这样一种合理、公正的机制,它通过平等协商、互利共赢的原则,帮助当事人实现公平公正的解决方案,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其次,人民调解是加强法律宣传和法治教育的重要手段。

人民调解作为一种依法解决纠纷的方式,它的实践应该依法进行,符合法律规定。

人民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不仅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运用相关法律知识,还需要向当事人宣传法律法规,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

通过调解工作,将法治理念深入人心,推动社会法治进程。

基层调解员培训领导讲话稿

基层调解员培训领导讲话稿

基层调解员培训领导讲话稿
各位同事:
大家好!
作为基层调解员,我们肩负着重要的职责和使命,即为社会提供公正、公平、高效的纠纷调解服务。

今天,我很荣幸能够在这里向大家讲话,与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基层调解员培训的重要内容。

首先,我们要明确基层调解员的职责。

作为调解员,我们需要具备丰富的法律知识和调解技巧,能够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法规,处理各类纠纷案件。

我们需要保持中立、公正的立场,秉持诚信、公平的原则,在调解过程中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帮助他们达成和解。

其次,我们要注重自身素质和能力的提升。

基层调解员的工作需要具备一定的沟通能力、协商能力和应变能力。

我们需要学会倾听、理解和分析当事人的诉求和利益,善于引导双方交流,寻找共同利益点,促使双方达成共识。

此外,我们还需要不断学习、更新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和专业技能。

再次,我们要加强团队协作。

基层调解员往往需要与法院、公安、社会组织等多个部门合作,共同承担社会稳定和纠纷解决的责任。

我们需要与相关部门建立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联动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调解工作的发展。

最后,我希望大家始终保持良好的心态和工作热情。

基层调解员的工作常常面临各种复杂的纠纷和矛盾,需要我们耐心、细致地工作,寻找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

我们要保持谦虚、谨慎的态度,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完善自己的工作方法,为社会和谐稳定贡献自己的力量。

最后,感谢各位同仁一直以来对基层调解工作的辛勤付出和支持。

希望我们能够共同努力,共同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为社会提供更优质的调解服务。

谢谢大家!。

人民调解员培训课件(一)

人民调解员培训课件(一)

人民调解员培训课件(一)人民调解员培训课件教学内容•人民调解员的职责和角色•调解基本理论和方法•人民调解案例分析•调解员的沟通与协商技巧•调解员的法律知识和职业道德规范教学准备•讲义和教材•多媒体设备(投影仪、音响等)•案例材料和相关法律条文•实践案例和角色扮演道具教学目标1.了解人民调解员的工作内容和职责。

2.掌握调解的基本理论和方法。

3.能够分析和解决人民调解案件。

4.熟悉调解员的沟通与协商技巧。

5.了解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知识和职业道德规范。

设计说明•课件内容以简洁明了的方式呈现,结合实际案例进行讲解。

•授课过程中注重互动与参与,鼓励学员提问和分享经验。

•通过案例分析和角色扮演等活动,提高学员的实际操作能力。

教学过程1.人民调解员的职责和角色–介绍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职责和角色定位,让学员了解其重要性和责任。

–分享一些真实案例,引发学员对调解工作的兴趣和思考。

2.调解基本理论和方法–介绍调解的基本概念和原则,如公正、公平、自愿等。

–讲解各种常用调解方法和技巧,如倾听、引导、化解冲突等。

–分析典型的调解案例,让学员理解调解的实际操作步骤。

3.人民调解案例分析–提供一些典型的人民调解案例,分析案件的背景、矛盾焦点和解决方案。

–引导学员思考如何从中提炼调解的思路和方法。

–组织小组讨论,让学员分享自己的观点和解决方案。

4.调解员的沟通与协商技巧–介绍沟通与协商在调解过程中的重要性。

–分析有效的沟通与协商技巧,如换位思考、积极倾听等。

–组织角色扮演活动,让学员运用所学技巧进行模拟调解。

5.调解员的法律知识和职业道德规范–介绍人民调解员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如民法、刑法、婚姻法等。

–强调调解员职业道德的重要性,如保密、中立、专业等。

–讲解调解员的行为规范和投诉处理程序。

课后反思•总结本次培训的成果和问题,做好教学记录和反馈。

•鼓励学员继续学习和实践,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提高。

•针对培训过程中的反馈和意见,做出调整和改进。

人民调解员业务专题培训讲稿(一)

人民调解员业务专题培训讲稿(一)

人民调解员业务专题培训讲稿(一)在调解工作实践中,经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在调解同种类型,同等难度的民间纠纷时,尽管甲乙两名人民调解员采用的调解手段、运用的调解方法和经历的调解程序大致相同,但调解结果却迥然不同,甲调解员又快又好地解决了纠纷,而乙调解员却事倍功半,久调不决。

原因何在。

一项调解工作的顺利完成取决于多种因素,其中一个主要的因素就是调解人员的调解方式和技巧。

在调解不同类型的纠纷时,除了要运用不同的调解方法,还要根据纠纷的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调解技巧,把调解方法和调解技巧有机结合起来,有助于达到事半功倍,顺利完成调解工作的目的。

今天,我主要给大家讲一讲在调解纠纷过程中,纠纷要素的运用技巧。

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情节以及原因是民间纠纷的五大要素。

及时了解和掌握这五大要素是做好各类民间纠纷调解工作的基础和前提。

也可以说,掌握好这五大要素是调解好民间纠纷的最基本、最关键的技巧。

一、时间要素运用技巧民间纠纷所涉及的时间问题包含以下三个方面。

纠纷发生的时间;纠纷持续的时间;调解纠纷的时机。

民间纠纷发生的时间往往具有季节规律,它是调解人员做好预防工作所必须掌握的。

民间纠纷持续的时间,往往说明了民间纠纷的复杂程度和调解工作的难易程度。

对于这类时间长、隔阂深、问题比较复杂的纠纷,调解人员要做好持续作战的准备。

调解纠纷的时机,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指对于持续时间长久调未决的纠纷,调解人员要选取最佳时机再一次进行调解;二是指在调解纠纷的过程中,调解人员要把握好说话的时机。

如何实活把握调解纠纷的时机呢。

首先,在调解时不要急于求成而是要反复调查研究,耐心细致做工作,抓住有利时机稳妥解决。

如果遇到当事人不懂法时应当先宣传有关法律,循循善诱,积极疏导,进行调解。

如果遇到当事人冲动发火不冷静时,不能强行调解,这样是起不到调解的作用的。

应等待时机再行调解。

其次,根据谈话的环境和当事人的心态决定谈话的内容。

特别是批评教育的话,提出要求的话,更要注意说话方式和说话时间,以免引起当事人的反感和敌视。

人民调解培训教案

人民调解培训教案

人民调解培训教案一、教案简介人民调解是一种有效解决社会矛盾和纠纷的非诉讼方式,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和认可。

人民调解员作为社会调解的重要力量,需要经过培训提升其调解技能和素养。

本教案旨在为人民调解员的培训提供参考,全面介绍人民调解的基本概念、原则、方法、流程和重点问题,以提高人民调解员的调解水平。

二、教学目标1.了解人民调解的基本概念和意义;2.掌握人民调解的基本原则和方法;3.熟悉人民调解的操作流程和关键环节;4.了解人民调解中的一些常见问题及应对方法;5.培养人民调解员的调解技能和素养。

三、教学内容1.人民调解的基本概念人民调解是指由人民群众直接参与、通过调解员协助,采用宽松的程序和灵活的方式,促使争议双方达成协议的一种纠纷解决方式。

2.人民调解的基本原则(1)自愿原则:调解双方参与调解的前提是自愿,不能强制调解;(2)公正公平原则:调解过程中应当保证公正、公平,避免偏袒任何一方;(3)保密原则:调解员应当保守调解过程中了解到的秘密,对相关信息进行保密;(4)协议原则:调解员通过调解,促使争议双方达成协议,协议达成后具有法律效力;(5)法律原则:调解行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3.人民调解的基本方法(1)协商调解:通过双方自愿的协商达成调解协议;(2)说理调解:通过调解员以理服人的方法促使双方达成协议;(3)调查调解:调解员深入了解争议双方的情况,通过调查取证的方式进行调解;(4)引导调解:调解员通过引导双方重新认识冲突的本质,促使双方达成协议。

4.人民调解的操作流程(1)受理:当事人申请人民调解后,调解员受理并准备调解材料;(2)约见:调解员与争议双方约见,了解案件情况并进行初步分析;(3)调解:调解员采用合适的调解方法,进行调解工作;(4)达成协议: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调解员将协议书送达给双方确认;(5)存档:调解协议存档,并告知当事人享有的维权权利。

5.人民调解中的常见问题及应对方法(1)情绪不稳定的当事人:调解员应冷静对待,倾听其诉求,稳定其情绪,通过沟通化解冲突;(2)法律知识短缺的当事人:调解员应充分解释相关法律知识,引导其理性解决纠纷;(3)双方分歧较大:调解员应客观公正地评判争议双方的理由,寻找双方的共同点,并协助达成妥善的解决方案;(4)多方参与的调解:调解员应保持中立,合理引导各方发表观点,全面了解矛盾纠纷的各个方面,推动双方的妥善解决;(5)冲突激化:调解员应及时干预,制止双方的激化行为,通过疏导缓解紧张气氛,使双方回归理性。

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授课提纲

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授课提纲

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授课提纲一、背景与意义自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以来,经历了多年的实践和发展,人民调解成为矛盾纠纷的主要解决方式之一。

调解员作为人民调解工作的主体,其业务素质直接关系到人民司法为民的质量和效果。

因此,开展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是非常必要的,可以提高调解员的业务水平,保障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正常进行,为全社会的和谐稳定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培训内容1. 人民调解制度与法律1.人民调解的概念、性质、原则和特点;2.《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基本情况;3.人民调解的程序和实施方法。

2. 调解员基本能力1.提高沟通技巧,了解人际交往心理学;2.学习技巧性的调解技能,包括如何协调矛盾、分析问题、提出解决方案等;3.学习法律知识,熟悉案例及司法实践。

3. 调解员职业道德与素养1.学习专业道德的要求;2.了解调解员的职业规范,如“七不”要求等;3.强调人民调解员的职业尊严和责任作为。

4. 调解案例实操通过实操案例模拟演练,让学员熟悉调解具体操作方法和技巧,提高调解能力。

三、培训方式与时间安排1.培训方式:组织线下课堂授课、网络视频培训、集中培训等多种形式;2.时间安排:课程时间大致为三天到五天左右,灵活调整具体时间安排。

四、培训效果评估通过组织调解员进行实践演练,考核实际操作能力,评估培训效果,分享培训心得,促进调解员业务水平的不断提高。

五、总结通过严谨的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可以增强调解员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以更好地服务于人民调解工作的顺利进行。

同时,还可促进职业交流和实践经验的分享,实现调解员职业成长的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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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马街镇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讲课稿走马街司法所凌朝阳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各位人民调解员:大家好!今天能和大家一起学习探讨人民调解的相关知识,感到很荣辛。

就怕本人是在“鲁班门前弄斧头”、“关老爷面前耍大刀”,因为在座各位都是走马街镇人民调解工作能获得全省十佳、全国模范的功臣,万一有讲得不妥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

今天,具体要和大家学习探讨的是《人民调解法》精神的领会、人民调解文书的制作和使用、人民调解技巧及方法这四个方面的知识。

一、《人民调解法》新精神的领会学习据了解,近五年来,全国人民调解组织直接调解、协助基层人民政府调解各类民间纠纷2904万余件,调解成功2795万余件,调结率为96%,并且超过80%为村级调委会调解。

其“早、快、好、省”的特点在《人民调解法》正式实施后会更加凸显。

而作为《人民调解法》,我个人认为它是村(居)民委员会完成维护社会稳定任务的一部重要的法律,具体新的精神我理解如下。

一是坚持和巩固了人民调解的群众性、民间性、自治性的性质和特征。

人民调解是人民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一项制度,这一属性及定位是人民调解工作赖以存在的基础,也是长期以来人民调解工作保持强大生命力、深受群众欢迎的根本原因。

尽管人民调解组织形式、调解领域、工作方式有许多新的发展变化,但这一性质始终没有改变,也不能改变。

应当看到,当前人民调解这种居间调解化解矛盾的方式,已经成为党委政府面对当前矛盾集中迸发的重要“缓冲器”,而且它完全有可能成为一个有效的“灭火器”。

二是进一步完善了人民调解的组织形式。

法律规范了村民、居民调解委员会和企事业单位调解委员会的设立、组成及任期制度,明确规定村居必须设立人民调委会,由3-9人组成,要有女性代表。

同时,为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及一些特定区域,如依托集贸市场、旅游区、开发区设立的人民调解组织和基层工会、妇联、残联、消协等群众团体、行业组织设立的新型人民调解组织保留了制度空间。

作为村(居)调委会,今年是换届年,所以要请各村(居)上报好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调委会自留一份,上报两份。

三是进一步明确了人民调解员的任职条件、选任方式、行为规范和保障措施。

为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整体素质,优化人民调解员队伍结构,法律规定了人民调解员的任职条件,要求司法行政机关定期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

同时规定了人民调解员从事调解工作应当给予适当的误工补贴。

在人民调解工作岗位上致伤致残或牺牲的人民调解员及其家属可以享受国家救助和抚恤,以激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人民调解工作。

各村(居)上报好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人民调解员)登记表,一式三份,调委会自留一份,上报两份。

四是进一步体现了人民调解的灵活性和便利性。

基于人民调解的性质和特征,法律的相关规定凸显了人民调解不拘形式、灵活便捷、便民利民的特点和优势,要求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权利的基础上,采用多种方式帮助当事人达成协议,如主动调解、群众参与、就地调解等措施就避免人民调解程序司法化的倾向。

五是法律确认了人民调解与其他纠纷解决方式之间的衔接机制。

为贯彻调解优先原则,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基础作用,处理好人民调解与其他纠纷解决方式之间的衔接关系,法律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对适宜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的纠纷,可以在受理前告知当事人申请人民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对调解不成的纠纷,应当告知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我镇今年启动的人民调解与信访处置对接联动工作机制已取得了初步成效,信访办接访→综治办分流→司法所指导相关调委会主动介入→相关联合调解小组(综治办、信访办、司法所、相关村和责任区、相关职能部门派人参加)深入调查调处→达成调解协议案结事了(或引导走上法律诉讼途径,或在现时乡镇作出具体行政处理决定比较牵强情况下作出信访答复)的人民调解与信访处置对接联动的工作流程业已形成。

近8个月来,通过此工作机制,我们已经成功处理了有重大影响的金蚌村宋余良土地争议纠纷、神山村蔡有星土地争议纠纷、大码村陈邦祥相邻纠纷、巨轮村彭春辉人身损害纠纷、秧冲村朱新和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纠纷、中心小学学生陈振兴意外伤害纠纷、光辉烟花厂职工龚红珍工伤损害赔偿纠纷等一系列信访分流调解案件,实实在在做到了案结事了,息诉息访。

为上访者解了难,为镇党委和政府分了忧,更为人民调解立了威。

六是进一步明确了人民调解协议的效力和司法确认制度。

法律明确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同时,这部法律首次通过立法确立了对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制度,即对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这是近年来人民调解工作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是运用司法机制对人民调解给予支持的重要保障性措施。

七是加强了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和保障。

法律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人民调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人民调解工作所需经费应当给予必要的支持和保障,对有突出贡献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同时,明确规定了司法行政机关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管理体制,明确了基层人民法院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进行业务指导。

二、人民调解卷宗文书制作和使用知识一)、调解卷宗“调解卷宗”是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所涉所有文书立卷归档的总称。

作为卷宗的封面。

其中“卷名”栏目填写纠纷当事人姓名+纠纷类型,如“ΧΧ与ΧΧ之间合同纠纷”。

纠纷类型同“人民调解员调解案件登记单”中的“纠纷类型”栏。

“卷号”按有关规定或者各人民调解委员会自定的办法填写。

保管期限分为短期、长期和永久三种,短期卷保管期限为5年,长期卷保管期限为10年。

人民调解委员会应根据纠纷类型、协议内容和当事人实际情况等综合确定卷宗保管期限。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一般应当制作调解卷宗,一案一卷。

对于纠纷调解过程简单或者达成口头调解协议的,也可多案一卷,定期集中组卷归档。

二)、卷内目录卷内目录是人民调解委员会对一起纠纷立卷归档时卷内所涉及全部文件的目录,供查阅卷宗时检索使用。

三)、人民调解申请书“人民调解申请书”是当事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提交的要求调解其纠纷的书面申请。

申请人或被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填写当事人的姓名、性别、民族、年龄、职业、单位或住址、联系方式等;申请人或被申请人为法人或社会组织的,应当填写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性别、民族、年龄、职务、联系方式,“单位或住址”栏填写法人或社会组织的地址。

调解申请书应载明当事人申请事项。

调解申请书既可以由申请人本人填写,也可由他人代写,由申请人签名后提交人民调解委员会。

四)、人民调解受理登记表“人民调解受理登记表”是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民间纠纷,或者主动调解纠纷的简要记载。

人民调解受理登记表应登记当事人姓名、依申请受理或人民调解委员会主动调解的时间、纠纷类型和纠纷简要情况等。

“案件来源”栏直接选择打√,人民调解受理登记表由各方当事人和登记人签名。

五)、人民调解调查记录“人民调解调查记录”是人民调解委员会向有关人员访问了解纠纷情况时所做的文字记录。

“参加人”栏系指调查时在场的其他人员,不包括调查人、被调查人和记录人。

“被调查人”栏应填写被调查人姓名、性别、年龄、单位或住址。

调查记录经被调查人校阅或向被调查人宣读后,由被调查人、调查人和记录人签名。

六)、人民调解记录“人民调解记录”是人民调解委员会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疏导规劝,促使当事人达成协议的过程的文字记录。

其中“当事人”栏应列明到场的全部当事人。

“参加人”栏指接受人民调解委员会邀请参与调解的人员。

开展调解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履行相关告知义务。

调解记录应客观、真实、整洁、简练。

“调解结果”栏可直接选择对应项打√。

记录经当事人校阅或向当事人宣读后,由当事人、调解员、记录人签名。

七)、人民调解协议书“人民调解协议书”是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书面证明。

其中“编号”栏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各人民调解委员会自定的办法填写。

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填写当事人的姓名、性别、民族、年龄、职业、单位或住址、联系方式等;当事人为法人或社会组织的,应当填写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性别、民族、年龄、联系方式、职务,“单位或住址”栏填写法人或社会组织的地址。

如果纠纷涉及三方以上当事人,另加附页载明其他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纠纷主要事实、争议事项”栏应载明纠纷简要事实,争议事项及各方请求,填写内容较多时,可附页。

“协议”栏应载明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填写内容较多时,可附页。

“履行协议方式、时限”栏根据具体情况填写。

“人民调解协议书”必须由纠纷各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人民调解员签名,加盖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并明确填写日期。

八)、人民调解口头协议登记表“人民调解口头协议登记表”是纠纷当事人达成口头协议后,人民调解委员会对口头协议主要内容的记录。

其中“编号”栏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各人民调解委员会自定的办法填写。

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填写当事人的姓名、性别、民族、年龄、职业、单位或住址、联系方式等;当事人为法人或社会组织的,应当填写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性别、民族、年龄、联系方式、职务,“单位或住址”栏填写法人或社会组织的地址。

如果纠纷涉及三方以上当事人,另加附页载明其他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纠纷主要事实、争议事项”栏应载明纠纷简要事实,争议事项及各方请求,填写内容较多时,可附页。

“协议”栏应载明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填写内容较多时,可附页。

“履行协议方式、时限”栏根据具体情况填写。

口头协议登记表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填写,加盖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并载明填写日期。

九)、人民调解回访记录“人民调解回访记录”是人民调解委员会对达成调解协议的纠纷当事人进行回访,了解协议履行情况及其他有关情况的记录。

其中“当事人”栏填写被访问的当事人的简要情况。

“调解协议编号”栏填写回访所涉纠纷调解协议书编号。

“回访事由”栏填写纠纷名称。

“回访情况”栏可包括当事人对调解工作的意见、要求,协议的履行情况,协议履行发生争议向人民法院起诉及人民法院的判决结果,有无错误调解及激化迹象,采取的措施等。

“回访人”是指开展回访工作的人民调解员。

十)、卷宗情况说明对案件卷宗制作情况进行的必要说明。

十一)、封底封底是卷宗的末页。

封底由立卷人、审核人共同签名。

另,当前全国人民调解信息平台已建立,要求人民调解工作情况一月一报,具体要统计到各村居调委会纠纷矛盾排查调处情况。

而走马街镇的现状是预防排查工作做好了,但各村居调委会具体调解的矛盾纠纷的统计上报工作还存在欠缺,主要是大家的习惯思维是问题处理了,事情做了就行,不想邀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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