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措费使用管理办法
安措费使用管理办法

安措费使⽤管理办法安全⽣产费⽤管理办法(2010版)第⼀章总则第⼀条为加强和规范安全⽣产费⽤管理,建⽴安全⽣产投⼊长效机制,改善作业条件,减少施⼯伤亡事故发⽣,切实保障施⼯⼈员⼈⾝安全,根据《安全⽣产法》、《⾼危⾏业企业安全⽣产费⽤财务管理暂⾏办法》、《四川省⽣产经营单位安全⽣产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合同约定以及⼯程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条长河坝、黄⾦坪⽔电⼯程各施⼯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安全⽣产费⽤(即安全施⼯措施费)结算及管理适⽤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产费⽤是指施⼯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建筑施⼯安全标准,购置施⼯安全防护⽤具、落实安全施⼯措施、改善安全⽣产条件、加强安全⽣产管理等所需的费⽤。
第四条安全⽣产费⽤严格实⾏“计量⽀付”制度,坚持“实报实销”的原则,凡未实施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安全⽣产费⽤则不予以⽀付。
第⼆章安全⽣产费⽤的计取第五条按照《⾼危⾏业企业安全⽣产费⽤财务管理暂⾏办法》(财企[2006]478号)规定,在施⼯承包合同中约定,以不低于建筑安装⼯程造价的%计取安全⽣产费⽤(即安全施⼯措施费),⼯程建设安全⽣产费不列⼊竞争性报价,不调减、不挪⽤。
第三章安全⽣产费⽤的使⽤第六条安全⽣产费⽤应当按照《⾼危⾏业企业安全⽣产费⽤财务管理暂⾏办法》(财企[2006]478号)规定,在以下范围内使⽤:(⼀)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检测、探测设备、设施⽀出;(⼆)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员安全防护物品⽀出;(三)安全⽣产检查与评价⽀出;(四)重⼤危险源、重⼤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出;(五)安全技能培训及进⾏应急救援演练⽀出;(六)其他与安全⽣产直接相关的⽀出。
安全⽣产费使⽤应涵盖项⽬详见附件1。
第七条施⼯单位应当按规定范围安排使⽤安全⽣产费⽤,不得挪⽤或挤占,年度结余资⾦结转下年度使⽤。
第⼋条超出合同安全⽣产费⽤部分,根据⼯程安全需要,确需增加的安全措施、项⽬,由设计、监理或施⼯单位申请、监理单位审核、四川⼤唐国际⽢孜⽔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孜⽔电公司)批准后实施,其费⽤由⽢孜⽔电公司按正常成本费⽤渠道列⽀。
安措费使用管理办法

长河坝、黄金坪水电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2010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改善作业条件,减少施工伤亡事故发生,切实保障施工人员人身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合同约定以及工程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长河坝、黄金坪水电工程各施工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安全生产费用(即安全施工措施费)结算及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费用是指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建筑施工安全标准,购置施工安全防护用具、落实安全施工措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等所需的费用。
第四条安全生产费用严格实行“计量支付”制度,坚持“实报实销”的原则,凡未实施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安全生产费用则不予以支付。
第二章安全生产费用的计取第五条按照《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规定,在施工承包合同中约定,以不低于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1.5%计取安全生产费用(即安全施工措施费),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费不列入竞争性报价,不调减、不挪用。
第三章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第六条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规定,在以下围使用:(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检测、探测设备、设施支出;(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三)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五)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安全生产费使用应涵盖项目详见附件1。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按规定围安排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得挪用或挤占,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
第八条超出合同安全生产费用部分,根据工程安全需要,确需增加的安全措施、项目,由设计、监理或施工单位申请、监理单位审核、大唐国际甘孜水电开发(以下简称甘孜水电公司)批准后实施,其费用由甘孜水电公司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国家安措费用管理办法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直接从事煤炭生产、非煤矿山开采、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交通运输、烟花爆竹生产、冶金、机械制造、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含民用航空及核燃料)的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安全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煤炭生产是指煤炭资源开采作业有关活动。
非煤矿山开采是指石油和天然气、煤层气(地面开采)、金属矿、非金属矿及其他矿产资源的勘探作业和生产、选矿、闭坑及尾矿库运行、闭库等有关活动。
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井巷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矿山建设。
危险品是指列入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和《危险化学品目录》的物品。
烟花爆竹是指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
交通运输包括道路运输、水路运输、铁路运输、管道运输。
道路运输是指以机动车为交通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水路运输是指以运输船舶为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及港口装卸、堆存;铁路运输是指以火车为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包括高铁和城际铁路);管道运输是指以管道为工具的液体和气体物资运输。
冶金是指金属矿物的冶炼以及压延加工有关活动,包括:黑色金属、有色金属、黄金等的冶炼生产和加工处理活动,以及炭素、耐火材料等与主工艺流程配套的辅助工艺环节的生产。
安措费使用管理办法

安措费使用管理办法一、总则安措费是指为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和员工身体健康所需的费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规定,由企业按一定比例从职工工资中提取,用于购买安全生产设备、消防器材、劳动防护用品等安全生产必需品。
为规范安措费的使用,保证其合理、公正、透明的使用,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安措费的收取和使用1.安措费的收取:(1)安措费按每位职工每月工资总额的2%征收,并由企业向职工提前告知。
(2)安措费从职工实际工资中收取,不得以任何形式加重职工的负担。
(3)对于特殊岗位的职工,其安措费的征收比例可根据具体情况由企业确定。
2.安措费的管理:(1)企业设立专门的安措费管理小组,负责安措费的收取和使用管理工作。
(2)安措费管理小组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和工会组成,其中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措费的具体使用计划的制定和执行,财务部门负责安措费的收取和使用的统计和报表,工会负责安措费的监督。
三、安措费的使用1.安措费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购买安全生产设备和仪器,如消防器材、安全监测设备等。
(2)购买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服等。
(3)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费用。
(4)开展职工安全意识宣传活动的费用。
(5)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支出。
2.安措费的使用程序:(1)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根据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和安全生产风险,制定年度安措费使用计划,并报经企业财务部门审核。
(2)企业财务部门审核通过后,将安措费按计划划拨到企业安全管理部门专用账户。
(3)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将使用计划和财务报表上报企业工会,并向职工进行公示。
(4)企业工会对使用计划进行审查,并向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5)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根据审查意见和建议,对使用计划进行调整,并报经企业财务部门批准。
(6)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将调整后的使用计划上报企业工会,并向职工进行公示。
(7)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按照批准后的使用计划,采购相关物品和开展安全活动,并保留相关凭证和发票。
安措费管理制度

引言概述:安措费管理制度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而制定的一项重要制度。
本文是《安措费管理制度》的第二部分,主要围绕在实施安措费管理制度的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重点问题展开阐述。
通过深入探讨安措费的使用、监管和储备等方面的内容,以期为企事业单位提供一种科学的、高效的安措费管理模式。
正文内容:一、合理使用安措费资金1.确定资金使用范围:将安措费的使用范围界定为事先确定的安全生产管理活动中的必要支出,如安全培训、设备维修、应急救援等。
2.建立预算管理制度:通过制定年度预算和月度预测,合理规划和控制安措费的使用,避免资金的浪费和不透明。
3.强化公开透明:建立安措费的公示制度,将安措费的收支情况及使用情况公之于众,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4.加强监督审计:设立专门的安措费监督审计机构,对安措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随机检查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合规。
二、严格监管安措费的使用1.设立专门管理机构:建立独立的安措费管理机构,负责对安措费的使用进行全面监管和管理,确保资源的合理分配和利用。
2.制定明确的使用规则:制定详细的安措费使用规定,明确安措费使用的流程、权限、程序、准则等,规范资金的流向和使用方式。
3.建立严格审批程序:建立严格的安措费使用审批程序,确保每一笔支出都经过层层审批,杜绝滥用和浪费行为。
4.强化财务管理: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对安措费的进出进行记录和核对,并定期进行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审核,防止资金的挪用和贪污行为。
5.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安措费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建立统一的安措费管理平台,实现信息公开、数据共享和流程电子化,提高管理效率和监控能力。
三、合理储备安措费资金1.确定合理的储备比例:根据企事业单位的规模和安全风险特点,确定合理的安措费储备比例,为应急情况提供足够的资金保障。
2.制定储备资金使用规定:制定明确的储备资金使用规定,明确储备资金的使用场景、使用条件和使用方式,以确保储备资金的合理利用。
安措费管理制度

安措费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规范公司安措费的使用和管理,保证资金的合理运用,防止滥用和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部门和员工。
三、定义1. 安措费指公司为保障员工工作安全所支付的费用。
四、管理原则1. 合理性原则安措费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合理设定,并且按照公司相关政策执行。
2. 透明性原则安措费的使用和管理应该公开透明,接受监督和审计。
3. 提高效益原则安措费的使用应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优化,提高使用效益,确保安全。
五、管理流程1. 安措费的申请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安措费的申请,填写《安措费申请表》并提交给行政部门。
行政部门对申请表进行审核,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批。
审批通过的安措费申请需报送财务部备案。
2. 安措费的使用安措费的使用应该符合申请时填写的用途,并在合理的范围内进行。
使用安措费时需要提供相关的支出凭证,并在《安措费使用登记表》上进行记录。
3. 安措费的核算每月末,财务部门对安措费的使用进行核算,制作安措费的使用报告。
安措费使用报告需要报送给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接受审查和监督。
4. 安措费的反馈根据安措费的使用情况和效果,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可以进行评估和反馈。
如发现安措费的使用存在问题或者滥用的情况,需进行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
六、违规行为和处罚1. 虚报、冒领、私分或滥用安措费的行为,将被视作违反公司规定,将按照公司相应的纪律处分条例进行处理。
2. 如果有发现滥用安措费等违法行为,除了纪律处分外,还将依法移交给有关部门处理。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对制度进行修改的,需经公司领导同意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吉林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管理办法

附件:吉林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改善施工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包括轨道工程)和拆除工程。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以下简称安措费),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由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组成。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详见附表)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费用一并计入安措费。
第四条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受委托的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建筑工程安措费的管理工作。
并在指定银行设立专用帐户。
第五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在编制工程概(预)算时,应依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应费率足额计取工程安措费。
第六条依法进行工程招投标的项目,招标方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并结合工程实际单独列出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
投标方应当根据现行标准规范,结合工程特点、工期进度和作业环境要求,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制定相应的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单独报价,其费率不得低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费率。
第七条各级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机构应负责对建设工程招标文件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是否单独列项进行核查。
第八条建设单位在进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前,应将该工程安措费存入安全管理部门指定的银行专用账户,否则不予备案。
安措费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安措费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安措费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安措费提取标准是百分之零点五到百分之一点五。
安措费是建筑成本之一,建筑安措费是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
安全文明措施费包括:1、安全资料的编制、安全警示标志的购置及宣传栏的设置;2、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的费用;3、施工安全用电的费用,包括电箱标准化、电器保护装置、外电防护措施;4、起重机、塔吊等起重设备及外用电梯的安全防护费用及卸料平台的临边防护、层间安全门、防护棚等设施费用;5、建筑工地起重机械的检验检测费用;6、施工机具防护棚及其围栏的安全保护设施费用;7、施工现场安全防护通道的费用;8、工人的防护用品、用具的购置费用;9、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的配置费用;10、电器保护、安全照明设施费;11、其他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根据《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矿山企业安全费用分别依据开采的原矿产量和单位产量提取标准按月提取。
建筑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1%-2%计提;危险品生产企业以本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基数采取超额累退方式逐月提取。
道路交通运输企业以营业收入的0.5%-1.5%为计提依据。
拓展资料:安措费是什么?安全措施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是指根据国家现行建筑安全、施工现场环境卫生标准及相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和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工作环境所需的费用。
施工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费用预付款、支付计划、使用要求和调整方法。
施工单位应当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专款专用,并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清单备查。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建筑工程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的现场监督检查,并有权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条依法进行工程招投标的项目,招标方或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并结合工程实际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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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河坝、黄金坪水电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2010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改善作业条件,减少施工伤亡事故发生,切实保障施工人员人身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合同约定以及工程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长河坝、黄金坪水电工程各施工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安全生产费用(即安全施工措施费)结算及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费用是指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建筑施工安全标准,购置施工安全防护用具、落实安全施工措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等所需的费用。
第四条安全生产费用严格实行“计量支付”制度,坚持“实报实销”的原则,凡未实施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安全生产费用则不予以支付。
第二章安全生产费用的计取第五条按照《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规定,在施工承包合同中约定,以不低于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1.5%计取安全生产费用(即安全施工措施费),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费不列入竞争性报价,不调减、不挪用。
第三章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第六条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规定,在以下范围内使用:(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检测、探测设备、设施支出;(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三)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五)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安全生产费使用应涵盖项目详见附件1。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得挪用或挤占,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
第八条超出合同安全生产费用部分,根据工程安全需要,确需增加的安全措施、项目,由设计、监理或施工单位申请、监理单位审核、四川大唐国际甘孜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孜水电公司)批准后实施,其费用由甘孜水电公司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费用核算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管理的程序、职责及权限。
第十条施工单位进场后14 天内,应根据工程施工特点及合同约定,编制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总计划报监理单位审查,甘孜水电公司审批,具体格式按照“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审批表”填报(详见附件3)。
编制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总计划时,可根据安全工作特点,在总额范围内对各项费用构成进行调剂。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发生的附件1中的安全措施项目及业主、监理同意实施的其他安全措施项目在实施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及时以“安全投入工程量现场确认单”(详见附件2)的形式予以签认,此确认单作为安全生产费用结算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应建立台帐,详细记录每笔费用投入方向,开展安全工作具体内容、数量、单价及相关签收手续等,以备地方有关职能部门、甘孜水电公司及监理单位检查。
第十三条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负总责,经甘孜水电公司同意分包的分包单位对所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负责。
总承包单位应当定期检查评价分包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为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等高危作业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所需保险费用,以及水保环保、施工排水、道路维护、场地清洁、材料堆放、劳保用品、安全人员工资、设备应自带的安全装置等属于非安全生产费用项目,从管理费及相关专项费用中计量支付。
第四章安全生产费用的支付第十五条安全生产费用原则上每季度支付一次,也可根据施工进展情况,按照节点目标分阶段支付。
第十六条安全生产费用首次支付为预付款方式,其余安全生产费用的支付按每季度工程项目实际发生的安全生产措施计量费用,在每季度末工程进度款结算时,承包人安监部门把“安全生产费用季度使用审查表”(详见附件4)报监理单位安监部门,经监理单位严格审查项目、单价和工程量后,报业主安环部审批,在进度付款中进行支付。
但总的安全生产措施费不超安全生产费合同总额(业主、设计、监理单位指定发生的费用除外)。
第十七条“安全生产费用季度使用审查表”必须附具“安全投入工程量现场确认单”、充足的计量支付依据和材料,如为采购物品需附具购货发票复印件、安全教育培训记录、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专家评定记录、为制作安装项目需附具经监理工程师签证的工程量签证单和单价分析表等。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每次申请安全生产费用支付时,按照“安全生产费用支付申请表”(详见附件5)填报,经项目经理签字盖章后报监理单位审核。
监理单位应当对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和现场安全管理情况进行认真审核。
审核时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
经审核符合要求或整改合格的,总监方可签署“安全生产费用支付申请表”,并提请甘孜水电公司审批支付。
经批准的“安全生产费用支付申请表”作为安全生产费用支付的主要依据。
第十九条安全生产费首次预支付可与工程预付款同时办理,承包人需同时详细编制安全生产费首次使用计划报监理单位安监部门审查,支付的标准为安全生产费用合同总额的10%。
主要用于各种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防尘、防毒口罩等)支出,特种(专项)作业安全技能培训支出,购置编印安全生产书籍、刊物、影像资料支出,各种消防设备和器材支出等。
第二十条安全生产首次预支付费用的扣除:根据承包人首次使用计划中列支的项目,由监理单位在下一次安全生产费用支付时扣除,直至扣完为止。
第二十一条各施工单位在每年12月10日前提出下一年度“安全生产费”使用计划,在每季末10日之前提出下季度使用计划,上报监理单位核准。
“安全生产费”使用计划必须对照附表所列的支出范围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需要逐项列出支出项目和所需费用,支出的项目要具体、可行,费用要合理。
第二十二条实行工程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工程分包给业主同意分包的其他单位的,总承包单位应当与分包单位在分包合同中明确由分包单位实施的安全措施及分包工程安全生产费用。
第二十三条由于不可抗力或其它不可预见因素导致合同中止时,安全生产费用按其实际发生费用(或实际完成工程量占合同工程量比例)进行核算,已支付的超出实际完成工程量的安全生产费用,在最后一次的工程进度款支付时扣除。
第五章安全生产费用的监督管理第二十四条参建各方接受地方政府安监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费用计取、支付、使用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施工单位必须及时足额提取安全设施购置建设费用、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安全教育培训、现场安全管理和隐患整治、劳动防护用品等各项安全费用。
第二十六条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落实情况实施监理。
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未落实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权要求其改正,并按照《长河坝、黄金坪水电工程违约违规扣款细则(修订)》给予处理;施工单位拒不改正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甘孜水电公司报告,必要时依法责令其暂停施工。
第二十七条对于不用或滥用安全生产费用,未建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或管理混乱的施工单位,按照长河坝、黄金坪水电站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给予1000—10000 元/次违约处理;对安全生产费用管理问题整改不力或屡教不改的单位,将给予5000—50000 元/次违约处理。
第二十八条施工单位未将安全生产费用正确投入到安全工作中,或安全生产费用不足时,未按照本办法第七条之规定及时列支、投入;对施工单位挪用“安全生产费”的部分,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限期补齐,并对施工单位进行违约处理。
若施工单位拒绝整改、或敷衍应付,甘孜水电公司和监理单位可安排其它单位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进行完善,由此引起的费用由相关责任单位承担。
第二十九条各单位职能部门管理界面划分:工程项目安监部门是安全生产费用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计划审批、工程量签认和支付审批,负责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检查等;计划合同部门负责单价及新增项次的审核;工程部门在安全生产费用的计划审批和计量支付过程中进行会签。
第三十条凡重大变更和特殊的安全生产费用项目则专题研究解决,首先由施工单位或相关单位提出专题报告,由工程技术部门组织计划合同、安全环保等相关部门察看现场,并按照程序审查方案、工程量和费用,在项目实施完成后进行专项验收。
第六章附则第三十一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甘孜水电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甘孜水电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执行,2009年发布的“长河坝、黄金坪水电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附件1:安全生产费支出范围表附件2:安全投入工程量现场确认单附件3: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审批表附件4:安全生产费用季度使用审查表附件5:安全生产费用支付申请表附件1:安全生产费支出范围表附件2:四川大渡河长河坝(黄金坪)水电站安全投入工程量现场确认单计量编号:说明:本表仅对施工单位已完成质量合格工程量的确认,工程计量按合同条款执行。
附件3: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审批表工程名称:合同号:制表日期: 年月日制表:项目经理:安全监理:总监:业主(安监专责):分管副总经理:附件4:安全生产费用季度使用审查表制表:安全副经理:安全监理:总监(安全副总监):填表说明:施工单位在提交本审查表时,请附具“安全投入工程量现场确认单”等当期所完成的安全生产措施项目清单,及必要的证明文件。
该部分内容由安全监理审核。
附件5:安全生产费用支付申请表(第期)工程名称:合同号:本表编号:截止日期:年月日制表:项目经理:安全监理:总监:业主(安监专责):分管副总经理:填表说明:承包人在申请支付时,总监应同时对承包人合同工程量或施工进度进行审核。
审核合格后,填列审核支付额,报甘孜水电公司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