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利益主体行为与证券市场秩序
证券市场的市场行为了解市场行为对证券价格的影响

证券市场的市场行为了解市场行为对证券价格的影响证券市场是一个复杂而充满活力的市场,其中的市场行为对证券价格有着深远的影响。
了解并分析市场行为对证券价格产生的影响对于投资者和分析师来说至关重要。
本文将探讨市场行为的定义、分类以及其对证券价格的影响,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证券市场的运作机制。
一、市场行为的定义市场行为是指在证券市场中各类参与者的交易活动和行为表现。
它包括买卖股票、债券和其他金融衍生品的行为、市场上的投资决策和交易策略、投资者的情绪和预期等。
市场行为是投资者和交易者在市场中表现出来的一系列行为举止。
二、市场行为的分类市场行为可以分为理性行为和非理性行为。
理性行为是指投资者基于对市场信息的理性分析和决策而进行的交易活动。
它基于对经济基本面、财务状况、行业前景等因素的分析和评估,追求长期收益最大化。
非理性行为则是投资者在决策过程中受到情绪、心理偏差和群体行为的影响,追逐短期利润或者跟随市场热点。
三、市场行为对证券价格的影响1. 理性行为的影响理性行为是市场行为中最为重要的因素之一,它对证券价格的影响较为稳定和可预测。
投资者通过对市场信息的准确分析,基于公司财务状况、行业前景等因素进行买卖决策,以期盼获得合理的回报。
当市场中出现正面消息时,投资者会积极买入证券,推动证券价格上涨;相反,当市场出现负面消息时,投资者则会选择卖出,促使证券价格下跌。
2. 非理性行为的影响非理性行为在市场行为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它常常导致证券价格的短期波动和不理性的市场波动。
投资者的情绪和心理偏差往往会引起市场的过度乐观或过度悲观,从而推动证券价格的剧烈波动。
例如,投资者的恐惧和恐慌情绪会引发抛售潮,使得证券价格急剧下跌;而市场的狂热和投机行为则会导致证券价格过度膨胀,最终引发市场崩盘或泡沫破裂。
3. 群体行为的影响市场行为往往是投资者集体行为的体现,群体行为对证券价格的影响也是不容忽视的。
投资者往往会受到他人行为和市场情绪的影响,产生跟风或逆势行为。
证券市场交易行为规范

证券市场交易行为规范近年来,证券市场的发展日新月异,成为推动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之一。
然而,与其快速发展相伴随的是各种交易行为不规范的现象。
为了确保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规范证券市场交易行为势在必行。
首先,交易者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
在证券市场,信用是交易的基础。
交易者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地履行交易约定,不得故意隐瞒信息或虚假宣传。
只有在基于真实信息的基础上进行交易,才能保证市场的公正和公平。
其次,交易者应秉着公平竞争的态度。
在市场的博弈中,利益冲突和竞争是不可避免的。
但是,交易者不能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不当利益,如操纵市场价格、搞垄断、内幕交易等。
这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不仅伤害了市场的公正性,也破坏了其稳定性和有效性。
同时,交易者应了解风险,并以理性方式进行交易。
证券市场充满了风险,投资者应当充分认识到这一点,做到冷静理性、不盲目追求收益。
交易者应有自己独立的投资决策能力和风险认知水平,不依赖于他人的建议或者投资方向,以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此外,交易者应遵守相关信息披露规定。
信息披露是证券市场的重要环节,对投资者而言具有重要意义。
交易者应及时、真实、准确地披露股票信息和公司业绩报告等,以便投资者能够全面了解市场信息。
只有信息透明度高,才能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的投资环境。
在交易行为规范的基础上,监管机构的角色尤为重要。
监管机构应加强对证券市场交易行为的监督和处罚力度,制定更加严格的法律法规,对于交易违规行为进行及时和公正的处理。
同时,监管机构还应注重提升自身的管理水平和监察能力,以更好地维护市场秩序和投资者权益。
除了监管机构的作用,投资者教育也是关键的一环。
通过投资者教育,投资者可以更好地了解市场的运行机制和相关风险,并具备自我保护意识。
只有投资者具备了相应的知识和能力,才能避免被不合规交易所误导或蒙受损失。
总体而言,证券市场交易行为规范对于市场的发展和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交易者的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理性交易以及信息披露等规范行为是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石。
金融市场的投资者行为与市场波动

金融市场的投资者行为与市场波动在金融市场中,投资者的行为对市场波动起着重要的作用。
投资者的情绪、决策行为和交易习惯,都会对市场产生影响,进而导致市场波动。
本文将探讨金融市场的投资者行为与市场波动之间的关系,并分析其中的原因。
投资者的行为可以分为理性行为和非理性行为。
理性行为是指投资者根据市场信息和逻辑分析,做出合理的投资决策;非理性行为则是指投资者在决策过程中受到情绪、心理因素的影响,做出与市场基本面不符的决策。
首先,非理性行为对市场波动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投资者情绪的波动上。
投资者情绪往往受到市场的波动和媒体的宣传影响,当市场看空情绪高涨时,投资者可能会采取抛售的策略,进而引发市场下跌;相反,当市场看多情绪高涨时,投资者可能会采取追涨的策略,引发市场上涨。
这种情绪驱动的行为通常会导致市场出现过度波动的情况。
其次,投资者的决策行为也会对市场波动产生影响。
在金融市场中,投资者的交易行为往往是基于预期收益和风险的权衡。
当投资者对市场未来走势存在不确定性时,他们更可能采取保守的做法,减少交易活动,导致市场波动率降低;而当投资者对市场存在明确的预期时,他们可能会采取积极的交易策略,引发市场的波动。
此外,投资者的交易习惯也会对市场波动产生影响。
一些投资者可能倾向于跟风交易,即跟随市场热点或其他投资者的交易行为进行交易。
这种跟风行为容易导致市场的过度波动,因为当市场热点乏力或者其他投资者开始撤离时,跟风者可能会集体出逃,进而引发市场的剧烈波动。
那么,为什么投资者会出现非理性行为,从而导致市场波动呢?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信息不对称。
在金融市场中,信息是不对称的,即不同投资者拥有不同的信息。
一些大型机构投资者和内幕交易者可能拥有更多的信息和分析能力,可以利用这些信息获得额外的收益。
而普通散户投资者则往往无法获取同样的信息,容易受到市场和媒体的影响,做出盲目的决策。
此外,投资者的心理因素也是导致非理性行为的重要原因。
人类的决策往往受到情绪和心理偏差的影响。
证券行业的市场行为分析与行为金融学

证券行业的市场行为分析与行为金融学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证券行业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一环,不仅为各类企业提供资金支持,还为投资者提供多元化的投资选择。
了解证券市场的行为分析与行为金融学对投资者来说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证券行业的市场行为分析,并探讨行为金融学对于该行业的应用。
一、证券市场的市场行为分析证券市场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行为特征和市场规律受多种因素的影响。
市场参与者的心理预期、信息传递以及市场机制都是影响证券市场行为的重要因素。
1. 市场参与者的心理预期证券市场中的投资者会根据对市场走势的判断来进行投资决策。
这些判断往往受到情绪和心理预期的影响。
例如,当市场处于看涨行情时,投资者容易产生追涨杀跌的心理,导致股市出现过热现象;而在熊市中,投资者可能产生恐慌心理,纷纷抛售股票,加剧市场下跌。
因此,了解市场参与者的心理预期对于预测市场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2. 信息传递证券市场的行为受到信息的影响较大。
市场行为通常会受到市场消息、公告、公司财务报表等因素的影响。
信息对于市场行为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是信息的及时性和真实性,及时的信息能使投资者更好地做出决策,真实的信息可以降低投资风险;其次是信息的传递方式,例如市场媒体、经纪商分析师、投资顾问等。
不同的信息来源可能对市场行为产生不同的影响。
3. 市场机制证券市场的行为受到市场机制的制约和引导。
市场机制包括市场的交易规则、交易方式以及监管制度等。
不同的市场机制可能会导致不同的市场行为。
例如,股票市场的交易机制决定了投资者买卖股票的方式和流动性。
期货市场的交易机制则与杠杆效应和风险管理有关。
因此,了解和研究市场机制对于理解市场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二、行为金融学在证券行业的应用行为金融学是对金融市场中的行为模式和心理偏差进行研究的学科。
它主要关注投资者决策行为的非理性和心理偏差,并尝试通过这些非理性行为来解释市场行为中的某些现象。
1. 有效市场假说的挑战传统金融理论中的有效市场假说认为,金融市场中的价格已经包含了所有可获得的信息,投资者可以根据这些信息做出理性的投资决策。
现代金融市场的投资者行为与市场波动

现代金融市场的投资者行为与市场波动现代金融市场的投资者行为与市场波动之间存在着紧密的关系。
投资者的行为会对市场产生影响,而市场的波动又会反过来影响投资者的决策。
本文将就这一关系进行探讨,并分析其中的原因和影响因素。
一、投资者行为对市场的影响投资者的行为是金融市场波动的重要因素之一。
投资者的大规模买卖决策会直接影响市场的供需关系,进而引起价格的波动。
例如,当投资者普遍看好一只股票时,他们会积极买入,导致股价上涨;而当投资者持有的某一资产出现亏损时,他们可能会纷纷抛售,使得市场出现恐慌情绪,引发市场的大幅波动。
投资者的情绪也会对市场产生重大影响。
心理学研究表明,投资者的情绪波动会影响其投资决策,而决策的结果则会进一步影响市场。
例如,当投资者出现恐慌情绪时,他们可能会迅速抛售手中的资产,导致市场的大幅下跌;相反,当投资者情绪较为乐观时,他们会倾向于买入,推动市场上涨。
二、市场波动对投资者行为的影响市场的波动也会对投资者的行为产生重要影响。
市场的不确定性和波动性会引发投资者的恐慌情绪,导致他们采取保守的投资策略,进而抛售资产或选择观望。
市场的大幅波动还可能导致投资者产生错觉,误以为市场即将崩盘或出现大利好,进而影响投资决策的准确性。
市场波动还可能引发投资者的羊群效应。
当市场出现大幅波动时,一些投资者可能会盲目跟随他人的决策,进一步放大了市场的波动。
这种情况下,投资者往往会采取与他人相同的投资策略,而非根据市场基本面进行独立判断,容易造成市场的过度买入或过度卖出。
三、投资者行为与市场波动的原因和影响因素投资者行为与市场波动之间的关系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
首先,信息的不对称性会导致市场的波动。
当某些投资者掌握更多的信息时,他们的交易行为可能会导致市场价格偏离基本面的真实价值,进而引发市场的波动。
其次,投资者的风险偏好和投资目标也会影响市场波动。
风险偏好较高的投资者更容易参与高风险高收益的交易,而风险偏好较低的投资者则更偏向于保守的投资策略。
证券法中的内幕交易规定

证券法中的内幕交易规定内幕交易是指公司内部人员利用其掌握的未公开信息进行买卖证券的行为。
内幕交易的存在严重破坏了证券市场的公平性和透明度,损害了一般投资者的利益,因此,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法规来禁止和打击内幕交易行为。
本文将探讨中国证券法中的内幕交易规定,并分析其对内幕交易行为的防范和打击效果。
一、内幕交易的定义与构成要件根据中国证券法的规定,内幕交易是指在未公开的信息范围内进行证券买卖行为,且该信息属于内幕信息。
要构成内幕交易,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几个要件:1.持有内幕信息:内幕信息是指未公开的与证券价格有关的信息,可以对证券市场产生重大影响,而且该信息尚未公布或尚未为一般投资者所知悉。
2.进行证券买卖行为:内幕交易是指在持有内幕信息的情况下,利用该信息进行证券的买入、卖出、订立交易或者给予他人买卖指示等行为。
3.利益追求:内幕交易行为必须以谋取自己或他人利益为目的,具有投机性和非法性。
二、内幕交易的禁止与刑事责任中国证券法对内幕交易作出了严格的禁止,并规定了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80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在未公开重要信息范围内买卖、订立交易或者给予他人买卖指示,盗取或者泄露未公开重要信息,均构成内幕交易犯罪。
内幕交易犯罪的主要构成要素包括主体、客体和行为三个方面。
在打击内幕交易犯罪方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构通过加大法律、监管和执法的力度,不断强化市场监管和处罚力度,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内幕交易规定的实施与问题分析尽管中国证券法对内幕交易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但仍存在一些实施上的问题。
首先,内幕信息的界定存在模糊性,容易导致不同解释和执行的困难。
其次,取证难度大,特别是对于证据不足或者举证困难的情况下,侦破和打击内幕交易犯罪存在一定的困难。
此外,刑事制裁存在一定的限制性,相对较轻的刑罚难以起到有效的威慑作用。
为了进一步完善内幕交易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构需要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密切合作,加大对内幕交易犯罪的打击力度。
证券法规范证券市场行为

证券法规范证券市场行为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国际金融市场的开放,证券市场在各个国家和地区得到了广泛的发展。
然而,证券市场的发展也伴随着一系列的问题和风险。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的稳定和公平,各国纷纷出台了一系列的证券法规。
本文将就证券法规对证券市场行为的规范进行探讨。
一、证券市场的重要性证券市场是一个高度敏感的市场,对于经济的稳定和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首先,证券市场提供了企业和政府融资的渠道,促进了实体经济的发展。
其次,证券市场为投资者提供了多样化的投资选择,可以提高资金效率和流动性。
最后,证券市场作为经济的晴雨表,反映了经济的整体运行情况。
因此,保护证券市场的稳定和公平至关重要。
二、证券法规的作用证券法规是对证券市场行为进行规范的重要手段。
它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各类市场主体的权利和义务,限制和规范市场行为,从而提高证券市场的透明度和有效性。
证券法规可以促使市场主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提升投资者的信心和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增加市场交易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三、证券法规的内容证券法规的内容涵盖了市场主体的准入、信息披露、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多个方面。
首先,证券法规明确了哪些机构和个人可以参与证券市场,并规定了他们的准入条件和审批程序。
其次,证券法规要求上市公司和发行人及时、全面、公平地披露信息,以便投资者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
同时,证券法规对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进行了明确禁止和严厉打击,以保护市场公平和投资者利益。
四、证券法规的执行与监管证券法规的执行和监管是保证证券市场行为规范的重要环节。
各国通常设立证券监管机构来负责证券市场的监管和执法工作,以确保证券法规的有效实施。
证券监管机构需要对市场主体进行监管,发现和处罚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的公正和秩序。
此外,证券监管机构还需要加强与其他金融监管机构的协调合作,形成有效合力,共同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
五、证券法规的挑战和改进尽管证券法规在维护证券市场稳定和公平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也面临一些挑战。
证券法的市场规范

证券法的市场规范:从法律角度透视市场秩序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证券市场已成为我国金融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在市场繁荣的背后,也暴露出诸多问题,如市场操纵、内幕交易、信息披露不透明等。
为了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投资者权益,我国证券法在规范市场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出发,探讨证券法如何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一、证券法的立法背景与目的证券法是规范证券市场的重要法律,其目的是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证券法通过制定一系列规则和制度,对证券发行、交易、监管等环节进行规范,确保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二、证券法的市场规范作用1.保护投资者权益证券法通过明确投资者权益保护制度,为投资者提供法律保障。
例如,禁止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行为,防止信息不对称和利益输送。
同时,强化信息披露制度,确保投资者能够获取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以便做出理性的投资决策。
2.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证券法对市场操纵、欺诈、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采取严厉的处罚措施,维护市场的公平和公正。
对于涉嫌违法违规的机构和个人,证券法赋予监管部门调查、取证和处罚的权利,确保市场的正常秩序。
3.促进市场健康发展证券法的规范作用不仅在于惩治违法违规行为,更在于引导市场健康发展。
证券法通过设定合理的交易规则和制度,为市场提供稳定、公平、公正的环境。
同时,鼓励创新和发展,为投资者提供更多的投资渠道和机会,促进市场的可持续发展。
三、实践案例分析以某上市公司为例,该公司在过去几年内多次出现内幕交易和信息披露不实的情况。
监管部门依据证券法对其进行了调查和处理,最终对涉事人员进行了罚款、禁入市场的处罚。
这一案例表明,证券法在维护市场秩序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四、结论与建议综上所述,证券法在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权益、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通过明确投资者权益保护制度、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市场健康发展等措施,证券法为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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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利益主体行为与证券市场秩序导读:本文分析利益主体行为与证券市场秩序,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摘要:本文运用新制度经济学方法,分析了中国证券市场各个利益主体的行为与市场秩序形成之间的相互影响,并对如何形成良好市场秩序提出了行为建议。
关键词:利益主体;证券市场;秩序一、证券市场秩序的内涵证券市场秩序意味着按照一定的规范和准则,对证券市场系统进行有效的控制,使市场按照特定的规则运行。
证券市场制度提供的正是这种内生的规则体系。
证券市场的秩序由市场内的行为主体相互作用而形成,但政府作用比较特别,它可以出现在更高的秩序形成与控制层次上。
在一般意义上,市场秩序指依据规则和准则进行控制下的市场运行状态。
市场的公平与效率是市场运行状态的主要指标,也是制度规则体系的评价标准。
国内对证券市场效率的实证研究分析,1993年以前的研究数据得出的结论是非市场有效,此后的研究大多支持弱式有效。
市场秩序混乱,市场公平和市场效率都没有得到很好的实现。
市场的运行是在制度的约束下进行的,要形成良好的市场秩序,必须从形成秩序的市场主体的行为出发,建立相互制约、平衡的利益框架。
二、利益主体行为与市场秩序的相互影响证券市场行为主体在相互的交易中会自发形成一种市场状态,可以称为自发秩序。
每个行为主体都从自己的利益出发,将拥有的资源投向能获取较高收益的股票,这有利于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
但自发秩序的优势必须在长期和重复的交易关系中逐渐形成。
如果交易者的行为预期不确定时,极容易产生机会主义行为,这就会增加市场的交易费用。
从长期看,某个市场体系要生存下来,必然能逐渐调节纠正交易机制,取得交易费用上的优势,但要达到良好的状态可能要经过相当长时间,在调节过程中也会浪费巨大的资源。
下面从几个主要利益主体行为对秩序的影响进行分析。
1.政府。
从证券市场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初步形成看,政府是证券市场制度供给和运行的核心,其他主体大多通过影响政府决策而获利。
强势主体(上市公司和机构投资者)能对政府的决策施加较大的影响,但并未能控制政府的行为。
而政府过多涉及到证券交易中的具体利益,一是政府对证券市场目前的定位与期望过高,二是政府自身利益和其他市场主体过于密切地混杂在一起。
在国内证券市场中,国有性质的主体占据了主要的地位。
上市公司中国有企业占绝大部分,机构投资者中,国有企业也占据了重要地位,而媒体更是政府或国有资本主办的,它们的行为在相当程度上正是通过政府整个权力机构发挥了作用,对证券市场的秩序形成与变动产生了极为重要的影响。
2.上市公司。
由于占绝大部分比例的国有上市企业采取的都是增量发行,国有股仍占有控股地位,外部股东无论在控制权还是在信息上,都处于十分不利的状态,公司经理等“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
为了获取更多的融资,欺诈发行,虚假信息披露等情况时有发生。
由于上市公司都属于利益既得者,其利益主要在一级市场的发行中,而在证券交易市场上,上市公司间难以形成比较普遍的共同利益。
而且由于国有上市公司仍然承担了政策性负担,国有企业固有的“预算软约束”弊病也移植到上市公司身上。
上市公司的利益一致性不够,难以采取集体行动。
但上市公司与政府的利益密切相关,分别对各自的管理部门有较大的压力。
3.机构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不仅实力雄厚,而且数量比较有限。
机构投资者的投资规模很大,因此它受外部环境变化的影响也很大,对环境的变动比较敏感。
在外部环境中政策和市场景气是最重要的因素,这些因素具有集体物品(它的收益者只是一个局部的集体)的特点。
机构投资者通常能够组织起来,争取更有利的外部条件。
机构投资者个体参加争取集体物品(政府有利政策)行动的条件是,它从这个集体物品中获取的收益大于它付出的成本。
每个参加者的成本包括行为成本和组织成本的一部分。
但集体物品能够为所有投资者共同享用,而不仅仅是付出努力争取的机构。
每个机构投资者都希望别人去争取而自己能够“搭便车”。
如果努力者分享的集体物品低于其付出的努力成本,它是不会去争取这个集体物品的;如果即使与别的机构投资者共同分享,它从集体物品中获得的收益仍高于它为争取这个集体物品付出的成本,那它有提供的激励。
机构投资者的数量较少,在争取能够带来足够大收益的集体物品时,通常每个机构投资者能够分享的收益大于它为集体行动付出的努力成本。
另一方面,机构投资者也会权衡不作为的机会成本,在不作为的损失大于作为的成本时,他具有参加集体行动的压力。
因此机构投资者经常能够组织起来争取对他们这个群体有利的集体物品,如对政策改变的影响,对政府支持股市的需求,都比较明显的表现出来。
但集体物品量总是低于最优水平,因为搭便车者的存在,使得努力者总是无法获得它所争取到的集体物品的全部收益。
4.一般投资者。
在国内不规范的证券市场上,受到损害最大的是一般投资者群体,一般投资者的个体力量弱小,更应该联合起来采取集体行动。
但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是机构投资者经常联合起来,集体要求某些对他们有利的政策,而一般投资者则是“沉默的大多数”,极少有集体行动来申诉自身的要求。
一般投资者参与争取集体物品的条件和机构投资者个体相同:他从集体物品中获得的收益大于他参加这个集体行动的成本。
但一般投资者数量众多,任何投资者能够从可能的集体物品中获利都极为有限。
而对一般投资者进行广泛组织的成本都极为惊人,除非某个组织的成本已经为它的其他职能承担。
一般投资者从集体物品中的获利微小而成本高昂,搭便车的倾向同样广泛存在。
他们预期的成本和收益极端不对称,通常没有参与集体行动的激励。
一般投资者不能形成有效的压力集团,不利于市场均势的取得,应该在制度上有一个一般投资者保护协会之类的组织,它由某些具有政治、地位要求的个体来推动,同时可提供其他非集体物品,这个组织的真正目的:组织一般投资者,维护自身利益服务。
而先例也可以改变一般投资者对争取自身合法利益行为的预期。
如对上市公司管理层的失职和违法及中介机构的虚假审计行为,投资者也许有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的意识,但个体能获得的利益有限,而个体在对公司和中介机构的诉讼中又明显处于人财物的劣势,在证券市场现实中,个体诉讼行为也没有取得明显的成功。
如果法律的变动使投资者个体有合适的诉讼环境,出现了较为成功的诉讼案例,形成“选择性激励”的效果,其影响可以从个别到普遍,逐步改变投资者对诉讼的收益——成本预期,使更多投资者愿意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也即成为制度变迁的路径。
三、良好市场秩序的形成路径上市公司、机构投资者等强势主体群体与一般投资者弱势主体群体的力量极度不平衡,欺诈行为、虚假信息泛滥,操纵市场行为流行,市场规则有向不利于市场长期利益方向发展的趋势,市场的秩序陷入混乱。
在此阶段一种比较有效的解决办法是政府的强力介入。
政府必须充分尊重并利用自发秩序,但这不意味着政府对制度体系形成与变动的不参与,自发秩序需要通过政府的行为来调节。
政府的制度创新应该和市场主体的创新互为补充,要相信在良好规则下的市场制度能够带来社会福利的整体增进。
政府确定交易的基本框架和公平原则,在证券市场已经建立起来的现在,应该放宽其他由市场主体自发创新的空间,政府则致力于提升自发创新的层次,消除市场主体创新的外部性,最终形成互补性的制度创新框架。
证券市场的长期利益一是公平;二是效率。
自发秩序也许可以提高市场的效率,但自发秩序通常不能带来公平。
政府是证券市场中最重要的主体,他供给证券市场制度,调整并维持公平秩序的形成。
但统治者也是经济人,他也面临有限理性的制约,且从自身的利益出发,不能指望政府的制度供给和秩序调节就必然能带来良好的证券市场秩序,增加社会的总体福利。
当政府的利益来源与证券市场的长期发展一致时,它的行为会促使社会的进步;反之,它会导致市场的混乱,阻碍良好秩序的形成。
这时就要调整政府的收入来源,使得从降低市场交易费用中获得的利益大于从寻租中获得的利益,而且实现这一点,可以削弱个别市场主体群体对政府决策的严重影响或控制,摆脱不利路径依赖。
政府要降低市场的交易费用,必须为市场主体界定明确的行为边界,形成有利于经济发展的产权。
政府部分放弃从参与交易中得到的收入,而增加从经济发展中得到的税收,即要使每个官员和国有资产经营者有明确稳定的预期:从努力完成职责中得到收益大于设租和寻租得到的收入。
国有企业的产权改革最终的目的也在于此,而推行上市公司和投资机构的全面非国有化并不一定能促使它们形成明确的预期。
在当前情况下,要政府完全放弃为国有企业融资的目的不仅是不现实的,也是难以改善市场秩序的。
国有上市公司的根源在于政策性负担造成的预算软约束,当存在政策性负担时,即使是私有企业,也同样会出现这些问题。
因此,政府的行为应是逐步取消国有上市公司的政策负担,界定行为边界、获利或受损的方式,迫使国有企业与其他性质市场主体竞争,实现为国有企业融资与证券市场规范发展的平衡,加固证券市场的基石。
政府加强对市场的监管而减少对要素流动的控制,可以消除在证券市场上广泛存在的“管制租金”要素的自由流动可以加速租金的消散,促使证券市场向常态的回归。
严格的监管可以促使机构投资者和上市公司违规的预期成本上升,有利于遏制违规行为,而要素流动控制的放松,有利于市场配置效率的提高。
同时,要素流动控制的放松可以促使不同投资市场间的竞争,降低市场主体退出证券市场或选择其他市场的成本,这对弱势市场主体尤其有利。
而市场间的竞争可以迫使每个市场降低自己的交易成本,否则将被淘汰,这可以帮助提高整体市场体系的资源配置效率。
感谢阅读,希望能帮助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