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央及专项转移支付提前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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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均衡性转移支付办法》的通知(2019)-财预〔2019〕108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均衡性转移支付办法》的通知(2019)-财预〔2019〕108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均衡性转移支付办法》的通知(2019)正文:----------------------------------------------------------------------------------------------------------------------------------------------------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均衡性转移支付办法》的通知财预〔2019〕10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我们制定了《中央对地方均衡性转移支付办法》,现予印发。

附件:中央对地方均衡性转移支付办法财政部2019年5月31日附件中央对地方均衡性转移支付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制定《中央对地方均衡性转移支付办法》。

第二条中央财政建立均衡性转移支付规模稳定增长机制,确保均衡性转移支付增幅高于转移支付的总体增幅。

对于中央出台增支政策需要纳入均衡性转移支付测算的,中央财政相应增加均衡性转移支付规模。

本办法所指均衡性转移支付,不含均衡性转移支付项下编列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

第三条中央对地方均衡性转移支付不规定具体用途,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下统称省)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使用。

按照测算办法,标准财政收入大于或等于标准财政支出的地区,不纳入均衡性转移支付范围。

二、转移支付额度确定第四条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选取影响财政收支的客观因素,按照各地标准财政收入和标准财政支出差额及转移支付系数计算确定。

其中,标准财政收入根据工业增加值等客观因素及全国平均有效税率计算确定,用以反映地方收入能力;标准财政支出考虑人口规模、人口密度、海拔、温度、少数民族等成本差异计算确定,旨在衡量地方支出需求。

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2019年版)

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2019年版)

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中央财政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以下简称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以及财政部转移支付资金等预算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转移支付资金,是指通过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方式安排,用于支持各地实施计划生育服务,对符合规定的人群落实财政补助政策的资金。

实施期限根据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调整相应进行调整。

第三条转移支付资金包括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补助资金、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补助资金、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补助资金等。

第四条转移支付资金按照以下原则分配和管理:(一)合理规划,科学论证。

合理规划计划生育服务项目,科学论证项目可行性和必要性。

—1—(二)分类保障,分级负担。

区分不同人群,分类制定扶助政策,各级财政部门分级落实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拨付及管理责任。

(三)讲求绩效,量效挂钩。

转移支付资金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资金分配挂钩机制,提高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五条财政部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分配转移支付资金,指导督促省级财政和卫生健康部门按要求制定绩效目标并做好绩效自评,对资金进行监督管理。

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提供测算因素的数据,并对其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第六条转移支付资金采用因素法分配。

中央财政分配转移支付资金时主要考虑目标人群数量、国家基础标准、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等因素(某省(区、市)应拨付资金=预计本年目标人群数量×国家基础标准×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并结合绩效评价情况和上年实际目标人群数量进行结算(绩效因素权重原则上不低于5%)。

中央制定计划生育服务国家基础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适时调整,确保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

国家重大政策考试参考答案分

国家重大政策考试参考答案分

国家重大政策考试参考答案分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1.2015年11月27日,习近平同志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加强扶贫资金阳光化管理,加强审计监管,集中整治和查处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对( )的,要从严惩处。

A.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贪污浪费扶贫资金B.违规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C.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D.违规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贪污浪费扶贫资金C2.“十三五”期间脱贫攻坚的总体目标是,( ),实现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

确保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A.到2020年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农村贫困人口义务教育、基本医疗B.到2020年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农村贫困人口义务教育、卫生医疗C.到2020年稳步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农村贫困人口义务教育、卫生医疗D.到2020年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农村贫困人口义务教育、医疗安全A3.《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中规定贫困村退出以贫困发生率为主要衡量标准,原则上贫困村贫困发生率降至( )以下,西部地区降至( )以下,在乡镇内公示无异议后,公告退出。

A.3%,2%B.2%,3%C.3%,4%D.1%,3%B4.十八大以来的五年,脱贫攻坚战取得决定性进展,六千多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贫困发生率从10.2%下降到( )以下。

A.3%B.5%C.4%D.6%C5.扶贫审计聚焦的重点是什么( )A.精准、安全、风险B.精准、安全、绩效C.风险、安全、绩效D.精准、风险、绩效B6.审计署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审计促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落实的意见(审办农发〔2016〕68号)明确的审计原则是( )A坚持客观事实、坚持依法审计、坚持鼓励创新、坚持发展改革.B坚持客观求实、坚持依规审计、坚持鼓励创新、坚持发展改革.C坚持客观事实、坚持依规审计、坚持鼓励创新、坚持推动改革.D坚持客观求实、坚持依法审计、坚持鼓励创新、坚持推动改革.D7.国务院扶贫办等7部委关于印发《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通过对贫困户和贫困村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和精准考核,引导各类扶贫资源优化配置,实现扶贫到村到户,逐步构建精准扶贫工作长效机制,为科学扶贫奠定坚实基础。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6.10•【文号】•【施行日期】2019.06.10•【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2019年6月10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更好发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以下简称专项债券)的重要作用,着力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增加有效投资、优化经济结构、稳定总需求,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经中央领导同志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不动摇,坚持结构性去杠杆的基本思路,按照坚定、可控、有序、适度要求,进一步健全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推进专项债券管理改革,在较大幅度增加专项债券规模基础上,加强宏观政策协调配合,保持市场流动性合理充裕,做好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促进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二)基本原则——坚持疏堵结合。

坚持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把“开大前门”和“严堵后门”协调起来,在严控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以下简称隐性债务)、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坚决不走无序举债搞建设之路的同时,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厘清政府和市场边界,鼓励依法依规市场化融资,增加有效投资,促进宏观经济良性循环,提升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和可持续性。

——坚持协同配合。

科学实施政策“组合拳”,加强财政、货币、投资等政策协同配合。

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充分发挥专项债券作用,支持有一定收益但难以商业化合规融资的重大公益性项目(以下简称重大项目)。

完善转移支付制度的政策思考

完善转移支付制度的政策思考

完善转移支付制度的政策思考□叶凌鸿(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福州350003)摘要:1994年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以来,我国逐步建立以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要求、有效促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以促进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贯彻落实。

目前,转移支付制度发展仍存在法律体系和监管体系不健全、资金分配科学性和资金使用效率不高、省级以下转移支付制度统一管理办法缺失等制约因素,亟须加快推进转移支付专项立法,理顺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加强中央对建立省以下转移支付制度的指导,建立健全监管机制,提高基层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率。

关键词:分税制;转移支付;均衡财力中图分类号:F812.4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2740(2021)03-0022-05一、我国转移支付制度沿革1994年我国财政分税制改革前,财政体制中并无转移支付概念,转移支付制度尚未建立,但财政体制中中央对地方的体制补助、结算补助和专项补助等都属于转移支付范畴,此类补助作为行政分配的一种形式,缺乏规范性和科学性。

1994年分税制建立之初,由于中央财力有限,未能建立转移支付制度,仅先行建立税收返还制度。

1995年,在分税制改革进行一年后,中央财力有所改善,中央开始构建转移支付制度。

(一)1995-2009年,转移支付制度初步建立和规范阶段1.过渡期转移支付制度实施阶段。

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中央财权逐渐集中,地方则陆续出现了较严重的纵向财政失衡。

同时,由于地区间经济发展不均衡,地方政府间仍存在较为严重的横向财政失衡。

为了更好地促进财政均衡,深化分税制改革,在保留了税收返还制度的基础上,1995年财政部颁布实施了《过渡期财政转移支付办法》。

经过数次修改之后,财政部于2000年颁布的《过渡期财政转移支付办法(1999)》规定,“采用相对规范的方法,进行有限的转移支付,逐步向规范化的转移支付制度靠拢”。

专项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专项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专项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2019年度)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预算执行率要求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2.定量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填写本地区实际完成数。

业务部门汇总时,对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3.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4.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填报,业务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5.根据资金文件拨付中的绩效目标三级指标和任务清单完成情况填报本表三级绩效指标。

中央2019年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绩效自评报告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一)中央下达农业生产救灾资金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19年我县收到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2836.48万元(浙财农(2018)90号)、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750万元(浙财农(2019)26号)。

绩效目标:严格执行资金预算管理,年度资金执行率≥90%,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新增先进适用的各种农机具300台以上,农作物耕地种收机械化率≥58%,参加5天以上脱产业务培训的基层农技人员数60人,建设长期稳定农业科技示范基地3个;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95%,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库、师资库、基地库100%,推广应用绿色农业高质高效技术模式≥5个,新型职业农民生产经营能力和带动能力明显增强;新型职业农民对培育基地和师资的满意度≥80%,农技推广服务对象满意度≥80%等。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19年我县共收到中央财政部分农业生产发展资金3586.48万元,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县共拨付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2621.70296万元(平财农(2019)45号、平财农(2019)347号、平财农(2019)580号、平财农(2019)583号、平财农(2019)758号、平财农(2019)663号)),年度资金执行率73.10%。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办法》的通知-财预〔2019〕97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办法》的通知-财预〔2019〕97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办法》的通知正文:----------------------------------------------------------------------------------------------------------------------------------------------------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办法》的通知财预〔2019〕9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经国务院批准,我们制定了《中央对地方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办法》,现予印发。

附件:中央对地方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办法2019年5月9日附件中央对地方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办法第一条为支持资源枯竭城市和独立工矿区、采煤沉陷区解决社会矛盾,促进转型发展,规范中央对地方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9〕38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补助对象和补助期限。

(一)经国务院批准的资源枯竭城市。

第一轮补助期限为4年,第一轮期满后,根据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评价结果,转型未成功的市县延续补助5年。

两轮补助政策到期后,以退坡前一年度补助额度为基数逐步退坡。

(二)独立工矿区和采煤沉陷区。

按省测算,下达到省,由省级财政根据省以下情况分配。

(三)祁连山等国家自然保护区矿业权退出阶段性补助。

第三条中央对地方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为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

资源枯竭城市应当将转移支付资金主要用于解决本地因资源开发产生的社保欠账、环境保护、矿业权退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等历史遗留问题。

独立工矿区、采煤沉陷区所在县(市、区)应当将转移支付资金重点用于棚户区搬迁改造、塌陷区治理、化解民生政策欠账等方面。

第四条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资金分配遵循以下原则:(一)客观公正。

选取影响资源枯竭城市财政运行的客观因素,采用统一规范的方式进行分配。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230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230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230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为进一步加强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我部重新制定了《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财政部2015年12月30日附件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以下简称专项转移支付),是指中央政府为实现特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无偿给予地方政府,由接受转移支付的政府按照中央政府规定的用途安排使用的预算资金。

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资金来源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第三条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专项转移支付分为委托类、共担类、引导类、救济类、应急类等五类。

委托类专项是指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属于中央事权,中央委托地方实施而相应设立的专项转移支付。

共担类专项是指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属于中央与地方共同事权,中央将应分担部分委托地方实施而设立的专项转移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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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8
号) 教育支出
普通教育
学前教育
京财教育指[2018]2206号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市对区教育专 项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
其他普通教育支出
京财教育指[2018]2206号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市对区教育专
项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
职业教育
其他职业教育支出
226 226 226 226
456 456 456 456 3712 3712
40
40 40
3672 1322 1322
2350 2350
京财社指[2018]2179号
节能环保支出 污染防治 大气
京财经一指[2018]2175号
城乡社区支出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京财公用指[2018]2150号
城市环境治理支出 京财公用指[2018]2154号
农林水支出 农业 农业结构调整补贴
京财农指[2018]2164号
林业和草原 森林培育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市对区社会保
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
单位:万元 区县
101383 331 15 15 15
119 119 119
197 197 197
100
16306 15705
8110 8110
7595 7595
1 1 1
600 600 600
1814 1814 1814 1814
2019年提前告知-中央及市专项转移支付情况表
预算科目编码 201
201 20123 2012304
20125 2012505
20136 2013602
203 20306 2030603
205 20502 2050201
2050299
20503 2050399
20507 2050799
207 20701 2070199
21302 2130205
21303 2130311
2130321
21306 2130601
2130602
214 21404 2140402
224 22401 2240106
229 22999 2299901
202 229 22908 2290804
22960 2296002
2296003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农村道路客运 油价补贴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安全生产市对 区专项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关于提前下达各区2019年PPP奖补资金的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区福利彩票销 售机构业务费预算指标的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市对区社会保 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体育事业彩票 公益金市对区专项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
5263 108 108 108
340 340 340
3884 3884 3884
931 931 931
2365
2992 472 472 472
921 921 921
21099 2109901
211 21103 2110301
212 21205 2120501
2120598
213 21301 2130121
京财社指[2018]2179号
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京财科文指[2018]2173号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市对区社会保 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 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市对区垃圾分 类市级补助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市对区首都环 境建设市级重点项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
港澳台事务
台湾事务
京财党政群指[2018]2134号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提前告知2019年京台基层交流
专项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京财党政群指[2018]2139号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 的通知
国防支出
国防动员
人民防空
提前告知2019年民防转移支 市下达我区2019年民防转移支付资金
的补助 提前下达2019年城乡居民养 下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老保险中央补助资金(京财社指【
2018】2358号) 卫生健康支出
公共卫生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京财社指[2018]2179号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市对区社会保 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
中医药
中医(民族医)药专项
京财社指[2018]2179号
京财教育指[2018]2206号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市对区教育专 项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
特殊教育
其他特殊教育支出
京财教育指[2018]2206号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市对区教育专
项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文化和旅游
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
京财党政群指[2018]2145号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提前告知2019年旅游产业发展 引导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
社会福利
老年福利
京财社指[2018]2179号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市对区社会保 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
残疾人事业
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
京财社指[2018]2179号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市对区社会保
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
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农业改革发展 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林业改革发展 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水务改革发展 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水务改革发展 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农业综合开发 项目市级财政资金预算的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农业综合开发 项目市级财政资金预算的通知
1600 1600 1600
16373 16373 16373 16373
1766 1766 1069 1069
697 697
52893 16890 16890 16890
19461 19461 19461
3418 3327 3327
91 91
13124 40 40
13084 13084
499 499 499 49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就业管理事务
京财社指[2018]2179号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市对区社会保
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
退役安置
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
京财社指[2018]2179号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市对区社会保 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
京财农指[2018]2163号
水利 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
京财农指[2018]2161号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 京财农指[2018]2161号
农业综合开发 机构运行
京财农指[2018]2156号
土地治理 京财农指[2018]2156号
交通运输支出 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 对农村道路客运的补贴
208 20801 2080106
20809 2080902
20810 2081002
20811 2081199
20826 2082602
210 21004 2100408
21006 2100601
预算科目、文号
摘要
一般预算支出科目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民族事务
民族工作专项
京财党政群指[2018]2144号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提前告知2019年少数民族经济 发展专项资金(清真)预算的通知
京财公用指[2018]2174号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应急管理事务 安全监管
京财经一指[2018]2149号
其他支出 其他支出 其他支出
京财经二指[2018]2135号 基金预算支出科目 其他支出 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 出 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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