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栏港经济区党政领导干部2019年11月接访工作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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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高栏港区“万企帮万村、助力乡村振兴”行动方案》的通知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高栏港区“万企帮万村、助力乡村振兴”行动方案》的通知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高栏港区“万企帮万村、助力乡村振兴”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9.01.19•【字号】珠港区〔2019〕15号•【施行日期】2019.01.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关于印发《高栏港区“万企帮万村、助力乡村振兴”行动方案》的通知南水镇、平沙镇,区直各部门:《高栏港区“万企帮万村、助力乡村振兴”行动方案》已经区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区发展改革和财政金融局联系。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1月19日高栏港区“万企帮万村、助力乡村振兴”行动方案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作出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粤发〔2018〕16号),以及珠海市在脱贫攻坚精准扶贫中推动社会帮扶有关工作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区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发动企业积极开展“万企帮万村、助力乡村振兴”行动。

一、目标任务组织开展“万企帮万村、助力乡村振兴”行动,是党中央、国务院新时期的重大战略部署,也是我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

本次“万企帮万村、助力乡村振兴”活动要立足我区南水镇和平沙镇的实际,以区内企业为帮扶方,以建档立卡户为帮扶对象,以签约结对、村企共建为主要形式,坚持自觉自愿、积极参与、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按照“3年取得重大进展、5年见到显著成效、10年实现根本改变”要求,动员高栏港区有条件的各类企业积极参与,加快我区村居乡村振兴进程,努力把联系村建设成为企业职工的思想教育基地、回报社会的奉献基地、价值体现的爱心基地、共同富裕的实践基地,实现企业尽到责任、农民得到实惠、社会反映评价良好,企村共赢、共同发展的新局面。

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栏港经济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区领导互为AB角工作补位制度》的通知

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栏港经济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区领导互为AB角工作补位制度》的通知

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栏港经济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区领导互为AB角工作补位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7.12.04•【字号】珠港办〔2017〕157号•【施行日期】2017.12.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关于印发《区领导互为AB角工作补位制度》的通知珠港办〔2017〕157号南水镇、平沙镇,区直各单位:《区领导互为AB角工作补位制度》已经区党委、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栏港经济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2017年12月4日区领导互为AB角工作补位制度为推进相互协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经研究,决定在区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实行“AB角”工作制度。

一、AB角工作安排李玉东同志与范兆体同志互为AB岗,吕明智同志与姜学勇同志互为AB岗,叶提良同志与谭胜同志互为AB岗,XXX辉同志与张戈同志互为AB岗,刘继承同志与卢晓波同志互为AB岗。

二、AB角工作内容(一)代为参加上级单位召集的会议,以及召集会议。

(二)接待上级领导来我区调研考察、现场办公、考核等活动,以及参观考察。

三、AB角工作程序(一)当互为AB角的区领导中一方出差、休假或其他情况,应通知党政办按照AB角工作安排处理公务活动。

(二)互为AB角的区领导班子成员中暂时不能参加公务活动的一方,应提前一天告知互为AB角的对应一方,并在外出期间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三)互为AB角的区领导中代为参加公务活动期间的一方,应当将代为参加公务活动的情况及时向对应一方通报。

四、其它事项(一)互为AB角的区领导,原则上不同时出差或休假。

遇有特殊情况,由区党委书记或管委会主任安排其他领导进行工作补位。

(二)互为AB角的区领导应加强交流,外出前后及时做好工作衔接,保持工作的连续性。

(三)互为AB角的领导外出期间,其分管单位要积极主动为补位的区领导参加公务活动做好协调服务工作,保证AB角工作补位制度落到实处。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高栏港经济区2016年依法治区工作要点》的通知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高栏港经济区2016年依法治区工作要点》的通知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高栏港经济区2016年依法治区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6.06.06•【字号】珠港办〔2016〕60号•【施行日期】2016.06.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高栏港经济区2016年依法治区工作要点》的通知珠港办〔2016〕60号南水镇、平沙镇,区直各单位:《高栏港经济区2016年依法治区工作要点》已经区党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2016年6月6日高栏港经济区2016年依法治区工作要点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区,根据《珠海市2016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中共珠海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建设一流法治环境的工作方案》和《珠海市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重要举措实施规划(2015-2020年)》,现提出我区2016年依法治区工作要点。

一、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党对依法治区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要带头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四中全会《决定》的总体要求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在加强宪法实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促进全民守法等方面作出具体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工作。

加强党委对依法治区工作的领导,把法治建设列入各级党组织重要议事日程,各级党组织要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健全各级党委领导法治建设的制度和工作机制,按照省委要求调整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设置。

健全党委议事决策的运行机制,完善党委议事决策程序,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

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三严三实”要求,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政治、工作、生活待遇方面各项制度规定。

督促、引导党员干部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党规党纪,形成反对和克服“四风”的长效机制。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度高栏港经济区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度高栏港经济区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度高栏港经济区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6.12.19•【字号】珠港办〔2016〕138号•【施行日期】2016.12.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度高栏港经济区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珠港办〔2016〕138号南水镇、平沙镇,区直属各单位:《2016年度高栏港经济区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已经区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区党政办公室反映。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2016 年12月19日2016年度高栏港经济区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深化推进本市政务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珠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珠海高栏港经济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参加考核评估范围(一)南水镇、平沙镇;(二)区直属各单位。

二、考核评估内容主要考核评估各镇和各部门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珠府办函〔2016〕112号)的情况,具体如下:(一)政府信息公开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包括组织领导、工作机构建设、工作部署、监督检查等。

(二)工作机制建设情况,包括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政务公开统计数据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情况。

(三)公开渠道建设情况,包括政府网站建设、政务微博微信建设、政府公报等公开渠道建设情况。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高栏港经济区鼓励企业创新驱动暂行措施》的通知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高栏港经济区鼓励企业创新驱动暂行措施》的通知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高栏港经济区鼓励企业创新驱动暂行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6.09.07•【字号】珠港办〔2016〕96号•【施行日期】2016.09.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企业管理正文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高栏港经济区鼓励企业创新驱动暂行措施》的通知珠港办〔2016〕96号南水镇、平沙镇,区直各单位、各相关企业:《高栏港经济区鼓励企业创新驱动暂行措施》已经区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区产业发展局反映。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2016年9月7日高栏港经济区鼓励企业创新驱动暂行措施一、为鼓励企业加大创新驱动投入,提升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水平,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措施。

二、适用本措施的企业须满足以下条件:商事登记在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高栏港区内税务注册,且符合珠海高栏港经济区产业发展规划。

三、鼓励申报高新技术企业。

企业首次参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按时完成网上申请并成功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后给予申报费用补贴10万元,通过认定后再予以奖励20万元;企业成功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或重新认定的予以奖励10万元;企业首次入选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予以奖励10万元。

优先推荐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各级科技专项资金。

四、鼓励科技服务机构提供优质服务。

对年度辅导5家区内企业成功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含首次认定及重新认定)的科技服务机构,给予奖励资金5万元;每多辅导1家区内企业成功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含首次认定及重新认定),再给予奖励资金1万元。

每家高企只可认定1家科技服务机构为辅导单位。

五、鼓励企业设立新型研发机构和公共服务平台。

对新认定为省、市新型研发机构和公共服务平台,分别给予奖励20万元、10万元。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高栏港经济区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高栏港经济区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高栏港经济区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7.05.31•【字号】珠港办〔2017〕53号•【施行日期】2017.05.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其他规定正文关于印发高栏港经济区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珠港办〔2017〕53号南水镇、平沙镇,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管理,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完善道路设施建设,打击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结合“特殊防护期”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高栏港经济区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经区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2017年5月31日高栏港经济区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管理,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完善道路设施建设,打击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结合我区“特殊防护期”工作部署,为更好的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区管委会统一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按照“依法严管、标本兼治、长效监管”的总体要求,坚持路面执法与完善和改进交通设施并重,利用科学手段,强化责任,建立完善联合执法长效机制,推动我区道路交通安全运输取得突破性进展,为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的道路运输环境。

二、组织领导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姜学勇(区管委会副主任)副组长:姚明生(区建设局局长)成员:陈齐云(市交通执法局金湾大队长)陈庆九(高栏港交警大队长)于雁南(区建设局副局长)韦键(区综治信访维稳办副主任)刘才菊(区社会工作局副局长)刘旭辉(南水镇镇长)李东红(平沙镇镇长)张尔骞(平沙交通运输管理所所长)吴武辉(交通物联网公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建设局,负责日常工作,于雁南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高栏港经济区2019年预算调整方案【模板】

高栏港经济区2019年预算调整方案【模板】

高栏港经济区2019年预算调整方案
一、调整财政收支预算的依据
根据XX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第一批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额度的通知》(珠财预〔2019〕007号),将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及相对应支出纳入预算调整方案。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一)基金预算收入调整情况。

基金预算收入保持23.30亿元不变。

根据已批复的新增债券分配方案,政府新增债券债务转贷收入调增7.8亿元。

(二)基金预算支出调整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从年初的19.00亿元调整至26.80亿元,调增7.8亿元,均为政府新增债券债务转贷收入对应的支出。

新增债券资金使用方向主要包括:1、高栏港经济区工业园区配套建设工程;2、平沙新城基础设施建设工程;3、平沙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4、高栏港航道建设及维护。

(三)基金预算结余调整情况。

收支相抵,基金预算结余1.81亿元保持不变。

三、债务收支调整情况
政府债券转贷收入从年初预算的0调整为7.8亿元,调增7.8亿元,均为新增专项债券转贷收入。

债务还本支出不变。

调整后,预计我区年底政府性债务余额从60.30亿元调整至68.10亿元,其中一般债务50.30亿元,
专项债务17.8亿元。

附件:1.2018年珠海高栏港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表
2.2018年珠海高栏港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表。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高栏港经济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通知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高栏港经济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通知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高栏港经济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6.12.30•【字号】珠港办〔2016〕139号•【施行日期】2016.12.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高栏港经济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通知珠港办〔2016〕139号南水镇、平沙镇,区各部门:《珠海高栏港经济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已经区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向区党政办公室反映。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2016年12月30日珠海高栏港经济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80号)及实施细则、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粤办发〔2016〕22号)以及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

一、主动公开工作制度(一)主动公开的内容。

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区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目录系统主要设计了组织机构(含领导分工、机构职能)、部门文件(含规范性文件、其他文件)、办事指南、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其它等8项内容,其中“其它”项内容目前已设置的主要是各单位的通知公告和个别单位已设立的专栏性公告,其他内容可由本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添加。

(二)主动公开的时限。

各单位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要求,切实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对新生成的政府信息,要遵循合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做到随生成随公开。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区门户网站等平台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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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栏港经济区党政领导干部2019年11月接访工作安排表
填报单位:高栏港区综合治理局填报时间:2019年10月8日
序号接访时间
接访领导
接访地点接访方式姓名职务分管工作
1
11月5日
(星期二)
赵适剑
区党委副书记、
区管委会主任
临时主持区党委全面
工作,负责区管委会
全面工作。

负责审计、
安全生产工作。

区综治中心重点约访
2
11月6日
(星期三)
周锡川区党委副书记
协助区党委书记处理
区党委日常事务,负
责党建、组织、人事、
宣传、意识形态、精
神文明建设,政法、
信访、维稳、武装、
法制、基层治理、农
村,政策研究、督办、
机要、保密、信息化
建设、机关事务、接
待,统战、侨务、台
港澳事务、民族宗教,
工会、共青团、妇女
工作。

区综治中心重点约访
3
11月7日
(星期四)
范兆体
区党委委员、
区管委会副主任
负责教育、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劳动仲
裁)、卫生健康、民
政、文化、旅游、体
育、党史研究、地方
志、档案、残疾人工
作。

区综治中心重点约访
411月12日
(星期二)
姜学勇
区党委委员、
区管委会副主任
协助区管委会主任分
管安全生产工作。


责平沙新城建设开
发、交通、规划、建
设、生态环保、市政
园林、人防、应急工
作。

区综治中心重点约访
5
11月13日
(星期三)
叶提良
区党委委员、
区纪工委书记
负责纪检监察、党风
廉政建设、反腐败和
巡察工作。

区综治中心重点约访
611月14日
(星期四)
王晨辉
区党委委员、
区管委会副主任
负责发展改革、财政、
国有资产、金融、统
计、政务服务,农业、
林业、水利、扶贫工
作。

区综治中心重点约访
711月19日
(星期二)
谭胜
区党委委员、
区公安局分局
局长
负责公安、打私、海
防、交通安全、消防
安全、武警、边防及
石化仓储区闸口统筹
协调管理工作。

区综治中心重点约访
811月20日
(星期三)
张戈
区党委委员、
区管委会副主任
负责工业和信息化、
科技创新、知识产权、
招商引资、经贸、商
务、口岸、外事、国
土、地震及阳江对口
帮扶有关工作。

相关企业
带案下访
带案下访
911月21日
(星期四)
刘继承
区党委委员、
区管委会副主任
负责海洋、市场管理、
工商、质监、食药监、
物价、城市执法工作。

区综治中心重点约访备注:为提高接访工作效率,区党政领导接访主要以重点约访、带案下访等
方式进行。

时间安排如有变动,电话通知信访人。

有信访诉求群众请提前电话预约并提供书面材料。

联系人:曾晓文联系电话:7268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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