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节能政策补贴、煤改电政策补贴、热泵政策补贴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18年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财政补助政策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18年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财政补助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7.25•【字号】石政发〔2018〕14号•【施行日期】2018.07.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村环境保护正文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18年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财政补助政策的通知石政发〔2018〕1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按照《河北省2018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冀代煤办〔2018〕29号)、《关于调整完善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财政补助政策的通知》(冀代煤办〔2018〕30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为保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对2018年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财政补助政策进行了调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电代煤补助政策(一)设备购置补助。
对由市政府统一组织实施的电代煤的分散燃煤采暖居民用户,按照户内设备购置安装(含户内线路改造)投资额的85%给予补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7400元/户,其中省负担50%、市县负担50%部分按3∶1分担。
(二)运行补贴。
对由市政府统一组织实施的电代煤的分散燃煤采暖居民用户给予电价运行补贴,其中2018年采暖季内居民电价运行补贴:给予采暖期内居民用电0.2元/千瓦时补贴,采暖居民先交费用电,后根据用电量据实补助,每户最高补助2000元(省级补助400元,其他由市县各分担50%);2019年度、2020年度按冀代煤办〔2018〕30号文件政策执行,给予采暖期内居民用电0.12元/千瓦时补贴,采暖居民先交费用电,后根据用电量据实补助,每户最高补贴电量1万千瓦时、最高补助1200元,省、市、县各承担1/3(市政策随省政策同步调整)。
二、气代煤补助政策(一)设备购置补助。
对由市政府统一组织实施的气代煤的分散燃煤采暖居民用户购置燃气采暖设备,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1000元/户,省、市、县按4∶3∶1分担。
【推荐】2018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范文word版 (3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2018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近日四部委已对2018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新政开会定调,最快有望本周发布。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希望对你有帮助。
2018年补贴新政有望本周发布从目前电动汽车资源网获得的信息来看,2018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调整:续航里程补贴的分档将更细、电池能量密度要求提高、能耗系数分档补贴。
乘用车方面,续航里程补贴可能将按50km一个档进行划分,或将重点退坡A00级车型补贴;物流车方面,动力电池能量密度要求将可能提升至115Wh/kg,此前要求为90Wh/kg;客车方面,动力电池能量密度要求将可能提升140Wh/kg,此前要求为120Wh/kg。
新能源汽车进入“技术为王”时代由目前诸多信息看来,2018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调整最主要的对动力电池能量密度的要求进一步提升,对动力电池技术提出了挑战。
此外,2018年新能源汽车股比开放、积分制度的实施等将改变中国新能源汽车的产业环境,中国新能源汽车品牌将面临国际化竞争,这对自主品牌车企而言将会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清华大学汽车工程系教授、电动汽车研究室主任陈全世表示,明后年中国新能源汽车企业将可能大量淘汰,进行兼并重组。
而能够坚持到底的企业需要有三个条件:核心技术、适销对路的产品、融资能力。
而其中核心技术是第一位的,新能源汽车正在迈入“技术为王”时代。
在此前,不少新能源产业链企业靠着补贴存活下来,但很明显,伴随着补贴的退坡和退出很难持续。
而在经历了一番优胜劣汰之后发展起来的新能源车企,纷纷开始了核心技术的研发。
对新能源汽车而言,目前的技术核心很明显是动力电池,各大汽车厂商纷纷加强了与动力电池优势企业的合作,成为其动力电池技术突围的一种途径。
比如宁德时代,由于其技术上的优势,成为各大车企争相加码的动力电池企业。
2018年节能政策补贴、煤改电政策补贴、热泵政策补贴

1.1国家最新热泵节能补贴政策汇总1、201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标准》采用分项打分的方式,总分达到45-50分是一星级,60分是二星级,80分是三星级,创新类绿色建筑项目将在评价中得到额外加分。
2、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2015年2月印发《低碳社区试点建设指南》:在有条件的社区,优先推广分布式能源和地热、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
推广利用新设备新技术。
鼓励在社区改造中选用冷热电三联供、地源热泵、太阳能光伏并网发电技术,鼓励安装太阳能热水装置,实施屋顶、校园等工程。
在供热系统节能改造中,鼓励采用余热回收、风机水泵变频、气候补偿等技术,推广新型高效燃煤炉具。
3、住房城乡建设部2015年2月印发《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技术细则》:工业建筑建筑规划设计阶段,可再生能源利用占暖通空调能耗的70%以上,分值1.1;利用可再生能源供应的生活热水不低于生活热水总量的10%,分值0.6;空气源热泵供热量占空调供热量或生活热水供热量不低于30%,分值0.6.在全面评价阶段,可再生能源利用占暖通空调能耗的70%以上,分值1.1;利用可再生能源供应的生活热水不低于生活热水总量的50%,分值0.8;空气源热泵供热量占空调供热量或生活热水供热量不低30%,分值0.6.4、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3月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节能标准化工作的意见》:在能源领域,重点制定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相关技术标准,加强天然气、新能源、可再生能源标准制修订工作。
在建筑领域,完善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设计、施工验收和评价标准,修订建筑照明设计标准,建立绿色建材标准体系。
选择具有示作用和辐射效应的园区或重点用能企业,建设节能标准化示项目,推广低温余热发电、吸收式热泵供暖、冰蓄冷、高效电机及电机系统等先进节能技术、设备,提升企业能源利用效率。
5、国务院2015年4月印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实施节能环保产业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化工程,规划建设产业化示基地,规节能环保市场发展,多渠道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形成新的支柱产业。
河南安阳及下辖县市煤改电、煤改气补贴政策

安阳市级煤改电、煤改气统一补贴政策一、空气源热泵等设备购置补贴1.对实施“电代煤”的居民户,原则上按照政府统一采购设备价格的60%,每户最高不超过3500元,进行一次性设备购置补贴,超过补贴定额的,由用户自行承担。
(其中原高新区招标的空调设备补助标准参照高新区2017年制定的相关政策,即空调每户限购买一台,按照政府采购价格的30%进行补贴,补贴最高不超过1500元。
)2.对实施“气代煤”的居民户,原则上按照政府统一采购设备价格的60%,每户最高不超过3500元,进行一次性设备购置补贴,超过补贴定额的,由用户自行承担。
(其中对文峰区宝莲寺镇辖区的“气代煤”居民户,设备补贴统一调整为3500元,超过补贴定额的,由用户自行承担。
)3.对2018年新增采用低温空气源热泵热风机、水源热泵、相变电储能分散式分户分室取暖的“电代煤”居民户,实行“补初装不补运行”的原则,按照设备购置成本(包含设备初装费用)给予一次性设备购置补贴,原则上按照公开招标采购设备价格的60%补贴,每户财政补贴资金最高不超过4800元(采暖面积在60平方米以内,超出部分用户自行承担)。
4.为鼓励使用热泵技术,对新增采用热泵或蓄冷蓄热技术的集中式“煤改电”项目,根据安散烧字〔2017〕2号文件精神,可以按照使用面积每平方米20元进行一次性补贴(每户最高补贴150平方米),超过补贴定额部分由用户自行承担。
二、运行补贴1.采暖期,对实施“电代煤”的居民户,按照经核定的新增用电量,给予0.2元/千瓦时的电价补贴,每户最高补贴3000千瓦时,超过补贴定额的,由用户自行承担。
2.采暖期,对实施“气代煤”的居民户,按照经核定的新增用气量,给予1元/立方米的气价补贴,每户最高补贴600立方米,超过补贴定额的,由用户自行承担。
3.对炊事用煤改为用罐装液化气的居民,按照每户每年12罐液化石油气(15公斤罐)、每罐3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
市级统一补贴政策主要针对市辖各区,各县(市)参照此政策,结合本地实际,分别细化制定了相应补贴政策。
山东+26城市各地补贴政策

山东省济南德州菏泽等各重点市“煤改”政策汇总山东省关于推进农村地区供暖工作(煤改电、电代气、油改电等)的实施意见的工作目标是:切实提高农村地区供暖覆盖率。
2016年,在全省选择5个县(市、区)和10个建制镇,开展农村供暖试点;到2018年年底,全部农村幼儿园、中小学、卫生室、养老院、便民服务中心等公共场所和农村新型社区实现冬季供暖;到2020年年底,全省70%以上的村庄实现冬季清洁供暖;全面提升农村供暖污染治理水平。
调整优化农村供热能源结构,推广使用绿色清洁能源,鼓励通过清洁燃煤替代、“煤改电”“煤改气”等方式,减少煤炭散烧直排和煤炭扬尘污染,促进相关装备制造业发展,积极探索和形成适应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消费方式;完善农村供暖体制机制。
到2018年年底,建立健全农村供暖的技术支持政策、质量标准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
一、2017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方案1、大气环境突出问题攻坚目标措施2017年,全省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达到61微克/立方米左右;2017年采暖季,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7个传输通道城市力争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0%以上,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10%以上。
2、全力推进冬季清洁采暖完善“电代煤”价格政策,7个传输通道城市中,“电代煤”居民用户,采用电锅炉、电地热等方式采暖的,年用电量超出4800度的部分,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第三档用电价格。
扩大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试点范围,鼓励居民用户根据电采暖设施用电特性,自愿选择执行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二、济南市到2020年,完成清洁取暖改造面积亿平方米,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万平方米;减少取暖煤炭消费量187万吨、排放量比2016年下降%;实现全市100%清洁取暖,实现100%散煤销号清零。
一是“拆”,实施燃煤锅炉淘汰暨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按照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应拆尽拆、应改尽改的原则,拆除所有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3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实现超低排放。
2018新能源汽车国家补贴政策解读

2018新能源汽车国家补贴政策解读购车前必读的三个点单车补贴金额= 里程补贴标准×电池系统能量密度调整系数×车辆能耗调整系数。
单位电池电量补贴上限不超过1200 元/kWh。
2018 年新能源汽车国家补贴政策出炉,从整体补贴数额来看有增有减,但其中最大亮点是细分了纯电动乘用车的补贴标准,其纯电续航里程R 最低标准提升至150 公里,同时提出了对动力电池的能量密度的更高要求。
2018 年新能源乘汽车国补政策2017 年新能源乘汽车国补政策针对于纯电动乘用车规范了纯电续航里程R 的细则,相比2017 年最低100 公里起步的标准,2018 年提升至了150 公里起步,同时划定五个补贴等级,其中R ≥400 公里(400 公里或以上)的车型能获得最高补贴。
纯电动乘用车标准补贴最低为1.5 万元,最高为5 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混合动力)补贴为2.2 万元。
补贴计算公式为:单车补贴金额= 里程补贴标准×电池系统能量密度调整系数×车辆能耗调整系数。
单位电池电量补贴上限不超过1200 元/kWh。
2018 年新政还对动力电池的能量密度进行了一系列的划分,以提供不同的补贴数额,具体如下:对电池能量密度要求不低于105Wh/kg,并且分4 档进行补贴1、105(含)-120Wh/kg 的车型按0.6 倍补贴;2、120(含)-140Wh/kg 的车型按1 倍补贴;3、140(含)-160Wh/kg 的车型按1.1 倍补贴;4、超过160Wh/kg 的车型按1.2 倍补贴。
同时还提出新能源乘用车技术要求:1、纯电动乘用车30 分钟最高车速不低于100km/h;2、根据纯电动乘用车能耗水平设置调整系数,分为:0.5 倍、1 倍、1.1 倍补贴。
2018 年的补贴政策从2 月12 日开始实行,2 月12 日至6 月11 日为过渡期。
过渡期期间上牌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能源客车按照2017 年标准的0.7 倍补贴,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标准不变。
承德市电采暖政策

承德市电采暖政策
根据承德市人民政府发布的《承德市中心城区2018年度清洁取暖替代专项实施方案》显示,要治理承德市市中心区(双桥区、双滦区、高新区)散煤燃烧,完成8500户清洁取暖替代。
双桥区政府完成清洁取暖替代5000户,双滦区政府完成清洁取暖替代2000户,高新区管委会完成清洁取暖替代1500户。
“煤改电”支持政策:设备及安装费2.5万元(按100平米居民住宅算),由政府全部承担,其中市级财政承担2/3,区财政承担1/3。
电价政策:运行补贴参照2017年度“电代煤”标准,给与每户每年最高补贴2000元(暂定三年),市和区各承担1/2。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房山区农村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房山区农村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8.31•【字号】房政办发〔2018〕46号•【施行日期】2018.08.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关于印发2018年房山区农村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房政办发〔2018〕46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中心,区直属各单位:《2018年房山区农村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8月31日2018年房山区农村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为持续贯彻落实市、区大气污染治理的决策部署,巩固我区农村地区村庄“煤改清洁能源”和“减煤换煤”工作成果,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北京市农村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18〕13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一)工作目标按照北京市2018年农村平原地区实现“无煤化”的工作整体部署,我区在巩固以往工作成果的基础上,2018年将以与平原地区相连的浅山区为“煤改清洁能源”工作重点,在山区推广使用优质型煤(兰炭)。
实现我区平原和部分浅山农村地区村庄基本“无煤化”工作目标,稳步推进未实施“煤改清洁能源”村庄优质型煤(兰炭)全覆盖。
(二)工作任务1.在已实施“煤改清洁能源”地区,继续做好“无煤化”政策宣传、散煤治理等工作,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建立检查工作台账,巩固平原地区“无煤化”成果。
2.2018年我区继续对青龙湖镇、周口店镇、长沟镇和大石窝镇4个乡镇浅山区的22个村庄、22个村委会、9个社区卫生服务站、44个卫生室实施“煤改电”工程。
3.继续为未实施“煤改清洁能源”村庄供应优质型煤(兰炭)约7万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1国家最新热泵节能补贴政策汇总1、201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标准》采用分项打分的方式,总分达到45-50分是一星级,60分是二星级,80分是三星级,创新类绿色建筑项目将在评价中得到额外加分。
2、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2015年2月印发《低碳社区试点建设指南》:在有条件的社区,优先推广分布式能源和地热、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
推广利用新设备新技术。
鼓励在社区改造中选用冷热电三联供、地源热泵、太阳能光伏并网发电技术,鼓励安装太阳能热水装置,实施阳光屋顶、阳光校园等工程。
在供热系统节能改造中,鼓励采用余热回收、风机水泵变频、气候补偿等技术,推广新型高效燃煤炉具。
3、住房城乡建设部2015年2月印发《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技术细则》:工业建筑建筑规划设计阶段,可再生能源利用占暖通空调能耗的70%以上,分值1.1;利用可再生能源供应的生活热水不低于生活热水总量的10%,分值0.6;空气源热泵供热量占空调供热量或生活热水供热量不低于30%,分值0.6.在全面评价阶段,可再生能源利用占暖通空调能耗的70%以上,分值1.1;利用可再生能源供应的生活热水不低于生活热水总量的50%,分值0.8;空气源热泵供热量占空调供热量或生活热水供热量不低30%,分值0.6.4、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3月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节能标准化工作的意见》:在能源领域,重点制定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相关技术标准,加强天然气、新能源、可再生能源标准制修订工作。
在建筑领域,完善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设计、施工验收和评价标准,修订建筑照明设计标准,建立绿色建材标准体系。
选择具有示范作用和辐射效应的园区或重点用能企业,建设节能标准化示范项目,推广低温余热发电、吸收式热泵供暖、冰蓄冷、高效电机及电机系统等先进节能技术、设备,提升企业能源利用效率。
5、国务院2015年4月印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实施节能环保产业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化工程,规划建设产业化示范基地,规范节能环保市场发展,多渠道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形成新的支柱产业。
加快核电、风电、太阳能光伏发电等新材料、新装备的研发和推广,推进生物质发电、生物质能源、沼气、地热、浅层地温能、海洋能等应用,发展分布式能源,建设智能电网,完善运行管理体系。
6、国家发展改革委2015年4月印发《2015年循环经济推进计划》:推进建筑节能降碳,在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绿色建筑标准强制执行范围。
提出城镇建筑能效标准提升路线图,完善分地区、分类型的建筑能效指标体系及节能量核算办法,推动建立覆盖全国的省级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
开展高标准建筑节能示范区和超低能绿色建筑试点工作。
力争完成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面积1.5亿平方米。
7、2015年5月国家财政部印发《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项管理。
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重点支持范围:节能减排体制机制创新;节能减排基础能力及公共平台建设;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地区节能减排;重点关键节能减排技术示范推广和改造升级;其他经国务院批准的有关事项。
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分配结合节能减排工作性质、目标、投资成本、节能减排效果以及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等因素,主要采用补助、以奖代补、贴息和据实结算等方式。
以奖代补主要根据节能减排工作绩效分配;据实结算项目主要采用先预拨、后清算的资金拨付方式。
8、2015年6月国家财政部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推进节能环保资金优化整合。
按照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将现有节能环保领域资金按照节能减排、环境监测监察、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环境修复治理、生态恢复保护等六类进行统筹整合。
9、2015年11月住建部发布《被动式超低能耗绿色建筑技术导则(试行)(居住建筑)》:严寒和寒冷地区宜设置辅助热源,辅助热源不宜采用集中供暖方式;寒冷地区、夏热冬冷及夏热冬暖地区宜设置辅助冷源。
辅助热源和冷源宜采用以下方式:严寒地区,当分散供暖时,宜优先采用燃气供暖炉;当集中供暖时,宜以地源热泵、工业余热或生物质锅炉为热源,并采用低温供暖方式。
有峰谷电价的地区,可利用夜间低谷电蓄热供暖。
寒冷地区宜采用地源热泵或空气源热泵。
夏热冬冷地区宜采用空气源热泵或地源热泵。
热冬暖地区宜采用分体式空调。
1.22018年各地“煤改电”政策北京在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北京市蓝天保卫战2018年行动计划》中,明确了2018年各区清洁取暖时间。
天津结合2018年采暖季天然气供需形势,天津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建委、市农委、市环保局等部门制定了我市2018至2019年居民冬季清洁取暖工作计划:坚持“优先用电”原则,大力实施“煤改电”,能改尽改;对具备电采暖条件的,“宜集中则集中、宜分散则分散”,通过蓄热电锅炉、电地暖、电暖画、空气源热泵等多种形式,一律全部实施“煤改电”,鼓励采用新能源、新技术。
加快“煤改电”进度,力争到2019年底,除山区外,全市居民取暖散煤基本“清零”。
河南为进一步做好电能替代打包交易,降低居民冬季取暖用电成本,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各地要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指导方针,在集中供热管网未覆盖区域,以村庄(自然村)、社区(小区)为单位整体推进居民电能清洁取暖,鼓励热力公司、能源服务公司、物业公司等社会企业投资建设热泵、蓄热电锅炉、电热膜、发热电缆、碳晶等电能供暖设施,并进行集中运营管理;已经具备或改造后具备“分表计量、集中打包”条件的用户,均可参与电能替代市场交易。
鼓励符合条件的发电企业参与电能清洁取暖电量“打包交易”,参与交易的发电企业给予成交电量30%发电量奖励,并在满足调度机构安全校核的前提下不受电力交易最大利用小时数限制,交易电量按照实际用电量据实结算。
各地已出台的居民电能清洁取暖设备购置和电价补贴按照电能清洁取暖用户数量,可直接补贴给电能清洁取暖项目。
山东山东省威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关于做好2018年度省节能专项资金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指出威海市将重点支持“太阳能+”多能互补热利用示范项目,依托太阳能资源和产业优势,鼓励将太阳能与空气能、电能等能源相结合,鼓励建设储能设施,多能互补,扩大清洁能源在工业、教育、医疗、敬老养老等领域的应用,推进绿色能源深度开发用。
青海大力发展天然气,重点推进“煤改气”集中供暖,减少散煤供暖,加快推进“禁煤区”建设。
其他地区要进一步发展清洁燃煤集中供暖,“煤改电”及可再生能源供暖等多种清洁供暖方式,加快替代散烧煤供暖,提高清洁供暖水平。
城市城区优先发展热电联产,大型区域锅炉房为主的集中供暖,集中供暖暂时难以覆盖的,加快实施各类分散式清洁供暖。
2019年,清洁取暖率达到60%以上;2021年,清洁取暖率达到80%以上。
县城和城市城乡结合部构建以集中供暖为主、分散供暖为辅的基本格局。
2019年,清洁取暖率达到50%以上;2021年,清洁取暖率达到70%以上。
甘肃甘肃省人民政府发布《甘肃省推进绿色生态产业发展规划》,指出用好国家关于北方地区清洁供暖价格政策,指导推动建成一批新能源清洁供暖项目,在农村和城市供热管网未覆盖地区积极推广电采暖模式。
利用弃风弃光电量,开展清洁能源供暖试点示范,建设瓜州县、通渭县等新能源清洁供暖示范工程,逐步在其他具备条件的县市区推广电采暖替代燃煤锅炉采暖。
辽宁阜新辽宁省阜新市人民政府发布《全力做好煤改电供暖工作实施方案》,指出2018年阜新市将继续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努力为节能公司和电采暖用户搭建交流合作平台,让广大电取暖用户对相关政策和清洁能源设备应用灵活、安全稳定、操作简便等方面优势有一个更为深入的了解。
吉林吉林省物价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清洁供暖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出鼓励利用谷段低价电供暖,提高电力利用效率,降低用电成本。
分户式电采暖价格,在取暖期期间执行居民峰谷分时电价,峰时(8:00-21:00)电价为每千瓦时0.562元、谷时(21:00-次日8:00)电价为每千瓦时0.329元。
非取暖期期间执行居民阶梯电价。
集中式居民电取暖和非居民电采暖,在采暖期内用电执行居民非阶梯电价政策,即1千伏以下每千瓦时0.5424元,10千伏及以上每千瓦时0.5324元。
陕西陕西省人民政府发布《陕西省“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实施方案》,指出加快发展非化石能源,推进可再生能源建设工程。
同时,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加大电力等清洁能源利用,积极发展分布式能源。
到2020年,陕西省煤炭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控制在70%以内。
推广采用先进的节能减碳技术,因地制宜推动空气能等建筑技术应用。
对重点公共建筑实施用能在线监测,公共机构率先使用清洁能源,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在农村地区推广节能建筑,鼓励建设低碳乡村。
1.32018年25省市空气源热泵应用政策及补贴1、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2018年2月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指出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挡升级,加快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制定农村通动力电规划,推进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
同时,要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进一步推进北方地区农村散煤替代,有条件的地方有序推进煤改电和新能源利用。
2、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三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2018年2月5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三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200余家企业热泵产品被财政部列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3、空气源热泵技术成功入选2017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2018年2月12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18年第3号《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2017年本,节能部分)》和《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2017年本,节能部分)技术报告》,其中空气源热泵技术成功入选2017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
4、各地政策陕西2018年2月2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发布《陕西省“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实施方案》,指出加快发展非化石能源,推进可再生能源建设工程。
同时,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加大电力等清洁能源利用,积极发展分布式能源。
到2020年,陕西省煤炭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控制在70%以内。
推广采用先进的节能减碳技术,因地制宜推动空气能等建筑技术应用。
福建2018年2月22日,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政府发布《福州市“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指出在建筑节能领域,应积极推进利用空气热能等解决建筑用能需求;在公共机构节能领域,率先使用空气能等清洁能源提供供电、供热/制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