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交易税费一览表
出让土地税费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出让⼟地税费的计算标准是什么⼟地交易相关税费缴纳标准归纳如下:营业税及附加(出让⽅):1、按转让价与购置价的差价缴纳5%的营业税。
2、按缴纳的营业税缴纳7%的城建税和3%的教育费附加。
向国家交税是我们国家的每个公民都应该承担的义务,并且在很多⽅⾯上都要按规定交税费,这⼀次的主要内容是出让⼟地税费。
出让⼟地是指国家将交给⼟地的承包者,但是⼟地的使⽤权并不是永久的⽽是有⼀定的期限的,下⾯,⼩编来仔细讲解⼀下。
⼀、出让⼟地税费的计算标准是什么需要交纳的税费如下:(⼀)、营业税及附加(出让⽅):1、按转让价与购置价的差价缴纳5%的营业税。
2、按缴纳的营业税缴纳7%的和3%的教育费附加。
(⼆)、和(双⽅):1、按产权转移书据(合同)所载⾦额缴纳0.05%的印花税。
2、按成交价格(合同)缴纳3%的契税(有的地⽅是5%)。
(三)、(出让⽅):1、按取得收⼊减除规定扣除项⽬⾦额后的增值额,缴纳⼟地增值税。
2、规定扣除项⽬:取得所⽀付的⾦额;开发⼟地的成本、费⽤;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等。
3、税率的确定四档: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额的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额的50%⾄100%的,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额的100%⾄200%的,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额200%的,税率为60%。
为计算⽅便,可以通过速算公式计算:⼟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乘税率-扣除项⽬⾦额乘速算扣除系数(0、5%、15%、35%分别对应30%、40%、50%、60%税率)。
(四)、新征耕地环节1、耕地占⽤税。
占⽤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农业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为耕地占⽤税的纳税⼈。
以纳税⼈实际占⽤的耕地⾯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税额⼀次性征收。
实际占⽤的耕地⾯积包括经批准占⽤的耕地⾯积和未经批准占⽤的耕地⾯积。
2、契税。
按成交价格的3%缴纳。
3、印花税。
,每本贴花5元。
4、城镇。
征⽤的耕地,⾃批准征⽤之⽇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地使⽤税;征⽤的⾮耕地,⾃批准征⽤次⽉起缴纳⼟地使⽤税。
土地交易税金一览表

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的2%征收地方教育附加。
按全部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一计算缴纳,除汇总缴交的企业,及金融、保险、供电、电信 、邮政等行业按实际营业(销售)收入缴交堤围防护费,其缴费金额不受50万元上限限 制外,年应缴费超过50万元的,按50万元征收。 1、据实清算:按照《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有关要求,据实计算应缴纳的土地增 值税额。 2、房地产企业核定征收:采用核定征收方式征收土地增值税的项目,普通住宅核定征收 率为不低于5%;其他类型房地产(包括土地)核定征收率为不低于6%。 3、对除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外的其它企业或个人(含个体工商户)转让房地产(包括土 地,不含个人转让住房)取得的收入,无需预缴,直接征收土地增值税,对不能据实缴 纳的按5%的核定征收率核定征收。
交易方式 二级市场
房地产企业 非房地产企业 (税负率) (税负率)
5%
0.35%
个人(税
计税基础
负率)
1、受让方支付给纳税人的全部货币、货物和其他经济利益为营业额,依5%税率计算缴纳
营业税。
2、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
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3、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抵债所得的土地使用权的,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项土地使
交易双 方
税种
税率
营业税
5.00%
城市维护建设 税
7%、5%、1%
教育费附加
3.00%
教育费附加 (地方)
2.00%
堤围费
0.10%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出、转 让方
土地增值税
30%--60%
印花税 个人所得税
0.05% 20.00%
企业所得税
土地转让税务计算明细

土地转让税务计算明细
一、转让方税费
1.营业税:土地转让价格的5%。
2.城市维护建设税:按营业税的7%(市区)或5%(县、镇)缴纳。
3.教育费附加:按营业税的3%缴纳。
4.印花税:土地所有权转移应税凭证应当按价款的0.05%缴纳。
5.土地增值税:根据增值额的不同,税率在30%-60%之间。
二、受让方税费
1.契税:土地转让价格的4%。
2.印花税:土地所有权转移应税凭证应当按价款的0.05%缴纳。
三、其他相关费用
1.评估费:如需要对土地价值进行评估,需支付相应的评估费用。
2.律师费:如需要律师协助办理土地转让手续,需支付律师费。
3.公证费:如需要对土地转让合同进行公证,需支付公证费。
4.登记费:办理土地所有权转移登记时需支付登记费。
5.其他杂费:如中介服务费、金融服务费等。
《土地交易相关税费缴纳标准归纳如下》

《土地交易相关税费缴纳标准归纳如下》一、营业税及附加(出让方):1、按转让价与购置价的差价缴纳5%的营业税。
2、按缴纳的营业税缴纳7%的城建税和3%的教育费附加。
二、印花税和契税(双方):1、按产权转移书据(合同)所载金额缴纳0.05%的印花税。
2、按成交价格(合同)缴纳3%的契税(有的地方是5%)。
三、土地增值税(出让方):1、按取得收入减除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缴纳土地增值税。
2、规定扣除项目。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等。
3、税率的确定四档。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至100%的,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100%至200%的,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税率为60%。
为计算方便,可以通过速算公式计算: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0、5%、15%、35%分别对应30%、40%、50%、60%税率)。
一、新征耕地环节1、耕地占用税。
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
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一次性征收。
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包括经批准占用的耕地面积和未经批准占用的耕地面积。
2、契税。
按成交价格的3%缴纳。
3、印花税。
土地使用证,每本贴花5元。
4、城镇土地使用税。
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征用的耕地与非耕地,以土地管理机关批准征地的文件为依据确定。
二、土地出让环节1、契税。
在我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按成交价格的3%缴纳。
对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应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应征收契税,不得因减免出让金减免契税。
2、印花税。
土地使用证,每本贴花5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按合同载明出让金额的万分之五缴纳。
房屋、土地转让税费计算表

27696.00 27696.00 27696.00 27696.00 27696.00 46.16
2 2.5 0.05 0.05 0.13 2元/㎡ 2925.52
553.92 692.40 13.8 13.8 36.00 92.32
价格调节基金 税费合计(元)
纳税人签名 年
征收机关签章 月 日 申报流水号:2011070400407351 2012年3月28日
房屋、 房屋、土地转让税费计算表
转让单位 或个人 用 罗光汉 所有权来源 已使用时间 阳东县东平镇葛港五巷74号之 土地 二 面积() 房屋 仟 仟 佰 佰 拾 拾 万 万 仟 仟 佰 佰 拾 拾 元 元 角 角 途 住宅
房、地座落 评 估 总 值 购 买 原 值 税 费 项 目 营 城 业 建 税 税
46.16 ) )
分(¥ 27696 分(¥
计税金额(元) 27696.00 1384.80 1384.80 1384.80
税费率(%) 5 5 3 2 2.5
应缴金额(元) 1384.80 69.24 41.54 27.70
教 育 费 附 加 地方教育费附加 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 印花税(卖方) 印花税(买方) 堤 围 费
土地交易税费一览表

土地交易税费一览表土地交易相关税费缴纳标准归纳如下,供参考:一、营业税及附加(出让方):1、按转让价与购置价的差价缴纳5%的营业税。
2、按缴纳的营业税缴纳7%的城建税和3%的教育费附加。
二、印花税和契税(双方):1、按产权转移书据(合同)所载金额缴纳0.05%的印花税。
2、按土地交易相关税费缴纳标准归纳如下,供参考:一、营业税及附加(出让方): 1、按转让价与购置价的差价缴纳5%的营业税。
2、按缴纳的营业税缴纳7%的城建税和3%的教育费附加。
二、印花税和契税(双方):1、按产权转移书据(合同)所载金额缴纳0.05%的印花税。
2、按成交价格(合同)缴纳3%的契税(有的地方是5%)。
三、土地增值税(出让方): 1、按取得收入减除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缴纳土地增值税。
2、规定扣除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等。
3、税率的确定四档: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至100%的,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100%至200%的,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税率为60%。
为计算方便,可以通过速算公式计算: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0、5%、15%、35%分别对应30%、40%、50%、60%税率)。
一、新征耕地环节 1、耕地占用税。
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
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一次性征收。
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包括经批准占用的耕地面积和未经批准占用的耕地面积。
2、契税。
按成交价格的3%缴纳。
土地交易相关税费缴纳标准归纳如下,供参考:一、营业税及附加(出让方):1、按转让价与购置价的差价缴纳5%的营业税。
2、按缴纳的营业税缴纳7%的城建税和3%的教育费附加。
二、印花税和契税(双方):1、按产权转移书据(合同)所载金额缴纳0.05%的印花税。
土地交易流程及税费

土地交易流程及税费土地交易是指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或出租等行为,是房地产市场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土地交易流程繁琐,税费也是交易过程中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
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土地交易的流程及相关税费情况。
首先,土地交易流程包括以下几个主要环节,土地出让、竞买登记、成交确认、签订合同、缴纳款项、办理手续、领取证书。
在土地出让阶段,卖方发布土地出让公告,买方通过竞买登记参与竞买。
竞买登记是土地交易的第一步,买方需要提供相关资料并缴纳竞买保证金。
在成交确认环节,卖方会公布成交结果,并通知买方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签订合同后,买方需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缴纳土地款项。
接下来是办理相关手续,包括土地权属证书的过户、税费的缴纳等。
最后,买方领取土地权属证书,完成土地交易流程。
在土地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需缴纳相关税费。
主要包括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税、契税等。
土地增值税是指在土地出让、转让、出租等行为中,按照土地增值额的一定比例征收的一种税费。
土地使用税是指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按照土地面积和土地等级确定的税率缴纳的一种税费。
契税是指在房地产交易中,按照房屋总价值的一定比例征收的税费,也包括在土地交易中。
除了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税、契税外,还有一些其他与土地交易相关的税费,如土地转让所得税、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挂靠税等。
这些税费的缴纳标准和计算方法都有具体规定,买卖双方在进行土地交易时需要了解清楚,并按规定及时缴纳。
综上所述,土地交易流程繁琐,税费问题也是需要重点关注的。
买卖双方在进行土地交易前,应对土地交易流程有清晰的了解,了解相关税费的缴纳标准和计算方法,以免在交易过程中出现问题。
同时,政府部门也应加强对土地交易的监管,规范土地交易流程,保障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土地市场的健康发展。
希望本文对您了解土地交易流程及税费有所帮助。
土地交易流程及税费

土地交易流程及税费土地交易是指土地的买卖、租赁、转让等行为。
在我国,土地交易是受到严格监管的,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
同时,土地交易也涉及到一定的税费问题。
本文将详细介绍土地交易的流程以及相关税费情况,希望能够为大家提供一些帮助。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土地交易的流程。
土地交易的流程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确定交易标的、签订意向书、办理过渡手续、签订正式合同、办理过户手续,最后完成交易。
在确定交易标的的阶段,买卖双方需要明确土地的性质、用途、面积、位置等信息,以便确定交易的对象。
接下来是签订意向书,这是双方达成初步意向的书面文件,一般包括土地的基本情况、交易价格、付款方式等内容。
然后是办理过渡手续,包括进行土地权属的调查核实、评估、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等程序。
接着是签订正式合同,这是双方正式达成协议的文件,一般包括土地的详细情况、交易价格、权利义务等条款。
最后是办理过户手续,将土地的所有权从卖方转移到买方名下,完成交易。
在土地交易过程中,涉及到的税费主要包括土地增值税、土地转让税、契税等。
土地增值税是指在土地转让、出售、赠与等行为中,按照土地增值额计征的一种税费。
土地转让税是指在土地转让过程中,按照土地转让价款的一定比例征收的税费。
契税是指在土地转让、出租、赠与等过程中,按照土地转让价款或者土地评估价值的一定比例征收的税费。
这些税费的具体计算方法和征收标准会根据当地的政策和规定而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核算。
除了上述税费外,还有一些与土地交易相关的其他费用,如评估费、过户费、公证费等。
这些费用也需要在土地交易过程中进行支付。
评估费是指对土地价值进行评估所产生的费用,过户费是指将土地所有权转移登记所产生的费用,公证费是指对土地交易进行公证所产生的费用。
这些费用的具体标准和支付程序也会因地区而异,需要在具体交易过程中进行了解和处理。
综上所述,土地交易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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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交易税费一览表
来源:作者:日期:11-06-29
土地交易相关税费缴纳标准归纳如下,供参考:
一、营业税及附加(出让方):
1、按转让价与购置价的差价缴纳5%的营业税。
2、按缴纳的营业税缴纳7%的城建税和3%的教育费附加。
二、印花税和契税(双方):
1、按产权转移书据(合同)所载金额缴纳0.05%的印花税。
2、按成交价格(合同)缴纳3%的契税(有的地方是5%)。
三、土地增值税(出让方):
1、按取得收入减除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缴纳土地增
值税。
2、规定扣除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
本、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等。
3、税率的确定四档: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至100%的,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100%至200%的,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税率为60%。
为计算方便,可以通过速算公式计算: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0、5%、15%、35%分别对应30%、40%、50%、60%税率)。
一、新征耕地环节
1、耕地占用税。
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
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一次性征收。
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包括经批准占用的耕地面积和未经批准占用的耕地面积。
2、契税。
按成交价格的3%缴纳。
3、印花税。
土地使用证,每本贴花5元。
4、城镇土地使用税。
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征用的耕地与非耕地,以土地管理机关批准征地的文件为依据
确定。
二、土地出让环节
1、契税。
在我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按成交价格的3%缴纳。
对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应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应征收契税,不得因减免出让金减免契税。
2、印花税。
土地使用证,每本贴花5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按合同载明出让金额的万分之五缴纳。
三、土地转让环节
1、营业税。
凡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
以转让土地使用权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5%税率计算缴纳。
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
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
营业额。
2、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实际缴纳的营业税为计税依据。
城建税的税率。
纳税人在市区为7%;在县城、建制镇的为5%;不在上述地区的为1%。
教育费附加的征收标准为3%,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为2%。
3、土地增值税。
凡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转让非国有土地和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出让国有土地的行为不征土地增值税。
其计税依据为转让土地
使用权所取得的增值额。
税率为: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
分,税率为4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
分,税率为5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4、所得税。
个人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转让所得按“财产转让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差价的20%。
单位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转让所得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征企业所得税。
5、印花税。
土地使用证,每本贴花5 元;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按合同载明转让金额0.5‰缴纳。
6、契税。
在我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
土地使用权出售按成交价格的3%缴纳;土地使用权赠与、交换按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的市场价格核定金额的
3%缴纳。
四、土地使用环节
(一)自用
1、城镇土地使用税。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
我省对独立于行政区划外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农场、林场也征收土地使用税。
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
收。
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纳税单位应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纳税单位与免税单位共同使用共有使用权土地上的多层建筑,对纳税单位看按其占用的建筑面积占建筑总面积的比例计征土地使用税。
(二)出租
1、城镇土地使用税。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
我省对独立于行政区划外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农场、林场也征收土地使用税。
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
收。
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纳税单位应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纳税单位与免税单位共同使用共有使用权土地上的多层建筑,对纳税单位看按其占用的建筑面积占建筑总面积的比例计征土地使用税。
2、营业税。
按租金收入的5%缴纳。
3、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以出租土地实际缴纳的营业税为计税依据。
城建税的税率。
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为7%;在县城、建制镇的为5%;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为1%。
教育费附加的征
收率为3%,地方教育附加2%。
单位或个人出租土地,其取得的租金收入,应分别计征所得税。
(三)投资
1、营业税。
以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以不动产、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收取固定利润的,应区别以下情况征收营业税:不动产的所有权或土地的使用权没有发生转移,属于将场地、房屋等转让他人使用的业务,其收取的固定利润,应按“服务业”税目中“租赁业”税目征收营业税;不动产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发生了转移,其收取的固定利润,按“销售不动产”或“转让无形资产”征收营业税。
2、土地增值税。
对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中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对于以土地作价入股进
行投资或联营的,凡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的,不适用暂免征收
土地增值税的规定。
3、企业所得税。
企业以土地使用权进行对外投资,企业所得税视为按公允价值转让无形资产并投资两项业务,转让无形资产应确认
转让损益,计入应税所得。
4、契税。
以土地权属作价投资、入股的,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
由产权承受方缴纳。
5、印花税。
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大于原已贴花
资金的,增加的部分需要交纳万分之五的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