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8-23 土地使用权交易避税方案

2011-8-23 土地使用权交易避税方案
2011-8-23 土地使用权交易避税方案

关于A公司土地使用权交易的初步税务方案

致:李总

一、本律师了解到的基本情况

A公司名下有60亩土地,欲以2100万元的交易价格转让给某C公司,首付1620万,余下的480万分三次在一年内付清。

二、直接转让土地涉及的税费

转让方:

1、营业税

[2100万元-(土地取得的成本)] ×5%

2、城市维护建设税

县、镇的为:

营业税×5%

3、教育费附加3% 湖南省地方教育费附加1.5%

营业税×(3%+1.5%)

4、印花税

2100万元×0.05%

5、土地增值税

增值额/扣除项目=Y(增值额=2100万元-扣除项目;扣除项目包括取得土地的成本以及前期房地产开发的成本,各项已经支付的税费等)

Y<50% ,土地增值税税额= 增值额×30%;

50% ≤Y < 100% ,土地增值税税额= 增值额×40%-扣除项目×5%;100%≤Y < 200%,土地增值税税额= 增值额×50%-扣除项目×15%;

Y≥200% ,土地增值税税额= 增值额×60%-扣除项目×35%;

6、企业所得税

[2100-土地取得的成本-上述所有税费] ×25%

受让方

1、印花税

2100万元×0.05%

2、契税

2100×3%(税率的幅度为3%--5%)

三、以土地投资入股设立新公司涉及的税费

总体方案是由A公司以土地投资入股,与要受让土地的C公司共同成立一家新公司B,公司成立后,然后由A公司将所持有的B公司股权全部转让给C公司。

(一)以土地投资入股涉及的税费

转让方

1、营业税及附加(符合下列规定条件的无需缴纳)

[财税[2002]191号]

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2、土地增值税

[财税[2006]21号]

对于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联营的,凡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的,均不适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048号)第一条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规定(自2006年3月2日起执行)。

若B公司是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则A公司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增值额/扣除项目=Y(增值额=土地评估价-扣除项目;扣除项目包括取得土地的成本以及前期房地产开发的成本,各项已经支付的税费等)

Y<50% ,土地增值税税额= 增值额×30%;

50%≤Y < 100% ,土地增值税税额= 增值额×40%-扣除项目×5%;

100%≤Y < 200%,土地增值税税额= 增值额×50%-扣除项目×15%;

Y≥200% ,土地增值税税额= 增值额×60%-扣除项目×35%;

3、印花税

土地评估价×0.05%

4、企业所得税

[国税发[2000]118号]

企业以经营活动的部分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应在投资交易发生时,将其分解为按公允价

值销售有关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两项经济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并按规定计算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上述资产转让所得如数额较大,在一个纳税年度确认实现缴纳企业所得税确有困难的,报经税务机关批准,可作为递延所得,在投资交易发生当期及随后不超过5个纳税年度内平均摊转到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中。

公允价值是指独立企业之间按照公平交易原则和经营常规自愿进行资产交换和债务清偿的金额。”

企业所得税为:

(土地的评估价-取得土地的成本-上述税金)×25%

受让方

1、契税

[财法字[1997]52号]

以土地使用权作价投资、入股的行为视为土地使用权转让,应缴纳契税。

土地评估价×3%(税率的幅度为3%--5%)

2、印花税

土地评估价×0.05%

(二)股权转让涉及税费(按原值转让,即土地投资入股时被评估的金额)

转让方

1、营业税及附加

[财税[2002]191号]规定: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2、土地增值税

股权转让,土地仍在B公司名下,并未发生转移,不缴纳增值税

3、印花税

股权转让价款(土地评估价)×0.05%

4、企业所得税(原价转让,未产生所得)

受让方

1、契税

[财税〔2008〕175号]

在股权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企业股权,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收契税。

2、印花税

股权转让价款(土地评估价)×0.05%

四、两种方案税费比较

第一种直接转让涉及税费:营业税及附加、印花税(2次)、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契税。

第二种间接转让涉及税费:土地增值税、印花税(4次)、企业所得税、契税。

第二种方式下,交易价格需要相关部门作出评估认定,假设这个评估价格为X,虽然两种方式下土地取得的成本都是一致的,但前者的交易价格已经确定为2100万元,那么土地转让的收入为2100万元,计算各项税费的时候均以2100万元为收入额。计算第二种方法下的各项税费时,则均以土地评估价X为收入额。,则通过比较可知:

1、第二种比第一种少交了营业税及附加,多交了两次印花税,营业税及附加= [2100万元-(土地取得的成本)] × 5.49%,两次印花税=X×0.05%×2=0.1%X。其他各项税费计算方式一样,但收入额不一样。

2、欲对比两种方式税费的差额,主要看交易价格2100万元和评估价X之间的差额大小。若两者差额越大,则筹划的空间越大。A公司可通过权衡税收筹划的空间大小与成立一家新公司的操作成本大小(包括时间和金钱),决定采用第一种还是第二种方法。

五、特别提示

由于对背景资料了解十分有限,本律师在假设的基础上,通过分析,作出如下提示:

C公司受让该土地后是否进行房地产开发,其本身是否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若前两者回答都是肯定的,那么,双方新成立B公司后,土地入股到了B公司名下,在这种情况下,房地产开发是以C公司的名义进行还是B公司的名义进行呢?如果是以C公司自己的名义进行,那么土地最终还是要从B公司转让到C公司名下,这样便再次涉及到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又将产生土地转让的相关税费。

基于上述假设,虽然第二种方式的税务成本比较低,但如果C公司获得土地后欲直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房地产开发,则其最终还将面临土地转让的问题,这已经超过其预期,并直接导致其交易成本增加。

六、若C公司同意增资扩股,则可作如下交易安排:

这种安排实际上也是以土地投资入股,但并不是新成立一家公司,而是由C公司增资扩股,A公司以该土地作价入股,参与接受C公司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免征营业税及附加,然后A公司再将该股权转让给C公司,即可达到避税的目的。在这种方式下,双方需要缴纳的税费如下(计算方式参考上述第二种方式):

以土地投资入股C公司时:(对土地价格进行评估)

转让方:土地增值税(假设C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

企业所得税

印花税

受让方:印花税

契税

A公司将股权转让时:

转让方:印花税

企业所得税(若为原值转让,则无需缴纳)

受让方:印花税

此种方式与上述第二种方式下的税费一致,但操作比较简单,且避免了上述假设成立情况下可能面临的问题,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1、C公司愿意做增资扩股;

2、交易双方应当符合免征营业税的前提:“参与接受C公司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具体的股权操作安排,待进一步了解该土地的具体情况,且土地评估价基本确定后再进行。

以上观点是本人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作出的一种预测,基本假设建立在各项资料真实、无其他可增加的成本之下,仅供参考。

启元罗钢

2011.8.23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完整详细)-标准范本

金家律师修订 本协议或合同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本文为Word格式,可直接使用、编辑或修改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 出让方(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二条、甲方依据本合同出让土地的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三条、乙方根据本合同受让的土地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依有关规定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经济活动。 乙方在受让土地使用权范围内所进行的开发、利用、经营土地的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并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甲方出让给乙方的地块位于____,面积为____平方米。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____年,自颁发该地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起算。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的出让地块,按照批准的总体规划是建设____项目。 在出让期限内,如需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应当取得甲方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依照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第七条、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条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条件》使用土地。 第八条、乙方同意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费以及乙方向第三方转让时的土地增值费税。 第九条、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____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元等),总额为____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元等)。 第十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_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____%共计____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元等)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60日内,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逾期____日仍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乙方赔偿。 第十一条、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____日内,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十二条、乙方用意从____年开始,按政府规定逐年缴纳土地使用费,缴纳时间为当年____月____日。土地使用费每年每平方米为____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元等)。 第十三条、乙方同意以人民币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其他费用。(注:根据具体情况定)。 第十四条、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的银行账号内。银行名称:________银行________分行,账户号________. 甲方银行账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类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2011-8-23 土地使用权交易避税方案

关于A公司土地使用权交易的初步税务方案 致:李总 一、本律师了解到的基本情况 A公司名下有60亩土地,欲以2100万元的交易价格转让给某C公司,首付1620万,余下的480万分三次在一年内付清。 二、直接转让土地涉及的税费 转让方: 1、营业税 [2100万元-(土地取得的成本)] ×5% 2、城市维护建设税 县、镇的为: 营业税×5% 3、教育费附加3% 湖南省地方教育费附加1.5% 营业税×(3%+1.5%) 4、印花税 2100万元×0.05% 5、土地增值税 增值额/扣除项目=Y(增值额=2100万元-扣除项目;扣除项目包括取得土地的成本以及前期房地产开发的成本,各项已经支付的税费等) Y<50% ,土地增值税税额= 增值额×30%; 50% ≤Y < 100% ,土地增值税税额= 增值额×40%-扣除项目×5%;100%≤Y < 200%,土地增值税税额= 增值额×50%-扣除项目×15%; Y≥200% ,土地增值税税额= 增值额×60%-扣除项目×35%; 6、企业所得税 [2100-土地取得的成本-上述所有税费] ×25% 受让方 1、印花税

2100万元×0.05% 2、契税 2100×3%(税率的幅度为3%--5%) 三、以土地投资入股设立新公司涉及的税费 总体方案是由A公司以土地投资入股,与要受让土地的C公司共同成立一家新公司B,公司成立后,然后由A公司将所持有的B公司股权全部转让给C公司。 (一)以土地投资入股涉及的税费 转让方 1、营业税及附加(符合下列规定条件的无需缴纳) [财税[2002]191号] 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2、土地增值税 [财税[2006]21号] 对于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联营的,凡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的,均不适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048号)第一条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规定(自2006年3月2日起执行)。 若B公司是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则A公司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增值额/扣除项目=Y(增值额=土地评估价-扣除项目;扣除项目包括取得土地的成本以及前期房地产开发的成本,各项已经支付的税费等) Y<50% ,土地增值税税额= 增值额×30%; 50%≤Y < 100% ,土地增值税税额= 增值额×40%-扣除项目×5%; 100%≤Y < 200%,土地增值税税额= 增值额×50%-扣除项目×15%; Y≥200% ,土地增值税税额= 增值额×60%-扣除项目×35%; 3、印花税 土地评估价×0.05% 4、企业所得税 [国税发[2000]118号] 企业以经营活动的部分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应在投资交易发生时,将其分解为按公允价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范本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范本 在我国土地所有权公有的制度下,可流转的土地使用权便成为城市房地产市场存在的前提。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怎么写呢?以下是在我为大家整理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范文,感谢您的阅读。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范文1 第一条合同双方当事人。 转让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电话号码:; 代表人:职务:; 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电话号码:; 代表人: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政策,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根据取得土地使用权,自愿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给乙方,但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共设施不在土地使用权转让范围。 第三条乙方根据本合同受让的土地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再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经济活动。 乙方在受让土地使用权范围内所进行的开发、利用、经营土地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河南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同时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并依法履行甲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且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其合法权益受到国家法律保护。 第二章转让地块的四至、面积和年限 第四条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地块系国第号、位于永城市东方大道与文化路东南角,用途为用地。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 该地面积为10亩,计6666.7平方米。 四至:东至,南至。 西至,北至。如附图所示。

第五条本合同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只能转让甲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规定使用年限的余年期使用权。 第六条转让年限自20xx年2月日至年月日为止,共年月。 第七条同时转让地上的附属物。 附属物名称:,数量:。 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 附属物结构:,价款:元。 有否典押:,是否出租:。 第三章土地转让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第八条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为每平方米元,总额为元,附属物元。二项共计元,以人民币计价。 第九条除乙方负责土地出让金及政府规费外,乙方给甲方的补偿费用万元。a、以乙方名义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乙方付甲方万元。b,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完成后乙方付甲方万元,c工程开工建筑建设完成后乙方付甲方万元。 第十条以上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转让费、契税等办理过户的一切费用。土地出让手续,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前的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包括办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费用由乙方负责,全部以乙方的名义办理 第十一条合同签订后3日内甲方应将公司名下的有关土地资料和审批文件交给乙方。另外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3日内将有关变更文件报送土地主管部门,并通知乙方。 第十二条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在6个月内办理完土地过户变更手续。 第四章土地使用的再转让 第十三条乙方在取得本合同规定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后,有权将本合同规定的地块内全部或部分地块的余期使用权再转让。 第十四条甲方在原土地使用权中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给乙方。 第十五条乙方在受让年限内,如需改变甲方原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应当取得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 第六章违约责任

江西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

江西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行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秩序,根据《江西省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统一网上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土地使用权统一网上交易,是指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出让人)通过江西省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以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网上拍卖包括信息发布、竞买申请、拍卖竞价、成交确认、结果公布等程序。 网上挂牌包括信息发布、竞买申请、挂牌报价(竞价)、成交确认、结果公布等程序。 第三条 以网上交易方式出让本省行政区域内土地使用权的,适用本规则。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符合网上出让公告中明确的资格条件,均可参与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活动,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出让人在出让公告中不得设定影响公平、公正竞争的限制条件。

第五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由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等有关部门共同拟定,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市、县国土资源交易机构承办。 第六条 省国土资源交易机构负责网上交易系统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制作全省统一的网上出让公告、交易须知和其他相关文件的格式文本,提供全省统一网上交易服务。 第七条 有保密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竞买申请人信息和土地使用权出让相关保密信息。 第二章 信息发布 第八条 土地使用权网上出让公告应当在中国土地市场网、江西省国土资源厅门户网、江西省国土资源交易网公开发布。出让须知及相关文件,应当在江西省国土资源交易网公开发布。 网上出让公告可以是单宗地出让公告,也可以是多宗地的联合出让公告。 出让信息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出让人和国土资源交易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 (二)土地使用权编号、名称、位置、面积、用途、开发程度、规划指标要求、出让年限和建设时间等;

九个合理的个人所得税避税方案

九个合理的个人所得税避税方案 导读: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寻求合理、合法的避税途径,是经济社会中维护个人权利和义务,激励人奋发向上,实现理想追求的一个有利条件。在积极纳税的同时,寻求合理避税的途径对于广大的工薪阶层每个纳税人来说都非常现实,很有必要。 一、巧用公积金避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工薪阶层个人每月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从税前扣除的,也就是说按标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不用纳税的。同时,职工又是可以缴纳补充公积金的。所以,一般职工提高公积金缴存还是有一定空间的,工薪纳税人巧用公积金避税是合理可行的。需要强调的是,利用个人缴纳补充公积金进行避税时有两个问题要注意:一是纳税人要在所在单位开立个人补充公积金账户;二是纳税人每月缴纳的补充公积金虽然避税,但不能随便支取,固化了个人资产。 二、利用捐赠进行税前抵减实现避税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规定 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金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这就是说,个人在捐赠时,必须在捐赠方式、捐赠款投向、捐赠额度上同时符合法规规定,才能使这部分捐赠款免缴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为:捐赠限额=应纳税所得额*30%,允许扣除的捐赠额=实际捐赠额(≤捐赠限额)。 (二)2008年5月23日国家税务总局针对四川汶川8.0级大地震发布了《关于个人向地震灾区捐赠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55号) 通知规定,个人如果通过指定机构向灾区捐助钱物,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可按规定标准在税前扣除。具体规定如下:首先,个人通过扣缴单位统一向灾区的捐赠,由扣缴单位凭政府机关或非营利组织开具的汇总捐赠凭据、扣缴单位记载的个人捐赠明细表等,由扣缴单位在代扣代缴税款时依法据实扣除。其次,个人直接通过政府机关、非营利组织向灾区的捐赠采取扣缴方式纳税的,捐赠人应及时向扣缴单位出示政府机关、非营利组织开具的捐赠凭据,由扣缴单位在代扣代缴税款时依法据实扣除;个人自行申报纳税的,税务机关凭政府机关、非营利组织开具的接受捐赠凭据依法据实扣除。最后,扣缴单位在向税务机关进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时,应一并报送由政府机关或非营利组织开具的汇总接受捐赠凭据(复印件)、所在单位每个纳税人的捐赠总额和当期扣除的捐赠额。 (三)对于地震“特殊党费” 国税发[2008]60号文件规定,广大党员响应党组织的号召,以“特殊党费”的形式积极向灾区捐款。党员个人通过党组织交纳的抗震救灾“特殊党费”,属于对公益、救济事业的捐赠。党员个人的该项捐赠额,可以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依法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扣除,这是合理可行的。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正式版

The cooperation clause formulated through joint consultation regulates the behavior of the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has legal effect and is protected by the state.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 书正式版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协议资料适用于经过共同协商而制定的合作条款,对应条款规范合同当事人的行为,并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的保护。如果有一方违反合同,或者其他人非法干预合同的履行,则要承担法律责任。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范本一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 经各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地块概况 1.该地块位于____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折__________亩)。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详见附件国有土地使用证。

2.现该地块的用途为住宅、工业、综合和商业用地。 二、转让方式 1.甲方保证通过土地挂牌形式把该地块转让给乙方,并确保该地块的容积率大于等于__________,绿化率不少于 __________%,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 2.土地的转让价为__________万元/亩[包括级差地租、市政配套费、开发补偿费、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拆迁安置费、青苗补偿费、空中或地下的管线(水、电、通讯等)迁移费和土地管理费],转让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3.乙方同意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二期

土地出让时要收取哪些费用

土地出让时要收取哪些费用 随着土地流转的加速,土地转让费也成了老百姓计算的难题。那么土地转让应该要被收取哪些费用呢?今天,就让律伴网小编带您一起来深入了解一下土地转让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国有土地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土地出让金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或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或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协议; (二)招标; (三)拍卖。 (四)依照前款规定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具体程序和步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土地出让时要收取哪些费用: 一、营业税及附加(出让方): 1、按转让价与购置价的差价缴纳5%的营业税。

2、按缴纳的营业税缴纳7%的城建税和3%的教育费附加。 二、印花税和契税(双方): 1、按产权转移书据(合同)所载金额缴纳0.05%的印花税。 2、按成交价格(合同)缴纳3%的契税(有的地方是5%)。 三、土地增值税(出让方): 1、按取得收入减除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缴纳土地增值税。 2、规定扣除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等。 3、税率的确定四档: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至100%的,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100%至200%的,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税率为60%。为计算方便,可以通过速算公式计算: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0、5%、15%、35%分别对应30%、40%、50%、60%税率)。 以上就是律伴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土地转让应收取哪些费用的相关内容。我国的土地所有权是国家的,土地转让必须严格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或者是在阅读后还有什么这方面的疑惑,您可以咨询律师,我们律伴网平台为您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您可以咨询任何在线的律师,解决您的问题。 文章来源:律伴网https://www.360docs.net/doc/0f14247817.html,/

合理避税60个方法和42个技巧-(避税与反避税)

合理避税60个方法和42个技巧-(避税与反避税)

合理避税方法:一、销售收入方面(销项 税额)(一)发出商品,不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时记销售收入,而是以收到货款为 实现销售的依据。其表现为:发出商品时,仓库 保管员记帐,会计不记帐。(二)原材料 转让、磨帐不记"其它业务收入",而是记"营业 外收入",或者直接磨掉"应付帐款",不计提" 销项税额"。(三)以"预收帐款"方式销 售货物,产品(商品)发出时不按时转记销售收入,长期挂帐,造成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 (四)制造大型设备的工业企业则把质保金长期 挂帐不转记销售收入。(五)价外收入不 记销售收入,不计提销项税额。如:托收承付违 约金,大部分企业收到违约金后,增加银行存款 冲减财务费用。(六)三包收入"不记销 售收入。产品"三包"收入是指厂家除向定点维修 点支付费用外,还有按一定比例支付商家"三包 费用"(含配件),保修点及商家挂帐不记收入, 配件相当一部分都记入"代保管商品"。(七)废品、边角料收入不记帐。主要是工业企 业的金属边角料、铁肖、铜肖、铝肖、残次品、 已利用过的包装物、液体等。这些收入多为现金

收入,是个体经营者收购。纳税人将这些收入存入私人帐户,少数应用在职工福利上,如:食堂补助,极个别用于上缴管理费,多数用在吃喝玩乐和送礼上。(八)返利销售。市场经济下的营销方式多变,返利销售是厂家为占领市场,对商家经营本厂产品低于市场价格的利益补偿,是新产品占领市场的有效手段,是市场营销策略的组成部分.其形式主要有两种: 一是商家销售厂家一定数量的产品,并按时付完货款,厂家按一定比例返还现金。二是返还实物、产品、或者配件。商家接到这些现金、实物后,现金不入帐也不作价外收入,更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形成帐外经营。(九)折让收入。折让即折让与折扣,相似于返利销售,所不同的是:折让是发生在销售实现的时候,在发票上注明或另开一张红票反映的销售方式。按照税法规定,在发票上注明折让数额的,按实际收款记收入。另外开具红票的,不允许冲减收入。在实际工作中,纳税人往往是用红票冲减收入,将冲减的收入以现金方式给购货员,购货方不记价外收入,造成少缴税款。(十)包装物押金逾期(满一年)不转记销售收入。(十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示范文本格式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 出让人: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局(甲方): 拟受让人:(乙方)。 甲方与乙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用地意向: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的宗地使用权出让给乙方,宗地编号为,宗地面积(大写)平方米(小写平方米)。宗地四至:东,南,西,北。 第二条本地意向书项下拟出让宗地的用途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年。 第三条甲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时该宗地应达到本条第项规定的土地条件: (一)达到场地平整和周围基础设施通,即。 (二)周围基础设施达到通,即,但场地尚未拆迁和平整,建筑物和其他地上物状况如下:。 (三)现状土地条件:。 第四条本用地意向书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元(大写)(¥);总额为人民币(大写)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元(大写)(¥);总额为人民币(大写)万元

(¥),付款方式为。 第五条乙方在本用地意向书的宗地范围内新建建筑物的,应符合下列要求: 主体建筑物性质; 附属建筑物性质; 建筑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限高; 投资强度; 绿地比例; 开工建设时间; 竣工时间;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 第六条乙方同意在本用地意向书项下的宗地范围内一并修建下列工程,并在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 (1); (2); (3); 第七条乙方知悉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的内容 需要在土地交易场所和中国土地市场网上公示日,并根据公示七满的反馈情况,按以下情况处理: (一)公示期间,有异议且经甲方审查发现确实存在违反法律

法规行为的,协议出让程序终止。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甲方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双方将按本意向书约定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第八条符合本意向书第七条第二项规定条件的,双方同意于年月日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第九条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附件,与本意向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让人(甲方):拟受让人(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年月日 - 3 -

土地使用权转让有哪几种交易方式

土地使用权转让有哪几种交易方式?有何不同? (一)土地使用权交易可采用下列方式: 1、挂牌交易,即在一定期限内将土地交易条件(含最低交易价)在土地交易机构进行公告,并接受交易申请的行为。 2、拍卖,即通过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由出价最高者获得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3、招标,即通过发布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由投标人进行投标,经评标后确定中标人的行为。 (二)招标、拍卖委员会的组成与职责 1、组成: 以招标、拍卖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委托人应设立招标委员会或拍卖委员会,招标委员会或拍卖委员会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委托人选派1名工作人员作为招标委员会或拍卖委员会主任,其余人员从土地交易市场专家库中随机抽出确定。 2、招标委员会主要职责: 审定招标最低中标价,审查投标人资格,主持开标、评标和定标工作,确定中标人并发出中标确认书。 3、拍卖委员会职责:审定拍卖最低成交价,审查竞买人资格,指定拍卖主持人。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法律规定 已查看[861]次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如何使土地使用权转让合法和有效,笔者从土地使用权性质、用途、位置、转让年限及土地出让合同包括附属所记载的权利和义务等方面加以探讨。 首先,应实际了解土地使用权的性质。使用权分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只有国有土地使用权才能进入市场,即出售、交换和赠与。但也应了解属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还是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时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有批准权的省人民政府批准,并补交地价款。出让土地并非一定能够转让,未经开发的出让土地不得转让。出让土地使用权在转让时应分清是否改变了转让方土地使用权性质。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除《土地管理法》规定的“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土地使用权依法转移”以及这类企业的用土地房产抵押后被依法处分的情形。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对土地使用权的性质未弄清就进行转让。特别是土地使用权赠与和交换。如农村居民或原属农村居民现因某种原因弃农进城的,往往把自己属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宅基地作为个人私有财产,随意出售或赠与他人。有的未经政府批准擅自将集体土地使用权与他人调换。这样都会给土地管理特别是集体土地的管理带来混乱。

合理避税的16种方法

合理避税的16种方法 企业合理避税不是逃税,财会人利用好这16种方法,做足税收筹划! 现在每个行业竞争都很激烈,每个老板都希望把自己企业的成本费用降下来,让企业利润更多一点。企业老板想要降低成本费用,还要搞好企业的税收筹划,别到最后让企业多交了冤枉税,减少企业的利润,这就需要财务上有个会计方面的能手。 所以很多企业的老板,要求自己企业的会计把税收筹划和企业税收风险的问题放在首位。 日前,后台也收到了很多关于税收筹划的会计朋友留言,今天我们就一起来具体学习一下! 一什么是税收筹划? 1、税收筹划与避税、偷税有什么不同? 税收筹划又称“合理节税”,是指纳税人在法律规定的许可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的减轻企业税负,取得企业节税的经济利益最大化。 逃税,本质上与偷税无任何区别,是指纳税人采取虚报、谎报、隐瞒、伪造等各种非法欺诈手段,不缴纳或少缴纳税款的逃避纳税的行为。 避税是纳税人利用税法的漏洞、特例或者其他不足之处,采取非违法的手段减少应纳税款的行为。这是纳税人使用一种在表面上遵守税收法律法规,但实质上与立法意图相悖的非违法形式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2、国家对于避税逃税的行为有明确的处罚规定,具体如下: 1. 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 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4.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曾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5.税务、海关、银行和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本罪犯罪人相勾结,构成本

土地使用权、开发权转让协议范本正式版

YOUR LOGO 土地使用权、开发权转让协议范 本正式版 After The Contract Is Signed, There Will Be Legal Reliance And Binding On All Parties. And During The Period Of Cooperation, There Are Laws To Follow And Evidence To Find 专业合同范本系列,下载即可用

土地使用权、开发权转让协议范本 正式版 使用说明:当事人在信任或者不信任的状态下,使用合同文本签订完毕,就有了法律依靠,对当事人多方皆有约束力。且在履行合作期间,有法可依,有据可寻,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转让方(甲方)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___ 甲方拥有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路占地面积为 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甲方拟将该土地使用权及与之相关的项目开发权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根据我国现行土地转让及开发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协议所指土地及其开发的实际情况,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供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其项目开发权之状况 (一)土地使用权状况 1.土地座落位置:_________ 2.土地使用权面积:_________ 3.已批准的容积率为:_________ 4.已批准的建筑面积:_________ 5.土地规划用途:_________ 6.土地使用期限:_________ 7.土地现状:_________ (二)项目开发权状况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模板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模板 Template of land use right transfer contrac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合同编号:XX-2020-01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模板 前言: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本文档根据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转让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受让人)_________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甲方拥有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路占地面积为 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甲方拟将该土地使用权及与之相关的项目开发权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根据我国现行土地转让及开发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协议所指土地及其开发的实际情况,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转让土地基本情况 1、土地座落位置:_________ 2、土地使用权面积:_________ 3、已批准的容积率为:_________ 4、已批准的建筑面积:_________(其中:非住宅 _________平方米,住宅_________平方米。) 5、土地规划用途:_________ 6、土地使用期限:_________ 7、土地现状:_________ 8、国有土地使用证号:_________ 9、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号:_________

江西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

江西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行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秩序,根据《江西省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统一网上交易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土地使用权统一网上交易(以下简称网上交易),是指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出让人)通过江西省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以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网上拍卖包括信息发布、竞买申请、拍卖竞价、成交确认、结果公布等程序。 网上挂牌包括信息发布、竞买申请、挂牌报价(竞价)、成交确认、结果公布等程序。 第三条以网上交易方式出让本省行政区域内土地使用权的,适用本规则。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符合网上出让公告中明确的资格条件,均可参与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活动,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出让人在出让公告中不得设定影响公平、公正竞争的限制条件。 第五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由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

门拟定,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市、县国土资源交易机构承办。 第六条省国土资源交易机构负责网上交易系统的日常管理,制作全省统一的网上出让公告、交易须知和其他相关文件的格式文本,提供全省统一网上交易服务。 第七条有保密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竞买申请人信息和土地使用权出让相关保密信息。 第二章信息发布 第八条土地使用权网上出让公告及宗地基本信息应当在中国土地市场网、江西国土资源交易网、江西省国土资源厅网站公开发布。 网上出让公告可以是单宗地出让公告,也可以是多宗地的联合出让公告。 出让公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出让人和土地交易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 (二)土地使用权名称、位置、面积、用途、开发程度、规划指标要求、出让年限和建设时间等; (三)竞买申请人资格要求; (四)获取交易文件的途径和申请的起止时间; (五)交易的时间; (六)竞价方式、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七)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数额、方式和期限;

合理避税60个方法和42个技巧

合理避税60个方法和42个技巧 合理避税方法: 一、销售收入方面(销项税额) (一)发出商品,不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时记销售收入,而是以收到货款为实现销售的依据。其表现为:发出商品时,仓库保管员记帐,会计不记帐。 (二)原材料转让、磨帐不记"其它业务收入",而是记"营业外收入",或者直接磨掉"应付帐款",不计提"销项税额"。 (三)以"预收帐款"方式销售货物,产品(商品)发出时不按时转记销售收入,长期挂帐,造成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 (四)制造大型设备的工业企业则把质保金长期挂帐不转记销售收入。 (五)价外收入不记销售收入,不计提销项税额。如:托收承付违约金,大部分企业收到违约金后,增加银行存款冲减财务费用。 (六)三包收入"不记销售收入。产品"三包"收入是指厂家除向定点维修点支付费用外,还有按一定比例支付商家"三包费用"(含配件),保修点及商家挂帐不记收入,配件相当一部分都记入"代保管商品"。 (七)废品、边角料收入不记帐。主要是工业企业的金

属边角料、铁肖、铜肖、铝肖、残次品、已利用过的包装物、液体等。这些收入多为现金收入,是个体经营者收购。纳税人将这些收入存入私人帐户,少数应用在职工福利上,如:食堂补助,极个别用于上缴管理费,多数用在吃喝玩乐和送礼上。 (八)返利销售。市场经济下的营销方式多变,返利销售是厂家为占领市场,对商家经营本厂产品低于市场价格的利益补偿,是新产品占领市场的有效手段,是市场营销策略 的组成部分.其形式主要有两种: 一是商家销售厂家一定数量的产品,并按时付完货款, 厂家按一定比例返还现金。二是返还实物、产品、或者配件。商家接到这些现金、实物后,现金不入帐也不作价外收入,更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形成帐外经营。 (九)折让收入。折让即折让与折扣,相似于返利销售,所不同的是:折让是发生在销售实现的时候,在发票上注明或另开一张红票反映的销售方式。按照税法规定,在发票上注明折让数额的,按实际收款记收入。另外开具红票的,不允许冲减收入。在实际工作中,纳税人往往是用红票冲减收入,将冲减的收入以现金方式给购货员,购货方不记价外收入,造成少缴税款。 (十)包装物押金逾期(满一年)不转记销售收入。 (十一)从事生产经营和应税劳务的混合销售,纳税人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

编号:_____________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出让人: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县)局(甲方);拟受让人:(乙方)。 甲方与乙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用地意向: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的宗地使用权出让给乙方,宗地编号为,宗地面积(大写)平方米(小写平方米)。宗地四至:东,南,西,北。 第二条本用地意向书项下拟出让宗地的用途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年。 第三条甲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时该宗地应达到本条第项规定的土地 条件: (一)达到场地平整和周围基础设施通,即。(二)周围基础设施达到通,即,但场地尚未拆迁和平整,建筑物和其他地上物状况如下:。 (三)现状土地条件:。 第四条本用地意向书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为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大写)(¥ );总额为人民币(大写)万元(¥ ),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元(大写)

(¥ );总额为人民币(大写)万元(¥ ),付款方式为。 第五条乙方在本用地意向书的宗地范围内新建建筑物的,应符合下列要求: 主体建筑物性质; 附属建筑物性质; 建筑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限高; 投资强度; 绿地比例; 开工建设时间; 竣工时间;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 第六条乙方同意在本用地意向书项下的宗地范围内一并修建下列工程,并在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 (1); (2)。 第七条乙方知悉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的内容需要在土地交易场所和中国土地市场网上公示日,并根据公示期满的反馈情况,按以下情况处理:(一)公示期间,有异议且经甲方审查发现确实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协议出让程序终止。

二手房交易常见避税方法

二手房交易常见避税方法二手房交易中如何避税呢?常用的避税方法风险多多大?下面为你一一分析:歪招之一:先签合同后过户即“以租代售” 规定原文:国家税务总局相关通知中规定,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此外,购买商品房满5年出售的,免征营业税。避税方法:先签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房屋售价,买主付给房主租金抵扣房款。双方约定,等房子满了5年再去办理过户手续,以此规避税费。案例分析:王小姐在朝阳区看中一套二手房,价格 34 万元,面积合理,装修也不错,王小姐很满意,便告诉中介想买下这套房子。中介却告诉王小姐,这套房子是房主2003 年才购买的,按相关规定,购房未满5 年需征收5% 的营业税。见王小姐打起了退堂鼓,中介便给王小姐出了一个主意,让王小姐和卖方先签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房屋价格。说明房屋归王小姐所有,王小姐把购房款交一部分给卖方, 5 年后再去办理过户手续,这样就可以“ 合理避税” 。专家评论:这种方式的市场潜在风险很大。房屋系不动产,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为登记,也就是说,不动产买卖,仅有当事人双方达成的协议,尚不能发生法律效力,只有在相关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后,不动产买卖合同才发生法律效力。以先签合同后过户的方式转让房产,在合同期间,当房价波动较大时,房主可随时毁约,宁可赔偿违约金也不卖,买方则只能重新选择房源,这对买方来说是一个时间和金钱上的损失。

歪招之二:“黑白合同” 规定原文:个人转让住房,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个人购买住房不足 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 避税方法: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房价低于实际支付的房款,到房管部门缴纳税款时,再按照评估的价格缴纳。这样的话虽然营业税和个税并不能逃掉,但能把合同交易价格做低一些,缴税税基小,纳税额也会减少。案例分析:霍小姐2004年在亚运村以65万元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并且花了6万的装修费;今年8月份以100万卖给了王先生。如果按照实际的交易价格办理登记,则霍小姐需要交纳5.5万的营业税、1万的个人所得税(按售房收入1%计算);王先生也需要交纳15000元的契税。而交易双方为了避税,将合同价做到72万,则霍小姐只需要交纳3.96万的营业税,由于没有售房收入的差额所得,霍小姐就不需要交纳个税,同时,王先生的契税只需要交纳10800。这样,通过做低合同价,可以为交易双方节省的税费总共为2.96万元。专家评论:在众多的偷逃税行为中,虚报房价,低价评估的数量最多。但一旦买房人再次将房子转让时,将面临两个问题:一是由于买入价低,房屋出售时估值也会相应降低;二是由于买入价低,再次卖出和买入价之间的差额就会比较大,再次缴税时也会相应多缴。另一方面,买方如果动起歪脑筋,坚持以合同价为据,剩下的差价不予给付,也会产生纠纷。同时今年

私人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范本(2020版)

STANDARD CONTRACT SAMPLE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HT-036630 私人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

私人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范本 (2020版) 私人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范文1 转让人: 受让人: 见证人: 转让人和受让人经平等友好协商,并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转让人在三亚市凤凰镇槟榔村委会官坝二组拥有一块建设用地(土地性质详见土地房屋权证),地号为26-01-794,用地面积697.02平方米,其中宅基地面积175平方米(以下简称该土地)。用地范围的四至为:东至:符开清地界,南至:水沟,西至:符明华地界,北至:李福清地界(详见土地房屋权证)。 第二条转让人和受让人一致同意,转让人将该土地的使用权以每平米元的价格,将全部用地的697.02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受让人,总转让款合计万元人民币。 第三条转让人同意在签订合同之日将转让的该土地及土地的土地房屋权证

原件一并交付给受让人。 第四条受让人同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分次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权转让金。 第五条本合同签订后15日内,双方依《土地房屋权证》所标示座标实地验明该土地的四至范围。受让人应严格按本合同规定的四至 第六条转让人和受让人均清楚转让的该土地根据我国当前的法律规定不得转让,也无法办理相应的权证更名过户,双方均自愿签订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反悔。转让人承诺如其反悔,除10倍退还受让人转让款外,并负责赔偿受让人在该土地上的所有建设投资;受让人承诺如反悔,无权要求转让人退还转让款,并且在该土地的全部建设投资无偿归转让人所有。 第七条本协议签订后,无论受让人是否对该土地进行投资建设,该土地的全部权益及该土地上全部附着物均归受让人所有。 第八条在下列情况下,转让人应当无条件配合协助受让人办理 1、受让人在该土地上投资建设商业网点、公寓、住宅等建筑物 2、受让人在该土地上投资建筑完毕后,受让人行使对该土地上 3、该土地使用权或所有权可依法更名至受让人名下时; 4、该土地依法可变更为国有土地时; 5、该土地遇国家或政府征收时,该土地及该土地上的全部建筑 6、受让人在对该土地及其附着物行使其它权益时,需要转让人配合协助的。 第九条甲方保证转让该土地使用权已征得该土地使用权共有人的同意,并保证有权转让该土地的使用权。 第十条本协议如有部分条款无效,但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且转让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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