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校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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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工程学院贫困学生认定和建档工作实施办法.

矿业工程学院贫困学生认定和建档工作实施办法.

附件:矿业工程学院贫困学生认定和建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根据学校关于修订《中国矿业大学贫困学生认定和建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条贫困学生认定原则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是高校开展资助工作,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有效依据。

为进一步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首先必须充分认识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核实认定工作的重要性,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掌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认真做好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资格审核认定,确保国家和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真实、准确、公平、公正。

第二条贫困学生申请建档条件凡我院在校接受普通高等教育的学生,其本人及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建立贫困学生档案:1.来自国家级贫困县的农村地区;2.属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3.父母一方或双方下岗(失业);4.孤儿或经济困难的单亲家庭;5.家庭中有两个及以上成员正接受非义务教育;6.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需支付大额医疗费用;7.家庭因突发性变故造成人身及财产的重大损失;8.家庭遭遇不可抗力变故或自然灾害,造成人身或财产的重大损失;9.因父母离异导致家庭经济收入明显下降;10.其它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情况。

第三条贫困学生认定标准1.贫困学生分为特别贫困学生(特困生)和一般贫困学生两类。

①特困生分为A、B两档:特困生(A档)基本条件:家庭经济极其困难,基本上无生活来源;特困生(B档)基本条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在校实际生活费用低于平均150元/月。

②一般贫困学生(C档)基本条件:家庭经济比较困难,在校实际生活费用低于徐州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③特困生(A档、B档)的认定条件应从严掌握,特困生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所有建档贫困学生的30%。

2.学生在校实际生活费用是指学生家庭所能提供的经济支持,国家、社会和学校所提供的各类资助不包括在内。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黔教助发〔2016〕263号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黔教助发〔2016〕263号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正文:----------------------------------------------------------------------------------------------------------------------------------------------------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黔教助发〔2016〕263号各市(州)、县(市、区、特区)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各省属普通高校、中职学校、普通高中:我省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工作开展以来,各级各部门紧密配合,精准施策,克服困难,有序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是近期发现,部分地方仍存在政策宣传不到位、资助资金发放不及时,学生和家庭对政策不了解,甚至产生误解等问题。

为确保省委、省政府的决策全面落实到位,现就进一步做好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工作通知如下:一、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政策家喻户晓各地各校要将对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作为近期工作的重点,切实加大宣传力度。

要把国家和省的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政策制成“明白卡”发放到建档立卡贫困户,通过电视台、网站、报纸、标语、公示栏等易于让广大群众知晓的媒介和方式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努力使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加强部门协作,耐心细致做好服务工作对2015-2016学年提交资助申请,经扶贫部门审核比对未通过的学生,各地教育部门要主动与当地扶贫部门联系,认真核实原因,向学生及其亲属耐心细致做好解释说服工作。

对在2015-2016学年提交资助申请,符合资助条件却因各种原因未能享受资助的学生,经由当地扶贫部门复核审查通过,并报经省扶贫办复核比对,确认为资助对象后,可在2016-2017学年再提交报告,申请下达预算予以资助。

三、提高工作效率,限期完成资助资金发放各地各校要统筹协调安排,抓紧时间将2015-2016学年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各级财政资金配套落实到位,切实采取措施,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于2016年10月底前,将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资金发放到贫困学生手中,并全面完成2016年秋季学期向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所收取学费的退费工作。

大学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

大学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

XXXX大学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根据XXXX省教育厅、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推进教育脱贫行动的实施方案》、《关于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XXXX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此办法。

第一条成立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小组,负责建档立卡学生资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全面协调。

组长为主管学生工作的学校领导,成员单位有学生处、财务与资产管理处、教务处、研究生学院、后勤服务中心、医学部后勤管理办公室等。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学生处。

第二条资助范围为我校(不含独立学院)就读的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注册学籍的我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

第三条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原则上每学年初申报一次。

对于提出申请的学生,暂缓收取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待相关部门审核后,予以免除或补收。

因学生本人提交的材料不完整、手续不齐全而交费的,待信息确认后,应将所收相关费用及时退还。

第四条建档立卡学生资助工作程序和小组成员单位分工明确如下。

(一)学生处主要负责协调各成员单位,落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宣传、信息统计、材料核查、数据存档、汇总上报等工作。

具体包括:1.在发放录取通知时,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形式,将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政策告知学生和家长。

2.9月份开学后发布通知,指导各院系开展建档立卡学生信息统计、审核及上报工作。

3.在汇总、梳理各院系信息基础上,开展资助对象认定工作,并上报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将学生信息传达至财务与资产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医学部后勤管理办公室、教务处和研究生学院等部门。

4.总体把握并协调在各院系国家助学金评选截止时间前,所有建档立卡学生均履行助学金评选程序,符合条件的享受助学金。

严禁财政供养人员子女享受国家助学金等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

5.提供并及时更新建档立卡学生信息,确保学生信息对称与准确。

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明白卡的通知

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明白卡的通知

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明白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7.10.10•【字号】教资助〔2017〕845号•【施行日期】2017.10.10•【效力等级】党内其他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明白卡的通知教资助〔2017〕845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全面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保障和资助政策是推进教育脱贫攻坚、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重要举措。

为让广大学生和家长全面了解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资助政策,实现精准资助,根据省教育厅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工作部署,我厅制订了《河南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明白卡”(2017年)》模板(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即日起组织印刷,并发放给建档立卡学生、家长和相关人员。

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一、完善内容“明白卡”要统一全面告知学生和家长所有建档立卡资助政策,做到“一卡明白”,避免出现不同层次的多个“明白卡”。

本次下发的“明白卡”模板主要介绍了省级层面出台的政策内容,市县级政府或有关部门出台的政策可在“其它资助政策”栏补充介绍,如地方未出台政策,该栏取消。

市、县、区最终发放的“明白卡”模板要逐级上报到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二、统一印发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不含省属学校)的“明白卡”由各市、县、区教育局负责统一印制,学校负责统一发放;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和省属中小学、幼儿园的“明白卡”由各学校负责统一印制并发放。

印制规格为:纸品使用白宝星(250g),A4幅面对折,正反双面黑白印刷,内容、字体、版式等参照附件,电子样板可通过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下载。

“明白卡”的发放范围为:学生和家长,各市、县、区教育部门有关领导,各相关科(股)室有关人员,各级各类学校有关领导、相关部门人员、辅导员、班主任。

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政策

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政策

教育精准扶贫学⽣资助政策教育资助政策⼀、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学前教育省政府助学⾦。

对经县级以上教育⾏政部门审批设⽴的普惠性幼⼉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童、孤⼉和残疾⼉童予以资助。

资助标准为300元/⽣·年。

⼆、义务教育学⽣资助政策(⼀)免学杂费。

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学杂费。

⼩学600元/⽣·年,初中800元/⽣·年,特殊教育6000元/⽣·年。

(⼆)免费教科书。

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免费提供教科书。

⼩学90元/⽣·年,初中180元/⽣·年。

(三)寄宿⽣⽣活补助。

对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给予⽣活费补助。

补助标准为⼩学⽣1000元/⽣·年、特殊教育学⽣1250元/⽣·年、初中⽣1250元/⽣·年。

(四)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

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享受营养改善计划(不含县城所在地学校的学⽣)。

补助标准为每⽣每天4元,全年按照学⽣在校时间200天计算,补助资⾦800元/⽣·年。

三、普通⾼中教育学⽣资助政策(⼀)国家助学⾦。

资助普通⾼中在校⽣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对普通⾼中建档⽴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给予⼀等国家助学⾦资助。

⼀等助学⾦2500元/⽣·年,⼆等助学⾦1500元/⽣·年。

(⼆)普通⾼中建档⽴卡家庭经济困难学⽣免学杂费。

免除公办普通⾼中建档⽴卡家庭经济困难学⽣学杂费(含⾮建档⽴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农村低保家庭学⽣、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

(三)普通⾼中建档⽴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活费补助。

对普通⾼中建档⽴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给予2500元/⽣·年的⽣活费补助。

四、中等职业教育学⽣资助政策(⼀)国家助学⾦。

资助对象为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和⾮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

建档⽴卡户家庭经济困难学⽣、滇桂黔⽯漠化区、滇西边境⼭区等连⽚特困地区和藏区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不含县城)全部纳⼊享受国家助学⾦范围。

关于2012-2013学年度贫困生建档工作的通知

关于2012-2013学年度贫困生建档工作的通知

关于2012-2013学年度贫困生建档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我校贫困生的认定与管理、健全贫困生的各项资助体系,按照学校二级化管理目标及数字化校园建设的总体要求,从本学期开始,贫困生建档工作将全新启动数字化校园建设相关模块,现将工作具体要求告知如下:一、建档范围我校全日制本专科生中经院系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2012级新生)二、相关时间安排第一阶段(2012年9月13日—9月25日)具体工作:1、指导经院系认定学生于数字化校园建设系统中完善信息递交“经济困难学生”申请。

2、院系完成对申请学生系统审批工作。

*本学年开始,国家助学金相关材料的审核采取系统数据核实方式进行,为确保本年度国家奖助学评比审核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院系在规定时间完成审批工作。

第二阶段(2012年9月26日—10月14日)具体工作:系统成功获批贫困生纸质文件建档,已认定贫困生建档材料如下: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书(需申请认定学生手写,内容包括该生家庭状况、申请理由等)②“东北电力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该表在学生于系统申请后可于学生申请界面“下载并打印”一栏中导出)③乡或乡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

【注】:贫困生纸质文件建档材料一人一订,由院系结合实际情况统一存档,存档以方便查询为宜。

三、相关操作说明(一)学生系统申请操作指南1、通过东北电力大学主页“综合信息门户”登录系统界面(登录用户名:学号;密码:“123”)。

——点击“本科生学工系统”。

2、点击“学生管理”——“学生信息管理”完善个人信息,其中标注“*”的信息为必填项3、点击“经济困难学生”选项——点击“申请”4、完善“申请信息”——点击“保存”(二)院系审批操作指南1、通过东北电力大学主页“综合信息门户”登录系统界面——点击“学生管理”——“经济困难学生”。

2、点击“详细信息”——“全部申请学生名单”,找到待审批学生名单。

3、选定待审批学生——选择“困难等级”——选择“审批结果”——点击“批量审批”/系统右上角“审批”按钮,完成对贫困学生的系统审批操作。

财政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

财政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

财政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2021.10.28•【文号】财办教〔2021〕72号•【施行日期】2021.10.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教育其他规定正文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财办教〔2021〕7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教育厅(教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各计划单列市财政局、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中央部门所属各高等学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生资助管理工作,不断提升学生资助精准化水平,更好地落实学生资助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学生资助是一项重要的保民生、暖民心工程。

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是落实学生资助政策、促进教育公平的基础性工作。

近年来各级有关部门和学校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完善学生资助政策,加大财政保障力度,规范学生资助管理,从体制机制上保障“不让一个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但是,学生资助工作仍存在资助对象认定不精准、资助资金发放不及时、发放渠道单一、基础信息管理不完善、监督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影响了资助政策实施效果。

为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各级有关部门和学校要不断提高认识、压实责任,把规范和加强学生资助管理工作,作为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落实好学生资助政策的重要抓手,确保精准资助、应助尽助。

二、提高资助对象认定精准度各地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有关要求,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完善和明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和工作程序,提高认定精准度,确保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享受到相应资助。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整改等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整改等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整改等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7.07.05•【字号】教资助〔2017〕576号•【施行日期】2017.07.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整改等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教资助〔2017〕576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中小学、幼儿园:根据省脱贫攻坚核查组核查情况,我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中,个别地方存在着资助政策向学生家长宣传不到位、受助情况与学生家长沟通不到位、个别资助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为解决省脱贫攻坚核查组核查过程中发现的类似问题,积极推进教育脱贫攻坚工作的有效开展,确保建档立卡家庭的学生教育资助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实现应助尽助,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现将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一、全面排查整改7月12日前,各市县、各级各类学校要对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2016-2017学年度受助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并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教育脱贫等5个专项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6〕120号)要求整改到位。

要认真填写整改排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连同排查整改报告,于7月13日上午12:00之前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

报送方式: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中小学、幼儿园通过办公区间报送;高校报送邮箱:****************;邮寄地址:郑州市正光路22号(正光路与德厚街交汇处)行署国际广场E座3楼。

二、加强对学生家长的宣传让学生家长充分了解资助政策,是解除广大学生家长的后顾之忧、增强广大人民群众获得感的重要途径。

各市县、各学校要重点加强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家长的资助政策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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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校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的通知
各高职辅导员:
今年是高校实施建档立卡家庭子女精准资助的第一年,工作中还存在很多困难和难点,各辅导员要克服困难,勇于探索,加强研究,认真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效,及时做好建档立卡家庭子女的审核统计工作。

具体要求:
一、辅导员收集《高等学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情况证明表》并与扶贫办经办人电话进行核实,情况属实后,辅导员签字确认。

如不符合,直接返还,不再受理。

二、表格填写如不规范,信息不全,取消资格。

三、如是城镇户口,一律不予参评。

四、全省以下县区: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阎良区、
高陵区、秦都区、渭城区、杨凌区、延安吴堡县、榆林靖边县已经脱贫,没有建档立卡家庭,不享受精准扶贫政策。

五、后期如果发现有学生弄虚作假(如托关系盖章),一经核实,将追回已资助资金,大学期间不得再享受其他任何形式的奖助学金。

情节严重的,视情况给予纪律处分。

六、扶贫办审核意见必须信息齐全,字迹清晰,公章明确,并且要注明在册贫困户,如为巩固户、已脱贫均不予参评。

七、如有笔记本电脑或两千元以上的手机均不参评。

《高等学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情况证明表》和《陕西航天职工大学精准资助学生诚信承诺书》附表1,于9月28日上报学保处。

学生在此期间可对审核过程进行监督举报,如有情况可积极向学保处反馈,电话:85208959
附表一:见下一页
陕西航天职工大学学保处
2016年9月20日
附表1
陕西航天职工精准资助学生诚信承诺书
注:本表一式两份,一份本人留存,另一份由各班统一报送学保处。

陕西航天职工大学精准资助学生诚信承诺书
注:本表一式两份,一份本人留存,另一份由各班统一报送学保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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