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电视技术质量奖(金帆奖)申报要求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印发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奖励办法的通知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印发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奖励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电视广播【发文字号】广发[2013]12号【发布部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已撤销)【发布日期】2013.02.05【实施日期】2013.02.0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印发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奖励办法的通知(广发〔2013〕12号 2013年2月5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电局,海峡之声广播电台,总局直属各单位:现将《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全国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2.全国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国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鼓励广大基层广播电视播出和相关技术从业人员坚守岗位、甘于奉献、刻苦钻研、勤奋创新的精神,促进全国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水平不断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奖(以下简称“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奖”)分设先进集体奖和先进个人奖两个奖项,按年度评审、颁奖。
在重大特殊事件时期(如重大自然灾害、地质灾害、全国性重大活动等),从事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和相关技术工作的集体和个人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广电总局可视情况在当年增设安全播出特殊贡献集体奖和特殊贡献个人奖。
第三条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奖获奖记录记入本人档案,可作为日后考核晋级、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二章申报第四条可申报的集体和个人:1.广播电台、电视台、节目集成播出平台、无线发射台、卫星地球站、微波站、网络中心(公司)等单位中负责播出、传输、发射、电力、运营支撑等技术系统安全运行工作的集体和个人,可申报技术类集体奖和个人奖。
2.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电子政务系统、政府网站、网络电台、网络电视台以及广电系统专业网站负责技术系统运行维护任务的集体和个人,可申报技术类集体奖和个人奖。
金帆奖申报表

:附件4:金帆奖申报表
表1 安徽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金帆奖申报总表
注:1、本表填写单位为市、县文广新局(文委);2、所有主要完成人员名单以此表为准,请注意申报名额限制、名单顺序并注明工种,此表必须打印。
表2 录制技术质量奖申报表
申报单位: ( ) 广播电视台
2.本表填写单位是参评电视台,请在所申报奖项类别“□”中划√,并按《办法》
规定数量填报奖项的主要完成人员,名单顺序按贡献从大到小排列。
申报人员姓名请打印以免出错。
- 4 -
表3 视频图形制作技术质量奖申报表
申报单位: ( ) 广播电视台
2.本表填写单位是参评电视台,请在所申报奖项类别“□”中划√,并按《办法》规定数量填报奖项的主要完成人员,名单顺序按贡献从大到小排列。
申报人员姓名请打印。
- 5 -
表4 播出技术质量奖申报表申报单位: ( )广播电视台
员,名单顺序按贡献大到小排列。
申报人员姓名请打印。
- 6 -
表5安徽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金帆奖申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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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电视节目技术质量奖(金帆奖)申报要求

附件一2016 年度电视节目技术质量奖(金帆奖)申报要求一、申报要求根据《中国电影电视技术学会广播电视节目技术质量奖奖励办法》(以下称“奖励办法”,)制定以下申报要求。
一)、申报节目类别、时长、载体等相关要求1.标清录制技术质量奖:新闻节目。
2.高清录制技术质量奖:专题、综艺、体育和电视剧节目。
3. 高清音频制作技术质量奖:专题、综艺和体育节目。
4.高清视频图形制作奖:片头、短片和演播室图形设计类节目(片头包括:电视节目、栏目、频道以及电视台的整体形象包装;短片包括:形象宣传片、广告宣传片、视频短片;演播室图形设计包括:在线图文包装、虚拟现场制作)。
5.高/标清灯光设计制作奖:综艺节目。
6.高/标清美术设计制作奖:综艺节目。
7.标清播出技术质量奖:电视节目录制。
8.申报电视节目录制技术质量奖的节目不可在高标清的同一类奖项中重复申报。
9.申报节目应按相关录制要求(见附表 1 至附表5)进行录制。
10.申报的电视节目必须由申报单位录制和播出。
申报节目的首播时间应在上一年度7月1日至本年度6月30日期间。
11.申报播出技术质量奖的节目应在申报单位播出系统末端安装金帆奖专用的监控终端。
根据当年播出技术质量奖的通知要求,在指定的日期、时间采录网上监测的第一频道(卫星频道)和网上监测的第二个频道长度为60 分钟的播出节目。
12.申报电视节目载体为数字录像磁带(包括Digital BETACAM 、DVCPRO 、IMX 、SX 、HDCAM )或专业新记录介质(包括专业蓝光盘、PII 卡、易盘),其中申报播出技术质量奖的电视节目录像磁带只限Digital BETACAM 、DVCPRO 两种格式或专业新介质录制。
同一参评节目只能选用同一种介质录制参评。
13.申报节目时间长度要求:1) 新闻类节目10 分钟以上;2) 专题类节目15 分钟以上;3) 综艺和体育类节目45-120 分钟;4) 灯光、美术综艺类节目要求精编15-30 分钟;5) 电视剧类完整一集;6) 片头类节目30 秒至90 秒;7) 短片类节目5 分钟以内;8) 演播室图形设计类节目要求精编15 分钟以内;以上申报节目时长除要求精编版外均需一档完整的节目。
2016年度电视节目技术质量奖(金帆奖)申报要求

附件一2016 年度电视节目技术质量奖(金帆奖)申报要求一、申报要求根据《中国电影电视技术学会广播电视节目技术质量奖奖励办法》(以下称“奖励办法”,)制定以下申报要求。
一)、申报节目类别、时长、载体等相关要求1.标清录制技术质量奖:新闻节目。
2.高清录制技术质量奖:专题、综艺、体育和电视剧节目。
3. 高清音频制作技术质量奖:专题、综艺和体育节目。
4.高清视频图形制作奖:片头、短片和演播室图形设计类节目(片头包括:电视节目、栏目、频道以及电视台的整体形象包装;短片包括:形象宣传片、广告宣传片、视频短片;演播室图形设计包括:在线图文包装、虚拟现场制作)。
5.高/标清灯光设计制作奖:综艺节目。
6.高/标清美术设计制作奖:综艺节目。
7.标清播出技术质量奖:电视节目录制。
8.申报电视节目录制技术质量奖的节目不可在高标清的同一类奖项中重复申报。
9.申报节目应按相关录制要求(见附表 1 至附表5)进行录制。
10.申报的电视节目必须由申报单位录制和播出。
申报节目的首播时间应在上一年度7月1日至本年度6月30日期间。
11.申报播出技术质量奖的节目应在申报单位播出系统末端安装金帆奖专用的监控终端。
根据当年播出技术质量奖的通知要求,在指定的日期、时间采录网上监测的第一频道(卫星频道)和网上监测的第二个频道长度为60 分钟的播出节目。
12.申报电视节目载体为数字录像磁带(包括Digital BETACAM 、DVCPRO 、IMX 、SX 、HDCAM )或专业新记录介质(包括专业蓝光盘、PII 卡、易盘),其中申报播出技术质量奖的电视节目录像磁带只限Digital BETACAM 、DVCPRO 两种格式或专业新介质录制。
同一参评节目只能选用同一种介质录制参评。
13.申报节目时间长度要求:1) 新闻类节目10 分钟以上;2) 专题类节目15 分钟以上;3) 综艺和体育类节目45-120 分钟;4) 灯光、美术综艺类节目要求精编15-30 分钟;5) 电视剧类完整一集;6) 片头类节目30 秒至90 秒;7) 短片类节目5 分钟以内;8) 演播室图形设计类节目要求精编15 分钟以内;以上申报节目时长除要求精编版外均需一档完整的节目。
工程系列广播电视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标准

工程系列广播电视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科学、客观、公正评价广播电视工程技术人才的品德、能力、业绩,根据人社部、工信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及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评价标准。
第二条专业划分广播电视制播工程、广播电视传输覆盖工程。
第三条适用范围一、专业技术人员1.广播电视制播工程专业适用于从事广播电视及全媒体节目录制、制作、包装、媒资管理、播控、融媒分发及推送等系统和设备的研究、设计、开发、建造、安装使用、运行维护、设备管理、技术规划和质量检测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2.广播电视传输覆盖工程专业适用于从事广播电视及全媒体业务的信号接收、处理、传输、发射、监测及网络信息系统设备的研究、设计、开发、建造、安装使用、运行维护、设备管理、技术规划和质量检测、供配电保障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高技能人才在广播电视工程技术领域一线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并作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
第四条资格名称广播电视工程专业初级、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分别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五条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作风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第六条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第七条法律法规规定需取得职业资格的,应具备相应职业资格。
第八条现有最高层级职称在本专业岗位聘任1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档次。
第九条学历与资历一、技术员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在广播电视工程专业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高技能人才应在广播电视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生产操作规程,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1年。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电视节目技术质量(金帆奖)奖励办法(2)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电视节目技术质量(金帆奖)奖励办法(2)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2.07.30•【文号】广发技字[2002]781号•【施行日期】2002.07.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广播影视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印发广播电视节目技术质量奖励办法的通知(发布日期:2012年8月28日,实施日期:2012年8月28日)废止## 安全播出评定办法1.概述本办法是为评定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而制定的,适用于对电视中心播控机房电视节目播出安全的评定。
2.评定方法申报单位按要求寄送各套节目的(地方转播中央第一、二套全天节目者除外)播出情况统计报表。
根据申报单位全年的总体安全播出情况统计结果,并结合播出技术质量进行评定。
2.1 对统计报表的要求2.1.1 申报单位按统一制定的播出情况月度统计表、播出情况季度统计表填写,要求做到字迹清楚、内容准确。
2.1.2 报表中各项事故情况的判定按2.2项评定标准内容执行。
2.1.3 统计报表按季度报送,在每季度结束后15天内(以当地寄出邮戳为准),申报单位把播出情况季度统计表以及本季度的播出情况月度统计表寄送到评奖组织单位。
申报单位未按规定时间寄送统计报表将扣分,漏报或内容缺项者不予评定。
2.2 评定标准以全台全年加权播出事故率及责任事故率为主要评定依据。
2.2.1 播出事故播出事故是指因技术设备发生故障或播出(含放像)人员人为责任因素所造成的事故的总称,由节目磁带制作或磁带本身所造成的事故暂不计在内。
2.2.1.1 播出事故分类a)停播事故:在播出过程中,不能按规定的开播时间播出节目,节目尚未结束就停止播出,正常节目中断、缺视频或音频信号,正常节目中断后而以任何其它测试信号或静止画面代播,在完整的节目衔接中出现彩条信号或出现长度超过10秒的过渡彩场信号(在这种情况下,整个过渡彩场时间都统计为停播),均属停播。
2013年安徽省广播电视节目技术质量奖(金鹿奖和金帆奖)评审结果

一、录制技术奖
获奖节目
获奖单位
类别
获奖人员
获奖
等级
含山新闻
含山县广播电视台
新闻
丁正良姜袁苑
一等奖
肥西新闻
肥西县广播电视台
新闻
周洁蒋静文
韦伟曹家明
二等奖
直击砀山
砀山县广播电视台
新闻
张新梅王作光
杨文龙陈兴亮
二等奖
来安新闻
来安县广播电视台
新闻
徐华丽梁珊褚晓峰
二等奖
枞阳新闻
枞阳县广播电视台
三等奖
亳州市广播电视台
熊先锋、李洁、王洁、李振、卢卓凡、王青
三等奖
马鞍山市广播电视台
王超、孟松林、洪炜、项诚、郭胜强
三等奖
池州市广播电视台
单传鹏、桂良付、胡巍、赵从林、杨志、陈利军
三等奖
三、综合奖
获奖单位
获奖人员
安徽广播电视台
戚洪江解晓玲孙志民汪卫民安泽华
李先中王志刚陈琨梁伟
合肥市广播电视台
王节、陈江丽、张博之、陈程、刘晓曦
合肥市广播电视台
新闻
李文侠黄振华王睿王勇
三等奖
亳州新闻
亳州市广播电视台
新闻
王全利路伟
卢正林王文举
三等奖
宿州新闻联播
宿州市广播电视台
新闻
房芳范雯轩宋燕
三等奖
铜陵新闻
铜陵市广播电视台
新闻
周银海阮德兵余鹏
三等奖
阜阳新闻联播
阜阳广播电视台
新闻
康大琦胡蕊王文芳吴尚军
三等奖
多维度
池州市广播电视台
新闻
胡巍单传鹏桂良付赵从林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电视节目技术质量奖(金帆奖)奖励办法

附件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电视节目技术质量奖(金帆奖)奖励办法(试行)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科技司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视节目技术质量的规范化管理,调动电视技术制作人员钻研业务,制作精品节目的积极性,促进我国电视节目技术质量不断提高,特制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电视节目技术质量奖(金帆奖)奖励办法》。
第二条评奖范围为经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核准的各级电视台制作和播出的电视节目。
第三条金帆奖每年评定一次,金帆奖各分项奖中各类奖均设一、二、三等奖。
第四条金帆奖由国家广电总局科技司组织评定。
获奖者的业绩记入本人档案,作为日后考核晋级、评定职称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二章奖项的设立第五条金帆奖共设立六个奖项:一、标准清晰度电视录制技术质量奖,包括:1、新闻类2、专题类(另设最佳声音奖)3、综合文体类(另设最佳灯光奖)二、高清晰度电视录制技术质量奖,包括:1、新闻类2、专题类3、综艺类(另设最佳灯光奖)4、体育类5、电视剧类6、声音类三、视频图形制作技术质量奖,包括:1、片头类2、动画片类四、播出技术质量奖五、金帆综合大奖六、组织奖第三章申报奖项第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对所辖的其它电视台制作的节目进行初评后,每类可选送两个节目参评;中央、直辖市、省级和计划单列市电视台,每类可选送一个节目直接参评。
其中最佳灯光奖和最佳声音奖,等同于一等奖,由获奖节目评出,无需单独申报。
播出技术质量奖、综合奖的参评单位为中央、直辖市、省级、计划单列市电视台。
第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影电视局,中央、直辖市、省级和计划单列市电视台,每年应按年度金帆奖评奖通知要求的日期准时向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申报。
第八条申报单位必须认真填写申报表,详见附表。
报送的相关资料必须齐全有效。
第九条申报各类奖项的完成人员应注明所属工种,限额为:一、标准清晰度电视录制技术质量奖1、新闻类,4名2、专题类,4名3、综合文体类,8名二、高清晰度电视录制技术质量奖1、新闻类,5名2、专题类,6名3、综艺类,8名4、体育类,8名5、电视剧类,6名6、声音类,4名三、视频图形制作技术质量奖1、片头类,3名2、动画片类,4名四、播出技术质量奖,按参评台自办节目播出频道的数量(收费频道除外)申报获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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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2013年度电视节目技术质量奖(金帆奖)申报要求根据《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节目技术质量奖励办法》(以下称“奖励办法”),制定以下申报要求。
一、申报节目类别、时长、载体等相关要求1.标清录制技术质量奖:新闻、专题、综合文体节目。
2.高清录制技术质量奖:专题、综艺、体育、电视剧节目。
3.高清音频制作技术质量奖:专题、综艺和体育节目。
4.高清视频图形制作技术质量奖:片头和动画片类节目。
5.播出技术质量奖:标清电视节目录制。
6.申报电视节目录制技术质量奖的节目不可在高标清的同一类奖项中重复申报。
7.申报节目应按相关录制要求(见附表1至附表4)进行录制。
8.申报的电视节目必须由申报单位录制和播出。
申报节目的首播时间应在上一年度7月1日至本年度6月30日期间。
9.申报播出技术质量奖的节目应在申报单位播出系统末端安装金帆奖专用的监控终端。
根据当年播出技术质量奖的通知要求,在指定的日期、时间采录长度约为90分钟的播出节目。
10.申报电视节目载体为数字录像磁带(包括Digital BETACAM、DVCPRO50、IMX、SX、HDCAM)或专业新记录介质(包括蓝光盘、PII卡、易盘)。
其中申报播出技术质量奖的电视节目录像磁带为Digital BETACAM、DVCPRO50两种格式。
11.申报节目时间长度要求:1)新闻节目10分钟以上(一档完整的新闻节目);2)专题、纪录片节目15分钟以上;3)综艺和体育节目60-120分钟;4)电视剧完整一集;5)片头节目90秒以内;6)动画片节目完整一集;参评高清节目的高清素材应至少为节目总长的80%。
12.申报电视节目录制技术质量奖高清晰度的声音类及视频图形类节目请提交相关附件,应符合《参评节目提交附件要求》(见附表5)。
二、申报节目、主要完成人员数量要求1.电视节目录制技术质量奖每个直接申报单位(省级电视台、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电视台)每个节目可以申报两个节目;每个推荐部门(省广电局)每类节目可以推荐申报两个节目(不包含直接申报单位录制的节目)。
标清新闻、专题和高清专题,每个申报节目的主要完成人员数不应超过4名。
标清综合文体和高清综艺、体育、电视剧类节目,每个申报节目的主要完成人员数不应超过6名。
2.电视节目音频制作技术质量奖每个直接申报单位每类可以申报两个节目,每个推荐部门每类可以推荐申报两个节目(不包含直接申报单位录制的节目)。
专题和体育类节目每个申报节目的主要完成人员数不应超过4名。
综艺类节目每个申报节目的主要完成人员数不应超过6名。
3.电视节目视频图形制作技术质量奖每个直接申报单位每类可以申报两个节目,每个推荐部门每类可以推荐申报两个节目(不包含直接申报单位录制的节目)。
片头类每个申报节目的主要完成人员数不应超过3名。
动画片类每个申报节目的主要完成人员数不应超过4名。
4. 电视节目播出技术质量奖每个直接申报单位可申报一个奖(两套节目),每个推荐部门可以推荐申报一个奖(两套节目,不包含直接申报单位的播出节目)。
每套申报节目的主要完成人员数,按照申报单位电视节目频道数确定。
电视节目频道总数在10个频道以上的主要完成人员数不应超过15名,5至9个频道的主要完成人员数不应超过12名,4个频道以下的主要完成人员数不应超过6名。
5.金帆综合奖对四个分项奖评奖结果按申报单位进行统计排序,前六名单位获金帆综合奖,每个单位获奖人员数不应超过10名三、申报材料要求1.申报单位必须认真填写申报表(见申报表1至申报表5),用计算机打印,并按各申报表中注明的要求逐级上报签字、盖章。
2.推荐部门负责审查和汇总申报材料, 填写推荐汇总表(见申报表5),并在申报表格中相应位置加盖推荐部门公章。
3.各类申报表应同时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
四、申报节目磁带的要求寄出时间1.播出技术质量奖的录制要求:录制频道:网上监测的第一频道(卫星频道);网上监测的第二个频道录制时间:2013年9月24日(星期二)18:15~19:45。
录像机:DVCPRO50、Digital Betacam任选一种格式(其它格式不受理)。
2.参评节目磁带的寄出时间:金帆奖所有的参评磁带(包括播出技术质量奖)请于2013年9月25日16:00以前寄出,以当地邮戳为凭,逾期不再受理邮编:100859 地址:北京复兴路11号中央电视台技术业务部田敬改()陈红()五、参评费用及账户每申报一项奖需交纳1000元的参评费,汇款时间和银行帐号如下:单位名称:中国电影电视技术学会开户行:北京银行西客站支行账号:010 9033 6200 1201 0523 2570财务联系人:杨静、汇款请注明“金帆奖”字样。
汇款截止日期为2013年9月25日。
金帆奖参评费回执单参评节目和参评费由推荐单位负责统一邮寄,参评费发票将在节目汇总核对后,根据回执单按填写单位分别开具后统一寄回推荐单位。
请务必清楚填写参评费回执单,并传真至010-。
附表1标准清晰度电视节目数字录像磁带录制要求注:1.保护引带应为空白带或录制黑场,如果录制有场逆程时码和纵向时码,应与随后的场逆程时码和纵向时码保持连续。
2.视频校准信号为100/0/75/0/彩条。
多讯道记录时,此信号应是经过信号处理和切换系统输出的标准彩条;用ENG方式记录时,彩条信号与随后的节目图像信号应取自同一编码器输出。
使用多盘素材进行编辑时,由录机记录在节目介质引带或引导区上的彩条信号,可取自该制作系统的标准信号发生器。
复制时,由录机记录在节目介质引带或引导区上的彩条信号,必须是用放机从素材带引带或引导区上原录彩条重放的信号。
3.音频校准信号为基准电平+4dBu(-20dBFS)的1000Hz正弦波。
单声道记录时,四个声道应使用连续不间断的、相位相同的校准信号。
立体声记录时,四个声道应使用相位相同的校准信号,其中CH2、CH4的声道识别信号应该保持连续,CH1、CH3宜采用约每间隔3秒间断约0.25秒(6帧)作为识别立体声左右声道的标志。
4.如节目包含识别信息,应准确记录在提示引导区时码1分05秒至1分20秒间。
5.节目声音声道分配:单声道记录时,声道1记录节目混合声信号,声道2记录节目国际声信号。
立体声记录时,声道1记录立体声左声道信号,声道2记录立体声右声道信号,声道3记录国际声左声道信号,声道4记录国际声右声道信号;其中国际声是指在专用声道上记录的节目自然声(现场的背景声)、音乐声和效果声等。
参评节目的声音信号无论单声道或立体声,必须按照有关录制和交换规范中的规定,记录在相应的声道上,参评播出技术节目质量奖的节目和参评其他奖项的新闻节目声道2可不记录国际声。
综艺文体类的现场直播[单声道]节目,要求声道2记录与声道1相同的混合声。
附表2标准清晰度电视节目专业新记录介质录制要求注:同附表1附表3.高清晰度电视节目录制要求1)保护引带应为空白带或录制黑场或引导区不做严格要求,如果录制有场逆程时码和纵向时码,应与随后的场逆程时码和纵向时码保持连续,并在引带彩条信号开始点置零,采用新介质的节目无控制磁迹要求。
2)视频校准信号为100/0/100/0/彩条。
多讯道记录时,此信号应是经过信号处理和切换系统输出的标准彩条;用ENG方式记录时,彩条信号与随后的节目图像信号应取自同一编码器输出。
使用多盘素材磁带进行编辑时,由录机记录在节目引带或引导区上的彩条信号可取自该制作系统的标准信号发生器。
复制时,由录机记录在节目磁带引带或引导区上的彩条信号必须是用放机从素材带引带或引导区上原录彩条重放的信号。
3)如节目包含识别信息,应准确记录在提示引导区时码1分05秒至1分20秒间。
4)立体声音频校准信号为基准电平+4dBu(-20dBFS)的1000Hz正弦波。
四个声道应使用相位相同的校准信号,其中CH2、CH4的声道识别信号应该保持连续,CH1、CH3宜采用约每间隔3秒间断约0.25秒(6帧)作为识别立体声左右声道的标志。
5.1环绕声音频校准信号以12秒为一个周期进行循环。
1KHz、80Hz正弦波的校准电平数字输出为-20dBFS,对应的模拟信号电平为+4dBu。
在一个周期内,低音声道声音校准信号为持续的80Hz正弦波,其他5个声道为持续3秒的1KHz的正弦波,后持续6秒的声音识别信号,再持续3秒的1KHz的正弦波。
(环绕声声道语音识别信号待定)5)多声道编码数据信号声轨安排顺序:声道1为环绕声前左声道,声道2为环绕声前右声道,声道3为环绕声中置声道,声道4为低音效果(LFE)声道,声道5为环绕声后左声道,声道6为环绕声后右声道。
声道7和声道8不作要求。
节目为环绕声且采用多声道编码数据信号时,编码后的5.1信号应记录在CH3、CH4,同时在CH1、CH2应分别记录节目的立体声左、右声道作为参考,并保证解码后的5.1信号与CH1、CH2中的立体声信号同步。
校准信号应在CH1采用每间隔3秒间断约0.25秒(6帧)作为识别。
CH3、CH4的校准信号应采用编码后的5.1环绕声校准信号。
6)环绕声分离声轨安排顺序,声道1为环绕声前左声道,声道2为环绕声前右声道,声道3为环绕声中置声道,声道4为低音效果(LFE)声道,声道5为环绕声后左声道,声道6为环绕声后右声道。
声道7为混合声的立体声左声道,声道8为混合声的立体声右声道。
7)国际声是指节目拍摄现场声、音乐、效果声等;多声道编码数据信号是指对5.1环绕声及立体声共8声道信号编码后形成的占用两个声道的音频数据。
附表4高清晰度电视新记录介质节目录制要求注:同附表3.附表5参评节目提交附件要求注: 表格中打“√”要求提交相关附件;申报表一电视节目(高、标清)录制技术质量奖申报表注:1.本表复印有效,一式两份,其中一份放在相对应的参评节目磁带/盘/卡盒内;2.本表填写单位是申报单位,请在所申报奖项类别“□”中划√,并按《评奖办法》规定数量填报奖项的主要完成人员,名单顺序按贡献从大到小排列;申报表二电视节目高清音频制作技术质量奖申报表1.本表复印有效,一式两份,其中一份放在相对应的参评节目磁带/盘/卡盒内;2.本表由申报单位填写,请在所申报奖项类别“□”中划√,并按《申报要求》规定人数填报奖项的主要完成人员,名单顺序按贡献从大到小排列。
申报表三高清电视节目视频图形制作技术奖申报表1.本表复印有效,一式两份,其中一份放在相对应的参评节目磁带/盘/卡盒内;2.本表由申报单位填写,请在所申报奖项类别“□”中划√,并按评奖细则规定的人数填报主要完成人员,名单顺序按贡献从大到小排列。
申报表四播出技术质量奖申报表申报表五中国电影电视技术学会金帆奖申报汇总表单位:申报表五续中国电影电视技术学会金帆奖申报汇总表填表单位:注1、本表由直接申报单位和推荐部门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