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物处理规定正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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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生活废弃物管理规定(2018年修订)

天津市生活废弃物管理规定(2018年修订)

【法规标题】天津市生活废弃物管理规定(2018年修订)【发布部门】天津市人民政府【发文字号】津政令第29号【适用区域】天津市【发布时间】2018-01-09【生效时间】2018-01-09【关键词】环境,废弃物管理,生活垃圾【有效性】有效【更替信息】取代了天津市生活废弃物管理规定(2008年发布)【注:此文档于2018年12月由一点通平台导出】天津市生活废弃物管理规定备注:国家尚未公布2018年修订后的正式版本,此版本是一点通团队依据天津市人民政府于2018年1月9日发布的《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津政令第29号)编辑而成,仅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生活废弃物的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高市容环境质量,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辖区内生活废弃物的产生、清扫、收集、运输、处置及相关管理活动。

第三条 市市容环境管理委员会负责全市生活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市生活废弃物行业管理部门和区、县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统称市容环境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建设、规划、国土房管、环保、工商、公安、交通、经济、卫生、质量监督、园林等有关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规定。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生活废弃物包括居民生活垃圾、单位生活垃圾、道路清扫垃圾、公共场所垃圾、商业摊点垃圾、集贸市场垃圾、餐饮垃圾、建筑垃圾等废弃物。

第五条 本市对生活废弃物的治理,实行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和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逐步实行分类收集,推行生活废弃物的综合处置,促进生活废弃物的循环再利用。

第六条 市市容环境管理委员会会同市规划、建设、环保等有关部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编制本市生活废弃物治理规划。

第七条 市和区、县市容环境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所辖区域生活废弃物处理基础设施建设的管理工作,统筹安排生活废弃物收集、处置设施的布局、用地和规模。

三废管理规章制度

三废管理规章制度

三废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三废管理工作,保护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涉及三废管理的工作。

第三条三废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具体措施包括分类收集、合理处理、资源化利用。

第四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三废管理体系,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积极开展三废分类、减量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第五条本单位应当做好三废监测工作,定期对三废进行监测和检测,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六条本单位应当做好三废的排放和排放源的合法性管理,确保排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第七条本单位应当加强对三废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责任意识和环保意识。

第二章三废分类管理第八条本单位应当制定三废分类管理办法,明确不同种类三废的处理方式和标准。

第九条本单位应当加强对三废的分类收集和储存管理,设置明确的三废储存区域,并定期清理,确保不发生混装混存。

第十条本单位应当建立三废数据管理制度,对三废产生、流向、处理等相关数据进行记录和汇总,形成完整的数据报告。

第十一条本单位应当加强对三废的危险性评估,对有害三废采取特殊处理措施,确保不对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

第十二条本单位应当开展对三废的资源化利用研究,探索三废资源化利用的可行性和途径。

第三章三废处理管理第十三条本单位应当建立三废处理管理制度,明确管理程序和责任人员。

第十四条本单位应当选用合法、安全的处理方式,对生产生活中产生的各类三废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本单位应当加强对三废处理过程的监督和检测,确保处理过程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十六条本单位应当加强对三废处理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定期检查设施的运行状况,确保设施安全可靠。

第十七条本单位应当加强对三废处置效果的评估,定期进行效果评估和改进,提高处理效率和质量。

第四章三废资源化利用第十八条本单位应当积极推进三废资源化利用工作,利用现有技术手段,将三废转化为资源,实现资源循环利用。

餐厨废弃物处理指南(详述版)

餐厨废弃物处理指南(详述版)

餐厨废弃物处理指南(详述版)餐厨废弃物处理指南(详述版)1. 引言餐厨废弃物(又称为厨余垃圾或者有机垃圾)是指居民日常生活及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垃圾,包括丢弃不用的菜叶、剩菜、剩饭、果皮、蛋壳、茶渣、鱼骨等。

这种废弃物具有较高的资源价值和经济价值,但同时也是城市环境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

因此,合理处理餐厨废弃物对于推动可持续发展、保护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2. 餐厨废弃物的处理原则餐厨废弃物的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减量化:通过分类收集、资源回收等手段,减少餐厨废弃物的产生量和处理量。

- 无害化:通过科学处理,消除餐厨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

- 资源化:充分回收和利用餐厨废弃物中的有用资源,提高资源的利用率。

3. 餐厨废弃物处理方法3.1 分类收集餐厨废弃物应与其他垃圾(如塑料、纸张等)分开收集。

分类后的餐厨废弃物便于后续处理和资源回收。

3.2 预处理在正式处理前,应对餐厨废弃物进行预处理,如粉碎、压缩等,以减少处理体积和提高资源回收效率。

3.3 厌氧消化厌氧消化是一种有效的餐厨废弃物处理方法,通过微生物分解有机物,产生甲烷等可燃气体,可用于发电或供暖。

此外,消化后的残渣可作为肥料使用。

3.4 堆肥化堆肥化是将餐厨废弃物与其他有机垃圾混合,通过微生物分解产生有机肥料。

堆肥化处理可分为高温堆肥和自然堆肥两种,高温堆肥可在短时间内消灭病菌和虫卵,提高肥料质量。

3.5 化学处理化学处理是通过化学方法(如厌氧水解、酸碱处理等)将餐厨废弃物转化为可回收物质或其他有用的产品。

3.6 饲料化对经过预处理的餐厨废弃物进行高温灭菌、脱水等处理后,可作为动物饲料使用。

4. 餐厨废弃物处理注意事项- 遵循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规和标准,合法处理餐厨废弃物。

- 注意餐厨废弃物处理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和安全,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 积极推广垃圾分类,提高公众对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认识。

5. 结语餐厨废弃物处理是关系环保、资源利用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问题。

通用范文(正式版)一般固体废物处置协议

通用范文(正式版)一般固体废物处置协议

一般固体废物处置协议1. 引言一般固体废物指的是不属于危险废物的固体废弃物。

对于这些废物的合理处理与处置,可以减少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

为了达到这一目的,需要制定一般固体废物处置协议,明确各方的权责,统一操作标准。

2. 目的本协议旨在规范一般固体废物的处置行为,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

通过制定协议,可以提高废物管理的效率,减少废物产生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影响。

3. 定义在本协议中,术语的解释如下:一般固体废物:指不属于危险废物,且需要进行处理和处置的固体废弃物。

一般固体废物处置者:指负责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一般固体废物的单位或组织。

一般固体废物产生者:指产生一般固体废物的个人、家庭、机构或企业。

4. 协议内容4.1 废物分类一般固体废物应根据其性质、来源等进行分类,包括但不限于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和其他垃圾。

一般固体废物产生者应按照相关规定将其废物正确分类,并妥善存放。

4.2 废物收集与运输一般固体废物处置者应制定废物收集与运输计划,确保废物的及时收集和安全运输。

收集和运输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采取措施防止废物二次污染。

4.3 废物处理与处置一般固体废物的处理与处置应选择适合的方法,包括但不限于储存、填埋、焚烧、厌氧消化、堆肥等。

处理与处置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污染物的排放,保护环境和生态系统的安全。

4.4 废物监测与报告一般固体废物处置者应建立废物监测与报告机制,定期对废物处理与处置过程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报告废物处理与处置情况,确保处置行为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4.5 法律责任一般固体废物产生者和处置者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

对于违反协议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 协议执行与监督5.1 协议执行各方应本着诚实守信、公平合作的原则,共同遵守本协议。

一般固体废物产生者应积极履行分类废物、妥善管理废物的义务;一般固体废物处置者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进行废物处理与处置。

5.2 监督与评估政府部门应加强对一般固体废物管理的监督与指导,建立健全监测与评估体系,定期对废物产生和处置情况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危险废弃物处理制度

危险废弃物处理制度

危险废弃物处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危险废弃物的处理,防止环境污染,保护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危险废弃物的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活动。

第三条危险废弃物处理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实行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贮存、分类处理。

第四条国家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全国危险废弃物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环境保护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险废弃物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危害危险废弃物处理的行为进行举报和投诉。

二、危险废弃物的产生与申报第六条产生危险废弃物的单位应建立健全危险废弃物管理制度,明确危险废弃物处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第七条产生危险废弃物的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部门的规定,对危险废弃物进行申报,并提交相关资料,包括危险废弃物的种类、产生量、贮存量、处理量、处置量等。

第八条产生危险废弃物的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部门的要求,对危险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分类贮存,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危险废弃物泄漏、流失、污染环境。

三、危险废弃物的收集与运输第九条危险废弃物的收集应按照危险废弃物的种类和性质进行,采取防泄漏、防流失、防污染的措施。

第十条危险废弃物的运输应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并按照危险废弃物的性质进行分类运输。

第十一条危险废弃物的运输应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规定,确保危险废弃物在运输过程中不泄漏、不流失、不污染环境。

四、危险废弃物的贮存与处理第十二条危险废弃物的贮存应选择合适的贮存场所,并符合以下要求:(一)符合国家有关危险废弃物贮存场所的卫生标准和环境保护要求;(二)能够有效防止危险废弃物泄漏、流失、污染环境;(三)设置必要的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

第十三条危险废弃物的处理应选择合适的处理方法,并符合以下要求:(一)能够有效减少危险废弃物的数量和毒性;(二)符合国家有关危险废弃物处理的环保要求;(三)确保处理过程中不产生新的污染。

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摘要
废物处置管理制度是重要的环境管理工具,有助于有效地控制和处理废弃物。

根据《排放污染物管理法》,废弃物应经过可回收、再利用或者安全处理。

本文旨在制定一套合理的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以更好地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

一、废弃物处置管理原则
1.完善废弃物处置体系。

建立一套合理的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完善责任分配、责任追究和监督机制。

2.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提供严格技术标准和标准操作程序,确保废弃物安全有效处置。

3.节约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

加强回收利用和再利用,把回收利用和再利用作为重要的利用标准;实行节能减排,实现可持续发展;加强环境保护,降低环境污染。

二、废物处置管理流程
1.废弃物分类。

根据废弃物的性质、形态、组成成分及处理方式,分为可回收废弃物、可再利用废弃物和安全处理废弃物。

2.废弃物收集。

搭建废弃物收集点,针对不同的分类废弃物,分别建立收集仓库,严格按照废弃物收集规范进行收集处理。

3.废弃物调拨。

动物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正式版

动物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正式版

动物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正式版一、总则为规范动物医院医疗废弃物的管理,确保其安全、环保处理,提高医院的服务质量和形象,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动物医院内产生的医疗废弃物,包括医疗垃圾、废弃药品、废弃器具等。

三、废弃物分类1.医疗垃圾:指动物医疗过程中产生的血液、体液、尸体、组织、器官、各种剩余物等。

2.废弃药品:指已过期、破损、失效、废弃的药品和药品包装物。

3.废弃器具:指已使用完毕或失效的注射器、针头、手套、口罩、纱布等一次性辅助用品。

四、废弃物存放1.医疗垃圾应当用专用的封闭容器存放,容器应具备防漏、防溅、无异味、易于清洗的特点。

2.废弃药品应当单独存放在专用的药品回收箱中,回收箱应具备防震、防压、密封的特点。

3.废弃器具应当存放在专门的废弃器具箱中,废弃器具箱应具备防刺、防漏、易于清洗的特点。

五、废弃物收集1.医疗垃圾的收集应当由专门人员进行,确保收集过程中无漏、溅、流等现象发生。

2.废弃药品的回收应由专门单位进行,确保药品被安全处理和处置。

3.废弃器具的收集应当由专门人员进行,废弃器具箱应当每日清空,杜绝交叉感染的发生。

六、废弃物处置1.医疗垃圾应当委托专业的医疗废物处理单位进行处置。

2.废弃药品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无害化处理或交由废物处置单位进行销毁。

3.废弃器具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消毒处理,消毒后可回收利用或无害化处置。

七、废弃物记录1.动物医院应当建立医疗废弃物产生、处理的记录,包括产生量、收集、处置等信息,确保有据可查。

2.医疗废弃物产生记录应当每月归档,保存时间不少于5年。

八、医疗废弃物管理人员1.动物医院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医疗废弃物的管理工作,确保废弃物的规范收集、处置。

2.管理人员应当参加相关的培训并具备相关的医疗废弃物管理知识和技能。

九、宣传和教育1.动物医院应当定期组织医疗废弃物管理的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员工的意识和水平。

2.通过宣传栏、海报等形式,向患者和家属普及动物医疗废弃物的分类和正确处理方式。

废弃物处理规定

废弃物处理规定

废弃物处理规定
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而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通用的废弃物处理规定:
1. 分类处理:废弃物通常被分为可回收物、有害物和其他垃圾。

可回收物应当进行回收和再利用;有害物应当妥善处理,以防止对环境和人类造成危害;其他垃圾应当进行适当处理。

2. 垃圾分类:废弃物应当根据不同的属性进行分类,如纸张、塑料、玻璃、金属等。

一些地方规定居民必须将废弃物按照分类要求投放到相应的分类垃圾桶中。

3. 废弃物减量:减少废弃物的产生量是一项重要的环保措施。

政府、企业和个人都应该采取措施减少生活垃圾和工业废弃物的产生量,如提倡使用可降解的材料、推广再利用和回收等。

4. 废弃物处理设施:政府应当建设或委托第三方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包括焚烧厂、填埋场、堆肥厂和回收中心等。

这些设施应当符合环保标准,确保废弃物得到安全处理。

5. 废弃物运输和处置:废弃物在运输和处置过程中需要遵守相关的法规和规定,以确保不会对环境和人类造成污染和危害。

运输和处置过程中应当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避免废弃物泄漏和扩散。

以上是一些通用的废弃物处理规定,具体的规定还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进行考虑和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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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

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1.0 目的
为了确保全厂环境安全,特制定此规定。

2.0 适用范围
全厂正常运作中废弃物处理,涉及环境安全方面须遵守的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厂务部设备安装、维修、调试、保养、运行过程以及杂项工程施工中产生的各种废弃物。

3.0 规程正文
3.0.1 废旧电池一律放入旧电池回收箱统一处理。

3.0.2 易燃废弃物(如废机油、油棉纱、废稀料、废油漆、易燃液体包装桶、PVC胶、自喷漆容器等)一律放入易燃废弃物回收桶集中处理。

3.0.3 维修作业中产生的废酸、碱液、防冻液等化学废弃物应集中管理,送交EHS部门处理,不得擅自排放。

3.0.4 橡胶类废弃物集中存放,统一送交垃圾站处理。

3.0.5 废旧玻璃应存放在安全的容器内,防止意外伤人。

3.0.6 废旧金属应分类存放,尽量回收再利用。

若需抛弃时,应集中送垃圾站处理。

3.0.7 废旧塑料(含PVC 材料)类废
弃物集中存放,统一送交垃圾站处理。

4.0 参考文件及说明:
4.0.1 相关EHS 文件与国家有关法规。

4.0.2 本规定未尽之处,可参考有关EHS 文件(指导书,规程等)。

4.0.3 若本规定与有关法律、法规、EHS 文件(指导书,规程等)存在矛盾之处,以有关法律、法规、EHS 文件(指导书,规程等)为准。

——此位置可填写公司或团队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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