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章程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章程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管理与服务,促进家园合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幼儿园园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园委会”)是幼儿园管理的重要组织,是家长与幼儿园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园委会的任务是:协助幼儿园制定和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参与幼儿园的决策,提出建议和意见;促进家园合作,加强家长与教师的沟通与交流;监督幼儿园的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园委会的工作原则是:公开、公正、公平、公认。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园委会由家长代表和教职工代表组成,家长代表由家长大会选举产生,教职工代表由教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园委会设立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组成。
主席由家长代表中选举产生,副主席由教职工代表中选举产生,秘书由园委会成员中选举产生。
第七条主席团负责园委会的日常工作,召集和主持园委会会议,协调各方面的工作,代表园委会发表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职责与权力第八条园委会的职责包括:1.参与制定和完善幼儿园的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2.参与幼儿园的决策,提出建议和意见;3.促进家园合作,加强家长与教师的沟通与交流;4.监督幼儿园的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工作;5.组织和协调家长参与幼儿园的各项活动。
第九条园委会有权:1.参加幼儿园的各类会议,对幼儿园的管理和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2.与幼儿园教职工进行沟通和交流,了解幼儿园的教育教学情况;3.组织和协调家长参与幼儿园的各项活动,提供志愿者支持;4.监督幼儿园的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工作,提出监督意见。
第十条园委会的决议需经过园委会会议的表决通过,由主席团负责执行。
第四章选举与任期第十一条园委会的家长代表和教职工代表每届任期为两年,连续任职不超过两届。
第十二条家长代表的选举原则是:公开、公正、公平、公认。
家长代表候选人需提前报名,并进行公示,由家长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三条教职工代表的选举原则是:公开、公正、公平、公认。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章程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章程一、总则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管理与服务,更好地促进幼儿园的发展,特设立幼儿园园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
本章程旨在规范委员会的组织结构、职责和运作方式,确保委员会的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二、组织机构1. 委员会由幼儿园园长担任主任委员,其他园务委员由幼儿园教职员工中选举产生,委员总人数不少于5人。
2. 委员会设立秘书处,由一位委员担任秘书长,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协调、文件管理和会议记录等事务。
三、职责1. 制定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执行情况。
2. 提出幼儿园的改革和发展建议,并协助园长进行决策。
3. 组织和协调家长、教职员工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家园共育。
4. 参预幼儿园的财务管理,审议和监督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
5. 监督和评估园内各项管理制度的实施效果,提出改进意见。
6. 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提升幼儿园的整体形象和教育质量。
7. 推动幼儿园的教学研究和师资培训,提升教职员工的专业素质。
8. 协助解决幼儿园的突发事件和矛盾纠纷,保障幼儿园的正常秩序。
四、运作方式1. 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4次全体味议,由主任委员主持。
会议应提前通知所有委员,并提供会议议程和相关资料。
2. 委员会会议决议采取多数通过的方式,主任委员有权对会议决议进行最终确认。
3. 委员会成员应积极参预会议,并按时提交相关工作报告。
4. 委员会成员应保守会议讨论内容的保密性,不得向外界泄露。
五、选举与任期1. 园务委员的选举由全体教职员工自行组织,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2. 园务委员的任期为两年,连任不限次数。
如有委员因故不能继续履职,由幼儿园园长提名并经委员会通过选举产生新的委员。
六、解散与修改1. 委员会可以根据幼儿园的实际情况对本章程进行修改,修改需经全体委员会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允许。
2. 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解散委员会,应由幼儿园园长提出解散申请,并经全体委员会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允许。
七、附则1.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与幼儿园其他管理制度相互补充。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章程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发扬民主,健全幼儿园管理机制,特成立此机构。
成员要发挥民主管理的作用,积极参与决策,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
第二条园务委员会的性质和职能:幼儿园设置由园长主持和领导下的园务委员会,园务委员会是幼儿园的审议机构,主要是在园长主持下对幼儿园的重大决策进行审议,并制定实施方案,供园长在决策时参考。
并对园长的日常工作提供有力的帮助。
第三条园务委员会的宗旨:提高幼儿园领导机构的科学决策能力,发扬民主和集体智慧,建立科学决策的保证机制和民主监督机制。
第二章职权第四条园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1、审议幼儿园的办学宗旨,办学方针,幼儿园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等。
2、讨论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等问题,并向园长提出建议。
3、审定幼儿园重大改革与发展方案、重要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和废除。
4、审议幼儿园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5、审议幼儿园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三章园务委员会第五条园务委员会的组成:园务委员会主任委员:xx负责幼儿园全面工作,主抓幼儿园人事、行政、招生、安全、教学等;负责联系园务班子成员。
园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xx负责教育教学,落实园本课程、实施、完善和结题工作,督促教师工作的有效开展。
园务委员会成员:各班教师、厨师长、出纳负责对全园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财务预算、规则制度的建立等及其他园所管理的重要问题进行审议。
第四章组织制度第六条园务委员会的工作制度1.园务委员会审议提出的意见需经园长批准方能生效;当多数委员与园长意见不一致时,其方案或暂缓执行,以待复议。
2.园务委员会审议的事项,由园长提交园务委员会,园务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和主持,主任委员因故不能参加或主持时,要书面委托副主任委员主持召开。
3.园务委员会一般每学期召开1-2次,特殊情况下也可以随时召开。
4.园务委员会应达到三分之二的委员参加方可召开,否则不能立会。
第五章附则第七条本章程的修改应经过园务委员会集体讨论,并经园长批准。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章程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章程一、总则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章程是为了规范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的组织结构、职责与权力,并促进家长、教师和幼儿园之间的密切合作与沟通而制定的。
二、组织机构1.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由家长代表和教师代表组成,家长代表由家委会选举产生,教师代表由幼儿园教师选举产生。
2.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设主席团,主席团由家长代表和教师代表共同组成,主席团成员由全体委员会成员选举产生。
3.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设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由主席团成员组成,主要负责协调、决策和执行园务委员会的事务。
三、职责与权力1.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负责协助幼儿园制定教育教学计划、规章制度和发展规划。
2.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负责监督幼儿园的教育教学质量和教师队伍建设。
3.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负责评估幼儿园的发展状况,并提出改进建议。
4.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负责组织家长、教师和幼儿之间的交流活动,促进家园合作。
5.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负责处理家长和教师之间的纠纷和投诉,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
6.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负责监督幼儿园的财务管理和资金使用情况。
7.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负责制定幼儿园的活动计划和年度预算,并监督执行情况。
四、会议制度1.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味议,由主席团组织并主持。
2.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全体味议的议题由主席团提出,并向全体委员会成员提前通知。
3.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全体味议的决议需经过全体委员会成员的表决,以简单多数通过。
4.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全体味议的记录由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秘书处记录并保存。
五、选举与任期1.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的家长代表由家委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连选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2.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的教师代表由幼儿园教师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连选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3.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的主席团成员由全体委员会成员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年,连选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六、章程的修改1.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章程的修改需经过全体委员会成员的表决,以三分之二以上的赞成票通过。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章程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管理与服务,促进家园共育,提高幼儿园教育质量,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幼儿园园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由家长代表和幼儿园教职工代表组成的商议与决策机构,是家园共育的重要组成部份。
第三条委员会的工作目标是:加强家园沟通与合作,促进家长参预幼儿园管理与教育活动,共同推动幼儿园的发展。
第四条委员会的工作原则是:民主、公开、商议一致、服务为先。
第二章组织与成员第五条委员会由家长代表和幼儿园教职工代表组成,家长代表由家长大会选举产生,幼儿园教职工代表由教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等职务,主任委员由家长代表中选举产生,副主任委员由幼儿园教职工代表中选举产生,秘书由委员会成员商议产生。
第七条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为两年,连选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八条委员会成员在任期内如因故不能继续履职,由家长大会或者教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补选。
第三章职责与权力第九条委员会的职责是:1. 协助幼儿园制定园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 监督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3. 协助幼儿园解决家长关注的问题和难点。
4. 组织家长参预幼儿园的各项活动,增进家园共育。
5. 协助幼儿园进行家长满意度调查和评估工作。
第十条委员会的权力是:1. 参预幼儿园重要决策的讨论与决策。
2. 监督幼儿园的财务收支情况。
3. 提出幼儿园改进管理和教育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4. 组织家长代表参预幼儿园的各类会议和活动。
5. 向幼儿园提出合理的需求和诉求。
第四章工作机制第十一条委员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两次全体味议,由主任委员召集并主持。
第十二条委员会成员应积极参加会议,并提前提交议题和材料。
第十三条委员会会议的决议需经过全体委员的表决,以多数通过。
第十四条委员会成员应保守会议内容的秘密,不得泄露。
第十五条委员会设立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工作的研究和推进。
第五章家长参预第十六条幼儿园应积极引导家长参预委员会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章程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章程一、总则1.1 本章程是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旨在规范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的组织结构、职责权限、运作机制等事项,促进幼儿园的良好发展。
1.2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是由幼儿园家长代表和教职员工代表组成的,是幼儿园家园合作的重要机构,负责协助幼儿园解决发展中的问题,促进家园共育,提高幼儿教育质量。
二、组织结构2.1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由幼儿园家长代表和教职员工代表共同组成,家长代表由家长委员会选举产生,教职员工代表由教职员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2.2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设主席团,主席团由家长代表和教职员工代表共同组成,主席团主席由家长代表和教职员工代表共同推选产生。
三、职责权限3.1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的职责是协助幼儿园制定教育教学计划和发展规划,参预幼儿园的管理决策,推动幼儿园家园合作,促进幼儿园的健康发展。
3.2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有权对幼儿园的教育教学质量、教职员工队伍建设、家园合作等方面进行监督,提出建议和意见,并向幼儿园负责人反映家长和教职员工的意见和需求。
3.3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有权参预幼儿园的财务审查,监督幼儿园的财务管理,确保财务使用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四、运作机制4.1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味议,由主席团主持。
全体味议是园务委员会的最高决策机构,会议决议需经过全体委员的表决通过。
4.2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设立常务委员会,由主席团成员组成,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并向全体委员会报告工作情况。
4.3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家长代表会议和教职员工代表大会,听取家长和教职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相关工作的安排和部署。
4.4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工作的开展,如教育教学工作小组、家园合作工作小组等,小组成员由园务委员会委派产生。
五、其他事项5.1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应当保证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幼儿园的日常管理和教育教学活动。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章程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章程一、总则为了促进幼儿园的发展和提高教育质量,加强家园合作,建立幼儿园园务委员会,制定本章程。
二、目的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的目的是加强家园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共同关注幼儿园的发展和教育质量,为幼儿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
三、组织机构1.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由家长代表、教职员工代表和园长组成。
2. 家长代表由每班选出一位家长代表,每学年选举一次。
3. 教职员工代表由教职员工选举产生,每学年选举一次。
4. 园长为园务委员会的召集人。
四、职责和权利1. 园务委员会的职责包括:a. 关注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和教育目标,提出建议和意见。
b. 参预幼儿园的重要决策,包括课程设置、教学改革等。
c. 协助幼儿园解决教育教学中的问题和难点。
d. 组织家长参预幼儿园的各项活动和义务工作。
e. 监督幼儿园的经费使用和教育质量。
2. 园务委员会的权利包括:a. 参预幼儿园的决策和规划过程,提出建议和意见。
b. 参预幼儿园的教学活动和教育改革,提供支持和协助。
c. 监督幼儿园的经费使用和教育质量,确保公正和透明。
d. 组织家长参预幼儿园的各项活动和义务工作,促进家园合作。
五、会议制度1. 园务委员会每学年召开不少于两次会议,由园长召集。
2. 会议议程由园长提前制定并通知预会人员。
3. 会议由园长主持,记录会议记要并保存。
4. 会议决议以多数通过,园长具有决定权。
六、选举制度1. 家长代表和教职员工代表的选举由园务委员会组织。
2. 家长代表的选举在每学年开始时进行,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
3. 教职员工代表的选举在每学年开始时进行,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
4. 选举结果由园务委员会发布并记录。
七、解散和修订1. 园务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解散,解散决议需经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的允许。
2. 本章程的修订需经园务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的允许,并报幼儿园相关部门备案。
八、附则1.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细则由园务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发布。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章程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章程引言概述: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章程是规范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组织架构和职责的文件。
该章程旨在确保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的有效运作,促进幼儿园的发展和提高教育质量。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章程的内容。
一、园务委员会的组织架构1.1 主席和副主席的角色和职责1.2 委员会成员的选举和任期1.3 委员会的组织形式和会议制度二、园务委员会的职责和权力2.1 制定幼儿园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2.2 监督幼儿园管理和教育质量2.3 协调家长与学校之间的关系三、园务委员会的工作机制3.1 定期召开委员会会议3.2 委员会成员的工作分工3.3 委员会与其他机构的合作与协调四、园务委员会的权益保障4.1 委员会成员的权益保障4.2 委员会在决策和执行中的权力保障4.3 委员会的财务和资源保障五、园务委员会的评估和改进5.1 定期对委员会工作进行评估5.2 委员会工作中的问题和改进措施5.3 委员会与幼儿园发展目标的对接正文内容:一、园务委员会的组织架构1.1 主席和副主席的角色和职责主席是园务委员会的核心领导,负责主持会议、协调各项工作。
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负责代理主席职责,确保委员会的正常运转。
1.2 委员会成员的选举和任期委员会成员由幼儿园家长代表选举产生,任期普通为两年。
选举程序应公开、公正,确保家长的代表能力和代表性。
1.3 委员会的组织形式和会议制度园务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各种专门委员会,如教育委员会、财务委员会等,以便更好地开展工作。
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并决定重要事项。
二、园务委员会的职责和权力2.1 制定幼儿园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园务委员会应参预制定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确保其与家长需求和教育目标相一致。
2.2 监督幼儿园管理和教育质量委员会有责任监督幼儿园的管理和教育质量,包括教师招聘、培训、课程设置等方面,以确保幼儿园的教育质量和服务水平。
2.3 协调家长与学校之间的关系委员会应积极协调家长与学校之间的关系,采集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给学校,以促进家校合作,共同关注幼儿的成长和发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章程
第一条为了发扬民主,建立和健全幼儿园的内部管理机制,试行一主两翼的管理模式,即以“园长负责制”为主,以“教职工大会”、“园务委员会”为辅的管理体制。
提高学校的现代化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幼儿园教育纲要》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园务委员会的性质和职能:幼儿园设立由园长主持和领导下的园务委员会。
园务委员会是幼儿园的审议机构,主要是在园长主持下对园长提出的重大决策进行审议,并制定实施方案,供园长在决策时参考,并对园长的日常工作提供有力的帮助。
第三条园务委员会的宗旨:提高幼儿园领导机构的科学决策能力,发扬民主和集体智慧,建立科学决策的保证机制和民主监督机制。
第四条园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审议幼儿园的办学宗旨,办学方针,幼儿园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等。
2、讨论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等问题,并向园长提出建议。
3、审定幼儿园重大改革与发展方案、重要规章制
度的制订、修改和废除。
.4、审议幼儿园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5、审议幼儿园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五条园务委员会的组成
1、园务委员会主要由幼儿园的园长、业务园长、保健医生、年级组组长、工会组长、家长代表组成。
2、园长为园务委员会主任委员。
园务委员会可设若干副主任委员,协助主任委员工作。
3、园务委员会中应具有一定影响的家长代表参加。
4、园务委员会委员由班级推荐,园长聘任,并报所在单位备案。
每届委员任期两年。
第六条园务委员会的工作制度
1、园务委员会审议提出的意见需经园长批准方能生效;当多数委员与园长意见不一致时,其方案或暂缓执行,以待复议。
2、园务委员会审议的事项,由园长提交园务委员会。
园长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可以书面委托副园长提交。
对拟审议的事项,有关部门必须做好准备,并将讨论文稿事先印发给各委员。
审议结果要记录在案;执行情况应通报各委员。
3、园务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和支持。
主任委员因故不能主持,应书面委托副主任委员主持召开。
4、园务委员会一般每学期召开1-2次。
特殊情况下,也可以随时召开。
5、园务委员会应有三分之二的委员参加方可召开,否则不能立会。
第七条园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是园长室。
每次开会之前,园长室要做好会务和组织工作。
第八条本章程的修改应经园务委员集体讨论,并经园长批准。
第九条本章程由园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章程经幼儿园园务委员会和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
自颁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