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工程信息管理监理实施细则
水利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水利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公司目录1、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和开工签证监理实施细则2、工程建筑材料质量合格签证监理实施细则3、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监理实施细则4、土石方明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联单5、混凝土工程监理实施细则6、砌体工程监理实施细则7、工程质量检测监理工作规程8、工程支付监理实施细则9、工程文件管理办法10、工程验收监理工作规程********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根据水利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和**县***乡人民政府对该工程管理的规定,为按合同文件要求做好工程施工过程的质量、工期、投资控制及合同、安全管理,明确监理部对**县**乡饮水安全工程的施工管理程序,顺利完成施工监理任务,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和开工签证监理实施细则一、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施工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根据《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若干规定》、《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1999)、《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一)》(SDJ249-88)、《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试行)》(SL176-1996)、《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1999)等有关工程规程、规范、标准等要求编制。
第二条施工单位必须认真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正确认识和处理质量与信誉,质量与效益的关系,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配备专职质检员,进行质量检查控制与内部监督,并主动接受监理工程师监督和检查。
第三条施工过程检查必须坚持“三检制”即初检、复检、终检,对分工序施工的单元工程,上一道工序终检不合格,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各工序施工必须在质量检查合格的基础上进行衔接。
发生质量事故,应立即向监理部报告并按“三不放过”的要求进行事故检查和处理。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重视施工期间工程资料的搜集、整理和总结工作,建立和健全技术档案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
水利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水利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一、为了加强水利工程的监理工作,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水利工程建设的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细则。
二、本细则适用于各类水利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水库、渠道、泵站等水利设施。
第二章监理单位的组织与管理一、监理单位应当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选择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工程师从事监理工作。
二、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监理管理体系,明确职责分工,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监理单位应当定期对监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监理水平和专业素养。
第三章监理任务一、监理单位应当在工程施工前制定监理计划,并报告建设单位。
二、监理单位应当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理,确保施工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标准。
三、监理单位应当对工程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整改情况。
第四章监理报告与验收一、监理单位在每个阶段结束后应当及时编制监理报告,报送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
二、监理报告应当真实反映监理工作情况,提出建设性意见,并保证监理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三、建设单位应当根据监理报告对工程进行验收,确认工程质量,并按照监理意见整改不足之处。
第五章管理与监督一、监理单位应当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保持密切合作,协调解决工程问题,确保工程质量。
二、相关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监理单位的监督,确保监理工作的规范和有效性。
三、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发现违规行为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六章处罚与奖励一、对于监理单位工作不力或渎职失职的行为,应当给予相应处罚,直至撤销监理资格。
二、对于监理单位工作出色或有重大贡献的行为,应当给予奖励,并在相关领域进行表彰。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修改,以最新版本为准。
愿本细则能够有效规范和引导水利工程监理工作,推动水利事业的发展和进步。
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实施细则范本

第一章监理守则一、关于监理人第一条:监理人必须严守独立、公正、廉洁的原则,对工程项目具有高度的责任感。
第二条:监理人须与承包人模范遵守国家及地方的各种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执行技术规程、规范,并且尊重当地的民俗、民情。
第三条:严格按照工程合同来实施对工程的监理,既要保护发包人利益,又要公正、合理的对待承包人。
第四条:监理人须廉洁勤业,不得接受除发包人所支付的工程监理酬金以外的任何与工程项目有关的单位或个人的回扣、津贴或其它间接报酬。
第五条:监理人须严守秘密,对所了解的关于发包人或承包人的经济技术情报,除经授权外不得泄露。
第六条:监理人必须观点鲜明,对其认为正确的判断或决定遭发包人否决时,亦应书面向发包人说明其理由,并阐明否决可能引起的后果。
对发包人的某些决定认为不妥时,则应主动向发包人阐明可能导致的不良影响。
第七条:监理人及其成员不得经营或参与与工程项目有关的任何商业活动,也不得在政府部门或项目有关的施工单位、设备、材料供应单位任职或兼职。
第八条:监理人必须光明磊落,不得采用不正当手段竞争业务,不得伤害、诽谤、诬陷其他发包人单位。
第九条:•监理人须定期向发包人汇报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及其监理业务开展情况,不得谎言欺骗发包人,或故意掩饰工作中的失误。
二、关于监理工程师:第十条:监理人员须守法、公正、清廉、坚持科学态度、实事求是,以严谨的作风和服务的观念,热情为工程项目服务。
第十一条:监理工程师必须熟悉各自的业务,对其设计文件,技术规范,施工程序,安全措施,施工工艺,验收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及各类相关的合同文件,应认真理解与熟悉,并正确操作。
第十二条:监理人员应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解决工程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第十三条:监理人员在熟悉业务的同时,尚应加强信息管理工作,本着科学、求实的态度支持设计、施工及科研单位对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方案实行优化,大胆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方案。
第十四条:监理人员须清正廉明,不得私自在施工、物资材料设备供应等单位兼职或收取贿赂,或有徇私舞弊行为,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泄露发包人或施工单位的业务情报。
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细则(两篇)

引言概述: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细则是指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阶段中,监理工作的具体细则和要求。
它对监理单位及其监理人员在水利水电工程监理过程中的职责、要求和监理方法进行详细规定,旨在确保水利水电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
正文内容:一、监理单位的基本职责1. 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监理,并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建立工程组织协调机制。
2. 监理单位应组织监督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行为,确保工程建设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
3. 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确保施工单位按照设计图纸和合同要求进行施工,如有问题及时提出并指导整改。
4. 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工程资料管理制度,按照要求及时报送有关部门和建设单位。
5. 监理单位应加强对工程质量检测、试验以及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和质量验收工作的监督,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二、监理人员的资质要求1.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持有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2. 监理人员应参加相关培训,提高自身的监理水平和业务能力。
3. 监理人员应严格履行职业道德,保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态度,确保监理工作的真实可靠性。
4. 监理人员应定期参加技术交流和业务研讨,学习新的监理理念和技术方法,不断提升自身的监理能力。
三、监理方法及要求1. 监理单位应制定科学合理的监理计划和方案,并按照计划进行监理工作。
2. 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日常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进度和安全措施。
3. 监理单位应认真处理工程进度和质量问题,并及时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出整改意见。
4. 监理单位应加强对工程施工材料和设备的检查,确保其质量符合要求。
5. 监理单位应加强对工程验收过程的监理,确保工程达到规定的验收标准。
四、监理报告与交底1. 监理单位应定期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报告,详细记录工程进展、质量问题和施工过程中的相关情况。
2. 监理报告中应包括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的评价和监理意见。
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实施细则范例-章

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实施细则范例目录第1章安全施工监理实施细则1.1 总则1.2 监理安全生产监督保证体系1.3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措施1.4 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1.5 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1.6 爆破作业安全监督管理规定1.7 大型土石方作业安全监督管理规定1.8 高边坡安全监督管理规定1.9 施工用电安全监督管理规定1.10 设备及物资存放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2章设计文件,图纸审核监理实施细则2.1 总则2.2 设计文件审核的依据2.3 审核程序2.4 审核的主要内容2.5 其他第3章工程验收监理实施细则3.1 总则3.2 工程质量验收与评定组织3.3 工程验收的程序3.4 工序和单元工程检查验收3.5 分部工程验收3.6 阶段(中间)验收3.7 单位工程验收3.8 合同工程竣工验收3.9 其他第4章信息管理监理实施细则4.1 总则4.2 施工期监理信息来源及分类4.3 信息流通程序4.4 信息收集和传递规则4.5 工程信息计算机辅助管理4.6 信息的整理,保存和归档第5章施工测量监理实施细则5.2 施工测量的质量管理5.3 控制测量5.4 施工放样5.5 施工期变形监测5.6 机电及消防测量5.7 竣工测量及其他第6章工程原材料及混凝土检测试验监理实施细则6.1 总则6.2 工程原材料进场验收质量控制6.3 混凝土配合比的设计及试验6.4 混凝土拌和生产过程中的试验检测监理第7章基础验收监理实施细则7.1 总则7.2 基础验收准备7.3 基础验收程序7.4 基础验收资料7.5 其他第8章土石方明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8.1 总则8.2 施工准备工作监理8.3 施工过程监理8.4 施工质量控制8.5 工程验收8.6 其他第9章土石坝填筑料开采施工监理实施细则9.1 总则9.2 料场复查与规划9.3 施工准备工作监理9.4 施工过程监理9.5 施工质量控制9.6 其他第10章坝体石方填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0.1总则10.2施工准备工作监理10.3施工过程监理10.4施工质量控制10.5质量检查与验收10.6其他第11章粘土心墙坝填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1.2施工准备工作监理11.3施工过程监理11.4施工质量控制11.5质量检查与评定第12章砌石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2.1总则12.2施工准备工作监理12.3施工过程控制12.4质量检查与评定第13章土石合成材料铺设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3.1总则13.2施工准备工作监理13.3施工过程控制13.4质量检验与评定13.5其他第14章水泥灌浆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4.1 总则14.2 施工准备工作监理14.3 施工过程监理14.4 施工质量控制14.5 质量检查与评定第15章混凝土防渗墙监理实施细则15.1 总则15.2 施工准备工作监理15.3 施工过程控制15.4 质量检验与评定15.5 其他第16章水工隧洞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16.1 总则16.2 施工准备工作监理16.3 施工过程监理16.4 施工质量控制16.5 质量检查与工程验收16.6 其他第17章锚喷支护监理实施细则17.1 总则17.2 施工准备工作监理17.3 施工过程监理17.4 施工质量控制17.5 质量检验与评定17.6 其他第18章预应力锚索加固监理实施细则18.1 总则18.2 施工准备工作监理18.3 施工过程监理18.4 施工质量控制18.5 质量检验与评定第19章混凝土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19.1 总则19.2 施工准备工作监理19.3 施工过程监理19.4 施工质量控制19.5 质量检验与评定第20章安全监测监理实施细则20.1总则20.2仪器及辅助装置的采购与保管20.3仪器埋设准备20.4仪器埋设安装20.5观测与维护20.6质量检验与验收20.7其他第21章混凝土灌注桩监理实施细则21.1总则21.2 施工准备工作监理21.3 施工过程监理21.4 施工质量控制21.5 质量检查与评定第22章高压喷射灌浆防渗墙工程监理实施细则22.1 总则22.2 施工准备工作监理22.3 施工过程控制22.4 质量检查评定22.5 其他第23章金属结构安装监理实施细则23.1 总则23.2 施工准备工作监理23.3 施工过程监理23.4 施工质量控制23.5 质量检验与评定23.6 其他第24章水轮发电机组安装监理实施细则24.1 总则24.2 施工准备工作监理24.3 施工过程监理24.4 施工质量控制24.5 质量检查与评定第1章安全施工监理实施细则1.1 总则(1)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目标:1)创建“安全文明工程”。
工程监理细则范本(水利工程)

工程监理细则范本(水利工程)1. 监理工作概述本细则适用于水利工程的监理工作。
监理工作旨在确保工程项目按照规定的技术标准、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施工,并协助业主进行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
2. 监理责任与义务2.1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术资质和相关工程经验,能够独立行使监理职责。
2.2 监理人员应全程参与工程质量的把关,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并协调解决工程质量方面的争议。
2.3 监理人员应按照合同约定,定期向业主和施工单位提交监理报告,详细记录工程进展情况、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情况等。
3. 监理流程3.1 开工前- 监理人员与业主、施工单位进行沟通,明确工程的设计要求、技术标准和监理要求。
- 监理人员审核工程图纸和技术文件,确保设计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
3.2 施工过程中- 监理人员全程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文明施工工作。
- 监理人员按照施工计划,定期进行工程现场检查,核实施工进度和质量。
- 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进行抽查和把关。
- 监理人员及时记录并整理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 监理人员参与工程质量验收,确认工程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
3.3 完工后- 监理人员对工程进行结算审核,确认施工单位完成工程量和质量要求。
- 监理人员编制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评价工程施工质量和监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4. 监理报告与记录监理人员应按合同约定,每月提交一份监理报告给业主和施工单位。
监理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工程进展情况汇报- 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汇报- 工程质量抽查结果- 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工作的评价5. 监理人员权益保障5.1 监理人员应按合同约定获得相应的报酬,并享有相应的工作条件。
5.2 业主和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监理人员履行监理职责,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5.3 如遇到工程质量争议,监理人员有权向业主或有关部门提出申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以上为工程监理细则范本(水利工程)的概要内容,具体细则和实施细节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水利水电工程信息管理监理实施细则
水利水电工程信息管理监理实施细则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水利水电工程在我国的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水利水电工程的顺利实施和运行,信息管理监理成为不可忽视的环节。
本细则旨在规范水利水电工程信息管理监理工作,确保信息系统的有效运行,提高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水平。
二、信息管理监理的目的和范围1. 目的:本细则旨在建立完善的水利水电工程信息管理监理制度,旨在提高工程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经济效益,保证工程按照规划和设计要求进行,确保信息系统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2. 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的信息管理监理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数据采集、存储与维护、数据分析与处理、安全与保密管理等内容。
三、信息管理监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责1. 组织机构:信息管理监理工作由工程项目的相关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共同组成,成立信息管理监理小组,并设立信息管理监理专职人员。
2. 职责:- 协助制定信息管理监理方案和运行细则;- 监督工程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和运行;- 定期对工程数据进行检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对工程信息系统进行安全性及可靠性的评估;- 提供工程信息管理决策支持与服务;- 协助解决信息系统运行中的问题和难题。
四、信息管理监理的工作流程1. 信息管理监理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前期准备阶段、工程建设阶段和运维管理阶段。
2. 前期准备阶段- 制定信息管理监理方案和运行细则;- 确定信息管理监理小组成员,并明确各成员的职责;- 对工程信息系统进行评估,确定改进和优化方向;- 准备相关工作所需的硬件和软件设备。
3. 工程建设阶段- 监督工程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和运行,确保系统按照规划和设计要求进行;- 检查和审核工程数据的采集、存储和维护过程;- 协助解决工程信息管理中遇到的问题和难题;- 定期进行信息管理监理报告,反馈工程管理情况。
4. 运维管理阶段- 对工程信息系统进行安全性及可靠性的评估;- 提供工程信息管理决策支持与服务;- 定期检查工程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必要的数据分析与处理;- 组织开展工程信息管理技术交流和培训活动。
水电改造监理实施细则
水电改造监理实施细则为了确保水电改造工程的顺利进行以及保证改造品质的优良,需要有一套完整的监理实施细则。
本文将针对水电改造工程的监理进行详细的规范和规定,确保水电改造的质量和进度。
一、监理实施前的准备工作1.在开展监理工作之前,监理机构应当熟悉水电改造项目的设计文件、合同、技术规范以及其他相关文件和资料。
2.监理机构应当安排有经验丰富的监理工程师进行监理工作,并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监理人员的调配工作。
3.监理工程师应当对项目进行现场勘察,并编制监理计划、监理方案和监理报告。
二、施工监理的实施1.监理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合同要求进行水电改造工程的监理,不得随意调整施工工艺和设备。
2.监理工程师应当每天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并记录下各项工作的进度和质量情况。
3.监理工程师应当对施工人员的资质进行审核,并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
4.监理工程师应当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监督,确保施工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证施工过程中不发生事故。
5.监理工程师应当对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材料进行检验和抽样检测,以确保材料的质量符合设计和合同要求。
6.监理工程师应当对施工现场的质量验收进行监督,并及时对不合格的工程进行整改和返工。
三、监理报告的编制1.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监理计划和监理方案的要求编制监理报告,监理报告应当真实、准确地反映出施工质量、进度和安全状况。
2.监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工程变更情况、质量问题、进度问题、安全问题、合同履行情况以及监理工程师的意见和建议。
3.监理报告应当在每个月底前编制并提交给业主及工程总承包单位。
4.监理报告应当及时进行传阅和备案,并按照要求向相关方面推送。
四、监理奖惩制度1.若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存在违约行为或发生不可抗力等情况导致施工质量、进度不能满足设计和合同要求,监理机构有权提出奖惩建议,由业主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给予施工单位相应的奖励或处罚。
2.若监理机构在监理工作中出现工作失误或疏忽等情况导致施工质量、进度受影响,由监理机构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业主的经济损失。
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文件、图纸审核监理实施细则
设计、图纸审核监理施行细那么2.1总那么(1)本细那么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合同规定监理对设计、图纸负有审核责任的工程。
(2)对承建按规定提交的设计图纸和监理行使审查权。
(3)未经监理审核批准签发的任何设计和图纸不能作为正式施工的根据监理工程师有权回绝支付签证。
2.2 设计审核的根据(1)设计使用的规程、。
(2)公布的有关技术规程、和。
(3)施工合同技术条款。
(4)已经审查批准的设计和设计委托合同书。
2.3 审核程序(1)监理机构收到批转的设计和图纸后在14天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将审核上报给业主。
(2)承建必须在单项工程施行前28天内提交按照合同规定应由承建自行设计〔合同规定的工程〕各工程工程的图纸、报监理机构由监理机构审核后报批准。
(3)监理机构设计审核流程:1)监理收到设计和图纸并进展登记后送总监〔或副总监〕批阅。
2)总监〔副总监〕阅批后送工程技术部审核。
3)工程技术部安排专人对设计图纸逐项审核并填写审阅记录单提出审查结果和处理经部门负责人审查签字后报送总监。
4)总监〔副总监〕对工程技术部报送的审核结果进展复核并上报业主。
2.4 审核的主要内容设计和图纸审核的主要内容是:(1)施工详图与相应工程、部位图纸的差异工进展工程量复核。
(2)开挖类图纸建筑物轮廓线及转角坐标与实际地形的符合程度。
(3)混凝土构造与开挖及金结互相关系是否正确。
(4)钢筋图与混凝土构造图配套关系及钢筋图与钢筋材料表是否对应。
(5)金结、机电图与埋件对应关系图及标识是否有误。
(6)灌浆图及其他图纸编辑部构造图能否满足施工需要。
(7)图纸标注尺寸、高程、说明是否有误可否作为施工根据。
(8)构造优化的详细建议。
2.5 其他(1)无监理工程师是否提出审核其技术责任和存在问题不应由监理负责。
(2)由业主签发的图纸承建应认真研究领会设计意图和设计要求按正常程序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如发现该设计图纸尚有某些遗漏、欠缺和问题那么承建应在收到图纸或后14日内以书面方式监理机构和业主。
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图纸审核监理实施细则
设计文件、图纸审核监理实施细则2.1 总则(1)本细则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合同规定监理单位对设计文件、图纸负有审核责任的工程。
(2)对承建单位按规定提交的设计图纸和文件,监理单位行使审查权。
(3)未经监理审核批准签发的任何设计文件和图纸,不能作为正式施工的依据,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支付签证。
2.2设计文件审核的依据设计使用的规程、规范。
)(1国家颁布的有关技术规程、规范和标准。
()2施工合同文件技术条款。
(3)已经审查批准的设计文件和设计委托合同书。
(4)2.3审核程序监理机构收到批转的设计文件和图纸后,在14天内完成审核()1工作,并将审核意见上报给业主单位。
承建单位必须在单项工程实施前28天内,提交按照合同规定应由承建单位自行设计<合同规定的工程)各工程工程的图纸、文件,报监理机构,由监理机构审核后报批准。
b5E2RGbCAP监理机构设计文件审核流程:(3)1(监理办公室收到设计文件和图纸并进行登记后,送总监<或副总监)批阅。
2( 总监<副总监)阅批后送工程技术部审核。
工程技术部安排专人对设计图纸逐项审核,并填写审阅记录单,提出审查结果和处理意见,经部门负责人审查签字后报送总监。
p1EanqFDPw4(总监<副总监)对工程技术部报送的审核结果进行复核并上报业主。
2.4 审核的主要内容设计文件和图纸审核的主要内容是:)1( 施工详图与相应工程、部位招标图纸的差异,工进行工程量复核。
)2( 开挖类图纸建筑物轮廓线及转角坐标与实际地形的符合程度。
)3( 混凝土结构与开挖及金结相互关系是否正确。
)4( 钢筋图与混凝土结构图配套关系及钢筋图与钢筋材料表是否对应。
)5( 金结、机电图与埋件对应关系图及标识是否有误。
)6( 灌浆图及其他图纸编辑部结构图能否满足施工需要。
)7( 图纸标注尺寸、高程、说明是否有误,可否作为施工依据。
)8( 结构优化的具体建议。
2.5 其 他)1( 无论监理工程师是否提出审核意见,其技术责任和存在问题不应由监理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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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信息管理监理实施细则
4.1总则
(1)本细则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的信息管理工作。
(2)本细则编写的依据:
1)国家和部委颁布的有关规程、规范。
2)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3)工程施工合同。
(3)工程建设监理信息管理工作,是指监理机构对工程建设中各信息源发出的工程信息的收集、加工处理、传递、使用及储存等的全部管理工作。
(4)信息管理是监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贯穿于监理工作的全过程。
信息管理的目的,是通过有组织的信息交流,使有关人员能及时、准确地获得相应的,作为分析、判断、控制、决策的依据,也为工程建成后的运行、管理、缺陷修复积累资料。
(5)监理信息的工程编目划分,按工程项目竣工资料编目大纲正式发布后执行,详细编目报业主审定。
4.2 施工其监理信息来源及分类
4.2.1业主信息
(1)由业主单位提供的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或技术设计)报告、各
类专题报告、工程施工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文件等。
(2)由业主单位下发的有关建设管理的各类“规定”、“办法”、“要求”,有关工程建设的各类计划、指示、通知、简报及其他文函,有关呈报事项的批复、批转、复函等。
4.2.2设计信息
包括施工详图、施工技术要求、技术标准、设计变更、设计(代)通知等文件。
4.2.3施工信息
主要由承建单位发出的工程项目施工信息。
(1)施工合同管理信息。
包括工程项目开工申请报告、施工组织设计、对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的反馈意见、合同变更及设计变更
问题的函(报告)等。
(2)施工质量信息。
包括承建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的报告;承建单位测量、试验机构资质资料;原材料合格证明、试验资料、中间
产品检测试验资料;单元工程、分部、分项工程“三检”资料
及验收申请、工程验收质量评定资料及验收施工报告;质量安
全事故处理报告及施工记录;施工质量安全月报等。
4.2.4由监理单位收集、整理、加工、传递的信息
(1)综合管理类信息。
包括监理合同、协议,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工作程序、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
(2) 组织协调类。
包括施工图审查意见,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
查意见、质量保证体系审查意见、开工申请报告的批复意见、设计变更签审单、设计交底会审纪要,专题及协调会议纪要、监理工程师指令、监理工作联系单等,有关通知及批复文件。
(3) 质量控制类。
包括合同项目划分,原材料及中间产品监理检测
试验资料,测量成果复核资料,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因施工质量而发生的停工令、返工令、复工令,工程质量简报。
(4) 综合记录报告类。
包括监理月报、年报、监理日志、监理大事
记、监理工作总结等。
(5) 验收总结类。
包括工序、单元工程及分部工程检查及开工、开
仓签证及质量评定资料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竣工验收鉴定书及质量等级评定资料、监理报告。
(6) 其他有关合同规定和双方约定的资料。
4.3 信息流通程序
监理工作的信息构成是多样的,包括有文字信息、声像、语言信息、新技术信息等。
但主要和大量的多为文字信息。
信息流通程序见图4-1。
图4-1
4.4 信息收集和传递规则
(1) 一切工程信息,均以书面形式为准。
(2) 凡送监理单位的文件,都必须经监理机构办公室签收,统一填
写文件处理流程卡。
填写项目包括:发文单位、文件名称、文
号和签收日期。
该处理单连同文件交总(副总)监理工程师审
阅后,批转至监理机构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文件的收、发应录
入存档。
(3)第一颗朵儿迥有关参建单位发送的文件(除月报、周报等外),按文件去向分成:
1)送往业主有关部门的文件。
2)送往施工承建单位的文件。
3)监理工作联系单为送往业主、设计单位或施工承建单位的非正式文件,用于对某些局部、具体事项进行协调,提请注意或要
求了解、要求配合等用途。
所有正式文件在总(副总)监审查批准后,由监理机构办公室负责制、登记和发送。
(4)各单位不负有信息管理职能的个人或业务部门之间传递的信息,不能视为代表单位的正式传输信息。
紧急情况或特殊情况
下,必须立即由个人或各单位业务部门间直接传输信息时,事
后应尽快按正常程序正式补传该信息。
(5)除合同文件有专门规定或业主另有指示外,业主各部门对承建单位有关质量的指示、规定和要求等,都应经由监理机构转发
至承建单位。
(6)除合同文件有专门规定或业主另有指示外,承建单位向业主报送的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表报和要求,都须经监理单位审核,并转发,一般情况不得跨越。
(7)监理机构在收到业主转发的设计文件后,应尽快指派监理现按照程序进行审核后,并将审核意见上报业主单位。
(8)对于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缺陷,承建单位、设计单位、业主单位和监理机构的四方中,不管谁先发现,都不得隐瞒,应尽快
通知其他各方。
不管何种原因造成质量事故或质量缺陷,承建
单位应尽快报这事故情况报告或缺陷表报,为事故类型、原因
的分析判断,处理措施研究提供信息。
(9)为确保信息质量,承建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各种报告、文函及各种报表等,应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及监理细则以及业主
单位的规定、通知等文件的要求整理、编制。
若文件编制粗糙、资料不全,信息不准或重要内容欠缺的,监理单位有权要求补
充、增加信息数量,直至将其退回,重新报送。
(10)监理工程师应准确、及时做好监理日记、现场值班记录,全面收集现场环境条件、承建单位资源投入(注意各级责任人
员在岗情况)、设备运行情况、施工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可能影响
施工质量、进度的其他事项等信息,并做好必要的分析、加工、交流和存储工作。
(11)凡需要存储的信息,必须按规定进行分类,按工程信息编码建档存储。
已存储的信息,应管理有序,便于检索。
4.5工程信息计算机辅助管理
(1)根据施工任务,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专职(或兼职)信息员和
计算机管理员,保证计算机辅助系统能发挥正常效能。
(2)按业主有关文件、通知的要求,信息员应在规定的日期、时间以前,把从施工现场收集到的规定信息、内容,输入建设单位计算机网络,为领导了解情况、分析问题和决策判断提供参考资料。
(3)为提高监理计算机辅助管理水平,根据监理工作需要,配备适当数量的计算机和辅助设备,以及必要的支持软件,以形成监理机构内部的信息管理网络,并与建设单位的网络系统链接。
4.6 信息的整理、保存和归档
(1)监理信息的整理、立卷和归档,是在总(副总)监领导下,由监理机构办公室主任负责、各业务部门协助执行,并接受业主单位的归口管理、业务指导和监督。
(2)归档信息的范围、内容和分类整理、立卷,以及签字、盖章等手续,应严格按照业主单位有关规定和监理细则执行。
(3)监理信息是工程建设的重要资料,它的收集、积累、整理、立卷是与项目建设同步进行,必须严格防止损毁涂改、泄密等,不允许有虚假现象发生。
(4)凡需要立卷、归档的各种监理信息,都应做到书写材料优良、字迹清楚、数据准确、图像清晰、信息载体能够长期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