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销售票管理基本信息表
山西省煤炭销售票使用管理办法

《山西省煤炭销售票使用管理办法》已经2007年8月22日省人民政府第11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省长于幼军二○○七年八月三十日山西省煤炭销售票使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促进煤炭工业以及产煤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规范煤炭生产经营秩序,防止非法违法生产的煤炭进入流通和消费领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煤炭销售票是指煤炭生产、销售、购买、加工转化、运输、使用合法性的有效凭证。
煤炭销售票由省煤炭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发放给证照齐全的合法煤炭生产企业,并随煤炭流转,在省内终端用户或者完成出省销售时回收。
第三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煤炭生产、销售、购买、加工转化、运输、使用的单位和个人以及煤炭生产、运销监督管理部门均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煤炭销售票管理工作的领导,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煤炭销售票有关工作的组织协调。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煤炭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管理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煤炭销售票的发放、使用、回收、核查等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监察、工业经济等有关部门依照各自的职责,做好煤炭销售票的监督管理工作。
铁路运输、电力、煤炭运销等单位依照各自的职责,做好煤炭销售票的执行使用工作。
第六条鼓励利用现代科技手段,积极推广使用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七条煤炭销售票票面根据运输方式分为《山西省煤炭销售票(铁路)》、《山西省煤炭销售票(公路出省)》和《山西省煤炭销售票(公路内销)》三种。
煤炭生产、经营企业通过铁路销售煤炭时使用《山西省煤炭销售票(铁路)》,通过公路出省销售煤炭时使用《山西省煤炭销售票(公路出省)》,通过公路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销售或者自用煤炭时使用《山西省煤炭销售票(公路内销)》。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煤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煤炭生产企业的核定生产能力、企业的生产安排和销售情况逐月发放煤炭销售票。
煤炭销售管理制度

煤炭销售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煤炭销售,加强对销售环节的监督与控制,实现煤炭销售工作的规范化、透明化、高效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销售原则煤炭销售要严格执行“届时价格、款到付煤、提质增收”的销售原则,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
二、市场、计划管理1.统一规划煤炭营销市场、宣传“公用”品牌效应。
2.扩大煤炭销售区域,开发、建立大客户档案,稳定优质客户资源同时,积极发展战略用户,立足周边市场,积极开拓外围市场。
3.定期召开会议、在调研,解析预测煤炭市场的基础上,制定月销售计划,根据生产、库存、市场和运输等经营过程的实际状况,制定下月销售计划。
三、合同、(订单)、结算管理1.煤炭销售合同的签订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煤炭销售的实际情况,销售合同要使用统一的合同文本。
2.煤炭销售科要建立战略用户档案,与之签订全年的销售合同或意向性协议。
3.煤炭销售坚持不交款不发货的原则,确保所签销售合同、(订单)的顺利实施,有效履行。
4.销售科每月制订并落实销售计划。
结算时由仓储科出具《出库单》,统计科出具《销售过磅计量单》。
经领导审批后,报财务部办理结算手续。
四、价格管理1. 设立煤炭销售价格管理委员会。
煤炭销售价格由价格管理委员会根据经营成本统一制定。
2.销售科根据市场动态,季节变化及时向价格管理委员会提供有关信息,煤炭销售价格管理委员会统一制定煤炭销售价格。
煤炭销售价格的制定应严格遵循最低限价和届时价格的原则。
3.对长期战略用户,一次性交清全部煤款的,经价格管理委员会批准可适当调整价格,对战略用户价格的调整可采用“一户一议”的方式。
五、信息管理1.建立客户档案。
包括确定重点客户、关键客户;客户结构解析,客户机会解析,客户需求解析等。
及时为生产部提供客户相关信息。
按照“调质、提质、增效”的原则,采用分级筛选方案,谋求利益最大化。
2.建立销售台账。
每天9:00时前将一天的销售数量,品种和剩余订单量登入台账。
每月25日前与仓储部、账务部进行对账。
煤炭销售票使用管理规定

本文来自: 中国煤矿安全网() 详细出处参考:为进一步加强山西省煤炭销售票使用管理,规范煤炭生产经营秩序,防止非法违法煤炭进入流通和消费领域,根据《山西省煤炭销售票使用管理办法》(省政府第212号令)及《山西省煤炭销售票使用管理办法实施2、本文来自: 中国煤矿安全网() 详细出处参考: 为进一步加强山西省煤炭销售票使用管理,规范煤炭生产经营秩序,防止非法违法煤炭进入流通和消费领域,根据《山西省煤炭销售票使用管理办法》(省政府第212号令)及《山西省煤炭销售票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煤炭生产企业1、各企业销售原煤时,应当向购买方出具同等数量的煤炭销售票,同时建立煤炭销售票使用明细及台帐。
各企业必须本文来自: 中国煤矿安全网() 详细出处参考:为进一步加强山西省煤炭销售票使用管理,规范煤炭生产经营秩序,防止非法违法煤炭进入流通和消费领域,根据《山西省煤炭销售票使用管理办法》(省政府第212号令)及《山西省煤炭销售票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煤炭生产企业1、各企业销售原煤时,应当向购买方出具同等数量的煤炭销售票,同时建立煤炭销售票使用明细及台帐。
建立健全煤炭销售票管理机构和使用制度,有专人负责;票据开具必须规范正确,加盖本企业印章;按照规定认真填写煤炭销售票使用台帐。
3、严禁销售煤炭时不按规定出具煤炭销售票;严禁转让、倒卖、套开煤炭销售票。
违反管理规定将依据《山西省煤炭销售票使用管理办法》及《山西省煤炭销售票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煤炭加工转化、经营企业和用户1、煤炭加工转化企业、煤炭经营企业和煤炭用户购买煤炭时必须从煤炭生产企业取得同等数量的煤炭销售票,并随煤炭流转,持票运输,同时建立煤炭销售票回收明细及台帐。
2、煤炭加工转化企业、煤炭经营企业和煤炭用户必须建立健全煤炭销售票管理机构和回收、使用制度,有专人负责;票据开具必须规范正确,加盖本企业印章;按照规定认真填写煤炭销售票回收、使用台帐。
山西省煤炭销售票管理办法(2010年版)

关于启用2010年版《山西省煤炭销售票》的通知晋煤经发[2009]340号各市煤炭工业局、各国有重点煤炭企业集团、平朔煤炭工业公司、太原煤炭气化集团公司、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山西省统配煤炭经销总公司、山西省焦炭集团、省监狱管理局、山西国新能源发展公司、山西能源产业集团公司、各有关单位:根据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山西省煤炭销售票使用管理办法》和省厅配套出台的《实施细则》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规范和加强煤炭销售票的使用和管理工作,省厅决定从2010年1月1日起,启用2010年版《山西省煤炭销售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从2010年1月1日零时起,全省各用票单位统一启用2010年版《山西省煤炭销售票》,同时停止开具2009年版《山西省煤炭销售票》。
各单位在申领2010年版《山西省煤炭销售票》时,要将已使用的2009年版《山西省煤炭销售票》的各类存根联和未使用的票据,按申领渠道于2010年1月15日前交回省煤炭票证管理中心。
二、2010年版《山西省煤炭销售票》分手工票和机打票两类。
手工票据一式三联。
第一联为存根联(紫色)、第二联为开票单位留存联(暗红色)、第三联为回收联(蓝色)。
机打票只打印回收联(蓝色)供流转使用,其存根联数据,按铁路票、公路出省票、公路内销票、洗(储)煤换票专用票等票种分类信息,存储在网络系统数据库内,可以表格形式输出打印。
三、2010年版《山西省煤炭销售票》手工票的票面内容包括:票头、区域代码、省市县矿四级标志,生产许可证号、经营许可证号、票种类代号、票顺序号、单位和数量,并套印“山西省煤炭工业厅监制”、“山西省煤炭票证管理中心票证专用章"印章。
机打票票面内容包括:上方印有“山西省煤炭销售票”字样,并套印“山西省煤炭工业厅监制”印章,票面左下方套印“山西省煤炭票证管理中心票证专用章”印章,票面左上角印有“(2010)”和8位阿拉伯数字的编号;票面右上角留有36*36平方毫米的白色窗口供打印二维码使用;其余票面内容,包括区域代码、省市县矿四级标志,生产许可证号、企业名称、单位和数量等信息,根据票种的不同要求打印。
销售合同发票管理表(带详尽条款)

合同编号:_______销售合同发票管理表甲方(卖方):_______乙方(买方):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销售合同发票管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背景1.1 甲方为一家依法注册成立的销售企业,具备销售合同发票开具的资质。
1.2 乙方为一家依法注册成立的购买企业,需要甲方提供销售合同发票。
二、合同内容2.1 甲方同意按照乙方的采购订单,向乙方开具合法有效的销售合同发票。
2.2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销售合同发票金额,按时足额支付货款。
三、发票开具及管理3.1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采购订单后,按照订单金额开具销售合同发票。
3.2 甲方开具的销售合同发票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乙方的采购订单内容。
3.3 甲方开具的销售合同发票应加盖甲方公章,并由甲方指定的专人负责管理。
3.4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开具的销售合同发票后,及时进行审核,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
3.5 乙方应在审核通过后,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将货款支付给甲方。
四、合同解除4.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4.2 合同解除后,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发票的收回、货款的结算等。
五、争议解决5.1 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5.2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约定6.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6.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卖方):_______乙方(买方):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附件:采购订单(编号:_______)注:本合同仅供参考,具体合同内容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煤炭行业资料表格

煤炭行业资料表格煤炭作为我国主要的能源来源之一,一直以来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煤炭行业的发展对于国家经济和能源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在了解煤炭行业的发展和现状时,我们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大量的资料和数据。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通过一些重要的煤炭行业资料表格,探讨煤炭行业的发展动态和相关问题。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煤炭行业的生产情况。
表格1展示了我国近几年的煤炭产量和进出口情况。
从表格中可以看出,尽管我国有意推进清洁能源的发展,但煤炭产量仍然处于较高水平。
进出口数据显示,中国是全球最大的煤炭消费国和生产国。
接下来,我们关注一下煤炭行业的煤炭资源储量和产煤区分布情况。
表格2展示了我国各省份的主要煤炭资源储量和产煤区分布。
从表格可以看出,中国的煤炭资源主要分布在北方地区,其中山西、内蒙古和河北三省的煤炭资源储量最为丰富。
这也与我国北方地区的地质构造和地质历史有关。
然后,我们来看一下煤炭行业的环境问题。
表格3展示了我国煤炭行业的主要环境污染物排放情况。
从表格可以看出,煤炭的开采、生产和燃烧都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碳、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有害物质。
这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因此,减少煤炭行业的污染排放成为了当务之急。
接着,我们关注一下煤炭工人的安全问题。
表格4展示了我国煤矿事故的统计数据。
从表格可以看出,尽管我国在保障煤矿工人安全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煤矿事故仍然时有发生。
煤矿事故不仅给煤矿工人的生命安全带来了威胁,也给煤炭行业的形象和可持续发展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最后,让我们来看一下煤炭行业的未来发展。
表格5展示了我国煤炭消费结构的变化趋势。
从表格可以看出,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能源结构的调整,清洁能源的比重逐渐增加,而煤炭的比重逐渐下降。
这意味着在未来的发展中,煤炭行业需要转型升级,加强清洁能源的利用,推动可持续发展。
通过上述的表格,我们对煤炭行业的发展动态和相关问题有了更清晰的了解。
煤炭作为我国重要的能源来源,其发展对于国家经济和能源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两票”的管理标准及实施细则(四篇)

“两票”的管理标准及实施细则“两票”是指煤炭生产企业在销售煤炭时,需购买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颁发的煤炭生产许可证和相应品种的销售票证。
管理“两票”的标准及实施细则如下:1. 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标准:- 煤炭生产企业必须具备矿山权或与矿山所有权人签订有煤炭生产合同。
- 煤炭生产企业须具备符合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要求的煤炭生产条件。
- 煤炭生产企业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煤炭开采和矿山安全标准进行生产,并进行相应投资保障。
2. 销售票证管理标准:- 煤炭销售企业须具备品牌信誉和市场信誉,经过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认定。
- 煤炭销售企业必须按照国家市场监管部门的规定,对销售的煤炭进行质量检验和计量检验。
- 煤炭销售企业必须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的要求,进行经营行为的规范和合法性审核。
实施细则:1. 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负责颁发、管理煤炭生产许可证和销售票证,对相关企业进行资质审核和监管。
2. 对于没有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和销售票证的企业,禁止其煤炭生产和销售活动。
3. 煤炭生产企业需定期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报告产量、销售情况等信息,并接受监督检查。
4. 煤炭销售企业需按煤种、产地、运输方式等要求进行申领销售票证,并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报告相关销售情况。
5. 对于违规销售、伪造、转让、出租或滥用煤炭生产许可证和销售票证的行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将依法进行处理,包括暂停或吊销相关证照、处以罚款、追究法律责任等。
通过上述管理标准和实施细则,可以有效规范煤炭生产和销售行为,保障煤炭市场的正常运行和公平竞争。
“两票”的管理标准及实施细则(二)1两票均应以公司统一事先编号,未经编号的两票不准使用,分发和领用两票时均应登记;2两票应用黑色或兰色笔填写,不准使用红色笔和铅笔。
填写要清晰,不得任意涂改,如有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时,应字迹清晰。
编号和关键词(如拉、合)不应修改;3如一页操作票不能满足填写一个任务的操作项目时,可在第一页操作票下面,填写下接号操作票字样;(本部无操作票) 4在执行倒闸操作中,如操作了一项或多项,因故停止操作时,则在已执行项下面,未执行项上面的中间横线右边空白处,注明中断操作的原因,并盖已执行兰色印章,按已执行的操作票处理;5已执行的两票均应加盖已执行章,一般盖在第一页右上角指定的位置;作废的两票应加盖作废印章,并写明作废的原因;6填用操作票时,应在最后一项操作项目下面空格内加盖以下空白兰色印章(如操作项目填到最末一行,下面无空格时,盖在最末一项的后面)。
煤炭销售票明细表4千

车号
冀AL3146 冀AH9097 冀AE3567 冀AL3157 冀AL3168 冀AL8032 冀AL3148 冀AL3170 冀AL3158 冀AL3163 冀AL3142 冀AL3152 冀AL3159 冀AE6918 冀AL8014 冀AH6923 冀AL3146 冀AH9097 冀AE3567 冀AL3157 冀AL3168 冀AL8032 冀AL3148 冀AL4170 冀AL3158 冀AL3163 冀AL3142 冀AL3152 冀AL3159 冀AE6918 冀AL8014 冀AH6923 冀AL3146 冀AH9097 冀AE3567 冀AL3157 冀AL3168 冀AL8032 冀AL3148 冀AL3170 冀AL3158 冀AL3163 冀AL3142 冀AL3152 冀AL3159 冀AE6918 冀AL8014 冀AH6923 冀AL3146
山西省昔阳县创新洗煤有限公司煤炭销售票明细表
日 期 9月23日 9月23日 9月23日 9月23日 9月23日 9月23日 9月23日 9月23日 9月23日 9月23日 9月23日 9月23日 9月23日 9月23日 9月23日 9月23日 9月23日 9月23日 9月23日 9月23日 9月23日 9月23日 9月23日 9月23日 9月23日 9月23日 9月23日 9月23日 9月23日 9月23日 9月23日 9月23日 9月23日 9月23日 9月23日 9月23日 9月23日 9月23日 9月23日 9月23日 9月23日 9月23日 9月23日 9月23日 9月23日 9月23日 9月23日 9月23日 9月23日 9月23日 9月23日
数量(吨)
39.5 39.5 39.5 39.5 39.5 39.5 39.5 39.5 39.5 39.5 39.5 39.5 39.5 39.5 39.5 39.5 39.5 39.5 39.5 39.5 39.5 39.5 39.5 39.2 39.2 39.2 39.2 39.2 39.2 39.2 39.2 39.2 39.2 39.2 39.2 39.2 39.2 39.2 39.2 39.2 39.2 39.2 39.2 39.2 39.2 39.2 39.2 39.2 3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