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合同)劳动合同管理办法_版
2020年(新劳动法合同)劳动合同管理规定(修订版)

(新劳动法合同)劳动合同管理规定(修订版)劳动合同管理规定(修订版)一、总则第一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为规范员工的劳动合同管理,加强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动、解除和终止全过程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下面简称《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订的《员工关系手册》,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
公司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文本一式两份,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
第三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一)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有关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二)依据本制度办理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等手续;(三)加强劳动合同的基础工作,实行动态管理,促进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第四条、所有全日制员工均应订立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订立和履行:第五条、劳动合同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
公司自招用员工之日起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自签订合同期限起始日起生效,劳动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第六条、公司劳动合同期限的确定,可根据不同岗位、技能水平、任职资格及员工的身体因素、年龄协商确定,劳动合同届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以下列表为首次劳动合同期限的参照表,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招聘中与员工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首次劳动合同期限参照表岗位说明:(一)技术岗位指研发人员、生产技术员、工段长、班组长、质量鉴定等职位;(二)管理岗位指公司聘用的中高层管理人员;(三)行政岗位指主管、产品经理、行政科室人员等职位;(四)销售岗位指业务销售及配合销售工作的相关行政人员等职位;(五)采购岗位指商业片各事业部的采购人员职位;(六)生产仓储操作岗位指生产操作一线人员及配送、物流、仓储操作人员等职位;(七)后勤辅助岗位指从事后勤清洁、绿化、食堂、招待所及从事繁重体力工作等职位。
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2023年最新版)4篇

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2023年最新版)4篇篇1《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2023年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动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的关于确定劳动关系的协议。
第三条国家鼓励和支持集体谈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通过平等协商,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第四条本法所称用人单位,是指依法成立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
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国家保护劳动者享有依法选择、公平竞争的权利。
第七条国家促进劳动合同履行,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
用人单位未履行生产安全保护义务,致使劳动者受到伤害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与工作有关的信息,逐条明确载明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中不得约定违反法律、法规、国家规定的任何内容。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工资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支付,并承担迟延支付工资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因经营困难需要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天向工会或者全体劳动者说明理由,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法律适用合同,并具有合同性质,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补偿劳动者,赔偿不超过一个月的工资。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未依法履行提供劳动合同的义务,将劳动者作为非正式员工使用的,应当依法承担非正式员工劳动者享受的待遇和保障。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可以采取试用期的形式聘请劳动者。
试用期不得超过3个月。
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工资。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自双方签订协议生效的日期起生效,期满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成就,或者劳动者退休、去世的,劳动合同终止。
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2023年最新版)

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2023年最新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动合同管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平等协商,根据宪法和劳动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制定本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三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订立的,约定劳动关系和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四条劳动合同可以口头订立、以书面形式订立或者采用其他形式,但是包括试用期在内的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采取平等协商的原则,应当认真履行劳动合同的协议。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平选择劳动者,不得进行任何歧视。
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
第八条试用期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九条劳动合同的履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
第十条劳动合同的履行,应当按照约定的劳动条件和工资支付标准,履行合同义务。
用人单位不得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十二条劳动者有权享受与劳动相适应的劳动条件和工资待遇。
第十三条劳动者有权参加社会保险、福利等法定保障。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的变更,双方当事人应当通过协商一致达成。
劳动合同的解除,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四)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拒不改正;(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的解除,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履行的义务。
第二十条劳动合同变更或者解除,应当登记备案。
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2024年最新版)

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2024年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动合同制度,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的劳动关系。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三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第四条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1.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 劳动合同期限;4.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 劳动报酬;7.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8. 保险福利;9.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用工管理,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第七条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八条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拒不改正的;5.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具体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期满,经双方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劳动合同的监督检查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最新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最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劳动者,是指在用人单位依法与其订立劳动合同,以执行工作,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取得报酬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三条本法所称用人单位,是指企事业单位、事业社团、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外资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其他依法设立的经济组织。
第四条劳动关系具有平等、自愿、商议一致、公平、公正的特点。
第二章劳动合同第五条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劳动关系的协议。
第六条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合同成立之日起一个月内为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手续。
第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劳动双方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工作条件和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的措施、劳动者享有的休假、假期、福利待遇、劳动争议处理方式等。
第八条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
...附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法律名词及注释:1. 劳动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指在用人单位工作并依法与其订立劳动合同的个人或者组织。
2. 用人单位:指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经济组织,具体的形式包括企事业单位、事业社团、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
3. 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通过平等自愿的商议达成的劳动关系约定,包含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4. 劳动报酬:是劳动者因提供劳动而享受的经济回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等。
5. 工伤保险:是指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参加的一种保险,主要用于对工伤或者职业病造成的伤害进行赔偿和治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最新修订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最新修订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最新修订版)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劳动合同第三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四章劳动报酬第五章劳动安全卫生第六章女职工劳动保护第七章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第八章劳动保障监察和管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保护劳动者依法享有的劳动权益,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第二章劳动合同第三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自愿协商,平等自愿,本法予以保障。
第四条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下列条款:(一)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名称、住所;(二)劳动的内容、工作地点和工作时间;(三)劳动报酬;(四)社会保险;(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劳动环境;(六)劳动纪律、劳动合同期限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和方式;(七)违反劳动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的后果;(八)解决劳动争议的方法和途径;(九)劳动者享有的其他权利和福利待遇;(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签字或者盖章。
第五条劳动者应当如实告知用人单位有关其个人情况,不得隐瞒和虚假陈述。
第六条劳动者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提高劳动技能,完成劳动任务,不得损害用人单位的利益。
第七条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年。
因生产经营需要,劳动合同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第三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八条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的休息、休假和节假日不受侵犯。
第四章劳动报酬第十条劳动者有权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取得劳动报酬。
第十一条劳动报酬应当按时、足额支付,不得拖欠。
第五章劳动安全卫生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防范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六章女职工劳动保护第十三条国家保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禁止性别歧视。
第十四条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女职工,在法定节假日、产假期间和哺乳时间内,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违反其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最新版)

劳动法(最新版)劳动法(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动关系,加强劳动保护,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劳动法(以下简称本法)适用于境内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
第二章劳动合同第三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双方应当遵循公平、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
第四条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劳动合同的名称、期限、地点;2. 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及其住所;3. 劳动合同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假等;4. 劳动者的待遇、工资及福利待遇;5. 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权益、劳动条件等。
第五条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
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有书面形式,并注明具体的起止时间。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在满足一定条件下,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
第六条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七条劳动合同的终止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的情形。
第三章劳动报酬第八条劳动者的工资应当按时支付,不得少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
第十条劳动者的工资应当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奖金等。
第十一条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加班工资。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保障劳动者享有休假。
第四章劳动保护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确保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得将劳动者用于禁止劳动的岗位或者从事有害于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工作。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提高其职业技能。
第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各种社会保险费用。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可以依法通过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方式解决。
第二十条用人单位解雇劳动者的,应当依法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和安置。
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办法

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办法劳动合同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与职工的用工关系,维护职工的权益,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合用于全国所有企业,合用于全职、兼职、暂时、劳务派遣等劳动者。
第三条实行劳动合同制是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依照合同约定实行的用工制度。
第四条企业应当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用工情况合理确定职工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条件及待遇等,明确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程序和方式。
第六条企业应当定期对劳动合同进行审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合法、不合规等问题。
第七条全国政府应加强对劳动合同制实施的监管和检查,及时纠正违反规定行为,维护劳动者权益。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八条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应当依法自愿、平等、公正、诚实、守信。
第九条企业应当根据职工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能力状况等,作出招聘决策。
第十条招聘应当明确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条件和待遇等,劳动合同应当与招聘信息保持一致。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应当具备以下内容:(一)用人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二)职工姓名、地址、号码或者其他明文件号码,所学专业和学历,工作岗位和工作性质;(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条件和待遇等;(五)保险、福利和危害补偿等问题;(六)劳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相关规定;(七)用人单位和职工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第十二条双方应当自愿商议劳动合同的具体内容,如实填写合同,不得以任何形式在劳动合同中规定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劳动合同制度不符合的内容,不得侵犯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按照规定记录职工的工作情况和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个人基本信息,并及时更新和完善。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在职工入职时,向其宣传和告知劳动合同制度和劳动法律法规,并提供必要协助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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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法合同)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版20XX年XX月第壹章总则壹、目的为规范公司内部劳动合同管理,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杈益,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美联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外,本集团公司所有员工劳动合同均依本办法执行。
三、签订原则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連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壹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公司和员工双方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二章职责范围四、人力资源部1.负责各子公司及各部门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及跟踪落实。
2.负责各子公司及各部门劳动合同档案的管理。
3.负责各子公司及各部门劳动合同信息的更新。
4.负责离职员工劳动合同的解除、离职证明的办理。
5.负责建立《劳动合同签收登记表》,要求员工于收讫劳动合同时签字确认。
五、用人部门1 .各子公司及各部门应监督部门员工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2.各子公司及各部门负责对部门合同期内员工的考核。
3 .各子公司及各部门对合同期满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工作评价,且于员工合同期满前2个月给出是否续签劳动合同的意见,且于《劳动合同续签审批表》填写意见。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六、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包括以下条款: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以及当事人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1.签订范围1.1和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具体指年满16周岁至退休年龄,具有劳动能力的中国公民。
1.2不于签订范围之内的人员:1.2.1未毕业的实习生:需提供于校证明(如就业协议书、学生证等),签订《三方协议》或《实习协议书》,暂不签订劳动合同。
1.2.2退休员工:已达退休年龄,且体检方案证实身体健康者,签订《退休返聘协议》。
2.首次签订2.1首次签订时,新入职员工须出具和上壹家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公司方可和之签订劳动合同,若确实无法提供的,需提交和其他单位不存于劳动关系的个人声明。
2.2公司人力资源部于员工入职壹个月内和之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3.续签3.1续签审批3.1.1每月5日前,人力资源部梳理俩个月后劳动合同到期人员名单,以邮件或纸质形式提交《劳动合同续签审批表》至各用人部门审批,各用人部门须于每月15日将审批结果以邮件或纸质形式反馈至人力资源部,逾期未提交审核结果的,视为用人部门同意续签劳动合同。
3.1.2人力资源部有权根据员工日常工作表现,向用人部门提出续签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建议。
3.2用人部门同意续签3.2・1每月20日前,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员工办理续签手续。
3.2.2如遇出差或请假的人员,人力资源部以邮件形式发送《劳动合同续签送达书》,员工需于收到通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回复人力资源部,且于返岗的壹个工作日内至人力资源部办理续签手续。
3.2.3员工逾期未办理续签的,视为员工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
3.3用人部门不同意续签每月20日前,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员工于合同到期前办理完离职手续,用人部门及时安排工作交接。
3.4员工不同意续签的员工须于《劳动合同续签送达书》中签字确认,且于合同到期前30日,提交书面离职申请,于合同到期前办理完离职手续。
4.签订要求4.1本着协商壹致的原则,公司和员工分别于劳动合同上签字,公司加盖公章、员工加盖手印方可生效。
4.2为规避弄虚作假,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员工本人必须当面签订。
4.3 合同签订壹式俩份。
5.劳动合同塡写5.1公司信息:根据所属公司营业执照据实填写。
5.2劳动者信息:根据身份信息据实填写,且加盖手印。
5.3劳动合同期限及试用期5.3.1劳动合同期限: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壹定的工作为期限。
5.3.2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1)调入专业技术人员试用期三个月;(2)其他调入人员均需半年的试用期;(3)新接收的院校毕业生见习期为壹年说明:Q试用期自入职之日起至试用期满当日结束,例如:A员工2016年1月4日入职应用期3个月做A员工试用期为2016 年1月4日至2016年4月3日,转正日为2016年4月4日。
□第三次签订劳动合同时,按照美联规定,遵从员工意见决定是否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5.4工作内容□岗位名称:参照国家规定的职业分类和技能标准明确约定。
□合同工资:参阅集团公司薪酬关联文件□工作地点:按照所属公司的公司所于地填写6.保密协议6.1作为公司员工,不论是管理人员仍是壹般员工均必须有义务保密公司核心技术秘密,核心客户信息等资料不对外泄露。
6.2公司所有员工,均须于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公司的商业机密、客户信息关联的保密事项、职务廉洁等。
6.3对负有保密业务的员工,公司视情况和之约定《竟业限制》,劳动者违反竟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6.4竞业限制的补偿标准、适用地域、限制期限等具体条款由公司和劳动者双方协商约定。
七、劳动合同变更1.劳动合同双方协商壹致,能够就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变更。
2.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应该按照约定的起始时间履行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和实际履行的起始时间不壹致的,按实际履行的起始时间执行。
3.因岗位异动致使正于履行的劳动合同主体或其他条款需要变更的,以《内部员工调动审批单》为劳动合同附件或另行补充协议,以确保双方共同利益。
4.须另行补充协议的,由双方签署《劳动合同内容变更确认书》。
八、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1.解除1.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壹致,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1.2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1.3劳动者于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1.4员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公司能够解除劳动合同:1.4.1于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1.4.2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1.4.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1.4.4劳动者同时和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1.4.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1.4.6法律法现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1.5员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公司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能够解除劳动合同:1.5.1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于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1.5.2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1.5.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公司和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1.5.4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
1.6员工办理完离职手续,由人力资源部当日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
2.终止2.1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劳动合同终止:2.1.1劳动合同期满的。
2.1.2劳动者已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2.1.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2.1.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2.1.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2.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2由人力资源部提前壹个月通知用人部门,员工按公司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2.3离职前,公司可根据员工意愿,安排人力资源部或者员工上级领导进行离职面谈,听取员工的建议和意见。
九、劳动合同保管1.人力资源部须建立劳动合同电子档案。
2.劳动合同采用编号管理,编号原则为:年份+国经劳字+流水号3.员工领取劳动合同时,需进行签收,且妥善保管签收记录。
4.公司所执劳动合同须同员工本人其他档案壹起存档。
5.公司对已经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合同,至少保存俩年备查。
第四章附则十、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1.双方劳动合同签订后,均须按合同履行义务,不得单方随意解除合同。
2.劳动合同的解除,公司保留因员工蓄意或过失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法律追诉权利。
十壹、劳动争议处理1.员工对劳动合同管理环节中各项事宜有异议,可向人力资源部咨询,人力资源部应积极给予回复。
2.于劳动合同管理问题处理过程中,员工认为公司处理不当的,可向人力资源部申诉,人力资源部审查核实后,予以妥善处理。
3.员工和公司有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人民法院提出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十二、此管理办法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所有十三、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十四、附件□附件壹:劳动合同□附件二:保密协议0附件三:退休返聘协议□附件四:劳动合同续签送达书(适用于第二次续签)0附件五:劳动合同续签送达书(适用于第三次续签)□附件六:劳动合同内容变更确认书0附件七:实习协议□附件八:劳动合同续签审批表附件壹NO:劳动合同书甲方:(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 职务:____________单位住所:乙方:(职工姓名)身份证号:户口所于地家庭现住址: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壹致达成如下协议:第壹条劳动合同期限本合同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自—年_月_日起至—年_月_日止,期限为—年—个月;其中试用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甲方安排乙方于岗位工作,工作地点。
因工作需要或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经双方协商能够变更乙方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三条劳动保护、工作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乙方所从事的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危害。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生产安全、防止职业危害规定的劳动环境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提供必须的生产工具和工作场所。
甲方应按照国家规定和本单位工作特点,安排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
因工作需要加班,应征得乙方同意。
第四条劳动报酬甲方依据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工资制度,试用期满后月工资为元,且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工资的调整依据国家规定和集体合同的约定执行。
试用期间的工资不低于《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的标准。
工资支付日期为每月—日。
支付工资应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列明支付标准、支付项目和工资的扣除项目。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应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第五条保险福利甲方按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保险、福利待遇。
甲乙双方能够就补充保险、其他福利约定补充条款。
第六条劳动合同的履行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劳动合同。
经双方协商能够变更劳动合同的关联内容。
任何壹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均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解除合同条件经双方协商协商壹致,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三十八条情形之壹的,乙方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四十、四十壹条情形之壹的,甲方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现定列情形之壹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壹条的规定解除乙方的劳动合同第八条终止合同条件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情形之壹的,劳动合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