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不动产登记系统信息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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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创新举措方案

不动产登记创新举措方案

不动产登记创新举措方案不动产登记是指对不动产的权属关系、权利负担和权利限制进行登记,以确保权属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随着社会发展,不动产登记制度也在不断创新,以适应现代社会的需要。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探讨不动产登记的创新举措方案。

一、信息化改革信息化是不动产登记创新的核心。

传统的登记方式繁琐、耗时,容易出现错误和纠纷。

通过引入信息化技术,可以实现不动产登记的电子化、自动化和网络化,提高登记效率和准确性。

建立不动产电子档案库。

将不动产权属证书、权利状况证明等纸质材料数字化,存储在统一的电子档案库中,实现档案的集中管理和快速查询。

这样不仅可以节省存储空间,还能提高档案的安全性和便捷性。

推行不动产登记信息公开。

将不动产登记信息公开在互联网上,使市民可以通过网上查询不动产的权属、限制和负担情况。

这样可以加强不动产市场的透明度,减少信息不对称,防止欺诈和纠纷的发生。

二、简化登记手续传统的不动产登记手续繁多,需要提交大量的材料和证明,办理时间长。

为了提高登记效率,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简化登记材料。

根据不动产登记的需要,精简登记所需的材料和证明,减少冗余和重复的信息。

例如,可以通过与税务部门对接,直接获取纳税证明和不动产评估报告,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

优化登记流程。

通过优化登记流程,缩短办理时间。

可以引入预约制度,提前安排登记时间,避免排队等候。

同时,加强各个环节的协同配合,避免信息传递不畅和环节重复。

三、加强登记监管不动产登记监管是保障登记质量和权益保护的关键。

为了加强登记监管,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建立不动产登记数据共享平台。

将不动产登记信息与其他相关部门的信息进行对接,实现数据的共享和交换。

例如,与土地、规划、房屋、环保等部门进行数据对接,及时更新不动产登记信息,防止信息的失真和滞后。

加强登记数据的核验和审查。

建立专门的登记质量抽查机制,对登记数据进行抽样核验和审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同时,加大对不动产登记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监管力度,严惩不法行为,保障登记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关于不动产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分析

关于不动产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分析

关于不动产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分析发表时间:2019-12-30T14:31:14.437Z 来源:《城镇建设》2019年第23期作者:王璐[导读] 随着互联网和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工作必须要利用技术优势,借助科技革新摘要:随着互联网和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工作必须要利用技术优势,借助科技革新,在实现不动产登记互联网公开的同时,利用云技术、大数据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实现管理信息化,确保逐步能够依托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终端,对不动产登记档案进行实时借阅、查询、修改、登记,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为政府、个体提供优质的档案服务。

关键词:不动产;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建设1不动产登记管理应遵循的原则1.1合法性之原则要求负责不动产登记管理的单位,一定要依据有关行政法需求来实施工作,特别是对工作推进中所牵涉到的部分注意事项以及基础性操作要领,更是要进行着重审查与控制,这也是合规行政的一项基本要求。

对于这类合规行政而言,就要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也一定要熟悉有关行政法、经济法的人才,这样才能在相关登记处理材料中展现出比较理想的执行成效。

特别是对自身之义务一定要重点加以掌握;对有关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和责任,一样也应当实施重点阐述,这样才能够更好地提高其操作处置的标准化效果。

此原则对有关利害人而言具有非常强的主动性价值,特别是对利害人所实施的维权行为操作与权益保障,值得引起更大的重视。

1.2合理性之原则主要是指不动产登记管理工作者应当具有比较强的业务能力,可以在有关工作的处置过程中依据相关规定来实施。

特别是对部分需要自身加以判断与分析的各项行为,还是需要做出更加精准之判断,确保其能够具有更强的合理性。

这一原则一样也在不动产登记和其后续的管理中得以全面表现,各位行政工作者应当针对各流程和行为实施准确的界定。

应当明确各类不够合理和规范的行为,尽可能地避免部分不合理现象的产生,从而在最大限度上保障相关人员的权利。

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建设体系

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建设体系

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建设体系摘要:1.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2.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建设的现状与挑战3.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建设的措施和建议4.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建设的展望正文:一、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不动产登记是保障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对于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建设已成为提高不动产登记工作效率和便民服务的必然趋势。

二、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建设的现状与挑战目前,我国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建设已取得一定成效,但仍面临一些挑战:1.信息系统平台多样化:由于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同、程序不同,采用的信息系统平台多种多样,不利于信息资源的整合和共享。

2.数据质量参差不齐:不动产登记数据质量受到多种因素影响,如数据录入质量、数据更新及时性等,导致数据质量参差不齐。

3.信息安全保障需加强:随着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建设的深入推进,信息安全问题日益凸显,需要加强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三、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建设的措施和建议针对现状与挑战,提出以下措施和建议:1.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通过构建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实现信息资源的整合和共享,提高工作效率。

2.规范数据录入和更新:制定统一的数据标准,规范数据录入和更新,确保数据质量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3.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加强信息安全意识教育和技术防护措施,确保信息安全。

4.深化“互联网+ 不动产登记”:利用互联网技术,实现不动产登记业务的在线办理,提高办事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

四、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建设的展望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创新和发展,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建设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基于大数据时代的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分析

基于大数据时代的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分析

基于大数据时代的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分析摘要:大数据时代,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有利于档案管理及利用水平提升。

实践中,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的信息化建设需要针对面临的难点采取合理措施加以应对,着重围绕数据整理、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管理队伍以及档案利用等方面探索行之有效的建设路径。

关键词:大数据;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化管理模式新疆布尔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为依据和标准,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既承担了全县不动产登记及日常事务性工作,还协助全县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案件的调查、核查、取证及权籍调查和确权登记发证业务,是推动地方不动产登记管理相关工作规范、良好开展的基层单位。

而在大数据时代,布尔津县积极拥抱新的时代发展趋势,大力探索信息化发展路径,并在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信息建设方面有所突破。

一、大数据时代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意义与难点(一)意义1.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信息技术的支持使得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能够在多方面得到创新与优化,进而促进档案管理水平提升。

信息化管理可提高档案信息录入效率、延长档案保存准确长期性、实现档案一体化管理、动态管理档案内容等,相较于传统档案管理模式在管理质量与效率方面的提升较为明显[1]。

2.提高档案利用水平。

传统档案管理模式下,不动产登记档案资料、数据、信息的利用水平并不高。

而在大数据时代,信息技术使得档案数据的整理、分析与运用难度有所降低,同时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能对档案数据进行深度挖掘、全面分析和有效利用,相应的档案利用水平会得到明显提升。

(二)难点1.数据整合难度大。

不动产登记档案包含大量内容,具有数据量大、复杂度高以及多源异构等特点,这使得相应数据整合难度较大。

而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尤其是大数据技术等实现对档案数据的有效利用,则需要对数据进行有效整合,这是大数据时代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的一大难点。

2.信息安全隐患难忽视。

信息化为不动产登记档案的管理带来了诸多优势,但也使得安全隐患问题变得更为严峻。

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工作总结

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工作总结

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工作总结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工作已经成为了不动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信息化工作的推进,不仅提高了不动产登记的效率,也为不动产交易和管理提供了更加便捷的服务。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对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工作进行总结,探讨其在不动产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首先,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工作的推进,大大提高了不动产登记的效率。

通过建立电子登记系统,可以实现不动产登记的自动化处理,大大缩短了登记时间,提高了登记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工作的推进,使得不动产登记变得更加高效、便捷,为不动产交易和管理提供了更好的服务。

其次,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工作的推进,为不动产交易和管理提供了更加便捷的服务。

通过电子登记系统,可以实现不动产信息的快速查询和共享,为不动产交易提供了更加便捷的条件。

同时,电子登记系统还可以实现不动产信息的实时更新和管理,为不动产管理提供了更加有效的手段。

最后,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工作的推进,为不动产管理提供了更加科学的手段。

通过电子登记系统,可以实现不动产信息的全面管理和分析,为不动产管理提供了更加科学的依据。

同时,电子登记系统还可以实现不动产信息的全面监管和风险防控,为不动产管理提供了更加全面的保障。

综上所述,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工作的推进,对不动产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我们相信,在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工作的不断推进下,不动产管理将会迎来更加美好的未来。

浅谈市县级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建设

浅谈市县级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建设

浅谈市县级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建设摘要:从目前的分析来看,加强市县级不动产的管理有着非常显著的社会意义,而统一登记信息平台能够为管理提供有效的支撑,所以加强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的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简单来讲,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是实现信息实时更新和共享的重要基础,这不仅对管理单位有积极的效果,对普通老百姓不动产信息的查询等也有较为显著的意义,所以积极的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建设十分的必要。

文章就现阶段市县级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具体的解决措施等做分析,旨在为实践提供帮助。

关键词:市县级;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建设不动产作为现阶段的重要财产,强化对其的管理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所以积极的加强对不动产的管理建设十分的必要。

就目前的分析来看,市县级的不动产管理存在着明显的分散性和低效率性,这种情况一方面是造成了管理资源的浪费,另一方面也十分不便于老百姓的实际查询需要,所以从不动产的现代化管理来看,构建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变得越来越迫切。

总结实践发现市县级的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建设还存在着比较大的问题,所以分析问题并讨论问题的解决措施便有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建设存在的问题就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的建设来看,其存在着三个方面的显著问题。

其一是观念和意识问题。

目前,我国在积极的进行服务型政府的强调,各个单位和组织也在积极的向服务型转变,不动产的登记和管理信息平台建设,目的也是为了更好的向民众提供服务,但是现阶段的市县级单位,很多单位的领导人员以及工作人员还没有转变意识,“官本位”的思想严重,这种思想对服务型政府以及相关单位构建造成了束缚,所以在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建设实践中,必须要打破“官本位”思想,使机关人员从民众的角度出发,这样,统一登记信息平台的现实利用价值才会更加的明显。

其二是模式问题。

就目前的分析来看,在互联网北京线构建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已经在全国多地进行了尝试,而且有了成功的案例,其中作为典型的便是重庆。

自然资源与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建设思考

自然资源与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建设思考

自然资源与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建设思考发布时间:2021-03-03T11:05:36.627Z 来源:《中国建设信息化》2020年19期作者:乐长铎[导读] 不动产登记数据涉及土地、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森林林木、草原、海域等各类不动产登记信息乐长铎大田县自然资源局福建省三明市 366100摘要:不动产登记数据涉及土地、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森林林木、草原、海域等各类不动产登记信息。

主要内容有:(1)不动产的自然状况信息,包含不动产的坐落、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界址界线等状况;(2)不动产的权属状况信息,包含不动产的权属主体、权属类型、权属来源、权属内容、权属期限、权属变化等状况;(3)不动产的权利提示、限制等事项信息,一般记载在不动产登记簿及证书、证明附记栏中(如异议登记事项、不动产权证补/换证情况、约定比例等信息);(4)不动产登记其他相关事项信息,如价格、抵押价值等。

不动产登记数据经过权籍调查、受理、审核、登簿等环节形成登记信息,原房产登记形成的信息与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形成的数据量较大,且数据格式也各不相同,如何完成存量数据的整理,并与增量数据完全融合是信息共享的关键,笔者结合工作实际从数据整合、信息管理及网络安全等方面探讨不动产信息数据集成与互通共享面临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关键词:自然资源;不动产;信息化引言自然资源与不动产统一登记对于不动产规范管理而言具有重要意义。

从不动产登记制度在工作实践中落实的情况来看,不动产登记机构在不动产登记上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比如当下问题表现比较严重的不动产统一登记数据整合技术所面临的难题。

在不动产信息登记过程中,现在的问题在于由于不动产数据量较大,而且权属关系也比较复杂,数据源的结构没有过去较为简单。

有鉴于此,本文所要探讨的重点就在于对不动产登记工作中的数据库进行分析,找到不动产统一登记数据整合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并寻求破解途径,最后解决长期以来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效率低下的“沉疴”。

不动产登记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建设与应用研究

不动产登记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建设与应用研究

不动产登记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建设与应用研究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不动产交易市场也不断扩大。

此时,如何保证每一块土地可以用最高效地方式管理,变得至关重要。

从未来发展的角度出发,统一的管理模式和高效的管理系统将不可或缺。

不动产登记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建设与应用研究在社会实践中也越来越被重视。

一. 不动产登记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建设与意义1. 建设的必要性作为一个国家或地区,土地是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不动产管理对于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发展,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而不动产登记作为土地管理中的重要环节之一,必须实现全过程的数字化和信息化,提高不动产登记的准确性和效率。

2. 建设的意义在实现不动产登记的数字化、信息化以及网络化上,不动产登记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建设尤为重要。

通过此系统,一方面可以提高不动产登记的准确性和效率,另一方面,可以更好地实现对土地资产的梳理、审核等环节,推动土地优化配置和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建设。

二. 不动产登记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应用1. 应用领域不动产登记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应用领域十分广泛,在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利用评估、不动产抵押、市场监管等方面,都具有极大的应用潜力。

尤其是在现代化市场信息化管理中,通过不动产登记信息化管理系统,可保证市场信息与实际不动产状况一致。

2. 应用策略在应用过程中,应尊重法律法规,对信息保护进行严格的控制。

此外,对于不动产登记信息化管理系统应用的流程化管理,也是十分重要的。

在有效地利用数字化和信息化、网络化等先进技术手段的同时,也需要对每一个环节严格落实相对应的管理制度,提高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质量水平和社会效益。

三. 不动产登记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建设与工作1. 整体架构不动产登记信息化管理系统是通过计算机网络技术、数据库技术和多媒体技术等手段,将不动产信息化的各个环节互相关联、互相支撑,实现系统的整体化管理,并为土地管理提供便利和支持。

在建设过程中,应考虑系统可维护性、可扩展性等因素,并根据业务的需要和市场的要求进行系统的更新换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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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不动产登记系统信息化建设发表时间:2017-10-16T12:08:06.290Z 来源:《建筑学研究前沿》2017年第14期作者:万昕平[导读] 有利于实现职责部门的合理整合,有利于提高管理能力与治理标准,有利于保护人们的合法产权达到惠民的目标。

佛山市禅城区房产测绘和交易中心 528000摘要:不动产登记风险日显:因为在属地管理中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再由于土地、房产融资的影响,全国各地经常出现违规办理土地、房产登记的现象,不动产登记呈现出一定的风险。

迫切要求建设不动产登记信息动态监管查询系统。

不动产登记实行“主要依靠属地管理,间接实行垂直监管”,认真做好监督不动产登记工作。

不动产登记信息割据:开展土地登记和房产登记时主要以部门为单位进行,出现了信息不对称现象,不利于信息共享迫切需要建设不动产登记信息动态监管查询系统,保证不动产登记信息实现共享,使不动产登记信息发挥更大的作用。

本文以广东省佛山市的不动产登记系统建设工程案例进行分析。

关键词:不动产;系统;信息化;项目建设1.不动产项目建设要求佛山市不动产登记管理系统建设覆盖一市四区(顺德除外),主要面向我市各级不动产审批登记和交易主管部门、其他相关部门、社会公众四类服务对象,提供登记业务支撑、信息实时互通、数据共享交换、信息依法查询等各类服务。

为确保不动产登记相关的各类业务应用系统可以形成一体化集成应用,本项目整体要求基于统一的电子政务平台开发建设,所采用的电子政务平台支持可视化、“零”代码式的业务搭建,提供规范化的数据扩展接口,以满足后续各类应用需求。

2.项目建设内容佛山市不动产登记管理系统采用“一市四区”大集中的建设模式,以确保全市步调一致,并尽量节省整体的经费投入。

为满足一市四区各类业务应用需求的及时响应,保证系统的长期、稳定运行,要求必须提供一整套切实有效的不动产登记电子政务平台,以完成我市不动产登记业务应用系统的搭建、管理、维护、更新及各类数据共享交换。

1)不动产登记数据资源体系建设:按照《广东省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方案》对于市、区级数据库体系内容和数据库关系的明确要求,完成佛山市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建设;在此基础上进行不动产登记数据信息的迁移集中与整合应用,将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权登记、承包权登记等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从原系统迁移集中至佛山市不动产登记管理系统中,实现不动产数据的统一管理。

2)开发不动产登记电子政务平台:含政务构建平台和数据交换平台两部分,为不动产登记管理系统、不动产数据共享交换等应用的运行提供统一的资源保障、运维保障和安全保障。

不动产登记政务构建平台支持可视化、“零代码”的业务建模、数据建模、流程定制管理、表单设计管理、业务规则定义、服务组件定义、用户组织管理及日志管理等,辅助实现不动产登记业务应用系统的搭建、维护和管理;不动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支持可视化、“零代码”交换应用的配置、管理和监控,可根据交换需求随需应变;开发不动产登记门户,实现所有用户的一站式登录,为不动产登记管理系统的运行提供统一的资源保障、运维保障和安全保障。

3)搭建不动产登记业务应用系统:按照《广东省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方案》的具体要求,利用不动产登记电子政务平台,根据编制好的《佛山市不动产登记业务规程》完成覆盖土地登记、房屋登记、不动产登记(过渡期)、林权登记、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水域滩涂养殖权登记等全部不动产登记业务的网上审批、管理应用、协同共享系统的搭建,实现土地登记、房产登记、林权登记和承包经营权登记业务的网上办理、不动产权籍和档案信息的统一管理、不动产登记数据的协同共享、不动产登记信息的监管查询等系统应用。

4)不动产数据交换应用实施:利用不动产登记信息交换平台,根据国家、省级、市级的要求及实际需要,完成佛山市不动产登记系统与广东省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参照《广东省不动产登记数据汇交规范》的交换要求、市网上办事大厅、市电子监察系统、禅城区“一门式”服务平台等所有数据交换应用的建设实施工作。

3.不动产登记数据资源体系建设在不动产数据库体系中,权籍调查数据库和档案数据库为整个数据库的数据源,为下游的各项业务系统提供数据并衍生出相应的数据库。

不动产数据库体系中各个逻辑数据库的关系、逻辑数据库间的数据流向初步梳理如下:图1:数据库关系及数据流向根据《佛山市不动产数据库规范》和《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编制《佛山市不动产数据信息迁移整理方案》,并经我局审核确认,以指导不动产数据信息的迁移集中、整理整合工作。

3.1档案数据迁移档案编目信息需要按照不动产数据库标准进行转换入库,先期保留原登记档案数据库,开发档案查询功能,实现不动产登记系统与原档案数据库的关联查询,在数据整理整合阶段完善登记成果数据关系后再进行档案数据的融合处理。

截止到 2016 年 2 月该部分系统数据的迁移、整合数量如下:系统名称使用区域影像数据属性数据属性数据条数佛山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南海、三水、高明 4.5TB 300+GB 1.4亿禅城区房地产数字化信息管理系统禅城 300GB 13GB 0.55亿3.2不动产数据库建设按照业务管理和数据用途,《广东省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方案》将数据库划分为多个逻辑数据库,其中县级不动产数据库体系含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权籍调查数据库、档案数据库、协同共享数据库、共享服务数据库、公开查询数据库、交换数据库和备份数据库等内容;省、市级不动产数据库体系含不动产空间信息数据库、档案数据库、监管数据库、决策支持数据库、证书数据库、协同共享数据库、共享服务数据库、公开查询数据库、交换数据库和备份数据库等部分。

3.3不动产登记信息交换平台不动产登记信息交换平台,是一个独立于不动产登记系统之外的软件平台,用于不动产登记系统与各级不动产登记管理系统、其他相关系统的数据交换服务,可支持数据交换应用的随需应变。

不动产登记信息交换平台应支持集中式部署方式和分布式部署方式,能满足复杂的网络环境,比如,同网业务系统之间、内外网业务系统之间的数据共享交换要求。

同时,能应对复杂的业务系统部署环境,如同一业务系统内部、不同业务系统之间的数据共享交换要求。

不动产不动产登记信息交换平台支持可视化、“零代码”交换应用的配置、管理和监控,可根据交换需求随需应变。

平台具备灵活的配置能力,数据共享交换过程的定义和修改做到方便、高效,对数据交换对象系统升级、改造所导致的数据提供方式和数据内容的变更,能做到即时响应。

交换平台基于企业服务总线架构,对各个系统之间的异构数据交换行为进行集中管控。

数据交换应用的方式要实现数据信息的无缝交换,保证各系统的有效协同;同时,能避免传统企业应用集成模式所带来的不可控的网状结构,保证各系统的相互独立性和低耦合性,从而在整体上提高了数据交换的可维护性及高可靠性。

3.3数据交换中心数据交换中心负责协调整个数据交换过程,管理各个数据交换节点,是交换平台的中央管控系统。

数据交换中心基于企业服务总线架构,将数据交换能力以服务的方式进行定义、实现和提供,并对服务进行统一管理。

数据交换中心主要提供以下功能:1)提供权限管理系统,主要包括组织机构、部门、人员、岗位、角色、用户组的维护功能。

2)提供服务的访问控制,对在服务中心注册的所有服务进行有效的访问权限控制,防止非法用户使用服务。

3)提供服务的生命周期管理,如服务的生成、注册、发布、启动、停止、卸载功能。

4)提供服务的监控和审计,统计服务的访问情况,如访问次数、成功次数、失败次数、响应时间、访问用户等。

5)提供数据产品、交换节点、交换任务的定义和执行功能,并为交换节点提供数据产品定义的同步功能。

6)对于数据包接收与发送,提供了一套可靠的运行机制,用于保证数据包在发送和接收过程中的可靠传输,做到数据不漏发、不重发,以保证数据的完整性。

7)引入数据缓存机制,以减少数据的读写操作,提高数据交换性能。

4.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系统4.1电子政务构建平台建设基于统一的电子政务构建平台建设一体化的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系统,根据不同的登记类型、权利类型调用相应的档案信息,实现不动产登记业务档案数据定制化管理。

系统需满足不动产登记相关档案管理要求,具备数据录入、档案封面与目录的双模版打印(套打和白纸打印)、整理编目、检索查询、统计报表、借阅管理等基本功能,实现档案信息的电子化管理。

档案管理系统主要负责对业务审批过程中所输入或输出的档案文件进行管理,主要包括档案管理和档案利用两个方面的内容。

电子文件通过其所关联的业务类型自动预归档并自动著录对应的相关信息,然后经过审核转入正式档案库后即可成为正规档案。

以不动产登记档案数据为依托,提供档案类型定义、档案移交、档案签收、档案整编/手工建档、档案查询利用等功能,满足不动产档案分类管理、纸质档案及电子档案移交、签收归档以及档案成果的查询利用等需求。

系统结构大致如下图:4.2不动产登记信息监管分析系统基于统一的电子政务构建平台,依托市、区一体化的不动产登记系统,建立不动产登记监管系统,实现对基本信息、核准信息、登记过程、登记结果、档案查询、数据共享等事项的全程监管。

系统需要提供市、区不动产登记信息、登记过程、档案数据的分类监管,根据不动产登记部门的实际需求,提供完善的数据采集、监测监管、预警预报、统计分析等监管功能,包括对于业务数据的采集、统计和分析,业务办理过程数据的采集、分析和预警,案卷办理时限的监测和提醒,业务办理工作量的统计等,全方位满足用户对不动产登记业务联合办公、监测监管、预警预报、统计分析和决策支持等需求,实现对全市不动产登记业务的实时监测、监管,达到及时掌握市、区不动产登记工作现状,监管不动产登记发证过程的目标。

不动产登记监管系统是利用现代电子信息网络技术手段,实现对不动产登记行政审批权力行使过程进行全面、实时监控的综合性人机应用系统。

系统通过使用“电子眼”对不动产登记事项的实施情况(包括每项登记事项的受理、承办、审核、登簿、缮证五个环节)进行全程实时监控,对违反审批条件、不按程序、超过办理期限、违规收费等情况实行自动预警和警告,对不动产登记部门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效能评估和评议,从而使不动产登记过程达到“看得见,说得清,管得住”。

主要功能有实时监察、预警纠错、绩效评估、信息服务、决策辅助。

4.3不动产登记业务管理系统不动产登记业务管理系统是不动产信息化工作的核心,系统按照要求,围绕不动产登记部门的内部办公、管理、协调、监督等业务需求,按照“标准统一、功能完善、分级联动、业务协同”的原则设计,实现土地、房屋、林地、承包地等不动产对象的统一登记,以实现信息采集标准化,登记业务规范化、流程化,档案管理电子化,最终实现登记、调查、档案三位一体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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