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建设指南
不动产登记业务指南—抵押权首次登记及注销登记

不动产登记业务指南一抵押权首次登记及注
销登记
四、办理抵押权首次登记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主债权合同。
最高额抵押的,应当提交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债权的合同或者其他登记原因文件等必要材料;
5.抵押合同。
主债权合同中包含抵押条款的,可以不提交单独的抵押合同书。
最高额抵押的,应当提交最高额抵押合同。
6.下列情形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同意将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转入最高额
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的,应当提交相应已存在的债权合同以及当事人同意将该债权纳入最高额抵押权担保范围的书面
材料;
(2)在建建筑物抵押的,应当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住建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
受理窗口:5号窗口
五、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
3、抵押权消灭的材料:
4、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共同申请注销登记的,提交不动产
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
抵押权人单方申请注销登记的,提交不动产登记证明;
抵押人等当事人单方申请注销登记的,提交证实抵押权已消灭的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
受理窗口:5号窗口。
“互联网+”助推不动产登记

“互联网+”助推不动产登记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普及,传统行业在数字化、智能化的浪潮下都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变革。
不动产登记作为房地产领域中重要的一环,也在互联网+时代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一、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的意义在过去,不动产登记主要依赖于繁琐的人工操作和繁杂的文件流转,容易产生信息不对称、流程不透明等问题。
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则有效地解决了这些问题,提高了不动产登记的效率和透明度。
通过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可以实现信息共享、数据互通,有效避免了因信息不对称而引发的纠纷和诉讼,提升了不动产交易的便利性和安全性。
互联网+不动产登记还可以促进不动产市场的创新和发展。
通过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可以实现线上办理、在线申请、在线查询等功能,提升了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为房地产行业的数字化、智能化发展打下了基础。
近年来,我国在不动产登记领域的互联网+改革取得了一系列成果。
以北京市为例,北京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通过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实现了不动产登记全流程的线上操作。
市民通过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平台可以实现在线查询房产权证、在线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等功能,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
浙江省杭州市也推出了“不动产登记一窗式服务”平台,实现了不动产登记、土地登记、房地产交易等服务的一站式办理。
这一举措不仅提高了办事效率,还为房地产交易提供了更便捷的服务,促进了不动产市场的良性发展。
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的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挑战。
首先是数据安全问题,互联网+不动产登记需要建设安全可靠的信息平台,确保不动产登记信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其次是信息共享问题,不动产登记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的信息共享,需要建立统一的数据共享机制,实现不同部门之间信息的互通互联。
最后是社会信用问题,互联网+不动产登记需要建立完善的信用评价体系,确保不动产登记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也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首先是促进了不动产市场的规范化和规范化发展,通过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可以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规范不动产交易行为,防范房地产市场的风险。
“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一体化平台设计与实现

“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一体化平台设计与实现摘要:在确保数据和信息安全共享和传输的前提下,“互联网+”政务服务已成为国家和地方政府治理现代化的必然选择。
“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为个人、开发商、中介机构、银行甚至不动产注册机构带来了效率和便利。
同时,“未经法律授权”的法律法规、信息和网络安全以及数据的正确性和及时性将成为“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后的热门话题。
基于此,研究探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模式,对于政府及相关合作部门提供辅助决策,助力不动产注册机构信息化建设,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互联网+不动产登记”;集成平台;设计和实施;分析研究在“互联网+”时代,不动产登记申请人更倾向于接受多样化类型的登记服务。
这种偏好来自于互联网将产品、信息、应用程序和服务连接在一起,因此申请人的“搜索引擎”有一个“库”和一个“源”。
如果申请人想申请不动产登记业务,他/她可以很容易地找到登记渠道和办理信息,并根据现有的登记提示和评估做出是否申请登记的决定。
换言之,“互联网+”时代最大限度地增加了注册数量,搞活了注册存量,增强了申请人自由选择和独立注册的权益。
一是满足注册需求,使注册更具互动性;第二,优化注册结构,使注册更加合理;三是扩大登记范围,使登记无边界;四是改变注册行为,以共享方式注册;第五,丰富注册信息,实现注册自主。
一些地方政府已经开始与互联网巨头合作,试图利用互联网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增加行政透明度,向服务型政府转型。
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在确保数据和信息安全共享和传输的前提下,利用大数据技术开展不动产登记大数据的研究和实际应用,对海量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挖掘和人工智能处理,精心打造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和服务平台。
1总体设计1.1打造“全程非面对面交易”的不动产登记管理新模式不动产登记交易业务涉及多个办理部门。
传统的不动产登记办理模式是串联审批、系统独立运行、多跑腿,导致申请人准备的材料多、排队等候时间长、办理周期长。
肇庆“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平台建设方案

肇庆“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平台建设方案1.项目背景为贯彻落实《肇庆市推进“一次办成”政务服务改革实施方案》《肇庆市创建“数字政府”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肇庆市推进不动产交易、办税、登记“一次办成”工作实施方案》,充分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依托广东省政务服务网,以全面推进一窗办理式不动产登记为切入点,重组不动产登记相关公共服务事项办理业务流程,基本实现“一门受理、一窗通办、一表登记、一网办结,一次办成”的目标。
为更好地加快推进不动产交易、办税、登记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确保全市实现不动产交易、办税、登记全过程“一窗受理、集成服务”,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现结合我市不动产工作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系统建设方案。
2.项目目标依托于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对不动产登记业务重新构建业务逻辑,优化办理流程,建立业务信息实时交换机制,形成线上线下一体化的不动产服务专题,解决当前不动产登记办理过程中,申请人多次递交材料、往返办理部门等问题,让群众一次办成不动产登记业务,进而提升不动产工作效率、缩短群众办理时间,提升面向社会服务的水平。
2.1.全面压缩办理时限积极推进各相关部门信息共享、互信、安全,加快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与不动产登记管理工作深度融合,在规范、正确开展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前提下,探索“前置办”、“挤水分”、“少环节”、“多共享”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大幅压缩登记时限。
除历史遗留问题、非公证的继承等复杂的不动产登记外,全面实现抵押登记3个工作日内、其他登记类型5个工作日内办结,抵押权注销、解封等登记类型即办的目标的目标任务。
2.2.全面提升服务满意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不动产登记工作提质增效落实到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上来,在预约办理、压缩面对面时长、办事方便、防伪便利上下功夫,全面推行网上预审、便捷支付、人脸识别、EMS速递寄证、自助申办等创新方式,不断促进不动产登记工作提质增效,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打通不动产登记提速最后一公里,全面实现群众办事一次跑腿。
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方案 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建设

登记簿册
登记机构
数据整合:县市级整合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登记数据,形成统一的不 不动产登记“四统一” 动产数据库。 系统建设:区级建设不动产统一登记平台,包括不动产权籍调查系统、 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管理系统、不动产登记发证信息管理系统、不动产 登记信息共享系统、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分析统计、不动产登记信息
走
优化业务办理流程,推动实现“全面”服务。 提升阶段
系统建设——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
不 动 产 登 记 权 籍 调 查 系 统 不 动 产 登 记 信 息 共 享 系 统 不 动 产 登 记 信 息 查 询 分 析 系 统 不 动 产 登 记 信 息 监 管 系 统
不 动 产 数 据 库 管 理 系 统
现状和困难
1
2007年以来,全区国土资源信息化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在网络基础设施方面: 厅到地州市,县市链路全面联通;在系统应用方面:以“一张图”核心数据库为基 础的电子政务平台、综合监管平台、信息共享服务平台的应用不断深化;在数据安 全方面:厅实现了服务器、存储全双工实时备份,在库尔勒市建立了异地数据备份。
系统建设——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分析系统
不动产登记信息分析系统服务于不动产登记机构的不动产登记管理、政策研究和宏观分 析。
背景和依据
1
2013年1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分散在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 由一个部门承担,即由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土地、房屋、草原、林地、 海域等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基本做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 台“四统一”。
2 3 4 5
2014年1月,中央编办发布《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 国土资源部:指导监督全国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海域登 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
关于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的实施方案

关于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规划的通知》、《XX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XX县推进“互联网+政府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全面实现不动产登记证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手续的目标任务,不断提高服务效能,提升社会满意度,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房屋交易、税收、不动产登记全过程“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和大数据技术,全面推进不动产交易、税务、登记部门自身改革,促进不动产交易、税收、登记体制机制创新,使不动产交易、税收、登记办事环节明显减少,办事程序明显优化,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全面实现不动产登记全业务、全过程“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全业务”是指涵盖不动产登记所有业务。
“全过程”是指涵盖交易、税收、登记全部过程。
“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是指在一个窗口一人接件,统一受理房屋交易、税收和不动产登记所需全部申报材料,通过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让企业和群众不重复排队和提交材料,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二、工作目标X年4月底前,完成对不动产登记业务流程的整合,梳理出综合受理所需材料目录清单、办事流程图和服务指南等材料并向社会公布,设立“不动产登记综合窗口”,对房屋交易、税收、不动产登记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实现除政府组织开展的农村不动产登记和非公证的继承、受遗赠等复杂的不动产登记以及大宗批量不动产登记30个工作日内办结、抵押权登记10个工作日内办结以及查封登记、异议登记即时办结外,其他房屋交易、税收、不动产登记“1个窗口受理、5个工作日内出证”的工作目标。
对涉及征税需上门评估、单位转让不动产涉税事项和企业改组改制等涉及不动产等特定事项,以及需补正材料、权籍调查和公告的不动产登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时限,但应清楚、及时告知当事人。
全市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便民服务平台操作指南

全市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便民服务平台操作指南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德州市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依托山东政务服务网,通过建立简洁、轻便、向导式的不动产登记网上办理系统,支持社会公众在互联网环境下,申请相关不动产登记事项。
系统支持申请人进行网上不动产办件申请、不动产办理申请材料上传、办件进度查询以及不动产证书、证明核实以及产权查询、办事指南、文书下载等功能。
1、用户登录平台在连接互联网访问的电脑终端即可使用登陆平台:百度搜索“德州政务服务网”,或登录网址:略2 、身份认证进行注册登录之后,点击右上角的名字(未认证显示的是匿名用户)进入个人中心进行身份认证:首页,点击德州市不动产登记网上办理系统:直接跳转进德州市不动产登记网上办理系统:3、网上申请登记如要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点击在线申请-土地及房屋:填写申请表:上传附件材料:填写问询表:信息核验:提交成功:提交成功之后正式转入不动产登记系统的预受理阶段。
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工作人员将申请人提交的案件接收,对提交的材料进行规范性、真实性、产权信息等进行审查,若存在问题会退回、补正;对材料完整、规范、符合不动产登记要求的案件推送至税务部门。
4.交税由税务部门接受的案件,审查交税所需要的材料的完整性与规范性。
申请人通过国家税务局山东省电子税务总局网站进行线上交税。
5、业务查询在业务提交之后,申请人就可以在个人中心下进行业务查询,支持用户持相应的办件受理编号及身份证号等进行进度查询、产权查询以及对证书、证明真伪的核验。
在群众、企业案件提交到不动产业务登记系统之后,可以根据业务号、身份证号进行案件进度的查询(注意:银行的权利人证件号是银行的组织机构代码,不是义务人的身份证号):如果案件办理完成,会反馈给界面已办结:6、在线缴费在不动产登记业务到已办结环节时,可以带纸质档案材料到不动产登记窗口,窗口工作人员现场核验纸质材料,进行缮证或到自助打证机自助打证,缮证结束会收到在线缴纳不动产登记费的短信通知。
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方案

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方案目录一、内容描述 (3)1.1 编写目的 (3)1.2 背景与意义 (4)二、需求分析 (6)2.1 不动产登记现状 (7)2.2 信息管理平台功能需求 (9)2.3 性能需求 (10)2.4 安全性需求 (11)三、平台架构设计 (12)3.1 总体架构 (13)3.2 前端展示层 (15)3.3 应用服务层 (16)3.4 数据访问层 (17)3.5 数据存储层 (19)四、数据库设计 (20)4.1 数据库选择 (21)4.2 数据表设计 (22)4.3 索引设计 (24)4.4 关系型数据库与非关系型数据库的选择 (25)五、功能模块开发 (26)5.1 用户管理模块 (27)5.2 不动产信息管理模块 (28)5.3 登记审核模块 (30)5.4 数据统计与分析模块 (31)5.5 报表生成与导出模块 (33)六、平台集成与测试 (33)6.1 集成需求分析 (35)6.2 集成技术方案 (36)6.3 测试计划与方案 (37)七、平台部署与运维 (39)7.1 部署环境要求 (40)7.2 部署流程 (42)7.3 运维监控 (43)八、安全管理与备份恢复 (44)8.1 安全策略 (45)8.2 数据备份策略 (46)8.3 恢复方案 (47)九、培训与推广 (49)9.1 培训内容 (50)9.2 培训方式 (51)9.3 推广策略 (52)十、总结与展望 (53)10.1 项目成果 (54)10.2 后续工作展望 (56)一、内容描述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方案旨在构建一个全面、高效、安全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系统,以提升政府治理能力、保障交易安全、优化资源配置,并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服务需求。
该平台将整合现有不动产登记数据资源,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数据互联互通。
通过数字化手段,对不动产登记全过程进行电子化处理,提高登记效率和准确性。
平台还将建立完善的数据共享机制,便于相关部门依法查询、利用不动产登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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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建设指南2020年7月目录一、目标任务和总体构架 (1)(一)总体目标 (1)(二)主要任务 (2)(三)层级设定 (4)(四)网络环境 (6)(五)办事流程 (7)(六)应用模式 (8)二、网上“一窗办事”平台 (9)(一)主要功能 (9)(二)建设方式 (11)三、登记系统升级改造 (11)(一)改造内容 (12)(二)对接方式 (14)四、信息共享集成 (15)(一)主要内容 (15)(二)实现方式 (17)五、安全运维管理 (17)六、保障措施 (20)当前,各地按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令第72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国办发〔2019〕8号)等有关要求,积极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集成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总体上看,各地对“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的认识和理解不统一,“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工作模式和标准各异,一些地方“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仅限于提供网上预约、网上查询等简单服务,存在部门信息共享不到位、网上办事能力不足、服务质量待提高等问题。
为深化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规范和提升“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实现企业和群众“最多跑一次”,甚至“一次也不跑”,现制定“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建设指南,供各地参照执行。
一、目标任务和总体构架(一)总体目标。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有关要求,以便民利企为出发点,立足现有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基础,今年年底前,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和具备条件的县市全面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力争用1~2年的时间,构建形成上下联动、属地优先、部门协同、省级统筹、国家支持,基于信息共享集成的“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体系。
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令第722号)和《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若干规定》(国令第716号)相关要求,建设不动产登记网上“一窗办事”平台(以下简称网上“一窗办事”平台),实现不动产登记、交易、缴税等业务协同联办,与不动产登记系统和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一体化平台”)有序对接;升级改造不动产登记系统,完善扩展部门间信息共享集成,为不动产登记业务全程网上办理提供支撑,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便捷和高效的服务。
(二)主要任务。
“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是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在互联网端的服务延伸,主要包括建设网上“一窗办事”平台、升级改造不动产登记系统、完善扩展信息共享集成等三项任务(总体构架详见图1)。
图1 “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总体框架1.建设网上“一窗办事”平台。
面向社会公众,以互联网为载体,通过PC端、手机APP等多种形式,提供不动产登记业务在线申请的统一入口。
网上“一窗办事”平台按照一体化平台的相关标准要求,实现与统一身份认证系统、统一电子印章系统、统一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系统对接,依托一体化平台公共支撑能力,实现用户线上申请统一注册、统一身份认证和人像比对,实现符合登记要求的电子证照及文件跨地区、跨部门共享,促进材料免提交。
衔接不动产登记系统,实时为企业和群众等在互联网上提供网上申请、反馈受理意见、办理进度和结果查询、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共享应用等全过程服务。
2.升级改造不动产登记系统。
做好不动产登记系统与网上“一窗办事”平台的服务对接,实现网上申请与登记业务办理的实时交互。
不动产登记系统负责网上申请业务受理、审核、登簿、电子证照生成、电子归档并及时反馈业务办理进度和结果。
为银行类金融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经纪机构、登记代理机构等提供线上集中申请办理通道。
对接各类不动产审批管理和交易监管、协同部门业务系统,实现登记与审批、交易、缴税、司法等业务的协同联动。
运用信息化思维推动不动产登记系统升级改造,支持数据交换和可扩展接口服务,实现相关部门共享信息的嵌入式集成应用,支撑相关部门电子证照或共享文件下载、留存,支持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制证、管理、应用。
3.完善扩展信息共享集成。
依托一体化平台和自然资源业务网,通过电子政务外网和专线网络,按照“属地优先、省级推动、国家支持”原则,分类推进不动产登记所需的部门信息共享,实现在申请、受理、审核等业务办理环节自动获取、实时调用共享信息,提高工作效率。
(三)层级设定。
立足于各地已有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基础,“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应覆盖全国,以网上“一窗办事”平台为服务门户。
网上“一窗办事”平台由国家、省、市县三级关联组成,各层级之间通过服务对接实现业务联动(图2)。
通过各级联动,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多渠道、多形式的不动产化平台对接,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支撑相关材料免提交、网上预约、网上支付、网上查询、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下载等,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跨域共享信息可申请省级、国家层面提供的信息共享服务。
2.省级层面。
省级可推动建设全省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网上“一窗办事”平台,实现本省域不动产登记业务网上申请。
向上对接全国不动产登记“一窗办事”平台,向下对接所辖市县网上“一窗办事”平台或不动产登记系统,推送通过省级“总对总”方式获取的审批、交易、完税结果、司法判决等信息。
横向与一体化平台对接,与同级相关部门进行信息共享,实现与省级相关审批管理、交易监管、税务、法院等部门协同。
跨省域共享信息可申请国家层面提供的信息共享服务。
3.国家层面。
自然资源部将建立全国不动产登记网上“一窗办事”平台受理门户,实现国务院批准用海用岛项目和重点国有林区登记业务的网上申请受理。
同时,纵向与省级或市县网上“一窗办事”平台对接,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全国各地不动产登记业务申请办理的导航服务;横向与一体化平台对接,实现统一用户注册、身份认证和相关部门信息共享、核验。
根据地方实际情况,为暂不具备开发建设网上“一窗办事”平台条件的市县配发相关软件,各地应利用配发软件与当地不动产登记系统对接,并推进信息共享集成和业务联办,逐步具备网上“一窗办事”服务能力。
(四)网络环境。
各地应按照《关于完善信息平台网络运维环境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集成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19〕1041号)要求,完成申请、受理、审核、登簿等业务环节和相关数据向外网迁移工作,并符合三级等保要求。
1.互联网。
部署运行不动产登记网上“一窗办事”平台和服务对接相关的功能模块,与一体化平台的身份认证等子系统实时对接,主要包括不动产登记业务网上申请、预约、材料提交,以及申请人查询和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进度等信息反馈。
2.电子政务外网。
部署不动产登记系统,扩展与相关部门共享协同的功能模块,与一体化平台对接,实现不动产登记机构业务办理与审批、交易、缴税、司法等业务协同信息和其它部门信息集成共享,规范不动产登记的属性信息审核、登簿、缮证环节业务和不动产登记数据库(不含空间图形数据)管理。
办理登记时,应通过不动产登记系统实时共享税务、公安、民政、法院等部门的信息,实现在线审核,并可作为办事依据和档案资料,促进申请资料免提交;登簿同时将登记结果和登簿日志实时写入电子政务外网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同步自动导入业务内网不动产登记数据库。
登记办理进度、结果和电子证照信息实时、逐级反馈至省和国家网上“一窗办事”平台。
电子证照实现与一体化平台对接。
原有业务网接入机制保持不变。
根据各地实际需要,电子政务外网也可部署网上“一窗办事”平台和服务对接相关的功能模块,支撑线下(实体窗口)一窗业务的受理,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
3.业务内网。
业务内网与互联网物理隔离,开展的业务主要包括地籍调查、基础地理等空间图形管理及审核。
外网受理的申请材料涉及空间图形的通过单向光闸单向导入内网,内网审核结果通过光盘刻录等离线方式摆渡到外网。
(五)工作流程。
遵循《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以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最便捷的服务为原则,按照网上办事的特点和场景,形成网上办事的主要环节(图3),通过流程优化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
1.支撑“最多跑一次”。
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和材料,通过信息共享集成,经内部审核,申请人需持纸质材料到窗口现场核验,一次办结,现场领证,最多跑一次。
2.支撑“一次都不跑”。
申请人经过实名认证后按照规范化的业务流程,在线提交申请,通过信息共享集成实现资料免提交,填写格式化的询问笔录并进行真实性承诺,在线进行电子签名,经过审核,完成登记业务,下载电子证照或者邮寄纸质证书。
二、网上“一窗办事”平台网上“一窗办事”平台支持PC端、手机APP等多种形式,接收网上不动产登记、交易、缴税等相关申请材料,对接一体化平台,通过信息共享集成实现部门间信息推送和业务联办。
(一)主要功能。
网上“一窗办事”平台应具备以下主要功能:1.用户注册和登录。
与一体化平台统一身份认证服务对接,实现用户实名注册、高级认证、人像比对、短信验证、电子签名、企业和组织机构认证、用户登录、用户须知、办理区域选择等功能,并根据用户选择的办理区域,导航至相应的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系统进行业务网上办理。
申请人进行用户注册时,提供发送短信验证码进行用户验证。
2.网上预约和申请。
用户可通过网上“一窗办事”平台进行网上预约,选择业务办理机构、办理时间、办理业务类型。
申请人填写信息时,通过一体化平台认证过的身份信息自动获取,申请人免填写;通过相关部门共享信息内容,自动对相关信息进行校验核对,核验申请信息是否真实有效等,并利用不同符号进行状态标识,以提示申请人进行关注、查看和修改。
支持为银行、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经纪机构和登记代理机构等提供集中业务申请。
3.资料配置。
根据各地实际办理业务情况,实行“清单式”管理,通过后台配置不同业务类型的收件材料内容和规格要求,并确定其是否为必收件;引导申请人进行相应电子材料的上传、修改和删除操作。
提交申请信息时,需进行人像比对,确保是本人操作,体现本人意愿。
申请信息包括“一窗办事”中交易、缴税等所需内容,提交后可查看申请审核结果情况。
提供交易合同电子模板,申请人可在线填写或下载填写后扫描上传。
4.进度查询。
支持网上查看申请业务办理进度情况,同时支持根据申请人名称、证件号、不动产登记业务号线下查询不动产登记办件进度信息。
5.网上支付。
支持网上不动产登记费用支付。
推进不动产登记机构与税务、财政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支持税费网上统缴。
6.电子证照。
有条件地区可在网上“一窗办事”平台支持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的在线查看、下载及验证服务。
7.查询服务。
支持权利人经实名认证后查询本人名下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和电子证照信息。
支持当事人以不动产单元代码或不动产权证书编号或不动产坐落等方式,查询不动产自然状况及是否存在限制等信息。
提供以邮寄方式寄送的不动产权证快递查询。
有条件的地区可提供无房证明、购房证明等不动产登记证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