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操作指南Zhengzhou
不动产登记操作指南

不动产登记操作指南目录总则 (1)1 一般规定 (1)1.1 登记原则 (1)1.2 不动产单元 (2)1.3 不动产登记簿 (2)1.4 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 (3)1.5 登记的一般程序 (3)1.6 登记申请材料的一般要求 (4)1.7 代理 (6)1.8 公证、认证与转递 (7)1.9 其他 (7)2 申请 (9)3 受理 (10)3.1 查验登记职责范围 (10)3.2 查验申请主体 (10)3.3 查验书面申请材料 (11)3.4 询问 (11)3.5 受理结果 (12)4 审核 (13)4.1 书面材料审核 (13)4.2 查阅登记簿 (14)4.3 查阅登记原始资料 (14)4.4 实地查看 (14)4.6 审核结果 (15)5 登簿 (16)6 颁发不动产权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16)分则 (17)7 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 (17)7.1 首次登记 (17)7.2 变更登记 (18)7.3 转移登记 (19)7.4 注销登记 (20)8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21)8.1 首次登记 (21)8.2 变更登记 (22)8.3 转移登记 (24)8.4 注销登记 (26)9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 (27)9.1 首次登记 (27)9.2 变更登记 (28)9.3 转移登记 (30)9.4 注销登记 (32)10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 (33)10.1 首次登记 (33)10.2 变更登记 (34)10.3 转移登记 (35)10.4 注销登记 (37)11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 (38)11.1 首次登记 (38)11.2 变更登记 (40)11.3 转移登记 (41)12 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 (43)12.1 首次登记 (43)12.2 变更登记 (45)12.3 转移登记 (47)12.4 注销登记 (48)13 海域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 (50)13.1 首次登记 (50)13.2 变更登记 (52)13.3 转移登记 (53)13.4 注销登记 (55)14 地役权登记 (57)14.1 首次登记 (57)14.2 变更登记 (58)14.3 转移登记 (59)14.4 注销登记 (60)15 抵押权登记 (61)15.1 首次登记 (61)15.2 变更登记 (63)15.3 转移登记 (64)15.4 注销登记 (65)16 预告登记 (66)16.1 预告登记的设立 (66)16.2 预告登记的变更 (67)16.3 预告登记的转移 (68)16.4 预告登记的注销 (68)17 更正登记 (69)17.1 依申请更正登记 (69)17.2 依职权更正登记 (70)18 异议登记 (71)18.2 注销异议登记 (72)19 查封登记 (72)19.1 查封登记 (72)19.2 注销查封登记 (74)20 登记资料管理 (75)20.1 一般规定 (75)20.2 纸质资料管理 (75)20.3 电子档案管理 (77)21 登记资料查询 (79)附录 (81)A 不动产单元编码规则 (81)B 不动产登记簿填写规范 (83)B.1 宗地基本信息 (83)B.2 宗海基本信息 (84)B.3 土地所有权登记信息 (86)B.4 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登记信息 (87)B.5 房地产权登记信息 (88)B.6 海域(含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登记信息 (90)B.7 构(建)筑物所有权登记信息 (92)B.8 土地承包经营权、农用地的其他使用权登记信息 (93)B.9 林权登记信息 (95)B.10 其他相关权利登记信息(取水权、探矿权、采矿权等) (97)B.11 地役权登记信息 (99)B.12 抵押权登记信息 (100)B.13 预告登记信息 (101)B.14 异议登记信息 (103)B.15 查封登记信息 (104)B.16 登记簿登记信息表(样式) (106)C 不动产登记证书、证明填写规范 (132)C.1 不动产登记证书 (132)C.2 不动产登记证明 (134)C.3 不动产登记证书、证明(样式) (136)D 格式文书(参考) (144)D.1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144)D.2 通知书、决定书、告知书 (148)D.3 公告文书 (156)D.4 不动产实地查看记录表 (160)D.5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文书 (161)总则1 一般规定1.0.1为规范不动产登记行为,维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制定本操作指南。
郴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告诉你不动产登记怎么登文档 (2)

怎么登记《郴州市不动产登记》?
---百房网记者告诉您
记者张蕙薪
6月21日起,郴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告诉你,只要你带上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申请人身份证、结婚证、购房合同、契税凭证、不动产测绘等资料,到郴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就可办理各类不动产登记啦!此次不动产登记受理地点共有五个:
分别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北湖分中心、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苏仙分中心、
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不动产登记受理点、
郴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动产登记受理点。
此次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具体工作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承担。
实行统一登记的不动产权利具有: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法律规定需要登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将有五年过渡期,过渡期内该权利登记仍由原登记机关办理。
期满后,改由市国土资源局实行统一办理。
同时,6月20日起,市、区两级原有土地、房产、林权登记机构将停止受理登记业务;6月24日18:00起停止颁发各类权利证书,同时废止市、区两级原有土地登记、房产登记、林权登记专用章。
6月28日起,申请人就可渐次领取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了!
①封面:原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权证,现在名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②内页:有防伪镭射标签,盖章原为各地方人民政府的公章,现为各登记机构公章
③增加不动产登记号,是全国范围内不动产唯一“身份证号码”
④附图页有金属线,并且更全面。
长沙不动产抵押登记流程

长沙不动产抵押登记流程
长沙不动产抵押登记的流程大致如下:
1.申请。
申请人需要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这些材料通常包括《市房产登记申请表》、身份证明、抵押合同、房地产权利证书等。
2.受理。
窗口工作人员会收到申请材料,并在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
如果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工作人员会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对于不属于受理范围的情况,会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
办理人员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4.决定。
办理机关的负责人会根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
如果申请获得批准,办理机关会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
如果申请未获批准,办理机关会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时,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5.制证。
制证部门完成制证工作。
6.颁发和送达。
申请人可以凭个人身份证明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下,如房产抵押登记终审前申请人可撤回登记,或者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过程中,可能需要现场查勘等步骤。
常州 常州市不动产登记操作规程

常州常州市不动产登记操作规程常州市不动产登记操作规程是指在常州市范围内的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具体操作步骤和规范。
下面是一些常州市不动产登记操作规程的相关参考内容。
一、登记申请1. 不动产权利人或其代理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权属证明文件和相关材料到登记机构提出登记申请。
2. 登记机构应使用标准的不动产登记申请表,由权利人或其代理人填写申请书,并签字确认申请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二、登记材料审核1. 登记机构应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包括权属证明文件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等方面的审查。
2. 对于不符合法定要求或者不完整的材料,登记机构应及时通知申请人进行补正或提交缺失的材料。
三、权属界线核实1. 申请人未提供确凿的地界资料的,登记机构应检查现场界址、桩点和标志物等,核实不动产界线情况。
2. 对于申请人提供的地界资料需要核实的,登记机构可委托专业测绘机构进行实地测绘,确保界线的准确性和权属的明确性。
四、权属调查与公告1. 登记机构应对不动产权属进行调查核实,了解不动产的具体情况、权利变动情况、权利限制情况等。
2. 在权属调查核实的基础上,登记机构应按照法定程序对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十五个工作日。
3. 公告期内,任何人可以对登记申请内容提出异议,登记机构应及时受理并核实。
五、登记审批1. 经过公告期的等待后,如未收到任何异议或已核实并解决所有异议,登记机构应综合审核登记申请,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2. 登记机构应在决定作出后,向申请人发放不动产权属证书,并将权属变动情况通知相关部门和单位。
六、登记备案1. 登记机构应及时将不动产登记相关信息进行备案,包括权属登记信息、权属证明文件等。
2. 不动产登记备案信息应定期报送到上级主管部门,以便及时了解和掌握不动产登记情况。
七、数据维护与更新1. 登记机构应建立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对权属登记信息和相关材料进行及时、准确地录入和保存。
2.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根据不动产权属的变动情况,对登记信息进行动态维护和更新,确保不动产登记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不动产登记中心办事指南

不动产登记中心办事指南
一、办理不动产登记所需材料
1. 身份证明材料
- 自然人:身份证、户口簿等
- 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等
2. 不动产权属证明文件
- 房地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
- 房屋买卖合同、土地出让合同等
3. 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 契税完税凭证、房产税缴纳证明等
4. 其他补充材料(视情况而定)
- 委托书、婚姻状况证明、土地批复文件等
二、办理流程
1. 准备齐全的申请材料
2. 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现场办理或网上预约
3. 工作人员受理并审核申请材料
4. 缴纳相关税费
5. 领取不动产权证
三、注意事项
1. 提前准备好全部申请材料,避免来回奔波
2. 认真阅读不动产登记政策及相关规定
3. 妥善保管不动产权利证书,防止遗失
4. 及时办理相关变更或转移登记手续
四、咨询方式
1. 现场咨询服务台
2. 官方网站在线咨询
3. 12345政务热线咨询
以上是不动产登记中心办事的基本指南,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工作人员沟通。
郑州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最全说明书

郑州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最全说明书对于郑州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最全说明书的内容,最近很多⼈很困惑,⼀直在咨询⼩编,今天店铺⼩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录:1.⼏个概念2.以不同业务种类为区分进⾏说明3.以不同⽹点为区分进⾏说明4.不动产登记部门联系⽅式以下为正⽂:⼏个概念⾸先在开头想把⼏个常见的,容易弄混的概念说⼀下。
什么是⾸次转移登记(期变现),什么是“⾸登”这点会在后⾯⽂中⼤量出现。
⾸次转移登记(或叫商品房转移登记或叫期变现)指的是商品房购房⼈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涉及的登记类型。
需要说明的是,存量房是和商品房相对应的,商品房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房,存量房就是已经给购房⼈发放过房屋权属证书的⼆⼿房了。
⾸次转移登记其实也是对应⼆⼿房也就是存量房转移登记说的,不管是商品房还是存量房,在这⼀框架内,登记部门给购房⼈办理的都是转移登记,所以为了区分开来,习惯性把商品房的转移登记称为⾸次转移登记(也叫期变现),因为这是这套房⼦建成后第⼀次发⽣的转移,⽐如你找开发商买了⼀套房⼦,你⾃⼰办证的时候就是⾸次转移登记业务,你拿到证以后,你的这套房⼦就从商品房变为了存量房。
当你再把这套房⼦卖给其他⼈的时候,就是存量房交易业务,给买⽅办理的就是存量房转移登记。
“⾸次登记”则是指房屋建成之后,给这个房屋办理⾸次确权的登记,即谁建设登记给谁,在通常情况下它会出现在商品房转移登记之前,这⼀业务基本上是不动产登记部门与开发商之间进⾏的,与⼤多数购房⼈⽆关。
以业务种类为区分总的来说,⼤家⾸先要区分⼀下哪些业务是不需要经过房管部门⽽直接前往不动产登记部门进⾏受理的。
这包括了不动产登记中的离婚析产、遗产继承、变更登记、遗失补证等业务。
对于这些业务,办事⼈需按房屋所坐落的位置,前往8个不动产分中⼼进⾏受理。
(特别提⽰:对于⼀些有地下室且和房屋本⾝登记在同⼀房本上的情况,因涉及房屋唯⼀号与不动产单元号匹配,及是否需要进⾏权籍调查的情况各有不同,建议这种情况在咨询所在区不动产登记部门后再进⾏办理。
贵阳房产证办理流程

贵阳房产证办理流程贵阳市作为贵州省的省会城市,自然资源丰富,风景秀丽,是一个非常适合居住的城市。
随着城市的发展和人口增加,购房和房产证办理成为了许多人关心的话题。
本文将为您介绍贵阳市房产证办理的流程和注意事项,帮助您更好地了解办理房产证的步骤和流程。
一、购房准备在办理房产证之前,首先要完成购房手续。
购房时要选择正规的开发商或者房屋中介,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
购房合同应当详细地罗列出房屋的面积、价格、楼层、装修情况等信息,双方签字盖章并保留好相关证据。
二、资料准备在办理房产证之前,需要准备相关的资料。
首先要准备好购房合同、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如有)、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证和其他相关证件。
此外,还需要提供房屋验收合格证明、税收完税证明、规划部门的批准文件等相关文件。
三、办理流程1、申请预审在准备好所需资料后,可以前往当地的房产局进行预审。
预审的目的是确认购房合同等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
办理预审时,需要到当地的房产局(或者是房地产交易中心)填写相关的申请表格,并提供购房合同、身份证、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材料,由工作人员审核后确定是否可以进行后续流程。
2、缴纳税费办理房产证需要缴纳相关的税费,包括契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等。
缴纳这些税费需要到国土资源局或者税务局进行登记缴纳。
在缴纳税费时需要携带购房合同、身份证、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材料,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的税费。
3、办理产权证书缴纳完税费后,可以前往房产局进行产权登记。
办理产权登记需要准备好购房合同、身份证、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税收完税证明等相关材料,填写相关的登记表格,经过审批后即可领取产权证书。
4、办理不动产登记证在领取了产权证书后,需要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不动产登记。
办理不动产登记同样需要提供购房合同、身份证、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材料,填写相关的登记表格,经过审批后即可领取不动产登记证。
四、注意事项1、选定正规的开发商或房屋中介,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确保合同内容详细完整,避免发生纠纷。
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用户操作手册

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用户操作手册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用户操作手册1、登录与账户管理1.1 注册新账户1.2 登录和密码重置1.3 管理个人资料1.4 绑定和解绑方式1.5 安全设置与账户保护2、预约与办理不动产登记2.1 新建不动产登记申请2.2 申请材料准备与2.3 预约申请送达时间2.4 缴费与发票管理2.5 材料审核与补正2.6 办理结果查询与通知3、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3.1 按不动产单元号查询3.2 按不动产权利人查询3.3 按证明号查询3.4 按自然幢号查询3.5 其他高级查询条件4、不动产权证书管理4.1 不动产权证书领取方式选择 4.2 查看不动产权证书信息4.3 不动产权证书补证与换证4.4 不动产权证书注销与异动5、法律法规与常见问题解答5.1 不动产登记法相关法律解读 5.2 登记规范与标准解读5.3 常见问题解答与操作技巧附件:1、注册与登录用户须知2、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清单3、不动产权证书管理流程图4、其他相关文档和表格法律名词及注释:1、不动产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法对不动产权益进行记载和确权的行为。
2、不动产权证书:证明不动产所有权或其他权益的法定文件。
3、不动产单元号:标识土地或建筑物的独立不动产单位的编号。
4、不动产权利人:拥有不动产所有权或其他权益的人。
5、证明号:不动产登记机构颁发给不动产权利人的唯一编号。
本文档涉及附件:1、注册与登录用户须知2、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清单3、不动产权证书管理流程图4、其他相关文档和表格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不动产登记2、不动产权证书3、不动产单元号4、不动产权利人5、证明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