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操作指南
四川省不动产登记操作指南

四川省不动产登记操作指南《四川省不动产登记操作指南》嗨,朋友!今天我就来给你讲讲四川省的不动产登记是咋个操作的,这可是个有点复杂的事儿,不过别怕,我当年也是这么过来的。
一、基本注意事项首先啊,你得把资料准备齐喽。
这就好比你出门旅游,得把身份证那些重要证件带上一样。
登记不动产需要啥呢?比如你的身份证明文件,这是不可或缺的,不管是身份证还是户口本,一定得是有效的哦。
还有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要是房子的话,购房合同、房产证这些得拿好。
对了,千万别忘了,这些材料要是原件,复印件有时候不行的,我当时就差点只带了复印件,还好发现及时。
二、实用建议办理的时候啊,能早点去就早点去。
我一开始还慢悠悠的,结果到了那儿才发现人好多啊。
就像去热门景点排队买票一样,早点到就可以排在前面。
而且去之前,你可以先在网上查询下办理这个事儿的那个政务部门的电话,打个电话问问清楚要带的具体资料和办理流程,省得白跑一趟。
还有,你可以把相关材料放在一个文件袋里,这样不容易丢,就像把东西放在一个专门的小盒子里一样安全方便。
三、容易忽视的点这里特别重要的是签字环节。
你签字的时候啊,得看清楚上面写的啥内容。
我当时差点就没仔细看,就直接签了,后来才反应过来多危险啊。
还有那些附带的小文件,别看它小,里面的条款可能会影响到你,可别忽视。
有些文件可能会涉及到一些费用啥的,像房屋维修基金之类的,你得看清是要当场交还是之后交。
四、特殊情况要是你这不动产是因为继承或者赠与得来的啊,那办理手续就更加复杂了。
你得有遗嘱或者赠与协议之类的证明文件,而且可能还需要公证。
我一个朋友就是这种情况,公证那也是花了不少的时间和精力呢。
还有一种特殊情况,要是这个不动产有纠纷或者抵押状态,那可不能随便办理登记哦,得先把纠纷处理完,抵押状态解除,这个事儿可不是闹着玩的。
比如如果房子还在银行抵押着呢,你肯定先得和银行沟通,把抵押解除了才能顺利登记。
总结要点啊,资料要齐,都是原件;尽早去办理地点;小心签字环节;重视小文件;特殊来源的不动产办理要符合额外要求;存在纠纷或者抵押要先解决再登记。
不动产登记系统操作说明书

不动产登记系统操作说明*注: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的操作分为以下十个步骤:登陆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申请受理→初审→复审→核定→登薄→缮证→收费→发证→归档下面以宅基地使用权不动产登记作为案例进行操作一、登录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输入用户:“隆德县管理员”密码:********备注:1、登录系统统一用谷歌浏览器。
2、各个区县都有自己的用户名和登录密码。
二、业务受理单击“业务受理”后会跳入当前界面,单击“收集资料”选项收集资料页面左侧会出现办理业务申请人需要提供的资料,采集资料进行上传权籍信息链接成功后出现如下界面单击右上角“转出”→在出现的小界面中选择“初审”项目进入初审阶段三、初审项目转出后单击“在办箱”找到新建的项目“地主家一号宅”→单击“办理”出现初审界面四、复审项目转出后单击“在办箱”找到新建的项目“地主家一号宅”→单击“办理”出现复审界面选择复审,单击确定项目进入核定阶段。
五、核定项目转出后单击“在办箱”找到新建的项目“地主家一号宅”→单击“办理”出现核定界面选择复审,单击确定项目进入登薄阶段。
六、登薄项目转出后单击“在办箱”找到新建的项目“地主家一号宅”→单击“办理”出现登薄界面。
在登薄界面先选择“获取权证号”系统自动生成产权证号→选择“写入登记薄”在弹出的提示框单击确定→单击“转出”完成登薄后会出现提示信息→单击“转出”进入缮证阶段选择缮证,单击确定项目进入缮证阶段。
七、缮证项目转出后单击“在办箱”找到新建的项目“地主家一号宅”→单击“办理”出现缮证界面。
在缮证界面选择证书信息选择证书信息界面→单击“封面目录”→选定“封面信息”→“填写编号”→单击“保存编号”→预览打印证件→选择“打印”注:证书信息界面有一项重要内容是填写项目编号,每个证书的编号根据已经制定的不动产登记本编号填写,每个编号是唯一的,发证时候要登记,如果打印证书的时候出错,此编号连同证书要登记保存,统一回收,填写完后点击“保存编号”。
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用户操作手册

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用户操作手册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用户操作手册1、登录与账户管理1.1 注册新账户1.2 登录和密码重置1.3 管理个人资料1.4 绑定和解绑方式1.5 安全设置与账户保护2、预约与办理不动产登记2.1 新建不动产登记申请2.2 申请材料准备与2.3 预约申请送达时间2.4 缴费与发票管理2.5 材料审核与补正2.6 办理结果查询与通知3、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3.1 按不动产单元号查询3.2 按不动产权利人查询3.3 按证明号查询3.4 按自然幢号查询3.5 其他高级查询条件4、不动产权证书管理4.1 不动产权证书领取方式选择 4.2 查看不动产权证书信息4.3 不动产权证书补证与换证4.4 不动产权证书注销与异动5、法律法规与常见问题解答5.1 不动产登记法相关法律解读 5.2 登记规范与标准解读5.3 常见问题解答与操作技巧附件:1、注册与登录用户须知2、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清单3、不动产权证书管理流程图4、其他相关文档和表格法律名词及注释:1、不动产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法对不动产权益进行记载和确权的行为。
2、不动产权证书:证明不动产所有权或其他权益的法定文件。
3、不动产单元号:标识土地或建筑物的独立不动产单位的编号。
4、不动产权利人:拥有不动产所有权或其他权益的人。
5、证明号:不动产登记机构颁发给不动产权利人的唯一编号。
本文档涉及附件:1、注册与登录用户须知2、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清单3、不动产权证书管理流程图4、其他相关文档和表格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不动产登记2、不动产权证书3、不动产单元号4、不动产权利人5、证明号。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一、登记主体1.不动产权利人:不动产权利人是指在不动产上享有权益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不动产登记应由不动产权利人或其代理人申请登记。
2.不动产登记机关:不动产登记机关是指由国家授权负责不动产登记管理的机构,一般为地方政府下设的房地产管理部门。
不动产登记机关应当依法履行登记职责,确保登记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
3.不动产评估机构:不动产评估机构是指经国家有关部门登记备案的专业评估机构,负责对不动产进行评估,确定其价值和所有权。
不动产评估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确保评估结果真实准确。
二、登记程序1.提交登记申请:不动产权利人或其代理人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登记申请书,并携带相关材料前往不动产登记机关提交申请。
2.材料审查:不动产登记机关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实申请人身份、不动产信息及相应的权属证明文件等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处理登记事项:经过材料审查合格后,不动产登记机关应当及时办理登记事项,包括不动产权属的确定、不动产面积和产权归属等信息的登记等。
4.公告告知:不动产登记机关应当在不动产登记完成后,及时对相关信息进行公告告知,确保登记结果的公示和公证。
三、登记事项1.不动产权属确定:不动产登记应当确定不动产的权属,包括所有权和物权的设立、变更和消灭等情况。
不动产权属的确定是不动产登记的核心内容之一2.不动产界址测绘:不动产登记应当对不动产的界址进行测绘,确保不动产的范围和位置的准确性。
不动产界址测绘是不动产登记的重要环节。
3.不动产抵押登记:当不动产权利人将不动产作为抵押物时,应当进行不动产抵押登记。
不动产抵押登记是保护债权人权益的重要手段。
四、登记结果1.登记证明:不动产登记机关应当及时出具登记证明,包括不动产权属证明、不动产面积证明、不动产抵押证明等。
登记证明是不动产登记结果的重要依据。
2.登记备案:不动产登记机关应当将不动产登记结果进行备案,并及时更新和维护登记信息。
广东省不动产登记操作指南

广东省不动产登记操作指南一、不动产登记概述1.1 不动产登记的定义不动产登记是指将不动产的权利状况,按照法定程序在登记簿上予以公示,并核发不动产权证书的行为。
1.2 不动产登记的作用(1)明确不动产权利状况,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2)为不动产交易提供权属证明,维护交易安全;(3)为国家统计和监管提供基础资料。
二、不动产登记的种类2.1 首次登记对尚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不动产进行首次登记。
2.2 转移登记不动产权利发生转移时,办理转移登记。
2.3 变更登记不动产权利内容发生变化时,办理变更登记。
2.4 更正登记对错误登记内容予以更正。
2.5 注销登记不动产权利终止时,办理注销登记。
三、不动产登记程序3.1 申请材料准备按照不同登记种类准备相应的申请材料。
3.2 材料受理审核将材料交至不动产登记机构,工作人员审核材料。
3.3 现场勘查对需要现场勘查的,由工作人员实地勘查。
3.4 缴纳费用缴纳相应的登记费用。
3.5 证书制作发放经审核通过后,制作不动产权证书并发放。
四、注意事项4.1 及时办理登记不动产权利发生变化后,及时到登记机构办理登记。
4.2 准确填写申请表认真阅读申请表格,如实准确填写相关内容。
4.3 提供真实有效材料提供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
4.4 了解政策法规了解不动产登记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4.5 保管好不动产权证妥善保管好不动产权证书,防止遗失或损毁。
本指南旨在为广东省居民提供不动产登记操作指引,具体情况请以当地登记机构的规定为准。
不动产登记操作指南

不动产登记操作指南附件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目录总则 (5)1 一般规定 (5)1.1 总体要求 (5)1.2 登记原则 (5)1.3 不动产单元 (6)1.4 不动产权籍调查 (7)1.5 不动产登记簿 (7)1.6 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 (7) 1.7 登记的一般程序 (8)1.8 登记申请材料的一般要求 (9)1.9 代理 (12)1.10 其他 (12)2 申请 (14)3 受理 (15)3.1 查验登记范围 (15)3.2 查验申请主体 (15)3.3 查验书面申请材料 (15)3.4 询问 (16)3.5 受理结果 (16)4 审核 (17)4.1 适用 (17)4.2 书面材料审核 (17)4.3 查阅不动产登记簿 (17)4.4 查阅登记原始资料 (18)4.5 实地查看 (18)4.6 调查 (18)4.7 公告 (18)4.8 审核结果 (19)5 登簿 (19)6 核发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 (19)分则 (20)7 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 (20)7.1 首次登记 (20)7.2 变更登记 (21)7.3 转移登记 (21)7.4 注销登记 (22)8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23)8.1 首次登记 (23)8.3 转移登记 (25)8.4 注销登记 (26)9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 (27)9.1 首次登记 (27)9.2 变更登记 (28)9.3 转移登记 (29)9.4 注销登记 (31)10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 (32)10.1 首次登记 (32)10.2 变更登记 (33)10.3 转移登记 (34)10.4 注销登记 (35)11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 (35) 11.1 首次登记 (36)11.2 变更登记 (37)11.3 转移登记 (38)11.4 注销登记 (39)12 海域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 (40) 12.1 首次登记 (40)12.2 变更登记 (41)12.3 转移登记 (42)12.4 注销登记 (43)13 地役权登记 (44)13.1 首次登记 (44)13.2 变更登记 (45)13.3 转移登记 (46)13.4 注销登记 (46)14 抵押权登记 (47)14.1 首次登记 (47)14.2 变更登记 (49)14.3 转移登记 (50)14.4 注销登记 (51)15 预告登记 (51)15.1 预告登记的设立 (51)15.2 预告登记的变更 (52)15.3 预告登记的转移 (53)15.4 预告登记的注销 (54)16 更正登记 (54)16.1 依申请更正登记 (54)16.2 依职权更正登记 (55)17 异议登记 (56)17.1 异议登记 (56)17.2 注销异议登记 (56)18.1 查封登记 (57)18.2 嘱托查封主体 (57)18.3 注销查封登记 (58)19 登记资料管理 (58)19.1 一般规定 (58)19.2 纸质资料管理 (59)19.3 电子资料管理 (61)20 登记资料查询 (62)20.1 查询主体 (62)20.2 申请材料 (63)20.3 查询条件 (63)20.4 出具查询结果 (63)20.5 办理时限 (63)附录A (64)A.1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64)A.2 通知书、告知书 (68)A.2.1 不动产登记受理凭证 (68)A.2.2 不动产登记不予受理告知书 (69)A.2.3 不动产登记补充材料通知书 (70)A.2.4 不动产登记补充材料接收凭证 (71)A.2.5 不予登记告知书 (72)A.2.6 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退回通知书 (73)A.2.7 不动产更正登记通知书 (74)A.3 公告文书 (75)A.3.1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75)A.3.2 不动产更正登记公告 (76)A.3.3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77)A.3.4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78) A.4 不动产实地查看记录表 (79)A.5 询问记录 (80)A.6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文书 (81)A.6.1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申请书 (81)A.6.2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受理凭证 (82)A.6.3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不予受理告知书 (83)A.6.4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 (84)A.7 授权委托书 (85)A.8 承诺书 (86)A.9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具结书 (87)总则1 一般规定1.1 总体要求1.1.1 为规范不动产登记行为,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简称《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制定本规范。
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用户操作手册

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用户操作手册一、前言欢迎使用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
本操作手册旨在帮助您了解和使用该平台,以便您能够有效地进行不动产登记和查询。
请在开始使用平台之前,仔细阅读本操作手册。
二、平台简介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是一个基于互联网的在线平台,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的查询和管理。
通过此平台,您可以进行不动产登记、修改、删除和查询等操作,实现高效、便捷的不动产管理。
三、操作流程1、注册账户:在平台首页点击“注册”按钮,填写您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号、码等。
您将收到一封确认邮件,点击链接完成账户注册。
2、登录账户:在平台首页点击“登录”按钮,输入您的用户名和密码。
请确保账户安全,不要泄露个人信息。
3、填写登记信息:登录后,点击“登记信息”选项,填写不动产的详细信息,包括、面积、产权人等。
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提交登记: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按钮,将登记信息提交至平台审核。
审核通过后,您的登记信息将显示在平台上。
5、查询信息:在平台首页点击“查询”选项,输入关键字或筛选条件,搜索不动产登记信息。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左侧菜单栏中的“查询”按钮进行查询。
6、导出数据:在平台首页点击“导出”选项,选择需要导出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范围和格式。
点击“导出数据”按钮,将数据保存到您的本地计算机中。
7、修改信息:如需修改已登记的不动产信息,请先进行信息核实。
核实无误后,点击“修改”按钮,填写需要修改的信息并提交至平台审核。
审核通过后,修改后的信息将显示在平台上。
8、删除信息:如需删除已登记的不动产信息,请先进行信息核实。
核实无误后,点击“删除”按钮,将该条信息从平台上删除。
请注意,删除后的信息将无法恢复,请谨慎操作。
9、退出账户:在平台首页点击“退出”按钮,退出当前账户。
请确保您的个人信息得到妥善保护。
四、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1、问题:无法登录账户。
解决方法:检查用户名和密码是否正确,确保账户安全不泄露个人信息。
如仍无法登录,请平台客服协助解决。
广东省不动产登记操作指南第二部分

广东省不动产登记操作指南第二部分第一章不动产登记的基本原则1.1 合法性原则不动产登记必须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登记机构应当严格审查登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和实体要求。
1.2 公开性原则不动产登记簿是公开的,任何人均可查询和获取不动产登记信息。
登记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查询制度,为公众提供便利的查询服务。
1.3 权利优先原则不动产登记遵循"先申请先予以登记"的原则。
在相同不动产权利出现竞争时,以最先申请登记者的权利为准。
第二章不动产登记程序2.1 受理申请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申请材料,登记机构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予以受理。
2.2 审查登记机构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实质审查,对不动产权利人的资格、不动产权属及其他应当审查的事项进行核实。
2.3 决定经审查,申请材料真实、合法、有效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登记并制作不动产登记证明文件;申请材料不真实或者不合法的,不予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
2.4 发证登记机构应当自作出登记决定之日起15日内,将不动产权利证书或者其他不动产登记证明文件发放给申请人。
第三章不动产登记类型3.1 首次登记3.2 转移登记3.3 变更登记3.4 更正登记3.5 注销登记第四章其他事项4.1 登记费用4.2 异议和复核程序4.3 法律责任以上是《广东省不动产登记操作指南第二部分》的大致内容框架,具体的操作细节和案例分析还需要进一步补充完善。
这只是一个粗略的参考提纲,旨在概括性地介绍不动产登记的基本原则、登记程序、登记类型等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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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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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海类型
构筑物类型
林种
抵押
情况
被担保债权数额
(最高债权数额)
债务履行期限
(债权确定期间)
在建建筑物抵押范围
地役权情况
需役地坐落
需役地不动产单元号
登记原因及证明
登记原因
登记原因
证明文件
1.
2.
3.
4.
5.
6.
申请证书版式
□单一版 □集成版
申请分别持证
□是 □否
备注
本申请人对填写的上述内容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申请人愿承担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章):申请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A
A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收件
编号
收件人
单位:□平方米 □公顷(□亩)、万元
日期
申请
登记
事由
土地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林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无居民海岛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构筑物所有权
森林、林木所有权森林、林木使用权抵押权地役权其他
首次登记转移登Biblioteka 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