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不动产登记服务指南

办理不动产登记服务指南
办理不动产登记服务指南

不动产登记服务指南

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工作规范

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工作规范 一、基本要求 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是将不动产登记以及与之相关的房屋交易管理、税费征缴进行整合,从申请人向多部门递交多套材料转变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递交一套材料,从接受多部门多次串联审核整合为多部门依法分类并联审核,从在多部门间来回跑转变为“一窗受理、一站办结”,实现不动产登记“进一扇门、交一套资料、一次性缴费、领一次证(提供邮寄服务)”,从资料受理到登记发证全过程“最多跑一次”。 二、实现方式 “最多跑一次”有两种实现方式: (一)申请人直接到不动产登记办事场所递交材料,缴纳有关税费,登记机构审核登记发证,在申请人同意的前提下,通过邮递方式送达证书(证明)。 (二)申请人通过互联网受理终端提交申请材料,登记人员网上审核认为符合登记条件的,通过短信、微信推送等方式告知申请人,申请人在约定的时间携带申请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事场所现场核验材料原件,缴纳税费并领取证书证明。 三、适用范围 当前纳入“最多跑一次”的主要是城镇房、地不动产登记,各地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适时扩大“最多跑一次”范围并予以公示: 当前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适用业务类型目录

有下列情形的,不属于“最多跑一次”范围: (一)不动产权属有争议的; (二)申请材料不齐全,需要补正材料的; (三)存在违法行为未处理等情形,不符合登记条件的; (四)申请人未及时缴清相关税费的; (五)政策性住房上市、划拨土地上不动产转让等需完成前置审核审批或需补交土地出让金的; (六)依法需要履行实地查看、调查、公告等法定程序的; (七)现场申请符合登记发证条件,但申请人自愿选择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现场领取证书证明的。 四、制度保障 (一)信息公开制度。主动将不动产登记机构名称、办事地点、工作时间、咨询方式和各类不动产登记事项的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

青岛市就业、失业登记服务流程、指南

就业登记服务指南 ?一、用人单位招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劳动者(含单位法人或负责人)应如何办理就业手续? ㈠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登陆劳动用工网上登记系统http://221.215.38.132:8018/Login/UserLogin. aspx,按要求登记相关信息。 ⑴在 栏下的“信息录入”输入身份证号,点击回车,录入人员信息,重点注意:居民户口、户口所在地、合同起始日期、合同终止日期;以前在本市参加过工作的信息会显示。 ⑵在 栏下的“信息管理和打印”,勾上人员信息,点击 可以导出《青岛市就业登记表》和《青岛市就业登记花名册》。 ㈡用人单位于劳动用工网上就业登记次日起10日内,到市、区(市)任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确认手续,并提交以下资料: 1、本市城镇、本市农村: 1. 《青岛市就业登记表》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2. 《青岛市就业登记花名册》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3. 《就业失业登记证》。 2、本省城镇、本省农村、外省城镇、外省农村(称为“外来人员”): 1. 《青岛市就业登记表》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2. 《青岛市就业登记花名册》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3. 身份证原件。 3、大中专毕业生: 1. 《青岛市就业登记表》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2. 《青岛市就业登记花名册》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3. 报到证; 4. 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4、招用与原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不超过三十日的(称为“三十日内转移”): 1. 《青岛市就业登记表》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2. 《青岛市就业登记花名册》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3. 身份证原件。 4. 原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和《解除合同报告书》; 二、用人单位办理完就业备案,如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㈠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登陆社保申报网上登记系统http://221.215.38.132:8099/wssb/pages/qdyth/ wsbs/login.jsp,按要求登记相关信息。

《就业创业证》办理指南

《就业创业证》办理指南 一、《就业创业证》发放对象: 1、进行就业、创业、失业登记的劳动者; 2、被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劳动者; 3、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的劳动者; 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规定范围内的其他劳动者。 二、办理《就业创业证》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一式二份,基层平台、社区各一份); 2、《就业创业证》申请表(一式二份,基层平台、社区各一份); 3、免冠二寸彩色照三张; 4、学历和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视填写情况提供相应证件复印件; 5、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非本地户籍人员办理《就业创业证》需持常住地居委会出具的有固定住所的证明材料。 三、办理就业登记需要的材料: (一)用人单位录用人员:

1、劳动合同(原件); 2、被录用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属国家规定的职业(技术工种)的,应出示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4、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登记时间要求:企业在与新录用员工签订劳动合同30天内办理。 申报主体:用人单位 受理机构:用人单位所在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 (二)从事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和灵活就业人员: 1、属自雇型就业,包括自己开办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办理; 2、属灵活就业或自由职业者,持有效身份证件,本人灵活就业申请和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灵活就业证明。 登记时间要求:实现就业后30天内办理。 申报主体:本人 受理机构:就业地所在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 四、失业登记范围和需提供的材料: 1、从各类学校毕业或肄业、六个月未能就业的凭有效身份证件和毕业(肄业证); 2、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事业的凭

“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建设指南

“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建设指南 2020年7月

目录 一、目标任务和总体构架 (1) (一)总体目标 (1) (二)主要任务 (2) (三)层级设定 (4) (四)网络环境 (6) (五)办事流程 (7) (六)应用模式 (8) 二、网上“一窗办事”平台 (9) (一)主要功能 (9) (二)建设方式 (11) 三、登记系统升级改造 (11) (一)改造内容 (12) (二)对接方式 (14) 四、信息共享集成 (15) (一)主要内容 (15) (二)实现方式 (17) 五、安全运维管理 (17) 六、保障措施 (20)

当前,各地按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令第72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国办发〔2019〕8号)等有关要求,积极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集成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总体上看,各地对“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的认识和理解不统一,“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工作模式和标准各异,一些地方“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仅限于提供网上预约、网上查询等简单服务,存在部门信息共享不到位、网上办事能力不足、服务质量待提高等问题。为深化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规范和提升“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实现企业和群众“最多跑一次”,甚至“一次也不跑”,现制定“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建设指南,供各地参照执行。 一、目标任务和总体构架 (一)总体目标。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有关要求,以便民利企为出发点,立足现有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基础,今年年底前,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和具备条件的县市全面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力争用1~2年的时间,构建形成上下联动、属地优先、部门协同、省级统筹、国家支持,基于信息共享集成的“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体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令第722号)和《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若干规定》(国令第716号)相关要求,建设不动产登记网上“一窗办事”平台(以下

不动产登记平台建设方案

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方案 一、建设背景 HF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即将开展,为了尽快实现HF不动产统一登记,HF不动产登记管理机构拟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簿册样式》等开展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建设。 二、建设内容 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的具体建设内容包括: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及管理建设、不动产登记平台建设两部分。其中: 1)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建设 基于《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等标准规范,对已有的城镇地籍数据、土地登记、房产登记等数据进行更新整理,建成房土一体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 通过不动产登记数据管理系统实现对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的数据检查、数据入库、数据库管理、地图制图、服务管理、统计分析等功能。 2)不动产登记平台建设 不动产登记平台主要实现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流程的定制,与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实现无缝对接,实时调用相关的图形及调查表属性数据,进行不动产统一的登记发证,并生成表、证、卡、薄等成果。不动产登记平台具体内容包括: 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管理系统

实现国土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房屋使用权等权籍调查管理。 不动产登记审批系统 实现国土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房屋使用权等的网上审批。审批过程中提供权属状态分析、调图审批等智能辅助审批功能。 不动产登记薄证管理系统 实现不动产登记薄证的自动生成、查询、真伪验证等。 不动产登记信息分析系统 对不动产权登记信息提供分类统计和信息查询服务,方便领导全面了解辖区不动产登记情况。如按不动产权类型分别统计首次登记、变更登记等的宗数;不动产权抵押登记统计,包括抵押总数、金额等;不动产权查封登记统计,包括查封宗数、解查封宗数等。 不动产登记移动协同工作系统 移动办公系统一方面可以降低领导外出对业务办理进度的影响,提高全局整体办事效率;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充分梳理、整合系统数据资源并不断重新挖掘其中的潜在价值,为领导提供个性化信息定制服务,包括以管理对象为视角的结果数据展现,让终端设备成为领导的办公包,随时随地获取所需信息。实现功能包括业务审批、数据服务、即时通讯、任务处理。 社会化信息查询服务系统 通过网站为社会公众提供在线申报、办事指南、办件公示、在线

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制度

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制度 一、首问、首办负责制度 1、针对群众对中心各科室职责分工和办事程序不了解、不熟悉的实际问题,群众来访时,中心在岗被询问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 2、首问责任人对群众提出的问题或要求,无论是否是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都要给群众一个明确的答复。 3、对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若手续完备的,首问责任人应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办结;若手续不完备的,要登记,并一次性告知其办事机关的全部事项和所需的文书材料,让其补办手续后按登记顺序尽快办结。 4、对非职责范围内的事,首问责任人也要热情接待,并根据群众来访事由,负责引导该人到中心相应科室,让来访群众能够找到经办人员并及时办事。 二、服务承诺制度 1、坚持廉洁、勤政、务实、高效原则,创新服务理念,改善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吃、拿、卡、要”现象。 2、坚持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制度,严格按政策办事,不搞暗箱操作,不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坚持廉洁勤政,不刁难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不利用手中权力以权谋私。 3、接受咨询和投诉,设立咨询服务窗口和监督投诉电话,接受办事

对象的咨询和办事引导服务,接受举报和投诉,并负责对反映和投诉的问题及时查处,做到件件有回音。 三、一次性告知制度 1、工作人员在对服务对象提出的申请和咨询作出说明、解释时,提供准确、可靠信息,一次性予以告知。 2、工作人员应对办理事项的法律依据、条件和要求,办理事项所需全部申请材料及示范文本,办理事项的程序(流程)、承诺时限、收费标准等内容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 3、服务对象办理不动产登记,提供完整的“办事指南”,一次性告知相关内容;服务对象对书面告知内容的意思表示有不明白的,应当面向服务对象口头说明、解释。 4、服务对象申请材料错误的,指出错处,当场更正;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事项,应及时告知利害关系人。 5、由于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不全面、不彻底,让办事群众多跑路、多耗时,而引起投诉、经查实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全程服务制度 1、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事项,按照“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要求全程服务。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的窗口工作人员为全程服务第一责任人,负有做好全程服务的工作责任,耐心解答、热情接待、尽力服务。 2、全程服务第一责任人要一次性告知此事项办理的程序、所需资料等,不得以任何理由,回避、推诿和拒绝询问。对当即能办结的,应

就业登记操作手册

1 就业登记 常见问题: 1. 什么是劳务派遣? 2. 什么是劳务派遣企业? 3. 如何登记为派遣企业? 4. 员工就业登记信息录入错误,怎么办? 5. 业务受理部门提交错误,怎么办? 6. 遇到冷僻字如何处理? 1.1 办理流程 图1.1 1.2 操作示例 1.2.1 逐个办理员工就业登记 步骤1:从菜单区进入员工信息录入界面,如图1.2。

图1.2 步骤2:在员工信息录入界面的下方,点击[新增]按钮,进入新增就业登记界面,如图 1.3。 图1.3 步骤3:进入新增就业登记界面,要求如实填写姓名等基本信息,填写信息的具体格式、 内容要求在每个填写空格后面都有详细说明,请您务必按照要求,规范填写信息。填写完点 击[保存]按钮即可,如图1.4。

图1.4 步骤4:在就业登记界面,会出现刚才新增的就业登记记录,处理状态为“未提交”, 选中此条申请信息,点击下方的[提交审核]按钮,如图1.5。 图1.5 步骤5:提交审核时需要填写业务受理部门(就业登记信息的审核部门)等信息,点击 [提交]按钮即可,如图1.6和1.7。 图1.6

图1.7 完成以上5个步骤后业务就业部门将在一个工作日内对已提交的就业登记信息进行审核。 步骤6:一个工作日之后,用人单位可以随时查看就业登记信息的审核情况。从菜单区进入审核情况查询界面,如图1.8。 图1.8 审核通过如图1.9。 图1.9 审核不通过如图1.10,可查看审核不通过原因。

图1.10 查看审核不通过原因如图1.11。 图1.11 步骤7:从菜单区进入花名册打印界面,如图1.12。 图1.12 审核记录打印操作如图1.13。

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指南【模板】

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指南 目录 查封登记服务指南 (3) 注销查封登记服务指南 (4) 集体土地所有权首次登记办事指南 (6) 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登记办事指南 (8) 集体土地所有权转移登记办事指南 (10) 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登记办事指南 (12)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服务指南 (14)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办理流程 (14)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服务指南 (15)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办理流程 (15)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服务指南 (16)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办理流程 (16)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服务指南 (17)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办理流程 (17)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服务指南 (18)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服务指南 (20)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服务指南 (22) 新建房屋转移登记服务指南 (23) 存量房转移登记服务指南 (25) 存量房转移登记服务指南 (27)

存量房转移登记服务指南 (29) 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补(换)发服务指南 (31) 抵押权首次登记服务指南 (32) 抵押权变更登记服务指南 (34) 抵押权注销登记服务指南 (36) 在建工程建筑物抵押服务指南 (39) 更正登记办事指南 (41) 异议登记办事指南 (42)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43)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44)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45)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 (46) 宅基地使用权查封登记 (47) 林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48) 林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49) 林地使用权转移登记 (50)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查询服务指南 (54) 不动产预测成果审查确认 (55) 不动产实测成果审查确认 (57)

就业登记服务指南

就业登记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11-3-17 一、用人单位招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劳动者(含单位法人或负责人)应如何办理就业手续? ㈠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于用工之日起30日内,登陆劳动用工网上登记系统,按要求登记相关信息。 ㈡用人单位于劳动用工网上就业登记次日起10日内,到市、区(市)任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确认手续,并提交以下资料: ⑴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有效资质证明(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⑵组织机构代码证(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⑶《青岛市就业登记表》及《青岛市就业登记花名册》(加盖单位公章); ⑷劳动者《失业证》; ⑸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单位法人或负责人不需提供); ⑹从事国家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职业的劳动者,须持有国务院有关部门或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有效职业资格证书; ⑺招用与原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不超过三十日的,还应提交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和《解除合同报告书》; ⑻招用下列人员还需提供以下有效证明: ①招用派遣期内大中专(含技工学校)毕业生的,应提交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报到证》或《派遣证》; ②招用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士兵的,应提交《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收回《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招用自主

择业城镇退役军官的,应提交《军官转业证书》,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在《军官转业证书》上加盖就业备案专用章; ③招用留学回国人员的,应提交《青岛市出国留学人员工作介绍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派遣报到通知》; ④招用国家退役运动员的,应提交选招运动员的有关文件。 二、劳动者已被用人单位吸纳就业,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就业登记(备案)的,用人单位应如何补办就业登记手续? 需补办就业登记手续的,用人单位应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补办就业登记。用人单位补办就业登记手续时,应持单位书面申请、单位有效资质证明、劳动合同、《青岛市就业登记表》、《青岛市就业登记花名册》、被招用人员身份证或户籍证明,以及补办就业登记期间工资原始凭证原件或依据已生效的人民法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劳动仲裁委员会下达的法律文书等。 三、哪些情形下,用人单位不能为劳动者补办就业登记手续? 各级就业服务机构除审核用人单位申请补办材料是否属实外,还应通过计算机系统核对申请人在补办期间是否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是否在其他单位就业等情况。有下列情形的不得补办就业登记手续: 1、申请人在补办期间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2、申请人领取自谋职业扶持金(摊位费补贴)后不足2年的; 3、申请人在补办期间在其他单位办理过就业登记手续的。 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出现哪些情形,应进行就业登记变更? ㈠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组织机构代码、经营地址发生变更后,用人单位应在30日内持工商行政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到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变更手续,由就业服务机构通过计算机管理系统更改相应

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应用平台总体技术框架

技术架构 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采用国产自主可控信息技术、按照云计算模式构建,技术架构如图2所示。 图2 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技术架构 1.基础设施层 基础设施层也称基础设施即服务层(IaaS ),是将计算资源、存储资源、网络资源等物理资源进行整合,按照云服务模式和云架构建立共享资源池,形成可按需动态扩展的高性能计算环境、大容量存储环境,满足海量不动产登记数据存储、高并发用户登记业务办理和信息共享查询,以及各级登记业务系统接入平台的需要。 不动产登记数据 其他数据 不动产登记统 一接入服务 不动产登记服务 不动产登记信息 共享、查询与分 析服务

2.平台层 平台层也称平台即服务层(PaaS),是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的枢纽,负责对物理资源、数据资源、应用服务、通用资源等进行统一管理、监控与调度,负责提供应用开发和部署的环境。 3.数据资源层 数据资源层也称数据即服务层(DaaS),由不动产登记数据、其他数据等组成,负责数据的统一组织与管理,对应用层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信息共享和查询服务系统、信息分析系统提供数据支撑。不动产登记数据包括覆盖全国的、通过历年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海域登记积累的登记信息。不动产登记数据通过日常登记业务实时动态更新。 4.应用层 应用层也称软件即服务层(SaaS)。面向各类用户,通过网络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的查询、分析、交换、共享服务和登记业务办理服务。服务对象包括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农业、林业、海洋等部门,公安、民政、财政、税务、工商、金融、审计、统计等部门,以及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等。通过统一应用服务门户向用户呈现。 5.标准和制度保障体系 标准和制度保障体系包括数据和应用服务方面和技术标准规及 管理制度,确保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各组成部分之间,以及平台与外部系统交互能够有效衔接,规运转。

政务服务中心一窗受理实施方案

政务服务中心一窗受理实施方案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务服务的质量和效益,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的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服务大厅“一窗受理”的指导意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市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县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X办发〔X〕X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中央和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以打造审批环节少、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的政务环境为目标,以需求导向、集成服务、创新管理为原则,整合重组政务服务大厅资源,建立“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政务服务模式,推行政务服务大厅“一窗受理”服务,变一事跑多窗为一窗办多事,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 X年X月底前,县级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X%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具有多个行政许可事项的县直部门、单位,要参照推行“一窗受理”服务要求,整合受理窗口,进一步简化优化办事流程,完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为群众和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政务服

务。 二、主要任务 (一)整合重构部门窗口 优化大厅功能布局,设置前台受理区、后台审批区、统一出件区等服务区域。本着便捷高效、利企便民的原则,综合考虑大厅场地面积、服务领域、关联程度、办件数量等实际情况,合理设置投资项目审批、商事登记、不动产登记等综合受理窗口,将部门分设的单一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变多头受理为“一窗受理”。制定综合受理窗口工作规范,提升窗口服务质量和效率。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的政务服务事项原则上都要纳入“一窗受理”范围,明确前台受理窗口与后台审批部门之间的权限。最大限度精简办事程序和要件,取消不必要的申报材料和各种“奇葩证明”,杜绝“其他材料”等兜底性条款。 X.设立“综合受理窗口”。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投资项目审批、商事登记、不动产登记等X类综合受理办理功能区,在各功能区分设若干综合受理窗口。 (X)投资项目审批综合受理窗口。主要受理办理政府和企业投资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整个周期的相关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并根据项目实际和企业需求提供便民服务。在投资建设领域积极推行“多评合一”“多测合一”“多图联审”“联合踏勘”“联合验收”“区域评审”,实行全流程联审联办。(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配合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县级相关审批部门;完成时间:X年X月底)

不动产登记简介

(1)不动产的概念 不动产(immovable property)是指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财产,包括附着于地面或位于地上和地下的附属物。不动产不一定是实物形态的,如探矿权和采矿权、如建筑物及土地上生长的植物。 我国规定不动产的类型有:土地、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添附于土地和建(构)筑物的物。最核心的是土地、最复杂的是房产。 不动产与动产的划分是以物是否能够移动并且是否因移动而损坏其价值作为划分标准的。动产是指能够移动而不损害其价值或用途的物。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若移动则损害其价值或用途的物。 (2)不动产登记的概念和内容 不动产登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 1.登记是依当事人申请的行为。 2.登记是国家专职部门的活动。 3.登记内容为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 4.登记事项须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登记的权利包括: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宅基地使用权; (七)海域使用权; (八)地役权; (九)抵押权; (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不动产登记的内容: 1.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址、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 2.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等变化等权属状况。 3.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示的事项。 4.其他相关事项。 不动产登记的确是房地产税向存量环节征收的必要前提,但并不是充分必要条件。2013年3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就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任 务分工进行通知,要求2014年6月底前出台并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由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法制办、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负责。

外来人员就业登记备案系统操作说明讲解

外来人员就业登记备案系统操作说明 ?目录 ?第一节登录 ?第二节招工登记 ?第三节退工登记 ?第四节招退工结果查询 第一节登录 单位通过访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的子网“外来人员就业管理网”(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1a17356871.html,/wll/index.shtml),点击“就业登记备案”按钮,也可直接在地址栏内输入:https://www.360docs.net/doc/1a17356871.html,/wgztg/index.jsp,进入就业登记备案系统(单位使用外来从业人员)的登录界面。

单位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外来人员就业登记备案系统。在用户名栏中输入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在密码栏输入单位网上办事密码后,点击登录按钮,完成登录。单位首次登陆后需对《<就业登记备案系统(单位使用外来从业人员)>网上办事承诺书》进行仔细阅读,同意相关条款的,可点击屏幕下方按钮,进入操作页面。 【友情提示】用人单位如已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相关部门签订“上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网网上办事承诺书”并取得办事密码的不必重复申请,即可凭此密码在本网站办理外来人员就业登记备案手续。 尚未申请密码的用人单位须携带工商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公章等资料,前往本市各区县社保中心或职业介绍所进行申请。 返回目录

第二节招工登记 点击“招工登记”菜单进入招工登记操作页面。 一、输入身份证号码和姓名 在身份证号码和姓名栏中分别输入被招用人员的身份证号码和姓名。 【友情提示】单位招用的外来人员应当已经在本市外来人员就业管理部门办理了个人基本信息初始化登记。同时,单位输入的身份证号码和姓名应当与本市外来人员就业管理系统内记载的信息一致。 单位可以点击“校验”键,查验输入的外来人员身份证号码和姓名是否已经办理了个人基本信息初始化登记,或者是否与本市外来人员就业管理系统内记载的信息一致。

不动产登记服务指南全文 2

台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指南 [日期:2016-06-28] 来源:台州市国土资源局椒江分局作者:台州市国土资源局椒江分局阅读:8次[字体:大中小] 1.1集体土地所有权首次登记 一、申请登记程序 取号申请——受理审核——缴费领证 二、申报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村集体经济组织证明;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5、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土改时的土地所有权证、六十条时确定集体所有的证明材料、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处理决定、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土地权属来源、权属演变的书面报告和具结保证书、乡镇(街道)出具的权属证明、当事人之间依法达成的协议); 6、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包括国土部门历次土地调查已指界确认的界址表、图件,林权证或林地调查确定的资料); 7、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 8、委托办理的须提供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明等资料。 9、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中的身份证明资料、监护以及涉外相关事宜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关资料(详见专项须知)。 三、收费标准及依据 [1990]国土(籍)字第93号 登记费:10元/件; 图件编绘资料复制费:10元/件 四、法定期限:30个工作日 五、承诺期限:20个工作日(不含受理当日、公告日、法定节假日)

1.2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登记 一、申请登记程序 取号申请——受理审核——缴费领证 二、申报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村集体经济组织证明;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5、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的证明材料: (1)有权机关出具的证明申请主体与登记簿记载的主体为同一人的材料(名称发生变化); (2)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土地坐落变更); (3)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书或土地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文件(征收为国有土地); (4)土地灭失的证明材料(因自然灾害导致部分集体土地灭失); (5)有权机关出具的批准文件(其他面积变化情形); 6、不动产权属证书; 7、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 8、委托办理的须提供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明等资料。 9、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中的身份证明资料、监护以及涉外相关事宜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关资料(详见专项须知)。 三、收费标准及依据 [1990]国土(籍)字第93号 登记费:10元/件 四、法定期限:30个工作日 五、承诺期限:10个工作日(不含受理当日、公告日、法定节假日)

社会保险登记业务服务指南

社会保险登记业务服务指南 第一部分单位新参保业务 第一步:请您先与本单位开户银行签订无合同号的《北京市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付款授权书》 收款人全称:北京市海淀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简称:海淀社保中心 第二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一、提交的材料: 1、与开户银行签订的《北京市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付款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企业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事业单位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另:个体工商户雇主(或经营者)若为本市城镇户口,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雇主(或经营者)的户口簿复印件(包括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二、应填写的表单: 《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一式二份 三、注意事项: 1、每月5至25日之间受理此项业务。 2、非海淀区注册的企业请到工商注册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单位新参保业务; 3、提交以上材料后,我中心予以办理社保登记,并返还一张打印的《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单位同时将取得社会保险登记证号码。 第三步:办理社会保险单位新参保及五险人员参保手续 一、企业版软件操作 1、下载软件:可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首信公司网站下载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普通单位版)及最新升级补丁,或携带512M以上内存的U盘到海淀社保中心单位五险登记岗现场拷贝。 网址:或或 企业版软件登陆用户名:密码:1 2、录入单位信息:(在录入单位信息时,需按照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社保中心打印并返还的一张《北京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上的内容如实录入填写) 基本信息管理→单位信息录入→保存并再打印出《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两张。 3、录入个人信息: 基本信息管理→个人信息录入→保存→不打印报表。 注意事项: (1)单位在录入“新参保人员”信息时以本人填写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为准; (2)单位在录入“调入人员”信息时以本人的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为准; (3)“个人身份”指标项必须录入,只能选择“工人”或“干部”。 4、增员操作 个人变更登记→增员→确定增员单位→查询→在增员标识处勾选需增加人员→分别设置四险、医疗个人缴费原因→单击设置→增员→不打印报表 注意事项: 分别设置医疗及四险个人缴费原因: (1)新参保人员的个人缴费原因选择“新参统”; (2)曾在本市参加过基本医疗保险或四险的人员,个人缴费原因应选择“本区调(转)入”或“外区调(转)入”。 5、信息报盘 数据交换→信息报盘→选择单位名称→查询→四个页签分别核对需报盘的信息[单位基本信息、个人基本信息(新参统)、

郧西县不动产登记服务指南(2020年修订版)

郧西县不动产登记服务指南(2020年修订版) 一、申请主体: 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或土地使用权证记载的土地使用权人。 二、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核原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核原件) 4、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5、建设用地竣工验收报告及验收图(原件) 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红线图(原件) 7、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认可证)(原件) 8、竣工备案证(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 9、测绘报告和权籍调查表(原件) 三、办理时限: 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 四、登记费: 住宅80元/件;其它非住宅550元/件 收费依据:《十堰市物价局财政局转发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十价工服文〔2017〕21号)。 五、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人民街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不动产登记窗口。 2、咨询电话(略)。 六、办事流程:在登记窗口申请受理〉交费领证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建设用地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一、申请主体: 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或土地使用权证记载的土地使用权人。 二、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核原件) 4、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红线图(原件) 6、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证(原件) 7、竣工备案证(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 8、测绘报告和权籍调查表(原件) 三、办理时限: 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不含落宗时间)。 四、登记费: 住宅80元/件;其它非住宅550元/件; 收费依据:《十堰市物价局财政局转发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十价工服文〔2017〕21号)。 五、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人民街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不动产登记窗口。 2、咨询电话(略)。 六、办事流程:在登记窗口申请受理〉交费领证

关于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的实施方案

关于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规划的通知》、《XX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XX县推进“互联网+政府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全面实现不动产登记证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手续的目标任务,不断提高服务效能,提升社会满意度,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房屋交易、税收、不动产登记全过程“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和大数据技术,全面推进不动产交易、税务、登记部门自身改革,促进不动产交易、税收、登记体制机制创新,使不动产交易、税收、登记办事环节明显减少,办事程序明显优化,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全面实现不动产登记全业务、全过程“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全业务”是指涵盖不动产登记所有业务。“全过程”是指涵盖交易、税收、登记全部过程。“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是指在一个窗口一人接件,统一受理房屋交易、税收和不动产登记所需全部申报材料,通过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让企业和群众不重复排队和提交材料,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二、工作目标

X年4月底前,完成对不动产登记业务流程的整合,梳理出综合受理所需材料目录清单、办事流程图和服务指南等材料并向社会公布,设立“不动产登记综合窗口”,对房屋交易、税收、不动产登记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实现除政府组织开展的农村不动产登记和非公证的继承、受遗赠等复杂的不动产登记以及大宗批量不动产登记30个工作日内办结、抵押权登记10个工作日内办结以及查封登记、异议登记即时办结外,其他房屋交易、税收、不动产登记“1个窗口受理、5个工作日内出证”的工作目标。 对涉及征税需上门评估、单位转让不动产涉税事项和企业改组改制等涉及不动产等特定事项,以及需补正材料、权籍调查和公告的不动产登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时限,但应清楚、及时告知当事人。 三、工作任务 梳理材料公布。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牵头,县房管局、地税局配合,按照“依法依规、便民利民”原则,共同依法确定办事事项,简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限,以房屋交易、税收、登记所需的申报材料为基础,按照不重、不漏原则,制作统一的申报材料目录清单、办事流程图和服务指南并对外公布。梳理材料要注意区分只涉及不动产登记、涉及税收与不动产登记、涉及不动产交易、税收、不动产登记等三种类型,分门别类进行梳理。 调整服务窗口。由县政务服务中心牵头,会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房管局、地税局等部门,共同调整优化现有窗口设置,设立“不动产

就业登记使用说明

用人单位网上就业登记使用说明 厦门人力资源网(https://www.360docs.net/doc/1a17356871.html,)是政府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提供便捷服务的一个信息平台,是一个理想的交流通道。主要包括最新用人单位现场招聘、用人单位直接招聘、用人单位委托招聘、人才库信息、相关政策宣传,以及技能鉴定、档案寄存和相关证件的在线查询等。用人单位网上就业登记是厦门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专为广大用人单位提供重点服务的项目之一。 为了保证用人单位信息的正确性和合法性,用人单位进行网上就业登记,必须先成为人力资源网的一般会员(免费),申请办法为用人单位先在人力资源网上进行网上注册,录入企业基本信息,然后将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后传真至5205570,由我中心的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即能成为人力资源网的企业会员。用人单位可于半个工作日后以注册时登记的会员名称和密码在本网站首页点击“企业”登陆。用人单位登陆厦门人力资源网进行网上就业登记的相关说明如下: 一、用人单位在登录厦门人力资源网时一定要注意网址为https://www.360docs.net/doc/1a17356871.html,(注意:不要通过百度或google等搜索“厦门人力资源网”后再登录)。在人力资源网首页左上角的会员登陆框内,输入会员名称和密码后,选择“企业”,点击“登陆”。登陆成功后便进入用人单位管理界面。其中就业登记栏目,可以看到六个功能选择:新增登记、登记未审核、登记已审核、登记被退回、登记资料打印及EXCEL批量登记。 二、用人单位点击新增登记,在右边页面将出现几个按钮,点击“新增登记”按钮,将出现一个输入页面,用人单位在这个页面输入需登记员工的详细资料。其中身份证号、姓名请按身份证填写。有关证书的等级及编号如实填写。各输入项的右边都有相关说明,请仔细阅读后再填写。 三、合同起始日期和截止日期按合同填写,其中起始日期必须大于该员工上次退工日期,截止日期必须大于本次起始日期。 四、全部填写完后,点击“保存”按钮。输入完全部员工登记资料后,可以看到刚才录入的员工资料列表,如果发现错误,可以进行修改或者删除。确认无误后,一定要提交登记信息,点击“全选”或点击姓名左边的小框打上钩后,再点击“提交”按钮,则相关员工登记资料将进入就业管理信息系统的登记数据待审核库。此时用人单位提交的登记资料处于“待审核”状态。 五、用人单位在提交登记资料前,一定要确认登记部门的选择无误,如到市劳动力市场大厦二楼办理登记手续的,则登记部门选择“厦门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如到各区办理登记手续的,则登记部门选择相应的区就业中心,如果登记部门选择错误,则用人单位到登记部门办理手续时,该登记部门就无法调出用人单位的登记资料进行审核。 六、提交完登记资料后用人单位还须打印职工花名册。打印前请确认已安装ADOBE READER阅读软件,该软件在打印登记的页面有提供下载,如果用人单位在下载或安装该软件的过程中有误,也可自行在其它网上搜索、下载该软件进行安装。花名册分本市人员花名册和外来人员花名册,请分别打印。如果是由不同的经办人或在不同的日期提交的登记信息,则可在经办日期和经办人输入框中输入相关内容以检索出相应的需要打印的登记信息。 七、用人单位在进行完以上操作后即可带上相关的登记资料到登记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登记部门的工作人员则会通过电脑调出用人单位网上提交的登记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毕后用人单位的登记资料自动更改为“已审核”状态(如用人单位在网上提交登记资料后未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则网上提交的登记资料一直处于“待审核”状态)。 八、在就业登记栏目点击“登记未审核”,则会列出该用人单位在人力资源网上已提交给市/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但还未审核的登记信息。点击“登记已审核”,将列出用人单位通过网上登记且已审核的登记人员信息。点击“登记被退回”,显示该用人单位已提交但审核未被通过的登记人员信息,出现该种情况时,请用人单位重新核对该员工的登记资料,修改后重新提交即可。 九、用人单位如对登记事宜有疑问,可致电市或各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登记部门,电话公布如下: 市就业登记部门5114233或5205595 地址:长青路191号2楼 海沧分中心就业登记部门6530625 地址:南海三路1268号 思明区就业登记部门5863055 地址:禾祥东路168号 湖里区就业登记部门5635673 地址:仙洞路3号 集美区就业登记部门6219125 地址:杏滨路898号 海沧区就业登记部门6580451 地址:南海三路1268号 同安区就业登记部门7316712 地址:南门路71号 翔安区就业登记部门7889992 地址:翔岳路55号 如对网上操作事宜有疑问,可在人力资源网的“在线咨询”留言,也可发邮件至xmjyzx@https://www.360docs.net/doc/1a17356871.html,,或致电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信息部门,电话5205579。

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的管理系统平台解决方案设计

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解决方案我国现有的不动产登记职责分布在多个部门,许多城市实行房、地分开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其上房屋则在房产管理部门登记;此外,耕地、林地、滩涂、海岛等不仅涉及国土、农业、林业等多个部门,登记程序、标准等也各有不同。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市场经济对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的产权制度要求越来越高,原有做法已经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2013年11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整合分散在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由一个部门承担,通过提供“一站式”服务,对于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尤其是方便企业、方便群众,具有重要意义。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协调制度,推动土地登记历史资料整理与信息化,建设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将是首批进行不动产统一登记试点地区正在面临的重要任务。 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 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主要解决各部门的数据交换、信息整合、数据共享和实时互通。按照国家部署要求,该平台通过数据交换接口、数据抄送等方式,首先实现不动产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林业局、海洋局等部门现有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水域滩涂、海域海岛等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的历史数据共享,然后通过统一的登记窗口和信息平台,受理新增不动产登记涉及的各类登记事项,进而实现各业务的实时互通互查。面向公众,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提供不动产登记查询服务系统,方便社会依法查询。 ? 实现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水域滩涂、海域海岛等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实时互通共享。? 利用遥感、GIS、二三维可视化等技术,实现对不动产数据的查询、统计、分析、输出、信息展示等,并以图形、表格、文字、GIS和数据模型相结合的方式,直观、准确、动态地展示涉及不动产登记数据各个方面的信息。 ? 采用“房地合一”模式,实现不动产的统一登记。 ? 推动不动产登记信息公示,向公众开放可以用于搜索、查询的不动产登记数据信息。 ? 提供多样的辅助硬件设备接口,如条码枪、身份证读取器、扫描仪等。 系统架构设计 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总体框架以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和数据交换体系为体系结构,以国土、房产、林业、草原、海域等数据等各类的登记、空间、档案数据库为基础,将地理信息服务(图形浏览、定位查询、空间分析等)、属性查询与统计分析、专题图件发布等GIS服务加以封装,通过不动产登记基础平台提供的各类服务和接口支撑,建立面向不动产登记的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和信息公示系统(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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