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约定不明时的履行原则

合集下载

浅议合同履行的规则(一)

浅议合同履行的规则(一)

浅议合同履行的规则(一)论文摘要本论文主要论叙了合同履行中的几项规则,合国履行中有诸多的规则,而每一规则都是合同履行的保证,论文主要阐述的是法定义务规则,在该规则中,阐述了五个方面的情形。

其一是通知对方的义务,这一小节扼要说明了合同当事人必须“即时、快捷”地通知对方当事人,按《合同法》第69、70条规定的那样,如实通知对方。

其二是协助对方的义务。

这是合同存在本身所决定的义务。

其三是方便义务,此项义务指的是一方必须为对方履行合同方便义务。

其四是减损义务,是说一方遭受损失时有义务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以防止损失的扩大,其五是保密务义,该节是指合同当事人必须为对方保密,以上五个方面都是法定义务。

对此,不管合同上是否写明合同当事人都必须按以上规则去履行。

这是法定的义务。

本文的第二章节是写的正确履行规则,第三章节的亲自履行规则,此二项规则,标题即是议论的规则,并没有分几种情况论述,正确履行规则是指必须完全彻底的按照合同书面(口头)约定的内容正确履行。

亲自履行规则是指按照合国约定的内容合同债务人必须亲自履行而不能由其他人代为履行。

论文的第四个章节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的履行规则是本文的主要论述章节。

因为在合同履行中,只有合同约定不明的情况才是最容易产生纠纷的。

所以本文才作主要章节加以论述。

首先论文阐述了质量约定不明条款的履行,其次阐述了价格不明条款的履行,第三阐述了地点不明条款的履行,第四阐述了期限不明条款的履行,第五阐述了方式不明条款的履行。

当条款约定不明时如果完全按照以上五点论述的规则去履行,就会减少系列纠纷。

经济生活秩序就会稳定发展。

论文的第五个章节是第三人履行规则。

这一规则是基于合同自由原则而派生出来的。

合同当事人基于这一原则可在合同中约定将自己的义务转由第三人履行,但是必须经由对方同意。

第六个章节本文主要议论的是在合同履行中价格出现变动时,应该怎么办,该规则可概括为“有政府定价随定价;无政府定价随市场”。

2018年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知识点:合同履行的原则

2018年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知识点:合同履行的原则

2018年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知识点:合同履行的原则2018年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知识点:合同履行的原则合同履行的原则:1.全面履行的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即按合同约定的标的、价款、数量、质量、地点、期限、方式等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既包括全面履行义务,也包括正确适当履行合同义务。

合同有明确约定的,应当依约定履行。

但是,合同约定不明确并不意味着合同无须全面履行或约定不明确的部分可以不履行。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

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一般只能适用于部分常见条款欠缺或者不明确的情况,因为只有这些内容才能形成一定的交易习惯。

如果按照上述办法仍不能确定合同如何履行的.适用下列规定进行履行:(1)质量要求不明的,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行业标准的,按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作为建设工程合同中的质量标准,大多是强制性的国家标准,因此,当事人的约定不能低于国家标准。

(2)价款或报酬不明的,按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按规定履行。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合同履行地是不变的,肯定是工程所在地。

因此,约定不明确时,应当执行工程所在地的市场价格。

(3)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2004年考题: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当合同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且又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时( )履行。

A.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B.给付货币的,在给付货币一方所在地C.交付动产的,在接受动产一方所在地;D.设备采购,在采购方所在地;E.材料采购,在供货方所在地。

答案:A、E。

(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对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的法律规定

对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的法律规定

对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的法律规定合同编号:__________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双方在对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的法律规定下的权利义务进行明确约定,现达成如下合同:一、合同的签订及生效1.1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采用书面形式签订。

1.2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对甲乙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的法律规定2.1 如果本合同中存在任何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情况,甲乙双方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履行补充协议的义务,以明确合同内容。

2.2 如果甲乙双方在补充协议中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甲乙双方应依据合同有关条款及交易习惯确定合同内容。

2.3 如果依照前两款仍无法解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的问题,那么甲乙双方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请求合同签订地或者履行地的人民法院对合同内容进行解释。

三、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3.1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3.2 本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

四、违约责任4.1 如果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者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4.2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争议解决5.1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或者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的履行方式

合同的履行方式

遇到合同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合同的履行方式1 、法定义务规则:法定义务:是指法定合同义务,即当事人即使在合同中没有约定,依据法律规定也应承担的义务。

(合同法第 60 条第 2 款: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①通知义务:即合同当事人应将自己履行义务的情况及时通知另一方当事人。

②协助义务:指合同当事人应协助对方履行义务,以使合同能顺利履行的义务。

③方便义务:指为对方履行合同义务提供方便的义务。

④减损义务:即合同法中的 - 防止损失扩大 - ,是指由于主客观原因而使一方遭受损失时,遭受损失的一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防止损失的扩大。

⑤保密义务:指合同当事人负有将通过确立合同关系而了解到的对方的秘密予以保守的义务。

2 、正确履行:也称适当履行,是指当事人应按照合同的规定不折不扣地履行合同义务。

①履行主体正确(亲自履行规则);但在第三人履行合同义务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时候,第三人接受合同义务的履行不损害债务人利益的时候,第三人作为合同履行的主体也是正确的。

②履行标的正确(实际履行原则);③履行时间正确;④履行地点正确;⑤履行方式正确。

3 、亲自履行:指合同义务要由合同债务人向合同债权人履行,不得由第三人代替。

4 、条款约定不明的履行:①质量不时条款的履行;( 62 条 1 款: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②价格不明条款的履行;( 62 条 2 款: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③地点不明条款的履行;( 62 条 3 款: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④期限不明条款的履行;( 62 条 4 款: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合同履行的几种方式

合同履行的几种方式

合同履⾏的⼏种⽅式在我们的⽣活中,有很多的⼈都会签订合同,在签订了合同之后,我们⼀定要按照合同的内容进⾏履⾏,除⾮合同是⽆效的,那么合同的履⾏⽅式包括哪⼏种?下⾯,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合同履⾏的⼏种⽅式1、法定义务:法定义务:是指法定合同义务,即当事⼈即使在合同中没有约定,依据法律规定也应承担的义务。

(合同法第 60 条第 2 款:当事⼈应当遵循诚实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的和交易习惯履⾏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①通知义务:即合同当事⼈应将⾃⼰履⾏义务的情况及时通知另⼀⽅当事⼈。

②协助义务:指合同当事⼈应协助对⽅履⾏义务,以使合同能顺利履⾏的义务。

③⽅便义务:指为对⽅履⾏合同义务提供⽅便的义务。

④减损义务:即合同法中的 - 防⽌损失扩⼤ - ,是指由于主客观原因⽽使⼀⽅遭受损失时,遭受损失的⼀⽅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防⽌损失的扩⼤。

⑤保密义务:指合同当事⼈负有将通过确⽴合同关系⽽了解到的对⽅的秘密予以保守的义务。

2、正确履⾏:也称适当履⾏,是指当事⼈应按照合同的规定不折不扣地履⾏合同义务。

①履⾏主体正确(亲⾃履⾏规则);但在第三⼈履⾏合同义务不损害债权⼈利益的时候,第三⼈接受合同义务的履⾏不损害债务⼈利益的时候,第三⼈作为合同履⾏的主体也是正确的。

②履⾏标的正确(实际履⾏原则);③履⾏时间正确;④履⾏地点正确;⑤履⾏⽅式正确。

3、亲⾃履⾏:指合同义务要由合同债务⼈向合同债权⼈履⾏,不得由第三⼈代替。

4、条款约定不明的履⾏:①质量不时条款的履⾏;(62条1款: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业标准履⾏;没有国家标准、⾏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的的特定标准履⾏。

)②价格不明条款的履⾏;(62条2款: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合同时履⾏地的市场价格履⾏;依法应当执⾏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

)③地点不明条款的履⾏;(62条3款:履⾏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所在地履⾏;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其他标的,在履⾏义务⼀⽅所在地履⾏。

合同履行基本原则有哪些

合同履行基本原则有哪些

合同履行基本原则有哪些合同签订完毕之后,紧随而来的是合同履行阶段,合同履行也是要遵循一定原则的,那合同履行基本原则有哪些?合同履行的免责事由有哪些?合同履行期限怎么算?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合同履行基本原则有哪些1、全面履行的原则。

合同订立后,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包括履行义务的主体、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以及履行期限、地点、方式等。

2、诚实信用的原则。

当事人履行合同要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要守信用、讲实话、办实事,要有善意。

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中要相互配合协作,以利合同更好地履行。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应当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义务。

这就要求当事人要根据不同合同的不同情况,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履行自己的义务。

3、公平合理的原则。

在订立合同时,由于当事人的疏忽,有的问题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应以公平合理的原则,采取补救措施、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补充条款加以解决;若当事人协商不成,就应按照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如果不能确定,就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来确定。

二、合同履行的免责事由有哪些合同法规定的法定的免责事由仅限于不可抗力。

《合同法》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常见的不可抗力有: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政府行为一定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以后发生,且不能预见的情形。

如运输合同订立后,由于政府颁布禁运的法律,使合同不能履行。

3、社会异常形象。

一些偶发的事件阻碍合同的履行,如罢工骚乱等。

不可抗力虽为合同的免责事由,但有关不可抗力的具体事由很难由法律作出具体列举式的规定,因此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可以在订立不可抗力条款时,具体列举各种不可抗力的事由。

三、合同履行期限怎么算合同履行的期限是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协商订立合同过程中约定的,是用来界定合同当事人是否按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客观标准,是双方履行合同的时间界限,该界限经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生效,受法律保护,违反该约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合同约定不明的条款怎么办

合同约定不明的条款怎么办

For everyone first, for everyone later.(页眉可删)合同约定不明的条款怎么办1、当事人可以重新作出约定或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2、若不能确定的,可以按照我国《合同法》第六十二条中规定的内容履行。

如,合同中就履行期限约定不清楚的,债权人可以随时请求履行。

如果是对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合同履行费用。

一、合同约定不明的条款怎么办合同中约定不明的条款,可以重新约定,或者从法定。

原则上应按《合同法》第62条规定的方式履行:1、质量要求标准不明确的合同条款,可按合同订立时实际履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执行,如果该类产品没有制定国标、行标,可按照通常习惯的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的特定标准履行。

2、价款和酬金条款不明确的,可按合同实际履行地、或签订合同时的市场价履行,如果该项产品是执行国家指导价的,按规定执行。

3、合同履行地点不明确的,一般可以在给付地点履行,如果是不动产的,应在该不动产所在地履行,也可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权人可以随时请求履行。

5、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双方订立的合同,采用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6、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合同履行费用。

二、对于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确的时候,如何去履行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61条、第62条之规定,约定不明合同的履行原则如下:1、当事人协议补充原则所谓当事人协议补充原则,是指当事人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合同内容通过协商的办法订立补充协议,使合同具体化和明确化,并与原合同共同构成一份完整的合同,当事人协议补充原则源于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61条所规定的“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

2、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原则约定不明合同在履行中形成纷争时,首先应当适用当事人协议补充原则。

合同法207条

合同法207条

合同法207条在现代商业活动中,合同是保障交易双方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

中国《合同法》第207条规定了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和违约责任,对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合同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该条款进行详细解读,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运用合同法。

合同履行的义务根据《合同法》第207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这意味着,一旦合同成立,双方都必须严格按照合同中的条款执行各自的职责。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非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依法可以变更和解除的情况。

履行的方式合同履行的方式应当符合合同约定。

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履行方式,那么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采取合理的、符合交易习惯的方式进行履行。

例如,如果合同规定了货物交付的时间和地点,那么卖方就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将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

履行的期限合同履行的期限也是一个重要的方面。

《合同法》第207条要求当事人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履行。

如果合同中未约定或约定不明,则应当立即履行。

逾期履行可能会构成违约,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当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根据《合同法》第207条的规定,该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这包括但不限于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的具体形式和范围应当根据合同的具体内容和实际损失来确定。

结语总之,《合同法》第207条为合同的履行提供了基本的法律框架和指导原则。

它要求合同当事人严格履行合同义务,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

同时,它也为处理违约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了解和掌握这一条款,对于参与商业活动的各方来说都是非常必要的。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为一般性解释,具体案件还需结合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分析。

在签订合同或处理合同纠纷时,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的意见。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合同约定不明时的履行原则
我们都知道合同的订立应该是确、具体、全面,但由于主客观原因,致使有些合同欠缺某些必要条款。

如果合同中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要进行协议补充,使其具体、明确、完备。

不能达成补充的。

那么接下来,律伴网小编和各位朋友一起来了解了解关于合同约定不明时的履行原则
一、合同约定不明时的履行原则
按照合同法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而不必再由当事人自行决定。

例如,甲、乙签订一份购买黄沙合同。

合同约定,甲向乙购买黄沙30车,每吨300元。

合同订立后不久,黄沙价格上涨,货源紧张,乙提出提高黄沙价格或减少供货量,遭甲拒绝。

乙遂用130型号汽车向甲送货。

甲拒绝接受,甲认为购买黄沙30车,指的是东风牌大卡车(装载4吨),而不是130型货车(装载2吨),双方发生争议。

按交易习惯,运输建筑用黄沙,应用东风牌大卡车运载。

尽管合同对交货数量的计算标准规定得不清楚,但依诚实信用原则和当地交易习惯,乙的行为明显有悖于诚实原则,应承担责任。

质量条款不明确的履行规则合同法规定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我国的质量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

国家标准是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标准。

行业标准是行政主管部门对没有国家标准的某些行业统一的标准。

通常标准指在同类产品的交易中,产品应当达到的公认或者普遍接受的中等水平的质量要求。

价款或者报酬条款不明确的履行规则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市场价格指市场中同类交易的平均价格。

在市场价格已成为国家价格主体的情况下,价款或者报酬条款不明确时,其履行规则应当以市场价为依据。

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产品主要指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自然垄断经营,主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价格。

履行地点不明确的履行规则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履行规则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义务,债权人应当接受债务人履行。

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但应当给予对方以必要的准备时间。

履行方式不明确时的履行规则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也即按照合同的性质和当事人订立合同的期望来确定。

履行费用负担不明确的履行规则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的一方负担。

合同履行过程中价格变动时的履行规则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

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

履行的规则是惩罚违约方,谁违约,谁就要承担不利的后果。

以上就是律伴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合同约定不明时的履行原则”的相关知识。

要在现实生活中的的实际情况是比较复杂的,当然具体问题要我们具体是分析。

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文章来源:律伴网/。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